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

合集下载

1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

1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

1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院长办公会议是组织机构中非常重要的一种会议形式,旨在统筹和决策机构中的各项重大事务。

为了保证会议的高效进行和正常进行,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会议事规则是必要的。

以下是一份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详细描述了会议的各项规定和要求。

一、会议召开1.会议由院长主持,定期召开,按照事先确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

2.院长办公会议应提前3天向与会人员发出会议通知,明确会议主题、时间、地点和议程内容。

3.与会人员应按时参加会议,如无法参加应提前请假。

二、会议议程1.会议议程由院长事先制定,包括会议主题、议题名称、处理依据、决策方式和时间安排等。

2.会议议程应提前发送给与会人员,以便各部门做好相关准备和材料准备。

三、会议秩序1.会议开始前,主持人应宣布会议开始,并说明会议的目的和要求。

2.会议期间,与会人员应保持专注和专业素养,不得大声喧哗、闲聊或使用手机等与会议无关的事务。

3.与会人员应按照主持人要求依次发表意见,不得打断他人发言。

4.主持人应对与会人员的发言进行控制,维持会议秩序。

四、会议决策1.与会人员在发言前应提交书面发言材料,以便其他与会人员了解和准备。

2.院长作为会议的主持人,有权对与会人员发言进行控制和整理。

3.在会议中做出的决策应经过逐一表决,并由主持人记录会议决议的结果。

五、会议记录1.会议记录由专门人员进行记录,应详细记录与会人员及每个议题的发言和决策结果。

2.会议记录应在会议结束后的24小时内发送给与会人员,并保存在机关档案中。

六、会议纪律1.与会人员应严格遵守机关的工作纪律和会议纪律,不得擅自离席。

2.与会人员应尊重他人的发言权,不得进行人身攻击或辱骂等行为。

3.与会人员应保守会议中讨论的机密事项,不得泄露给外部人员。

七、会议评价1.会议结束后,主持人应就会议的效果和议题的处理结果进行评价,找出不足之处并进行改进。

2.与会人员也可以对会议进行评价,提出建议和意见,以便更好地提升会议质量。

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

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

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为进一步提高议事效率,加强决策民主性、科学性和规范性,促进并保证党委决议和医院各项行政工作的落实,特制定本议事规则。

一、会议组织1、出席会议成员为院长、副院长、党委书记、副书记、纪委书记,院长办公室主任、监审科科长列席会议。

2、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成员出席方可召开,由院长主持,也可委托副院长召集并主持。

根据工作需要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可列席会议的相关时段。

3、院长办公会一般每周召开一次,时间为周五下午,遇有特殊情况可提前或推迟召开。

与会成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者,应在会前向会议主持人请假;如会前已审阅了相关议题的材料,可发表书面意见。

二、议事范围会议的议事范围主要包括:1、学习传达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有关会议、文件和指示精神,讨论落实院党委关于医院发展的重大问题决议;2、研究医院年度工作计划及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行政后勤管理等工作;决定医疗、教学、科研工作表彰;3、研究外事、挡案、人大代表联络工作。

研究决定出国学习进修、出国参加会议及考察、援外医疗队、出国学术技术交流或劳务输出、出国探亲等。

4、研究医院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及专业设置、撤并、调整的实施意见,制定学科建设计划;5、医院重要规章制度的制订、修改和废除;6、研究定编定岗方案、岗位责任制、职工晋职晋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审核,聘用各业务科室负责人,确定年度进人计划,审批中级职称及以下人员调动;7、研究医院的各种学术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和领导小组的建立、调整、撤消、章程及人员组成;8、研究信息管理、图书资料及档案管理工作;9、研究职工年度考核及奖惩事项;10、研究职工工资待遇、奖金福利等涉及医护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11、研究重大人身伤亡、责任事故、突发事件的处理;12、研究国内外重要合作和交流事项;13、决定医院无形资产的授权使用;14、讨论决定医院年度财务预算、基本建设项目预算、修购专项经费和医疗、教学、科研、医疗设施购置等重大项目的经费预、决算及调整;15、讨论决定未列入预算的基本建设项目、不动产购置、房屋修缮项目、大宗物资、设备采购等;16、讨论向上级领导机关报告、请示的工作;17、听取各部门工作汇报,检查并通报阶段性工作执行情况,部署下一阶段相关工作;18、研究处理院长认为应当集体研究决定的其他重要问题。

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

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

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医院实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院长办公会为医院行政工作的重要决策性会议。

其任务是研究决定医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决议及决定全院行政工作中的重要事项。

第二条医院的医疗、教学、科研、后勤、行政管理等方面的重要事项,由院长办公会作出决定。

对医院医疗、教学、科研、后勤、行政管理等方面的重大问题,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相关要求,院长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形成方案,提请党委集体讨论决定后,由院长组织实施。

第二章会议召开第三条院长办公会原则上每月召开一至二次,特殊情况可随时组织召开。

议题由院长决定,时间原则上定在每月的第一周,如遇特殊情况,可提前或推迟。

第四条院长办公会由院长召集并主持,也可由院长委托副院长召集或主持。

第五条院长办公会的组成人员:院长、副院长、院办主任以及指定的职能科室负责人,根据会议议题需要可扩大到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院办主任作好会议记录。

第六条院长办公会每次召开的时间和议题,除遇特殊情况临时召集外,一般由院办提前1-2天通知参会人员。

第三章议事范围第七条院长办公会的议事决策范围包括:1.传达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上级的重要指示、决定,研究其贯彻落实措施。

2.研究制订贯彻落实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重要指示、重要部署、重要决策的意见。

3.研究制定医院的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审议医院年度工作总结以及医院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及调整事项。

4.讨论、分析医院阶段性工作情况,研究确定主要对策和措施并作出部署。

5.研究和制订与医院工作有关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6.审定院级或向上级部门申报的医疗、教学、科研成果及医院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表彰、奖励等。

7.讨论医院基本建设方面的重要事项、大型设备购置、医疗、教学、科研、人事、财务、审计与监察、行政管理、安全生产、后勤保障等全院行政工作中的重要内容。

8.审议需要向上级卫生主管部门请示报告的重要事宜。

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

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

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一、会议召开1.1 院长办公会议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具体时间由院长办公室负责人确定。

1.2 召开会议前,应提前三天通知与会人员,并告知会议地点、时间和议程。

1.3 如有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召开会议,应提前一天通知与会人员,并说明原因和议程。

二、参会人员2.1 院长为主持人,副主持人为副院长或秘书长。

2.2 与会人员包括:院领导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相关工作人员等。

2.3 如有需要,可以邀请外部专家或领导参加会议。

三、议程安排3.1 议程由主持人制定,包括常规事项和特别事项两部分。

常规事项包括上次会议决定的事项的落实情况;本期工作计划的汇报;其他需要讨论的问题。

特别事项包括重要决策或重大事件的商讨等。

3.2 参会人员如有提出需要讨论的问题,应在开会前向主持人提交书面材料,并注明要求讨论的内容和理由。

四、发言顺序4.1 主持人首先介绍本次会议的议程,然后按照议程顺序逐一进行讨论。

4.2 参会人员按照职务、工作内容等先后顺序发言,每人发言时间不超过5分钟。

4.3 参会人员应尊重他人发言权,不得打断他人发言或在讲话期间做其他事情。

五、决策程序5.1 对于需要决策的问题,主持人应当确保充分讨论和听取各方意见后做出决策。

5.2 重要决策应当由院领导班子成员共同商议并形成共识后作出。

5.3 决策结果应当书面记录,并通知相关部门和个人执行。

六、会议纪要6.1 会议纪要由秘书长或办公室负责人担任记录,应当真实、准确地记录会议内容和决策结果,并在一周内完成整理和审核工作。

6.2 会议纪要应当及时通知参会人员,并在下次会议上进行审核和确认。

如有异议,应当及时提出并进行讨论。

七、其他事项7.1 与会人员不得迟到或早退。

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请提前告知主持人或办公室负责人。

7.2 会议期间不得使用手机、电脑等设备,保持专注和安静。

7.3 会议结束后应当及时清理会场,并关好门窗等设施。

以上就是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希望大家能够认真遵守,确保会议的顺利进行和决策的科学合理。

院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

院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

院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1. 会议目的院长办公会议旨在为高层管理层提供一个讨论重要事务、做决策和协调行动的平台。

通过院长办公会议,促进学院内部各部门之间的沟通与合作,推动学院的发展和改进。

2. 会议召集院长办公会议由院长亲自主持并负责召集。

会议召集时间一般提前至少三天通知与会人员,并在通知中明确会议地点、时间和议程。

会议通知可以通过电子邮件或内部通讯渠道进行。

3. 会议议程每次院长办公会议前确定具体的议程,并在会议开始前将议程分发给与会人员。

议程应包含每个议题的标题、内容概述和讨论时间安排。

重要议题需要提前准备相关文件和资料,并在会议前发送给相关人员。

4. 会议参与院长办公会议的参与者通常包括院长、副院长、教务长、教研室主任等高级管理人员。

其他相关部门的负责人或代表可以根据具体议程进行参与。

与会人员应准时参加会议并积极参与讨论。

5. 议事规则5.1 主持人:院长担任主持人,确保会议的秩序和效率。

5.2 议题讨论:按照议程顺序逐一进行讨论和决策。

与会人员可以依次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并且应尊重他人观点,确保讨论的公正和主动性。

5.3 决策方式:院长办公会议的决策可以通过达成共识或者投票表决的方式进行。

在决策前,应充分听取与会人员的意见,并在可能的情况下寻求共识。

5.4 决策落实:会议结束后,会议秘书应当迅速起草会议纪要并将其发送给与会人员。

各部门按照会议纪要上的指示进行工作,确保决策的及时执行。

6. 会议记录会议秘书负责记录会议讨论的要点、重要决策和行动项,并编写会议纪要。

会议纪要应简明扼要、准确无误地反映会议的内容。

纪要中应包含与会人员名单、出席情况、各项议题的讨论和决策情况以及后续行动计划。

7. 会议评估与改进每次院长办公会议结束后,可以进行会议评估,以便对会议过程和效果进行反思和改进。

与会人员可以提供反馈意见和建议,并在后续会议中予以改进。

以上即为院长办公会议的议事规则,通过规范的会议流程和有效的决策机制,我们可以更好地推动学院的发展和提升工作效率。

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

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

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
1、院长办公会议是全院最高行政议事和决策机构,由院长、副院长、院党总支书记、副书记、院党总支委员、党政办公室主任等人员组成。

2、院长办公会议的主要内容有:
(l)传达上级文件、指示精神,制定本院研究、贯彻执行的意见和方案。

(2)讨论制定全院建设和发展规划、实施计划和措施、重大改革方案、劳务分配方案等。

(3)讨论通过年度计划、工作总结、经费预算、决算及其他重要文件。

(4)讨论制定全院各项规章制度,研究执行措施。

(5)听取各分管院长的工作汇报;研究处理各部门存在的问题。

(6)研究和部署全院近期工作。

(7)对全院的业务建设、行风建设、劳务分配、职工福利、行政管理、人事、外事、财务、奖惩、经济核算、仪器设备、后勤、保卫、基本建设等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并做出决策。

(8)讨论研究其他严重题目,研究处理严重突发性事件。

3、院长办公会议由院长召集并主持。

院长外出时,由负责常务工作的副院长,或指定一名副院长召集和主持。

4、院长办公会议在议事和决策时,要充分发扬民主,注重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
对重大问题要事先经过充分的调研和反复的论证,做到科学决策。

5、会议记录由院党政办公室主任担任。

会议的决策和决定通过院务会、院周会传达,或由党政办公室负责传达到有关部门执行。

涉及全院性、多部门参与的工作,由党政办公室负责协调、组织实施。

各分管领导要抓好所管部门对会议决定的贯彻、执行,做好检查和督促工作。

院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

院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

院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
以下是 6 条关于院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
1. 每次开会得先明确主题呀,就像厨师做菜得知道做啥菜一样!比如上次讨论医院新设备采购,大家就都围绕这个主题发表意见,要是乱扯一气那不乱套啦?
2. 参加会议的人都要积极发言呀,不能当哑巴!这又不是摆设,每个人的想法都很重要啊!就像球队比赛,每个人都要出力,不能有人在那偷懒不吭声吧?比如上次老张就踊跃发言,贡献了不少好点子呢!
3. 讨论的时候得尊重别人意见呀,不能随便打断或者否定!这多不礼貌呀!就像和朋友聊天,也得尊重人家说话的权利呀,对吧?那次小李提的建议刚开始有人不认同,但听他说完大家都觉得有道理啊!
4. 决策的时候要民主呀,不能一个人说了算!这可不是一言堂!就好像选班长一样,大家都有表决权嘛!记得有一次院长就充分听取了大家的意见才做决定呢!
5. 会议纪律得遵守呀,不能想来就来想走就走,这像什么样子!就跟上课一样,得有规矩嘛!上次有个同事中途随便离场,这可不好哦!
6. 开完会得落实行动呀,不能光嘴上说不干事!这不是白搭嘛!就像说要减肥,光喊口号不行动能行?比如说上次决定的改进服务流程,后面大家就都积极行动起来啦!
我的观点结论:院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很重要,只有切实遵守和执行,才能让会议高效进行,推动医院更好地发展!。

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

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

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加强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更有效地组织实施学院党委决议,根据《高等教育法》、《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会议组织第二条院长办公会是学院行政集体议事和决策的主要形式,原则上一般2周召开一次,必要时可由院长决定随时召开。

会议由院长召集和主持,或由院长委托的副院长召集并主持。

第三条院长办公会参加人员一般为学校行政领导班子成员。

党委书记、副书记、纪委书记、党委委员视议题需要参加会议。

根据工作需要,有关部门、系部负责人列席会议。

第四条会议议题由院长确定。

分管院领导可向院长提出议题;有关部门提交议题,需将议题申报表(连同相关材料)经分管院校领导签署意见后,送交院长审定。

确定上会的议题(及材料),由提议部门复印所需份数后送院办公室秘书科统一安排上会。

凡列入会议内容的议题,有关部门要作好充分准备并提出处理的具体方案。

凡需提交会议讨论通过的文稿,送审前要把好政策关和文字关,并复印若干份送院办公室。

未列入议题和临时动议的事项,原则上不予讨论。

院长办公会议的重要议题应在会前听取党委书记意见,意见不一致的议题暂缓上会,待进一步交换意见取得共识后再提交会议讨论。

第五条会议时间确定后,会议秘书要做好准备工作,并提前通知与会人员,告知会议日程安排。

会议秘书要认真做好会议的签名、记录、归档和编发会议纪要工作。

第三章议事范围第六条院长办公会议主要议事范围包括:(一)传达、贯彻落实上级重要文件、会议精神;落实上级部门的重要指示和决定。

(二)研究部署落实院党委决议的有关措施。

(三)研究拟订和实施学院年度工作计划,制订学期计划、任务分解并组织实施。

研究专业建设、校历以及重大活动或事项安排方案。

(四)研究拟订和实施学院事业发展规划,专业建设、师资队伍建设、校园建设和社会服务等规划。

学校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

学校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

学校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院长办公会议的决策程序,提高议事效率,确保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和规范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院长办公会是学校行政管理的决策机构,在校长领导下,对学校的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重大问题进行决策。

第三条院长办公会应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集体领导、民主决策、分工负责。

第二章会议组成与召集第四条院长办公会由校长召集并主持,副校长、院长助理、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

根据会议议题需要,可邀请其他有关人员列席会议。

第五条院长办公会原则上每周召开一次,遇有重要事项可随时召开。

会议时间、地点由校长办公室提前通知与会人员。

第六条院长办公会应确保与会人员充分发表意见,对重大问题进行充分讨论,形成共识后作出决策。

第三章会议议题与准备第七条会议议题应由各职能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提出,经校长办公室汇总后报校长审定。

议题确定后,应提前通知与会人员,以便做好充分准备。

第八条与会人员应就议题进行充分调研和论证,形成明确意见和建议。

涉及多个部门的事项,应提前进行沟通和协调。

第九条校长办公室应负责会议材料的准备和分发,确保与会人员了解会议背景、议题内容和相关材料。

第四章会议程序第十条院长办公会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会议开始,由主持人宣布会议议程和注意事项;(二)与会人员就议题进行充分讨论,发表意见和建议;(三)主持人对讨论情况进行总结,提出决策建议;(四)经与会人员充分讨论后,形成决策意见;(五)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并指定有关人员负责落实会议决策。

第十一条院长办公会应形成会议纪要,由校长办公室负责起草,经主持人审定后印发给与会人员和相关部门。

第五章决策执行与监督第十二条院长办公会作出的决策,相关部门应认真执行,并及时向校长办公室报告执行情况。

如遇到特殊情况,应及时向院长办公会报告并请示处理意见。

第十三条校长办公室应定期对院长办公会决策的执行情况进行督查,确保决策得到有效落实。

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

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

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为进一步完善院长负责制,提高会议效率,保证医院行政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特制定本规则。

一、议事原则院长办公会在讨论问题、制定决策过程中,必须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并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中央权威、维护全局的原则。

要在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牢固树立全局观念,做到局部服从全局。

(二)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原则。

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从医院实际出发,创造性的开展工作。

提倡讲实话、讲真话,在各自充分发表意见的基础上,形成切合实际的正确决策。

(三)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重要问题的决策,要充分酝酿和讨论,允许发表各种不同意见,并严格按照民主集中的原则作出决定。

对集体的决定,任何个人无权改变。

(四)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

根据集体决定和个人分工,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遇事不推诿、不扯皮、勇于负责。

二、议事内容根据上级以及院党总支的指示精神和工作部署,及时分析研究医院改革与发展过程中的情况和问题,增强领导工作的原则性、系统性、预见性和科学性。

院长办公会讨论的主要事项是:(一)传达、贯彻落实上级重要文件、会议精神。

讨论审议向上级部门的重要请示和汇报。

(二)研究落实上级及党总支交办的各项工作;研究处理突发性重大事件或临时性重大事项。

(三)研究决定医院阶段性工作安排、医疗质量管理、学科和专业建设规划、科技发展规划等医疗、教学、科研工作事项;研究决定行政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工作人员岗位调整及人才培养计划;研究决定职工工资、奖金分配、职工奖惩、职工福利、职工调入、调出等重要事项;研究决定由行政提名的干部任免事项和职称评聘工作;研究决定医院安全保卫、外事活动等重要事项。

(四)研究审定全院性的规章制度、统计报表;审定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人事分配、行政后勤管理等改革措施及实施方案;审定教学计划、新职工入院教育方案等工作方案;审定外事活动实施方案等。

医院管理制度之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三篇)

医院管理制度之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三篇)

医院管理制度之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院长办公会议是医院管理中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为了确保会议的顺利进行和决策的科学合理,制定了一些规则和制度。

以下是医院管理制度之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的一般内容:1. 会议召集:院长或其指定的人员负责召集会议,并提前确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议题。

2. 出席人员:会议应邀出席的人员一般包括:院长、副院长、各科室主任、各部门负责人以及其他相关人员。

如遇特定议题,可邀请特定人员参会。

3. 会议议程:会议议程由院长或其指定的人员主持制定,应列明各项议题、讨论内容和决策事项等。

4. 会议时间:会议应按照预定的时间准时开始,并在合理的时间内结束。

针对重要议题,可酌情延长会议时间,但需提前告知与会人员。

5. 会议记录:会议应有专门的记录人员进行记录,记录会议的主要内容、决策内容和与会人员的发言等,以备后续查阅和参考。

6. 会议纪要:会议结束后应及时制作会议纪要,纪要内容包括会议的主要讨论内容、决策事项和分工等,并抄送给与会人员。

7. 决策执行:会议上所做的决策应由相关责任人按要求执行,并及时向院长办公会会报反馈。

8. 会议机密性:会议讨论的内容具有机密性时,应明确告知与会人员,保证会议内容的保密。

9. 会议纪律:与会人员应遵守会议纪律,按时到达会议室,认真听取发言并积极参与讨论,不得互相中断或扰乱会议秩序。

以上是医院管理制度之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的一般内容,具体可根据医院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医院管理制度之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院长办公会议的组织和管理,促进医院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医院院长办公会议的组织、议事、决策以及相关工作的管理。

第三条院长办公会议是医院最高行政决策机构,负责统筹协调医院各项工作,保障医院发展和运行。

第四条院长办公会议的任务是研究重大问题、决策重大事项、部署医院工作,促进医院各项工作的开展。

第五条院长办公会议的成员由医院院长、副院长、科室主任等组成,由医院院长召集并主持。

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

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

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一、院长办公会议事范围1、由职能部门人员解答员工思想动态;2、学习各项规定、职责、流程;3、决定解决问题的措施、方案、时限;4、确定议定事项的补充方案、措施;5、通报各项落实完成情况;6、确定医院内需解决的其他问题。

二、院长办公会的组织安排1、院长办公会每周六下午14:30召开一次,遇节假日或特殊情况,可由院长决定改时召开。

2、办公室负责院长办公会的会务工作,包括通知与会人员、做好会议记录、编发会议纪要,收集、汇总院长办公会决定有关事项的落实情况,必要时编发情况通报。

3、院长办公会参加人员:董事会主任、监事会主任、总经理、院级领导、工会主席、科主任、护士长、各职能科室负责人、各科班组长,各科约1、4的职工轮流旁听。

4、提交院长办公会讨论的事项,有关部门应认真填写会议议题表,经分管院长签署意见后,提前两天送交办公室,由办公室汇总,报院长确定是否列入会议议题。

未列入议题和临时提议的事项,院长办公会原则上不予讨论。

精选文库—25、凡需提交院长办公会讨论决定的问题,本部门应在会前做好充分准备,提出处理问题的具体。

凡需提交会议讨论通过的文稿,在会前交办公室两份。

三、院长办公会的具体要求1、院长办公会由院长或主持工作副院长主持召开,根据议题内容和会议需要,由办公室通知有关人员列席会议。

会议要求简洁、实效。

2、院长办公会在决策时,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参加会议人员要积极发表意见,对会议作出的决定,要坚决贯彻执行。

3、会议决定的属领导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落实,应由分管领导负责督导。

4、会议决定的属职能部门处理的问题,由职能部门负责人督导。

5、涉及几个部门的问题,由主办部门与相关部门协商提出议案,会前主办部门应做好准备,以便办公会讨论作出决定,决定后由主办部门督导。

6、院长办公会讨论的重要问题,凡属应该保密或暂不宜对外公开的,与会者应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严禁泄露会议讨论的情况和决定的事项。

职业技术学院院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

职业技术学院院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

职业技术学院院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职业技术学院院长办公会议(以下简称“院长办公会议”)的组织和运作,提高决策效率和质量,确保学院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院长办公会议是学院最高行政决策机构,负责处理学院日常行政事务,研究决定学院重要事项。

第三条院长办公会议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确保会议决策的科学性、合理性和有效性。

第四条本规则适用于学院全体教职工。

第二章会议组织第五条院长办公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特殊情况可临时召开。

会议时间、地点由院长确定。

第六条院长办公会议的参会人员包括:(一)院长、副院长、院长助理;(二)各分院、部门的负责人;(三)其他与会议议题相关的人员。

第七条院长办公会议的召开需提前五个工作日通知参会人员,并明确会议议题、议程和参会要求。

第八条院长办公会议议题由院长提出,副院长、院长助理和各部门负责人可根据工作需要提出议题,经院长同意后纳入会议议程。

第九条院长办公会议的议程安排由会议主持人确定,并通知参会人员。

第十条院长办公会议的主持人一般为院长,院长因故不能主持时,由副院长或院长助理代行主持。

第三章议事规则第十一条院长办公会议议事程序:(一)会议主持人宣布会议议题、议程;(二)会议主持人邀请相关部门负责人就议题作专题汇报;(三)参会人员就议题进行讨论,提出意见和建议;(四)会议主持人总结讨论意见,形成决策建议;(五)会议主持人组织参会人员进行表决,根据表决结果形成会议决议;(六)会议主持人宣布会议决议,并对决议的执行进行部署。

第十二条院长办公会议的表决方式为:(一)一般事项采取举手表决方式,超过半数的参会人员同意即为通过;(二)重大事项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超过三分之二的参会人员同意即为通过。

第十三条院长办公会议的决议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院规章制度;(二)有利于学院的长远发展;(三)兼顾各方利益,公平公正;(四)提高工作效率,减少不必要的管理环节。

【法院管理规章制度】院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

【法院管理规章制度】院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

【法院管理规章制度】院长办公会议议事
规则
法院管理规章制度 - 院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
一、引言
该规章制度旨在规范法院院长办公会议的议事程序,确保会议
的高效进行和决策的合法性。

二、会议召开与参与人员
1. 院长办公会议由院长主持,会议时间和地点由院长确定。

2. 参与会议的人员包括院长、副院长、院办公室主任以及相关
部门负责人。

三、议事程序
1. 会议开始前,院长宣布会议议题,并分发相关资料给与会人员。

2. 与会人员就各项议题进行讨论,发表意见和建议。

3. 议事过程中,与会人员应遵循公正、客观、尊重他人的原则。

4. 如有需要,院长可要求与会人员提供更多信息或解释相关问题。

5. 院长在确保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最终做出决策。

四、会议纪要
1. 会议结束后,由院办公室主任负责撰写会议纪要。

2. 会议纪要应包括会议日期、参与人员、讨论内容、决策结果
等重要信息。

3. 院办公室主任完成会议纪要后,送交院长审核并签署。

五、其他事项
1. 院长办公会议原则上每周召开一次,特殊情况可根据需要灵
活安排。

2. 与会人员在会议期间应保持手机静音,并专心参与讨论。

3. 与会人员有不当行为或违反会议纪律的,应受到相应的处理
和纪律处分。

以上为《法院管理规章制度-院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的内容,旨在提供一个明确的指导框架以确保院长办公会议的高效运行和决
策的合法性。

相关人员应严格遵守该规定。

请斟酌使用该规章制度并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必要的调整和补充。

日期:[日期]
签署:[院长姓名]。

院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

院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

院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一、参会人员范围1.院长办公会议由院长召集并主持,院长不能参加的,可委托有关副院长或其他院领导召集并主持。

2.院长、副院长及其他有关人员参加会议。

3.院办公室主任、相关科室负责人列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和议题内容,由召集人决定列席人员。

二、研究决议内容下列事项应提交院长办公会议研究,集体决议:1.传达贯彻中央和省、市、市卫健委重要会议、文件和批示精神,研究提出具体贯彻落实意见;2.审议医院上报市卫健委、市委市政府和省卫健委的重要请示、报告等重要文件,讨论需提交党委会研究决定的重大问题;3.审议医院制定或修订的重要规章制度、规定等规范性文件;4.研究院党委提出的重要问题,医院发展规划、重要改革方案等重大事项;5.审议决定医院年度工作要点、工作计划、人力资源管理、财务预决算、工作总结、大额度资金使用、重大项目安排等事项;6. 审议决定医疗、教学、科研、行政、后勤等工作的重要措施及实施办法;7.审议决定医院基本建设的重大问题;8.审议决定医院绩效分配方案及职工工资福利等待遇重大问题;9.研究决定医院消防、安保维稳等重要工作部署和落实措施;10.讨论其他需要研究的事项。

三、程序步骤院长办公会议决策相关事项,按以下程序进行:1.确定议题。

需提交院长办公会议研究的议题,由相关科室或分管院领导提出,填写《院长办公会议议题申报单》,经分管院领导和院长审签后,一般应提前2个工作日送院办公室,由院办公室汇总报请院长或召集会议的院领导审定。

非特殊情况不得临时提交议题。

提交院长办公会议研究的议题,相关科室或分管院领导事前应进行充分调查研究,提出可行性方案,报经分管院领导或院长把关会商,明确意见。

涉及多个科室工作的议题,要明确1个主办科室,主办科室必须事先与相关科室协调或召开专题会议(或联席会议)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如不能取得一致意见的议题,原则上不应提交;确因情况特殊或紧急事项需提交的,须由主办科室列明各相关科室的理由,并提出倾向性意见。

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

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

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为了保证院长办公会议的高效进行,特制定以下会议事规则:一、会议召开1. 院长办公会议由院长主持,每月召开一次,特殊情况下可临时召开。

2. 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和议程由秘书处提前确定,并通知与会人员。

二、与会人员1. 院长办公会议应邀请院长办公室全体成员参加,其他相关部门负责人可根据议程确定是否需要参会。

2. 与会人员应准时到达会议地点,迟到超过15分钟者需向院长说明理由。

三、会议议程1. 会议议程由秘书处提前制定,并在会议召开前一周发送给与会人员。

2. 院长办公会议议程主要包括工作总结、重要事务安排、重要决策等内容。

四、会议程序1. 院长办公会议由院长主持,秘书处负责会议记录。

2. 会议开始前,院长宣布会议开始,确认与会人员名单,并介绍议程。

3. 会议期间,与会人员应保持秩序,不得擅自插话或打断他人发言。

4. 会议结束前,院长宣布会议结束,确认下次会议时间和议程。

五、会议决议1. 院长办公会议就重要事务安排和重要决策进行讨论,并形成2. 决议内容应明确具体,由院长签署并下发相关部门执行。

六、会议记录1. 院长办公会议的记录由秘书处负责,应当真实、完整、准确。

2. 会议记录应在会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并报院长审阅。

七、会议纪律1. 与会人员在会议期间应保持肃静,手机静音并不得擅离会场。

2. 严禁在会议期间进行个人攻击或辱骂行为,如有违反者将受到相应处理。

八、其他规定1. 院长办公会议期间不得进行商业活动或私人交易。

2. 院长办公会议的议程、决议和记录为机密文件,不得外传或以上即为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望各位与会人员严格遵守,共同维护会议秩序,保证会议顺利进行。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CAL-FENGHAI.-(YICAI)-Company One1
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院长办公会是学院领导集体研究和决定重要行政事项的会议。

第二条院长办公会由院长召集并主持。

第三条院长办公会一般每两周举行一次,如工作需要可临时召开。

第四条院长办公会的组成人员为全体院领导,办公室、人事科负责人列席。

涉及有相关科室的问题时,可请其主要负责人或院领导指定的有关人员到会汇报情况。

第五条院长办公会须有过半数人员出席方可举行。

第二章议题
第六条议题范围
(一)医院建设、发展和改革中由院行政负责的重要问题。

(二)医院学科建设、科研、后勤、基建、人事、财务、安全保卫、外事等工作中与全局有关的重要问题。

(三)医院行政管理工作涉及多个部门,需要协调的问题。

(四)重要会议精神的汇报及重要事项的通报。

(五)其他需要由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的重要事项。

第七条、议题准备
(一)凡需会议审议并作决定的议题,提请科室必须提出解决的建议方案,并以书面形式对不同的建议方案进行比较说明。

(二)提请审议的议题方案若涉及其它职能部门的职权范围,提请部门应事先征询有关部门领导意见,努力使各方达成共识后再提请上会。

(三)有国家、省、市法律、法规、政策依据,或医院已有条规或者曾作出过决定的,应与议题及方案一并上报。

(四)上述材料由提请科室呈分管领导审阅,由分管领导签署拟同意上会的意见后,再呈院长审批。

凡不符合要求的上报议题,材料应补齐,否则不安排上会,若因此影响工作,由提请部门自行负责。

(五)经院长批准上会的议题材料,由提请科室按出(列)席领导人数备毕交院办。

(六)会议不审议临时动议。

第三章议事程序
第八条院长办公会按通知拟定的议题议事,一般不得临时动议。

第九条每个议题,一般先由提出议题的院领导作出说明,必要时再由相关科室主要负责人报告情况,然后展开
讨论。

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由院长或院长指定的会议主持人作出明确决定。

如暂不能作出决定,也应有明确说明。

办公室负责对议决结果作记录。

第四章会议纪律
第十条院长办公会是院领导的主要工作例会,组成人员应在时间和精力上予以保证,因特殊情况不能与会,应事先向会议主持人请假。

第十一条建立候会制度。

除会议组成人员和固定列席人员外,其他与会人员,应按学院办通知的时间按时候会,在讨论相关议题时与会。

第十二条会议的议决事项,除按规定履行职能及授权传达者外,其他与会人员无权外传会议议决情况。

会议讨论过程中所涉及的不同意见不得外传,违者将追究相关责任。

第五章决议的传达与督办
第十三条院长办公会议定的事项,会后由医院办公室负责形成《院长办公会议纪要》印发给有关科室,或由会议主持人授权传达。

第十四条会议议定事项由有关单位落实,医院办公室负责督办。

议定事项的办理情况和结果,由医院办公室定期向院长作出汇报。

会议记录由医院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

第十五条会议的会务工作由医院办公室负责,包括拟制议题、制发通知、进行会议记录、起草会议要求制发的文件等。

第十六条本规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属医院办公室。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