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贯彻实施危险货物港口作业安全治理专项行动方案(2016-2018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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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贯彻实施危险货物港口作业安全治理专项行动方案(2016-2018年)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公布日期】2016.05.23
•【字号】闽交安〔2016〕22号
•【施行日期】2016.05.2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港口
正文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贯彻实施危险货物港口作业安全治理专项行动方案(2016-2018年)的通知
闽交安〔2016〕22号
福州、三明、南平、宁德市交通局(委),沿海各港口局,省港航局、交通执法总队、交通通信与应急中心:
现将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危险货物港口作业安全治理专项行动方案(2016-2018年)〉的通知》(交水发[2016]75号,以下简称《行动方案》)转发给你们,结合我省危险货物港口作业安全工作实际,对相关事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请一并执行。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要深刻吸取天津港“8·12”事故
的教训,充分认识危险货物港口作业安全治理工作的重要性,把港口安全作为当前港口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抓紧抓实,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专项行动与“平安交通”建设有机结合,及时研究解决港口安全管理中突出问题,做到“组织领导、工作责任、计划进度、保障措施、实施效果”五个到位,确保专项行动顺利开展。

二、进一步强化措施,切实落实监管责任
各级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全面对照《行动方案》,明晰各自的安全监管职责,积极推进落实各项监管工作。

(一)督促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

督促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按照《行动方案》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健全、完善相关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等基础资料,强化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加强设施设备管理,提升港口危险货物经营管理信息化水平,加强应急能力建设。

(二)加强基础工作。

省港航局、省交通执法总队牵头组织各港口管理局建立港口安全监督管理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建立健全港口安全基础数据库。

(三)加强监督检查。

各港口管理局对辖区内所有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巡查,2016年对其履行建设程序、重大危险源管理等落实情况逐项进行检查。

专项行动期间,省厅对辖区内具有重大危险源的危险货物经营人至少进行一次巡查,每年对各港口管理局进行抽查。

(四)创新监管方式。

各级港口管理机构要推行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开展专项核查或抽查,建设完善危险货物安全监管信息系统。

三、进一步明确重点,切实整改突出问题
(一)加强内河水域码头“未批先建”整治。

相关设区市交通运输局(委)特别要加强闽江水域危险货物码头整治。

(二)加强港口建设项目超期试运行整治。

各港口管理局要按照省厅关于港口建设项目超期试运行整改相关部署要求抓紧抓实,省港航局要跟踪督促、加强指
导,确保按计划完成整改。

(三)加强安全距离隐患整治。

各港口管理局要对港区内危险货物作业场所安全距离不符合相关强制性标准的,依法会同有关部门督促整改,能及时整改的要及时整改,其中需要转产、停产、搬迁、关闭的,报所在地人民政府决定并组织实施。

(四)强化重大隐患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管控。

各级港口管理部门要分类分级加强事故隐患管理,督促企业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对重大事故隐患实行挂牌督办。

(五)提升应急能力建设。

各港口管理局要进一步修订完善管理部门总体预案,督促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制定的应急预案与之有效衔接,并履行备案手续。

各港口管理局、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要按规定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应急能力评估。

各港口管理局要定期向地方政府报告危险货物港口作业安全情况,并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作,进一步建立健全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和应急反应机制,形成监管合力。

(六)明晰监管责任边界。

各港口管理局对管理职责不清的,要书面报告当地人民政府,推动地方人民政府明确部门职责分工。

四、工作要求
(一)各港口管理局、相关交通运输局(委)要按照交通运输部和厅工作任务分工表(附后)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细化任务措施,明确进度表和时间节点,强化责任落实和问责追责,逐级抓好落实。

实施方案及联系人、联系电话于5月31日前报省厅、省港航局、省交通执法总队。

(二)各港口管理局于每月3日前将各项任务推进情况报省港航局、省交通执法总队,省港航局、省交通执法总队5日前,厅安监处将完成情况在季度安全工作例会进行通报,纳入年度绩效考核。

(三)整治期间,各港口管理局、相关交通运输局(委)每年12月15日前形成专项行动开展情况报告,填写相关的汇总表报省港航局、省交通执法总队,由省港航局、省交通执法总队分别汇总报厅安监处。

厅安监处联系人:谭莹光,电话*************,87077119(传真);
省港航局联系人:肖飞,电话*************,87077645(传真);
省交通执法总队联系人:张旭敏,电话*************,87078770(传真)。

附件:工作任务分工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2016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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