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大学滇池学院关于辅导员日常管理工作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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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辅导员管理规章制度

高校辅导员管理规章制度

高校辅导员管理规章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范辅导员管理工作,发挥辅导员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日常管理和服务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高等教育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辅导员是高校教师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负责组织、实施和指导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协助学校做好学生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辅导员应当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关心学生,勤奋工作,为学生提供优质的服务和指导。

第三条高校辅导员管理工作应当坚持以学生为本,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注重人性化管理,提高思想政治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

第四条高校辅导员管理工作应当坚持以下原则:(一)教育与服务相结合原则。

辅导员在工作中既要教育引导学生,又要关心服务学生,做到以教育促进服务,以服务体现教育。

(二)严格管理与尊重学生相结合原则。

辅导员在工作中既要严格要求学生,又要尊重学生的人格,做到以严促管,以尊育人。

(三)个性化管理原则。

辅导员在工作中应当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因材施教,满足学生的个性化需求。

(四)协同创新原则。

辅导员应当与学校、家庭、社会等多方共同参与学生管理工作,形成合力,共同促进学生成长。

二、辅导员的选拔与配备第五条辅导员的选拔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学校的教育教学需要和辅导员的任职条件,通过公开招聘、考核等程序进行。

第六条辅导员的配备应当根据学生人数、学科专业、校区等因素合理配置,保证辅导员队伍的稳定和发展。

第七条辅导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身心健康;(二)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坚定的理想信念,良好的道德品质;(三)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较强的学习、研究能力;(四)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和沟通能力,能够熟练运用计算机等现代信息技术;(五)具备较强的心理素质和抗压能力,能够适应辅导员工作的需要。

三、辅导员的管理与考核第八条辅导员的管理工作主要由学校学生工作部门负责,学院主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副院长、或学生工作负责人)在学院党委的直接领导下,负责辅导员的选拔、培养、考核和岗位分工。

高校辅导员管理规定范文

高校辅导员管理规定范文

高校辅导员管理规定范文一、考勤管理1. 辅导员应按照学校的考勤规定进行签到和签退,不得迟到、早退。

2. 辅导员必须按照学校的规定,每周至少在办公室工作4天,每天工作不少于8小时。

3. 辅导员的请假需提前向主管部门请假,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岗。

4. 辅导员必须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确保办公室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学生工作管理1. 辅导员负责指导学生学习、生活和发展,协助学校开展学生活动。

2. 辅导员必须认真做好学生档案管理工作,确保学生信息的完整和准确性。

3. 辅导员应及时了解和解决学生在学习和生活中的问题,对有特殊需求的学生给予特别关注和帮助。

4. 辅导员应积极参与学生组织和社团活动,为学生提供全方位的发展机会和实践平台。

三、学业辅导1. 辅导员应了解并熟悉学生所在专业的课程设置和教学大纲,有针对性地为学生提供学业指导。

2. 辅导员应定期与学生沟通,了解他们的学习情况和困惑,帮助他们制定合理的学习计划和方法。

3. 辅导员应鼓励学生参加各类学术竞赛和科研活动,为学生提供学术交流和合作的机会。

四、心理咨询1. 辅导员应具备一定的心理咨询知识和技能,为学生提供心理咨询服务。

2. 辅导员应及时发现和解决学生的心理问题,为他们提供心理支持和指导。

3. 辅导员应与学校的心理咨询师和心理健康教育师进行合作,共同推进学校的心理健康工作。

五、家长工作1. 辅导员应与学生家长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向家长反馈学生的学习、生活情况。

2. 辅导员应及时回复家长咨询和反映的问题,为家长提供专业的教育咨询和建议。

3. 辅导员应定期组织家长会议,介绍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并听取家长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六、自我提升1. 辅导员应不断学习和提升自己的知识和技能,不断更新教育教学理念和方法。

2. 辅导员应参加学校组织的培训和研讨活动,提高自己的专业素质和教育管理水平。

3. 辅导员应适应学校的改革和发展需求,积极探索创新的学生工作模式和方法。

学生辅导员工作管理规定

学生辅导员工作管理规定

学生辅导员工作管理规定一、岗位职责学生辅导员是学校管理中非常重要的一员,其职责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学生学业指导:学生辅导员要关注学生的学业情况,帮助他们解决学习中的问题,提供学习方法和技巧,并鼓励学生发展自主学习能力。

2. 心理辅导:针对学生的心理问题,辅导员需要提供个性化的心理咨询和支持,并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提高学生心理素质。

3. 生涯规划指导:辅导员应关注学生的职业发展规划,提供相关的指导和咨询服务,帮助学生明确自己的兴趣和潜能,做出生涯规划决策。

4. 课外活动组织:辅导员要组织和参与学生的各类课外活动,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丰富学生的校园生活。

二、工作流程为了提高工作效率,学校应制定清晰的工作流程,明确学生辅导员在各项工作中的具体操作步骤。

1. 学生信息收集:学校应建立学生信息系统,便于辅导员了解学生的背景情况、学习情况和个人情况。

2. 学生评估分析:辅导员根据学生的信息,进行评估和分析,了解学生的需求和问题,为后续工作提供依据。

3. 工作计划制定:根据学生评估结果,辅导员需要制定个性化的工作计划,确定具体的工作目标和工作重点。

4. 工作实施:按照工作计划,辅导员要积极主动与学生进行接触和沟通,提供相应的指导和支持,帮助学生解决问题。

5. 效果评估:辅导员应及时评估工作效果,采集学生的反馈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和策略。

三、团队合作为了更有效地完成工作,学校应鼓励辅导员之间的团队合作,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和协作关系。

1. 信息共享:辅导员应将学生的信息及时共享给团队成员,以便于他们能够了解学生情况,提供支持和配合工作。

2. 交流讨论:辅导员团队应定期组织交流会议,讨论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成果分享,共同寻求解决方案。

3. 分工合作:辅导员团队可以根据各自的专长,进行工作的分工合作,充分发挥每个团队成员的优势,提高整体工作效能。

4. 培训支持:学校应定期组织培训活动,提供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辅导员团队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

2024年高校辅导员管理规定

2024年高校辅导员管理规定

____年高校辅导员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范辅导员管理工作,提升高校辅导员的专业能力和服务水平,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高校辅导员是指在高等学校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咨询、生涯规划和就业指导等工作的专职教职工。

第三条高校辅导员的任务是协助学校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关心学生思想动态,提供心理健康咨询服务,指导学生的生涯规划和就业准备工作,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第四条高校辅导员应当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和道德人格,具备良好的沟通交流能力和敏锐的观察力,严守职业操守,为学生提供真诚、专业、有效的服务。

第二章辅导员的培养和选拔第五条高校辅导员的培养和选拔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高等学校人才培养规划,充分考虑其专业素养、实践经验和职业发展能力。

第六条高校辅导员应当具备心理学或相关学科的本科或以上学历,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并具备一定的思政教育、心理咨询、生涯规划和就业指导等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

第七条高校应当设立辅导员岗位进行招聘,择优录用在专业背景、教学经历、思想政治素质、服务能力等方面表现突出的人员。

第八条高校辅导员应当定期接受培训,提升自身的综合素质和职业能力。

第三章辅导员的职责和权益第九条高校辅导员的主要职责包括:(一)贯彻执行国家和学校的教育方针政策,推进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素质教育工作;(二)关心学生思想动态,及时了解和研究学生心理健康问题,提供心理咨询和辅导服务;(三)指导学生进行生涯规划和就业准备工作,开展职业指导和就业辅导;(四)积极参与学校的教学和教育改革工作,承担一定的教学任务。

第十条高校辅导员享有与其职责相适应的权益,包括:(一)享受高等学校教职工的各项权益和待遇;(二)得到学校和部门的关心、支持和帮助,为学生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和环境;(三)参与学校教学和教育改革的决策和实施,发表学术论文和著作;(四)参加学术交流、培训和进修,提高自身的学术水平和职业能力。

第四章辅导员的管理和考核第十一条高校辅导员的工作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优化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二)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促进团队合作和交流;(三)注重辅导员的自我评价和相互评价,促进个人与团队的共同发展;(四)加强对辅导员的教育教学和服务工作的考核评估,根据工作表现确定相关激励和奖励措施。

高校辅导员管理规定

高校辅导员管理规定

高校辅导员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范辅导员管理,提高辅导员的工作水平和服务质量,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各高校的辅导员队伍管理。

第三条高校辅导员应具备相应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质,服从学校的领导和管理,为学生提供全方位的辅导和帮助。

第四条高校辅导员应积极参与学校开展的各项活动,提供有效的指导和支持,做好学生思想教育和心理辅导工作。

第五条高校辅导员应遵守职业道德和学校规章制度,保护学生隐私,维护学生权益,严禁违反学校纪律和法律法规的行为。

第六条高校辅导员应不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和专业水平,参加学术培训和学习交流活动,不断提高工作能力。

第七条高校辅导员应建立和学生的良好沟通和信任关系,保持辅导员与学生之间的互动和关注,及时了解学生的情况和问题。

第八条学校应加强对辅导员的培训和管理,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保障,为辅导员的工作提供支持和帮助。

第二章辅导员的职责第九条高校辅导员的主要职责是为学生提供全方位的辅导和帮助,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和综合发展。

第十条高校辅导员应积极参与学校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各类学生活动,并及时评估活动效果。

第十一条高校辅导员应做好学生个性差异化教育,针对不同学生的需求和问题,制定个性化的辅导方案。

第十二条高校辅导员应积极开展心理辅导工作,帮助学生解决心理问题,促进学生心理健康发展。

第十三条高校辅导员应做好对学生思想和行为的引导,促进学生形成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第十四条高校辅导员应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和人才培养工作,帮助学生提升综合素质和就业能力。

第十五条高校辅导员应密切关注学生的学习情况和学习问题,提供适当的学习指导和帮助。

第十六条高校辅导员应承担起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第三章辅导员队伍建设第十七条学校应加强对辅导员的选拔和培训,确保辅导员具备必要的知识和能力。

第十八条学校应建立健全辅导员的绩效评价体系,对辅导员的工作进行绩效评估和奖惩。

云南大学滇池学院专职辅导员工作条例(试 行)

云南大学滇池学院专职辅导员工作条例(试 行)

云南大学滇池学院专职辅导员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的意见》以及中共云南省委高校工委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高校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的意见》的精神和要求,学院决定推行专职辅导员工作制度。

为扎实推进专职辅导员队伍的职业化、专业化和专家化建设进程,依法治校,规范管理,充分调动和发挥专职辅导员在学生教育管理中的积极作用,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专职辅导员是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和学生日常管理工作的专业人员,承担着培养人、教育人、服务人的重要职责,是学院从事德育工作,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骨干力量,是大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是学院教育、管理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三条专职辅导员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教育方针,明确自身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按照“政治素质强、业务能力精、道德水平高”的要求,关心热爱学生,爱岗敬业,乐于奉献,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职业素质和道德素质;做到为人师表、言传身教,树立良好形象,具有爱心、责任心、事业心;积极开展“三生教育”、理想教育、法制教育、校纪校规教育、行为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安全教育、就业指导与服务等工作,努力使自己成为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师益友。

第二章工作要求第四条专职辅导员的工作要求:(一)认真做好学生的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及服务育人工作,加强学生班级建设和管理;(二)遵循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规律,坚持继承与创新相结合,创造性的开展工作,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与成才;(三)主动学习和掌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方面的理论与方法,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四)定期开展相关工作调查研究,分析工作对象和工作条件的变化,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和方法;(五)注重应用各种新的载体,特别是网络等现代科学技术和手段,努力拓展工作途径,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增强工作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大学辅导员管理办法

大学辅导员管理办法

大学辅导员管理办法大学辅导员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的重要组织者、实施者和指导者,对于大学生的成长成才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加强大学辅导员队伍建设,提高辅导员的工作水平和工作效率,促进学生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和专业化,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辅导员的职责与工作要求(一)思想政治教育1、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公民道德教育、素质教育等,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关注学生的思想动态,及时发现并处理学生中的思想问题和突发事件,维护学校的稳定。

(二)学生日常管理1、做好学生的考勤、纪律、卫生等日常管理工作,营造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2、指导学生开展班级建设、团支部建设,培养学生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能力。

(三)学业指导1、帮助学生了解专业培养目标、课程设置和教学计划,指导学生制定合理的学习计划。

2、关注学生的学习情况,组织开展学习交流活动,帮助学习困难的学生解决问题。

(四)心理健康教育1、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提高学生的心理素质。

2、及时发现和干预学生的心理问题,为学生提供心理咨询和辅导。

(五)职业规划与就业指导1、帮助学生了解职业市场和就业形势,指导学生进行职业规划。

2、提供就业信息和就业指导服务,帮助学生顺利就业。

(六)沟通协调1、与任课教师保持密切联系,及时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共同做好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工作。

2、加强与家长的沟通与联系,定期向家长反馈学生的学习和生活情况,形成家校育人合力。

工作要求:1、辅导员应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和思想道德素质,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工作。

2、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3、熟悉学生工作的相关政策和法规,掌握一定的教育学、心理学、社会学等知识。

4、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创新精神,能够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

二、辅导员的配备与选拔(一)配备标准按照一定的师生比例配备辅导员,确保每个班级都有辅导员负责。

云南大学滇学院关于辅导员日常管理工作的规定

云南大学滇学院关于辅导员日常管理工作的规定

云南大学滇池学院关于辅导员日常管理工作的规定(试行)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为贯彻落实学院2011年学生工作会的要求,现对辅导员日常管理工作作出如下规定:一、巡查班级课堂。

辅导员要通过课堂巡查考勤,掌握熟知学生到课情况。

落实每天缺勤的学生,尤其是要及时排查出连续三天未到课的学生,深入课堂贴近教学实际,密切与学生和任课老师的沟通联系,全面了解学生课堂学习状况,牢牢把守好学生课堂接受知识文化教育的主阵地,切实加强学生思想教育和日常学习的指导。

具体要求:1、按课程安排,每天到课堂走访1次所带班级,每天早上8:30巡查所带班级,做好每天的班级考勤记录。

2、每周至少亲自到班级点名1次,每周至少听课1次,填好听课记录表。

二、入住学生宿舍。

一年级和二年级辅导员周日晚至周四晚必须入住学生宿舍。

辅导员要通过入住学生宿舍,掌握班级所有学生的住宿情况,了解学生思想动态,增进与学生的思想和情感交流,及时发现、解决学生在学习、生活、心理等方面的问题,力求将学生管理工作中的问题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与宿管员互相配合,做好学生心理疏导、矛盾排查、文明宿舍创建、健康卫生习惯培养等工作,协调处理学生日常教育、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和突发事件。

具体要求:1、每周至少走访2次学生宿舍。

2、每学期完成1次对所带学生宿舍的走访。

3、入住学生宿舍的辅导员,每天23:00前到所入住楼栋宿舍管理员值班室签到,由学生宿舍管理科每周将签到记录汇总后报学工部。

4、辅导员每天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

5、在规定时段内,辅导员不在学生寝室住宿的,须向系学工秘书书面请假并经同意,并在签到表上注明。

6、每周日晚,辅导员必须返校入住学生宿舍,清查所带班级学生的住宿及返校情况。

7、各法定假日(包括寒暑假)放假前做好本班学生的去向登记,假期结束当晚辅导员须返校,负责清查本班学生返校情况。

8、法定假日收假后,必须向教学系上报连续三天未返校的学生情况。

三、学生行为违纪处理。

高校辅导员管理规定

高校辅导员管理规定

高校辅导员管理规定高校辅导员是学校管理教职员工之一,其工作涉及学生生活、学习、心理健康等方面。

为了规范高校辅导员的工作行为和管理,学校通常会制定一些相关规定。

以下是高校辅导员管理规定的一些主要内容:1. 辅导员入职:学校会对候选人进行选拔和招聘,并根据招聘程序确定辅导员的聘用合同。

辅导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并通过培训、考核等方式提升其专业水平。

2. 工作职责:高校辅导员主要负责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问题咨询、矛盾调解等工作。

他们应积极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指导学生解决学习和生活中的心理问题。

3. 保护隐私:辅导员应保护学生的隐私权益,确保学生的个人信息不被泄露。

辅导员在工作中应严守保密责任,对学生的个人信息和问题保密,不得擅自向他人泄露。

4. 指导学生行为:辅导员应关心学生的行为和成长,引导学生规范自己的行为。

他们应积极参与学生活动,开展学生教育和引导工作,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行为规范。

5. 建立工作档案:辅导员应建立学生的个人心理档案,记录学生的问题咨询和解决情况,为学生提供长期的心理健康服务和跟踪指导。

同时,辅导员也应定期总结工作经验,反思工作中的不足,持续提高工作水平。

6. 培训和发展:学校应定期组织辅导员培训和进修,提高他们的专业素养和服务能力。

辅导员也应自觉学习、充实自己,不断更新知识和技能,适应学生的心理需求和问题变化。

7. 评价和考核:学校应设立辅导员的岗位职责和工作目标,并进行定期的评价和考核。

评价结果将作为辅导员绩效考核和职务晋升的重要依据。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高校辅导员管理规定的内容,不同学校和地区的规定可能有所不同。

学校通常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学院辅导员工作制度及管理办法

学院辅导员工作制度及管理办法

学院辅导员工作制度及管理办法一、辅导员工作制度辅导员是高校教师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骨干力量,是学生日常管理工作的组织者、实施者和指导者。

为了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提高辅导员工作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1.辅导员岗位职责(1)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家有关高等教育政策,维护学校的稳定和发展。

(2)组织、实施和指导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道德品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法制教育、安全教育等。

(3)负责学生的日常管理,包括学生的考勤、纪律、宿舍、奖惩等方面的工作。

(4)组织、实施和指导学生的课外活动和社会实践,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5)关心学生的学习和生活,帮助学生解决实际困难,指导学生就业、创业。

(6)参与学生的招生录取、学籍管理、毕业分配等方面的工作。

(7)完成学校交给的其他相关工作。

2.辅导员工作要求(1)辅导员应当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决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辅导员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忠诚教育事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诚实守信。

(3)辅导员应当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能够有效地组织和实施学生的日常管理工作。

(4)辅导员应当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协调能力,能够有效地和学生、家长、教师、学校各部门进行沟通和协调。

(5)辅导员应当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为学生提供有效的学习指导和帮助。

(6)辅导员应当具备较强的自我提升意识,不断学习和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和能力。

二、辅导员管理办法1.辅导员选拔(1)辅导员应当由学校统一选拔,选拔过程中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辅导员选拔应当注重辅导员的专业背景、工作经验、个人品质等方面的综合考虑。

(3)辅导员选拔应当注重辅导员的沟通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的考察。

2.辅导员培训(1)学校应当定期组织辅导员培训,提高辅导员的专业水平和能力。

(2)辅导员培训应当注重实际操作能力的培养,提高辅导员的实际工作能力。

辅导员日常工作规范

辅导员日常工作规范

辅导员日常工作规范第一篇:辅导员日常工作规范辅导员日常工作规范1.辅导员在学生工作职能部门及系领导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2.辅导员应在每学期开学一周内根据学院以及系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及管理计划,制定本学期工作计划及具体措施。

每学期末放假前上交学期工作总结。

3.辅导员应熟悉所带班级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等基本情况。

4.为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预见性、针对性,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辅导员应至少开辟一种有效的网络教育的途径或平台,及时了解和掌握学生思想动态。

定期在系学生工作例会上通报所带班级学生的思想、学习和生活情况。

重大问题及时向系领导汇报。

5.深入宿舍访谈制度。

⑴学生辅导员应经常深入学生宿舍,了解学生在学习、生活、安全、卫生、文明宿舍建设等各方面的情况,监督学生遵守学院有关规章制度,加强学生的宿舍安全意识,促进各宿舍的室风建设,使学生宿舍呈现健康、活泼、向上的良好风气。

⑵辅导员应在深入寝室过程中,通过适当的方式,及时发现学生在各方面出现的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帮助学生解决这些问题。

⑶在深入寝室时,辅导员应有意识地引导学生要注意加强同学间的团结友爱,促进宿舍的安定团结,避免各种矛盾和纠纷发生。

⑷辅导员应着重关注有困难的学生,关心学生的身体健康和心理健康问题。

一旦发现有心理障碍的学生,应给予及时疏导,如果不能解决问题,应立即上报至学院学生心理健康咨询中心。

对于生活上、学习上及其它方面有困难的学生,辅导员应了解他们的具体困难,采取相应的措施,帮助他们解决困难。

⑸辅导员要做好每一次宿舍访谈的工作日记以备查。

每次应详细记录宿舍卫生状况,有无安全隐患,有无生病或旷课情况,与学生、管理员谈话掌握的情况以及发现和解决的问题等。

6.与学生谈话制度。

辅导员在与学生进行个别谈话时,要注意针对不同的学生采取不同的方法,更要注意与学生的谈话方式和谈话技巧,以热诚的态度积极引导、帮助学生认识和处理他们在成长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和烦恼。

辅导员日常管理工作包括哪些【7篇】

辅导员日常管理工作包括哪些【7篇】

辅导员日常管理工作包括哪些【7篇】辅导员日常管理工作包括哪些【7篇】很多学校招聘辅导员都要求他们具备本科以上学历,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甘于奉献,潜心育人,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下面是我给大家带来的辅导员日常管理工作,希望能够帮到你哟!辅导员日常管理工作篇1一、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帮助学生在政治上健康成长,促进学生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

二、针对青年学生的特点,做好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要经常深入到学生中了解情况,经常与学生谈心、交流,及时掌握学生思想动态(如政治态度、思想品德、个人爱好、本人经历、家庭情况和身心健康等基本情况),认真做好新生入学、军训、实习、劳动、就业等各环节的思想教育工作。

三、指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专业思想,端正学习态度,认真完成学习任务。

要开展经常性的学风教育,帮助学生树立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学习风气。

指导学生改进学习方法,激发学习热情,不断提高自身的科学文化素质和职业能力。

四、坚持深入现场跟班听课,维护学习秩序,加强考勤工作。

要积极开展评教评学活动,密切教、学关系。

五、指导班、团组织开展各项工作。

定期召开班、团干部会议,指导和支持学生干部做好学生工作,积极培养和使用学生干部。

协助院(系)党、团组织抓好学生党、团员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发展工作。

六、每周开好例行班会。

针对学生的思想、学习和日常生活中反映出来的各种问题进行讲评,表扬好人好事,批评不良倾向,培养学生集体荣誉感,建立优良班风。

七、加强校风、校纪教育。

指导学生搞好自我管理,积极开展寝室文化建设,做好违纪学生的教育和处理工作,不断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

经常与学生保持接触和交流,每周至少深入学生宿舍2次,以了解情况,解决实际问题,及时向院系和有关部门反映学生的意见和要求。

八、做好学生的操行评定工作。

每学期要对学生的品行写出真实性评语,搞好所属班级学生的综合素质考评。

根据本专业、本班学生的特点和学校工作目标,制定本班的年度、学期和周工作计划,学期或学年结束对本班工作进行总结。

学校辅导员工作管理规定

学校辅导员工作管理规定

学校辅导员工作管理规定一、岗位职责辅导员是学校中起到重要作用的职位,他们承担着指导学生成长、培养他们的综合素质和发展潜能的重要任务。

根据学校辅导员工作管理规定,辅导员的岗位职责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学生管理:辅导员负责学生的班级管理和日常工作。

他们要与班主任紧密合作,制定并实施班级管理计划,推动学生班级实践活动的开展,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行为准则。

2. 心理健康工作:辅导员应关注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及时发现心理问题,提供咨询和辅导服务,并与学校心理咨询师合作,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活动。

3. 就业指导:辅导员要积极开展就业指导工作,为学生提供职业规划和求职技巧等方面的咨询和辅导。

他们还应与企业和社会资源建立联系,为毕业生提供就业机会。

4. 日常学习指导:辅导员应积极参与学生的学习指导,并与教师合作,推动学生的学习进步。

他们要制定学科辅导计划,组织学生进行学习小组和集中讨论,引导学生提高学习方法和解决学习问题的能力。

5. 公共事务管理:辅导员负责学生公共事务管理工作,包括学生社团和组织的指导和管理,学生活动的组织和协调,以及学生奖励和惩戒等方面的工作。

6. 文化素质培养:辅导员要积极引导学生参与校园文化和艺术活动,组织和带领学生参观展览、剧院以及其他文化活动,培养学生的文化素质和审美能力。

二、工作管理机制为了确保辅导员工作的有效开展,学校制定了一套完善的工作管理机制。

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组织架构:学校成立辅导员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领导担任组长,包括教务处、学工处等相关部门的负责人担任成员。

领导小组负责制定辅导员工作的整体规划和目标,并定期组织会议进行工作总结和指导。

2. 岗位职责明确:学校要求各辅导员事先明确自己的岗位职责,并与辅导员签订岗位职责责任书。

这有助于明确工作目标和责任,提高工作效率和绩效。

3. 培训和专业发展:学校鼓励辅导员参加相关培训和学习交流活动,提高专业能力。

学校还定期组织辅导员进行工作经验交流会,分享经验和教训,促进相互学习和成长。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辅导员日常工作的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辅导员日常工作的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辅导员日常工作的政治教育和管理的骨干队伍和基层指挥员,是大学生健康成长的人生导师和知心朋友。为了保证辅导员全面履行职责,更好地服务于大学生的全面发展和成长成才,结合我校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实际状况,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辅导员工作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第一线,承担着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必须保证充足的工作时间和精力。各单位不得随意抽调辅导员从事本职以外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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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各院系要加强对辅导员工作的管理,并结合院系实际创新辅导员工作机制,积极为辅导员更好地服务学生创造条件。辅导员要结合工作考评,每年向所在院系党委汇报一次工作,并就学生工作积极发表意见和建议。院系学工办每两周应至少召开一次辅导员例会。每位辅导员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所负责班级的班主任例会。所有辅导员应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如外出离开杨凌,应通过院系学工办协调专人接管工作。
四、学生公寓是大学生生活、学习和思想交流的重要场所,也是深入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重要阵地。根据学校党委的要求,辅导员要入住学生公寓,实行宿办合一。宿舍是辅导员的主要办公场所,辅导员每天正常上班时段在宿舍办公时间应不少于4小时,不应要求辅导员到院系办公楼签到或坐班。未婚辅导员必须入住学生公寓,已婚辅导员入住学生公寓每周不得少于两次。辅导员每周至少查访一次所带学生的宿舍情况,及时了解学生思想状况,零距离帮助学生解决成长中的困难和问题,并将宿舍查访情况以书面形式及时上报学院(系)。
二、辅导员要加强工作调查和研究,努力把握大学生成长成才的规律,结合院系不同专业学生的培养目标,有针对性地为学生提供差异化的教育和管理服务。辅导员每学期应制定书面工作计划,针对学生思想实际和相关工作要求,确定学期工作重点和工作方式,并由院系学工办组织交流汇报。
三、辅导员要按照"贴近生活、贴近实际、贴近大学生"的要求,自觉深入到广大学生中,了解学生的所思、所为、所需,为学生的健康全面发展提供及时、有效的帮助。要切实加强党、团组织建设和班级建设,经常性指导和参加学生党支部、班团活动,每学期要至少参加一次所负责学生班级的班会或党、团组织生活。

高校辅导员的日常管理工作方法及原则

高校辅导员的日常管理工作方法及原则

高校辅导员的日常管理工作方法及原则摘要:学生日常管理工作是高校辅导员的基础性工作,在维护高校安全稳定和促进学风建设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结合学生管理工作的实践经验,总结了日常管理工作的十条基本方法,提出了辅导员做好日常管理工作的原则。

关键词:辅导员;学生干部;日常管理;安全稳定;学风;校风;高校辅导员是大学生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骨干力量和主力军,是大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领路人。

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活动只有融入日常工作之中,才能发挥其应有的效果。

一、做好学生日常管理工作的方法(一)坚持定期排查,及时发现特殊的学生和问题。

学生日常管理工作做的好不好,首先要看安全稳定工作。

做好安全稳定工作的一个重要办法就是定期排查学生基本情况,搞好安全防卫工作。

我们要经常问自己,有没有我们视线之外的学生?近期的特殊学生、特殊问题有哪些?确保对特殊学生、特殊问题做到心中有数。

通过近期的排查,及时的发现问题,妥善处理问题,不麻痹大意,不抱侥幸心理,安全稳定工作就不会有大的问题。

(二)创新管理方法,妥善处理特殊学生。

对有心理问题和性格偏执学生的教育和管理方法,一直是我们辅导员积极探索的问题,过去我们有过这样的经验,就是如果我们把这些有心理问题和性格偏执的学生老当特殊学生看待,经常找来谈话,效果可能适得其反[1]。

我们总结,对这些学生要充分尊重、平等对待,放在一个轻松的环境中进行思想辅导,效果会更好。

比如“团体心理辅导“就是个好方法。

我们对特殊学生所做的工作要有详细的记录,认真填写心理咨询室发的“问题学生调查表”,对经过一段时间的思想工作效果仍然不明显的学生,要采取果断措施让家长领回家进行医学治疗,否则后患无穷。

(三)针对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提出新要求,严明纪律。

对学生群体通过严格而有严密的纪律制度提出规范要求,是保证不出安全责任事故的一个重要条件,也是营造良好学风校风的要求。

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学生管理制度的建设,凡是出现学生可能违纪并有安全隐患的新情况,我们就要及时出台纪律制度进行规范管理;凡是不利学生成长成才的现象我们都要旗帜鲜明的进行坚决反对。

(完善版)学生辅导员的工作管理规定

(完善版)学生辅导员的工作管理规定

(完善版)学生辅导员的工作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了加强学生辅导员队伍建设,明确辅导员工作职责,提高学生管理工作水平,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全校所有学生辅导员。

第三条工作原则1. 坚持立德树人,关注学生全面发展。

2. 坚持严格管理,落实学生辅导员工作职责。

3. 坚持创新发展,不断提升学生管理工作水平。

第二章工作职责第四条辅导员基本职责1. 组织实施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2. 负责学生日常管理,维护学生安全稳定。

3. 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关注学生心理健康。

4. 指导学生开展科技创新、社会实践等活动,提升学生综合素质。

5. 协助开展学生就业指导工作,帮助学生顺利就业。

6. 组织学生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意识。

7. 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五条辅导员具体职责1. 掌握学生基本情况,建立学生档案。

2. 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组织主题教育活动。

3. 执行学生考核制度,负责学生奖惩工作。

4. 落实学生住宿管理,关心学生生活。

5. 组织学生参加体育锻炼,关注学生身心健康。

6. 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提供心理咨询服务。

7. 指导学生社团活动,促进学生兴趣爱好发展。

8. 协助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开展就业指导工作。

9. 组织学生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推动社区共建。

10. 完成学校其他相关工作。

第三章工作流程第六条工作计划的制定与实施1. 辅导员应在每学期初制定学期工作计划,明确工作重点和具体措施。

2. 辅导员应按照工作计划组织开展各项工作,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第七条工作信息的收集与反馈1. 辅导员应定期收集学生相关信息,及时了解学生动态。

2. 辅导员应对收集到的信息进行分析,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并向上级汇报。

第八条工作总结与反馈1. 辅导员应在学期末对工作进行总结,梳理工作成果和不足。

2. 辅导员应根据工作总结,提出改进措施,为下一学期工作提供参考。

辅导员每日工作流程

辅导员每日工作流程

辅导员每日工作流程1、检查迟到情况:(早8:30—8:40)生活辅导员15人,分成3组,每组5人,分别负责教学楼东侧、西侧、中门的学生迟到情况,做好记录,并及时通知班主任对迟到学生进行批评教育。

2、宿舍内务检查:(9:00—10:00)内务情况网上通报及打印张贴(10:00—11:00)上午9点到10点,12位辅导员都会根据各自的岗位安排分配到男女生宿舍楼去查宿舍,并保证每个宿舍楼有至少两位老师检查,这也保证了内务检查的公平公正。

胡立云负责女生宿舍内务情况网上通报及打印(10:00—10:40),李洁、邓克东负责男生宿舍内务情况网上通报及打印张贴(10:00—10:30)。

3、教学楼巡查(郑璐、刘均万、王真)(早8:40—10:30)其他12名辅导员查宿舍同时,这3名辅导员主要对教学楼1—5楼、实训楼1—5楼进行教室卫生、纪律等巡查并做细致地记录,由王真负责整理并上传到网上,同时王真还负责前一天晚自习情况通报。

4、巡视校园(10:30—11:20)查完宿舍,上交完宿舍内务检查单,由5名辅导员(包括2名值班人员和其他3名辅导员)巡查校园,范围包括教学楼周围、人工湖、体育场、操场、超市周围、宿舍楼周围。

5、巡视教学楼(10:30—11:20)其他5名辅导员巡视校园的同时,剩下的10名辅导员分成5组,每组2人,负责每一层(包括教学楼和实训楼)的教学秩序巡查。

6、检查迟到情况:(下午1:30—1:40)下午1:30,15名辅导员分成3组,分别负责各自路口学生迟到的检查与督促,并做好记录,回来后及时与各班班主任沟通。

7、巡视校园同时检查教学楼秩序(下午2:00—3:30)下午2:00,15名辅导员根据说上午的分组,分别对教学楼、实训楼和校园进行巡视,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并及时上报。

8、参与社团活动:(3:30—4:30)每个辅导员都担任着2个社团的指导任务,下午两节课后分别到各自的社团指导学生进行社团活动,在帮助学生的同时也提高着自身的综合素质。

辅导员日常工作管理制度

辅导员日常工作管理制度

辅导员日常工作管理制度一、简介辅导员作为大学中的重要干部,承担着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生活管理和学业指导等多项工作。

为了更有效地管理和开展辅导员的日常工作,建立良好的工作机制和管理制度至关重要。

二、岗位职责辅导员的主要职责包括:组织开展日常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活动,负责学生考勤管理,指导学生学业规划和发展,处理和解决学生的问题和困难,参与学生心理辅导等。

三、工作目标辅导员的工作目标是培养学生全面发展,包括思想、学业、职业规划和生活等方面。

通过开展各种活动和指导,促使学生能够健康成长,做出正确的价值观和思考,为社会做出贡献。

四、招聘与培训辅导员的招聘应本着素质和专业能力的原则,通过面试和考核等方式选拔合适的人员。

新招聘的辅导员还应接受一定的培训,提高其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熟悉大学的工作环境和管理规定。

五、工作计划与月度报告辅导员应每学期为学生制定工作计划,明确工作重点和目标,并通过月度报告向上级汇报工作进展和成果。

这可有效监督辅导员的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并解决。

六、与学生家长的沟通辅导员应与学生家长保持密切联系,定期举行家长会议,向家长介绍学校的教育理念、校规校纪和学生工作开展情况。

同时,辅导员还应及时回应家长的关切和问题,共同关心学生的成长。

七、思想政治教育活动为了加强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辅导员应组织各类活动,如以班级为单位进行读书分享、社会实践活动、主题教育讲座等。

通过这些活动,学生能够接触到丰富的思想与文化,增长知识并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

八、学生考勤管理辅导员要负责学生考勤管理,确保学生按时上课,减少旷课和迟到现象。

他们应建立考勤制度,定期检查学生考勤情况,及时与学生交流,识别违纪现象并加以处罚。

九、学业指导与规划辅导员要积极参与学生的学业指导和规划工作。

他们可以帮助学生制定学习计划,解答学术问题,提供学习资源和参考资料,促进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和方法。

十、问题处理与解决辅导员是学生的重要依靠和帮助者,他们需要耐心倾听学生的问题和困扰,并及时提供帮助和解决方案。

高校辅导员规章制度

高校辅导员规章制度

高校辅导员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做好高校学生辅导工作,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提高辅导员队伍的素质和能力,根据国家教育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辅导员是学校重要的教育工作者,是学生的重要导师和师友,是学生综合素质教育的保障者和推动者。

第三条学校设立辅导员岗位,配备辅导员工作专职人员,开展学生思想教育、心理咨询、学业指导、就业服务等工作,协助学校教师做好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综合素质教育工作。

第四条学校各级领导和教师要支持辅导员工作,配合辅导员做好学生工作,形成教学一体化的教育管理格局。

第五条辅导员依法行使职权,不得干预学生合法权益和自由发展,不得违反教育规律和学校纪律。

第二章辅导员队伍建设第六条学校要把辅导员队伍建设工作作为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学生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强辅导员队伍的培训和管理。

第七条学校应当组织辅导员进行专业培训和业务能力提升,提高辅导员思想政治素质和工作水平。

第八条学校要建立健全辅导员考核评价制度,对辅导员的工作表现进行定期评估,奖优惩办法。

第九条学校要为辅导员搭建广阔的发展平台,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发展机会,激励辅导员为学生成长和发展贡献力量。

第三章辅导员职责第十条辅导员要把学生放在第一位,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帮助学生解决学习、生活和就业等问题。

第十一条辅导员要积极参与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引导学生正确树立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教育学生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和社会公德。

第十二条辅导员要关心学生心理健康,重视学生心理疏导和心理辅导工作,帮助学生解决心理问题,提高学生心理素质。

第十三条辅导员要配合学校教师做好学生学业指导和培养计划,帮助学生树立明确的学习目标和规划未来的发展方向。

第十四条辅导员要积极配合学校贯彻就业政策,做好学生就业指导和择业帮扶工作,努力提高学生就业率和质量。

第十五条辅导员要积极开展文明礼仪教育和社会实践活动,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社会适应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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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大学滇池学院关于辅导员日常管理工作的规定
(试行)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为贯彻落实学院2011年学生工作会的要求,现对辅导员日常管理工作作出如下规定:
一、巡查班级课堂。

辅导员要通过课堂巡查考勤,掌握熟知学生到课情况。

落实每天缺勤的学生,尤其是要及时排查出连续三天未到课的学生,深入课堂贴近教学实际,密切与学生和任课老师的沟通联系,全面了解学生课堂学习状况,牢牢把守好学生课堂接受知识文化教育的主阵地,切实加强学生思想教育和日常学习的指导。

具体要求:
1、按课程安排,每天到课堂走访1次所带班级,每天早上8:30巡
查所带班级,做好每天的班级考勤记录。

2、每周至少亲自到班级点名1次,每周至少听课1次,填好听课
记录表。

二、入住学生宿舍。

一年级和二年级辅导员周日晚至周四晚必须入住学生宿舍。

辅导员要通过入住学生宿舍,掌握班级所有学生的住宿情况,了解学生思想动态,增进与学生的思想和情感交流,及时发现、解决学生在学习、生活、心理等方面的问题,力求将学生管理工作中的问题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与宿管员互相配合,做好学生心理疏导、矛盾排查、文明宿舍创建、
健康卫生习惯培养等工作,协调处理学生日常教育、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和突发事件。

具体要求:
1、每周至少走访2次学生宿舍。

2、每学期完成1次对所带学生宿舍的走访。

3、入住学生宿舍的辅导员,每天23:00前到所入住楼栋宿舍管理
员值班室签到,由学生宿舍管理科每周将签到记录汇总后报学工部。

4、辅导员每天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

5、在规定时段内,辅导员不在学生寝室住宿的,须向系学工秘书
书面请假并经同意,并在签到表上注明。

6、每周日晚,辅导员必须返校入住学生宿舍,清查所带班级学生
的住宿及返校情况。

7、各法定假日(包括寒暑假)放假前做好本班学生的去向登记,
假期结束当晚辅导员须返校,负责清查本班学生返校情况。

8、法定假日收假后,必须向教学系上报连续三天未返校的学生情
况。

三、学生行为违纪处理。

学生出现行为违纪行为,辅导员要第一时间到达现场,控制事态恶化,同时迅速向系、部值班老师汇报。

待事件平息后,与事件相关的教学系要尽快查清楚事件发生的全过程,在规定时间内按校纪校规提出处理意见,划分责任,并将相关材料整理后报给学工部。

具体要求:
1、学生发生行为违纪,辅导员须在1个工作日将事件材料整理上
报教学系。

各教学系在5个工作日内对违纪情况及处理意见报学工部。

酗酒滋事者一律按照学院《关于开展严禁学生酗酒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从快、从严、从重处理。

打架等其他违纪行为按照学院《云南大学滇池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办法》在规定的时限内从严、从快做出处理。

2、处理行为违纪学生时提供的材料要包括“情况说明书”和当事
学生提交检讨书、保证书。

对于违纪行为达到留校查看及以上处分的,除按上述规定提交材料外,还需提交与学生家长的联系记录和家长承诺书。

四、建立工作记录制度。

辅导员工作记录是辅导员量化考核的重要依据,通过工作记录实现痕迹管理。

辅导员要填写“工作周报”,每周星期一报教学系学工秘书;各教学系学工秘书要填写“工作月报”,每月第一周上报学工部,并将辅导员工作周报作为附件上报备案。

具体要求:
1、考勤记录:全班考勤记录(含缺勤、迟到、早退和请假学生名
单和全班到课率)、连续三天不到课的学生记录。

2、听课记录:包括学生上课状态,班级学习氛围和任课教师授课
效果。

3、入住宿舍记录:包括走访宿舍号,宿舍成员,宿舍成员间关系、
宿舍卫生、宿舍学习氛围等内容。

4、放假和收假记录:放假前学生假期去向登记和收假后学生返校
情况记录。

5、班会记录:每两周召开一次班会。

6、谈话记录:每周至少找学生谈话两次,记录谈话要点。

7、联系家长记录:对于受到省级以上奖励、学院特等奖学金、有
突出表现等学生,以及缺勤达到10学时、每学期补考后未通过学科达到两门课、行为违纪受到记过以上处分、3天失去联系等学生,辅导员须及时联系学生家长,做好详细记录。

8、个案记录。

针对学生出现的重大事件或突出问题,作出专项记
录。

五、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在校本部试行,新校区另行制定相关规定。

六、本规定由学生工作部负责解释。

附件一:云南大学滇池学院专职辅导员工作周报
附件二:云南大学滇池学院教学系学生工作月报
学生工作部
2011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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