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私设小金库管理办法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

关于私设“小金库”的考核办法

为规范公司财务收支管理,杜绝“小金库”现象,防止腐败和违纪问题的发生,根据《********内部审计章程》和《关于违反财经法纪处罚的暂行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本办法所指“小金库”的含义是:违反国家财经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侵占、截留公司收入,未列入公司财务中心账内或未纳入预算管理,私存私放的各种款项。“小金库”的形成和来源主要有两类:一类是收入现金(包括银行存款)不入账;另一类是虚列项目,转到账外。具体包括:(一)截留各项收入、私存私放。将公司应获得的各项收入全部或部分截留在法定账目外。

收入的概念:

①公司各类产品的销售收入;②维修服务类的收入;③接受外单位的各类捐款捐物收入;④收取的因违纪,病事假而扣发的职工奖金、工资、赔偿金等各类扣罚款收入;⑤各部门在业务活动中收取的佣金、回扣、折让、好处费、手续费、赶工费、管理费等的收入;⑥各部门出售的废旧材料(如废次品、边角料、木屑、金属屑、废纸板、包装后的包装物、维修配件等物资材料)及旧资料、报刊杂志等的收入;⑦银行存款利息、银行奖励款等的收入;⑧公司出借出租场地、房屋、设备等的收入;⑨确实无法发放、偿还的职工奖金、工资及应付其他单位的各类款项的收入;⑩其他类型的收入。

(二)虚列支出将公司款项违规转出,私存私放;或以重复列支等手段虚列支出。

(三)利用假发票或非法购买发票等欺骗手段,套取公司款项。

(四)公司上级部门与下属部门或外单位与公司部门(个人)相互勾结,弄虚作假,套取公司款项。

(五)通过篡改会计账目违规转出资金;通过伪造会计凭证,撒换并重新编制会计账薄、篡改财务报告等手段,隐瞒收入或扩大支出。

(六)将公司款项以定期存单或个人储蓄的形式私存私放。(七)私设账外资金用于职工福利或者挥霍浪费。

二、考核内容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包括公司本部各部门、耗材事业部及下设的城市客户服务中心。考核对象为部门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

第三条、对公司各部门和个人违反财务管理的规定,私存私放公司款项的,按照《关于违反财经法纪处罚的暂行规定》中第十七条规定,截留、转移公司收入、虚列支出,私设“小金库”的;小金库内资金一律没收上交公司财务中心。

第四条、审计督查部每年定期或不定期的对公司各部门进行审计,对拒不提供财务资料的,视为存有“小金库”,部门负责人承担全部责任,并可按照《********内部审计章程》第二十六条的有关规定,有权作出临时制止的决定,并报告公司领导;经过查实被审计部门确有违法所得的,按照《关

于违反财经法纪处罚的暂行规定》第十七条的有关规定,分别给予直接责任人、直接上级记过以上处分并给予小金库总金额的20%、5%的经济处罚。

第五条、对通过各种方式举报查实存在“小金库”的,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守秘密,对查出的“小金库”按照本考核办法的第三条和第四条之规定处理。如举报人利用非法手段进行捏造、诬陷、陷害被举报人的,一经查实,报公司领导建议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各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第六条、强化法制观念。各部门负责人和财务人员要加强财经法规的日常学习,严格按照《********内部审计章程》、《关于违反财经法纪处罚的暂行规定》等文件的精神和要求,增强自我约束机制,防范各类财经违纪现象的发生。第七条、建立责任制。公司各部门应建立预防“小金库”各级经济责任制,层层防范,层层落实。

第八条、加强对城市客户服务中心的管理。在城市客户服务中心推行会计委派制度,合理划分事权和财权。

第九条、规范票据管理。统一公司各部门收费管理和收费票据,建立购领、登记、检查、核销等制度和程序,对违规收

费和违规使用票据实行举报奖励制度,充分发挥民主监督和群众监督的作用。

第十条、建立内部约束机制。建立、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对各项收入和支出实施有效的监督,加强稽核,防止收入流失、资金转移。公司各部门之间加强配合,共同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防止公司款项“跑、冒、滴、漏”。

第十一条、加强收费管理。严格“收支两条线”管理和公司银行帐户管理,所有收入要纳入公司预算管理,如实入帐。

四、附则

第十二条、本办法由公司审计督查部负责解释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