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三亚市集体林业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方案精品
2024年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范文
2024年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范文____年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第一章引言集体林权制度是指国家根据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将国家所有的林地划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管理和使用的制度。
这一制度的出现,旨在解决农村集体林地使用权不明晰、权属不清的问题,为农村经济发展和生态保护提供了良好的基础。
然而,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农村改革的深入推进,集体林权制度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如权属界定不清、识别难度大等。
因此,为了进一步完善集体林权制度,促进农村经济和生态发展,需要对该制度进行改革。
第二章现状分析2.1 集体林权制度存在的问题2.1.1 权属界定不清由于历史原因,一些农村集体林地的权属界定不明确,导致林地利用和保护难以有序进行。
2.1.2 识别难度大由于农村集体林地众多且分散,识别难度大,导致集体林权的确权难度大,部分农户难以享受到集体林地带来的利益。
2.1.3 利益分配不合理目前,农村集体林地的利益分配主要以经营收益为主,忽视了林地生态和社会公益价值的体现,导致资源浪费和生态环境破坏。
2.2 国内外经验借鉴借鉴国内外的集体林权改革经验,可以为我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提供有益的借鉴。
2.2.1 日本的林业合作社制度日本的林业合作社制度通过建立林业合作社,将集体林地的管理和利益分配等事务纳入组织,有效解决了权属界定不清和利益分配不合理的问题。
2.2.2 印度的村民自治制度印度的村民自治制度充分发挥了农村居民的自治能力,将集体林地的管理和保护工作委托给村民委员会,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第三章改革目标和原则3.1 改革目标通过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现农村集体林地权属界定明确、利益分配合理、生态保护有力的目标,为农村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提供良好的制度保障。
3.2 改革原则3.2.1 突出农民主体地位集体林权改革要坚持以农民为主体,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和利益,通过民主参与、平等协商的方式,保障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利益权。
3.2.2 强化生态保护导向集体林权改革要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原则,注重保护集体林地的生态功能,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促进可持续发展。
2024年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承包方案范本(二篇)
2024年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承包方案范本一、背景与目标随着中国农村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农村集体经济的不断壮大,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已经成为推动农村经济增长和乡村振兴的重要举措。
为进一步完善集体林权制度和保护生态环境,2024年将启动集体林权承包方案的改革,旨在提高林地利用效率、促进农村经济转型升级和保护生态环境。
本方案的主要目标是:推动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和土地利用权市场化,加强对农民的保护,提高林地的综合利用效益,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的良性循环。
二、改革内容1. 确定承包期限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将集体林权的承包期限确定为30年。
承包期满后,可以继续续期,但需根据土地利用情况和生态环境评估情况进行审查。
2. 推进林地流转鼓励农民通过合作社、股份合作制企业等方式,自愿将集体林权流转给专业的林业经营主体。
流转林地的价格由市场调节,保障农民流转林地的利益。
3. 引导多元化经营鼓励农民在承包期内进行多元化经营,组织开展林下经济、林上种植、生态旅游等经营活动,并提供必要的支持和扶持政策,提高林地的综合利用效益。
4. 建立健全保护机制设立环境监测机构,监测林地的生态环境状况,确保林地的可持续利用和生态保护。
对于滥砍滥伐、非法破坏林地生态环境的行为,将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5. 完善激励机制对于积极参与林地流转和生态经营的农民和企业,给予适当的财政奖励和激励政策,鼓励他们更好地保护和经营林地,增加农民的收入来源。
三、实施步骤1. 制定改革计划各级政府应组成专门的工作组,制定改革的具体计划和实施细则,明确时间表和责任分工。
2. 宣传动员通过组织专题讲座、发布宣传材料等形式,向广大农民解释方案的意义和目标,鼓励他们积极参与集体林权承包的改革,并解答他们可能存在的疑惑和问题。
3. 流转林地建立流转林地的登记和交易平台,促进农民与林业经营主体之间的有效对接,推动集体林权的有效流转。
4. 支持培训加强农民的培训与指导,提高他们的资金管理、技能和经营管理水平,使其更好地参与林地经营活动。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森林资源管理面临的问题与法律对策——以海南省为例
第4 1 卷, 第 2期 2 0 1 4年 3月
湖 南 林 业 科 技
Hu n a n Fo r e s t r y Sc i e n c e & Te c hn o l o g y
Vo 1 . 41, No . 2 Ma r. , 2014
集体林 权制度 改革后森林资 源管理 面 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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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亚市农村产权流转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亚市农村产权流转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三亚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1.07.07•【字号】•【施行日期】2021.08.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村、城市信用社正文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亚市农村产权流转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各区人民政府,各管委会,市各有关单位:《三亚市农村产权流转管理办法(试行)》已经2021年6月20日七届市政府第11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三亚市人民政府2021年7月7日三亚市农村产权流转管理办法(试行)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机构和职责第三章流转品种和流转方式第四章流转程序第五章流转行为规范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2016年12月2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2021年1月4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引导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农业农村部等17部门关于拓展农村改革试验区范围和新增农村改革试验区的批复》(农政改发〔2020〕6号)和《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南(三亚)农村产权服务中心建设方案〉的通知》(三府办〔2020〕165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为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提高农村资源要素配置和利用效率,促进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健康发展,规范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行为,结合三亚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三亚市从事农村产权流转活动的,适用本办法。
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农村产权流转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规定,应当遵循依法、自愿、有偿、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农村产权流转一般应当进入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进行。
农村集体资产流转和农村集体建设项目招标必须进入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进行,防止违规操作。
村民拥有的产权由村民自主决定是否进入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流转,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妨碍自主流转。
《关于落实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要求规范高效做好林权类不动产登记工作的通知》解读
《关于落实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要求规范高效做好林权类不动产登记工作的通知》解读文章属性•【公布机关】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自然资源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自然资源部•【公布日期】2024.06.04•【分类】法规、规章解读正文《关于落实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要求规范高效做好林权类不动产登记工作的通知》解读日前,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落实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要求规范高效做好林权类不动产登记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如何规范高效做好林权登记等提出了明确规定和要求。
本报记者就相关问题采访了自然资源部登记局和国家林草局发改司、金融监管总局法规司负责人。
一、《通知》出台的背景是什么?“山定权、树定根、人定心”。
做好林权登记对明晰林业产权、保障林权流转、支撑林权融资具有重要作用,是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
2023年9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对林权登记存量数据整合移交、历史遗留问题化解、地籍调查和信息共享等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为做好新时期林权类不动产登记指明了方向,提供了基本遵循。
近年来,随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深入,林权流转市场日趋活跃,登记业务需求大幅增长,自然资源部会同国家林草局等部门,通过出台文件、加强培训、开展试点等方式,加强督促指导,推动林权登记逐步常态化、规范化。
但同时也发现,在实际工作中,仍存在一些影响林权登记办理的“堵点”、难点问题,比如,有的地方对原林权证“不变不换”理解不到位,出现原林权证无法办理抵押;有的地方因为存在历史遗留问题,办理后续登记有时会“卡壳”;有的地方对保持林地承包经营权长期稳定的政策理解和落实不够到位,林地经营权登记办理规则还不够明确;地方普遍反映林权地籍调查难度大、成本高,需要创新符合林业特点的地籍调查方式方法;还有的地方林权登记与林业管理业务协同和信息共享不够便利,影响了林权登记规范高效办理。
2024年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汇样本(四篇)
2024年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汇样本尊敬的各位领导:我谨代表____镇党委、政府,向各位莅临我镇检查指导工作的领导表示热烈的欢迎,并在此就我镇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情况作如下简要汇报:一、基本情况概述我镇共辖有____个农业行政村,下设____个村民小组,总幅员面积达到____平方公里,其中林地面积为____公顷。
在本次林权制度改革中,我们已明确产权的林地达____亩,涉及74宗地,并成功发放了244本林权证。
同时,我们积极调解了____起林权纠纷,确保了林权改革的顺利进行。
二、具体做法与措施1. 落实“三个关键要素”(1)人员落实:为确保林改工作的顺利推进,我镇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人员为成员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我们采取领导联片、镇干部联村、村干部联社、社长到户的方式,确保具体指导工作的落实。
每个社还确定了一名专门负责人员,以确保业务工作的顺利开展。
(2)经费落实:我镇实行工作经费实报实销制度,并对完成任务的村和社给予一定的奖励。
同时,我们对林权证经办人员实行补助政策,每办一本林权证补助经办人员____元。
我们还对林权改革所需的办公用品实行政府统一采购,并合理调配使用微机资源。
(3)责任落实:为确保林权改革工作的有序进行,我镇专门下发了两个相关文件,并制定了详细的工作计划。
我们将该项工作纳入镇村社的目标考核体系,以确保各项责任得到切实落实。
2. 确保“三个到位”(1)宣传动员到位:我镇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召开了镇村社三级干部会议,由镇党委书记刘正良和镇长____亲自作动员讲话。
各社在____月____日前将林改工作宣传贯彻到每一户农户,确保家喻户晓。
(2)培训到位:我镇专门组织了对镇村社干部和业务人员的业务培训。
我们邀请了林业局老师到培训会上对相关业务进行了详细的讲解和培训。
通过培训,镇村社干部和业务人员对政策有了更深入的理解,业务也更加熟悉。
(3)政策到位:在整个林改工作过程中,我们严格按照上级的安排部署进行。
林权集体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林权集体制度改革实施方案》2023-10-26contents •林权集体制度改革背景及目标•林权集体制度改革方案内容•林权集体制度改革实施步骤•林权集体制度改革配套政策与措施•林权集体制度改革预期效果与影响目录01林权集体制度改革背景及目标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生态环境的恶化,林业发展面临着诸多挑战,需要通过改革来适应新形势、新需求。
林业发展的需要现有的集体林权制度存在一些问题,如产权不明晰、经营效率低下等,需要进行改革以优化林业资源配置。
集体林权制度存在的问题改革背景1改革目标23通过改革,使集体林地的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置权更加明晰,提高林农的积极性。
明晰产权通过改革,优化林业资源配置,提高林业生产效益,促进林业的可持续发展。
促进林业发展在推进改革的同时,注重保护生态环境,维护生态安全,实现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的良性互动。
维护生态安全02林权集体制度改革方案内容林地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总结词林地所有权与使用权的分离是林权集体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
详细描述通过将林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离,可以进一步明确各自的权责利,促进林业的多元化经营和可持续发展。
具体而言,林地所有权归集体所有,而林地使用权则通过承包、租赁等方式分配给林业经营者使用,这样可以在保障集体所有权的同时,充分发挥林业经营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建立新型林业合作经济组织是林权集体制度改革的另一重要内容。
总结词新型林业合作经济组织是由林业经营者自愿联合形成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其目的是加强林业生产的组织化和规模化,提高林业生产的效益和竞争力。
通过建立林业合作经济组织,可以实现林业生产的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发展,推动林业向专业化、集约化、规模化方向发展。
详细描述建立新型林业合作经济组织总结词加强林业资源保护和生态修复是林权集体制度改革的又一项重要内容。
详细描述在林权集体制度改革过程中,必须始终坚持保护和修复林业资源,维护生态平衡的原则。
2024年新中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方案范文(三篇)
2024年新中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方案范文一、背景和目标随着城市化的不断推进,农村集体林权制度面临着日益凸显的问题。
为了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农民收入和生活质量,2024年新中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方案将重点解决以下问题:1. 解决林权产权归属不清晰的问题;2. 促进农民参与林业经营管理的积极性;3. 推动农村集体林权转让和抵押。
本方案的目标是在2024年实现新中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全面推进,确保改革取得明显成效。
二、改革内容1. 林权产权归属确权登记通过开展林权产权确权登记工作,对全国范围内的农村集体林权进行清查、调查与核实,明确林权所有权归属。
并公布相关信息,确保信息透明化和公众参与。
2. 林权确权登记与补偿费用为了确保农民的合法权益,对于确权登记中出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进行查处,并对被侵犯产权的农民给予适当补偿。
3. 林权流转和抵押权推动农村集体林权流转市场化,增加农民林业经营的灵活性和收入来源。
同时探索建立农村集体林权抵押机制,为农民提供更多的融资渠道,并解决农民因生活质量提高而丧失经济来源的问题。
3. 建立林业专业合作社鼓励农民将个体经营转变为集体经营,成立林业专业合作社,并提供相应的扶持政策和技术支持,引导农民通过合作社加强林业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和生活质量。
4. 林权信息公开以互联网技术为基础,建立林权信息公开平台,使林权信息便于查询。
同时,加强林业执法力度,打击非法砍伐和乱占林地等违法行为。
5. 建立监管机制设立农业农村部门农村集体林权改革的监管机构,加强农村集体林权改革的督导和指导工作,并及时解决改革中出现的问题,确保改革进程的顺利进行。
三、推进方法和措施1. 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农村广播电视、报纸、村委会等渠道,向农民普及新中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并举办培训班、座谈会等活动,帮助农民了解和掌握相关知识。
2. 形成合力组织农村基层干部、林业专业人员、法律专家等组成工作团队,负责新中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的组织和推进,确保改革工作的落地实施。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三亚市集体林业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的通知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三亚市集体林业产权
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三亚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08.02.03
•【字号】三府办[2008]25号
•【施行日期】2008.02.03
•【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森林资源
正文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三亚市集体林业产权制度改
革领导小组的通知
(三府办〔2008〕25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加强对全市集体林业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的领导,市政府决定调整三亚市集体林业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岳进(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陈森(市政府副秘书长)
陈玉新(市林业局副局长)
成员:王祉壮(市监察局副局长)
关平(市法制办主任)
许万昌(市文明办主任)
高时英(农垦三亚办事处主任)
张上真(市公安局调研员)
谭仁权(市民政局调研员)
林涛(市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陈海兴(市财政局副局长)
王明才(市司法局副局长)
李建军(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副局长)
庞世卿(市农业局副局长)
林有炽(三亚地方税务局副局长)
陈昶(市林业局副局长)
陶凤清(市信访局副局长)
苏灿花(农业银行三亚分行副行长)
沈天良(市农村信用联社副主任)
三亚市集体林业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林业局),负责日常工作。
陈玉新兼任办公室主任,陈昶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八年二月三日。
2024年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汇报模板(二篇)
2024年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汇报模板____年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汇报一、背景介绍近年来,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林业资源的利用和保护问题逐渐凸显。
集体林权制度作为中国特有的农村土地制度,直接关系到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农村的可持续发展。
然而,集体林权制度在实践中逐渐暴露出效率低下、权益保障不完善、不规范管理等问题,亟需改革完善。
今年,我市将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坚持科学发展观,破解制度难题,推动我市集体林业健康发展。
二、工作总体目标今年,我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总体目标是通过完善制度规范,健全保障机制,增强集体经济实力,提高农民群众的收入水平,促进农民群众对林业资源的积极参与,最终实现林业可持续发展和农村全面振兴。
三、主要工作任务1. 全面修订集体林权制度(1)制定《集体林权法修订方案》,明确集体林地的所有权、管理权和使用权,划定权利边界;(2)修订《集体林权管理办法》,明确林权管理的程序和要求,规范林权交易市场的运作;(3)研究制定《集体林权维权手册》,帮助农民了解自身权益并依法维权。
2. 健全集体林权保障机制(1)建立集体林业发展基金,用于支持集体林业发展、农民培训和技术推广等;(2)完善集体林地确权登记制度,加强信息化手段,提高确权登记的效率和准确度;(3)建立集体林权评估机制,确保林权的市场合理定价。
3. 推动集体经济发展(1)加大农村集体林业经营主体培育力度,引导农业产业发展,提高农民收入;(2)推进林地流转,鼓励农民通过流转集体林地获取收益;(3)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合作社建设,发挥农民组织的积极作用;(4)支持农民合作社发展集体林业保险,提高农民群众的风险防范能力。
4. 加强宣传和培训(1)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农民群众的认知度和主动参与度;(2)组织农民培训,加强技术和管理能力的提升,提高农村集体林业的经营水平。
四、工作进展情况1. 修订工作进展情况(1)已组建专家团队,启动《集体林权法》修订方案起草工作;(2)编制了《集体林权管理办法》修订计划,明确了修订工作的重点内容和时间节点;(3)完成了《集体林权维权手册》的编写和印制,已开始向农民群众发放。
三亚市集体林业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方案
三亚市集体林业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方案一、背景分析集体林业是指由农民群众组织自愿参与的林业经营活动,是我国农村经济的重要支柱之一、然而,由于集体林业产权制度的不完善,导致了一些问题的存在。
比如农民群众对集体林权的意识不强,资源利益分配不公等。
因此,为了促进集体林业的发展,完善集体林业产权制度是必要的。
二、原则1.公平公正原则:保障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确保资源利益的公平分配。
2.稳定可持续发展原则:保证集体林地的持续利用,促进农民群众长期参与林业经营。
3.国家政策导向原则:与国家林业政策相适应,落实国家林业发展目标。
三、措施1.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农民群众对集体林业产权制度的认识和理解。
加强对农民群众权益保护的宣传,鼓励农民群众积极参与集体林业经营。
2.完善产权登记制度建立健全集体林业产权登记制度,明确权属、数量、权益和经营主体等信息,确保产权的合法、清晰、可追溯。
同时,加强产权登记的监督和管理,保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3.推进林业经营主体多元化鼓励农民群众与合作社、企业等林业经营主体合作,集中力量开展林业经营,提高林业经营的效益和效率。
同时,引导和支持农民群众开展个体林业经营,鼓励农民群众创新经营模式,增加收入。
4.完善资源利益分配机制建立健全集体林地资源利益分配机制,确保资源利益的公平。
强化农民群众的参与意识和权益保护意识,加强农民群众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建设,促进资源利益分配的合理、公正、透明。
5.加强监督和管理建立健全集体林业产权制度的监督和管理机制,加强对产权登记、林业经营主体、资源利益分配等方面的监督和管理。
对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保障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四、工作计划1.第一阶段:宣传教育阶段组织开展集体林业产权制度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农民群众对的认识和理解。
设立宣传教育点,广泛发放宣传资料,举办讲座和培训,加强农民群众的参与意识和权益保护意识。
2.第二阶段:产权登记阶段建立集体林业产权登记制度,组织对农民群众的集中培训,明确登记的相关要求和流程。
2024年集体林权改制方案
2024年集体林权改制方案____年集体林权改制方案一、背景介绍目前,中国的林业产业正处于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
为了推动林业产业向高质量发展,提高林地利用效益和集体经济收入,加强生态保护和林业可持续发展,____年集体林权改制方案应运而生。
二、改制目标1. 提高林地集体经济收入:通过改制,优化林地利用方式和结构,增加集体经济收入,提高林农收入。
2. 加强林地精细监管:建立健全林地权属登记、变更和确权程序,加强林地精细监管,保护林地资源。
3. 推动生态保护和林业可持续发展:通过改制,优化林地结构,加强林业管理和保护,推动生态保护和林业可持续发展。
4. 实现集体资产保值增值:通过改制,提高林地的使用效益和经济价值,实现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
三、改制内容1. 林地权属登记和确权:对全国范围内的林地进行权属登记和确权,明确林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2. 林地流转和经营权划定:明确林地的流转和经营权划定,推动林地的流转和经营权的市场化。
3. 林地利用方式和结构优化:根据各地实际情况,优化林地利用方式和结构,推动林业产业向高质量发展。
4. 林地监管机制建立:建立健全林地监管机制,加强对林地的保护和管理,提高林地的利用效益。
5. 林业产业转型升级支持政策:为林农提供转型升级的支持政策,引导林农转向高附加值的林业产业。
四、改制步骤1. 制定改制规划: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制定改制规划,明确改制目标、内容、步骤和时间表。
2. 林地权属登记和确权:开展全面的林地权属登记和确权工作,明确林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3. 林地流转和经营权划定:根据林地权属登记和确权结果,划定林地的流转和经营权,并推动林地的市场化流转。
4. 林地利用方式和结构优化: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林地利用方式和结构优化方案,推动林业产业向高质量发展。
5. 林地监管机制建立:建立健全林地监管机制,加强对林地的保护和管理,提高林地的利用效益。
6. 支持政策出台:中央和地方政府出台相应的支持政策,支持林农进行生态保护和林业产业转型升级。
三亚市集体林业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方案
三亚市集体林业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方案一、背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的林业产权制度面临着一系列问题,如产权不清晰、利益分配不合理、缺乏市场化经营等。
为了促进三亚市集体林业的发展,提高林业的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本方案旨在对三亚市的集体林业产权制度进行。
二、目标1.林地产权:建立健全对集体林地的产权制度,确保集体林地的合法性和稳定性,保护集体林地所有权人的权益。
2.利益分配:建立公平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促使林地的所有权、使用权和经营权实现统一3.市场化经营:推进集体林地的市场化经营,充分发挥林业资源的经济效益。
三、内容1.林地确权登记:对全市集体林地进行确权登记,明确集体林地的所有权人,确保权属明晰。
2.产权权益划定:依据法律法规,对集体林地的产权权益进行明确划定,确保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
3.林地分置、流转:鼓励集体林地的分置和流转,推动林地资源的优化配置,提高林地的利用效益。
4.利益分配机制建立:建立利益分配的内外部约束机制,确保利益分配公平合理,促进林场、农民等各参与主体的积极性。
5.全员参与经营:鼓励集体林地的广泛参与,通过股权分置、股份合作等方式,推动全员参与林业经营。
6.建设多种林业经营主体:鼓励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林场、企事业单位等林业经营主体,多样化林业经营主体,加强林业产业链的建设。
四、步骤1.研究方案:由市委、市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研究,制定集体林业产权制度的总体方案。
2.宣传推广:通过媒体、宣传栏等方式宣传林业产权制度的目标和意义,增强广大农民对的理解和支持。
3.林地确权登记:成立专门机构,组织对全市集体林地进行确权登记,明确产权关系。
4.产权划定:根据确权结果,进行产权划定,制定与之相应的管理办法和产权证书制度。
5.创新流转机制:通过政府引导和市场机制,鼓励林地的分置与流转,促进林地资源优化配置。
6.利益分配机制建立:制定利益分配的具体办法和相关政策,确保利益分配的公平合理。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行动方案的通知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行动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三亚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8.17•【字号】三府办[2010]258号•【施行日期】2010.08.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森林资源正文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行动方案的通知(三府办〔2010〕258号)各镇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单位:《三亚市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年八月十七日三亚市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行动方案为促进国际旅游岛建设,严厉打击各种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活动,全力维护我市森林资源的安全以及加强查处和打击重点项目建设用地内涉林的违法建筑的力度,结合三亚的实际,市政府决定从7月27日至10月30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动,为确保此次打击行动取得实效,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贯彻落实生态文明建设和科学发展观、以构建和谐社会为指导,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各部门相互配合,依照法律法规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通过集中查处一批反映突出涉林案件,遏制涉林违法犯罪势头,进一步加强森林资源的保护管理,有力保障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稳步推进,为我市林业改革发展、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创造良好环境。
二、工作目标(一)通过此次打击行动,力争破获一批涉林案件,抓获一批违法犯罪分子,依法处理一批在建设用地内涉林的违法建筑,恢复一批被破坏的森林植被资源,打出声威,取得实效。
(二)深刻剖析涉林案件产生的根源,总结经验,整合各护林力量,规范管理,逐步建立和完善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的长效机制。
三、组织领导为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行动指挥部,总指挥由市政府副市长姚磊担任,副总指挥由市政府副秘书长陈森、市林业局局长孙宁担任,成员由市监察局、市委宣传部、市检察院、市中级法院、市公安局、市综合执法局、市工商局、市司法局、市林业局、市森林公安局各派一名领导和河东区管委会、河西区管委会、海棠湾镇、田独镇、凤凰镇、天涯镇、崖城镇、育才镇、南田农场、南新农场、立才农场、南滨农场的主要领导组成(请各单位将成员名单报市林业局,电话:88689100)。
浅谈完善三亚市集体林权制度综合配套改革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的一项重大决策,是农村实行家庭承包责任制的延伸、深化和完善,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项重要战略任务,是发展现代林业、提高林业生产力水平的重要途径,是广大农民群众的迫切需要,是持续改善生态环境的重要举措和保障。
三亚要实现建设绿色经济强市的目标,就必须要把良好的生态环境基础打牢,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就是一个很好的切入点。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不仅是林业生产关系的调整,而且要求体制和机制的创新,其意义将远远超过林业本身,是“三农”工作中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大事。
目前,林改虽然取得了一些初步成效,但随着林改的深入、情况的变化,一些新的情况、新的问题还会出现。
我们一定要高度重视,不能有丝毫的麻痹松懈,要做深入细致的调研,及时发现新情况、新问题,并采取积极有效的应对措施。
在此,笔者通过对三亚市当前林改情况进行调研,就完善三亚市集体林业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做一些探讨。
1三亚市林改基本情况三亚市土地总面积287.3万亩,其中有林地面积达190.1万亩。
行政区域划分为2个区管委会、6个镇,建制村92个、社区43个、自然村492个、村民小组890个、居民小组430个。
全市林改区镇规划林地面积111.4万亩(不含国营农林场),其中:公益林地面积54.5万亩,商品林地面积56.9万亩。
全市林改所涉及的集体林地面积27.48万亩,其中商品林地17.59万亩,公益林地9.89万亩。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林改办的直接指导下,三亚市林改工作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严格按照全省林改总体方案和省林改办林改的要求,并借鉴试点市县的成功经验,于2009年4月全面铺开。
目前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已全面完成,全市已(换)发证面积258254.35亩,规划内符合条件的林权申请登记238834亩,规划外发证27133.4亩。
林权证发证率97.1%,林地保障率96.8%,家庭承包率92.3%,市级档案合格率100%。
在林改过程中,林木权属不清,林地“三过”等历史遗留问题得到进一步解决,维护了林业的和谐稳定,并通过省林改检查浅谈完善三亚市集体林权制度综合配套改革罗金环,羊金殿,何书奋(三亚市林业科学研究所,海南三亚572023)摘要:在三亚市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基本完成后,针对当前林权流转、采伐管理、林业产业组织方式、科技支撑等机制不适应现代林业发展需要等问题,指出了林改综合配套改革的重要性,进而提出了林权主体改革后综合配套改革的想法和建议。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集体林业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总体方案的通知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集体林业产权制度改革
工作总体方案的通知
佚名
【期刊名称】《海南省人民政府公报》
【年(卷),期】2007(000)022
【摘要】<正>琼府办[2007]112号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有关单位:《海南省集体林业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总体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十一月八日
【总页数】5页(P36-40)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32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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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三亚市委、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亚市三亚林场改革实施方
中共三亚市委、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亚市三亚林场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林场与林业企业【发文字号】三发[2017]14号【发布部门】中共三亚市委三亚市政府【发布日期】2017.09.19【实施日期】2017.09.19【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1中共三亚市委、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亚市三亚林场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三发〔2017〕14号)各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各工委和管委会,市委各部门,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市属企事业单位:《三亚市三亚林场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三亚市委三亚市人民政府2017年9月19日三亚市三亚林场改革实施方案国有林场是我市生态修复和建设的主要力量,是维护国家生态安全最重要的基础设施,但我市辖区内三亚林场存在功能定位不清、管理体制不顺、经营机制不活、支持政策不健全、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等问题,严重制约了三亚林场作用和功能的发挥,为加快推进我市国有林场改革,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和〈国有林区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发〔2015〕6号)、《中共海南省委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南省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发〔2016〕10号)的精神,结合三亚林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一)机构体制三亚林场建于1963年,1988年海南建省后为省属委托三亚市管理,为三亚市林业局下属事业单位,核定领导职数为1正2副(享受正科或副科级待遇)。
其他人员与编制脱钩,经费与效益挂钩。
人员经费由单位自筹解决。
林场现设有办公室、财务室、营林生产办公室和护林防火办公室四个部门,下设林旺、榆林、南山、琼南岭4个工区。
(二)人员情况1. 职工人数情况。
现有在职职工99人,退休职工72人。
在职职工中,市编办备案人员为80人(其中:单位领导3人,一般干部6人,营林生产性工人71人);聘用并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人员19人。
海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第一批)的通知-琼财资环〔2020〕20号
海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第一批)的通知正文:----------------------------------------------------------------------------------------------------------------------------------------------------海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第一批)的通知各有关市县财政局(单位):根据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财资环〔2019〕65号)和省林业局《关于申请提前下达2020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的函》(琼林函〔2019〕519号),现下达你市县(单位)2020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第一批)预算指标(详见附件)。
此项资金纳入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范围,请贫困市县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开展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实施意见》(琼府办〔2018〕70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并列入2020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类”相关款项;其他市县(单位),此项资金列入2020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0209-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并请按照财政部、国家林业局印发的《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6〕196号)有关规定执行,切实加强资金管理,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安全有效。
同时,要根据财政部、国家林业局印发的《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财农〔2016〕197号)的规定,认真对照各项绩效指标,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并按期总结报送项目实施情况。
附件:2020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第一批)分配表海南省财政厅2020年1月13日——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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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集体林业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方案为全面深化农村改革,促进林业事业发展,解决我市集体林地、森林和林木长期存在的权属不清、责利不明、利益分配不合理、林农负担过重、经营机制不活、产权流转不规范等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共海南省委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决定》和《海南省集体林业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总体方案》,结合三亚实际,制定我市集体林业产权(以下简称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方案。
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目的和意义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以下简称林改)是我国农村土地基本经营制度的重要内容,是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丰富和完善,是从耕地向林地的延伸和扩展,是促进农民增收的机遇和途径。
农村集体林地、森林和林木是农村经济的一笔宝贵资源,也是促进农民增收的一笔巨大财产。
林改的实质,就是处理好林业生产关系不断适应林业生产力的发展,把市场机制充分引入林业经济,建立现代林业发展机制,实现在开发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
林改的目的是通过调整农村林业产权制度,化解农村林权矛盾,放活林业经营权,调动全社会发展林业的积极性。
对解放和提高林业生产力,实现林业可持续经营、强化林业生态环境保护,增加农民收入,促进新农村建设将产生重大影响。
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确保农民得实惠、生态环境得保护为目的,以明晰林地使用权、森林和林木所有权为重点,以完善林业承包、放活经营和调整利益分配为内容,以健全服务、配套改革、强化科技为手段,转变管理职能和方式,解放林业生产力,促进传统林业向现代林业转变,实现三亚又好又快发展。
(二)总体目标用1年时间,基本完成我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
按照“严管公益林,放活商品林”的方针,落实“山有其林、林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责、责有其利”的总体要求,逐步把商品林的处置权交给农民,在全市范围内建立以家庭经营为核心、多种经营形式并存、责权利相统一的新型林业承包经营体制和多元化、多层次、高效率的新型林业生态保护体系,确保实现森林资源增长、林业产业发展、农民增加收入、社会稳定和谐的总体目标。
(三)基本原则推进我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要坚持以下原则:1.严管公益林,放活商品林的原则;2.确保稳定,积极稳妥推进的原则;3.依法依规、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4.尊重历史、面对现实、充分协商的原则;5.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形式多样的原则。
三、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重点和范围我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重点是调整和完善各类不合理的林业经营体制。
其范围是海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集体商品林地及其森林和林木、集体木本园地及其森林和林木。
同时,国有林地及其森林和林木、集体公益林地及其森林和林木也要明晰权属关系,予以确权发证。
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中进一步落实林地规划,稳定自留山政策,完善责任山政策,认真解决林地分配不均问题,妥善处理承包面积过大、租金过低、租期过长等“三过”问题。
要按照“先内后外、先易后难”的原则,积极稳妥,逐步推进。
(一)调整完善林业经营体制在保持林地集体所有权性质不变的前提下,将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和使用权落实到户、联户或其他经营主体。
调整和完善林业经营体制,明晰落实经营主体,主要采取以下三种形式:1、稳妥处理林地承包历史遗留问题。
对林地承包合同符合国家规定,内容合法、程序合法的,应给予维护。
但还没有核发林权证的,须及时核发,确定权属。
对林地承包合同符合国家规定,但存在面积过大、租金过低、租期过长问题的处理,应尊重农户合法依约取得的承包经营权,坚持充分协商,协商不成的,不得随意或强制变更林地承包合同。
对林地承包合同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要依法终止合同,收回林地。
2、坚决解决自留山、责任山、林地分配不均和承包金问题。
对已分包到户的自留山、责任山,继续保持不变;面积、四至不清的,在进一步明晰的基础上,完善承包合同。
自留山不交林地使用费。
责任山按人口均分到户的,原则上不交林地使用费,但对超过均分部分,要缴纳林地使用费,具体标准由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
国家在上世纪80年代实行的“谁造谁有”政策,在开展植树造林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由于政策界线不明确,“谁造谁有”被误认为是“谁占谁有”,特定时期的政策一直在延续,客观上造成了承包经营关系不明确、面积界线不明晰,加剧了林地的分配不均和新的林权纠纷。
必须在明确林地归集体所有,林木归个人所有的前提下,对林地经营者愿意继续经营的,经村民大会三之分二以上成员或村民代表大会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表决同意,重新将林地评估作价后,签订承包合同,缴纳承包金,承包金70%以上平均分配给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其余用于发展林业和公益事业;对林地经营者不愿意继续经营的,如种植的是速生丰产林,由经营者依法采伐林木后收回林地重新发包。
如种植的是长期经济林,则将林木评估作价后公开拍卖,拍卖所得补偿给原经营者,林木依法采伐后收回林地重新发包。
以祖宗地等名义非法侵占集体和个人林地的,要依法收回;对权属属农场,事实上被农民长期使用的,可进行协商,合理承包给农户经营。
3、建立完善新型林业家庭承包经营制度。
对集体所有但目前仍由集体统一经营的林地、林木,原则上按人口折算均分到户,或在自愿的条件下,自由组成联户承包经营。
缴纳的承包金标准,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
对确实不能承包到户或联户的,可由集体统一经营,但集体应将林地、林木折股分配给本集体组织内部成员均等持有,财务单独核算,收益70%以上按股分配,其余用于发展林业和公益事业。
(二)承包新的集体林地承包新的集体林地主要包括两大方面:一是尚未发包或尚未落实经营主体的集体商品林地,应根据具体地块的土地条件、地理位置、交通生产条件划块、编号,平均分配给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签订合同,并划界定桩,核发林权证。
二是已经发包但因违法违规被依法收归集体所有的商品林地,也应平均分配给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
地上林木可评估作价后,或划块或整片,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优先竞买,再自由流转。
新的集体林地承包要坚持均户均利和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由集体讨论决定。
(三)建立规范有序的林权流转机制在保持集体林地所有权、林地性质不变的前提下,按照“依法、自愿、有偿、规范”的原则,规范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的流转,建立规范的、有序的林地林木流转机制、引导林业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和森林资源的优化配置,促进林业经营规模化、集约化。
凡自愿流转的,要依法签订流转合同,办理林权变更登记手续。
已经流转但手续不完善的,应当补充完善。
流转的年限按照林木的采伐周期研究确定,避免流转周期过长造成林农失地。
集体经营的林地、森林和林木的流转,必须进行资产评估,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同意后,依法采取拍卖、招标方式进行。
转让费按年计收,70%以上平均分配给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其余用于发展林业和公益事业。
无论采取何种形式,都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的规定,经村民大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村民代表大会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方能签订承包合同。
产权一经明晰,应当及时核发林权证,已经核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其他证书中涉及林地林木的,要重新换发林权证,切实维护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四)积极推进综合配套改革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现有的林业审批事项进行清理,要减少审批环节,简化审批手续,下放审批权限,做到便民利民、阳光服务。
1、放宽采伐,放活经营。
一是允许自主经营。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不得制定任何限制林权所有者自主经营的政策措施,已经制定的必须坚决取消。
打破木材垄断经营和地区封锁,在不改变林地性质的前提下,允许林权所有者按照市场规律自主造林、管理和销售。
二是调整林木采伐年龄限制,原则上按市场需求安排采伐。
在搞好森林资源调查,并编制森林经营方案的基础上,由市林业主管部门按省批准下达的采伐限额控制指标,层层分解采伐限额与木材生产计划。
个人所有的林木采伐,可由市林业主管部门委托区镇,在下达的采伐限额内,符合条件的,即申即批;成熟的人工用材林、定向培育的工业原料林,在限额内优先解决,符合条件的,即申即批。
2、出台政策,规范管理。
制定出台林地林木权属流转实施办法、林地使用费收取与使用规定、林权证抵押贷款办法以及林业发展扶持政策、产权交易制度等,做到规范管理,依法治林。
3、转变职能,提高效率。
强化林业社会化服务管理,将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造林规划指导、林权登记、市场信息化服务纳入公用事业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树立林业服务意识。
4、拓宽渠道,加大投入。
加快推进林权证抵押贷款,成立林业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为及时处置林木抵押和贷款提供担保,不断拓宽投资渠道和林农进入市场的渠道,形成全社会投入、人人参与建设林业的局面。
5、搭建平台,盘活资源。
建立林业要素市场交易平台,重点建立林权登记管理中心、林地林木交易中心、林木资产评估中心、林业法律与科技服务中心等,盘活林地、森林和林木资源,提高资源效益,促进林业经营规模化、集约化。
6、提高标准,发挥效益。
为解决因集体林权制度造成商品林地与公益林地之间效益的差距,一方面要提高公益林的补偿标准。
另一方面要在不破坏森林资源的前提下,将公益林的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有机结合起来,允许合理的利用公益林资源。
五、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主要做法按照“组织建设、制发文件、设立机构、宣传培训、村社动员、协调准备、调查摸底、公示现状、制定方案、通过报批、确权踏勘、公示结果、签订合同、完善管护、检查验收、审核材料、数据输机、发放证书、建立档案和表彰先进”的程序,稳步推进改革。
(一)成立机构,全面推动成立市集体林业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负责全市林改工作的指挥协调和监督检查。
市集体林业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以市政府王勇市长任组长,市委黄明荣副书记、市政府岳进副市长任副组长,市政府办公室、林业、宣传、监察、财政、农业、国土、司法、公安、法制、信访、发改、民政、农垦、金融机构等相关部门的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市政府陈森副秘书长兼任。
各区镇也要相应成立集体林业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组长由区镇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区镇主任和镇长担任,有关领导为领导小组成员。
同时要成立林改工作办公室,配备林改工作专门人员,把林改工作当作当前的一件大事来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