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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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监督四项制度

干部监督四项制度

干部监督四项制度
干部监督四项制度是指中共中央自2013年以来推行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重要举措之一,旨在治理党员干部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这四项制度分别是:
1. 干部选拔任用制度。

强调要加强选拔任用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确保干部选拔程序公开、公平、公正,避免任人唯亲、任人唯资等问题。

2. 干部考核制度。

重点加强干部绩效考核,建立科学、客观、公正的考核机制,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勇于创新,同时对考核结果进行公示和问责,提高干部履职能力。

3. 干部监督制度。

规范干部日常行为,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加强对干部的监督与管理,包括党内监督、组织监督、人民监督等多种形式,有效遏制干部违纪违法行为。

4. 干部警示教育制度。

通过组织干部参观警示教育基地、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等方式,提高干部的思想认识和道德水平,加强警示教育的力度,防止腐败问题的发生。

这四项制度的推行,旨在强化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维护党风廉政和干部队伍的正常运转,有助于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推进。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学习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学习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学习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是为了保证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公正、科学和规范进行而制定的一系列制度。

这四项监督制度主要包括:
1.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组织监督制度:通过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组织机构和程序,保证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公开、透明和公正进行。

这包括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领导小组的成立和运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计划编制和实施等。

2.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监督制度:通过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程序,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合法性和程序正义。

这包括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公告发布、资格审查、考察核查、遴选选拔、任前公示等。

3.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决策监督制度:通过加强决策的合法性和程序性,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准确性,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公正性和正确性。

这包括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决策的法律依据、决策的程序规定、决策的审查程序等。

4.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结果监督制度:通过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结果的监督,评估和考核,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中的问题和不足,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这包括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结果的考核评估、任职后的监督管理、对错误决策和不正当行为的追责问责等。

这些监督制度的建立和实施,能够有效地防止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出现违法违纪行为和不正当行为,维护干部队伍的纯洁性和良好形象,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公信力和权威性,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的干部队伍保证。

选拔任用干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

选拔任用干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

选拔任用干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1. 引言选拔任用干部工作是关系到党和人民事业发展的大事。

为了加强和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保证各级干部队伍的质量和能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形成良好政治生态,党中央逐步建立和完善了选拔任用干部工作的四项监督制度,以确保合格的干部能够得到公正的选拔任用,避免出现干部选拔任用中的不当行为和腐败问题的发生。

2. 建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四项监督制度为了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确保干部业务能力和政治素质的合格性,各级党委逐步建立了四项制度:委任制度、考察制度、岗位竞争上岗制度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问责制度。

2.1 委任制度委任制度是选拔任用干部工作的基本制度,它规定了干部的任命有权机关、任命程序、任命结果公布等。

充分发挥委任制度的作用,能够有效防范“关系户”、“弄权者”等不当干部的任用,确保干部的正当性,提高干部队伍的素质和能力。

2.2 考察制度考察制度是选拔任用干部工作的重要环节,通过对干部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人品品质等方面进行考察,来发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避免出现“虚”、“假”、“空”的情况。

2.3 岗位竞争上岗制度岗位竞争上岗制度是在委任制度和考察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的制度。

它强调通过公开、公正、公平的竞争方式来选拔干部,保证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的合规性和合理性,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和能力。

2.4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问责制度问责制度是选拔任用干部工作的最终防线。

它强调在实施干部工作中要严明纪律、规范行为,对于存在不当干部任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不当行为等问题的,要严格追究责任,防范和惩治行为不当的情况。

3. 选拔任用干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的运行为了确保四项制度能够发挥应有的效果,各级党委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加大对干部选拔任用流程的督查力度,及时发现问题,并及时采取必要的措施予以整改。

同时,为了强化制度的执行力度,各级党委还贯彻执行有关政策,对实施四项制度的单位和地区予以通报表扬,鼓励和推广良好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经验,不断提升工作质量和水平。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学习资料汇编市委农工委组织干部处2010月5月前言建立和实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健全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机制,进一步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重要措施。

为认真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落实好中央颁布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达到“各级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要全面熟悉条规、时刻牢记条规、带头执行条规;组织人事干部,要学懂弄通、学精学透,保证耳熟能详、烂熟于胸、运用自如;一般干部,要让大家充分了解各项规定,既约束自我又强化监督”的要求,提高市农委系统各单位选人用人公信度,我们特编辑印发《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学习资料汇编》,作为各级领导和干部职工学习的资料。

目录四项监督制度1、《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2、《地方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并接受民主评议办法(试行)》3、《市县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办法(试行)》4、《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领导讲话1、张纪南同志在贯彻实施四项监督制度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视频会议上的讲话2、黄树贤同志在贯彻实施四项监督制度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视频会议上的讲话3、李源潮同志在贯彻实施四项监督制度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视频会议上的重要讲话4、徐敬业同志在重庆贯彻实施四项监督制度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视频会议上的讲话5、陈存根同志在重庆贯彻实施四项监督制度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视频会议上的讲话自我测试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主要内容自我测试题干部任用基本政策法规1、《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2、《2010-2020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3、《关于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实施意见》4、《重庆市党政机关竞争上岗实施办法(修订)》5、《关于在干部人事工作中严禁拉票行为的规定》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第一条为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行为,防止和纠正用人上不正之风,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办法(试行)》,制定本办法。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学习(5篇)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学习(5篇)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学习心得体会《____领导____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____领导____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地方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____选拔任用工作并接受民主评议办法(试行)》、《市县党委书记履行____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办法(试行)》等四项监督制度的出台,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____和____中全会精神的具体体现,是对选人用人关键环节实行的有效监督,有利于提高____选拔任用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一、对四项监督制度的认识(一)四项监督制度的意义四项监督制度是以____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____和____中全会精神,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重要举措,是深化干部选人用人制度理念的具体体现,是____选拔任用监督工作重要的制度创新,显示了我党坚定不移地推行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的坚强决心。

四项监督制度,将____选拔任用工作的____监督和民主监督、过程监督和效果监督有机结合起来,相互补充,形成合力,为____选拔任用形成系统的“防控网”。

一是更加体现民主公开。

四项监督制度,加大了选人用人民主公开的力度,有利于进一步扩大党内民主、切实发挥对____选拔任用工作的民主监督。

加强对领导____选拔任用的监督,能够有效防止离任前突击提拔调整干部。

二是进一步明确责任界定。

四项监督制度初步破解了长期以来困扰____选拔任用工作的责任主体界定不清、责任情形划分不明、责任追究不到位的难题,使责任追究更具有针对性、操作性和实效性。

三是监督约束更加到位。

四项监督制度相互衔接配套,初步构成事前要报告、事后要评议、离任要检查、违规失责要追究的____选拔任用工作监督体系,使选人用人的重要方面、关键环节都纳入监督范围,都置于严格的监督之下。

四是加大违纪处罚力度。

四项监督制度加大了对____选拔任用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行为的惩处力度,有助于从制度上防止和克服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解读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解读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解读今年3月,中央办公厅出台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责任追究办法》)。

中央组织部同步印发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地方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并接受民主评议办法(试行)》、《市县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办法(试行)》(以下分别简称《有关事项报告办法》、《“一报告两评议”办法》、《离任检查办法》)。

上述四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制度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防止和纠正用人上不正之风的重要举措。

是指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重要依据和有力武器,对进一步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具有重要意义。

为帮助大家更好地学习理解、正确把握和执行好四项监督制度,现作如下解读:一、四项监督制度的定位与作用(一)四项监督制度是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的实践总结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决定进一步强调,要匡正选人用人风气,坚决整治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等问题。

在2009年5月召开的全国干部监督工作会议上,李源潮同志作了重要讲话,讲话围绕坚决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提出“一个目标、三个办法”。

2010年3月召开的全国干部监督座谈会对2010年的整治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部署,提出了“六个强化”。

四项监督制度就是根据工作需要,针对干部选任中的关键环节和薄弱环节,在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各地经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出台的。

其目的,就是要更加严格地规范选人用人权力、监督选人用人行为。

(二)四项监督制度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创新成果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决定》明确指出,要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机制。

《2010—2020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把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作为党政干部制度改革重点突破项目,提出要实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等用人问责制度。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及四项监督制度范本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及四项监督制度范本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及四项监督制度范本尊敬的领导:为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并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过程的监督,特制定以下四项监督制度。

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制度1.监督目标: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的监督,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公平公正。

2.监督措施:(1)设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领导小组,由多个相关部门组成,负责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相应程序和结果进行审核。

(2)加强对选拔任用公示的监督,由监管部门对公示情况进行抽查核实,确保公示程序和结果的真实可信。

(3)设立举报通道,鼓励公民、党员对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的不正之处进行举报,并对举报者进行保护。

(4)定期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评估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信息公开制度1.监督目标: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透明度,确保全体干部及公民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充分的了解和监督。

(1)及时向全体干部和公民公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相关政策和程序。

(2)公开选拔任用的岗位数量、条件和报名方式。

(3)公开选拔任用的具体程序和标准,确保公平竞争。

(4)公开选聘干部任职情况,及时向全体干部和公民通报选聘结果。

三、干部廉洁从政监督制度1.监督目标: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干部廉洁从政问题的监督,防止贪污腐败现象的发生。

2.监督措施:(1)对拟任用的干部进行廉政审查,查明其家庭财产、经商情况等,切实防止“关系户”和违规调任。

(2)加强对干部任用过程中的操办、请客、送礼等不当行为的监督,发现问题立即处理。

(3)建立干部廉洁从政档案,对干部廉洁从政情况进行记录和评价。

四、干部任用考核制度1.监督目标: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干部能力和素质的考核,确保选聘出德才兼备的优秀干部。

(1)建立科学合理的干部任用考核标准和方法,通过综合测评、调查研究、述职评议等方式对干部进行考核。

(2)对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的相应文件和材料进行审核,确保考核结果准确可信。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及四项监督制度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及四项监督制度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及四项监督制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是党在组织和人事工作中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加强党的组织建设、提高党员干部队伍素质的关键环节。

为了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公正性、透明性和科学性,以及有效避免腐败现象的发生,建立了一系列的监督制度。

本文将重点探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及四项监督制度的相关内容。

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是指根据党的干部政策和制度,通过一系列程序和程序,对干部进行选拔、录用和任用的过程。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核心是确定干部的任职岗位与职责,评价干部的能力和素质,以及确认干部的选拔和任用决策的合理性和科学性。

1. 干部任用原则(1)坚持党的领导原则。

党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具有绝对的领导权和决策权,党的领导是干部工作的根本保证。

(2)坚持公平竞争原则。

公平竞争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基本原则,全面征求干部意见,破除腐败现象,选拔优秀人才。

(3)坚持慧眼识才原则。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要注重发掘和培养有潜力的年轻干部,提高年轻干部的素质和能力,为干部队伍的长远发展增添新鲜血液。

2. 干部选拔任用程序(1)干部候选人提名。

干部候选人可以通过自荐、干部推荐或组织推荐等方式进入干部选拔任用程序。

(2)干部综合考察。

干部候选人经过履历审查、综合素质测试、组织考察和民意调查等程序进行综合考察。

(3)干部选拔决定。

根据干部综合考察结果,由相关党组织进行干部选拔决定,以确保干部选拔的合理性和科学性。

二、四项监督制度为了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确保干部选拔任用程序的公正和透明,制定了一系列的监督制度。

这些制度包括组织监督制度、民主监督制度、纪律监督制度和群众监督制度。

1. 组织监督制度组织监督制度是指党的组织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的制度。

组织监督制度由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以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政策执行和制度规范。

2. 民主监督制度民主监督制度是指党员和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和参与的制度。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学习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学习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学习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是一个重要的政治任务,必须建立有效的监督制度来确保公平、公正、公开的选拔任用过程。

以下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四项监督制度:
1. 任前廉政审查制度:在干部选拔任用之前进行廉政审查,对候选人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廉洁从政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以防止腐败分子和品行不端的人员被提拔任用,确保选拔任用的公正性和廉洁性。

2. 考察材料公示制度:在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中,应当将参加考察的候选人的材料进行公示,供社会各界监督。

通过公示,可以使广大干部和群众对候选人的情况有更多的了解,防止腐败问题的出现,加强对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

3. 审议群众意见制度:在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中,应当充分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特别是对涉及到群众利益的岗位进行听取。

通过听取群众的意见,可以了解干部的实际表现和能力,避免干部缺乏基层工作经验和群众联系,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的民主监督。

4. 后续跟踪评估制度:在干部选拔任用之后,要对干部的工作表现进行跟踪评估。

通过对干部的工作绩效进行评估,可以及时发现和纠正干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高干部选拔任用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加强对干部工作的监督。

以上就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四项监督制度,通过建立和完善这些制度,可以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公平性、公正性和公开性,有效防止腐败问题的发生,保持干部队伍的健康发展。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及四项监督制度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及四项监督制度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及四项监督制度基本知识资料1、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坚持党委领导、分级负责,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权责一致、惩教结合,严格要求、违规必究的原则。

2、因追究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受到调离岗位处理的,一年内不得提拔;引咎辞职和受到责令辞职、免职处理的,一年内不得重新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的领导职务,两年内不得提拔;受到降职处理的,两年内不提提拔;同时受到纪律处分的,按照影响期长的规定执行。

3、2002年7月9日中共中央中发(2002)7号文下发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4、提拔担任党政领导职务的,一般应当具备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地(厅)、司(局)级以上领导干部一般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5、提任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由副职提任正职的,应当在副职岗位工作2年以上,由下级正职提任上级副职的,应当在下级正职岗位工作3年以上。

6、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必须经过民主推荐提出考察对象。

民主推荐包括会议投票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

7、部门与地方双重管理干部的考察,由主管方负责,会同协管方进行。

8、对拟提拔的干部,在提交党委(党组)讨论前,均要先听取纪检监察部门的意见。

9、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到会。

10、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进行表决,以党委(党组) 应到会成员超半数同意形成决定。

11、党委推荐、由人大常委会任命、决定任命的领导干部人选在人大常委会2次未获通过的,不得再推荐为本地同一职务人选。

12、担任县(市)委书记、县(市)长职务以及县(市)纪检机关、组织部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门主要领导职务的,一般不得在本人成长地任职。

13、党政领导干部在年度考核、干部考察中,民主测评不称职票超过三分之一,经组织考核认定为不称职的,一般应当免去现职。

14、地方党委常委会每年向全委会报告工作时,要专题报告年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并在一定范围内接受对本级党委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新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民主评议。

2023年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及四项监督制度

2023年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及四项监督制度

2023年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及四项监督制度为了进一步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增强选拔任用工作的公信力和透明度,推进干部队伍建设的健康发展,2023年,我国将采取一系列措施来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及四项监督制度。

一、加强选拔任用工作的科学性为了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公平公正,将建立科学且完善的选拔任用机制,提高选人用人的质量和效果。

具体举措如下:1.制定详细的选拔任用工作细则。

将明确选拔任用的程序和要求,并制定具体实施细则,以确保选拔过程公开、公平、透明,并避免任人唯亲、以权谋私等不正之风。

2.建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评估机制。

通过定期的干部选拔评估,对干部选拔过程的各项工作进行综合评估和总结,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纠正,以提高选人用人的科学性和质量。

3.深化选人用人的科学化改革。

通过加强干部教育培训,提高干部的综合素质和能力,营造良好的选人用人氛围,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提供科学的依据和保障。

二、加强选拔任用工作的规范性为了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规范进行,将从制度上加以约束和规范。

具体举措如下:1.完善干部选拔任用的标准和程序。

明确干部选拔任用的标准和程序,并建立相应的纪律和规范,确保干部选拔任用的公正公平,并避免急功近利、才不遇用、徇私舞弊等不当行为的发生。

2.加强干部选拔任用的信息和资料公开。

为了加强干部选拔任用的信息公开和透明度,将建立完善的干部信息管理系统,并公开干部的基本情况、履历和业绩等信息,供各级组织和广大群众参考和监督。

3.加大对干部选拔任用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

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的违规行为的监督和打击,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置,对于违规行为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以维护选人用人工作的规范性和公信力。

三、完善四项监督制度为了保障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公正性和公正性,将继续完善四项监督制度,有效防止干部选拔任用中的不正之风。

具体举措如下:1.健全干部选拔任用的组织监督制度。

通过建立干部选拔任用的组织监督程序和规定,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的组织程序和活动的监督,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公开透明和公正性。

2023年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及四项监督制度范本

2023年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及四项监督制度范本

2023年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及四项监督制度范本一、引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是建设党的干部队伍的重要环节,也是推动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关键一步。

为了保证选人用人公正、科学、高效,以及加强对干部工作的监督,制定和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及四项监督制度至关重要。

本文将就2023年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及四项监督制度进行具体规定。

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1.原则(1)党建为中心原则:党的建设和发展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核心,任何选拔任用工作都要以党的纪律和政策为准绳。

(2)德才兼备原则:选拔任用干部要注重德才兼备,既重视干部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又注重干部的专业能力和工作业绩。

2.程序(1)确定选拔任用范围:根据岗位需求和干部资源状况,确定选拔任用的范围,明确被选拔对象的条件和要求。

(2)公开选拔:通过公开招聘、公开考试等形式,广泛吸引干部参与,确保选拔工作的公正和透明。

(3)综合评价:通过履历审核、能力测试、综合评价等方式,充分考察干部的政治纪律、业务能力和工作表现,综合评定干部的综合素质。

(4)考察甄选:对通过初步选拔的干部进行实地考察和深入了解,确保对干部的了解全面准确。

(5)决策任用:根据考察结果和综合评价,进行终审和决策,确定人选并进行任命。

三、四项监督制度1.廉政监督制度(1)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承诺制度:领导干部应对个人财产来源提供情况进行申报,并在任用之前签订廉洁从政承诺书,保证廉洁履职。

(2)干部廉政档案管理制度:建立干部廉政档案,全面记录干部廉政情况,对违纪违法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3)监察机构监督:监察机构对干部廉政行为进行监督,并对违纪违法行为进行纪律审查和调查。

2.选拔任用监督制度(1)工作制度规范:明确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和程序,严格准守工作纪律,确保公正、透明。

(2)考察组织监督:考察组织对干部进行严格的考察和评价,确保考察结果真实、公正。

(3)人事监察制度:人事部门对干部的选拔任用进行监察,确保相关程序符合规定,防止人事腐败。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学习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学习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学习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四项监督制度是保证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公正、公平、公开的重要制度安排。

本文从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角度,分析和探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四项监督制度的内涵和作用,以及该制度如何运行和完善的问题。

一、公开公示的监督制度公开公示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重要环节,能够实现对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和结果的公开透明。

公开公示的监督制度对于保证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公平性和公正性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公开公示的制度要求,要求干部选拔任用机关必须及时公开招聘的岗位、条件和程序,以及参加招聘的人员名单。

同时,还要求干部选拔任用机关对于招聘人员的资格、经历和考试成绩等进行公示,以确保公平竞争的环境。

公开公示的监督制度在实践中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首先,公开公示制度通过公示结果,强化了选拔工作的透明度。

公众或同仁可根据公示的信息进行监督,避免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不公平现象的发生。

其次,公开公示制度能够促使干部选拔任用机关依法行事,增加他们的诚信度和责任感。

只有通过公开公示,干部选拔任用机关才能够在舆论监督下保证选拔工作的公正。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开公示的监督制度,我们应该加强对公示结果的监督力度,确保干部选拔任用机关真实公示相关信息,增强公众对招聘结果的信任。

二、选拔工作的监察制度选拔工作的监察制度是保证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公正实施的重要机制。

监察制度的建立能够对选拔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科学性和公平性。

选拔工作的监察制度要求,干部选拔任用机关应设立专门的监察机构,负责监督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全过程。

监察机构应独立于任用机关,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程序和结果进行全面监督,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公平和公正。

选拔工作的监察制度在实践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首先,监察机构能够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各个环节进行监督,确保选拔工作符合法律法规和选拔标准。

其次,干部选拔任用机关在监察机构的监督下,能够提高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减少有偿维权和权力寻租的现象。

2024年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及四项监督制度

2024年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及四项监督制度

2024年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及四项监督制度一、序言干部是党的事业的中坚力量,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科学性和公正性直接关系到党的事业发展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为了更好地推进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干部队伍的素质和能力,科学、公正、公平地选拔和任用干部,必须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

本文将介绍2024年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及四项监督制度。

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1.体制机制创新2024年,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将进一步加强体制机制的创新。

建立健全由党委领导、制度保障、专业机构实施和社会监督的干部选拔任用体制,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科学、公正、公平。

2.干部选拔标准在2024年,干部选拔标准将更加明确,秉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加强对候选干部的道德品质和才能的评估。

选拔干部将综合考虑个人的政治立场、道德修养、知识水平、工作能力等因素。

3.选拔任用程序为了确保选拔任用工作的公正和透明,2024年将完善干部选拔任用的程序。

明确干部选拔任用的各项环节和程序,并加强信息公开和社会监督。

选拔任用的程序将从源头上杜绝任人唯亲、任人唯故的问题。

4.民主评议制度2024年将进一步完善干部选拔任用的民主评议制度。

通过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民主评议,选出符合选拔标准和群众期望的优秀干部。

民主评议制度将倡导透明、公正和参与的干部选拔任用过程。

5.培养选拔新机制2024年将进一步改革培养选拔机制,加强对年轻干部的培养和选拔。

建立完善年轻干部成长的机制,突出培养和选拔青年干部的重要性。

通过培养选拔新机制,为干部队伍的延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三、四项监督制度1.选拔任用监督制度2024年将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的监督制度。

加强党委领导、组织人事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推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向阳光化、制度化、规范化方向发展。

通过监督制度,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公平性和透明度。

2.干部任前廉政审查制度2024年将进一步加强干部任前廉政审查工作。

以廉洁自律为核心,严格按照党纪国法对干部进行全面、深入的审查,防止不适任的干部进入领导岗位,确保干部队伍的健康发展。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全文)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全文)

干部选拔任用“四项监督制度”(全文)2010年3月,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中央组织部同步出台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地方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并接受民主评议办法(试行)》、《市县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办法(试行)》。

这四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制度(以下简称“四项监督制度”)对于进一步推进《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相关政策法规的贯彻执行、及早发现和严肃处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行为、不断提高选人用人的公信度,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为增强“四项监督制度”在我委广大党员干部群众中的知晓度,切实发挥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对落实“四项监督制度”的监督作用,现将“四项监督制度”的具体内容转载,便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学习交流。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第一条为保证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防止用人失察失误,严肃处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行为,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等党内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坚持党委领导、分级负责,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权责一致、惩教结合,严格要求、违规必究的原则。

第三条党委(党组)及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按照职责权限负责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行责任追究。

第四条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党委(党组)主要领导干部或者有关领导干部的责任:(一)违反干部任免程序和规定,个人指定提拔、调整人选的;(二)临时动议决定干部任免的;(三)不按照规定召开党委(党组)会议讨论决定干部任免的;(四)个人决定干部任免或者个人改变党委(党组)会议集体作出的干部任免决定的;(五)突击提拔、调整干部的;(六)违反规定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或者提高干部职级待遇的;(七)授意、指使、强令组织人事部门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或者阻挠、制止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对选人用人问题进行调查核实以及按照有关规定作出处理的;(八)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导致用人失察失误,造成恶劣影响的;(九)本地区本部门用人上不正之风严重,干部群众反映强烈以及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查处不力的;(十)有其他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行为的。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学习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学习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学习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党和国家事业的长远发展和干部队伍建设的全面提高。

为了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公平、公正、公开,保证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我国建立了一系列监督制度。

下面,我将从四个方面介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制度,以及如何学习这些制度。

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制度1. 选拔任用工作纪律监督制度选拔任用工作纪律监督制度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目的在于严格遵守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各项纪律要求,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规范化程度和政策执行力。

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律的内容。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律包括党纪国法纪律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方针政策纪律、组织纪律等。

党纪国法纪律是最基本的纪律,要求候选人遵守党纪国法,不得违法违纪。

方针政策纪律和组织纪律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具体要求,包括遵守选拔任用工作的程序和规定,严禁搞关系、拉票竞选等。

(2)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律的监督机制。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律的监督机制包括党政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的监督。

党政纪检监察机关负责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律的监督和处置,组织部门负责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律的教育、宣传和监督,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则通过举报、监督等方式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律进行监督。

2.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公开制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公开制度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重要制度之一,其目的在于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公开。

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评选标准公开。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评选标准必须事先公开,确保评选标准的合理性和科学性,避免主观主义和任性任情。

(2)选拔程序公开。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选拔程序必须公开,具体包括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等环节,确保程序透明、公开。

(3)选拔结果公开。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选拔结果必须公开,包括被选拔任用的人员名单,确保选拔结果的公平、公正。

中共中央办公厅和中共中央组织部颁布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

中共中央办公厅和中共中央组织部颁布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

中共中央办公厅和中共中央组织部颁布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过程监督和效果监督有机结合,变被动监督为主动监督,既突出监督重点,改进监督视角,使选人用人的重要方面、关键环节都置于严格的监督之下,又完善了监督方法,增强了监督效力,为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提供了制度保证。

贯彻落实四项监督制度,应当以“强化四性”为重点,大力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强化主观自觉性当好选人用人“带头人”县委书记在选人用人问题上处于核心地位,在贯彻落实四项监督制度中责任重大,必须本着对党负责、对人民群众负责、对事业负责的态度,强化主观自觉性,争当四项监督制度的学习和执行模范。

一是要带头加强学习,做到思想上正确认识监督。

要把学习四项监督制度作为创建学习型党组织的重点,列入干部教育培训重要内容,采取多种形式、多种途径学习领会,不断提高思想认识,把握《责任追究办法》划分的干部选任工作的5类责任主体、39种责任追究情形,时刻自警、自律。

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和四项监督制度的要求,遵循选人用人的规定与程序,正确行使县委书记选人用人的权力,切实发挥表率作用,为贯彻落实好四项监督制度筑牢思想基础。

二是要带头认真履职,做到行动上自觉接受监督。

要坚持身体力行、率先垂范,严格执行四项监督制度的规定,坚决不越四项监督制度的“警戒线”、不触四项监督制度的“高压线”。

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要坚持出于公心、掌握标准、严格程序、注意结构,全面履行选人用人的指导、监督、把关责任。

既要履行四项监督制度的执行者和监督者职责,也要恪守被监督者职责,带动五类责任主体的领导共同把四项监督制度落到实处。

三是带头严格自律,做到感情上真诚欢迎监督。

在贯彻执行四项监督制度中,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有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和胸怀,善于听取干部群众的意见,自觉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从善如流,闻过则喜,知错就改,避免“决策一言堂、用人一句话、权力一把抓”的现象发生。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及四项监督制度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及四项监督制度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及四项监督制度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重要性干部是党和国家事业的中坚力量,其能力水平和政治素质直接关系到党和国家的发展和稳定。

因此,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既是党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

只有做到公正、公平、公开,才能选拔出真正合格的干部,为党和人民事业的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撑。

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干部政策,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强化干部选拔政治导向,依法严肃选拔干部,注重干部选拔的公开透明、科学规范和精神文明,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领导和监督。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基本原则是充分发挥党组织的主导作用,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严格依法依规进行,注重质量、能力和潜力等多维度评价,公正、公平、公开选拔任用干部,优化干部组成,注重激励和约束。

三、干部选拔任用的程序和方法干部选拔任用的程序主要包括提名、考察、公示、审批等环节。

提名环节是党组织根据工作需要,根据干部选拔工作的有关规定和程序提名干部候选人。

考察环节是对干部候选人进行全面、客观的考察和评价,包括个人素质、工作业绩、形象表现等方面。

公示环节是将干部候选人的相关信息向社会公示,接受各方的监督,确保任务公开公正。

审批环节是通过党组织的程序进行最后的任命决定。

干部选拔任用的方法主要包括综合评价、岗位竞聘、选拔任用、培训锻炼等。

综合评价是通过对干部候选人材料的查阅、面试、考评等方式进行综合评价,在多个方面全面了解干部候选人的情况。

岗位竞聘是通过公开竞争的方式选拔适合岗位要求的干部,通过公开推荐,并经考察、评审后确定。

选拔任用是通过人事部门的组织程序,对干部候选人进行选拔和任用。

培训锻炼是对干部候选人进行培训和锻炼,提高其能力素质和业务能力。

四、干部选拔任用的四项监督制度四项监督制度是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重要制度安排,包括组织监督、舆论监督、纪律监督和民主监督。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学习范本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学习范本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学习范本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是党的一项重要任务,涉及到干部队伍建设和党的事业发展的重要环节。

为了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需要建立有效的监督制度。

下面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的学习范本,以供参考。

一、监督制度一:选拔任用工作流程监督制度1.监督目标: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按照程序规范进行,防止任人唯亲、任人唯故、任人唯利等问题。

2.监督内容:(1)制定选拔任用工作的详细流程和程序,明确各个环节的责任人和工作要求。

(2)建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公示制度,确保选人用人工作的透明度。

(3)建立干部选拔任用重要岗位的集体决策制度,防止个人意志支配。

(4)加强对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3.监督措施:(1)建立文件制度,详细规定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流程和程序。

(2)定期进行督查,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全面检查。

(3)建立投诉举报制度,鼓励广大人民群众和干部自觉监督。

二、监督制度二:选拔任用工作领导责任制度1.监督目标:强化选拔任用工作领导责任,保证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公正和质量。

2.监督内容:(1)明确选拔任用工作领导的职责和权限,建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责任制度。

(2)建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考核评价制度,对选拔任用工作领导的工作进行评估。

(3)对履行人事职责不力的领导予以问责,对严重违法违纪的领导给予严肃处理。

3.监督措施:(1)制定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领导责任考核办法,明确考核指标和权重。

(2)建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领导责任终身追究制度,对履职不力的领导予以追究。

(3)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领导的培训,提高其工作能力和水平。

三、监督制度三:选拔任用工作结果监督制度1.监督目标: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公正性和科学性,避免任人唯亲、任人唯故等问题。

2.监督内容:(1)建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结果的复核制度,对重要岗位的任用结果进行复核。

(2)建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职称申报制度,对任用结果的职称评定进行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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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
主要内容自我测试题参考答案
一、填空题
1.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坚持党委领导、(分级负责),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权责一致、(惩教结合),严格要求、(违规必究)的原则。

2.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民主评议、民意调查中,本地区本部门群众满意度明显偏低、选人用人方面问题突出、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经组织考核认定,应当追究负有责任的(党委(党组)和组织人事部门主要领导干部)的责任。

3.因追究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受到调离岗位处理的,(一)年内不得提拔;引咎辞职和受到责令辞职、免职处理的,一年内不得重新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的)领导职务,(两)年内不得提拔;受到降职处理的,(两)年内不得提拔;同时受到纪律处分的,按照(影响期长)的规定执行。

4.《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规定了(12)种应当事先报告的事项。

其中,应当书面报告上一级组织人事部门,经批复同意后方可进行的事项有(5)种;作出决定前应当征求上一级组织人事部门意见的事项有(7)种。

5.地方党委常委会每年向全委会报告工作时,要专题报告(年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并在一定范围内接受对(本级党委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新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民主评议。

6.市县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是指市县党委书记因(提拔使用)、(平级交流)、到龄退休等原因即将离任时,由(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对其任职期间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的情况进行检查。

二、选择题(请将所选项目对应的字母填在_____ 上)
1.下列情形中,按照规定应当追究党委(党组)主要领导干部或者有关领导干部责任的是:(A、B、C、D、E、F)。

A.违反干部任免程序和规定,个人指定提拔、调整人选的
B.临时动议决定干部任免的
C.个人决定干部任免或者个人改变党委(党组)会议集体作出的干部任免决定的
D.突击提拔、调整干部的
E.违反规定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或者提高干部职级待遇的
F.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导致用人失察失误,造成恶劣影响的
G.在发生突发重大自然灾害、群体性事件及其他紧急情况下,不按《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程序讨论决定干部任用的
2.下列情形中,按照规定应当追究组织人事部门主要领导干部和有关人员责任的是:(A、B、C、D、E)。

A.不按照规定的基本条件、任职资格、方式、程序和范围进行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的
B.不按照规定征求纪检监察机关对拟任人选的意见,或者不如实向党委(党组)报告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建议的
C.不按照规定向上级组织人事部门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的
D.对反映的线索清楚、内容具体的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问题不进行调查核实以及核实后不按照有关规定作出处理的
E.对本地区本部门领导成员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的行为不提出反对意见的
3.下列情形中,按照规定应当追究干部考察组负责人和有关人员责任的是:(A、B、D、E、F)。

A.更改、伪造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结果的
B.对反映考察对象问题的线索清楚、内容具体的举报不进行调查核实或者不如实报告的
C.不公示考察结果的
D.接受考察对象或者考察对象请托人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或者支付凭证等财物,参加考察对象或者考察对象请托人安排的消费活动,以及接受考察对象所在单位特殊接待的
E.不认真审核干部档案,导致干部信息不准确,造成严重后果的
F.按照规定应当回避而不回避的
4.下列情形中,按照规定应当追究纪检监察机关有关领导干部和人员责任的是:(A、B、C、D)。

A.不如实向组织人事部门回复掌握的有关拟任人选遵守党纪政纪情况的B.不按照有关规定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的
C.对发现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行为不进行调查处理的
D.对反映拟任人选问题的性质严重、线索清楚、内容具体的举报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核实的
5.下列情形中,按照规定应当追究有关领导干部和人员责任的是:(A、B、C、D)。

A.在个别谈话推荐和考察中故意提供虚假情况的
B.利用职务便利违反规定干预下级或者原任职地区、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
C.要求提拔本人近亲属,或者指令提拔秘书等身边工作人员的
D.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或者选举中搞拉票贿选等非组织活动的
E.在参加民主推荐时推荐的人选不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
6.组织处理的方式包括(C、D、E、F、G)等。

A.警告B.记过C.引咎辞职D.责令辞职E.降职F.调离岗位G.免职
7.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有下列(A、B、D)情形的,按照规定应当书面报告上一级组织人事部门,经批复同意后方可进行。

A.在机构变动或者主要领导成员已经明确即将离任时确因工作需要提拔、调整干部的
B.越级提拔干部的
C.破格提拔干部的
D.党委、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个别特殊需要的领导成员人选,不经民主推荐,由组织推荐提名作为考察对象的
8.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有下列(A、B、C、D)情形的,按照规定在作出决定前应当征求上一级组织人事部门的意见。

A.领导干部的秘书等身边工作人员提拔任用的
B.除领导班子换届外,一批集中调整干部数量较大的
C.领导干部因被问责受到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影响期满拟重新任用的
D.超过任职年龄或者规定任期需要继续留任的
E.本单位领导干部在其他单位工作的近亲属提拔担任领导职务的
三、判断题(请在题目后的括号内划“√”或“×”)
1.授意、指使、强令组织人事部门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或者阻挠、制止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对选人用人问题进行调查核实以及按照有关规定作出处理的,追究党委(党组)主要领导干部或者有关领导干部的责任。

( √ ) 2.组织人事部门对工作中发现、群众举报或者新闻媒体反映的线索清楚、内容具体的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的问题必须进行调查处理,也可会同纪检监察机关进行调查处理。

( √ )
3.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不能同时使用。

( × )
4.因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受到责任追究的人员对责任追究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作出责任追究决定的机关提出书面申诉。

申诉期间,暂停责任追究决定的执行。

( × )
5.党委(党组)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本级党委管理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的报告工作,并负责审核下一级组织人事部门报告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

( √ )
6.市、县、乡党政正职在同一岗位任期不到3年进行调整的,应当按照要求书面报告上一级组织人事部门,经批复同意后方可进行。

( × ) 7.领导干部因被问责受到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影响期满拟重新任用的,在作出决定前应当征求上一级组织人事部门的意见。

( √ )
8.对须经上级组织人事部门批复同意后方可进行的相关干部选拔任用事项,未经答复,不得提交党委(党组)会议讨论决定。

( √ )
四、简答题
1.《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规定的责任追究对象有哪些?结合自己的工作职责,您本人需要重点注意哪些责任追究情形?
答:(1)《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将责任追究对象划分为党委(党组)主要领导干部或者有关领导干部、组织人事部门主要领导干部和有关人员、干部考察组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纪检监察机关有关领导干部和人员、有关领导干部和人员等5个大类。

(2)(略)。

2.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规定,发现干部“带病提拔”,如何调查和追究选人用人责任?
答:《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设立了“带病提拔”干部选拔任用过程“倒查”机制。

规定领导干部因违纪违法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或者行政职务以上处分且在其提拔任职前就有违纪违法行为的,组织人事部门
必须对其选拔任用过程进行调查。

其中,对本级党委(党组)管理的下一级党政正职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过程,由上一级组织人事部门直接进行调查。

经调查核实,确实存在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问题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责任追究的方式有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两种。

组织处理包括调离岗位、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降职等5种措施。

纪律处分主要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有关规定作出。

3.按照规定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一报告两评议”,如何运用民主评议结果?
答:用好民主评议结果是“一报告两评议”工作取得实效的重要环节。

每年“一报告两评议”工作结束后,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及时向各地区、各单位反馈民主评议结果,并将民主评议结果作为考核评价各地区、各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重要依据。

按照规定,对民主评议满意度高、工作成绩突出的地区和单位,上级组织人事部门要予以表扬;对民主评议满意度明显偏低、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经组织考核认定后,要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有关规定,追究负有责任的党委(党组)和组织人事部门主要领导干部的责任,并督促进行整改;对民主评议满意度明显偏低、干部群众意见集中的干部,本级组织人事部门要对其选拔任用情况作出说明,并进行相应的教育和处理。

4.如果离任检查的民主评议结果较差,即将离任的市县党委书记会受到什么样的影响?
答:按照《市县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办法(试行)》的规定,离任检查民主评议中,干部群众对即将离任的市县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总体评价“满意”、“基本满意”两项比率合计不足三分之二,
或者对其任职地区用人风气总体评价“好”、“较好”两项比率合计不足三分之二的,经组织考核认定,要对即将离任的市县党委书记采取相应的组织处理措施,其中拟提拔使用的,应当取消其提拔使用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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