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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是指用于评价建筑物对环境、经济和社会的影响,以及其可持续性水平的标准。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绿色建筑评价标准:1. 环保性:评估建筑物对环境的影响,包括能源利用效率、水资源利用、废物管理、室内空气质量等方面的要求。

例如,建筑物应使用节能设备和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使用低水耗设备,采用可回收材料等。

2. 建筑材料:评估建筑材料的环境友好性和可持续性。

建筑物应使用符合环保要求的材料,如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的涂料和地板材料,以减少对室内空气质量的污染。

3. 水资源管理:评估建筑物对水资源的管理和利用情况。

建筑物应采取节水措施,如安装节水器具,收集雨水用于灌溉等,以减少对水资源的浪费和污染。

4. 能源效率:评估建筑物的能源利用效率。

建筑物应具备高效的绝缘材料和设备,以减少能源的消耗。

同时,建筑物应设计合理的采光系统和通风系统,以减少对人工照明和空调系统的需求。

5. 社会可持续性:评估建筑物对社区和社会的影响。

建筑物应考虑到周边环境和社会需求,如周边生态系统、社区健康和可达性等。

此外,建筑物应提供舒适和安全的室内环境,以满足用户的需求。

6. 可持续运营和维护:评估建筑物在使用期间的管理和维护情况。

建筑物应制定合理的管理计划,包括能源和水资源的监测和维护,并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此外,建筑物应提供培训和教育,以帮助用户更好地理解和使用绿色建筑设施。

总之,绿色建筑评价标准是为了推动建筑业向环境友好、经济可持续和社会发展做出贡献而制定的。

通过符合这些标准,建筑物可以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提高能源效率,改善室内空气质量,促进社会可持续发展。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GB/T50378-2014核心提示:1 总则为贯彻国家技术经济政策,节约资源,保护环境,规范绿色建筑的评价,推进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绿色民用建筑的评价。

绿色建筑评价应遵循因地制宜的原则,结合建筑所在地1 总则为贯彻国家技术经济政策,节约资源,保护环境,规范绿色建筑的评价,推进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绿色民用建筑的评价。

绿色建筑评价应遵循因地制宜的原则,结合建筑所在地域的气候、环境、资源、经济及文化等特点,对建筑全寿命期内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保护环境等性能进行综合评价。

绿色建筑的评价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绿色建筑 green building在全寿命期内,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保护环境、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建筑。

热岛强度 heat island intensity城市内一个区域的气温与郊区气温的差别,用二者代表性测点气温的差值表示,是城市热岛效应的表征参数。

年径流总量控制率 volume capture ratio of annual rainfall通过自然和人工强化的入渗、滞蓄、调蓄和收集回用,场地内累计一年得到控制的雨水量占全年总降雨量的比例。

可再生能源 renewable energy风能、太阳能、水能、生物质能、地热能和海洋能等非化石能源的统称。

再生水 reclaimed water污水经处理后,达到规定水质标准、满足一定使用要求的非饮用水。

非传统水源 nontraditional water source不同于传统地表水供水和地下水供水的水源,包括再生水、雨水、海水等。

可再利用材料 reusable material不改变物质形态可直接再利用的,或经过组合、修复后可直接再利用的回收材料。

可再循环材料 recyclable material通过改变物质形态可实现循环利用的回收材料。

国家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一)

国家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一)

国家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一)国家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什么是国家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国家绿色建筑评价标准是为了促进绿色建筑的发展,提高建筑节能环保水平而制定的评价标准。

•该标准从建筑的设计、施工、维护和管理等方面对建筑进行评价,并提出具体的评价指标和方法。

国家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的指标•国家绿色建筑评价标准涵盖了建筑的各个方面,包括室内环境、能源和水资源利用、材料使用、生态保护等多个方面。

•具体的评价指标包括:节能、水资源利用效率、室内环境质量、材料与资源、生态适应性等。

国家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的优势•国家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可以引导建筑业在设计、施工和管理中注重节能环保。

•对于业主,选择评价合格的绿色建筑可以减少能耗成本、提高室内健康环境质量。

•对于社会,促进绿色建筑发展可以减少污染、降低碳排放、保护生态环境。

如何评价国家绿色建筑评价标准•评价国家绿色建筑评价标准需要考虑具体的情况和需求。

•对于普通消费者和企业,可以选择绿色建筑评价标准评价认证合格的建筑。

•对于政府和相关机构,可以通过制定政策、补贴和奖励等方式促进绿色建筑的发展。

总结•国家绿色建筑评价标准是绿色建筑行业的重要标准之一。

•评价标准涵盖了建筑的多个方面,并且可以引导建筑业在设计、施工和管理中注重节能环保。

•对于普通消费者和企业来说,选择评价合格的绿色建筑可以减少能耗成本、提高室内健康环境质量。

•对于社会来说,促进绿色建筑发展可以减少污染、降低碳排放、保护生态环境。

国家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的未来•随着人们对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视,未来绿色建筑将得到更广泛的应用和发展。

•未来的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可能会更加严格,更关注建筑的生命周期,并强调建筑可持续性和人居环境的舒适性。

•完善绿色建筑评价标准,推动建筑业的转型升级,对于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应对气候变化等重大挑战具有重要意义。

结语国家绿色建筑评价标准是中国绿色建筑行业发展中的重要指导标准,对保护环境、提高建筑节能环保水平具有积极的作用。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1]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1]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编制说明一、编制背景在建筑的建造和使用过程中,需要消耗大量的自然资源,同时增加环境负荷。

据统计,人类从自然界所获得的50%以上的物质原料用来建造各类建筑及其附属设备。

这些建筑在建造和使用过程中又消耗了全球能量的50%左右;与建筑有关的空气污染、光污染、电磁污染等占环境总体污染的34%;建筑垃圾占人类活动产生垃圾总量的40%。

绿色建筑是指在建筑的全寿命周期内,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建筑。

绿色建筑是将可持续发展理念引入建筑领域的结果,将成为未来建筑的主导趋势。

目前,世界各国普遍重视绿色建筑的研究,许多国家和组织都在绿色建筑方面制定了相关政策和评价体系,有的已着手研究编制可持续建筑标准。

由于世界各国经济发展水平、地理位置和人均资源等条件不同,对绿色建筑的研究与理解也存在差异。

我国政府从基本国情出发,从人与自然和谐发展,节约能源,有效利用资源和保护环境的角度,提出发展“节能省地型住宅和公共建筑”,主要内容是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与环境保护,注重以人为本,强调可持续发展。

从这个意义上讲,节能省地型住宅和公共建筑与绿色建筑、可持续建筑提法不同,内涵相通,具有某种一致性,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绿色建筑和可持续建筑理念。

我国资源总量和人均资源量都严重不足,同时我国的消费增长速度惊人,在资源再生利用率上也远低于发达国家。

我国各地区在气候、地理环境、自然资源、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与民俗文化等方面都存在巨大差异。

我国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加速发展时期。

中国现有建筑总面积400多亿平方米,预计到2020年还将新增建筑面积约300亿平方米。

在我国发展绿色建筑,是一项意义重大而十分迫切的任务。

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建立一套适合我国国情的绿色建筑评价体系,反映建筑领域可持续发展理念,对积极引导大力发展绿色建筑,促进节能省地型住宅和公共建筑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9 【健康舒适章节】学习笔记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9 【健康舒适章节】学习笔记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19健康舒适作为《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278-2019五大章节之一,”健康舒适” 通过”室内空气品质、水质、声环境与光环境、室内热湿环境”四个方面,对人体健康及舒适程度进行衡量,旨在创建一个健康宜居的室内环境,增进建筑使用者对于绿色建筑的体验感和获得感。

其中”水质”部分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建筑设计院副院长/教授级高工曾捷院长讲解,其余部分由清华大学建筑学院教授林波荣教授讲解。

本章节共包含20条条款,其中控制项9条,评分项11条,评分项总分值100分,所有条文均适用预评价阶段和评价阶段。

新增条文6款;其余条文均从2014版沿用、发展而来。

“水质”部分共包含4条条文,其中控制项1条,评分项3条,均为新增条文。

5.1.3(控制项)给水排水系统的设置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要求,并制定相应消毒计划、永久性标识等措施。

该条文对水质、储水设施、水封装置、设置标识等方面进行了最基本的控制。

5.2.3(评分项)水质满足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要求。

要求了直饮水、集中生活热水系统供水、游泳池循环水处理系统、采暖空调循环水系统等的水质,还要求景观水体的水源不得来自市政自来水和地下井水,可采用中水、雨水等非传统水源或地表水。

5.2.4(评分项)生活饮用水水池、水箱等储水设施满足卫生要求。

考虑到目前各类民用建筑主要采用的生活饮用水供水方式为二次供水,储水设施是建筑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设施水质安全保障的关键环节。

要求建筑二次供水设施的卫求和水质检测方法满足现行标准相关规定;使用满足相关要求的成品水箱,避免现场加工过程中的污染问题。

采用储水设施分格、检查口(人孔)加锁、溢流管及通气管口防止生物进入等措施,避免储水变质。

5.2.5(评分项)所有给水排水管道、设备、设施设置明确、清晰的永久性标识。

现代化的建筑给水排水管线繁多,如果没有清晰的标识,难免在施工或日常维护、维修时发生误接的情况,造成误饮误用,给用户带来健康隐患。

(整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_50378-

(整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_50378-

一、编制背景在建筑的建造和使用过程中,需要消耗大量的自然资源,同时增加环境负荷。

据统计,人类从自然界所获得的50%以上的物质原料用来建造各类建筑及其附属设备。

这些建筑在建造和使用过程中又消耗了全球能量的50%左右;与建筑有关的空气污染、光污染、电磁污染等占环境总体污染的34%;建筑垃圾占人类活动产生垃圾总量的40%。

绿色建筑是指在建筑的全寿命周期内,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建筑。

绿色建筑是将可持续发展理念引入建筑领域的结果,将成为未来建筑的主导趋势。

目前,世界各国普遍重视绿色建筑的研究,许多国家和组织都在绿色建筑方面制定了相关政策和评价体系,有的已着手研究编制可持续建筑标准。

由于世界各国经济发展水平、地理位置和人均资源等条件不同,对绿色建筑的研究与理解也存在差异。

我国政府从基本国情出发,从人与自然和谐发展,节约能源,有效利用资源和保护环境的角度,提出发展“节能省地型住宅和公共建筑”,主要内容是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与环境保护,注重以人为本,强调可持续发展。

从这个意义上讲,节能省地型住宅和公共建筑与绿色建筑、可持续建筑提法不同,内涵相通,具有某种一致性,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绿色建筑和可持续建筑理念。

我国资源总量和人均资源量都严重不足,同时我国的消费增长速度惊人,在资源再生利用率上也远低于发达国家。

我国各地区在气候、地理环境、自然资源、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与民俗文化等方面都存在巨大差异。

我国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加速发展时期。

中国现有建筑总面积400多亿平方米,预计到2020年还将新增建筑面积约300亿平方米。

在我国发展绿色建筑,是一项意义重大而十分迫切的任务。

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建立一套适合我国国情的绿色建筑评价体系,反映建筑领域可持续发展理念,对积极引导大力发展绿色建筑,促进节能省地型住宅和公共建筑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解读《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七大指标

解读《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七大指标

解读《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七大指标目前,国内的建筑发展正处于从追求建筑数量转变到建筑质量的转折期,要适应这样的发展,推动绿色建筑评价是其中的一项重要且长远中长期的工作。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4已经自2015年1月1日起实施。

新版《标准》的评价指标,在原《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06中节地与室外环境、节能与能源利用、节水与水资源利用、节材与物料资源利用、室内环境质量和运营管理6大类指数的基础上,《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4增加了"施工管理",更好地实现对建筑全生命期的覆盖。

(一)节地与室外环境1、投资项目选址应符合所在地城乡规划,且必须符合各类保护区、文物古迹保护的建设控制重新配置要求。

2、场地应无洪涝、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威胁,无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危险源的威胁,无电磁辐射、含氡土壤等危害。

3、场地内不应有排放超标的污染源。

4、建筑规划布局国际标准应满足日照标准,且不得降低周边周围建筑的蓬莱标准。

(二)节能与能源利用1、建筑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建筑节能设计标准中强制性条文的规定。

3、冷热源、输配系统和照明等各部分能耗应进行独立分项计量。

4、各房间或场所的照明功率密度值不得高于现行《建筑群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中的现行值规定。

(三)节水与水资源利用1、应制定水资源利用方案,统筹利用各种水资源。

2、给排水系统设置应合理、完善、安全。

3、应采用节水器具。

(四)节材与材料资源通过1、不得采用国家和地方禁止和规限所订使用的建筑材料及制品。

2、混凝土结构中梁、一般来说柱纵向受力普通钢筋应采用不低于400MPa级的热轧带肋钢筋。

3、建筑造型要素应简约,且无大量装饰性构件。

(五)室内环境质量1、主要功能房间的室内级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中的低限要求。

2、主要系统房间的外墙、隔墙、楼板和门窗的隔声性能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中的低限要求。

《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准》.doc

《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准》.doc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编制说明一、编制背景在建筑的建造和使用过程中,需要消耗大量的自然资源,同时增加环境负荷。

据统计,人类从自然界所获得的50%以上的物质原料用来建造各类建筑及其附属设备。

这些建筑在建造和使用过程中又消耗了全球能量的50%左右;与建筑有关的空气污染、光污染、电磁污染等占环境总体污染的34%;建筑垃圾占人类活动产生垃圾总量的40%。

绿色建筑是指在建筑的全寿命周期内,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建筑。

绿色建筑是将可持续发展理念引入建筑领域的结果,将成为未来建筑的主导趋势。

目前,世界各国普遍重视绿色建筑的研究,许多国家和组织都在绿色建筑方面制定了相关政策和评价体系,有的已着手研究编制可持续建筑标准。

由于世界各国经济发展水平、地理位置和人均资源等条件不同,对绿色建筑的研究与理解也存在差异。

我国政府从基本国情出发,从人与自然和谐发展,节约能源,有效利用资源和保护环境的角度,提出发展“节能省地型住宅和公共建筑”,主要内容是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与环境保护,注重以人为本,强调可持续发展。

从这个意义上讲,节能省地型住宅和公共建筑与绿色建筑、可持续建筑提法不同,内涵相通,具有某种一致性,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绿色建筑和可持续建筑理念。

我国资源总量和人均资源量都严重不足,同时我国的消费增长速度惊人,在资源再生利用率上也远低于发达国家。

我国各地区在气候、地理环境、自然资源、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与民俗文化等方面都存在巨大差异。

我国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加速发展时期。

中国现有建筑总面积400多亿平方米,预计到2020年还将新增建筑面积约300亿平方米。

在我国发展绿色建筑,是一项意义重大而十分迫切的任务。

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建立一套适合我国国情的绿色建筑评价体系,反映建筑领域可持续发展理念,对积极引导大力发展绿色建筑,促进节能省地型住宅和公共建筑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绿色建筑标准评价标准

绿色建筑标准评价标准

绿色建筑标准评价标准
绿色建筑的标准评价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 节地与室外环境:这一指标主要关注建筑对土地的节约使用以及室外环境的优化。

2. 节能与能源利用:这一指标强调建筑对能源的有效利用以及节能措施的采用。

3. 节水与水资源利用:此指标涉及建筑中的水资源管理,包括节水设备的采用和水资源的合理利用。

4. 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此指标关注建筑中对材料的节约使用和循环利用。

5. 室内环境质量:主要考察建筑的空气质量、温度、湿度等室内环境状况是否健康、舒适。

6. 运营管理:针对住宅建筑的日常运营管理提出要求,确保建筑在使用过程中的环保性能。

7. 全生命周期综合性能:针对公共建筑,要求其在全生命周期内(包括规划、设计、施工、运行、维护和拆除)均具有优秀的综合性能。

在具体应用中,对同一对象,可根据需要和可能分别提出对应于控制项、一般项和优选项的指标要求。

按满足一般项和优选项的程度,绿色建筑划分为三个等级。

此外,绿色建筑评价还应遵循因地制宜的原则,结合建筑所在地域的气候、环境、资源、经济和文化等特点,对建筑全生命期内的安全耐久、健康舒适、生活便利、资源节约、环境宜居5类指标等性能进行综合评价。

绿色建筑评价应以单栋建筑或建筑群为评价对象,且在建筑工程竣工后进行。

在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完成后,可进行预评价。

等级划分由高到低划分为三星级、二星级、一星级和基本级。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建议查阅《绿色建筑评价标准》获取更准确的信息。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名类 称别
编号
标准条文
达标判定
4.5.1
每套住宅至少有1个居住空间满足日照标准的要求。当有4个以上居住空间时,至少有2个居住空间满足日 照标准的要求。

4.5.2
卧室、起居室(厅)、厨房设置外窗,窗地面积比不小于1/7。当一套住宅设有1个以上卫生间时,至少有 一个卫生间设有外窗。
室制
对建筑围护结构采取有效的隔声、减噪措施,卧室、起居室的允许噪声级在关窗状态下白天不大于45 dB

4.3.5 采用节水器具和设备,节水率不低于8%。

4.3.6 合理规划地表与屋面雨水径流途径,降低地表径流,采用多种渗透措施增加雨水渗透量。

4.3.7 绿化用水、景观用水等非饮用水采用非传统水源。
水 资 源 利
一 般 项
4.3.8 绿化灌溉采取微灌、渗灌、低压管灌等节水高效灌溉方式。
4.3.9

4.5.6 居住空间开窗能有良好的视野,且避免居住空间之间的视线干扰。
一 4.5.7 围护结构的热工设计符合《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50176的规定。
般 4.5.8 设采暖和(或)空调系统(设备)的住宅,运行时用户可根据需要对室温进行调控。
项 4.5.9 采用可调节外遮阳,防止夏季太阳辐射透过窗户玻璃直接进入室内。
内 项 4.5.3 (A声级),夜间不大于35 dB(A声级)。楼板和分户墙的空气声计权隔声量不小于45dB,楼板的计权

标准化撞击声声压级不大于70dB。外窗和户门的空气声计权隔声量不小于30dB。

4.5.4 居住空间能自然通风,通风开口面积不小于该房间地板面积的1/20。

4.5.5 室内空气质量符合《民用建筑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的规定。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全).doc-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全).doc-

《标准》的评价指标体系包括以下六大指标:1)节地与室外环境;2)节能与能源利用;3)节水与水资源利用;4)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5)室内环境质量;6)运营管理(住宅建筑)、全生命周期综合性能(公共建筑)。

注:根据建筑所在地区、气候与建筑类型等特点,符合条件的项数可能会减少,表中对一般项数和优选项数的要求可按比例调整。

公共建筑一、节地与室外环境控制项1、场地建设不破坏当地文物、自然水系、湿地、基本农田、森林和其他保护区。

2、建筑场地选址无洪灾、泥石流威胁,建筑场地安全范围内无危害性电磁辐射及火、爆、有毒物质等危险源。

3、不对周边居民区及交通道路造成光污染。

一般项1、充分开发利用地下空间作为公共活动场所、停车库或设备房等。

2 、场地到达公共交通站点的步行距离不超过500m。

3、充分考虑建筑周边、广场、道路、停车场的绿化和遮荫,绿地率高于国家及相关地区标准。

4、绿化物种选择适宜当地气候和土壤条件的乡土植物,且采用包含乔、灌木的复层绿化,减少单纯的草坪绿化。

5、绿化修剪和灌溉及时,绿地内无裸露土壤,绿化用地土壤厚度、土质条件满足植物的需要。

6、场地内无严重污染空气环境的污染源。

7、场地环境噪声符合《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的规定。

8、室外风环境利于建筑通风和冬季人员行走舒适。

优选项1、充分保护和利用原有场地上有价值的树木、水塘、水系等,采取措施提高土地生态价值。

2、选用废弃场地进行建设或为工业厂房改造。

3、道路和地面停车场采用透水地面,场地透水指标符合以下规定:透水率>0.5×(1-建筑覆盖率)透水率:开发后基地透水面积÷基地总面积二、节能与能源利用控制项1、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指标符合国家和地方公共建筑节能标准的有关规定。

2、空调采暖系统的冷热源机组能效比符合国家和地方公共建筑节能标准的有关规定。

3、建筑采暖与空调热源选择,符合《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第5.4.2条的规定。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绿色建筑是指在设计、建造和运营过程中,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环境的影响,提高建筑物的资源利用效率,保护和改善周围环境质量,提高建筑物使用者的舒适度和健康性。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是对绿色建筑进行评价和认证的依据,它可以帮助建筑师、设计师和业主在设计和建设过程中更好地考虑环境和健康因素,从而创造更加可持续的建筑。

首先,绿色建筑评价标准通常包括对建筑的能源利用、水资源利用、材料选择、室内环境质量、建筑设计创新等方面的评价。

其中,能源利用是评价绿色建筑的重要指标之一。

评价标准通常会要求建筑在设计和使用过程中尽量减少能源消耗,采用可再生能源和高效能源设备,以降低对环境的影响。

水资源利用是另一个重要的评价指标,绿色建筑通常会采用节水设备和技术,减少对地下水和自然水体的开采和污染。

材料选择是绿色建筑评价的另一个重要方面,评价标准通常会要求建筑材料具有低碳排放、可回收利用和环保的特点。

其次,绿色建筑评价标准还会关注建筑的室内环境质量。

这包括室内空气质量、采光、声环境和室内舒适度等方面。

评价标准通常会要求建筑在设计和使用过程中尽量减少有害气体的排放,提高室内空气的清新度;同时,也会要求建筑在设计中充分利用自然采光和自然通风,提高室内的舒适度和健康性。

最后,绿色建筑评价标准还会关注建筑的设计创新。

评价标准通常会鼓励建筑师和设计师在设计过程中充分考虑环境和社会因素,提出创新的设计理念和技术手段,以实现对环境的最大保护和对人的最大利益。

总的来说,绿色建筑评价标准是对建筑进行可持续性评价的重要工具,它可以帮助建筑行业更好地实现绿色建筑的目标,促进建筑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因此,建筑师、设计师和业主应该充分了解和遵守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从而为建筑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1总则1.0.1 为贯彻执行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国家技术经济政策,推进可持续发展,规范绿色建筑的评价,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用于评价住宅建筑和办公建筑、商场、宾馆等公共建筑。

1.0.3绿色建筑的建设与评价应因地制宜,统筹考虑并正确处理建筑全寿命周期内,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保护环境、满足建筑功能之间的辩证关系。

1.0.4 绿色建筑的建设与评价应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与相关的标准,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

2 术语2.0.1 绿色建筑在建筑的全寿命周期内,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节能、节地、节水、节材) 、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建筑。

2.0.2热岛强度热岛效应是指一个地区(主要指城市内)的气温高于周边郊区的现象,可以用两个代表性测点的气温差值(城市中某地温度与郊区气象测点温度的差值)即热岛强度表示。

本标准采用夏季典型日的室外热岛强度∆T hi(居住区室外气温与郊区气温的差值,即8:00~18:00之间的气温差别平均值)作为评价指标。

2.0.3可再生能源指从自然界获取的、可以再生的非化石能源,包括风能、太阳能、水能、生物质能、地热能和海洋能等。

2.0.4非传统水源指不同于传统市政供水的水源,包括再生水、雨水和海水。

2.0.5可再利用材料指在不改变所回收物质形态的前提下进行材料的直接再利用,或经过组合、再修复后再利用的材料。

2.0.6可再循环材料指已经无法进行再利用的产品通过改变其物质形态,生产成为另一种料,使其加入物质的多次循环利用过程中的材料。

3 基本规定3.1 基本要求3.1.1 本标准着重评价与绿色建筑性能有关的内容,实施本标准时,尚应符合经国家批准或备案的有关标准。

3.1.2 应以节约和适用的原则确定建筑标准。

3.1.3 绿色建筑的建设应对规划设计、施工与竣工阶段进行过程控制。

3.1.4绿色建筑建设应选用质量合格并符合使用要求的材料和产品,严禁使用国家或地方管理部门禁止、限制和淘汰的材料和产品。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1.术语绿色建筑:在建筑的全寿命周期内,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建筑。

热岛强度:城市内一个区域的气温与郊区气象测点温度的差值,为热岛效应的表征参数。

可再生能源:从自然界获取的、可以再生的非化石能源,包括风能、太阳能、水能、生物质能、地热能和海洋能等。

非传统水源:不同于传统地表水供水和地下水供水的水源,包括再生水、雨水、海水等。

可再利用材料:在不改变所回收物质形态的前提下进行材料的直接再利用,或经过再组合、再修复后再利用的材料。

可再循环材料:对无法进行再利用的材料通过改变物质形态,生成另一种材料,实现多次循环利用的材料。

2.基本规定2.1基本要求公共建筑的评价以建筑群或建筑单体为对象。

评价单栋建筑时,凡涉及室外环境的指标,以该栋建筑所处环境的评价结果为准。

住宅建筑的评价不应以单栋建筑作为评价对象,应以组团作为评价对象。

绿色建筑分设计和运行两个阶段进行评价。

设计阶段的评价在项目施工图完成后进行,运行阶段的评价应在其投入使用一年后进行。

申请评价方应进行建筑全寿命周期技术和经济分析,合理确定建筑规模,选用适当的建筑技术、设备和材料,并提交相应分析报告。

申请评价方应按本标准的有关要求,对规划、设计与施工阶段进行过程控制,并提交相关文档。

2.2评价与等级划分绿色建筑评价指标体系由节地与室外环境、节能与能源利用、节水与水资源利用、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室内环境质量和运营管理六类指标组成。

每类指标包括控制项、一般项与优秀选项。

2.3绿色建筑应满足本标准第4章住宅建筑或第5章公共建筑中所有控制项的要求,并按满足一般项数和优选项数的程度,划分为三个等级,设计阶段星级划分见表3.2.2-1和3.2.2-2,运行阶段星级划分见表3.2.2-3和3.2.2-4。

表3.2.2-1设计阶段划分绿色建筑等级的项数要求(住宅建筑)设计阶段划分绿色建筑等级的项数要求(住宅建筑)表3.2.2-2设计阶段划分绿色建筑等级的项数要求(公共建筑)设计阶段划分绿色建筑等级的项数要求(公共建筑)表3.2.2-3运行阶段划分绿色建筑等级的项数要求(住宅建筑)运行阶段划分绿色建筑等级的项数要求(住宅建筑)表3.2.2-4运行阶段划分绿色建筑等级的项数要求(公共建筑)运行阶段划分绿色建筑等级的项数要求(公共建筑)2.4标准控制项条文必须全部满足,当一般项中某条文不适用建筑类型等条件时,该条文可不参与评价,参评的总项数相应减少,等级划分时对项数的要求应按原比例调整取整确定。

[整理]GBT50378-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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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50378-2006绿色建筑评价标准EvaIuation standard for green building前言本标准是根据建设部建标标函E2005]63号(关于请组织开展《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编制工作的函)的要求,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编制而成。

本标准是为贯彻落实完善资源节约标准的要求,总结近年来我国绿色建筑方面的实践经验和研究成果,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制定的第一部多目标、多层次的绿色建筑综合评价标准。

在编制过程中,广泛地征求了有关方面的意见,对主要问题进行了专题论证,对具体内容进行了反复讨论、协调和修改,并经审查定稿。

本标准的主要内容是:总则、术语、基本规定、住宅建筑、公共建筑。

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管理,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地址:北京市北三环东路30号;邮政编码:100013)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请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总结实践经验,提出意见和建议。

本标准主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本标准参编单位: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清华大学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院国家给水排水工程技术中心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城市建设研究院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有为韩继红曾捷杨建荣方天培汪维王静霞秦佑国毛志兵马眷荣陈立叶青徐文龙林海燕郎四维程志军安宇张蓓红范宏武王玮华林波荣赵平于震平郭兴芳涂英时刘景立1总则 (1)2术语 (2)3基本规定 (3)3.1基本要求 (3)3.2评价与等级划分 (3)4住宅建筑 (5)4.1节地与室外环境 (5)4.2节能与能源利用 (6)4.3节水与水资源利用 (7)4.4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 (8)4.5室内环境质量 (9)4.6运营管理 (11)5公共建筑 (12)5.1节地与室外环境 (12)5.2节能与能源利用 (13)5.3节水与水资源利用 (14)5.4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 (15)5.5室内环境质量 (16)5.6运营管理 (17)1.0.1为贯彻执行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国家技术经济政策,推进可持续发展,规范绿色建筑的评价,制定本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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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则1.0.1为贯彻国家技术经济政策,节约资源,保护环境,规范绿色建筑的评价,推进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绿色民用建筑的评价。

1.0.3绿色建筑评价应遵循因地制宜的原则,结合建筑所在地域的气候、环境、资源、经济及文化等特点,对建筑全寿命期内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保护环境等性能进行综合评价。

1.0.4绿色建筑的评价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2.0.1绿色建筑green building 在全寿命期内,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保护环境、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建筑。

2.0.2热岛强度heat island intensity 城市内一个区域的气温与郊区气温的差别,用二者代表性测点气温的差值表示,是城市热岛效应的表征参数。

2.0.3年径流总量控制率volume capture ratio of annual rainfall通过自然和人工强化的入渗、滞蓄、调蓄和收集回用,场地内累计一年得到控制的雨水量占全年总降雨量的比例。

2.0.4可再生能源renewable energy 风能、太阳能、水能、生物质能、地热能和海洋能等非化石能源的统称。

2.0.5再生水reclaimed water 污水经处理后,达到规定水质标准、满足一定使用要求的非饮用水。

2.0.6非传统水源nontraditional water source 不同于传统地表水供水和地下水供水的水源,包括再生水、雨水、海水等。

2.0.7可再利用材料reusable material 不改变物质形态可直接再利用的,或经过组合、修复后可直接再利用的回收材料。

2.0.8可再循环材料recyclable material 通过改变物质形态可实现循环利用的回收材料。

3 基本规定3.1 一般规定3.1.1绿色建筑的评价应以单栋建筑或建筑群为评价对象。

评价单栋建筑时,凡涉及系统性、整体性的指标,应基于该栋建筑所属工程项目的总体进行评价。

3.1.2绿色建筑的评价分为设计评价和运行评价。

设计评价应在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通过后进行,运行评价应在建筑通过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一年后进行。

3.1.3申请评价方应进行建筑全寿命期技术和经济分析,合理确定建筑规模,选用适当的建筑技术、设备和材料,对规划、设计、施工、运行阶段进行全过程控制,并提交相应分析、测试报告和相关文件。

3.1.4评价机构应按本标准的有关要求,对申请评价方提交的报告、文件进行审查,出具评价报告,确定等级。

对申请运行评价的建筑,尚应进行现场考察。

3.2 评价与等级划分3.2.1绿色建筑评价指标体系由节地与室外环境、节能与能源利用、节水与水资源利用、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室内环境质量、施工管理、运营管理7类指标组成。

每类指标均包括控制项和评分项。

评价指标体系还统一设置加分项。

3.2.2设计评价时,不对施工管理和运营管理2类指标进行评价,但可预评相关条文。

运行评价应包括7类指标。

3.2.3控制项的评定结果为满足或不满足;评分项和加分项的评定结果为分值。

3.2.4绿色建筑评价应按总得分确定等级。

3.2.5评价指标体系7类指标的总分均为100分。

7类指标各自的评分项得分Q1、Q2、Q3、Q4、Q5、Q6、Q7按参评建筑该类指标的评分项实际得分值除以适用于该建筑的评分项总分值再乘以100分计算。

3.2.6加分项的附加得分Q8按本标准第11章的有关规定确定。

3.2.7绿色建筑评价的总得分按下式进行计算,其中评价指标体系7类指标评分项的权重w1~w7按表3.2.7取值。

ΣQ=w1Q1+w 2Q2+w3Q3+w4Q4+w5Q5+w6Q6+w7Q7+Q8 (3.2.7)表3.2.7 绿色建筑各类评价指标的权重注:1、表中“——”表示施工管理和运营管理两类指标不参与设计评价。

节地与室外环境w1节能与能源利用w2节水与水资源利用w3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w4室内环境质量w5施工管理w6运营管理w7设计评价居住建筑0.21 0.24 0.20 0.17 0.18 ————公共建筑0.16 0.28 0.18 0.19 0.19 ————运行评价居住建筑0.17 0.19 0.16 0.14 0.14 0.10 0.102、对于同时具有居住和公共功能的单体建筑,各类评价指标权重取为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所对应权重的平均值。

3.2.8绿色建筑分为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3个等级。

3个等级的绿色建筑均应满足本标准所有控制项的要求,且每类指标的评分项得分不应小于40分。

当绿色建筑总得分分别达到50分、60分、80分时,绿色建筑等级分别为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

3.2.9对多功能的综合性单体建筑,应按本标准全部评价条文逐条对适用的区域进行评价,确定各评价条文的得分。

4 节地与室外环境4.1 控制项4.1.1项目选址应符合所在地城乡规划,且应符合各类保护区、文物古迹保护的建设控制要求。

4.1.2场地应无洪涝、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威胁,无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危险源的威胁,无电磁辐射、含氡土壤等危害。

4.1.3场地内不应有排放超标的污染源。

4.1.4建筑规划布局应满足日照标准,且不得降低周边建筑的日照标准。

4.2 评分项Ⅰ土地利用4.2.1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评价总分值为19分。

对居住建筑,根据其人均居住用地指标按表4.2.1-1的规则评分;对公共建筑,根据其容积率按表4.2.1-2的规则评分。

表4.2.1-1 居住建筑人均居住用地指标评分规则表4.2.1-2 公共建筑容积率评分规则居住建筑人均居住用地指标A(m2) 得分3层及以下4~6层7~12层13~18层19层及以上35<A≤41 23<A≤26 22<A≤24 20<A≤22 11<A≤13 15A≤35 A≤23 A≤22 A≤20 A≤11 19容积率R得分0.5≤R<0.8 50.8≤R<1.5 101.5≤R<3.5 15R≥3.5 194.2.2场地内合理设置绿化用地,评价总分值为9分,并按下列规则评分:1居住建筑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1)住区绿地率:新区建设达到30%,旧区改建达到25%,得2分;2)住区人均公共绿地面积:按表4.2.1-1的规则评分,最高得7分。

表4.2.2-1 住区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评分规则2公共建筑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1)绿地率:按表4.2.1-2的规则评分,最高得7分;住区人均公共绿地面积Ag得分新区建设旧区改建1.0m2≤Ag<1.3m20.7m2≤Ag<0.9m2 31.3m2≤Ag<1.5m20.9m2≤Ag<1.0m2 5Ag≥1.5m2Ag≥1.0m27表4.2.2-2 公共建筑绿地率评分规则2) 绿地向社会公众开放,得2分。

4.2.3 合理开发利用地下空间,评价总分值为6分,按表4.2.3的规则评分。

表4.2.3 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评分规则Ⅱ 室外环境4.2.4 建筑及照明设计避免产生光污染,评价总分值为4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 玻璃幕墙可见光反射比不大于0.2,得2分; 2 室外夜景照明光污染的限制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市夜景照明设计规范》JGJ/T 163的规定,得2分。

4.2.5 场地内环境噪声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的有关规定,评价分值为4分。

4.2.6 场地内风环境有利于室外行走、活动舒适和建筑的自然通风,评价总分值为6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 在冬季典型风速和风向条件下,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 建筑物周围人行区风速小于5m/s ,且室外风速放大系数小于2,得2分; 2) 除迎风第一排建筑外,建筑迎风面与背风面表面风压差不大于5Pa ,得1分; 2 过渡季、夏季典型风速和风向条件下,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 场地内人活动区不出现涡旋或无风区,得2分; 2) 50%以上可开启外窗室内外表面的风压差大于0.5Pa ,得1分。

绿地率Rg得分 30%≤Rg <35% 2 35%≤Rg <40% 5 Rg ≥40% 7建筑类型 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指标 得分居住建筑地下建筑面积与地上建筑面积的比率R r5%≤R r <20% 220%≤R r <35% 4R r ≥35% 6 公共建筑地下建筑面积与总用地面积之比R p 1 地下一层建筑面积与总用地面积的比率R p 1≥0.5 34.2.7采取措施降低热岛强度,评价总分值为4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1红线范围内户外活动场地有乔木、构筑物遮荫措施的面积达到10%,得1分;达到20%,得2分;2超过70%的道路路面、建筑屋面的太阳辐射反射系数不小于0.4,得2分。

Ⅲ交通设施与公共服务4.2.8场地与公共交通设施具有便捷的联系,评价总分值为9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1场地出入口到达公共汽车站的步行距离不大于500m,或到达轨道交通站的步行距离不大于800m,得3分;2场地出入口步行距离800m范围内设有2条及以上线路的公共交通站点(含公共汽车站和轨道交通站),得3分;3有便捷的人行通道联系公共交通站点,得3分。

4.2.9场地内人行通道采用无障碍设计,评价分值为3分。

4.2.10合理设置停车场所,评价总分值为6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1自行车停车设施位置合理、方便出入,且有遮阳防雨措施,得3分;2合理设置机动车停车设施,并采取下列措施中至少2项,得3分:1)采用机械式停车库、地下停车库或停车楼等方式节约集约用地;2)采用错时停车方式向社会开放,提高停车场(库)使用效率;3)合理设计地面停车位,不挤占步行空间及活动场所。

4.2.11提供便利的公共服务,评价总分值为6分,并按下列规则评分:1居住建筑:满足下列要求中3项,得3分;满足4项及以上,得6分:1)场地出入口到达幼儿园的步行距离不大于300m;2)场地出入口到达小学的步行距离不大于500m;3)场地出入口到达商业服务设施的步行距离不大于500m;4)相关设施集中设置并向周边居民开放;5)场地1000m范围内设有5种及以上的公共服务设施。

2公共建筑:满足下列要求中2项,得3分;满足3项及以上,得6分:1)2种及以上的公共建筑集中设置,或公共建筑兼容2种及以上的公共服务功能;2)配套辅助设施设备共同使用、资源共享;3)建筑向社会公众提供开放的公共空间;4)室外活动场地错时向周边居民免费开放。

Ⅳ场地设计与场地生态4.2.12结合现状地形地貌进行场地设计与建筑布局,保护场地内原有的自然水域、湿地和植被,采取表层土利用等生态补偿措施,评价分值为3分。

4.2.13充分利用场地空间合理设置绿色雨水基础设施,对大于10hm2的场地进行雨水专项规划设计,评价总分值为9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1下凹式绿地、雨水花园等有调蓄雨水功能的绿地和水体的面积之和占绿地面积的比例达到30%,得3分;2合理衔接和引导屋面雨水、道路雨水进入地面生态设施,并采取相应的径流污染控制措施,得3分;3硬质铺装地面中透水铺装面积的比例达到50%,得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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