[福建]住宅小区工程监理大纲(包含土建 水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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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理概述
1.工程概况
1.1、建设单位:
2.2、项目名称:
1.3、建设地点:
1.4、工程建设面积:米
1.5、项目总投资:元
1.6、计划工期:日历天
2.监理工作的指导思想
监理单位本着对国家负责,对业主负责的精神,遵循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服务原则,从事本工程的监理活动。

3.监理工作的范围和内容
3.1、监理范围:施工阶段监理(包括土建(含桩基)、水电安装及附属
道路、地下管网、绿化、路灯等配套工程施工监理)。

3.2、监理工作内容:
监理范围内的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的质量、进度、投资、安全的控制,工程有关事宜的协调,合同及信息管理。

3.2.1、施工阶段
(1)审查施工单位各项准备工作和开工条件,并负责下达开工通知书。

(2)督促施工单位的施工管理制度和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保证体系的建立健全与实施。

(3)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并督促其实施。

(4)协助建设项目法人组织设计交底及图纸会审。

(5)审核施工单位提出的分包工程项目及分包单位的资格。

(6)协助编制用款计划,复核已完工工程量,签署工程付款凭证,审查施工图预算和竣工结算。

(7)审查工程使用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和设备的规格质量,按有
关规范、标准的要求进行抽查和复验。

(8)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现行规范、规程、标准和设计要求施工,控制工程质量。

(9)对各工序质量进行检查控制,对隐蔽工程进行复验签证,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分析及处理。

(10)分阶段协调施工进度计划,及时提出调整意见,控制工程进度。

(11)督促执行承包合同,协助处理合同纠纷和索赔事宜,协调建设项目法人与施工单位之间的争议。

(12)督促施工单位检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13)督促施工单位整理合同文件及施工技术档案资料。

(14)组织施工单位对工程进行阶段验收及竣工初验,并督促整改。

对工程施工质量提出评估意见。

(15)在施工单位自评的基础上,根据国家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对各分部分项及单位工程的质量等级进行检验评定,协助建设单位项目法人组织竣工验收。

(16)协助组织与检查项目交付使用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3.2.2、合同管理
(1)掌握合同内容,以便进行合同的跟踪管理。

包括合同执行情况的检查,及时准确地反映合同信息。

(2)审查工程设计变更和核定施工单位申报的工程量。

(3)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工程进度计划,根据施工进度计划进行实际值与计划值的比较、分析,提出意见,并准确、及时提供有关资料。

3.2.3、安全施工管理
(1)严格控制现场施工布置,督促施工单位做到场地整洁、施工道路畅通,有序。

材料、设备入库堆放整齐。

(2)审查施工组织设计的同时要审查安全施工措施,做到措施不落实,工程不开工。

(3)监理部每阶段组织综合性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提出整改意见,以
便纠正。

3.2.4、保修阶段
(1)协助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定保修合同,定期对工程质量进行回访,并做好回访记录。

(2)在规定的工程质量保修期限内,负责检查工程质量状况,组织鉴定质量问题的责任,督促责任单位制定维修措施并实施。

4.监理工作依据
4.1、有关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3)《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
(4)建设部颁发的建[2000]142号《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
(5)《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6)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

(7)国家、省、市政府颁发的其他相关规定。

4.2、合同
(1)监理合同。

(2)施工合同。

4.3、技术支持文件
(1)设计文件。

(2)工程地质勘察资料。

(3)周边环境资料。

(4)施工合同约定采用的有关规范和验收标准。

5.监理机构
5.1、监理组织形式:本项目采用直线制监理组织形式(见监理机构框图),该组织形式优点是组织机构简单,命令统一,职责分明,决策迅速。

监理机构管理层次分为三个层次,即决策层、协调和执行层、操作层。

5.1.1、决策层:由总监理工程师和专业监理工程师组成,主要根据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的要求和监理活动内容进行科学化、程序化决策与管理;
5.1.2、中间控制层(协调和执行层):由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组成,具体负责监理规划的落实,监理目标控制及合同实施的管理;
5.1.3、作业层(操作层):主要由监理员组成,具体负责监理活动的操作实施。

各专业工程监理组分别由具有相应岗位资格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组成。

由总监理工程师、二名土建专业监理工程师、二名水电专业监理工程师、一名暖通专业监理工程师、一名市政专业监理工程师、一名全国注册造价师、一名土建监理员和一名水电监理员来具体实施监理工作。

以经业主同意的监理规划和监理细则为中心,实现项目建设的监理目标。

派出人员共分七个组,分别进行土建专业组、市政专业组、水电专业组、暖通专业组、合同信息组、组织协调组、安全文明组。

5.2、项目组织机构关系如图所示
组织机构关系图
6.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岗位职责及相关守则
6.1、总监理工程师的职责与权限
总监理工程师是监理公司委派履行监理合同的全权负责人,行使监理合同授予的权限。

对监理工作有最后的决定权。

(1)审核开工报告,发布开工令。

(2)执行监理公司的指令和交办的任务,组织领导监理工程师开展监理工作。

负责编制监理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

(3)保持与建设单位的密切联系,弄清其要求与愿望,并负责与施工单位负责人联系,确定工作中相互配合问题及有关需提供的资料或需协商解决的问题。

(4)审查施工单位选择的分包单位的资质。

有权撤换不合格承包商和分包商的项目负责人和有关人员。

(5)审查施工单位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

(6)审核施工单位的工程款支付申请,签署支付凭证。

(7)参加设计单位向施工单位的技术交底会议。

(8)参加与所建项目有关的生产、技术、安全、质量、进度等会议或检查。

(9)签发工程质量通知单、工程质量事故分析及处理报告、返工或停工命令,审签往来公文函件及报送的各类综合报表。

(10)按监理合同权限签署变更设计审查意见。

(11)组织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季报等监理工作阶段报告、专题报告和监理工作总结报告。

(12)检查驻地监理组对签署隐蔽工程检查的执行情况。

(13)审核签认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资料,审核施工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监理人员对验收工程项目进行质量检查,组织工程初验,参加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

(14)督促整理各种技术档案资料。

(15)审查工程决算。

负责编写《工程竣工质量评估报告》。

(16)主持整理工程项目监理资料,定期、及时向指挥部报告工程事实,并将有关资料移交建设单位。

(17)分析监理工作状况,不断总结经验,按时完成半年、一年、工程竣
工各阶段的监理工作总结。

(18)组织编写工程《保修阶段监理工作计划》并且组织实施。

6.2、土建监理工程师的岗位职责:
(1)负责项目土建专业监理工作,完成总监理工程师交办的任务。

(2)执行总监理工程师的指令,编写本专业的监理实施细则,编制本组监理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领导、组织本组专业监理工程师开展工作。

检查落实执行情况。

(3)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质量监督、检查,要求根据各类工程施工规范和验收标准,定期检查施工单位执行承包合同情况。

提出限期改进的督导意见,避免影响工程验收。

(4)组织、研究、处理本段监理工作问题;归口审查各类变更设计,提出审查意见后呈报总监理工程师。

(5)提出本段范围内的返工、停工命令报告,报总监审批。

(6)对分项、分部工程进行抽验和参加监理组组织的竣工初验。

(7)组织本组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监理技术业务学习及交流经验。

(8)参加有关例会、会议,每月小结监理组工作,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做工作汇报。

(9)检查监理工作日志,执行监理组拟定的管理制度。

(10)经常巡视工地现场,了解工程进展情况,审核工程月度支付报表报总监工程师签署;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供“监理月报”、“工作总结”素材。

(11)掌握本专业范围内的设计、施工的有关情况并定期或不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监督施工单位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有关本专业范围内各项工作的执行请况。

(12)编写项目投资控制监理细则,编制投资控制计划和资金使用计划以便参照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资金使用计划。

(13)熟悉设计文件,准确计算工程量,依据国家现行规范和文件,及时审核施工预算。

6.3、水电监理工程师的岗位职责;
(1)对总监理工程师负责,按合同文件的要求负责雨水管道、污水管道、检查井等工程的监理工作;
(2)参与编写项目监理规划,负责编制本专业的监理实施细则;
(3)熟悉合同条款、规范、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在施工过程中对进度、质量进行全面控制,对施工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
(4)组织领导现场监理人员的工作,填写监理日记并检查现场监理人员的监理日记;
(5)审查承包人的施工计划、施工组织、施工方案 , 提出审查意见供总监理工程师审批时参考,并对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与监督;
(6)负责本专业分项工程验收及隐蔽工程验收,检查承包人的施工放样和竣工图纸完成情况;
(7)对承包人施工的工程进行检验,协助总监理工程师确定签发中间交工证书;
(8)审查承包人提出的各项资料,检查施工质量及施工进度,并将有关质量控制的文件及表格归档;
(9)协助合同计量工程师审定工程计量,并检查承包人的中间支付申请;
(10)会同合同计量工程师提出有关索赔、延期及变更的处理意见;
(11)审核本专业设计图纸,提出审核意见报总监理工程师。

(12)办理总监理工程师交办的其它工作。

6.4、电气监理工程师的岗位职责:
(1)对总监理工程师负责,按合同文件要求负责电气、设备、安装等工程的监理工作;
(2)参与编写项目监理规划,负责编制本专业的监理实施细则;
(3)熟悉合同条款及规范、设计图纸,在施工过程中对质量进度进行全面控制 , 对施工中出现的问题,按合同文件要求,提出处理意见;
(4)审查承包人提出的工程进度计划和施工组织计划,提出审查意见供总监理工程师审批时参考,并对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
(5)负责本专业分项工程验收及隐蔽工程验收,检查电气、设备工程的放样及承包人对测量标志的保护措施;
(6)审查施工图纸,必要时对需要纠正的地方提出处理意见并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查;
(7)审查承包人提出的施工图、竣工图及变更设计图,并报告总监理工程师,必要时转报业主,以便作出变更设计的安排;
(8)审查承包人的分项工程施工方案,提出是否同意开工的意见,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批,要经常深入工地,详细检查施工的各部位环节,批准或不批准承包人的检验申请,对承包人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应建议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作指令或监理通知单;
(9)审定工程计量、配合合同计量工程师审查承包人支付月报,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后上报业主;
(10)填写监理日记并审 l 涌现场监理人员的监理日记;
(11)同合同计量工程师一起提出有关索赔、延期及变更问题的处理意见,并报总监理工程师;
(12)与道路工程师沟通,协调电气、设备安装与道路工程的施工,检查预埋件的布置和埋设;
(13)办理总监理工程师交办的其它工作。

6.5、市政专业监理工程师职责:
(1)参与编写监理规划,按照监理合同的要求,负责路基、路面、管槽、桥梁等工程的监理工作,对总监负责;
(2)熟悉合同条款,施工图纸及有关于施工规范和工程量清单,经常深
入工地,对进度、投资、质量进行检查与监督,全面控制对施工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必要时签发监理通知;
(3)检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提出审查意见,供总监审批时参考,并对计划的执行情况定期进行检查与监督;
(4)根据有关规章、规定对设计变更,工程计量、工期延长,以及索赔等提出处理意见,供总监审批时参考;
(5)组织领导现场监理员开展工作,认真、及时填写监理工作日记;(6)收集资料,编写监理细则(初稿)交总监审核;
(7)协助测量监理工程师,做好测量放样工作。

督促施工人员做好各种测量标点的保护工作,使其不受损坏;
(8)负责本专业材料质量的控制和工地试验监理工作,做好工程材料和成品、半成品的质量控制,并指导材料采样见证人员,做好原材料质量的检测和取样送检工作,及时审查和评价试验报告,根据规范做出确认;
(9)完成总监临时交给的其它工作。

6.6、安全文明管理监理工程师职责:
(1)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制定安全文明实施细则,建立现场安全监理目标;
(2)审核承包商提交安全、文明施工方案;
(3)督促和检查承包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的组织保证体系,建立安全专职的机构;
(4)督促承包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群防群治制度;
(5)协助承包单位开展安全教育,掌握安全技术规程和标准,教育监理人员和施工人员严格按照规范工作;
(6)经常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
(7)组织处理工程安全事故,定期或不定期向总监提交安全动态报告
6.7、监理员岗位职责:
(1)在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开展现场监理工作,熟悉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和设计图纸,对施工禽现场进行有效的质量控制;
(2)参与审查承包人的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并督促检查其执行情况;
(3)初审承包人提交的各种资料和表格,核实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计量表,提出审查意见;
(4)执行监理细则,写好监理日记和填好各种监理图表;
(5)严格施工现场监理,检查每道工序的施工质量,特别是隐蔽工程和关键部位的施工质量;
(6)监督检查承包人的各项试验工作,复核所有试验记录并签字;(7)复核承包人提出的延期和索赔申请的期限和费用计算,并提出复核意见;
(8)担任旁站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报告;(9)检查承包人投入工程项目的人力、材料、主要设备及其使用、运行情况,并做好检查记录。

6.8、信息管理员的岗位职责
(1)登录监理台帐,编排监理月报和项目监理日记。

(2)参加监理单位召集或有监理工程师参加的工地会议,整理会议纪要并印发给有关部门和人员。

(3)负责项目监理机构使用的计算机软、硬件的维护和管理。

(4)负责项目监理机构文件、资料、图书的收发、保管、借阅、传递和立卷、编目、归档工作。

(5)负责质量记录的控制管理,包括收集、标识、编目、保管、查阅、归档等。

(6)管理项目监理机构的办公用品、劳保用品、工程检测器具;
(7)协助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进行考勤。

(8)记录每天的现场天气情况。

6.9、监理人员纪律守则
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施工监理的各项方针、政策、法规及规章制度,按照“严格监理、热情服务、秉公办事、一丝不苟”的原则,履行监理合同的义务和职责,全体监理人员以高度的事业心和强烈的责任感对业主和监理公司负责,不滥用职权,要求按合同、按规范、按程序办事,做到全方位、全过程、全天侯监理,圆满完成监理任务。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当地政府颁布的法规、法令以及业主和总监制定的规章制度,严禁违法乱纪行为的的发生。

(2)努力学习,不断提高业务素质、政策、技术和监理工作水平,熟悉合同文件和有关规程,尽量避免差错和失误,对因工作失职而造成损害者,要追究责任,给予行政及经济处罚。

(3)全体监理人员应遵纪守法。

不得在施工、材料、设备的生产供应单位兼职,不得参加有碍公正执行监理业务的活动,不得为所监理项目指定或介绍分包单位、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供应商,不得受贿,损公肥私,不得接受红包。

坚决反对监理工程师以个人名义,利用监理工作方便为个人承担业务。

(4)要遵守“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执行标准。

要公正维护和协调业主与被监理单位的权益和争议。

监理人员与业主和施工单位要保持良好的关系,三者之间以合同为准则,互相约束,协调工作,各负其责。

(5)不得泄露所监理工程各方认为需要保密的事项。

(6)未经批准,不准自行离岗,不得消极怠工,不得在工作时间私自离开工作岗位,对不能胜任工作或不负责任、无法履行监理职责的人员将受到处罚或作下岗处理。

(7)坚持科学态度,尊重客观事实,不得弄虚作假,对不合格的工程不得签认,不得隐瞒工程质量事故,监理工程师的任何指令和要求均应是书面的,口头通知必须按合同要求作出书面补充。

(8)监理人员与施工单位在对工程质量的判断发生分歧时,应以技术规范和合同文件以及检测、试验资料为依据。

不能感情用事或凭个人经验和看法作出决定。

(9)当监理人员发现不能处理问题时应向上级领导或监理机构汇报,请求批复。

(10)坚持独立自主的开展工作。

(11)监理人员要严把“三关”(开工关、施工关、中间验收关),按合同严格履行三控制(工程质量、合同工期、进度投资),尤其要严把质量关,严禁弄虚作假,克服心慈手软,姑息迁就的现象。

各级监理工程师更要对重点项目、重点工序、重点环节严格监理。

6.10、监理人员工作守则
(1)监理人员应根据各自的分工和职责范围,熟悉施工现场和设计图纸、技术规范和监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和监理水平,搞好本职工作。

(2)分部工程和单项工程开工之前,监理人员应督促施工单位做好所有准备工作。

如施工方案、机械、材料、人员安排、施工工艺、自检体系、质量控制指标、质量检测手段、标准试验、测量放样、开工申请等。

依据开工报告逐项审查落实,逐级上报。

不允许“先斩后奏”,不得违反监理程序。

(3)监理人员对工程的变更项目应按程序办理。

变更指令未下达之前不得施工,特殊情况下需要边报批边施工的项目,必须经施工单位、专业监理工程师、总监和业主代表同意并签署会议纪要后才能实施。

(4)对现场的工程原材料和外加工成品要严格控制其质量。

首先对进场的材料和成品进行审查,看其是否具有出厂合格证和质量检验单,然后由施工单位自检,自检合格后通知试验检测工程师复检签认,合格后,方用于本工程。

(5)监理人员要对施工单位的施工方法、施工工艺进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

对不按技术规范和设计图纸施工的现象要坚决制止。

现场监理工程师对重要施工工序要严格坚持旁站,督促检查。

(6)分项工程完成后,根据有关要求及时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工程质量评定。

(7)严格执行检测项目抽检、试验,做到心中有数。

凡属隐蔽工程的施工,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不准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监理工程师应及时上报,责令施工单位返工或采取补救措施。

出现质量问题,监理工程师首先应上报,然后会同施工单位调查研究,提出处理方案,上报总监批准后才能付诸实施。

施工进度的控制是监理工程师的主要职责之一。

监理工程师必须清楚掌握管辖范围内年、月进度计划,对未能完成计划的项目查找原因,要经常不断深入施工现场和施工单位调查研究,当计划进度与实际进度发生偏离时应及时协同施工单位分析原因,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并及时上报总监。

监理工程师要切实尽职尽责,既要热情服务,又要敢抓敢管。

要经常深入现场检查、指导,发现问题应及时解决。

全体监理人员要坚持写监理日记,对每天所管辖项目的进度、质量情况、存在问题和处理意见以及其它重要事项必须详细记载。

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发现重大问题要及时向总监汇报。

总监理工程师要经常深入施工现场了解情况,帮助驻地监理工程师及现场监理员指导或处理各种问题。

切实做好应尽之行政组织及管理工作,团结全体同志,听取大家意见,同心协力搞好总监的工作,完成监理的工作任务。

7.监理工作制度
7.1、设计文件、图纸审查制度
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施工设计文件、图纸、在工程开工前,会同施工及设计单位复查设计图纸,广泛听取意见,避免图纸中的差错、遗漏。

7.2、技术交底制度
监理工程师要督促、协助组织设计单位施工配合组向施工单位进行施工设计图纸的全面技术交底(设计意图、施工要求、质量标准、技术措施),并根据讨论决定的事项做出书面纪要交设计、施工单位执行。

7.3、开工报告审批制度
当单位工程的主要施工准备工作已完成时,施工单位可提出《工程开工报告书》,经监理工程师现场落实后,一般工程即可审批,并报监理站。

对重大工程及有争议的工程报监理站审批。

7.4、材料、构件检验及复验制度
分部工程施工前,监理人员应审阅进场材料和构件的出厂证明、材质证明、试验报告,填写材料、构件监理合格证。

对于有疑问的主要材料进行抽样,在监理工程师的监督下,使用施工单位设备进行复查,不准使用不合格材料。

7.5、变更设计制度
如因设计图错漏,或发现实地情况与设计不符时,由提议单位提出变更设计申请,经施工、设计、监理三方会勘同意后进行变更设计,设计完成后由设计组填写变更设计通知单。

监理站审核无误签发《设计变更指令》。

7.6、隐蔽工程检查制度
隐蔽以前,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质量评定验收标准》进行自检,并将评定资料报监理工程师。

施工单位应将需检查的隐蔽工程在隐蔽前三日提出计划报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应排出计划,通知施工单位进行隐蔽工种检查,重点部位或重要项目应会同施工、设计单位共同检查签认。

7.7、工程质量监理制度
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有监督管理责任。

监理工程师在检查工作中发现的工程质量缺陷,应及时记入施工日志簿和监理日志簿,指明质量部位、问题及整改意见,限期纠正复验。

对较严重的质量问题或已形成隐患的问题,应由监理工程师正式填写“不合格工程项目通知”,通知施工单位,同时抄报总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应按要求及时做出整改,克服缺陷后通知监理工程师复验签认。

如所发现工程质量问题已构成工程事故时,应按规定程序办理。

(1)如检查结果不合格,或检查证所填内容与实际不符,监理工程师有权不予签证,并将意见记入施工日志簿内,待改正并重验合格后才能签证,方可继续下道工序施工。

(2)特殊设计的、或者与原设计图变更较在的隐蔽工程,在通知施工单位的同时,还应通知设计单位工地代表参加,与监理工程师共同检查签证。

(3)隐蔽工程检查合格后,经长期停工,在复工前应重新组织检查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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