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协会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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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协会章程范本

餐饮协会章程范本

餐饮协会章程范本餐饮协会章程(草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协会名称餐饮协会。

会址设在市财贸办公室。

本协会的性质是由从事餐饮业、烹饪技艺、餐饮管理、烹饪理论研究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的行业协会,是具有法人资格的法人社团。

第三条本协会以“继承、发扬、开拓、创新”为指针,是以“反映会员愿望,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政策,遵守国家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

弘扬祖国烹饪文化,发展与提高餐饮技艺,研究餐饮科学,宣传餐饮知识,培养餐饮人才,团结广大餐饮业从业者和广大烹饪工作者,为促进和餐饮事业和经济建设做出贡献”为宗旨。

第二章业务范围第四条本协会的业务范围主要是:1、组织会员对发展市餐饮事业的方针、政策、规划、措施等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积极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建议;2、挖掘整理传统烹饪技艺和传统特色菜;3、引进推广先进操作技术,不断创新发展特色菜、糕点;4、搜集整理特色菜烹饪历史和烹饪技术资料,开展烹饪理论研究,探索烹饪科学;5、开展烹饪学术、研究,举办技术讲座和培训,提高会员和烹饪工作者的技艺水平和理论水平;6、引进和推广先进的餐饮企业管理理论,加强餐饮从业人员劳动技能培训,提高服务水平和档次;7、提供烹饪技术和业务经营方面的咨询;8、组织并参与有关部门举办的技术培训和职称考评;9、组织参加国内外烹饪技术交流,承办技艺表演、讲学和委托代培烹饪技术人员;10、承担有关部门委托办理有关烹饪事项,开展有益于烹饪事业发展的其它活动;11、每年开展宾馆、餐饮业的单位和个人评比活动。

第三章会员第五条本协会会员分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

第六条申请加入团体会员单位和个人会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拥护本协会的章程;2、有加入本协会的意愿;3、个人会员必须是具有初级以上(含初级)技术职称的厨师、服务师、调酒师、烹饪教师和理论工作者以及其他餐饮业从业人员;4、在本协会的业务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5、团体会员单位的厨师、服务师及餐厅工作人员应在15 人以上。

xx年江苏省餐饮行业协会章程

xx年江苏省餐饮行业协会章程

xx年江苏省餐饮行业协会章程江苏省餐饮行业协会是自愿组成的行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下面是给大家的xx年江苏省餐饮行业协会章程,欢迎阅读与参考。

江苏省餐饮行业协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团体的名称是江苏省餐饮行业协会。

第二条本团体是由从事餐饮业经营、管理与餐饮服务、烹饪技艺、餐饮教育与培训、餐饮理论研究、食品营养研究、餐饮用品供应的企事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以及与餐饮行业发展相关联的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相关人员等自愿组成的行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第三条本团体的宗旨:紧密团结全省餐饮行业相关企事业和从业人员,传达政府意图,反映行业愿望,规范和指导餐饮业经营行为,构建现代餐饮服务体系,开拓餐饮消费市场,提高行业管理水平,业务技能水平,树立餐饮品牌,培养行业人才,努力打造安全、放心、健康的餐饮环境和餐饮产品,改善和丰富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弘扬江苏餐饮文化,促进江苏餐饮业与国内外的交流与合作,推进全省餐饮业可持续发展。

本团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第四条本团体的登记管理机关是江苏省民政厅。

本团体的业务主管单位是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本团体接受登记管理机关和相关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本团体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

本团体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是本团体的组成部分,不具有法人资格,不得另行制定章程,在授权的范围内发展会员、开展活动,法律责任由本团体承担。

第六条本团体的住所是江苏省南京市。

第二章业务范围第七条本团体的业务范围:(一)宣传贯彻国家政策法规;对发展我省餐饮业的方针、政策、规划、措施等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政府提出建议;积极争取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参与行业规划,行业标准的起草,制定行规行约,加强行业自律。

(二)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及时反映会员和行业的有关问题、意见和诉求,维护会员合法权益,总结、交流和推广餐饮业深化改革、创新商业模式和开拓市场的经验,促进行业发展;加强行业自律和职业道德建设,推进行业诚信体系建设。

餐饮协会的规章制度范本

餐饮协会的规章制度范本

餐饮协会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餐饮行业的管理,规范餐饮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餐饮企业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餐饮行业的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协会的全称为:“XX市餐饮行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英文名称为:“XX City Catering Industry Association”。

第三条协会的宗旨是: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国家政策,团结全体会员,加强行业自律,推动餐饮行业的创新与发展,提高餐饮服务质量,维护消费者和会员的合法权益,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服务。

第四条协会的办公地点设在XX市,协会的业务主管部门为XX市商务局。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为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职责是:(一)制定和修改协会章程;(二)选举和罢免协会理事;(三)审议协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四)决定协会的重大事项;(五)制定协会的行业规范和标准。

第六条协会设理事会,理事会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理事会负责协会的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第七条协会设会长一人,副会长若干人,秘书长一人,副秘书长若干人。

会长担任协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协会的整体工作。

第三章会员管理第八条协会吸收单位和个人会员。

申请加入协会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协会章程;(二)自愿加入协会,热爱餐饮行业;(三)在餐饮行业有一定的影响力和知名度。

第九条会员入会程序:(一)提交入会申请书;(二)经理事会讨论通过;(三)由理事会颁发会员证书。

第十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一)协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二)参加协会组织的活动;(三)获得协会提供的服务和支持;(四)对协会的工作进行监督和批评;(五)要求协会维护其合法权益;(六)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一条会员应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协会章程,执行协会决议;(二)维护协会的合法权益和声誉;(三)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活动,完成协会交办的任务;(四)向协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餐饮协会章程

餐饮协会章程

组织机构:由各专业领域的专家和学者组成,负责餐饮行业的专业研究和指导
职责:制定行业标准、推广先进技术、开展培训和交流活动等 设立目的:提高餐饮行业的整体水平,推动行业健康发展 委员会成员:由餐饮协会选举产生,任期一般为3年
人员构成:秘书长、副秘书 长、秘书若干
职责:负责协会日常事务和 行政工作
秘书长职责:全面负责秘书处 工作,制定工作计划并组织实
解释权:餐饮 协会章程的解 释权归协会所

归属:餐饮协 会章程的解释 权由协会秘书
处负责
修改权:餐饮 协会章程的修 改权归协会会
员大会所有
归属:餐饮协 会章程的修改 权由协会理事
会负责
生效时间:章程自协会成立之日起生效 实施要求:章程的实施需要得到协会全体会员的认可和遵守 修改程序:章程的修改需要经过协会全体会员的表决通过 解释权:章程的解释权归协会理事会所有,理事会有权对章程进行解释和修改
措施:加强行业自律,规范市 场秩序
合作:与其他相关行业建立合 作关系,共同促进餐饮行业的 发展
目标:推动餐饮行业的创新和 发展,提高餐饮企业的服务质 量和品牌影响力
宗旨:促进餐饮行业的健康发 展,提高餐饮企业的经营水平 和竞争力
措施:加强行业自律,规范市 场秩序,推动餐饮企业之间的
合作与交流
效果:提高餐饮企业的经营水 平和竞争力,促进餐饮行业的
PART THREE
性质:餐饮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 职责:制定和修改章程,选举和罢免理事,审议理事会工作报告等 组成:由全体会员代表组成,每届任期五年 会议:每年召开一次,特殊情况下可提前或延期召开
理事会是餐饮协 会的最高决策机 构
理事会成员由协 会会员选举产生
理事会负责制定 协会章程、发展 规划等重要文件

餐饮行业协会章程

餐饮行业协会章程

市餐饮协会章程(草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协会名称餐饮协会。

会址设在市财贸办公室。

?本协会的性质是由从事餐饮业、烹饪技艺、餐饮管理、烹饪理论研究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的行业协会,是具有法人资格的法人社团。

第三条??本协会以“继承、发扬、开拓、创新”为指针,是以“反映会员愿望,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政策,遵守国家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

弘扬祖国烹饪文化,发展与提高餐饮技艺,研究餐饮科学,宣传餐饮知识,培养餐饮人才,团结广大餐饮业从业者和广大烹饪工作者,为促进和餐饮事业和经济建设做出贡献”为宗旨。

第二章??业务范围第四条??本协会的业务范围主要是:1、组织会员对发展市餐饮事业的方针、政策、规划、措施等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积极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建议;2、挖掘整理传统烹饪技艺和传统特色菜;3、引进推广先进操作技术,不断创新发展特色菜、糕点;4、搜集整理特色菜烹饪历史和烹饪技术资料,开展烹饪理论研究,探索烹饪科学;5、开展烹饪学术、研究,举办技术讲座和培训,提高会员和烹饪工作者的技艺水平和理论水平;6、引进和推广先进的餐饮企业管理理论,加强餐饮从业人员劳动技能培训,提高服务水平和档次;?7、提供烹饪技术和业务经营方面的咨询;?8、组织并参与有关部门举办的技术培训和职称考评;?9、组织参加国内外烹饪技术交流,承办技艺表演、讲学和委托代培烹饪技术人员;10、承担有关部门委托办理有关烹饪事项,开展有益于烹饪事业发展的其它活动;11、每年开展宾馆、餐饮业的单位和个人评比活动。

第三章??会员??第五条??本协会会员分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

第六条??申请加入团体会员单位和个人会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拥护本协会的章程;?2、有加入本协会的意愿;3、个人会员必须是具有初级以上(含初级)技术职称的厨师、服务师、调酒师、烹饪教师和理论工作者以及其他餐饮业从业人员;4、在本协会的业务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5、团体会员单位的厨师、服务师及餐厅工作人员应在15人以上。

餐饮协会章程范文

餐饮协会章程范文

餐饮协会章程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协会名称为餐饮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是依法注册的社会组织。

第二条协会的宗旨是: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促进餐饮行业的健康发展,提高社会公众对餐饮文化的认知。

第三条协会的基本任务是:团结和引导会员单位共同开展各项活动,加强交流合作,提高服务质量,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四条协会设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和秘书处。

第五条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为会员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为三年。

第六条会员代表大会行使的职权是:制定和修改协会章程、选举和罢免理事,审查和批准协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决算等。

第七条协会设立常务理事会,理事会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职位由理事互相推荐。

第八条协会设秘书处,由常务理事会推举出一名秘书长负责具体工作。

第三章会员资格第九条会员分为会员单位和个人会员。

第十条会员单位必须是依法注册的与餐饮行业相关的企事业单位或组织,具有法人资格,有良好的信誉。

第十一条个人会员必须是从事或者关心餐饮业发展的个人,无不良行为记录。

第十二条加入协会的会员必须提交入会申请,并按照协会规定交纳会费。

第四章会员权益和义务第十三条会员有权利参加协会组织的各类活动,享受协会提供的各项服务,参与决策和选举,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十四条会员有义务遵守协会章程,支持和配合协会的工作,维护协会的声誉。

第十五条会员有权获得协会的会刊、信息资料等,并能及时获得协会的通知、通报和公告。

第十六条会员应及时交纳会费,并按照协会的要求交纳其他费用。

第五章组织活动第十七条协会根据会员需求,组织开展各类交流、学习、培训、展览等活动。

第十八条协会可定期举办餐饮行业高峰论坛,分享行业最新动态和发展趋势。

第十九条协会可组织会员单位举办技能竞赛等相关活动,提升行业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

第六章财务管理第二十一条协会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进行财务管理,做好财务记录、报表和年度财务决算。

第七章纪律与监督第二十二条协会依法建立会员失信制度,对违反协会章程和组织纪律的会员,可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等纪律处分。

餐饮行业协会章程范本

餐饮行业协会章程范本

餐饮行业协会章程餐饮行业协会章程范本如何制定餐饮行业协会章程?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收集的餐饮行业协会章程范本,供大家阅读与参考。

餐饮行业协会章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协会名称为“xx市餐饮行业协会”(英文)。

第二条本协会的性质是由从事餐饮业经营管理,烹饪技艺,餐饮服务,餐饮文化研究,餐饮教育培训,烹饪与食品营养研究,以及与餐饮业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事业单位、团体和个人自愿参加的全市性行业组织,是具有法人资格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

第三条本协会的宗旨是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坚持自主、自治、自养的原则,为会员提供良好服务,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协调沟通政府与餐饮业之间的联系,指导全市餐饮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为繁荣xx经济服务。

第四条本协会接受xx市贸易与粮食局、xx市民政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本协会的住所设在xx市赤城路35号。

第二章业务范围第六条本协会的业务范围:(一)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与政策,制定并组织实施餐饮行业的行规行约,规范行业行为,建立行业自律机制,维护公平竞争,推动行风建设;(二)发挥政府与企业之间的桥梁与纽带作用,反映会员和餐饮行业的问题、意见和建议,维护行业的共同利益和会员的合法权益;(三)开展行业调查,研究行业发展趋势,提出有关经济政策和法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四)承担政府和主管部门授权和委托的行业有关工作,参与制定行业规划和行业标准,参与酒家酒店等级评定,参与质量管理、资质审查,组织行业统计,发布行业信息等;(五)为会员提供法律和经营管理方面的咨询服务,引导帮助餐饮企业按照市场需求确定营销策略,改善经营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六)开展饮食文化、饮食营养、烹饪理论和技艺的研究,受委托组织餐饮行业科技成果鉴定与推广应用,促进xx菜点和餐饮食品的开发与经营,推动餐饮食品操作技艺的工业化与产业化;(七)组织指导餐饮业的职工教育与培训,提高行业队伍的整体素质;(八)协助主管部门或受委托,在餐饮行业开展创名店、名师、名品活动,组织企业等级和职工技术等级的考核评定工作;(九)组织餐饮行业的烹饪技术,餐厅服务技术比赛,开展国内外餐饮业技术交流与合作;(十)创办餐饮业刊物和网站,向会员和社会提供信息服务,拓展行业宣传舆论阵地;(十一)组织有益于餐饮业发展的其他活动。

江苏省餐饮行业协会制订章程

江苏省餐饮行业协会制订章程

江苏省餐饮行业协会制订章程第一条本协会的名称:江苏省餐饮行业协会。

英文译名:Jiangsu Province Dining Profession Association,缩写:JSDA第二条本协会的性质:是由江苏省从事餐饮经营企业、餐饮管理、餐饮教育与培训、理论研究、食品营养研究以及从事餐饮配套用品供应的企事业单位、行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从业人员以及与餐饮行业有互动关系的企事业单位和相关人员自愿组成的全省性、非营利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社会组织。

第三条本协会的宗旨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团结我省餐饮行业相关企事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以及有关各方,传达政府意图,做好党和政府的参谋和助手,规范和指导餐饮行业的经营行为,提高行业管理水平、业务技能水平,树立餐饮品牌,培养行业人才,打造安全、放心、健康的餐饮环境和餐饮产品,改善和丰富人民群众生活质量,促进江苏餐饮业与国内外的交流与合作,为我省餐饮行业健康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第四条本协会的业务主管单位是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是江苏省民政厅,接受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的业务指导和江苏省民政厅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本协会的住所在江苏省南京市中山北路101号。

第二章业务范围第六条本协会的业务范围(一)对我省餐饮行业发展的方针、政策、规划、措施与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二)当好党和政府的参谋和助手,宣传贯彻政府有关餐饮行业的法令、法规,及时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本行业的建议和要求,发挥行业组织作用,全心全意为餐饮行业做好服务工作。

(三)联合餐饮行业相关部门制定本行业行规、行约,加强自律行为,规范经营行为,维护会员和行业正当权益,维护消费者合法利益。

(四)联合餐饮行业相关部门制定本行业发展规划和行业标准,指导江苏餐饮企业走绿色、环保型发展道路,并对绿色餐饮企业进行认证指导;指导江苏餐饮企业向品牌化、专业化、特色化、规模化方向发展,打造江苏餐饮名店、名厨、名菜等,并做好指导认证工作。

餐饮业协会规章制度

餐饮业协会规章制度

餐饮业协会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行业经营,促进餐饮业发展,维护行业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加入餐饮业协会的会员单位,并具有约束力。

第三条会员单位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认真履行协会规章制度,维护协会声誉和地位。

第四条协会应加强对会员单位的监督和管理,发现违规行为应及时处理并通知有关部门。

第二章:会员资格及权利义务第五条符合下列条件的餐饮企业可以申请成为餐饮业协会会员:(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二)持有一定数量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相关资质证明;(三)认同协会宗旨和目标,愿意遵守协会规章制度。

第六条会员单位享有以下权利:(一)参与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包括培训、研讨会等;(二)提出行业发展建议,参与行业协商和沟通;(三)享受协会提供的相关服务和支持。

第七条会员单位应遵守以下义务:(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维护行业形象;(二)按时缴纳会费,并配合协会的工作;(三)积极参与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并配合相关调研和统计工作。

第八条会员单位要定期参加协会组织的培训和考核,确保员工具备相关知识和技能。

第三章:组织架构及职责第九条餐饮业协会设主席团、理事会、秘书处等机构,具体设置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第十条主席团是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协会的总体工作规划和决策。

第十一条理事会由各会员单位代表组成,负责协会的具体工作安排和执行。

第十二条秘书处是协会的执行机构,负责日常事务管理和协会相关事宜。

第十三条协会设专业委员会,由相关行业专家和骨干组成,负责具体业务的研究和推动。

第四章:协会活动及服务第十四条协会定期组织会员单位参与行业培训、展会、交流活动等,促进行业交流和合作。

第十五条协会为会员单位提供相关咨询服务、信息发布、政策解读等支持,帮助会员单位解决经营中遇到的问题。

第十六条协会积极倡导行业自律,推动行业规范发展,加强与政府部门协作,共同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烹饪餐饮行业协会章程模板

烹饪餐饮行业协会章程模板

第一条本协会名称为烹饪餐饮行业协会,简称烹饪协。

第二条本协会的性质是由从事烹饪、餐饮经营、管理、教学、研究等相关领域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

第三条本协会的宗旨是:1. 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2. 弘扬中华烹饪文化,传承烹饪技艺,推动烹饪事业的发展;3. 协调烹饪餐饮行业内部关系,促进烹饪餐饮企业之间的交流与合作;4. 提高烹饪餐饮行业整体素质,为行业健康发展提供保障;5. 为会员提供信息、咨询、培训等服务,维护会员合法权益。

第四条本协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本协会的会址设在本市(县、区)。

第二章业务范围第六条本协会的业务范围包括:(一)宣传贯彻国家烹饪餐饮行业政策法规,反映会员和行业的意见和建议;(二)开展烹饪餐饮行业市场调研,分析行业发展趋势,为政府和企业提供决策依据;(三)组织烹饪餐饮行业各类活动,如烹饪技艺比赛、餐饮经营管理论坛等;(四)开展烹饪餐饮行业职业技能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五)推广烹饪餐饮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促进行业技术进步;(六)加强与国内外烹饪餐饮行业协会的联系,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七)开展烹饪餐饮行业自律,规范行业行为,维护行业秩序;(八)组织烹饪餐饮行业公益活动,提高行业社会责任感;(九)为会员提供法律、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咨询服务;(十)完成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会员第七条凡承认本章程,自愿加入本协会的单位和个人,均可申请成为会员。

第八条会员享有以下权利:(一)参加本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二)优先获得本协会提供的各类服务;(三)对本协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批评;(四)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五)退会自由。

第九条会员应履行以下义务:(一)遵守本协会章程,执行本协会决议;(二)积极参加本协会组织的活动,完成本协会交办的工作;(三)维护本协会的合法权益和声誉;(四)按时缴纳会费;(五)向本协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上海餐饮行业协会章程

上海餐饮行业协会章程

上海餐饮行业协会章程上海餐饮行业协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九条本会会员均为单位会员。

凡在本市依法取得工商执照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餐饮企业和与餐饮有关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经济团体,均可申请入会并由法人或法人委托的代表参加成为会员代表。

会员代表发生变化,须由会员单位提出书面申请,报本会秘书处办理变更手续。

第十条餐饮业的连锁、连号企业在总部加入协会成为会员单位后,其下属连锁店、分店也可成为本会会员。

第十一条会员的权利(1)选举权、被选举权及表决权;(2)参加本会组织的各种活动;(3)对本会的工作有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4)优先获得本会提供的信息、资料、培训和咨询等方面的服务;(5)会员正当利益受到侵害时,有权要求提供帮助;(6)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二条会员的义务(1)遵守协会章程和行规行约,支持协会工作,维护协会声誉;(2)积极参加协会活动,执行协会各项决议;(3)提供协会需要的资料,完成协会委托的'各项工作任务;(4)对协会不公开的数据、资料协助做好保密工作;第十四条会员不履行义务有违法或严重违反本会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通过,可取消其会员资格。

第四章组织机构第十五条本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

第十六条会员代表大会每届四年,由理事会负责召集。

在特殊情况下,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上海市社会服务局、上海市经济委员会审核并经市社团管理局批准同意,可提前或延期召开换届大会,但延期换届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第十七条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1)制定和修改协会章程;(2)选举和罢免理事;(5)讨论并决定协会重大事项。

会员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一次。

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八条理事会成员从正式会员中选举产生,理事会每年至少举行一次。

理事会由会长召集。

有三分之一理事提议,必须召开理事会会议。

如会长不能召集可提议理事推选召集人。

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其间,由理事会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负责协会的工作,对外代表协会。

烹饪餐饮协会章程

烹饪餐饮协会章程

烹饪餐饮协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我国烹饪餐饮行业的发展,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加强内部行业自律,维护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特制订本章程。

第三条协会的宗旨是:团结烹饪餐饮行业从业人员,提高他们的素质和水平,推动烹饪餐饮行业的健康发展,提升从业人员的社会地位和收入水平。

第二章会员第四条协会会员分为个人会员和企业会员。

第五条个人会员要求:具备烹饪餐饮行业从业经验,符合协会规定的从业资格要求。

第六条企业会员要求:依法在经营烹饪餐饮行业,具有一定的规模和经营实力,经过协会审核通过。

第七条会员享有参与协会组织的各种活动和培训的权利,享受协会提供的有关烹饪技术、市场信息等服务,并受到协会的保护。

第三章组织架构第八条协会设理事会,理事会是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九条理事会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对协会的重大事项进行决策和监督。

第十条协会设秘书处,秘书处为协会的常设机构,负责协会的日常事务。

第十一条秘书处秘书处设主管,主管由理事会聘任,负责秘书处的工作管理,并向理事会负责。

第十二条协会设有专业委员会和分支机构,具体的设立和管理由理事会决定。

第四章事务及权益第十三条协会负责组织行业及相关领域的培训和学术交流活动,提升会员的技术水平和知识储备。

第十四条协会鼓励会员参与国内外的烹饪展览、竞赛等活动,提高会员的国际视野和竞争力。

第十五条协会组织会员进行职业技能鉴定,评选出优秀会员,并给予相应的荣誉和奖励。

第十六条协会设立独立的烹饪餐饮行业调解仲裁机构,为从业人员提供专业化的纠纷解决服务,维护行业的稳定和秩序。

第十七条协会鼓励会员参与公益活动和社会责任,推动烹饪餐饮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第五章组织制度第十八条会员大会是协会的最高决策机构,每年召开一次。

第十九条会员大会的主要职责是选举理事会成员,审批章程修改,并决定协会的重大事项。

第二十条协会秘书处按照会员大会决定的事项进行日常工作,管理会员名册、财务等事务,并按照理事会的要求制定工作计划和年度报告。

xx年江苏省餐饮行业协会章程

xx年江苏省餐饮行业协会章程

xx年江苏省餐饮行业协会章程江苏省餐饮行业协会是自愿组成的行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下面是给大家的xx年江苏省餐饮行业协会章程,欢迎阅读与参考。

江苏省餐饮行业协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团体的名称是江苏省餐饮行业协会。

第二条本团体是由从事餐饮业经营、管理与餐饮服务、烹饪技艺、餐饮教育与培训、餐饮理论研究、食品营养研究、餐饮用品供应的企事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以及与餐饮行业发展相关联的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相关人员等自愿组成的行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第三条本团体的宗旨:紧密团结全省餐饮行业相关企事业和从业人员,传达政府意图,反映行业愿望,规范和指导餐饮业经营行为,构建现代餐饮服务体系,开拓餐饮消费市场,提高行业管理水平,业务技能水平,树立餐饮品牌,培养行业人才,努力打造安全、放心、健康的餐饮环境和餐饮产品,改善和丰富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弘扬江苏餐饮文化,促进江苏餐饮业与国内外的交流与合作,推进全省餐饮业可持续发展。

本团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第四条本团体的登记管理机关是江苏省民政厅。

本团体的业务主管单位是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本团体接受登记管理机关和相关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本团体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

本团体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是本团体的组成部分,不具有法人资格,不得另行制定章程,在授权的范围内发展会员、开展活动,法律责任由本团体承担。

第六条本团体的住所是江苏省南京市。

第二章业务范围第七条本团体的业务范围:(一)宣传贯彻国家政策法规;对发展我省餐饮业的方针、政策、规划、措施等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政府提出建议;积极争取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参与行业规划,行业标准的起草,制定行规行约,加强行业自律。

(二)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及时反映会员和行业的有关问题、意见和诉求,维护会员合法权益,总结、交流和推广餐饮业深化改革、创新商业模式和开拓市场的经验,促进行业发展;加强行业自律和职业道德建设,推进行业诚信体系建设。

餐饮(烹饪)行业协会章程

餐饮(烹饪)行业协会章程

餐饮(烹饪)行业协会章程行业协会一般是非营利性社会组织,下面是给大家整理收集的餐饮(烹饪)行业协会,欢迎阅读与参考。

餐饮(烹饪)行业协会章程第一章第一条本团体定名为xxxx餐饮(烹饪)行业协会。

英文名称:第二条本协会是由本县从事餐饮业实践,餐饮业管理,餐饮业教学、餐饮理论和食品营养研究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自愿组成的本县内跨部门、跨所有制的行业性团体,是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第三条本协会的宗旨是遵守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贯彻执行国家的各项政策,落实行业协会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三大作用,遵守社会遁德风尚。

第四条本会接受xx商务委员会、xx民政局社团办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本会的住所:xx城内。

第二章业务范围第六条本会的业务范围是:(一)宣传贯彻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法令,协助政府推行有关饮食业的工作方针、政策,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二)参与全县性的饮食业发展规划、流通体制改革、餐饮业网点布局和经营管理等方面的调查研究,为政府决策当参谋。

(三)指导和推动各类企业开展工作,协调会员单位和有关部门之间的关系,向政府反映企业情况、和要求,维护会员单位的合法权益,为会员单位提供各种服务。

(1)配合县商务委、食药监局对全县各餐馆、酒家进行技术质量审查,并提出发放营业执照的依据。

(2)配合食药监部门对全县餐饮业贯彻《食品卫生法》进行监督检查,并提出发放卫生许可证的依据。

(3)受县劳动管理有关部门委托,对全县餐饮业专业技术人员实行技术培训、技术咨询及等级考核与评定,并提出发放等级证书的依据。

(4)受县有关部门的委托,进行全县餐饮业优质菜点的评定和认定,对已认定的优质菜点的流通与经营实行统一的管理。

(5)在县商务委和市烹饪协会和市烹饪联合会的领导下,组织参加市内外烹饪大赛及技术交流活动。

(6)受县商务委的委托,对全县餐饮业的酒家,按照国家制定的统一标准进行等级评定和考核,并提供发放等级证书的依据,指导、检查复评工作。

餐饮业协会章程

餐饮业协会章程

_______________ 餐饮业协会、、八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团体的名称:餐饮协会(英文译名:以下简称协会)。

第二条:本协会的性质:由地区从事餐饮行业的企、事业单位和相关人士,自愿结成的行业性、地方性、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

第三条:本协会的宗旨: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的方针和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协助政府从事行业管理,坚持诚实守信原则,搞好行业自律,提高行业整体素质,保护会员的合法权益,推动餐饮繁荣与发展。

第四条:本协会接受市商业局和市民政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本会设在湖北省市街号。

第二章业务范围第六条:本协会的业务范围:1、开展行业调查研究,协助政府及主管部门对全市餐饮业的规划布局,行业发展,行业标准,相关政策等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

2、加强自律性行业管理,组织制定,实施“行规、行约",开展行检、行评工作,制定本行业质量规范,服务标准,推广科学现代管理方法和经营方式,促进行业科技创新、产业创新、产品创新和品牌建设。

参与地方或者国家有关行业产品标准的制定,进行行业价格协调,加强行业统计分析,收集发布行业信息。

3、组织行业的专业技术培训、技术交流技术竞赛工作。

接受由主管部门的委托授权办理专业资质评估、行业的专业技术和职业资格证书、提高产业素质。

推广新的科技成果,国内外同行业的先进技术及编辑行业内部刊物。

4、组织行业落实科学发展观。

在有关部门的委托授权下,创建自主创新型、节约型、安全生产型、诚信、和谐企业,开展绿色餐饮创新活动,开展名店、名师、名品活动,组织认定和推荐。

研究行业开拓市场和科学管理的经营。

进行经营交流和质量与绩效评估,为行业的持续发展,全面构建和谐社会服务。

5、组织行业的会展活动,扩大国内、国际交流与合作,引进先进的管理经验和技术,开拓国内国际市场。

餐饮业协会章程

餐饮业协会章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餐饮业协会章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团体的名称:餐饮协会(英文译名:以下简称协会)。

第二条:本协会的性质:由地区从事餐饮行业的企、事业单位和相关人士,自愿结成的行业性、地方性、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

第三条:本协会的宗旨: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的方针和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协助政府从事行业管理,坚持诚实守信原则,搞好行业自律,提高行业整体素质,保护会员的合法权益,推动餐饮繁荣与发展。

第四条:本协会接受市商业局和市民政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本会设在湖北省市街号。

第二章业务范围第六条:本协会的业务范围:1、开展行业调查研究,协助政府及主管部门对全市餐饮业的规划布局,行业发展,行业标准,相关政策等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

2、加强自律性行业管理,组织制定,实施“行规、行约”,开展行检、行评工作,制定本行业质量规范,服务标准,推广科学现代管理方法和经营方式,促进行业科技创新、产业创新、产品创新和品牌建设。

参与地方或者国家有关行业产品标准的制定,进行行业价格协调,加强行业统计分析,收集发布行业信息。

3、组织行业的专业技术培训、技术交流技术竞赛工作。

接受由主管部门的委托授权办理专业资质评估、行业的专业技术和职业资格证书、提高产业素质。

推广新的科技成果,国内外同行业的先进技术及编辑行业内部刊物。

4、组织行业落实科学发展观。

在有关部门的委托授权下,创建自主创新型、节约型、安全生产型、诚信、和谐企业,开展绿色餐饮创新活动,开展名店、名师、名品活动,组织认定和推荐。

研究行业开拓市场和科学管理的经营。

进行经营交流和质量与绩效评估,为行业的持续发展,全面构建和谐社会服务。

5、组织行业的会展活动,扩大国内、国际交流与合作,引进先进的管理经验和技术,开拓国内国际市场。

餐饮协会章程

餐饮协会章程

市餐饮协会章程(草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协会名称餐饮协会。

会址设在市财贸办公室。

本协会的性质是由从事餐饮业、烹饪技艺、餐饮管理、烹饪理论研究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的行业协会,是具有法人资格的法人社团。

第三条本协会以“继承、发扬、开拓、创新”为指针,是以“反映会员愿望,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政策,遵守国家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

弘扬祖国烹饪文化,发展与提高餐饮技艺,研究餐饮科学,宣传餐饮知识,培养餐饮人才,团结广大餐饮业从业者和广大烹饪工作者,为促进和餐饮事业和经济建设做出贡献”为宗旨。

第二章业务范围第四条本协会的业务范围主要是:1、组织会员对发展市餐饮事业的方针、政策、规划、措施等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积极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建议;2、挖掘整理传统烹饪技艺和传统特色菜;3、引进推广先进操作技术,不断创新发展特色菜、糕点;4、搜集整理特色菜烹饪历史和烹饪技术资料,开展烹饪理论研究,探索烹饪科学;5、开展烹饪学术、研究,举办技术讲座和培训,提高会员和烹饪工作者的技艺水平和理论水平;6、引进和推广先进的餐饮企业管理理论,加强餐饮从业人员劳动技能培训,提高服务水平和档次;7、提供烹饪技术和业务经营方面的咨询;8、组织并参与有关部门举办的技术培训和职称考评;9、组织参加国内外烹饪技术交流,承办技艺表演、讲学和委托代培烹饪技术人员;10、承担有关部门委托办理有关烹饪事项,开展有益于烹饪事业发展的其它活动;11、每年开展宾馆、餐饮业的单位和个人评比活动。

第三章会员第五条本协会会员分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

第六条申请加入团体会员单位和个人会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拥护本协会的章程;2、有加入本协会的意愿;3、个人会员必须是具有初级以上(含初级)技术职称的厨师、服务师、调酒师、烹饪教师和理论工作者以及其他餐饮业从业人员;4、在本协会的业务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5、团体会员单位的厨师、服务师及餐厅工作人员应在15人以上。

民宿餐饮协会章程范文模板

民宿餐饮协会章程范文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协会名称本协会名称为“民宿餐饮协会”,以下简称“协会”。

第二条协会宗旨协会的宗旨是:团结民宿餐饮行业同仁,共同推动民宿餐饮业的健康发展,提升服务品质,维护行业利益,加强行业自律,促进民宿餐饮业的繁荣与进步。

第三条协会性质协会系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是民宿餐饮业及相关企业、个人自愿组成的行业组织。

第四条协会住所协会住所设于[详细地址],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第二章业务范围第五条协会业务范围1. 开展民宿餐饮行业政策研究,提出政策建议;2. 组织民宿餐饮行业培训、研讨、交流活动;3. 推广民宿餐饮行业优秀企业和产品;4. 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协调解决行业纠纷;5. 开展行业自律,制定行业规范;6. 加强与政府、行业组织、媒体等社会各界联系与合作;7. 承担政府及相关部门委托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会员第六条会员资格凡从事民宿餐饮业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个人,承认本章程,愿意履行会员义务,均可申请加入本协会成为会员。

第七条会员权利1. 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2. 优先获得协会提供的各项服务;3. 对协会工作提出建议和批评;4. 优先获得协会编印的资料;5. 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八条会员义务1. 遵守协会章程,执行协会决议;2. 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3. 服从协会的监督管理;4. 保守协会的商业秘密;5. 按时缴纳会费。

第四章组织机构第九条会员大会会员大会是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每届会员大会召开一次,必要时可召开临时会员大会。

第十条理事会理事会是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负责协会的日常工作。

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和理事组成。

第十一条会长会长是协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协会的全面工作。

会长由理事会选举产生,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

第十二条秘书处秘书处是协会的常设办事机构,负责协会的日常事务。

秘书处设秘书长一人,副秘书长若干人。

第五章经费第十三条经费来源1. 会员会费;2. 社会捐赠;3. 政府资助;4. 其他合法收入。

餐饮协会分会制度范本

餐饮协会分会制度范本

餐饮协会分会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分会名称:XX市餐饮协会分会。

第二条本分会是由全市餐饮业经营者、从业人员自愿结成的行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旨在加强行业自律,提高服务质量,促进餐饮业的健康发展。

第三条本分会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为会员提供服务,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推动餐饮业的繁荣与发展。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本分会设立理事会,理事会成员由全市餐饮业经营者、从业人员代表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理事会负责分会重大事项的决策。

第五条理事会选举产生会长一名、副会长若干名、秘书长一名,负责分会的日常工作。

会长负责主持分会的全面工作,副会长协助会长工作,秘书长负责分会日常事务的处理。

第六条分设若干专业委员会,负责相关专业领域的工作。

专业委员会由分会会长提名,理事会批准产生。

第三章会员管理第七条本分会实行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制度。

全市餐饮业经营者和从业人员自愿申请加入本分会,成为单位会员或个人会员。

第八条会员享有以下权利:(一)参加分会的活动;(二)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三)获得分会提供的服务;(四)对分会工作进行监督、建议和批评;(五)自愿加入和退出分会。

第九条会员应履行以下义务:(一)遵守分会章程,执行分会决议;(二)维护分会的合法权益;(三)积极参加分会组织的活动,完成分会交办的任务;(四)按时缴纳会费。

第四章会议制度第十条理事会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分会重大问题。

理事会会议至少每半年举行一次。

第十一条分会召开会员大会,总结分会工作,部署下一阶段工作,选举产生理事会。

会员大会至少每两年举行一次。

第五章费用管理第十二条分会经费来源:(一)会费;(二)捐赠;(三)政府资助;(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五)其他合法收入。

第十三条分会经费用于:(一)分会组织的各项活动;(二)分会日常开支;(三)为会员提供服务的支出;(四)其他合理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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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餐饮协会章程
(草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协会名称餐饮协会。

会址设在市财贸办公室。

本协会的性质是由从事餐饮业、烹饪技艺、餐饮管理、烹饪理论研究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的行业协会,是具有法人资格的法人社团。

第三条本协会以“继承、发扬、开拓、创新”为指针,是以“反映会员愿望,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政策,遵守国家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

弘扬祖国烹饪文化,发展与提高餐饮技艺,研究餐饮科学,宣传餐饮知识,培养餐饮人才,团结广大餐饮业从业者和广大烹饪工作者,为促进和餐饮事业和经济建设做出贡献”为宗旨。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四条本协会的业务范围主要是:
1、组织会员对发展市餐饮事业的方针、政策、规划、措施等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积极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建议;
2、挖掘整理传统烹饪技艺和传统特色菜;
3、引进推广先进操作技术,不断创新发展特色菜、糕点;
4、搜集整理特色菜烹饪历史和烹饪技术资料,开展烹饪理论研究,探索烹饪科学;
5、开展烹饪学术、研究,举办技术讲座和培训,提高会员和烹饪工作者的技艺水平和理论水平;
6、引进和推广先进的餐饮企业管理理论,加强餐饮从业人员劳动技能培训,提高服务水平和档次;
7、提供烹饪技术和业务经营方面的咨询;
8、组织并参与有关部门举办的技术培训和职称考评;
9、组织参加国内外烹饪技术交流,承办技艺表演、讲学和委托代培烹饪技术人员;
10、承担有关部门委托办理有关烹饪事项,开展有益于烹饪事业发展的其它活动;
11、每年开展宾馆、餐饮业的单位和个人评比活动。

第三章会员
第五条本协会会员分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

第六条申请加入团体会员单位和个人会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本协会的章程;
2、有加入本协会的意愿;
3、个人会员必须是具有初级以上(含初级)技术职称的厨师、服务师、调酒师、烹饪教师和理论工作者以及其他餐饮业从业人员;
4、在本协会的业务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
5、团体会员单位的厨师、服务师及餐厅工作人员应在15人以上。

第七条会员入会的程序
1、提交入会申请书;
2、个人会员必须提供本人一寸照片两张;
3、由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审定发给团体会员及个人会员证书。

第八条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1、本协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参加本协会的活动;
3、获得本协会服务的优先权;
4、对本协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5、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九条本协会会员必须履行以下义务:
1、遵守本协会章程,执行本协会决议;
2、维护本协会合法权益;
3、积极完成本协会委托的任务;
4、主动向本协会提供学术论文、技术资料,为本会书刊组织撰写文稿;
5、按规定缴纳个人会费和团体会费;
6、向本协会反映情况。

第十条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协会,并交回匾牌和会员证。

第十一条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十二条个人会员如果1年不缴纳会费,团体会员单位连续2年不缴纳会费,视为自动退会。

第四章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第十三条本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他的职责是:
1、制定和修改章程;
2、选举和罢免理事;
3、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4、决定终止事宜;
5、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四条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或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或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或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人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五条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每届5年。

第十六条理事会是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团体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第十七条理事会的职权是:
1、执行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2、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3、筹备召开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
4、向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5、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6、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
7、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8、领导本团体各机构开展工作;
9、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10、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八条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九条理事会1至2年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条本团体设立理事会,理事会由理事、秘书长、副会长、会长组成。

第二十一条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二条理事会至少1年召开2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三条本团体的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2、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四条本团体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70岁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莱阳市财贸办公室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五条本团体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任期5年。

第二十六条本团体会长为本团体法定代表人。

如因特殊情况需由副会长或秘书长担任法定代表人,应报业务主管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担任。

第二十七条本团体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1、召集和主持理事会;
2、检查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议决议的落实情况;
3、代表本团体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第二十八条本团体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2、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3、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
4、决定办事机构、代表机构、专职人员的聘用;
5、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五章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二十九条本团体经费来源:
1、会费;
2、捐赠;
3、政府资助;
4、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5、利息;
6、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条本团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

第三十一条本团体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三十二条本团体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十三条本团体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

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

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三十四条本团体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

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

第三十五条本团体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莱阳市民政局社团登记管理科和业务指导单位莱阳市财贸办公室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三十六条本团体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三十七条本团体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三十八条对本团体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第三十九条本团体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15日内,经业务主管单位市财贸办公室审查同意,并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第七章终止程序及终止后财产处理
第四十条本团体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

第四十一条本团体终止动议须经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市财贸办公室审查同意。

第四十二条本团体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单位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

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四十三条本团体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四十四条本团体终止后的剩余财产,由市民政局和市财贸办公室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五条本章程经2012年月日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第四十六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团体的理事会。

第四十七条本章程自社团登记机关莱阳市民政局核准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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