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测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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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分标准
备注说明
1 校学生团总支书记、校学生会主席
8

1、分为班级与社
2 院学生团总支书记、院学生会主席、校学生会副
团两类,同类不累 加,取最高一项。
主席、校学生会部长
2、不同类别的,
7分
3 院学生团总支副书记、院副主席、学生会部长、
校团助、班级团支书、班长、辅导员助理、学生
党支部书记、校学生会副部长 6分
(2)体育测评分公式:体育测评分=基础分+奖励分-扣分。其中有 体育课的体育测评分的基础分为体育课成绩分,没有体育课的体育测 评分的基础分为80分。
2、奖励标准: A.文体测评分奖励标准
级别 名次
分数
备注

一等奖 4
获奖加分:所有名次以奖状为证,

二等奖 3
活动加分:有参加大型晚会表演的

三等奖 2
扣分标准
备注
逃课 -1/次 迟到 -1/3次
重要的场合无理由、没请假私自未到 场 -1/次
自律会屡教不改视情节严重扣分
(2)活动获奖奖励分
级别 名次
分数

一等奖 2

二等奖 1.5

三等奖 1

优秀奖 0.5

一等奖 1.5
备注
获奖加分:所有名次以奖状为证。 活动加分:有参加除文体外的活动 每次加0.5,加满三分上限。 (1.其中文艺类“校舞蹈大赛”归 入德育类加分项目,德育分加2 分。
福建农林大学交通与土木工程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评定细则 2015年9月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 展,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根据《福建农林大学学 生综合素质测评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在《规定》的基 础上,结合本学院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基本原则: 1、本综合素质测评的结果作为对学生各种奖励表彰、资助和推荐 就业的基本依据; 2、学生的综合素质测评每学年评定一次,毕业班安排在每年5月 份进行,非毕业班安排在每年9月进行; 3、学生在休学年间,不参与综合素质测评; 4、综合素质测评坚持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相结合,静态考查和动 态测量相结合,专业年级测评和学院考评相结合,坚持实事求是,公 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综合素质测评的基本内容: 综合素质测评是对经注册取得本校正式学籍的本科、专科学生在 校期间的德、智、体、美的全面考核,分为德育测评、智育测评和文 体测评三项,相应设立德育测评分、智育测评分、文体测评分和综合 测评总分四个测评分值。德育测评分、智育测评分、文体测评分的满 分值均为100分。 综合素质测评总分计算公式为: 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总分=德育测评分×20%+智育测评分×70% +文体测评分×10% (一)德育测评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遵纪守法、集体观念、 荣誉表彰、劳动表现、基础文明、社会工作等。 1、德育测评的公式:德育测评分=基础分+奖励分—扣分; 2、德育测评分的基础分为75分; 3、奖励标准 (1)担任社会工作奖励分(奖励总分最高不超过10分)
目的篮球联赛、南京啦啦操比、学院成立学生综合素质测评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综合素质测评工 作。 2、综合素质测评具体步骤:
对学生的素质测评以平时记录和学年总结考核综合测算完成。 第一、建立学生记实登记表,记载学生平时表现和奖惩的情况; 第二、学生实事求是地自我申报奖惩项目及其分值; 第三、以专业年级为单位成立测评小组,测评小组由辅导员、班主 任、班长、团支部书记、学生代表组成。各专业年级的学生测评工作 在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具体测评工作由分管 辅导员指导把关。 四、工作要求: 1、各专业年级根据本规定,结合本单位情况,实事求是综合评定; 2、各专业年级测评结果须与学生本人见面,并公示三天,测评结果 应将原件及电子版本材料上交学院党委备案; 3、综合素质测评表在规定时间内归入学生个人档案; 4、本细则系在《福建农林大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管理规定》的基础 上,针对我院实际制定的。未尽事项或与《规定》有矛盾之处,以 《规定》为准。

优秀奖 1
每次加1,加满3分上限。 1)文艺类:参加文艺类竞赛
的,院级的每次加1分,校级的每次

一等奖 3

二等奖 2
加2分,加满5分为上限。(其中舞 蹈大赛归入德育类加分项目,德育 分加2分。)

三等奖 1
2)体育类:运动会项目具体加

优秀奖
0.5
分情况参照体育部公布标准。其他
体育类项目(如:非纳入运动会项

二等奖 1
2.其中体育类运动会参赛项目归

三等奖
0.5
入德育类加分项目,具体以体育部
公布的加分文件为准。其中参加方

优秀奖 0.5 阵者德育分加5分,参赛运动员德
育分加2分。)
(3)个人荣誉称号:(注:以公示名单和奖状为准,没有奖状, 以公示名单为准。)
级别
加分数
举例
备注

5
市级荣誉

4
校标兵类荣誉
4 院学生团总支、学生会主席团助理、院团总支书
记助理、学生党支部委员、社团会长
4分
5 班级班委
3分
6 部门干事、宿舍舍长
2分
7 国旗手
2分
8 社团内其它职务
2分
9 集体活动,主题班会、社区活动、大型文体活动
等中积极参与或表现突出者
2分
注:自律会副部长加5分
取较低分数那一类 的一半然后进行相 加。例如一人既担 任班长又担任干 事,则得到的分数 为7分(6+2/2)。 3、此项奖励总分 不超过10分。 4、辅导员助理属 班级一类。
3
校优秀共青团
员、
校优秀共青团干 校

校三好优秀学生
干部
2
校社会工作先进

个人
校文艺先进个人

1
院优秀学生干部
(4)集体荣誉称号:
级别
加分
举例
备注

2 校文明宿舍、校优秀自
习室、
其中“校团立项十佳团
校优秀共青团支部等
支部”加3分
校团立项百优团支部

1 院文明宿舍、院优秀共 零挂科班级加1分,零
青团支部
补考班级加2分
同一学年获同一类别荣誉称号或奖项的,按最高级别奖励,不重复奖 励。
(二)智育测评是对学生一学年学习课程成绩的测评,其内容包括 学习成绩、专业劳动和生产实习(不包括体育课)等。
1、智育测评公式:智育测评分=成绩分+奖励分-扣分; 成绩分=该学年各课程学分积的总和/该学年各课程学分总和;其 中,课程学分积=该课程成绩×该课程学分(公共选修课除外); 2、课程成绩按实际分数计。补考成绩及格的按60分计,补考后仍不 及格的,按补考后的成绩计,缓考的按缓考实际分数计; 3、补考课程,扣去该课程相应学分; 3、智育测评奖励分标准: (1)参加专业竞赛,获国家级荣誉一等奖加6分,二等奖加4分,三 等奖加2分;省级荣誉一等奖加5分,二等奖加3分,三等奖加1分。 (2)发表论文,核心期刊第一作者加6分,第二作者加2分;学术刊 物(CN)第一作者加3分,第二作者加1分。 (3)CET-6,大二学年通过大学英语六级加1分,大三通过则加0.5 分。 同一学年获同一类别竞赛奖励,按最高级别奖励,不重复加分。 (三)文体测评包括文艺测评和体育测评,文体测评主要评价学生 在文艺、体育方面的表现。 1、文体测评的公式:文体测评分=文艺测评分×50%+体育测评分 ×50%; (1)文艺测评分公式:文艺测评分=基础分+奖励分-扣分。其中文 艺测评分的基础分为8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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