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安全知识:车站治安保卫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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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站治安保卫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车站治安秩序管理,维护好车站正常生产秩序,确保广大旅客生命财产不受侵害,特订立本制度:
一、全体干部职工必须树立法制观念,增强治安防范意识,学会文明服务,守法经营。

二、车站治安综合治理实行党政一把手负责制,分管副站长具体分管,车站治安综合管理具体实施,并做到人员职责清楚,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三、车站治安保卫人员和进出站门卫必须坚持原则,遵纪守法,坚守岗位,不擅自离岗、脱岗、睡觉,加强巡逻,认真履行职责,认真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防范工作。

严禁外来人员夜间进入车站保卫区域,特别注意车站重点保卫区域,作好夜间停放客车驾驶员信息登记,确保车站财物安全。

四、各班组、各办公室都要遵循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增强防火、防盗、防破坏的防范意识,搞好防范措施。

五、车站治安保卫人员要严格按照车站三品检查制度,履行岗位职责对旅客携带行李包裹,逐一进行检查,将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堵于站外、车下。

六、护送车站财务人员到银行存款必须执行双人护送措施由治安综合管理组选派思想、身体素质较好的同志担任。

七、治安综合治理考核按照《车站治安保卫责任状》执行。

公交企业安全奖罚制度
一、建立安全会议制度
为分析总结前段时间安全工作和布置下段安全工作,公司推定:每季度召开一次公司安全领导小组会议我,每月公司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例会,每月召开驾驶员安全培训学习会议。

二、教育与培训制度
对于安全管理人员和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与培训,每年受教育时间不少于50小时。

三、建立监督检查制度
检查规定:为定期和不定期的路检和站场检两种,定期检即是每年星期天和节假日上路检查,路查主要是查超速,查司机驾驶作风,不定期即是站场所抽检,抽检重点主要检查车容和车辆的技术部分。

公司对本单位安全监督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对重点部位、人员、路线进行重点检查,并及时纠正不安全因素,限期整改事故隐患。

四、安全资金保障制度
每年投入一定的安全资金,用于安全宣传,教育培训,配备通讯、勘察、交通工具等必要设备专款专用。

五、事故报告、事故处理及事故统计
1、事故报告:发生行车事故,驾驶员必须迅速报告公安交-警部门,并报告本单位。

应保护好事故现场,积极抢救伤者,做好防火、防爆、防盗工作和维护好现场秩序。

不得伪造和逃离现场。

其它营运车辆的驾驶员在行车途中遇见行车事故,亦应积极协助抢救工作。

2、事故处理:公司接到事故信息后,应即派员前往事故现场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凡发生重大或特大行车事故公司应同时报告交通主管部门。

为教育肇事者和广大驾驶员,公司对事故要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

3、事故统计:公司必须按交通部安监发[1992]64号“关于发布《公路运输企业责任行车事故统计报告办法》的通知”的规定,及时、准确向当地交通主管部门上报《公路运输企业责任行车事故(年、季、月)报表》上报。

六、回场必检制度
根据广东省交通厅《广东省汽车客运站交管所管理暂行规定》,客运车辆回到起止站要通过回场必检工作,具体要求对车况及性能逐一检查,车辆检查合格的发给《车辆回场检查合格证》后方可准予报班,不合格的不准营运,直至使车辆维修保养好后方可准予营运。

七、司机作息制度及车辆运行制度
1、司机每班车到达终点站休息10分钟。

2、到时间行走的车如有突发事件不能接上,应由下一班车接上,以免影响正常运作。

对司机的安全行车和车辆的技术及牌证,线路要建立档案,实行台帐管理,要求做到一人一档,一车一档。

内容、项目填写要真实准确齐全。

车辆技术、司机安全行车档案由安全技术科负责管理,牌证、线路档案由公司负责管理。

九、健全人车保险制度
为了统一管理,进一步做好公交客运车辆购保赔保工作,特作以下规定:
1、我司所有车辆必须按有关投保金额规定购买保险。

2、保单原件由公司保管。

十、建立考核制度
凡聘用司机都要过关:一是验证关(即是有无驾驶证和上岗证);二是岗前技术考核关,考核办法:可定期不定期,可集中可不集中,可整体可分散进行考核。

十一、建立“四不放过”制度
车辆发生事故要保护好现场,要及时报告。

由公司安全领导小组派员协同交-警人员到现场勘察处理,先安置好伤员,后找当事司机谈话,了解乘客伤员情况,对事故的处理要认真对待,正确处理,做到“四不放过”即是:事故不查清放过,责任不处理不放过,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

十二、报废车辆管理制度
车辆经长期使用技术性能变坏,消耗增加,维修费高,经济效果差,安全性能不可靠的老旧车辆必须执行国经贸委等六单位国经贸委(1997)456文号文件规定,申请报废处理。

报废车辆不得转让或移作他用,严禁非法改装,拼装车辆,报废车辆处理证明必须存档。

十三、驾驶员询问告知制度
公司每日出车前,车队调度问询和告知驾驶员有关注意和隐患事项。

如:防止司机疲劳,酒后或带病上岗,将有关道路状况及天气预报情况及时告知司机。

装煤车司机岗位安全规程
1、开车前必须发出信号,并注意前方及轨道上是否有人或障碍物。

2、信号不正常禁止行车,开车时不准与他人交谈和打盹。

3、机械转动时,不准加油、清扫和触摸。

4、车辆用完后,应停在指定位置,各控制器送回零位,拉下安全开关。

5、刮大风时,装煤车无抱闸时,必须有专人垫道。

6、烟大、气大行车要缓慢并鸣笛。

7、禁止在煤斗上部检查下煤情况。

8、不许在轨道坐、卧、休息、放工具和杂物,不许在上升管旁取暖、烤衣服。

火车司机安全操作规定
1.火车司机必须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持有操作证时方可作业。

2.火车司机必须了解本机工作原理,熟悉安全装置的功能及调整方法,掌握操作方法及维修保养技术。

3.火车司机作业前,必须认真检查安全设施,安全装置是否灵敏可靠,待检查确认后方可工作。

4.作业前先鸣号操作时应精力集中,服从专人的指挥。

对停车信号,在任何情况下均应服从。

不符合操作规程的指令司机有权拒绝。

5.机车行进时有人攀登机车必须停车。

6.严禁超载作业。

7.火车行驶时,除驾驶员外,其它任何人不得占据驾驶员位置。

8.火车停止作业后,所有设施和操纵器均放回零位。

9.火车在维护保养时应停机。

在检查油量或加油时不准抽烟或动用明火。

10.严禁司机酒后操作。

11.火车司机必须遵守本规程外,必须遵守火车司机技术操作规程。

船舶防污染管理制度
1.400总吨及以上的船舶必须按规定编制《船上油污应急计划》、《垃圾管理计划》;配备《油类记录簿》和《垃圾记录簿》等防污文书;
2.船长负责船上防污管理工作,负责落实船上各项日常防污措施;
3.经常组织船员学习防污知识和上级防污文件精神,增强防污意识和责任心;
4.船上加注燃油、机油、排放废旧机油、污油水等到油类作业,必须记录于《油类记录簿》,总吨小于400吨的记于《轮机日志》;
5.船上应配备专用的垃圾桶,分类收集各种垃圾,到港口后集中送到岸上垃圾设施处理,并记录于《垃圾记录簿》中;
6.禁止向河中排放废旧机油、污油水、垃圾等污染物质;
7.船上的废旧机油设专用容器收集,废旧机油、污油水应定期(一般一季度一次),往清污公司排放,排放后向清污公司索取接收污油水证明文书备查;
8.经常检查船上的排水口、尾轴等,防止漏油污染水域;
9.定期进行溢油应急演习,提高溢油应急反应能力;
车辆维修保养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公司的维修保养管理和费用控制,提高车辆完好率,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公司车辆的维修,须在指定的修理厂修理。

定点修理厂应该是修理质量好、价格合理、方便快捷、服务意识强、有一定规模和较高档的正规修理厂。

高档车辆和特种车辆或定点厂无法修理的经车管部门同意后送其它专修厂。

办事处车辆的维修,由办事处负责人指定修理厂。

第二条车辆需维修时应到车管部门申报修理项目,车管人员根据申报项目进行车辆检验,然后拟定修理项目,开具车辆修理单(单上应有驾驶员、车管人员、公章方能有效)凭车辆修理单进行维修。

第三条在维修过程中,车管人员、驾驶员应加强监督,如实际维修项目和车辆送修单不相符时,应到修理厂核实,车辆修复后驾驶员应认真检验车辆,如修好则在修理结算单签名。

第四条办事处车辆的维修,应派人随车到修理厂核实修理项目和修理费用。

修理费用在3000元以上应向公司车管部门申请。

危险货物运输登记制度
(一)企业对危险货物运输实行登记制度,由企业管理人员负责危险货物运输的日常登记。

(二)企业货物运输登记的主要内容有:托运单位、管理时间、收货单位名称和地点、品名、编号、重量、承运车辆牌照号、驾驶员、押运员、及其它应记录的事项。

(三)对危险货物运输进行登记时,要做到及时、真实、准确,不得弄虚作假。

(四)登记人员在登记时,必须按照有关法规的要求,对运输的危险货物的种类和运输量等相关情况进行核对,发现情况不得发车并及时上报解决。

护路员职责范围
为了更好地优化行车环境,实现畅通、安全、温馨、舒适、美观的养护目标,树立优良的外部形象。

特对护路员的职责规定如下:
一、路面
1.路面无杂物、堆积物、积尘。

2.发现有坑槽及路面裂缝应迅速报告,并记录具体位置(桩号及南、北半幅)。

3.发现有行人、骑车现象时,应及时劝其下路。

4.发现有事故车辆及损坏路产者(包括护栏、反光道钉、防眩板、轮廓标、隔离栅)应迅速加以制止,并及时报告。

二、中分带
1.中分带两侧路缘石与路面接缝处的杂草应及时清理。

2.活动护栏无杂物、无碎石,经常保持整洁。

三、路基
1.路肩板上的杂草不准越过路缘石内侧,杂草必须低于10cm,路肩板必须经常保持清洁。

2.路缘石内侧杂草应及时清理。

3.应经常对泄水槽、集水槽及边沟进行清淤,保持畅通。

4.发现水毁及路缘石损坏应及时报告。

四、桥梁、沿线设施及其他
1.经常对桥梁的泄水孔、伸缩缝进行清理,确保无杂物,保持畅通。

2.沿线附属设施无明显积尘、污染和杂挂物
3.发现沿线设施缺损(防眩板、隔音墙缺损;隔离栅、天桥防落网损坏等),应及时报告,并加以记录
4.对于交通事故等突发事件,应及时报告,并应积极参与救助工作。

平顶山中亚路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叶信养护一标项目部
2010年9月25日
装卸工安全职责
1、自觉遵守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不违章和冒险蛮干,并及时制止其他人的违章行为。

对无视安全,强令冒险作业生产指挥、指令应拒绝执行,并向现场负责人或安全部门汇报。

2、进入作业现场应戴好安全帽,扎好带,按规定穿好劳护用品,严禁穿拖鞋作业。

3、树立尊客爱货思想,确保货物完好无损,杜绝蛮干以免造成事故。

4、工前应检查工索具,对不符合安全标准的应及时更换。

5、登高和船仓作业时,更应谨慎操作,防止高空坠落和货物砸头,自觉遵守八禁止、十不吊。

6、严格服从调度人员的安排和调遣。

7、严禁班前、班中喝酒,上班严禁打瞌睡、溜岗。

8、协助好吊车司机及时、准确地抓料。

9、发生事故及时组织抢救和保护好现场,并立即向领导汇报,认真吸取教训。

危货车辆及设施维修和检查制度
1、危险品运输车辆,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车辆维修、检查制度,并加强管理。

2、危险品运输车辆,必须按国家或行业有关标准规定的行使里程或间隔时间对车辆进行维护作业,如有漏项或减少维护项目,造成后果,追究维修人员的责任。

3、危险品运输车辆必须到具备危险品运输车辆修理条件的维修企业进行维护作业。

4、危险品车辆维修人员必须配备与运输危险品性质相适用的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品,熟悉各类劳动防护品的正确使用方法。

5、危险品运输车辆维修前必须进行清洗、消毒,完毕后,达到标准,方可维修,否则,造成一切后果由维修人员全部承担。

6、出车前、后要对车辆和车辆配备的安全设施设备、防护用品进行检查,确保齐全有效。

7、维护保养车辆结束后,必须经检测合格后方可出厂。

8、危险品车辆维修过程中,非维修人员应远离维修区,否则后果自负。

9、公司每月要对专用车辆、办公场所、专用停车场地进行2次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确保安全,并做好相关记录和资料存档工作。

翻车机线路值班员安全守则
第一条严格执行《调车作业一般安全守则》。

第二条一列卸车作业完毕,翻车机处于零位后,通知四场线路值班员进行推送作业。

第三条推送列车至牵车平台后,经翻车机作业人员认可签字后,方可指挥机车返回。

并做好(股道、辆数、煤种)记录。

第四条翻车机线路值班员必须与操作机车者联系复诵后,方可指挥机车进行推送作业。

第五条发现车辆脱钩或危及翻车机安全情况,要指挥机车立即停车并正确使用铁鞋进行制动,同时向四场线路值班员汇报,故障处理完毕,及时撤除铁鞋,恢复正常作业。

轨道车司机岗位职责
轨道车司机岗位职责是对司机上岗的基本要求,其中明确规定了司机在岗位上应做和禁做的具体内容,以及肩负的责任。

它是安全驾驶轨道车的可靠保证,应坚定不移地执行。

一、司机岗位职责
(1)出乘前睡眠充足,不得饮酒,头脑清醒,精力充沛;
(2)出乘前必须持证上岗,三证齐全、有效;
(3)出乘前确认信号防护用品齐备,应认真了解工作任务、线路条件、装载及多车联挂要求等情况,并制订相应的安全运行方案;
(4)全面检查主车及平车状况,应符合完好标准,严格执行十二个禁用规定;
(5)运行中严格执行《技规》、《轨规》有关规定,动车时必须进行制动试验,风管压力不低于500kPa,做到十不开;
(6)值乘中,集中精力、谨慎驾驶、彻底瞭望、确认信号,并认真执行高声呼唤、手比眼看的呼唤应答和车机联控制度;
(7)轨道车在运行及作业中,严格执行十五不准和四不进制度,在区间作业时严格执行五不卸制度及钢轨吊装车安全作业制度;
(8)认真执行特殊条件下(如雨雾天、炎热天、寒冷天,大坡道等)的驾驶规定和要求;
(9)认真执行停站过夜作业标准及轨道车生活用火防火安全制度和接送施工人员安全措施;
(10)认真执行收车检查制度和交接班制度,填写行车日记;
(11)出车前,在无接触网的线路上或在接触网停电的情况下,对作业台的升、降、旋转作全面检查,确认工况良好(仅适用于作业车司机);
(12)操作作业台司机应持有合格证,并认真执行作业台操作要求,严格遵守操作注意事项,及非正常情况下的操作规定;
(13)操作作业台和随车小吊车时,应与接触网工密切配合,掌握节奏,控制车速,严格执行四严禁和小吊车操作程序及注意事项;
(14)严格执行升降作业台液压系统有故障时的禁用规定。

收车退勤时,作业台的电源开关置于关闭状态。

二、副司机岗位职责
(1)尊敬师傅,听从司机的工作安排,自觉遵守和执行各种规章制度,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观念,做到令行禁止;(2)在司机的指导下对车辆进行一般性的检查和保养(以紧固,润滑为主)的日常工作,未经司机许可,不得私自拆卸车上机件及电气设备;
(3)负责同车站值班员联系行车的有关具体事项,并向司机报告;
(4)刻苦学习技术业务,不断提高驾驶技能,以满足安全运输生产的需要;
(5)驾驶中,配合司机瞭望,认真执行呼唤应答制度,共同搞好行车安全;
(6)在司机的指导下练习操作,未经司机授权,不得擅自动车;
(7)有事向司机报告,经司机和工长允许后方可离车;
(8)作业车作业前,配合司机进行作业台的安全检查工作(仅适用于作业车副司机);
(9)作业中,配合司机操作时严格执行四严禁规定(同上)。

三、轨道车十不开规定
(1)机械未经检查不开;
(2)油水未加足不开;
(3)部件、备品不齐不开;
(4)开放信号不正确及凭证不对不开;
(5)出发进路不妥不开;
(6)连接不良、制动未经试验不开;
(7)材料未装好、人员未坐稳不开;
(8)喇叭、大灯照明不良不开;
(9)超载、超限、联挂不符合规定不开;
(10)运行时间不足、乘务员不足二人不开。

夜间行车规定
第一条出车前检查车辆的灯光照明是否附合标准,如有损坏须修复后方能出车。

第二条夜间在设有路灯的道路上行驶,应中速行驶。

对道路情况辨别不清时,不应通行,进入陌生路段要提防突然急弯。

路边停车,遇行人、自行车横穿时,切勿盲目通行。

第三条夜间交会,要降低车速,礼让"三先"(先慢、先让、先停)并选择交会地段,关闭远光灯改用近光灯。

若来车灯光强烈、眩目,应在路边停车,在来车过后方可继续行驶。

不开"赌气”车、不开“英雄”车。

第四条夜间行车,客运驾驶人应保持充沛精力,感觉疲倦有睡意时,应立即停车,选择安全地点休息,不得勉强行驶。

车站交接班制度
1、交接班必须严格遵守车站规定的时间,不得迟到早退。

2、上班值班人员应做好交接班记录,注明接班后待处理的问题。

3、上一班值班人员应与下一班值班人员一起把各项应交接的物品清点清楚后方能下班。

4、接班人员必须首先阅读交接班记录,了解接班后待处理的问题。

5、接班人员清点完上班值班人员交接的物品后,应在交接班记录上签字,如有错、漏,追究签字者的责任。

铁路工务段轨道车运记管理考核办法
管内各单位:
为切实加强我段自轮运转设备管理,强化司乘队伍作业标准,杜绝司乘人员两违,确保段自轮运转设备运用安全,结合近期工务安全工作形式,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组织领导
段成立轨道车运记考核领导小组。

二、考核方式
每月21日-次月20日为一个考核期,由安调科、材料科、职教科组织,对全段25台轨道车,中机1台的日常监控运记情况进行检查分析。

对司乘人员出现的违章操作情况,安调科将下发考核通报,由轨道车队进行督促整改落实,并纳入月度考核。

三、考核办法
红线:(定责按段红线管理办法进行考核)
1、关闭LKJ-93运行监控装置运行。

2、未确认地面信号进行解锁操作。

3、机车运行速度高于监控显示限速的监控放风。

违反上述问题的:初次对责任人(司机、副司机)待岗3个月,扣罚包保工长、副工长300元;连续发生两次的对责任人(司机、副司机)就地撤职,扣罚包保工长、副工长500元;所在工班1个月有两次以上的给予工长及相关管理人员警告处分直至撤职。

备注:副司机有责任和义务督促司机正确使用LKJ-93运行监控装置,对司机不听劝阻违章操作,副司机向工班汇报后可拒绝出乘。

严重违规事件(定责每件对责任人考核200元)
1、交路号、车站代码、车次上下行别、客货状态、本补状态设定错误,开车后运行一个区间或一个闭塞分区。

2、晚按压[开车]键,超过一个区间或一个闭塞分区。

3、支线操作错误,造成运行经由线路无控制模式或模式混乱。

一般违规事件(定责每件对责任人考核100元)
1、库内未做制动机试验,制动机试验不标准。

2、列车未按规定试闸。

3、未按规定条件进行解锁。

4、撞慢行、道岔、线路、车辆等限制速度造成常制或自停。

5、按有关规定可以进行处理的故障未处理好或关机(造成联控重要信息按联控重要信息考核)。

6、设备发生故障回段后未及时报修。

7、人为原因设备故障造成列车常制、放风。

8、人为损坏监控设备,视情节赔偿外扣罚责任人。

9、防溜报警、降级状态运行、轮对空转时,未正确操纵列车及操作监控装置而造成放风。

10、机车出入库时未按规定进行监控装置的出库、入库操作。

11、错误输入司机代号、车次开车时。

12、进侧线未输侧线股道号码。

四、相关要求
1、按红线、严重违规事件、一般违规事件及考核金额进行确定。

2、轨道车队对每月检索分析发现的违章在五日内进行回复确定。

五日内未回复确定时,由轨道车运记考核小组进行定责考核。

3、劳人科根据安全科提供的考核金额对轨道车工班、轨道车司机进行考核,其中考核金额纳入到轨道车运用管理考核评比中作为专项奖励基金,每月用于行车无违章违纪表现突出的轨道车工班、司乘人员进行专项奖励。

五、其他事项
1、认真执行。

铁道部《轨道车管理规则》、《技规》、《行规》、《车机联控办法》、《武汉铁路局轨道车LKJ-93型监控装置管理办法》和《武汉铁路局轨道车管理办法》等各项规定,遵守行车纪律,确保行车安全。

2、轨道车司乘人员必须按规定正确使用LKJ-93监控装、置,使用说明书人手一册必须随车携带,运行中严禁违章操作、擅自解锁、正常情况下运行区段运记无记录的按段红线管理规章处罚。

3、全面提高司乘人员业务素质,确保轨道车及大机运用安全。

轨道车运行必须严格执行《轨道车乘务作业标准》、《轨道车操作规程》、《轨道车呼唤应答标准》和《车机联控作业标准》,认真填写轨道车工作日志。

4、认真执行轨道车的日常运行检查工作。

出乘前司机、副司机必须全面细致检查轨道车发动机、车辆走行部分、三项设备、工具及信号备品、起复及救援设备、装载货物情况等,凡发现设备不良或信号及起复救援设备缺损,严禁动车出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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