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务院第三次大督查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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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务院第三次大督查
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17.02.08
•【字号】
•【施行日期】2017.02.0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失效
•【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
正文
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务院第三次大督查反馈问
题整改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中、省驻庆各有关单位:
《国务院第三次大督查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已经市政府四届第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要提高思想认识。

国务院第三次大督查反馈的问题,具有普遍性、典型性和针对性,是我们工作中的“短板”和薄弱环节。

做好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是增强“四个意识”、确保中央政令畅通的重要体现。

各县区、各部门一定要从全市经济社会转型升级的大局出发,把整改落实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对待,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迅速有力、不折不扣地抓好整改落实。

二要靠实工作责任。

各县区、各部门要把整改落实工作与谋划2017年经济工作结合起来,认真对照整改方案,逐级靠实工作责任,建立起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全力落实的责任机制。

特别是各牵头部门,要切实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层层传导压力责任,确保按时限要求完成整改任务。

三要细化整改措施。

各县区、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整改方案要求,认真查找政策
落实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健全政策落实长效机制,建立整改责任体系、整改工作台账、定期调度机制、定期报告制度,把整改工作做细做实,确保整改工作不走过场、不留尾巴、不出现反弹。

今年整改落实情况分别于2017年6月15日、12月15日前报市发改委。

四要加大督查力度。

市督查考核局要把国务院大督查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作为今年督查考核的重要内容,主动会同市发改委对整改工作进行定期不定期的开展督促检查,及时向市政府、省政府报告整改落实情况。

对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县区和部门,要严肃进行问责,确保中央、省市的重大政策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2月8日国务院第三次大督查反馈问题整改方案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务院第三次大督查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16〕213号)要求,市政府对国务院第十四督查组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国务院办公厅重点督办事项逐项进行了研究,现提出如下整改方案:
一、国务院第十四督查组发现的问题
(一)关于“重化工业比重大,‘两高一资’产业形态明显”的问题。

整改目标:通过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推进制造业转型升级和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进一步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力争到2020年,全市全部工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比重达到55%左右;加工制造业产值占重化工业产值比重由2015年的18.7%提高到30%左右。

传统产业提质增效取得积极进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16%。

整改措施:
1.全力推动制造业转型升级。

(1)紧盯制造业发展重点和突破方向发力。

围绕石油(天然气、煤炭)化
工、装备制造和农产品加工等三大传统产业集群,重点发展石化通用装备、新能源装备、节能环保装备及产品、农机装备、信息技术产业、化工新材料、生物医药、新能源汽车,加快建立现代产业体系。

牵头领导:尚科锋
牵头单位:市工信委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
实施单位:各县区政府
整改时限:按年度计划组织实施,2020年底前完成
(2)努力提高制造业创新能力。

实施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支持企业建设和完善高水平的研发平台,申报建设国家级和省级技术中心、工程中心和企业实验室。

推动“互联网+”协同创新,打造基于互联网的协同创新公共服务平台。

围绕化工新材料、生物医药等领域,每年组织实施重点技术创新项目50项以上,研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30项以上,攻克一批具有全局性、带动性强的关键共性技术。

牵头领导:尚科锋
牵头单位:市工信委
配合单位:市科技局、市发改委
实施单位:各县区政府
整改时限:按年度计划组织实施,2020年底前完成
(3)全力推进一批重大项目。

制定出台制造业重点项目投资导向计划,每年实施100个左右制造业项目,确保有一批项目建成投产。

结合《中国制造2025》和《中国制造2025甘肃行动纲要》,谋划一批基础好、关联度高、带动性强、能够在1-2年内取得阶段性突破的重大标志性项目落地建设,争取纳入国家专项建设基金和省级预算专项支持盘子。

牵头领导:尚科锋
牵头单位:市工信委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
实施单位:各县区政府
整改时限:按年度计划组织实施,2020年底前完成
(4)积极发展服务型制造。

加快制造与服务的协同发展,引导和支持中东部地区制造业优势企业在我市布局建设加工贸易、检测维修、租赁服务等基地。

完善工业园区功能,积极发展研发设计、物流服务、节能环保、检验检测、电子商务、服务外包、品牌建设、创业孵化等生产性服务业。

牵头领导:尚科锋
牵头单位:市工信委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
实施单位:各县区政府
整改时限:按年度计划组织实施,2020年底前完成
2.全面改造提升传统产业。

(1)加快建设产业基地。

以西峰工业园区为平台和载体,做大做强省级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加快建设西峰为重点的国家战略性石化产业基地,庆城西川、宁县和盛为重点的先进装备制造业基地,庆城驿马、镇原金龙、正宁县城、环县西滩为重点的农副产品精深加工基地。

牵头领导:尚科锋
牵头单位:市工信委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
实施单位:各县区政府
整改时限:按年度计划组织实施,2020年底前完成
(2)实施技术改造升级工程。

从2017年开始,利用3-5年时间,每年重点支持10个有利于优化产品结构、延伸产业链条、实现绿色制造、补齐发展短板的重大改造提升项目。

重点实施西峰制药搬迁改造、环县中盛百万只肉羊产业化、能化集团装备制造园智能机械生产基地等一批项目。

牵头领导:尚科锋
牵头单位:市工信委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局
实施单位:各县区政府
整改时限:按年度计划组织实施,2020年底前完成
3.培育发展优势产业链。

培育和发展石油石化、农副产品精深加工、生物医药等三大产业上下游关联、具有综合竞争优势的产业链,促进产业从中低端向中高端迈进,构建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现代产业体系。

牵头领导:尚科锋
牵头单位:市工信委、市发改委
实施单位:各县区政府
整改时限:按年度计划组织实施,2020年底前完成
4.推动循环型工业体系建设。

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组织重点行业开展工业行业污染防治、节能专项监察、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等重点专项行动计划。

2020年,全市完成工业增加值能耗较2015年下降7%,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30%;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90%,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80%。

牵头领导:尚科锋
牵头单位:市工信委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环保局
实施单位:各县区政府
整改时限:按年度计划组织实施,2020年底前完成
(二)关于“战略性新兴产业体量小、实力弱”的问题。

整改目标:加大战略性新兴企业培育力度,积极搭建创新平台,全面推进产业开发,争取在新能源、生物医药、信息技术、机械制造、节能环保、现代服务业等具备发展基础的重点领域,培育形成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带动整体产业向规模化、集群化、中高端化发展,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到“十三五”末全市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医药、信息技术、机械制造、节能环保、现代服务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骨干企业达到50户以上,销售收入超百亿元的大企业大集团达到3户以上,整体推动全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基础发展壮大。

培育国、省级科技研发服务机构40个,市级科技服务实体40个,科技成果转化率达到15%以上。

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比重达到15%以上。

整改措施:
1.重点打造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优势行业产业链。

进一步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发展行动路线,积极适应“工业4.0版”和“中国制造2025行动”等产业技术结构升级的大趋势,广泛应用“互联网+”与实体企业相整合,有目标、有方向、有步骤地推进全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快速健康发展壮大。

坚持传统产业改造升级与新兴产业培育壮大相结合,推进全市“346”优势产业链培育行动,全力推进庆阳华为云计算大数据中心、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工程示范城市建设、新能源电动力汽车生产、太阳能光伏发电等重大项目建设;加大项目推介和招商引资,争取在现代中药制造、生物医药研发、现代电商物流、新型机械装备制造、节能环保等领域吸引优势企业参与延伸产业链项目建设。

牵头领导:黄正军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配合单位:市工信委、市科技局、市能源局
实施单位:各县区政府
整改时限:按年度计划组织实施,2020年底前完成
2.持续增强支撑产业发展的创新能力。

加快全市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2018年底前,建成庆阳市科技创新孵化中心;加快农业科技创新步伐,持续推进农业科技创新,积极争取国家农业科技示范园创建批复;加强企业技术创新,推进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培育确立,到2020年,培育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10户,建立一批工程技术研发中心、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推进规模以上企业建立研发中心,力争80%以上规上企业建立自主研发中心;持续抓好科技精准扶贫建设工作,落实好科技精准扶贫“12345”目标任务,每个贫困村选派1名科技特派员,到2017年底前为每个贫困户培养1名科技明白人;发挥科技特派员和“三区”科技人才两大科技人才优势,到2017年为每个贫困县分别建成3个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和科技扶贫示范村,选派科技特派员和“三区”人才助推精准扶贫、科技精准扶贫、产业培育、科技精准扶贫培训、农业科技服务平台建设,实现贫困村农民科技素质、贫困户科技致富能力、科技服务功能、科技富民产业和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实现五大提升;建设科技人才队伍,打造“三区”科技人才和科技特派员升级版,2017年争取获得省级科技特派员试点市建设批复;加强科技合作交流,2017年完成市政府与省内外20家高校、科研院所签订科技合作协议,建立一批院士(专家)工作站。

牵头领导:杨廷祯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配合单位:市工信委、市能源局、市发改委
实施单位:各县区政府
整改时限:按年度计划组织实施,2020年底前完成
3.积极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

依据资源禀赋、生产要素、地理条件,
按照空间化布局、差异化分类、优势化互补的要求,搭建“一区四园”总体战略布局新框架,按资源开发进度、产业培育程度及工业基础条件成熟度,围绕打造1个国家级和6个省级产业聚集区,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吸引重大油气化工项目落地西峰工业园区,延伸油气化工产业链条,助推西峰工业园区升级为国家级开发区;加快拟晋升为省级开发区的宁县长庆桥、镇原金龙、正宁周家、庆城驿马、西川、合水县等工集中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完善管理机构,创新运行机制,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遵循“适度超前、分步实施、滚动开发、梯次推进”的原则,分阶段、分层次建设其他工业集中区“七通一平”基础设施,完善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引导企业退城入园,增强园区对产业开发的承载力,激发产业聚集力和优势互补力。

牵头领导:黄正军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配合单位:市工信委、市科技局、市能源局、市环保局
实施单位:各县区政府
整改时限:按年度计划组织实施,2020年底前完成
(三)关于“进出口额继续增长的压力加大”的问题。

整改目标:促进外贸回稳向好,力争全年外贸进出口实现正增长。

整改措施:
1.提升外贸进出口对全市经济增长贡献率。

(1)加快发展加工贸易。

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促使庆阳瑞华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承接的天然气加工项目在2017年正式投产;积极主动赴东部沿海招商引资,引进承接加工贸易企业;搭建就业服务培训平台,开展外贸技能培训。

牵头领导:卫达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经合局
实施单位:各县区政府
整改时限:2017年底并长期坚持
(2)培育新型外贸方式。

依托庆阳市电子商务创业孵化园和各县区电商中心,大力推进跨境电商平台建设,积极引进知名跨境电商企业在我市落户,培育跨境电商示范企业
牵头领导:卫达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委
实施单位:各县区政府
整改时限:2017年底并长期坚持
(3)扩大特色农产品出口。

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经贸合作,组织企业参加专业展会,努力扩大特色农产品出口,不断开拓国际市场,努力遏制农产品出口下滑局势。

牵头领导:卫达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农牧局
实施单位:各县区政府
整改时限:2017年底并长期坚持
(4)支持外贸企业研发自主品牌。

支持我市外向型企业产品创新、设备更新、自主研发和品牌培育,推动我市企业有自主品牌的产品出口,提高出口产品国际竞争力。

牵头领导:卫达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配合单位:市工信委、市科技局
实施单位:各县区政府
整改时限:2017年底并长期坚持
2. 打造开放型经济服务平台。

(1)积极创造软硬件条件,争取在庆阳市设立海关办事机构及保税仓库,提高全市贸易便利化水平。

牵头领导:卫达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农牧局、市外事办
实施单位:西峰工业园区
整改时限:2017年底并长期坚持
(2)积极组织参加重点展会节会。

重点组织做好庆阳市参加兰洽会各项筹备工作,努力打造宣传推介新平台;积极组织企业参加西洽会、京交会、广交会、东盟博览会和吉尔吉斯斯坦、白俄罗斯等“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举办甘肃特色商品展示展销会,进一步增强参会时效性。

牵头领导:卫达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实施单位:各县区政府
整改时限:2017年底并长期坚持
(四)关于“消费增长乏力”的问题。

整改目标:到2020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9%,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12%,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长10%,完善消费基础设施,推进消费较快增长。

整改措施:
1.深入推进“十大扩消费行动”。

细化推进商品市场流通、居民住房改善、汽车消费、旅游休闲升级、绿色消费等方面具体措施。

推进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建设,严厉打击居民消费品市场乱涨价、乱收费、价格欺诈等行为,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行为,积极营造公平公正、竞争有序的市场消费环境。

牵头领导:黄正军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配合单位:市商务局、市工信委、市教育局、市住建局、
市交通局、市文广局、市卫计委、市旅游局、
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体育局、市邮政管理局、市供销社
实施单位:各县区政府
整改时限:2017年底并长期坚持
2.千方百计提高居民收入水平。

根据国家、省上统一部署,落实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调整、离休人员增加离休费、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调整和地区附加津贴制度等工作;落实好公务员奖金制度,按时预发公务员年终一次性奖金,落实休假制度,发放应休未休年休假补贴,已经休假和安排职工休假的,不再发放;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转入常态化管理,兑现落实乡镇工作补贴及各类国家规定的行业性岗位津贴;按照省上统一标准发放冬季取暖费,发放科学发展业绩考核奖,每年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合理增长;根据省政府统一安排,及时提高最低工资标准,逐步健全企业职工收入正常增长机制和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机制。

全面推行“营改增”试点工作,为企业减税,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根据省政府统一安排,推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为参保企业发放稳岗补贴,完善农民工工资保障制度。

牵头领导:卫达
牵头单位:市人社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督查考核局
实施单位:各县区政府
整改时限:2017年底并长期坚持
3.提升消费品质和层次。

实施“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战略,引导持续增加有效供给,提高供给质量和效率,激发企业提升产品质量和培育品牌的内生动力,有效培育自主品牌,推进流通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牵头领导:卫达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国税局、市质监局、
市食药监局、市供销社
实施单位:各县区政府
整改时限:2017年底并长期坚持
4.加快流通基础设施建设。

加大资金支持力度,以大市场和公益性市场为龙头,以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和商贸物流中心为骨干,以重点景区、交通枢纽站点、县乡便民市场和农村网点为基础,大力推动我市4A级旅游景区、城市商贸综合体、电子商务、现代物流、健康养老等领域市场建设,逐步形成全市市场网络体系。

牵头领导:黄正军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配合单位:市商务局、市民政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
市卫计委、市旅游局
实施单位:各县区政府
整改时限:2017年底并长期坚持
(五)关于“固定资产投资增速下滑,经济稳定增长的难度大”的问题。

整改目标:2017年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增长8%,完成全年目标。

整改措施:
1.确保完成全年预定投资目标任务。

牵头领导:黄正军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统计局
实施单位:各县区政府
整改时限:2017年底
2.加大工业投资运行调度。

紧盯长庆油田、华北油田和重点煤电开发企业,加大运行调度的频次和力度,做到精准预判、精准施策、精准发力,促使工业投资企稳回升。

深入实施“助保贷”、“互助贷”业务,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工业项目支持力度,建立重点项目融资信息对接清单。

牵头领导:尚科锋
牵头单位:市工信委
配合单位:市政府金融办
实施单位:各县区政府
整改时限:2017年底并长期坚持
3.加快重点项目实施进度。

坚持未开工项目抓开工建设、
在建项目抓工期进度,确保完成年度投资计划。

对尚未开工项目列明清单,挂牌督办,实施进度慢的项目挂图作业,精细化推进。

积极协调解决征地拆迁等问题,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牵头领导:黄正军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配合单位:市国土局
实施单位:各县区政府
整改时限:2017年底并长期坚持
4.做好招商引资和项目落地工作。

抓好兰洽会、文博会、
新能源博览会等节会招商项目的跟踪落实,进一步提高项目履约率、资金到位率和开工率。

鼓励各地开展“全产业链招商”,促进“补链”、“强链”。

安排专人跟踪落实签约项目落地工作,加强招商引资项目督查考核,实行定期通报制度,真正把签约项目变成有效投资。

牵头领导:黄正军、王华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经合局
实施单位:各县区政府
整改时限:2017年底并长期坚持
(六)关于“民营经济发展滞后”的问题。

整改目标:认真落实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营造有利于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法治和市场环境。

力争2016年非公经济占生产总值的比重提高1.2个百分点。

整改措施:
1.巩固深化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及“独任审核制”工作成效,将本单位所有审批事项一律进驻市政务大厅集中办理,除行政许可及涉及股东切身重大利益的审批事项外,其它审批一律由受理人员独任审核。

以当场办结为原则,以非现场办结为例外着力提升审批速度,无特殊事由,一般业务5个工作日内办结。

在窗口设立办事“绿色通道”,对下岗职工、大学生创业、退伍军人、返乡农民工等特殊群体实行导服帮办、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对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由专人负责、跟踪帮办。

严格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27号、国发〔2014〕50号、国发〔2015〕11号)及《国务院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国发〔2015〕62号)等文件要求,除
目前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决定保留的37项前置审批事项外,其他审批事项一律不作为工商注册登记的前置条件。

牵头领导:卫达
牵头单位:市政务中心、市工商局
配合单位:市审改办
实施单位:各县区政府、市政府部门(具有行政审批事项)
整改时限:2017年底并长期坚持
2.密切政府与民营企业联系,定期召开非公经济人士会议,为企业排忧解难。

认真落实领导干部联系帮扶非公企业制度,帮助企业解决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推动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通过与省级平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功能互补、服务协同,增强服务功能,努力为企业提供信息、投融资、创业、人才与培训、技术创新与质量、管理咨询、市场开拓、法律等方面的服务。

牵头领导:尚科锋
牵头单位:市工信委
配合单位:市工商局、市商务局、市农牧局、市人社局
实施单位:各县区政府
整改时限:2017年底并长期坚持
3.完善注册登记窗口考评机制。

在注册登记窗口摆放电子评价器,对工作人员的每次业务办理行为,由办事群众进行评价打分,将评价情况纳入年度考核范围,作为考核依据。

单位人教、办公室等相关科室采取不定时不定期明察暗访、查阅资料、业务测试等形式,强化对窗口服务行为及业务素质的监督检查,对存在服务意识差、语言生硬、业务素质不过关等现象的,一经发现立即调离工作岗位。

牵头领导:卫达
牵头单位:市工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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