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值易耗品管理制度-财务制度(核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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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值易耗品管理制度
为了提高企业资产管理水平,推进企业的资产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不断挖掘资产管理的潜力,发挥资产的最大使用效益,根据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低值易耗品管理规定。
第一条低值易耗品是指劳动资料中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下或使用年限比较短(一般在一年以内)的物品,不足为固定资产的,重复使用且保持原实物形态的能独立发挥作用的物品。
第二条纳入低值易耗品管理的标准:
1、按照定义划分,即价值和年限标准;
2、符合在生产过程所起的作用跟固定资产相似,可以多次参加周转且保留原实物形态,在使用过程中需要进行维护、修理、报废时也有一定的残值。
3、价值低、品种多、数量大、易损耗,购置报废比较频繁,流动性强、风险性大,管理难度大,易产生管理漏洞等。
4、归入存货类进行实物管理,按照材料领用,使用和报废按固定资产核算。
第三条低值易耗品与固定资产和其他存货的区别:
1、与固定资产的不同点:使用期限短,价值低,财务核算方法相对简化。
2、与其他存货的区别:与产品生产间接相关,独立保留实物形
态。
第四条低值易耗品按用途分类:
(一)、办公用具类:指各种办公家具用具,如保险柜、沙发、办公桌、办公椅、档案柜、工作台等。
(二)、电器用品类:指各种不足以固定资产进行核算的电器用品,如验钞机、电暖器、风扇、饮水机、音响设备、电话机、移动硬盘等。
(三)、衡器量器类:指价值低于1000元以下的磅秤、电子秤类衡器以及测量用的千分尺等。
(四)、化验仪器类:指质检、实验室为做试验、检验所使用的化验仪器。
(五)、餐厨具类:宾馆客房使用的配套用品以及餐厅配套厨具、餐具等。
(六)、劳动保护用品类:指因工作岗位需要而配备的工作服、手套、围裙、帽子、胶鞋等。
(七)、其他类:指除以上类别以外的属于低值易耗品的其他用具如清洁器械、消防器械,季节性使用的工用具等。
第五条低值易耗品的核算采用五五摊销法。
第六条在实际管理中,对未划入低值易耗品目录的新入库存货,由仓库保管员或核算员及时上报财务部门、生产设备部门,并结合使用单位或部门,三方共同依据物资的价值、性能和是否可重复使用等标准进行确认。
第七条财务部门不按低值易耗品核算的,但从其特性、使用频率等管理所需应按低值易耗品的管理控制方法进行管理的物资,其管理方法另行规定。
第八条低值易耗品的账务核算管理原则:
账账、账卡、账实三相符,做到日清、月结和一季度一盘存。
(一)、财务部的“在库低值易耗品”账必须与仓库保管员的账相符。
(二)、财务部的“在用低值易耗品”账必须与核算员账、仓库保管员备查簿登记的领用数量保持一致。
(三)、仓库保管员的账、卡、物必须三相符,并做到日清月结。
(四)、核算员台账(登记备查簿)上数量必须与所负责的部门或车间在用的低值易耗品实物相同。
第九条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原则:
采用计划与核算、控制与监督和主管与分管的管理原则,多方共同参与,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和相互控制与监督,各司其职、分工合作。
第十条低值易耗品的入库流程:
(一)、低值易耗品购置的审核控制:
使用部门报批的新增购置计划,生产设备部门依据配备标准、计划,首先结合整个公司低值易耗品的使用状态,看是否可从其他部门或车间闲置中的低值易耗品进行调配,或有无现成的替代品等,经调查落实后,方可确定是否购置。
(二)、仓库保管员对低值易耗品严格执行验收入库制度,首先审查是否属于计划购置范围内的物品,不属于范围内的应附有“低值易耗品使用计划申请审批表”;对凭感观不能检验的物品需由专业人员或使用部门检验验收签字确认后,准予办理入库;保管员以及验收检验人员对入库后的低值易耗品的质量负责。
(三)、符合要求的低值易耗品,保管员要及时办理验收入库手续,并根据要求填写“低值易耗品新增验收单”一式二联,一联自存,据此登记在库低值易耗品明细账,一联由业务员随发票到财务报账。
验收时可以由保管员,或者使用人及专业人员共同验收。
第十一条低值易耗品的出库流程:
(一)、低值易耗品的出库,领用低值易耗品必须遵循集团公司制定的配备标准以及使用期限标准等,对有专门指定人员管理的低值易耗品,由指定人员按本规定办理出入库手续,并负责低值易耗品的记账、废品回收管理、报废等相关工作。
(二)、由使用部门核算员填写“低值易耗品领用单”一式三联,经相关领导签字批准后,使用部门自存一份,转仓库两份领用低值易耗品,保管员留存一份,根据“领用单”按物资的类别品名登记减少“在库低值易耗品台账”,月底转财务一份。
使用部门核算员登记“在用低值易耗品”台账,以备检查。
(三)、各使用部门核算员负责在用低值易耗品台账的建立,其台账要按照领用部门或按专用工具的使用人进行登记管理,低值易耗品的台账要写明低值易耗品的类别、品名、生产商或销售商、
存放地点以及现状等。
核算员要经常深入生产一线,盘点实物,凡是发现账账或账实不符的情况,要及时查找原因,及时进行帐务调整。
(四)、低值易耗品的领用,由使用部门根据配备标准,使用年限标准等规定,来判断和确认新增低值易耗品的情况。
属于新增的,只须持“低值易耗品领用单”经相关领导签字批准后直接到仓库领取。
第十二条使用部门对“在用低值易耗品”的使用过程管理职责:(一)、按照低值易耗品管理办法对在用低值易耗品实施管理,使用部门发生变动,报废等情况,要及时办理相关手续,确保资产使用部门与财务部门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二)、各部门核算员建立“在用低值易耗品”管理台账,并将责任落实到具体的使用人,不定期限的进行盘点与抽查,实时监控,做到账实相符。
(三)、“在用低值易耗品”管理责任人为使用部门的第一负责人:对部门的低值易耗品的购置计划的真实性负责;对部门“在用低值易耗品”的安全性、完整性负责。
如在任期内发现低值易耗品的短缺、流失,按公司购进价值的100%进行赔偿,部门第一负责人应负主要责任,其赔偿额由管理团队按公司财产损失赔偿的相关文件规定分解落实。
(四)、各部门的第一负责人及核算员调岗或离任的时候,坚决且必须执行离任离职审计制度,由财务部门、生产部门相关人员参
加共同对低值易耗品进行盘点,确认没有问题后给予办理调岗或离职手续,否则,财务不予结算工资。
(五)、各部门配备的低值易耗品,无论是公用或是个人使用中,都要爱护使用,认真管理,延长使用寿命,发挥资产的最大使用效益。
第十三条财务根据发票及低值易耗品新增验收单登记“在库低值易耗品”明细账。
根据低值易耗品领用单登记增加“在用低值易耗品”明细帐,根据“低值易耗品报废单”登记低值易耗品的减少。
第十四条财务对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实施控制和监督职能,负责并牵头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一年一次的年终盘存。
协助并配合物资管理等相关部门,做好对各部门的低值易耗品使用情况过程管理的定期不定期的盘点、审计等工作,发现管理上的问题,及时查找原因,修正制度,调整管理措施和方案,根据管理办法,出具处理意见,上报公司领导。
第十五条低值易耗品的结账与报账:
(一)、仓库保管员每月28号之前向财务部门报送低值易耗品出入情况汇总表。
(二)、核算员应在每月28号之前向财务报送低值易耗品的增加、减少及在用变动分析表。
(三)、保管员、核算员必须贯彻执行管理规定,对不坚持原则,工作马虎给企业造成损失的,不但按其原值赔偿,严重的调离岗位。
第十六条低值易耗品报废环节:
对在用低值易耗品发生报废或者不能继续使用的,各部门使用人或责任人应主动提出报废申请,经公司主管部门确认予以报废的,由各核算员填制“低值易耗品报废单”一式三份,经相关领导签字批准后,核算员自存一份,作为减少本单位“在用低值易耗品台账”的依据,转财务一份,财务部门据此作低值易耗品报废的账务处理。
转仓库保管员一份,备查作为领用新的低值易耗品的依据。
附:相关单据样式
低值易耗品采购审批单
需求部门:年月日
负责人:采购部门:需求部门:
注:一式二份,(采购部门,需求部门)各一份
仓库部门:年月日
负责人:仓库部门:
注:一式三份,(采购部门,仓库部门,财务部门)各一份
低值易耗品领用单
使用部门:
年月日
注:一式三份,(仓库部门,使用部门、财务部门)各一份
使用部门:年月日
负责人:仓库部门:财务部门:注:一式三份,(仓库部门,使用部门、财务部门)各一份
在用低值易耗品台账
使用部门:
部门主管:核算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