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美大学教务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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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2012】10号
关于开展2011-2012学年第一学期试卷评阅与归档和2012届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撰写管理工作情况检查的通知
各学院:
为规范我校试卷评阅与归档工作和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撰写工作过程的管理,教务处将于本学期的第6-7周组织校教学督导组,依据学校的相关文件,检查各学院2011-2012学年第一学期试卷(包括补考试卷)评阅与归档情况和2012届各专业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撰写管理工作情况。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院自查(3月5日—16日)
各学院依据学校的相关文件开展自查。
二、学校检查(3月19日—30日)
教务处组织校教学督导组检查各学院的自查情况,抽查试卷(包括补考试卷)评阅与归档情况和2012届各专业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撰写管理工作情况。
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三、要求
请各学院提前做好接受检查的准备,届时向检查小组提供自查记录、2011-2012学年第一学期试卷目录汇总表(补考试卷目录另外提供)和2012届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撰写工作过程的有关记录,积极配合做好检查工作。
附件:检查小组安排表
联系人:陈学坤
联系电话:6183451
教务处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九日
附件:
检查小组安排表。
10-集美大学公共选修课程管理办法
10-集美大学公共选修课程管理办法集大教务[2002]15号为加强对公共选修课程的管理,根据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开课条件:1、开课教师原则上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2、系统地上过一门以上(含—门)课程并有二年以上教学经历;3、对该课程有较深的研究,或在相关领域有一定的学术成果;4、拟开设公选课程能容纳60人以上;5、有教学大纲和授课计划,有教材或参考书。
二、申请开课程序1、由本人填写“公共选修课开课申请表”,向教研室提出开课申请;2、教研室主任同意后,由院分管院长对申请人的开课资格、教学水平和业务能力进行审核,并结合学生的需求情况提出初审意见。
3、教务处根据培养目标、教学计划和开课条件,进行审批。
4、每门课程原则上不超过2学分。
三、选课办法1、采用《集美大学公共选修课选课系统》进行选课。
2、每学期第十五周由教务处在网上公布下一个学期公选课的开课情况,包括课程简介、学分、上课时间、上课地点、限选人数等内容。
3、每学期第十六、十七周由学生上网选报1—2门课程。
4、每学期第十九周由各学院打印公共选修课学生考勤表和班级选修课情况表,并发至各有关班级及任课教师。
5、公共选修课开课第一周学生可根据本学期必修课的课程安排情况对公选课的选报情况进行改选和补选。
选课结束后,于第二周重新打印公共选修课学生考勤表,并发给任课教师。
6、每门课程的选修人数不足60人的,原则上不开课,已选报的学生可以重选。
四、任课教师要严格遵守《集美大学教师教学工作规程》进行教学。
五、公共选修课教材原则上由各任课教师负责选购。
六、考勤及考核1、修读学生应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上课。
凡无故缺勤超过该课程学时1/3者,取消本课程考核资格,并取消第一轮选修下一学期公选课的机会(可在第二轮内补选)。
2、任课教师须认真进行考勤(以每学期第二周打印的考勤表为准),课程结束时,统计学生缺勤情况,对缺勤超过该课程总学时1/3者,取消其考核资格。
集美大学文件
集美大学文件集大教〔2012〕3号关于印发集美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的通知各学院、各有关单位:现将《集美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集美大学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一日集美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进一步规范管理学生的学习行为,提高教育质量,培养合格人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科学制为四年,实行弹性修业年限。
允许学生分阶段完成学业,在校具有学籍的时间最长为8年(含休学),累计实际在校修业时间最长为6年。
第二章入学与注册第三条凡我校录取的新生,须持录取通知书和有关证件,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
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须事先以书面形式并附有关证明向学校招生办请假,假期一般不得超过2周。
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四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新生进行复查。
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学籍,并予以退回;情节恶劣的,报请有关部门查究。
- 2 -第五条新生入学要进行体检复查。
不符合录取条件的疾病患者,取消入学资格;符合录取条件的疾病患者,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下同)诊断不宜在校学习的,经校医疗部门复核,由本人申请,学校招生办批准,可回家治疗,保留入学资格1年。
保留入学资格者不具有学籍。
在保留入学资格期内经治疗康复,可以向学校申请入学,由学校指定医院诊断,符合体检要求,经校医疗部门复查合格后,重新办理入学手续;复查不合格或者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六条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必须按校历规定的日期到校办理注册手续。
未缴费者和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未注册者未能获得本学期在校继续学习的资格,不能参加上课和考试。
各学院: - 集美大学教务处
关于2012年“双专业”补录及培养工作的补充通知各学院:2012年我校开设英语(商务英语方向)、法学、财政学(理财与税收筹划方向)、金融学、国际经济贸易、工商管理、会计学等七个第二专业。
为做好2012年“双专业”的培养工作,现将有关工作补充通知如下:一、为满足更多同学修读第二专业的需要,允许未申报的同学在9月3日—9月7日补报第二专业。
申请修读第二专业的学生必须符合《集美大学“双专业”制管理办法》(集大教[2005]11号)和《集美大学2012年“双专业”制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及各专业培养方案对招生对象的特定要求。
教务处将根据各专业学生的补报和考核情况,择优录取,于第二周公布各专业的补录学生名单。
二、已录取修读第二专业的学生于本学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向第二专业所在学院办公室办理当学期注册缴费手续,修读第二专业按学分缴费就学,按每学分90元收取。
将已审批的《集美大学“双专业”申请表》存入学生档案。
财经学院:9月12日下午在财院办公楼注册;政法学院:9月19日下午在政法学院办公楼注册;外国语学院:详见/s/53/t/436/p/1/c/2703/d/2779/list.htm;工商管理学院注册时间另行通知。
三、第二专业上课时间原则上安排在双休日,个别课程可安排在寒暑假。
编排课程表时,要注意所使用教学资源不能与主修专业课程、公共选修课程、重新学习课程及其他全校性教学安排冲突。
课程表报教务处和校园管理中心备案。
四、第二专业所在学院应根据《集美大学2012年“双专业”制实施办法》办理注册和收费(按当学年安排课程的学分数收费)手续。
学生注册结束时,将注册情况报教务处备案。
在学生注册时发放课程表(人手一份),并着手建立第二专业学生学习档案,妥善保管。
根据第二专业培养方案,督促学生补修未修过的公共基础课程。
五、第二专业所在学院应做好第二专业学生的学籍管理工作,及时掌握学生的学习情况,于第三周将在读的第二专业学生名单报一份给教务处,并及时将不继续修读的学生已修成绩打印一式两份,一份送学生第一专业所在学院存档,一份送教务处。
关于做好2016届本科毕业班教务工作安排的通知
集美大学教务处文件教务〔2016〕15号关于做好2016届本科毕业班教务工作安排的通知各学院、各教学单位:今年我校本科毕业班学生共6890多人(含往年离校待考和留校察看期至本学年度解除的学生)。
为了做好本届本科毕业班学生的毕业、结业工作,现将有关教务工作事项通知如下:一、课程考试与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一)课程考试本学期毕业班课程(含重新学习课程)考试原则安排第12-14周并于6月6日前完成。
所有毕业班学生的期末成绩必须在6月10日前录入教务系统。
请各学院务必向任课教师做好解释工作,并提前组织好毕业班考试工作。
毕业班的期末考试应按照《集美大学课程考核与考试违纪认定管理办法》,认真组织好毕业班同学课程考试的命题、出卷、考试、监考、试卷评阅等相关工作。
(二)毕业设计(论文)各学院要根据《集美大学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规定》(集大教…2006‟36号)等规定,认真做好毕业设计(论文)环节的管理,努力提高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严格执行评分标准,严密组织答辩工作,确保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符合规定。
所有毕业生的毕业设计(论文)均须有电子版。
各学院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前,需提前一周向教务处提交答辩时间安排表。
毕业设计(论文)基本信息(含成绩)的录入必须于6月10日前完成。
2016届毕业设计(论文)的工作总结,请各学院务必在本学期放假前报送教务处。
(三)辅修专业课程考试与毕业论文工作辅修专业课程考试与毕业论文工作与主修专业要求一致,必须按时完成。
(四)《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测试《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测试由体育学院负责,务必于6月8日前将毕业班学生的体育达标测试的补考成绩送交学生所在学院办公室,以便确定毕业生名单。
二、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查工作(一)毕业资格审查应按照《集美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集大教…2012‟3号)第九章有关规定,对毕业生的毕业资格逐一审定,并区别不同情况提出毕业、结业、退学或降级的初审意见。
集美大学教学实习经费管理办法
集美大学教学实习经费管理办法(集大教〔2007〕23号)来源:教务处 发布者:zz 浏览次数:5846根据教育部、财政部《普通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学生生产实习经费开支办法》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教学实习经费及预算(一)教学实习经费的使用范围教学实习经费包含:各类教学实习师生的住宿费、交通费、参观费、杂费,聘请实习单位技术人员担任学校兼职实习指导教师的授课酬金、实习单位的实习管理费和交通部规定的航海类水上专业学生实习的有关费用等。
(二)教学实习经费预算1. 每年度11月30日前,各学院应根据教学计划,将下年度《集美大学 年度学生实习计划》报送教务处。
2. 教务处负责审核《集美大学 年度学生实习计划》,报送分管校领导审批。
3. 教务处根据财务处划拨的教学实习经费额度、年度实习计划和每周生均实习费用标准,编制每年度的学生教学实习经费预算,报送财务处审批。
4. 教学实习经费下达至各学院,在经费额度内实行包干,学院可在不同专业、不同教学实习的范围内调剂使用,由学院分管领导负责审批。
5. 船舶教学实习经费实行专款专用,按集大教〔2007〕22号文件执行,由教务处负责审批。
6. 特殊情况下,如学院确实无法联系安排学生实习,经报教务处审批,可采用分散实习的办法,由学生自行联系实习单位并完成实习教学任务,经费采用包干形式直接发放给实习学生。
学生填报领款单,学院负责审批,由实习班级统一办理财务报账手续。
二、教学实习地点选择的原则教学实习地点的选择应根据“就近安排”的原则。
在保证完成教学实习任务的前提下,凡能在校内实习的就不到校外去;能在本地实习的,就不到外地去;能在近处实习,就不到远处去。
实习场所力求稳定,便于学校与接受学生实习的单位之间的相互交流与协作,提高实习效果,节省经费开支。
三、教学实习经费开支标准在包干经费额度内执行下列标准:(一)交通费1. 教师。
根据《集美大学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规定》办理实习指导教师的差旅费审批手续。
集美大学课程考核与试违纪认定管理办法
集美大学课程考核与考试违纪认定管理办法集大教〔2014〕35 号课程考核是学校教学工作的重要环节,是检查教学效果与教学质量,获取教学反馈信息和评定学生学业成绩的重要手段和方法。
课程考核工作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学校的教学质量和教风、学风、考风的建设。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课程考核和考试违纪认定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考核方式第一条考核可根据课程特点采用不同的方式进行。
考核方式分闭卷笔试、开卷笔试、口试、口试笔试兼用、论文、调查报告和实际操作等,并可采用计算机及网络技术等现代教育技术手段进行。
各门课程的考核方式由课程组提 ,教研室主任根据专业、年级以及课程的性质、特点审核确定。
第二条任课教师必须在复习考试前 1 周,依据学校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确认学生考试资格,并将无资格参加考试的学生名单报学生所在学院办公室。
第三条期末复习考核的周数、公共基础课程的考核日期及期末考核的教室分配由教务处安排;其他课程期末考核日程及所有课程的考场由学院安排,并具体负责考核的组织实施。
考核日程安排一经公布,不可随意变更,如遇特殊情况确需变更的,须经学院分管教学领导签署意见并报教务处批准后,由学院调整。
第四条每门课程笔试时间一般为2 小时,个别课程确因特殊情况需增减考试时间的,须经学院分管领导批准,报教务处备案。
考试时间最长不超过 3 小时。
第二章命题第五条课程考核应根据课程教学大纲及教学基本要求进行命题。
题型结构要科学,注重考核学生对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的掌握程度及应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给学生留有一定的创新余地。
第六条试题覆盖知识点的面要广,各部分知识能力测评内容与全部考核内容的比例和题型题量分配比例要合理,要认真预测题目的难度和考核的期望值。
要做到题量适当,难度适中,不 偏题、怪题。
试卷中不同难度层次题量的参考比例为6∶3∶1(一般∶中等∶难)或2∶5∶2∶1(容易∶一般∶较难∶难)。
一般情况下同一门课程本次考题与前两年考题以及 A、B 两套考题的题目重复率应小于 30%。
关于2015届本科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的通知
集美大学教务处文件教务〔2015〕29号关于2015届本科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的通知校内各单位:根据《集美大学关于做好2015届毕业生毕业教育和派遣工作的通知》(集大学…2015‟44号)的工作安排,2015届毕业生应于6月17日-6月24日办理离校相关手续。
为做好2015届本科毕业生离校工作,我校今年启用了“学生离校系统”,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一、教务处根据本科学生毕业情况,分批在“学生离校系统”发起离校申请,待相关部门审核完毕后,将每批离校审核结果分发至各学院。
二、学生处根据教务处发起的毕业生离校申请,于第二个工作日把尚未办结贷款还款手续的学生名单提交到“学生离校系统”。
待尚未办结的学生单独办理完相关手续后,再在“学生离校系统”进行单独标注。
三、财务处根据教务处发起的毕业生离校申请,于第二个工作日把欠缴学费的学生名单提交到“学生离校系统”。
待欠费学生缴清欠费后,再在“学生离校系统”进行单独标注。
四、各学院根据教务处发起的毕业生离校申请,于第二个工作日将尚未还清借用物品、尚未赔偿损坏家俱、尚未缴清水电费的学生名单提交到“学生离校系统”。
待相关学生办完相关手续后,再在“学生离校系统”进行单独标注。
五、毕业生可通过“集大通”或“I集大综合服务平台”登录“学生离校系统”查看离校手续办理情况,有待办事项的学生需要到相关部门办理手续,办结后方可领取证书并离校。
毕业生可在集大通收到相关消息提醒。
请各部门、各学院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各学院要将本通知告知各位本科毕业生,请有待办事项的毕业生及时办理离校手续。
集美大学教务处集美大学学生处2015年6月15日教务处2015年6月15日印发- 2 -。
关于2016年本科学生转专业的通知
集美大学教务处文件教务〔2016〕23号关于2016年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安排的通知校内各相关单位:根据《集美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集大教〔2012〕3号)和《集美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集大教〔2016〕16号)的有关规定,为了做好2016年学生转专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请转专业的条件1.入学后因患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他专业学习,且高考成绩不低于拟申请转入专业当年相应生源地的最低录取分数。
2.确有专长、有相关成果,转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的。
优先支持创新创业,并在学科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成绩突出的,特别是获得福建省教育厅(便函〔2015〕358号)中提出的“国际、国家级学科和技能竞赛、创新创业大赛”一等奖以上的奖项(含一等奖),具体如下:国家级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嵌入式专题竞赛、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设计大赛、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全国大学生英语演讲竞赛、全国大学生电子商务竞赛、全国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大赛、全国周培源大学生力学竞赛、全国大学生结构设计竞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科技作品以及创业计划大赛等。
3.其他符合转专业有关规定的报名对象:原则为2015级学生。
4. 2015级“民考汉”学生可以向“小学教育(语文方向)、学前教育、社会工作、汉语言文学”等4个专业提出转专业申请,每个专业计划招收数为2-3个。
二、转专业转出的比例各学院要严格按文件要求控制转出比例,对于各专业申请转出报名人数大于转出控制数的,以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的课程平均学分绩点(从高到低排名)确定名单。
2015级学生实施英语分级学习,用于转专业排名的《大学英语》课程学分绩点计算办法如下:《大学英语》课程按不同级别的难度系数折算成绩。
《大学英语》课程成绩=所修读等级的分数*难度系数。
《大学英语》二级难度系数为1.1 ,《大学英语》三级难度系数 1.2,《大学英语》四级难度系数 1.3;折算后成绩最高为100分;经补考后成绩不及格的成绩绩点为零;按折算后的英语成绩计算绩点,取绩点最高的作为该学期的《大学英语》课程学分绩点。
教务〔2010〕20 号关于进一步加强调课管理的通知
集美大学教务处文件教务〔2010〕2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调课管理的通知各学院、各相关单位:根据《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意见>的通知》(闽教人〔2010〕42号)文件中提出的加强教育教学管理要求。
从2010-2011学年开始,学校将进一步加强调课管理,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1.各学院课务管理人员要进一步熟知《关于印发<集美大学课程表编排规程及运行管理办法>的通知》(集大教〔2009〕27号)(以下简称《办法》),严格按照《办法》审批调课手续,并将相关手续编号、存档备查。
2.课程表定稿后,非特殊情况原则上不予更改,如有特殊情况,要按照《办法》办理调课手续,原则上临时调课每学期不得超过3次,长期调课(指连续调动2周(含)以上课程)每学期不得超过1次。
每次调课在《调课申请表》上拟调整时间栏内不得超过3条。
3.办理调课手续时,需有正当充分的原因,并在《调课申请表》中注明详细的原因,同时需附相关证明材料。
未写明调课原因或调课原因不够详细(如“因教学需要”、“学生要求”等),学院不得审批。
4.如因教室设备原因不能满足教师课堂教学需要(如设备损坏、课程软件不能安装等),可办理临时调课手续;如要办理长期调课手续,需由教室管理员在《调课申请表》备注栏注明调课当学期该教室无法正常满足该教师课堂教学需要并签名确认方可办理,同时也便于课务管理人员了解教室动态,原则上只调整教室,不调整上课时间。
5.调课应以方便学生为主,不得因调课造成学生课业压力大、跨校区长距离跑动等。
如课务管理人员收到学生提出的调课不合理的情况反馈,教师应进行书面说明,并经课务管理人员核查,分管院领导签字后报教务处备案。
若如学生反馈情况一致,课程要及时调回原有时间上课。
6.如遇调换上课时间的临时调课,申请人需保留“补课回执”至补课结束,由授课班级的学习委员(公选课由教室管理员或3名以上学生)签字后,交回班级所属学院归档备案,公选课交到教务处。
关于开展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外国文教专家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集美大学教务处文件教务〔2016〕20号关于开展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外国文教专家(外籍教师)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各有关学院:为加强对我校外国文教专家(外籍教师)工作的管理,提高外专外教聘请效益,经研究,决定于第9-10周开展外专外教期中教学工作检查。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检查内容(一)遵规守纪方面主要检查:1.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尊重我国宗教政策和风俗习惯的情况;2.遵守我校各项教学管理规章制度,如上下课时间、调(停)课制度等情况。
(二)课程教学方面主要检查:1.教学大纲、教学计划、教案及教学情况登记等教学文件资料的整理和准备;2.教学过程、教学方法及教学效果等方面的情况;3.课后辅导、答疑及学生作业批改情况。
(三)工作态度方面主要检查:1.课堂管理与考勤情况;2.参加有关业务活动、学术会议及科研活动的情况。
各学院自行检查和统计开学以来学生请销假制度执行情况、学生上课出勤情况。
二、检查方法(一)相关学院召开合作教师及学生代表座谈会,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后,形成书面材料。
(二)相关学院组织听课小组深入课堂听课(至少2节),并做好听课纪录。
三、意见反馈(一)各学院应综合合作教师、学生代表及听课小组的意见,认真填写《集美大学外国专家(外籍教师)期中教学检查表》(见附件),并附上相关原始材料。
同时,应以书面及口头两种形式向每位外专外教逐条转达综合评估意见。
(二)各学院应于5月13日前将检查情况汇总报至国际合作交流处(联系人:黄敏,电话:6182387),同时将检查情况汇总报教务处备案。
- 2 -附件:集美大学外国文教专家(外籍教师)期中教学工作检查表集美大学国际合作交流处集 美 大 学 教 务 处2016年4月21日教务处 2016年4月21日印发- 3 -。
集美大学教务处文件
集美大学教务处文件教务〔2009〕47号月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工作的通知2009年12关于做好各学院、有关单位、有关班级:号的通知,今年下半年大学英116根据闽教考办〔2009〕)星期六日(2009年12月19语四、六级标准考试(CET)定于开考。
现:00:00开考,六级下午03举行,其中四级上午09 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报4-13473人,其中CET一、我校本次报名参加考试计人。
各考生的考号、考试地点6528-6报考考6945人,CET 详见准考证。
二、本次考试我校的组织机构及考场设置1.组织机构考:杨国豪主毅张副主考:郑旭旭刘菊东舒信国虞金仁黄爱斌总巡视员:连凤宝罗小平分考点巡视员:蔡建源张澄瑞邱键辉林志超教务处部分人员省考办派来巡视员:待定考务办公室:教务处各考点分主考:外国语学院考点:余苏信息工程学院考点:庄铭杰财经学院考点:石爱虎教师教育学院考点:方元山2.考场设置:全校共设450个考场,其中CET4 232个考场,分别设在外国语学院、信息工程学院、财经学院、教师教育学院4个考点;CET6 218个考场,设在外国语学院、信息工程学院、财经学院、教师教育学院4个考点。
全校另设三个备用考场,分别是建发0202、文澜0101、新师0214。
具体安排如下表:3.监考人员由各考点负责安排,每个考场配2名监考(包括备用考场),每两层楼配一名流动监考。
监考人员必须安排本校的在职教师或管理干部,请各分考点严格选拔工作认真负责的监考人员。
各考点于2009年12月11日前将本考点的组织机构和监考安排表报送教务处,考场设置详见附件1。
三、各考生的准考证由教务处统一打印,各学院应于2009年12月17日前发给考生。
四、试卷于考试当天由教务处安排人员送往各考点:四级:7:15→财经学院→教师教育学院→信息工程学院→外国语学院;六级:13:15→财经学院→教师教育学院→信息工程学院→外国语学院。
考试结束后,考务办公室安排人员于上午11:40开始到各考点回收四级试卷,下午5:40开始到各考点回收六级试卷。
集美大学本科学生课外技能训练与创新实践学分认定与管理办法
集美大学本科学生课外技能训练与创新实践学分认定与管理办法集大教〔2007〕49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倡导大学生发展个性,积极参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学科竞赛、文学艺术创作、体育活动及各类社会实践活动,激发和培养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实践能力,进一步提高学生的思想素质、专业素质、文化素质和身心素质。
第二条课外技能训练与创新实践学分是指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在校期间,以我校学生名义参加课外技能训练与创新实践活动,按规定获得的学分.第三条为规范课外技能训练与创新实践学分的管理,学校将自主创新学习纳入人才培养方案,建立课外技能训练与创新实践学分认定标准。
根据学生在课外技能训练与创新实践活动中所取得的成绩,给予不同的学分。
课外技能训练与创新实践学分单独记入学生成绩单.第二章课外技能训练与创新实践学分的构成第四条课外技能训练与创新实践学分构成1.学术竞赛;2.发表论文;3。
完成研究项目;4。
获国家专利;5.各类认证资格考试;6.校园文化活动;7。
学术、思想教育讲座;8.体育比赛;9。
社团活动、社会实践等;10。
党团组织活动.第三章课外技能训练与创新实践学分的认定与计算第五条学术竞赛在学科竞赛或综合类学术科技竞赛中,获得国际学科竞赛一、二、三等奖或优秀奖者,分别计15、14、13、10学分,正式参加比赛计3学分;获得国家级一、二、三等奖或优秀奖者,分别计10、8、6、4学分,正式参加比赛计2学分;获得省(部)级一、二、三等奖或优秀奖者,分别计7、5、4、3学分,正式参加比赛计1。
5学分;获校级(或市级)一、二、三等奖者,分别计4、3、2学分,正式参加比赛计1学分;获院级一、二等奖者,分别计2、1学分,正式参加比赛计0。
5学分。
第六条发表论文核心期刊以上刊物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计5学分,第二作者及以下计4学分;国内核心期刊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计4学分,第二作者及以下计3学分;其他公开发行学术期刊及论文集第一作者计3学分,第二作者及以下计1学分;独立或主编学术著作计5学分;参与教师著作、教材编写,以全书正式出版、版权页署名(或“前言”、“后记”内说明)为准,按执笔编(著)3万字以上、2万字以上、1万字以上和1万字以下四个等次,分别计4、3、2、1学分。
关于做好2010届学生毕结业工作的通知
集美大学教务处文件教务〔2010〕12号关于做好2010届学生毕(结)业工作的通知各学院:今年我校本、专科(高职)毕业班学生共6500多人(含往年离校待考和留校察看期至本学年度解除的学生)。
为了做好本届毕业班学生的毕业、结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对本届毕业班毕、结业工作的具体实施办法、学业成绩和验收标准,按照《集美大学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集美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和《集美大学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规定》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根据校历和各专业本学期教学计划,毕(结)业工作时间安排如下:1. 原则上在6月16日前,完成各专业教学计划的各个环节,包括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考试以及成绩报送登录等,但时间要服从质量,务必确保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符合规定。
各学院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前,需提前一周向教务处提交答辩时间安排表。
2.6月18日前,各学院将各专业毕、结业学生名单和拟授予及拟不授予学士学位学生名单报送教务处。
3. 6月21日-6月25日,毕业鉴定,各学院组织召开毕业班学生座谈会,了解学生对我校教学工作的建议。
4. 6月21日开始,毕业班进入毕业教育、派遣和办理离校手续阶段,具体安排由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通知。
5. 6月30日前,各学院审核整理各专业毕(结)业生学业档案材料。
将填写完整和经学院验收合格的毕业设计(论文)导师评语、评审意见、答辩评语一式二份,一份归毕业设计(论文)档案袋,另一份同实习评议送学院办公室归入学生档案。
学籍卡一式二份由学院办公室审核后送教务处核准盖章,一份归学生档案,一份存档案馆。
三、毕业班体育达标测试事项体育学院务必于6月4日前做好本届毕业班学生《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登记卡》,并于6月10日前将毕业班学生每年的体育达标测试平均成绩以及今年的体育达标测试成绩送交学生所在学院办公室,以便确定毕业生名单。
同时将《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登记卡》送学生所在学院办公室审定后归入学生档案。
集美大学教务处文件
集美大学教务处文件教务〔2016〕1号教务处关于做好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期末及下学期初教学管理几项工作的通知各学院、各有关单位:本学期即将结束,为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工作,确保本学期末及下学期初教学正常运行,现将几项工作通知如下:一、课程考核1.加强期末考试管理工作。
对学生进行宣传教育,对考试中出现的各类违纪行为,必须及时严肃处理,营造良好的考试氛围培,养良好的考风、学风。
期末考试结束后,各学院(部)要认真总结,考试总结包括考试工作安排、考务管理及考场情况、本学期考试反映的问题、如何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强考试管理等内容。
2.按《集美大学课程考核与考试违纪认定管理办法》(集大教〔2014〕35号)的规定认真做好评卷、试卷分析、试卷材料存档等工作。
试卷存档封面见附件1。
试卷参考格式在教务处下载中心。
学生本学期的学习成绩由学生所在学院及时反馈给学生及其家长,并通知学生参加补考。
3.下学期将对本学期考试的试卷进行抽查。
试卷抽查范围包括全校所有课程的考试试题、试卷、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试卷分析表(课程考核总结)、学生成绩表、平时成绩原始记录、考场情况登记表、缓考申请等全部相关资料。
各学院(部)于下学期第3周将学院的课程考核试卷归档一览表(表格见附件2)报教务处。
4.各任课教师应及时将本学期成绩录入教务系统。
教师提交成绩后由学院教学管理人员提交至成绩总库,已提交成绩总库的成绩不得再开放录入。
考试成绩一经评定,任何人均不可利用职权或便利进行更改。
如确有差错或评卷有误,由评卷教师或任课教师向所属学院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原因,且由学院分管教学领导同意后指定人员进行核实,核实结果报教务处审核后方可书面通知有关学院更改成绩,由学生所在学院教学管理人员直接更改成绩总库,材料附在教师提交的成绩单后面。
成绩加分工作由教学管理人员在教务系统中的加分管理模块中更改,加分材- 2 -料与原始成绩材料一同归档。
5.请各任课教师按要求及时上报期末考试和下学期初补考的成绩,对没有按期提交网上成绩和上报书面成绩单的将按《集美大学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办法》的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关于开展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集美大学教务处文件教务〔2016〕17号关于开展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各学院、各有关单位:为全面了解本学期开学以来的教学运行情况,加强我校日常教学质量监控,根据《集美大学关于期中教学检查的规定》等学校相关的教学管理文件,决定开展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检查的时间4月25日-5月6日(第9-10周)二、检查的形式各学院(各教学单位)以自查为主,通过召开教师、学生座谈会,组织听课与现场检查等方式进行。
教务处组织校教学督导组及有关人员到各学院现场检查,详细了解开学以来我校教与学以及教学管理方面的情况。
三、检查的内容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常规教学检查、课程档案 检查。
(一)常规教学检查内容1.教学秩序情况。
包括本学期教学纪律情况,教学计划变动情况、调课次数统计及调课理由说明。
2.课堂教学情况。
包括各门课程的教学进度与质量、作业布置批改、教师课外辅导、答疑以及重新学习课程开课等情况。
3.教研室(系)开展教研活动情况。
包括任课教师教学观摩活动、说课、听课及教研活动等。
4.课程教材选用、使用情况。
5.学生学习情况。
重点抓好学风建设,了解本学期课堂纪律、学生出勤率、作业完成等情况。
(二)做好课程档案检查为了更好地迎接本科教学审核评估工作,进一步规范我校教学档案管理工作,期中教学检查期间各学院组织对课程档案进行一次全面的自查。
四、工作要求(一)4月25日之前,各学院制定学院期中教学检查实施方案,召开期中教学检查动员会议。
(二)4月25日-5月6日,学院自查,学校抽查。
(三)各学院于第11周对自查结果进行汇总和归纳,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要制定整改措施并做好整改工作。
(四) 对期中教学检查学生和教师反映的意见,学院能协调处理的应及时处理,需要学校协调处理的提交教务处协调解决,各学院应- 2 -及时将处理结果向相关学生或教师反馈。
(五)请各学院于4月25日之前将期中教学检查实施方案(包括召开教师代表座谈会和学生代表座谈会的时间和地点)送交教务处质量管理科,于5月11日之前将期中教学检查的总结、各学院期中对我校教学工作反馈的问题及处理意见等有关材料(包括附件听课统计表,按教研室分开统计)报送教务处质量管理科。
集美大学教务处文件
集美大学教务处文件
教务〔2013〕39号
关于同意吴煜炜等2位同学转专业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
经学生申请,学校批准,同意吴煜炜同学(学号:201221031060)由水产学院水产养殖专业2012级转入航海学院交通运输专业2012级,刘金同学(学号:2011915001)由音乐学院音乐表演(舞蹈方向)2011级转入音乐学2011级继续学习。
本学期转专业学生须继续在原专业学习,遵守学习纪律,不得无故缺课,参加课程考核。
下学期开学报到时,到转入专业所在学院报到。
下学期开学初,请转出学院、转入学院和相关部门做好学生档案的移交工作,学生及时到转入学院注册学习,并根据转入专业教学计划确认已修学分。
转专业前已修完的课程,与转入专业相同、其学分数及要求高于或等于转入专业要求的可互相替代,
不必补修,其余的转为选修课的学分。
转入专业已经开设完毕的课程,转入学生尚未修读的,须补修。
“集美大学转学(转专业)学生已修学分确认申请表”由转入学院统一收齐后于9月13日前交教务处确认学分。
集美大学教务处
2013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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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美大学教务处文件
教务〔2015〕24号
集美大学2015年本科辅修专业实施办法
各学院:
为做好我校2015年本科辅修专业实施工作,根据《集美大学本科主辅修制管理暂行办法》(集大教〔2013〕13号)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招生对象、学制、最低毕业学分
1.招生对象:集美大学2013和2014级本科在校生。
凡申请修读辅修专业的学生必须符合《集美大学本科主辅修制管理暂行办法》(集大教〔2013〕13号)的有关规定及各专业培养方案对招生对象的特定要求。
对各专业培养方案中提出的应修读过的公共基础课程,如果申请辅修专业的学生尚未修读过,可在修读辅修专业期间进行补修。
2.学制:根据各专业的不同要求,学制原则上不超过3年。
3.最低毕业学分:不同专业有不同的毕业学分要求,原则上控制在70学分以内。
二、2015年所开设辅修专业、招生人数和学费标准
三、申请和审批程序
1.学生申请(2015年6月1日—6月7日)
拟修读辅修专业的学生,根据本办法、辅修专业的培养方案(见附件1-5)和自己的实际情况,由学生本人到教务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申请,每位学生可填报两个志愿专业。
2.学生所在学院审批(2015年6月8日—6月14日)
学生所在学院教学管理人员在教务管理系统里对学生的申报条件进行审核,打印出符合条件的辅修专业学生申请表(一式一份),经学生书面签字确认和学院审批后,由学院统一将申请表交教务处。
3.辅修专业学院审批(2015年6月15日—6月21日)
开设辅修专业学院教学管理人员在教务管理系统里对申请修读学生进行审核,确定修读的学生名单。
教务处根据修读学生名单将申请表交由开设辅修专业学院书面审核,审核后将申请表交还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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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教务处审批(2015年6月22日—7月初)
教务处将根据学生所填报志愿的情况进行择优录取。
当填报第一志愿修读人数超过该专业录取人数时,采取择优录取,对于第一志愿未能录取的学生按第二志愿调剂。
专业修读人数少于30人,原则上不予开班。
教务处审核同意后于7月初公布各专业修读学生名单。
5. 金融学(航运金融方向)专业定向航海学院招生,由财经学院和航海学院单独组织学生申报,轮机工程和船舶电子电气工程专业学生若有意向辅修的亦可向航海学院提出申请,教务处审核同意后于7月初公布修读学生名单。
四、注册和缴费
经审批,获得修读辅修专业资格的学生,必须在每学期规定注册的时间内,持主修专业上一学期成绩证明和财务缴费票据向辅修专业所在学院办理当学期注册手续。
辅修专业学费每学年收取一次,具体缴费数额和缴费办法另行通知。
五、退修办法
1.无法坚持学习或有其他特殊原因需中止学习的,须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到辅修专业所在学院办理取消修读资格手续。
辅修专业所在学院出具学习成绩证明,学生凭成绩证明到教务处办理综合素质选修课相应学分免修手续。
2.辅修专业所在学院应将被取消或退修辅修专业的学生名单报教务处。
3.被取消或退修辅修专业的学生,当学年辅修专业课程修读学费退费办法按《集美大学学生缴费管理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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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档案管理
1.经审批后《集美大学学生修读辅修专业申请表》由教务处存档。
2.学生修读辅修专业期间,其辅修专业的学习成绩由辅修专业所在学院保管,学生修读辅修专业毕业后,辅修专业所在学院将其辅修专业成绩单、毕业设计(论文)评语、成绩、毕业鉴定材料等送学生主修专业所在学院归入学生个人档案。
3.修读辅修专业的学生试卷,由辅修专业所在学院保管,学生毕业一年后方可销毁。
七、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
1. 集美大学辅修金融学专业培养方案
2. 集美大学辅修金融学(航运金融方向)专业培养方案
3. 集美大学辅修会计学专业培养方案
4. 集美大学辅修软件工程专业培养方案
5. 集美大学辅修英语(商务英语方向)专业培养方案
6. 集美大学辅修法学专业培养方案
7. 集美大学辅修法学(知识产权法方向)专业培养方案
8. 集美大学本科主辅修制管理暂行办法
集美大学教务处
2015年6月1日
教务处2015年6月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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