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140份卫生行政许可案卷质量评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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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卫生局关于印发《2009年杭州市卫生工作总结》的通知-杭卫发[2010]23号

杭州市卫生局关于印发《2009年杭州市卫生工作总结》的通知-杭卫发[2010]23号

杭州市卫生局关于印发《2009年杭州市卫生工作总结》的通知正文:---------------------------------------------------------------------------------------------------------------------------------------------------- 杭州市卫生局关于印发《2009年杭州市卫生工作总结》的通知(杭卫发〔2010〕23号)机关各处室,各区、县(市)卫生局(社发局),市级各医疗卫生单位,在杭部队、企事业单位职工医院,市直管民营医疗机构:2009年,全市各地、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和部署,积极推进卫生改革发展各项工作,为促进全市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现将《2009年杭州市卫生工作总结》印发给你们,希再接再厉,深入践行科学发展观,更好落实新一年各项任务,全面推进卫生工作取得新的突破。

二○一○年一月二十七日2009年杭州市卫生工作总结2009年,全市卫生系统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强大动力,以“大建设、大融合、大比武”为主要抓手,按照“信心足、手笔大、拼命干”的工作要求,开拓创新、扎实进取,全市卫生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的进步。

一、体制改革稳步推进,卫生管理绩效进一步提升(一)积极配合做好医改工作。

市领导高度重视新医改方案在我市的贯彻实施,王国平书记、蔡奇市长多次就如何做好医改工作作出批示,市医改领导小组多次就我市深化医改过程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专题研究。

卫生部门作为深化医药体制改革的主力军,积极配合市医改办开展工作,认真做好我市贯彻落实医改方案的准备工作,包括前期改革经验总结、现状调研、信息收集等,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了有关落实国家新医改方案的工作思路。

同时,积极利用各种媒体开展宣传。

(二)推行医院集团化管理。

在成功推行市一医院、市妇保院、市四医院、市妇女医院、杭玻医院“五位一体”以及市六医院、市十医院和市儿童医院“三院一体”集团化管理基础上,建立浙医二院-市滨江医院、邵逸夫医院-市下沙医院一体化建设、一体化发展的名院集团化模式,以资本品牌为纽带,探索“市校合作、股份运作”的新机制。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浙江省卫生行政处罚裁量适用办法的通知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浙江省卫生行政处罚裁量适用办法的通知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浙江省卫生行政处罚裁量适用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日期】2022.12.22•【字号】浙卫发〔2022〕36号•【施行日期】2023.01.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政医管正文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浙江省卫生行政处罚裁量适用办法的通知浙卫发〔2022〕36号各市、县(市、区)卫生健康委(局):现将《浙江省卫生行政处罚裁量适用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浙江省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2022年12月22日浙江省卫生行政处罚裁量适用办法第一条为规范本省卫生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增强行政处罚的合理性,科学合理量化行政处罚裁量权,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及相关卫生健康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在实施行政处罚并就法律适用、处罚种类以及处罚幅度等行使裁量时,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省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应当遵循合法、适当的原则,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并遵循下列一般规则:(一)符合法律目的、原则和精神;(二)公正、平等对待行政管理相对人;(三)考虑相关事实因素和法律因素,并排除不相关因素的干扰;(四)综合考量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对处罚种类和幅度作出决定。

第四条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

同一违法行为违反多个法律规范应当给予罚款处罚的,按照罚款数额高的规定处罚。

第五条罚款裁量应当充分全面考虑本省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并起到相应的惩戒效果。

罚款裁量幅度一般按下列规则进行等级划分:(一)罚款为一定数额倍数的,应当在最高倍数与最低倍数之间划分三个阶次,一般处罚按照中间阶次处罚,从轻处罚应当低于中间阶次,从重处罚不得低于中间阶次;(二)罚款为一定幅度数额的,应当在最高额与最低额之间划分三个阶次,一般处罚按照中间阶次处罚,从轻处罚应当低于中间阶次,从重处罚不得低于中间阶次;(三)只规定最高罚款数额没有规定最低罚款数额的,一般处罚按照最高罚款数额30%至70%确定,从轻处罚按照最高罚款数额30%以下确定,从重处罚按照最高罚款数额70%以上确定。

杭州市行政处罚案卷质量评查标准

杭州市行政处罚案卷质量评查标准

杭州市行政处罚案卷质量评查标准杭州市行政处罚案卷质量评查标准1. 引言在行政执法领域,行政处罚案卷是执法人员记录和处理行政处罚的重要文档。

杭州市作为一座现代化城市,高度重视行政执法工作的规范化与标准化。

为了确保行政处罚案卷的质量,提高执法效果,特编制本评查标准,以便对行政处罚案卷的质量进行评估与监督。

2. 评查标准2.1 案情描述评查人员将对行政处罚案卷中的案情描述进行评估。

评分标准如下:准确性:案情描述准确无误,清楚表述当事人、违法行为、时间地点等关键信息。

完整性:案情描述完整,充分叙述案件经过、证据材料等。

逻辑性:案情描述逻辑清晰,按照时间先后顺序叙述,并与相关证据相符。

2.2 法律适用评查人员将对行政处罚案卷中的法律适用情况进行评估。

评分标准如下:法律适用准确性:案卷中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适用的法律条文准确无误,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法条引用准确性:案卷中引用的法律条文准确无误,引用的法律条文能够有效支撑行政处罚的合法性。

2.3 证据收集评查人员将对行政处罚案卷中的证据收集情况进行评估。

评分标准如下:证据充分性:案卷中所收集的证据材料充分,足以证明当事人存在违法行为。

证据合法性:证据材料的来源合法,符合法律规定,无非法获取证据的情况。

2.4 处罚量刑评查人员将对行政处罚案卷中的处罚量刑情况进行评估。

评分标准如下:处罚措施合法性:对当事人采取的处罚措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合法性得到保障。

处罚幅度合理性:处罚幅度与当事人的违法行为相符合,合理、公正。

3. 评查流程评查流程如下:1. 确定评查对象:选择一定数量的行政处罚案卷作为评查对象。

2. 评查案情描述:对选定的行政处罚案卷进行案情描述的评估和打分,计算平均得分。

3. 评查法律适用:对选定的行政处罚案卷进行法律适用的评估和打分,计算平均得分。

4. 评查证据收集:对选定的行政处罚案卷进行证据收集的评估和打分,计算平均得分。

5. 评查处罚量刑:对选定的行政处罚案卷进行处罚量刑的评估和打分,计算平均得分。

卫生行政许可案卷评查标准

卫生行政许可案卷评查标准

卫生行政许可案卷评查标准市或县该卷总得分许可单位名称基础标准部分(该部分不符合要求,案卷得分为实际得分的1/2)(一)主体合法:实施行政许可的主体具备法定资格。

(必须使用卫生行政部门公章或卫生行政部门行政审批专用章)(二)行政许可项目合法行政许可项目属于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

(三)适用依据合法所适用的法律依据为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章,所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准确无误。

(四)程序合法按照受理、审查(听证)、决定、送达的步骤、顺序实施行政许可。

审批的程序符合要求,受理到许可的时限符合要求。

文书规范标准(100分)(一)申请和受理阶段(共30分)1、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接收凭证(3分)(1)申请材料收件清单及收件日期;(1分)(2)收件为复印件的,应加盖“与原件核对无误”印章(1分)(3)收件人(0.3分)、申请人(代理人)(0.4分)签字和行政机关印章(0.4分)。

(1分)2、行政许可申请受理(不予受理)审批文书(3分)(1)申请人基本情况;(2)申请许可的事项名称、申请许可的种类、申请时间、受理(不予受理)适用的法律依据;(3)承办人意见、审核意见、审批意见。

(备注: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即时受理或者即时作出不予受理决定的,可不提供)3、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3分)(1)申请人名称、申请的事项;(2)补正的理由、内容、期限;(3)行政机关的印章(专用印章)及日期。

4、行政许可申请受理(不予受理)通知书(6分)(1)申请人名称、申请的事项;(2分)(2)予以受理(不予受理)的依据及决定;(2分)(3)行政机关印章(专用印章)及日期。

(2分)5、各公共卫生和医疗机构专业申请、受理时需要提供的各类材料(15分)(具体标准根据专业情况细化,附后)(二)审查阶段(共29分)1、现场验收笔录(8分)(1)核查人出示证件、表明身份记载及签名;(2)核查的起止时间、地点;(3)被核查对象基本情况(4)被核查对象签署的意见及签名。

卫生行政处罚典型案例解析

卫生行政处罚典型案例解析

(2)罚款人民币1000元整,
《行政处罚决定书》于当日邮寄送达。2006年7 月2日,该蛋糕房业主向市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 请,认为市卫生局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侵犯了
其合法权益,要求依法撤销并退回监测费100元,进 行行政赔偿人民币6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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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争议要点 2.1 是违规采样还是合法采样 申请人某蛋糕房认为:市疾控中心工作人员违规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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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卫生监测管理办法》
第二十七条 卫生监测工作应按省卫生厅、 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的规定收费,并应先 监测后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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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行政处罚"先决后告"违反了法定程序, 同时剥夺了申请人陈述申辩的权利
申请人认为:2006年6月23日收到行政处罚 事先告知书,2006年6月24日、25日分别是 周六和周日,申请人没有到卫生监督所进行 陈述申辩,在2006年6月25日又收到了行政 处罚决定书,而行政处罚决定书的时间是 2006年6月20日,明显是先决定后告知。同 时行政处罚决定书明确说被处罚人放弃了陈 述申辩,实际上是剥夺了申请人陈述申辩的 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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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2006年4月21日,市卫生监督所接到市疾 控中心转来的第200600226号质量检测报 告书,于2006年4月25日进行立案,2006 年5月8日向该蛋糕房业主调查取证,2006 年5月22日发出海卫食罚告字[2006]A019 号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通过双挂号邮寄 送达。经邮递员2006年5月23日、25日、 26日、27日4次投递,该蛋糕房均拒收, 无法送达,邮政局于2006年6月22日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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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申请人认为:本案自2006年4月25日立案, 按照卫生行政处罚程序进行调查取证、合议、 告知、决定的程序,并非出现了申请人所谓 的"先决后告"及违反了法定程序、非法剥夺 申请人陈述申辩的情况。至于2006年5月22 日发出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06年6月 20日发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实际收到时间 分别为2006年6月23日和2006年6月25日, 是由于申请人多次拒收,使监督管理工作增 加了难度而造成的。

浙江省卫生行政许可案卷评查记录表

浙江省卫生行政许可案卷评查记录表
不加盖行政机关印章的,每一处扣1分;
不注明日期,无送达记录的每一处扣1分
2
15.卷内是否附有行政许可受理内部审批文书。
无受理相关审批记录的扣2分
不予
受理
10
5
16.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单位职权范围的,审查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书面审查后是否签注审查意见、审查日期;是否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书面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许可机关申请;是否依法送达。
2
28.行政许可机关组织听证的,是否于举行听证的7日前将听证的时间、地点通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必要时予以公告。
未在举行听证的7日前通知或公告的,扣2分
2
29.听证通知书内容是否规范,包括是否有听证时间、听证地点、听证主持人以及告知当事人申请回避权、行政许可机关名称及印章和通知日期等。
听证通知书内容每缺一项扣分
应告知未告知的,扣10分
陈述申辩笔录
5
5
24.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进行陈述和申辩的,行政许可机关是否听取了申请人、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并如实记录;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放弃此项权利的,是否有记录在案。
未记录陈述申辩的扣5分;
放弃陈述申辩权利未记录在案的扣5分
听证
程序
15
5
2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实施行政许可应当听证的事项,或者其他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行政许可事项,行政许可机关是否向社会进行公告,并举行听证。
申请人
申请事项
受理编号
承办单位
评查时间
评查人员
案卷应得分
实得分
标化分
评 查 记 录
评查项目
固定分
/可标化
应得分
实得分
扣 分 理 由
行政许可主体 5

杭州市行政处罚案卷质量评查标准

杭州市行政处罚案卷质量评查标准
案件未填写立案审批表或填写立案审批表不完整、错误的,扣除全部分值。
*3、不属于管辖范围,需移送案件给有关部门的,应填写××(移送)审批表(包括案由、当事人基本情况、理由、依据、具体措施、承办人的意见、承办工作机构负责人意见、行政处罚实施机关负责人的审核意见等)。(4分)
案件未填写审批表的或填写审批表不完整、错误的,扣除全部分值。
5、调查询问的内容应与案件直接相关,询问的内容与案件没有直接关系的。
*4、依法进行现场检查或勘验的,应由2名以上持合法有效行政执法证件的行政执法人员负责进行;对女性当事人的人身进行检查,必须由女性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并制作现场检查(勘验)笔录(包括案由,被检查人或被勘验人的基本情况,实施检查或勘验的时间、地点或场所,实施检查或勘验的行政执法人员姓名和执法证件号码,现场检查或勘验情况记录:与违法行为或违法事实相关的数据、位置、状态、情节和程度,被检查人对检查笔录或被勘验人对勘验笔录真实性的确认意见、签名并注明日期,行政执法人员签名或盖章、注明日期等)。(3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除全部分值:
1、制作的现场检查(勘验)笔录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
2、对女性当事人的人身进行检查,由男性行政执法人员进行的;
3、现场或勘验笔录上既没有被检查人或被勘验人的签字确认,又没有2名行政执法人员注明情况并签名或在现场的其他人签名见证的。
评查项目
评查内容
评查标准
备注
四、行政处罚程序合法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除全部分值:
1、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未出具采取行政强制措施通知书的;
2、采取行政强制措施通知书内容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
3、将与案件无关联性的财物查封扣押的;
4、无采取行政强制措施通知书送达回证的。
告知阶段(10分)

卫生行政处罚案卷存在的问题与解决对策

卫生行政处罚案卷存在的问题与解决对策

卫生行政处罚案卷存在的问题与解决对策作者:李慧来源:《办公室业务(下半月)》 2019年第9期文/河北省卫计委综合监督执法局李慧【摘要】本文依据《行政处罚法》《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卫生计生监督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查摆和发现卫生行政处罚案卷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

【关键词】卫生行政处罚;案卷;问题;对策卫生行政处罚案卷是卫生行政执法机关在行政处罚过程中依照法定职能和程序针对特定对象制作的,具有法律意义的若干文件的组合体。

卫生行政处罚案卷在档案管理中作为一个保管单位,在档案检索和数量统计中作为一个基本单位。

卫生行政处罚案卷在行政诉讼和复议中还有重要的证据作用。

为了进一步提升卫生行政处罚案卷制作质量,规范卫生行政执法行为,保证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笔者汇总了近年来卫生行政处罚案卷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对策,供同行借鉴和参考。

一、存在问题(一)违法主体方面。

1.在案卷评查中发现,案件调查终结后对外发出的执法文书中被处罚主体表述不统一,看起来似乎不是一个被处罚主体。

2.案卷中缺乏被处罚主体的法定资质和身份证明材料。

3.委托书的授权内容中缺乏代理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内容不够具体。

(二)程序方面。

1.处罚案卷中记载采取的行政强制措施缺乏法律、法规或规章依据。

2.在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和行政处罚决定书上存在程序违法,如两种执法文书同时送达,或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未满3日即作出行政处罚。

3.为防止证据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而先行登记保存的物品7日内无做出处理决定且无说明原因。

4.在处罚决定书或监督意见书中缺乏对违法行为责令改正的有关内容。

5.未上报有关机关批准延长办案期限,违法行为在立案后超过3个月才做出行政处罚。

6.行政处罚案件结案不符合规定的条件,如被处罚人拒绝履行处罚决定的无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就做出结案。

7.行政执法人员发现违法者有属于其他部门管辖的违法行为,没有移交也没有做出有关说明。

(三)证据方面。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06年度市级单位依法行政工作评议考核情况的通报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06年度市级单位依法行政工作评议考核情况的通报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06年度市级单位依法行政工作评议考核情况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杭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02.28•【字号】杭政办函[2007]47号•【施行日期】2007.02.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06年度市级单位依法行政工作评议考核情况的通报(杭政办函〔2007〕47号)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依法行政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杭政办函〔2006〕197号)要求,市依法行政(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评议考核小组于2006年12月18日至21日对42个市级行政执法责任单位2006年依法行政(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情况进行评议考核。

经评议考核,得分100分的有25个单位,得分90分以上的有17个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一、推进依法行政(行政执法责任责任制)工作的措施及成效(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市各行政执法责任单位深入贯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将做好依法行政工作作为建设法治政府、构建和谐社会的有力抓手,作为本部门依法履行法定职责、推进民主法制建设进程的根本性措施,列入本单位重要议事日程,做到领导重视、目标明确、措施得力、责任到人。

市人事局、教育局、国土资源局、房管局、城管执法局、文广新闻出版局等部门专门成立了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领导小组,为实施依法行政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市劳动保障局党委先后4次专题听取依法行政及行政执法工作情况的汇报,对2006年度的依法行政工作目标予以分解落实。

同时对市人大行政执法评议中有关依法行政及深化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意见进行限时落实。

市科技局坚持把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党组议事日程,认真落实依法行政各项制度;坚持依法决策管理,规范执法程序,完善政策法规;坚持科技政策法规培训,强化队伍素质。

杭州市行政处罚案卷质量评查标准 doc

杭州市行政处罚案卷质量评查标准 doc

杭州市行政处罚案卷质量评查标准 doc 范本1:一、引言1.1 文档目的1.2 文档范围1.3 文档相关方二、评查基本要求2.1 符合法定程序2.2 依据法律法规2.3 行政处罚事实清楚2.4 法律适用正确2.5 处罚决定合法合规三、文书格式3.1 文书标题3.2 文案风格3.3 文字规范3.4 格式规范3.5 签名及盖章四、立案程序评查4.1 立案依据4.2 立案材料4.3 立案审查4.4 立案报批程序五、事实调查评查5.1 事实调查程序5.2 事实调查材料5.3 事实查明与证据采信5.4 事实调查报告六、法律适用评查6.1 法律适用依据6.2 相关法律法规6.3 法律适用的正确性6.4 处罚幅度合理性七、处罚决定评查7.1 处罚决定依据7.2 处罚决定程序7.3 处罚幅度合理性7.4 处罚决定文书八、附件8.1 相关法律法规8.2 相关材料以上是杭州市行政处罚案卷质量评查标准的范本,请根据具体情况填写相应内容。

1、本文档涉及附件:附件保存在“文件名.doc”文件中,可嵌入到中。

2、本文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 行政处罚:指国家行政机关对于违法行为人依照法定程序作出的限制行政权利、责令作出或者停止行为、行政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及违法财物等处理措施的行政行为。

- 案卷:指行政处罚案件的办理材料归档形成的一组文件,包括相关法律法规、证据材料、调查报告、处罚决定书等。

范本2:一、前言1.1 文档目的1.2 文档范围1.3 文档相关方二、评查基本要求2.1 符合制度规定2.2 确保依法行政2.3 坚持事实查明2.4 正确法律适用2.5 合法合规处罚决定三、文书格式3.1 文书标题3.2 文案风格3.3 文字规范3.4 格式规范3.5 签名及盖章四、立案程序评查4.1 立案依据4.2 立案材料准备4.3 立案审查程序4.4 立案报批程序五、事实调查评查5.1 事实调查的程序5.2 事实调查的材料5.3 证据查证与采信5.4 事实调查报告六、法律适用评查6.1 法律适用的准确性6.2 相关法律法规的适用6.3 法律适用的合理性6.4 处罚幅度的合理性七、处罚决定评查7.1 处罚决定依据7.2 处罚决定程序7.3 处罚幅度的合理性7.4 处罚决定文书八、附件8.1 相关法律法规8.2 相关材料以上是杭州市行政处罚案卷质量评查标准的范本,请根据具体情况填写相应内容。

胡政、杭州市上城区卫生健康局卫生行政管理(卫生)二审行政判决书

胡政、杭州市上城区卫生健康局卫生行政管理(卫生)二审行政判决书

胡政、杭州市上城区卫生健康局卫生行政管理(卫生)二审行政判决书【案由】行政行政行为种类行政复议【审理法院】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1.10【案件字号】(2019)浙01行终1209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李洵廖珍珠唐莹祺【审理法官】李洵廖珍珠唐莹祺【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胡政;杭州市上城区卫生健康局;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政府【当事人】胡政杭州市上城区卫生健康局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政府【当事人-个人】胡政【当事人-公司】杭州市上城区卫生健康局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政府【代理律师/律所】吴报建、李颖硕浙江五联律师事务所;毛洪辉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吴报建、李颖硕浙江五联律师事务所毛洪辉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吴报建、李颖硕毛洪辉【代理律所】浙江五联律师事务所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终审结果】二审维持原判【字号名称】行终字【原告】胡政【被告】杭州市上城区卫生健康局;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政府【本院观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08年5月1日施行)第二十一条第(一)项规定:“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答复:(一)属于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权责关键词】行政复议合法证据行政复议维持原判政府信息公开【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认为】本院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08年5月1日施行)第二十一条第(一)项规定:“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答复:(一)属于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本案中,上诉人胡政向被上诉人上城卫健局申请公开的该局“业务范围(如行政执法权等)、管什么事"的政府信息,系关于该局行政职能的信息,属于主动公开范围,被上诉人上城卫健局亦已在上城区政府门户网站中主动公开。

杭州市226起医疗卫生监督处罚案件分析

杭州市226起医疗卫生监督处罚案件分析
活动的情况较为 多见 。此外 ,还有 个别 医疗机 构擅 自聘用 未变更执业地点的 医生 、无资 质人 员 出具 诊 断性报告 和使
表 1 26 2 起处 罚 案件单 位类别
用卫 生技术人员从 事本 专业 以外 的诊 疗活 动等 情况。而这
些现 象 又 以诊 所 、 门诊 部 等 民 营 医 疗 机 构 较 为 多 见 ,在 医
次之 ,占总数的 3 .% ,诊疗活动超 出登记 范 围列第三 位 , 72 占总数 的 1 .%,见 表 2 77 。
表 2 26起处 罚案 件案 由分析 2
案由 案件数 构成 比 ( %)
材 料与 方法
1 资料来源 2 方法 20 年 打击非法行 医专项 整治 中杭州 市各 级 07
3 处罚种类和结案方式
26起处 罚案 件的行 政处 罚种类 2
有警告 、罚款 、没 收非 法所得及 药 品器 械 、责令 停止 执业 和吊销执业许可证等 ,其 中以罚 款处 罚为 ( 下转第 4 3页 )
维普资讯
浙江预 防医学 20 年第 2 08 0卷第 l 期 0
1 9 6起处罚案件单位类别构成 情况 9
自开展诊疗 活动是严重危 害人 民群众 身体健 康的非法行 为。
以城郊结合部 的出租房 内居 多 ,就诊 人群 多与无 证行 医者 有密切联系 的外 来务 工人 员 ;也有 以推 销保健 品 、医疗 器
修订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实施 细则 >第三 条有关 内容 的 通 知》 的规定 ,将 26起处 罚案 件 的单 位类 别分 为 医 院、社 2 区卫生服务 机构 、卫生 院 、门诊 部 、诊所 和其他 医疗 机构 等 6 ,加上无证行医即非医疗机构共 7类 。对 26 类 2 起处 罚 案件 的单位类别构 成进行 分析 ,结果 显示 处罚 以非 医疗机 构为 主 ,占总数的 3 .%,其次为诊所 , 占总数的 2 .%, 98 12 再次 为门诊部 ,占总数的 1 .%,见表 1 59 。

杭州市卫生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卫生行政处罚案卷质量评查的通知-杭卫办[2009]115号

杭州市卫生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卫生行政处罚案卷质量评查的通知-杭卫办[2009]115号

杭州市卫生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卫生行政处罚案卷质量评查的通知正文:---------------------------------------------------------------------------------------------------------------------------------------------------- 杭州市卫生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卫生行政处罚案卷质量评查的通知(杭卫办〔2009〕115号)各区、县(市)卫生局(社发局),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根据浙江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关于开展卫生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和卫生监督执法十大案件评比的通知》(浙卫监函[2009]字第90号)要求,我局制订了《2009年杭州市卫生行政处罚案卷质量评查方案》,由局卫生监督所具体组织实施。

请各单位按照方案要求,认真做好卫生行政处罚案卷质量评查工作。

二〇〇九年十月三十日2009年杭州市卫生行政处罚案卷质量评查方案为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提高卫生行政处罚案卷质量,根据浙江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09年浙江省卫生监督工作要点的通知》(浙卫发[2009]39号)和浙江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关于印发浙江省2009年度卫生监督工作考核标准》的通知要求,现就全市卫生行政处罚案卷评选和大要案推选制定本方案。

一、全市卫生行政处罚案卷评选(一)评选组织和评选标准由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牵头,抽调各区、县(市)卫生监督所相关人员组成全市2009年度卫生行政处罚案卷评选专门机构。

评选标准参照《浙江省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卷质量评分标准》执行。

(二)参评案卷范围、数量和要求参加评选的案卷范围为2008年10月1日至2009年9月30日期间办理的卫生行政处罚案件,一般是已经结案的案件。

各区、县(市)在自行评查的基础上各推荐1-2个行政处罚案件。

建议推荐案情相对复杂、证据种类丰富、证据形式符合要求,处罚力度相对较大的案件。

卫生行政执法案卷评查

卫生行政执法案卷评查

10
主要目的:
1、加强监督和规范卫生行政执法行为; 2、及时发现问题、纠正错误;案卷质量可以凸显某地区、某专业、 某方面卫生执法工作、对有关问题的认识或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通过处罚案卷数量反映出不同区域间行政作为不均衡的现象。案件数 量差:数千件→几十件,处罚额度差:几百万元→几万元。 3、 提高卫生行政机关及卫生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
(二)主要涉及专业:公共卫生、医政、妇幼、 献血行政处罚和许可工作 (三)案卷的类别:简易程序及一般程序的行政 处罚案卷。
13
二、案卷评查内容、方式和程序
(四)案卷评查的方式 :
随机抽查、阶段检查、年度评查等方式。

自查、互查。 实地现场检查、集中评查等等。 实践中,采取随机抽取案卷,进行集中评查 的案卷评查方式较为多见。
19
二、案卷评查内容、方式和程序
(六)案卷评查主要内容。(以问题论为例) 合法性问题—0分标准 1、主体错误。 (1)实施处罚主体错误 (2)被处罚主体认定错误 2、事实与证据问题。如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等。 3、适用法律问题。 如适用法律或条款项错误、未引用法律依据。 4、程序错误。
20
二、案卷评查内容、方式和程序
27
(5)鉴定结论:是指卫生行政机关根据卫生行政执 法的实际,委托具有资格的鉴定机构对有关专门问 题进行检验、分析,并由鉴定人出具书面形式的结 论性意见。 (6)音像证据:也称视听资料,是以录音、录像设 备所反映的声像、计算机储存的资料,以及其他科 技设备与手段提供的信息来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证 据。 (7)勘验笔录、现场笔录:
政的工作能力和执法水平;
4、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11
二、案卷评查内容、方式和程序

(市所)卫生计生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

(市所)卫生计生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

案卷评查标准(程序)
18.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每项扣5分: 18.1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没有法律依据的; 18.2采取证据保全措施,处理不正确的(如
直接没收等)或未在规定期限做处理的; 18.3少于两名卫生计生监督员进行调查或检
查的; 18.4行政处罚审批记载的违法事实和处罚内
容与行政处罚决定书不一致的;
18.8立案后3个月内未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且未报经有 关机关批准延期的。
案卷评查标准(程序)
19.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每项扣3分: 19.1在调查取证中未向当事人表明执法身份的; 19.2执法事项审批(证据先行登记保存、查封扣押
措施、查封扣押延期、处罚、案件移送、申请强制 执行等)要素不符合要求的; 19.3案件不符合条件结案的;(1.自觉履行后,结 案;2.申请强制执行的,执行后结案;3.不予处罚 的,批准后结案;4.不属于本机关管辖的,移送后 结案;5.涉嫌犯罪的,公安立案后结案) 19.4发现有其他违法行为属于其他部门管辖,该移 送而未移送或未作说明的。
26.处罚决定书中对多个违法行为未分别裁量 合并处罚或合并处罚不符合要求的,扣5分。
27.一个案件中多个违法行为人应罚未罚而 未说明的,扣5分。
28.其它不符合法律适用要求的问题,扣1-5 分。
案卷评查标准(文书质量)
五、案件文书质量(15分) 29.卷宗不完整(如无封面;目录;备考表等)的,
法行政机关印章的;
1.4被处罚主体认定错误或对依法无需进行 行政处罚的当事人给予行政处罚的。
案卷评查标准(主体)
2.案件调查终结后对外文书被处罚主体表述 不准确的,每处扣3分。
3.被处罚主体无身份证明材料和法定资质证 明材料的,扣5分。
4.代理人缺乏授权委托书的,扣5分;授权内 容不全面的,扣3分;缺乏代理人身份证明的, 扣1分。

杭州市卫生局关于印发《杭州市卫生局行政许可评估评价制度》的通知-杭卫发[2010]6号

杭州市卫生局关于印发《杭州市卫生局行政许可评估评价制度》的通知-杭卫发[2010]6号

杭州市卫生局关于印发《杭州市卫生局行政许可评估评价制度》的通知正文:---------------------------------------------------------------------------------------------------------------------------------------------------- 杭州市卫生局关于印发《杭州市卫生局行政许可评估评价制度》的通知(杭卫发〔2010〕6号)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处室:现将《杭州市卫生局行政许可评估评价制度》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一月十三日杭州市卫生局行政许可评估评价制度第一条为保障卫生行政许可设定的科学性和合理性,规范行政许可行为,正确评估评价行政许可行为的合法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行政许可的评估评价具体工作由政策法规处负责,承担行政许可事项的有关业务处室、单位应积极配合行政许可评估评价工作。

第三条行政许可评估评价是指对行政许可事项的必要性、合理性、有效性等进行评估,主要包括:(一)该项行政许可的设定是否科学合理;(二)行政许可实施的基本情况;(三)是否有继续实施的必要,是否达到预期的管理目标;(四)该项行政许可实施后取得的社会效益。

第四条评估评价以公正、公开、全面、准确、真实为原则,采取实地调查、抽样检查、专题调研等方式进行。

第五条新设定行政许可的法律、法规实施满一年后的三个月以内,负责实施该项行政许可的业务处室、单位应当对行政许可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评价,向政策法规处提供评估评价报告和有关基础资料。

第六条政策法规处征求有关处室、单位意见,完成评估评价报告,经局长办公会议或局务会议审议后,报送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

第七条已设定的行政许可,经评估评价后认为可以通过《行政许可法》第十三条所列方式解决的,应提出修改或者废止的建议,及时报送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

杭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印发《杭州市行政许可案卷质量规范

杭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印发《杭州市行政许可案卷质量规范

杭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印发《杭州市行政许可案卷质量规范杭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印发《杭州市行政许可案卷质量规范》和《杭州市行政许可案卷质量评查标准》的通知【法规类别】法制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杭府法[2009]16号【发布部门】杭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发布日期】2009.07.01【实施日期】2009.07.0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杭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印发《杭州市行政许可案卷质量规范》和《杭州市行政许可案卷质量评查标准》的通知(杭府法﹝2009﹞16号)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属各单位,各区、县(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为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行为,提高行政许可案卷质量,现将《杭州市行政许可案卷质量规范》和《杭州市行政许可案卷质量评查标准》印发给你们,实施中有关情况和问题,请及时与我办联系。

二〇〇九年七月一日杭州市行政许可案卷质量规范为进一步促进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制定本规范。

一、评查行政许可案卷,适用本规范。

二、评查行政许可案卷,应当遵循实体和程序均合法的原则。

实体合法包括:(一)主体合法1、实施行政许可的主体,必须是具有行政许可权的行政机关或法定授权的组织和依法受委托的行政机关;2、实施行政许可的主体经过本级政府的审查备案;3、实施的行政许可在其法定职权或法定授权和委托范围之内并报本级政府备案;4、新近公布实施的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行政许可主体必须按程序报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并报省政府确认公布。

5、具体实施行政许可的工作人员必须持有效的行政执法证件上岗。

(二)许可事项合法1、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属于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2、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必须是经过省政府确认并向社会公布的事项。

(三)适用依据合法1、是否予以受理的决定所适用的法律依据为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章,所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准确无误(引用全称,条、款、项、目引用到位);2、是否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所适用的法律依据为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章,所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准确无误(引用全称,条、款、项、目引用到位);3、依据技术规范、技术标准作出决定的,引用的技术规范、技术标准准确无误。

杭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11年度全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

杭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11年度全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

杭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11年度全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正文:---------------------------------------------------------------------------------------------------------------------------------------------------- 杭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11年度全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关于印发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通知》(国发[2004]10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国发[2008]17号)、《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国发[2010]33号),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切实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继续开展行政许可案卷和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浙府法发[2011]86号)文件的要求,决定组织开展2011年度全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查范围2010年6月1日至2011年5月31日期间,全市各级行政处罚实施机关按一般程序作出的已结案的行政处罚案卷,全市各级行政许可实施机关(含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和依法受委托实施行政许可的行政机关)已办理完成的行政许可案卷。

发改、公安、水利、农业、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卫生、地税、质量技术监督、旅游、气象等系统的行政执法部门(含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为“重点评查对象”。

二、评查内容实施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行政执法行为的实体和程序是否合法,运用行政裁量权是否合理,说理是否充分,文书制作和归档是否规范等(具体标准参见《浙江省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试行)》和《浙江省行政许可案卷评查要点(试行)》)。

公共场所信用指标体系及评价标准

公共场所信用指标体系及评价标准
-35
公共用品用具及设施管理
未按照规定对顾客用品用具进行清洗、消毒、保洁,或者重复使用一次性用品用具的。
-60
未索取公共卫生用品检验合格证明和其他相关资料
-25
未配备或正常使用清洗、消毒、保洁、盥洗、防病媒生物或废弃物存放等设施设备
-35
爱国卫生管理
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不否符合国家和省级标准
-25
未设置醒目的禁止吸烟警语和标志
浙江省卫生健康信用评价指标及评分标准
(公共场所)
序号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及评价标准
分值
对应的数据及字段
确认方式
1
卫生守法(300分)
行政许可
在规定的期限内未履行行政许可告知承诺的内容
-100
法律文书或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正式文件(同一违法案件如涉及多个扣分指标,按照最高分值进行扣分)
行政处罚
警告
-30
卫生检测
未按规定对空气、微小气候、水质、采光、照明、噪声、顾客用品用具进行卫生检测
-40
信息公示
未按规定公示卫生许可证、卫生信誉度等级和卫生检测报告
-30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管理
未按规定建立完整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档案
-25
未按规定对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进行卫生检测或卫生学评价
-25
未按规定对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清洗消毒
-300
法律文书或政府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正式文件
企业公共信用
企业公共信用评价结果
-(1000-企业公共信用评价分值)/10*3
公共信用信息平台评价结果
评价结果等级划分:
评价结果等级划分
A级
评价分在[850,1000)为优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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均严 格按 照法 定权 限实 施行 政 许可行 为 ;具 体实施 行政 许 可 的工 作人 员全 部具 有行 政执 法资 格 ;均 能
对 象与方法
1 对 象 抽 查 市 本 级 及 1 3个 县 ( 、 区 ) 在 市 20 0 9年 6月 1日_2 1 0 0年 5月 3 1日期 间 已办 结 的
准确 引用 现 行 有 效 的法 律 、法 规 、规 章 ,但 1 5份 案卷 存在 未 引用 到项与 日的情况 。
3 许可 实施 程 序 10份 卫 生 行 政 许可案 卷 的许 4
卫生行 政许 可 文 书案 卷 l 0卷 ,其 中餐 饮 服 务许 可 和公共 场所 卫生许 可案 卷 各 4卷 ,放 射诊 疗许 可 和
政 许可 案卷 棚对 较差 。依 行政许 可 的归 口来看 ,统 归 口到一 个 科 室 ( 室 ) 管 理 的 许 可案 卷 比分 处 散 在各 个科 室 ( 处窒 )管 的 许可案 卷质 量要 高 。

2 卫 生 行 政 许可 主 体 和 项 目 10份 4
行 政 许
可 案卷 中 ,涉及 的 行 政 :J 体 ll f 法 , ‘ I 土 不项 合 1 均 经过 政府 辑} 部 门确 认并 向卒 会公 ;i - 部 r 关 h Ut J t
结 果
1 一般情 况 本 次抽 查 的 1 0份 卫 生 行 政许 可 案 4
依 法 出具 内容完褴 的许 可文 = ,某 县 l 0份案卷 许可
文书 内容缺 项 ;有 3份案 卷 的送达 旧证 纸张 规格 不

卷 ,无适 用 听证程 序等 特别 规定 程序 的案 卷 ,无 按 评查 标准 被评 定 为不合 格案 卷 ,文书 书写质 量 、审
律依 据 、程序 合 法 ) 、文 书 规 范性 、立 卷 归档 等 进
行评 查 。
卫 生行 政许 可 资料 接 收 、受 、市 查 、许 f决 定 、 U 送 达 等实施 程序 环节 上存 在瑕疵 。
3 1 申请资 料接 收 : . 不规范 有 8份 卫 生许 可案 卷 使厢 废 止 的 申请 5 };有 3 0份案 卷 【 对 于 代理 人 提 f , 出的 巾请 ,未 能 附具 委托 书不1 份 证 明 ,或授权 委 1 身 托 书 内容不完 整 ,形式 不规 范 。 3 2 许可 文书 制作; 规 范 . 有2 2份案 卷存在 文书 内容缺项 、漏签字 等现象 ,其 | 某 区 1 f I 0份案卷 均未
具加 盖本 行政 许可 机关 专用 印章 和注 明 日期 的 ; f 面 凭 证 ;需 要对 申请材 料 的实质 内容 进行 核实 的 ,均 有 2名 以上 工作 人员 进行 核查 ,制作 格式 核查 文 书 昶 评 分表 ,按 法定批 准权 限 和程序 进行 审批并 在法 I 定 期 限 内做 出 行 政许 可决 定 。但 是 有 4 5份 案卷 在
中图分类号 :R 9 . 17 1
卫 生行政 许 可案卷 ,是 卫生行 政 机关依 照 法定
场 所卫 生许 可案 卷 比做 射 诊疗 许可案 卷规 范 ,i 医 『 【 i
职 能和 受理 审批 程 序 ,针 对 特 定对 象 依 法 制 作 的、
具 有法 律意义 的法 律文 书 的组合 ,其 质量直 接关 系 到依 法行 政 的落实 、卫 生行 政许 可行 为 的规 范 ,以 及 预防 和减少 行政 争议 ,维 护公 民 、法人 和其他 组 织 的合法 权 。 为 了提 高 卫 生 行政 许 可 : 质量 , [作 杭州 市 于 2 1 0 0年 7月组 织 开展 了卫 生行 政 许 可案 卷质 量评 查 ,现将 结果报 告 如下 。
31 021 0
可的有效期 限 ,其 中有 1 2份无 申清人地址 ( 址 ) 住 ;
有 4份案卷 无送 达人 和接 收人 签 字 ;另 外 ,医政 许
可 和放射诊疗许 可案卷 的文 使刚不规 范 。 f 5
3 3 许可 材 料 和 内容 存在 瑕 疵 . 有 5份卫 生 许可 案卷缺少 现场审核及 审批等关 键性 资料 ;有 4 0份案 卷 中现 场照 片文字 说 明 、拍摄 者 、 ( 下转 第 7 6页 )
3 评 查标 准 参 照 2 0 0 9年杭 州 市人 民政府 法制 办
公室 印 发 的 《 州 市 行 政 许 可 案 卷 质 量 规 范 》 和 杭
《 杭州 市 行 政 许 可 案 卷 质 量 评 查 标 准 》 ( 府 法 杭 [0 9 l 2 0 ] 6号 ) 进行评 查 。
医政许 可各 1 ,共计 10份 。 卷 4 2 方法 开展 评 查前 ,组 织 评 查 人 员 学 习评 查 标 准 ,统 一要求 和评 分标 准 。评查 工作 人员 对抽查 的 许 可案 卷 的合 法 性 ( 主体 、许 可 事 项 、适 用 法 含
可实 施程 序合 法 ,包括 按 时受 理 行政 许可 【请 , { J
致 ;有 4 5份案 卷的行政许 可决定 文书 巾无行政 许
批程 序管 理 、现场 及资 料审 核管 理 、案 卷制 作管 理 等基 本体 现 了完整 、准 确 、规 范 的要求 ,行 政许 可 案卷 总体 情况 良好 。依 专业来 看 ,餐饮 服务 、公 共
作 者 单 位 :杭 州 市 卫 生 局 卫 生 监 督 所 ,浙 江 杭 州

7 6・
江预防医学 2 1 年第 2 0 1 3卷第 3期 Z ei  ̄Peet eM dc e hi n rvn v e in .Ma.2 1 .v l 3 o3 a i i r 0 0 2 .N . 1

随医堂 ! 生箜垫 鲞筮 Q!Leabharlann e 竖 ! ! j 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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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 7 1・
杭 州 市 10份 卫 生行 政许 可案 卷 质 量 评 析 4
邢烨 丁 小竹 韦敏
文献标识码 :B 文章 编号 :10 0 3 2 1 】0 0 7 —0 07— 9 1(0 1 3— 0 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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