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安全卫生监察的类型、方式和程序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劳动安全卫生监察的类型、方式和程序劳动安全卫生监察是国家对劳动者劳动环境和劳动条件的监督管理行为。
根据监督对象和监督方式的不同,劳动安全卫生监察可以分为不同的类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安全卫生监察主要包括定期监察、特别监察和临时监察。
以下将对这三种监察类型的方式和程序进行详细介绍。
一、定期监察
定期监察是指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工会、劳动保障部门的工作计划,定期对劳动者的劳动环境和劳动条件进行监察。
定期监察的方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环节:
1.1 预防性监察
预防性监察是指将劳动安全卫生监察纳入到日常工作中。
相关部门在定期例行工作中,对劳动者的劳动环境和劳动条件进行抽查,及时发现问题,防范和化解安全事故和职业病危害。
预防性监察主要通过检查、调查、核实等方式进行。
1.2 定期检查
定期检查是按照一定的时间周期,对劳动者的劳动环境和劳动条件进行检查。
相关部门可以采取现场检查、设备设施检查、劳动行为检查等方式,对企业的劳动安全卫生情况进行全面监察。
检查结果应当及时通知用人单位,并要求其整改不合格项。
1.3 报告和通知
在定期监察完成后,监察部门会编制监督报告,并及时通知用人单位。
监督报告中会详细列出存在的问题和整改要求,用人单位需要在规定的期限内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告监察部门。
二、特别监察
特别监察是指对某个特定领域或特殊情况下的劳动安全卫生问题进行监察。
特别监察的方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环节:
2.1 专项调查
专项调查是特别监察的基础环节。
当发生或者有可能发生重大劳动安全事故、严重职业病危害、重特大案件等情况时,相关部门将启动专项调查,对事故发生原因进行深入研究和调查,找出问题的根源和责任人,并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置。
2.2 紧急检查
紧急检查是特别监察的一种方式。
在发生重大劳动安全事故、严重职业病危害、重特大案件等情况下,监察部门有权进行紧急检查,对事故现场进行勘察,调查事故的发生原因和责任人,并对责任人进行追责。
2.3 专题调研
专题调研是特别监察的重要环节。
相关部门可以组织专家学者、行业协会等组织进行专题调研,深入研究某一特定领域的劳动安全卫生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
三、临时监察
临时监察是指在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下,临时组织对劳动者的劳动环境和劳动条件进行监察。
临时监察的方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环节:
3.1 突击检查
在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下,相关部门可以进行突击检查。
突击检查的主要目的是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劳动者的安全。
突击检查的时间和地点不事先通知用人单位,以增加监察的效果和公信力。
3.2 紧急处置
在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下,如果发现严重的劳动安全卫生问题,监察部门有权采取紧急措施进行处置。
紧急处置包括责令停产停业、暂时关闭、责令改正等措施,以迅速消除安全隐患和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总结起来,劳动安全卫生监察的类型包括定期监察、特别监察和临时监察。
不同类型的监察方式和程序有所不同,但都着重于发现和解决劳动安全卫生问题,保障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
劳动安全卫生监察是保护劳动者权益的重要手段,对于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