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民办教师遗留问题、代课教师问题的提案
民办教师遗留问题
民办教师遗留问题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教育体制的改革,民办教育机构逐渐兴起,并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公办学校的压力。
然而,与此同时,一些民办教师遗留问题逐渐凸显出来。
民办教师遗留问题,指的是在民办教育机构发展初期,由于没有明确的法律和政策保障,导致一部分民办教师在离岗、退休、工资待遇等方面面临困境和不公平待遇的现象。
一、离岗问题在一些民办教育机构中,由于存在合同期满、机构关闭或者合并等情况,部分民办教师面临离岗的困境。
由于没有明确的法律和政策规范,这些教师在离岗时往往难以获得合理的补偿和政府的就业帮扶。
这给这些教师带来了较大的生活压力,也给他们的工作和生活带来了不确定因素。
二、退休问题由于民办教育机构的特殊性质,很多民办教师在退休时遭遇到了一系列问题。
首先,民办教师相对于公办教师的退休金待遇较低,不能享受到同样的福利保障。
其次,一些民办教育机构没有建立养老金制度,导致民办教师在退休后生活困难。
最后,由于没有明确的政策规定,民办教师在退休后往往面临医疗保障不足的问题。
三、工资待遇问题与公办教师相比,民办教师的工资待遇往往较低。
这主要是由于民办教育机构的经济实力相对较弱,无法承担公办教育机构的人力成本。
这导致许多民办教师的工资待遇不仅无法与公办教师相提并论,甚至低于城市最低工资标准。
这对于一些有优秀教学能力和经验的民办教师来说,既是对他们付出的不公平待遇,也是不利于民办教育的可持续发展。
解决民办教师遗留问题的途径:一、完善法律和政策体系为了保障民办教师的权益,相关部门应当出台明确的法律和政策文件,明确民办教师的离岗、退休、工资待遇等问题。
这不仅是对民办教育机构及其教师的保障,也是对民办教育事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支撑。
二、建立养老金制度一些民办教育机构应建立起养老金制度,为民办教师提供相应的养老金待遇。
同时,政府也应积极与民办教育机构合作,建立养老金补贴制度,确保民办教师在退休后能够得到充分保障。
三、加强对民办教育机构的监管为了保护民办教师的合法权益,有关政府部门应加强对民办教育机构的监管力度,确保其按照国家法律和政策规定执行教师聘用、离岗、退休和工资待遇等相关事宜,避免出现违规行为或者教师权益受损的情况。
妥善解决民代课教师遗留问题实施方案
车古乡中心完小关于妥善解决中小学代课教师和原民办教师遗留问题的实施方案解决好代课教师和原民办教师遗留问题是一项重要的民心工程、民生工程、爱心工程,关系到代课教师和原民办教师的切身经济利益、家庭幸福和社会稳定。
根据《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财政厅、中共云南省委机构编制办公室关于妥善解决中小学代课教师问题和原民办教师遗留问题的指导意见》和《红河州教育局、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红河州财政局、中共红河州委机构编制办公室关于妥善解决中小学代课教师和原民办教师遗留问题的实施意见》及上级会议精神,为了切实妥善解决车古乡中小学代课教师和原民办教师遗留问题,准确掌握民代课教师的数量和有关信息,经车古乡中心完小领导班子研究同意,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坚持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以人为本;统筹兼顾,综合平衡;以县市为主,省州奖补;统一思想,强力推动;明确责任,严格问责的原则。
通过“建立择优招聘机制、退出补偿机制和社会保障机制,妥善解决我州代课教师问题和原民办教师遗留问题。
二、实施范围和对象在红河州红河县车古乡小学曾担任过教师,先后被辞退或解聘的民办教师、代课教师(含已去世的)和现仍然在岗的代课教师,离开教师岗位后没有再被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录用的原民办代课教师。
三、解决的办法1.提高离岗退养民办教师退养费。
根据云南省《关于妥善解决中小学代课教师问题和原民办教师遗留问题的指导意见》精神,对目前健在的离岗退养民办教师,离岗退养费按不低于当地公办学校退休教师平均工资的三分之二。
对已去世的离岗退养民办教师,按云南省2012年12月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给予其直系亲属6个月的生活补助。
2.择优招聘在岗代课教师。
截止到本意见实施之日仍然在岗的公办中小学代课教师,经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审定,个人自愿与用人学校按照国家、省劳动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后,转为临时聘用教师,纳入劳动合同制管理;鼓励符合条件的在岗代课教师参加2013年至2015年的教师公开招聘和特岗教师招聘。
关于妥善解决中小学代课教师问题的
关于妥善解决中小学代课教师问题的实施意见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省委局办长期以来,一些地方不同程度地存在使用代课教师问题,偏远地区农村中小学尤为突出。
代课教师为我省基础教育事业特别是农村教育发展出了积极贡献,但许多代课教师不具备相应教师资料,待遇较低,长期使用代课教师制约教育质量的提高,不利于促进教育公平。
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的指导意见》(教人[2011]8号)相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妥善解决我省中小学代课教师(以下简称代课教师)问题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妥善解决代课教师问题是一项非常复杂、关联度高、政策性强的系统工程。
地方政府是解决代课教师问题的责任主体。
各地要抓紧部署,精心组织,落实责任,安排专人负责具体工作,保障经费落实到位。
要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按照着眼长远、以人为本、建立机制、边补边出、规范管理、优待退出,分类解决、逐步化解的原则,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和政策措施,确保在2012年底前本妥善解决代课教师问题,不得再产生新的代课教师。
二、多措并举妥善解决代课教师问题(一)择优招聘为公办教师,对编制和教师岗位有空缺的县(市、区)乡镇小学,近两年可采取主要面向具备相应教师资格的在岗代课教师组织公开招聘,由招聘工作中要充分考虑代课教师的教育科学经历和实际水平,对符合招聘基本条件的代课教师,尤其是农村边远村小代课年限较长、表现良好、教学质量较高的代课教师适当给予倾斜,对取得教师资格被评为地市级及以上劳动模范的代课教师,可采取直接考核招聘的方式招聘为公办教师。
(二)多途径转岗使用。
结合城镇化进展、新农村建设、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加强留守儿童教育的需要,各地在增设寄宿制学校工勤和生活服务岗位以及农村公益岗位时,要择优选聘在岗代课教师、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规范管理。
(三)妥善做好辞退补偿。
辞退未被聘使用的代课教师,要根据本人实际情况,依照或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人实际代课时间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偿。
民办代课教师解决方案
民办代课教师解决方案1. 简介民办代课教师是指在教育机构与正式教师之间充当中介的个人或机构。
其存在的原因是正式教师的数量无法满足日益增长的教育需求,尤其是在教育资源相对匮乏的农村地区。
然而,民办代课教师行业也面临着一些问题,例如身份不明、教学质量参差不齐等。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我们提出以下几点解决方案。
2. 政策支持为了规范民办代课教师行业,政府应出台相应政策进行管理和支持。
具体措施包括:•法律法规:制定专门的法律法规,明确民办代课教师的身份、权利和义务,规范其行为。
•资格认证:建立一套严格的民办代课教师资格认证机制,包括教育背景、教育教学经验、教学成绩等评估标准。
•奖励政策:为优秀的民办代课教师提供奖励,鼓励他们提高教学质量和专业水平。
3. 培训支持提供培训支持是解决民办代课教师问题的重要途径,目的是提高他们的教学能力和专业素养。
以下是一些培训支持的具体措施:•建立培训体系:设立培训机构或合作机构,提供系统化的培训课程,包括教学方法、学科知识、教育心理学等方面的内容。
•培训补贴:为参加培训的民办代课教师提供一定的培训补贴,降低其培训成本,增加其参与培训的积极性。
•导师制度:建立导师制度,由经验丰富的教师担任导师,对民办代课教师进行指导和培训,提供个性化的教学辅导。
4. 监督管理为了确保民办代课教师的教学质量,加强监督管理是必要的。
以下是一些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教学检查:定期对民办代课教师进行教学检查,评估其教学质量和表现,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纠正。
•投诉处理:建立投诉处理机制,接受公众对民办代课教师的投诉,及时处理并追究责任。
•信息公开:建立民办代课教师的信息公开平台,公开其教学背景、培训经历、教学成果等信息,供公众查询。
5. 社会认可为了提升民办代课教师的社会地位,增强其获得教育资源和支持的能力,需要加强社会认可。
以下是一些社会认可的具体措施:•宣传教育: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增加公众对民办代课教师的了解和认可,消除相关的误解和偏见。
关于开展民办代课教师信访问题综合调研的工作方案(精选五篇)
关于开展民办代课教师信访问题综合调研的工作方案(精选五篇)第一篇:关于开展民办代课教师信访问题综合调研的工作方案关于开展民办代课教师信访问题综合调研的工作方案为顺利、高效、有序完成县教科局部署对民办代课教师综合调研的工作任务,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民办代课教师信访问题综合调研工作方案的通知》以及县教科局2011年3月2日信访工作会议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高度重视全镇被辞退代课教师信访突出问题,站在关注民生、维护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把综合调研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坚持政府统一领导、各方协同配合,坚持以人为本、严格依法按政策办事,消除不安定因素,确保社会大局稳定。
二、主要任务通过认真、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摸清全镇被辞退代课教师底数,掌握他们的真实诉求、生活状况,劳动关系、被辞退原因、居住地、人员、年龄结构等基本情况。
三、组织领导镇中心学校成立狮溪镇被辞退代课教师信访问题综合调研组,调研组办公室设在镇中心学校办公室,由中心学校组建专门工作组开展具体工作。
工作组名单如下:组长:梁刚常务副组长:张仁寅副组长:梁隆强王志学成员:杨善江魏志红梁龙炬娄贵川魏光发陈国富杨智张旭罗杰曾令强王德才工作组办公室设于镇中心学校办公室,具体工作由魏志红同志负责。
四、工作步骤及任务(一)准备阶段(2011.3.3——3.5.)1、传达县教科局精神;2、组建工作组,部署调研工作。
(二)调研阶段(2011.3.6——3.7.)开展对代课人员基本情况摸底排查工作。
(三)汇总阶段(2011.3.8——3.9.)1、汇总形成代课人员花名册,统计有关数据;2、上报资料到教科局。
五、工作要求(一)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调研工作要客观实际,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虚报瞒报,漏统漏报。
(二)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要体现关注民生,有利社会稳定,既要真实,又要符合国家的政策规定。
(三)坚持深入细致的原则,调研工作必须深入实际,全面准确掌握第一手资料和信息,不得道听途说,走马观花,浅尝辄止。
解决代课教师和原民办教师遗留问题工作总结doc
解决代课教师和原民办教师遗留问题工作总结篇一:妥善解决中小学代课教师和原民办教师遗留问题工作总结妥善解决中小学代课教师和原民办教师遗留问题工作总结为切实做好妥善解决中小学代课教师问题和原民办教师遗留问题工作,根据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xx乡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圆满完成了此项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成立组织机构为确保妥善解决我乡中小学代课教师和原民办教师遗留问题工作顺利实施,由xx乡政府牵头,组织各村委会书记、主任、计生站、派出所负责人、xx民族中学校长、各完小校长召开了专题会议,全面安排部署民代教师的教龄认定工作,制定了《xx壮族乡关于妥善解决中小学代课教师和原民办教师遗留问题工作方案》,成立了xx壮族乡妥善解决中小学代课教师问题和原民办教师遗留问题工作领导小组。
二、进村入户宣传根据《师宗县关于妥善解决中小学代课教师和原民办教师遗留问题的实施意见》精神,把代课教师和民办教师身份和教龄认定需要的材料制定成宣传单,安排各完小教师根据摸底情况进村入户广泛宣传,让每一位代课教师和原民办教师都知晓政府的政策,明白认定教龄的程序,清楚教龄认定要准备些什么材料,扎扎实实做好第一步工作。
篇二:关于解决原民办教师及代课教师遗留问题工作总结XX小学关于解决中小学代课教师和原民办教师遗留问题工作的总结根据麻栗坡县教育局局长郑元福《在麻栗坡县教育系统解决中小学代课教师问题和原民办教师遗留问题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为全面做好辖区内原民办教师和代课教师遗留问题,从XX年4月底以来我校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做了大量的工作,现在该项工作已接近尾声。
现将该项工作小结如下: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根据上级会议精神,为了更地开展此项工作,本校首先成立了关于解决中小学代课教师问题和原民办教师遗留问题的工作领导小组如下:组长:XX 铜厂小学校长副组长:XX 铜厂小学教导主任组员:XX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铜厂小学办公室,由张传辉兼任办公室主任并处理日常事务。
解决中小学代课教师问题工作方案
解决中小学代课教师问题工作方案为解决全区代课教师问题,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解决中小学代课教师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08〕57号)和佛山市教育局《印发佛山市解决中小学代课教师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佛教〔2009〕5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整体规划,标本兼治,积极稳妥解决我区中小学代课教师问题,依法落实教师合法权益,提高中小学教师队伍素质,促进我区基础教育均衡发展。
二、工作原则(一)以人为本,分步实施。
采取考试录用、辞退等方式解决中小学代课教师问题。
对代课时间长、工作表现优秀的代课教师予以适当倾斜。
(二)实事求是,分类指导。
结合地方财力等因素,制订科学可行的工作措施,分类予以解决。
(三)积极稳妥,标本兼治。
采取有效措施,积极、稳妥、有效地推进解决代课教师问题的各项工作。
同时,建立防止代课教师问题反弹的长效机制。
(四)明确主体,强化责任。
坚持以区为主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区政府是解决中小学代课教师问题的责任主体。
三、对象范围2008年9月1日前,在佛山市禅城区公办全日制普通中小学校连续代课一年以上,且在去年登记在册的代课教师。
四、工作目标解决中小学代课教师的待遇问题并逐步理顺代课教师入编问题;在解决代课教师的待遇问题期间,逐步提高代课教师工资待遇;代课教师问题解决后,建立长效机制,坚决防止代课教师问题出现反弹。
五、工作方式(一)录用。
(二)辞退。
六、编制解决方法(一)在编制内解决。
按照《广东省中小学教职员编制标准实施方法》(粤机编办〔2008〕73号)精神,结合我区高中、初中、小学各个阶段教师实际需要,拿出部分编制解决代课教师所需的编制职数。
(二)分区、镇(街道)统筹安排中小学教职员空编数。
七、录用条件(一)2008年9月1日前,在佛山市禅城区公办全日制普通中小学校连续代课一年以上,且在去年登记在册的代课教师。
民办教师遗留问题工作总结
民办教师遗留问题工作总结
近期,我对民办教师遗留问题进行了总结,希望将问题解决得更加全面和有效。
以下是我的总结:
首先,民办教师遗留问题主要分为两大类:合同问题和福利问题。
在合同问题方面,许多民办教师存在合同签订不规范、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工资拖欠等情况。
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制定了以下解决方案:
1. 加强合同审查:对于新签订的劳动合同,要求明确约定工作期限、工资水平、福利待遇等关键条款,避免打擦边球或模糊条款的存在。
2. 完善解除合同程序:对于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要求遵循法定程序,提前通知民办教师,并按照相关规定支付相应赔偿金。
3. 建立工资支付监管机制:要求民办教育机构建立健全工资支付监管制度,确保按时足额支付工资,避免拖欠问题的发生。
在福利问题方面,民办教师可能面临的问题包括社会保险缺乏、卫生保健不完善等。
为了改善这些问题,我们提出了以下措施:
1. 推动政策完善:通过积极倡导和参与政策制定过程,争取为民办教师提供与公办教师相同的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2. 强化民办教育机构的责任:要求教育机构为民办教师购买社会保险,并提供必要的卫生保健条件,确保其职业健康和身体健康。
总的来说,解决民办教师遗留问题需要政府、民办教育机构和民办教师共同努力。
政府可以加强监管,推动政策完善;民办教育机构应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确保合同和福利问题得到合理解决;而民办教师则要提高自身维权意识,及时反映问题并主动寻求帮助。
我将继续关注民办教师遗留问题的发展,并积极参与解决工作,希望能够为推动民办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作出贡献。
代课教师问题与解决
代课教师问题与解决一、引言代课教师问题已经成为当下教育领域的热点问题,并已经成为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无法回避的议题。
事实已经证明,“一刀切”的清退政策是无法解决问题的。
对于代课教师这一议题,我从 2006 年以来一直在持续关注,并组织了一系列的调研。
并连续三年都在全国两会上提了议案。
尤其是在 2010 年的两会上,我提出了两个针对代课教师问题解决的提案《关于“代课教师问题”解决方案的建议》和《关于尽快出台《中小学离岗代课教师经济补偿及养老保险补缴管理办法》的建议,并在我的研究团队的协助下,草拟了 3 个办法——《中小学代课教师聘用与管理办法》《中小学在岗代课教师解决办法》、《中小学离岗代课教师经、,以期能将媒体、公众和相关部门对代课教师的问题济补偿及养老保险补缴管理办法》的视角转向到“问题如何解决上”,而不能仅仅停留在问题的揭示及情绪的渲染上。
据我所知,各级及教育部门也一直很重视这个问题的解决。
诸如重庆、广东、辽宁、陕西、安徽等省市自治区,都已经或正在着手解决代课教师问题。
但是,由于代课教师问题的形成极为复杂,它的解决也不仅仅是教育部门可以解决的。
它的解决涉及到人事部门的编制问题、涉及到财政部门的经费问题、涉及到人事与劳动保障部门的养老金问题,还涉及到各级在教育投入上如何分摊的问题。
除此之外,还还涉及到农村基础教育师资补充机制问题、人事聘用制度改革问题。
目前,社会及媒体过于关注在问题的揭露上,但是对于“代课教师问题”究竟如何解决目前鲜有讨论,我们期待公众、媒体的焦点能放在可行性解决方案的讨论上。
而要获得可行性的方案,我们必须要清楚问题解决的理路,为此极为必要(1)代课教师需要解决的问题究竟是什么?(2)问题解决的目地阐述清楚如下一些问题:标是什么?(3)问题存在的根源是什么?(4)问题解决的关键点是什么?(5)问题解决应本着什么样的指导原则?(6)问题解决的路径是什么?1二、代课教师需要解决的问题及目标代课教师为什么要清退或转正?清退和转正可以解决什么问题?清退和转正解决了代课教师所有的问题了吗?哪些问题依然得不到解决?要回答这些问题,首先要清楚的是“代,因为这关乎我们进行问题解决的目标。
妥善解决原公办、民办、代课教师遗留问题工作方案
妥善解决原公办、民办、代课教师遗留问题工作方案为妥善解决原公办、民办、代课教师遗留问题,根据《X省教育厅、X省公务员局、X省财政厅、中共X省委编办转发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中央编办关于妥善解决中小学代课教师问题指导意见的通知》(X教人〔X〕68号)、《X省教育厅关于妥善解决“原代课教师”问题的函》(X教师〔X〕29号)、《X省教育委员会关于代课教师有关问题的通知》(X教〔19908〕人122号)和省关于妥善解决辞退代课教师问题相关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妥善解决原公办、民办、代课教师遗留问题提出工作方案如下:一、实施对象(一)以下对象列入实施范围:1.1962年前后,为响应国家政策被“精简还乡”的原公办教师;2.1949年10月1日至按《X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市委编办关于进一步清理清退全市县乡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自聘人员工作的通知》(莆市人综〔2000〕43号)文件开展清理辞退的时间(截止时间由各县(区、管委会)根据实际开展时间确定),非因个人原因离开教师队伍的原公办、民办、代课教师;3.按《X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市委编办关于进一步清理清退全市县乡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自聘人员工作的通知》(莆市人综〔2000〕43号)等有关文件被清理辞退的代课教师。
(二)以下对象不列入实施范围:1.凡因违反计划生育等违法、违纪行为受到各种处分被开除或辞退的;2.因各种原因离开教师岗位后被判处有期徒刑及以上的;3.任教总年限不足半年的;4.在其他教育机构、国有企业举办的学校、民办私立学校任教的人员;5.现已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实现稳定再就业的人员;6.被“精简还乡”现已享受精简退职困难生活补助的公办教师和领取养老保险退休金或退休人员生活保障金等已享受退养后生活待遇的民办教师;7.个人辞去公职、按擅自离职处理的;8.任公办、民办、代课教师前后服兵役人员,补助其在任职期间的教龄年限,其军龄不作为补助年限;9.本方案发文之日前死亡的人员。
西充县仙林镇小学关于妥善解决中小学在岗代课教师和原辞退民办教师问题工作方案(合集5篇)
西充县仙林镇小学关于妥善解决中小学在岗代课教师和原辞退民办教师问题工作方案(合集5篇)第一篇:西充县仙林镇小学关于妥善解决中小学在岗代课教师和原辞退民办教师问题工作方案西充县仙林镇小学关于妥善解决中小学在岗代课教师和原辞退民办教师问题工作方案为切实做好我校在岗代课教师和原辞退民办教师依法参保和一次性经济补偿工作,根据《西充县和西充县教体科局关于解决在岗代课教师和原辞退民师问题工作方案》,结合本校工作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组长:袁天均副组长:袁茂林、黄柏杨、冯中平成员:学校领导班子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黄柏杨兼任办公室主任,王勇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具体工作。
(一)综合协调小组组长:赵薇副组长:袁茂林黄柏杨成员:赵佳兴王勇职责:负责协调工作,及时搜集掌握相关信息,上传下达指令。
(二)信访维稳工作小组组长:冯中平成员:李科霖李科霖职责:负责来访接待及解释疏导工作,及时办理来访。
(三)突发事件处置小组组长:何平成员.赵常坤、胥洪湘王旭强张昭义职责: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及时处置突发事件,控制事态发展。
(四)后勤保障组组长:赵佳兴成员:张凯张昭义职责;负责来访人员的接待和安置,提供物质上的帮助。
二工作小组按照教体科局文件精神,对本辖区内涉及到的对象一对一落实责任人,结合我校情况划分为三个工作小组。
第一小组组长袁天均成员:孙向阳王勇负责表册资料序号为1---31号辞退民师的宣讲、解释、联系工作。
第二小组组长黄柏杨成员:赵佳兴李科霖负责表册资料序号为32---63号辞退民师的宣讲、解释、联系工作。
第三小组组长冯中平成员何平赵常坤负责表册资料序号为64---94号辞退民师的宣讲、解释、联系工作。
三、实施步骤1、4月9日召开学校行政会议研究解决在岗代课教师和原辞退民办教师问题专题会议,研究具体工作,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
并召开全校教职工会议传达县委县政府、教体科局和学校行政会议精神。
2、4月10日----4月12日,各个工作小组按照学校分工,分组采用面对面、一对一的方式,将相关政策宣传到每一位在岗代课教师和原辞退民办教师。
关于解决民办教师问题的意见
关于解决民办教师问题的意见,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考虑:1. 建立公办、民办学校教师的一元体制。
这包括在社保政策方面,按照公办学校教师标准参加事业单位社会保险,享受与公办学校教师同等的退休费、住房公积金等待遇。
这样可以确保民办学校师资队伍的稳定。
2. 建立民办学校教师最低工资指导线制度。
有关部门应充分调研,制定符合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教育投入情况的最低工资标准,保障民办学校教师的基本生活需要。
3. 开展民办教育培训行业执行劳动法自律自查。
要确保每位员工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让每位员工都能在民办教育行业中感到满足和快乐。
4. 完善监督管理服务体系,健全评估机制,建立办学过程奖励制度。
通过这种方式,可以引导优秀的民办学校,鼓励中间的学校,并鞭策落后的学校,从而形成良好的行业发展局面。
5. 加大对民办学校的政策支持力度。
民办学校的学生同样是纳税人的孩子,因此,加大对民办学校的政策扶持是党委政府的关怀体现,也是义不容辞的社会责任。
6. 建立教师培训机制,提升民办教师的教学水平。
包括提供定期的教师培训、教学交流和研讨活动,以及鼓励和支持民办教师参与教育研究和学术活动。
7. 建立合理的薪酬体系,激励民办教师的工作积极性。
要根据教师的学历、教龄和教学成果等因素,制定合理的薪酬标准,并提供适当的奖励机制。
8. 加强社会宣传,提高民办教师的社会地位。
通过各种渠道和媒体,宣传民办教师的贡献和价值,增强社会对民办教育的认同和支持。
9. 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条件,保障民办教师的身心健康。
包括改善教学设施、提供必要的教学资源和安全的工作环境等。
10. 建立民办教师权益保障机制,维护民办教师的合法权益。
包括建立健全的投诉和申诉机制,及时处理和解决民办教师在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总的来说,解决民办教师问题需要综合施策、多管齐下,从政策、制度、社会氛围等多个方面入手,全面提升民办教师的待遇和地位,促进民办教育的健康发展。
民办代课教师解决方案
民办代课教师解决方案教育是国家和社会发展的基石,而教师则是教育事业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
然而,在一些地区和学校中,由于资源分配不均,人员不足等原因,常常出现教师紧缺的情况。
为了解决这一难题,一种被广泛采纳的方式就是聘请民办代课教师。
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探讨民办代课教师的存在和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以促进教育体系的持续发展。
一、民办代课教师的存在和问题民办代课教师是指由学校或地方政府聘请的非正式教师,他们没有正式的教师资格证书,却承担了教学工作。
他们的存在与以下问题密切相关:1. 教学质量参差不齐:由于民办代课教师的专业水平和教学经验有限,其教学质量往往参差不齐。
一些优秀的代课教师能够胜任教学工作,但也有一些代课教师无法有效传授知识,影响学生的学习效果。
2. 缺乏教师培训和支持:民办代课教师由于没有正式的教师资格,常常无法接受系统的教师培训和支持。
这使得他们在教学中面临很多困难,无法在教育改革和教育教学方法方面与正式教师保持同步。
3. 工资待遇不平等:相对于正式教师,民办代课教师的工资待遇普遍较低。
这种不平等待遇可能降低教师职业的吸引力,使得优秀的人才不愿意从事代课工作,进一步加剧教师紧缺问题。
二、解决方案为了解决民办代课教师存在的问题,并提高教育质量,以下是一些可行的解决方案:1. 加强教师培训和评估:政府和学校应加强对民办代课教师的培训和评估。
通过举办教师培训班、提供教育教学相关的资源和支持,帮助民办代课教师提高专业水平和教学技能。
2. 完善薪酬制度:政府和学校应建立合理的薪酬制度,保证民办代课教师的工资待遇与正式教师相当。
这样可以更好地吸引和留住优秀的民办代课教师,提升整体教育水平。
3. 建立教师交流平台:政府和学校可以建立教师交流平台,促进正式教师和民办代课教师之间的沟通和合作。
通过互相学习和交流经验,可以提高民办代课教师的教学水平,同时也可以为正式教师提供新的教学思路和方法。
4. 推动教育资源均衡分配:政府应加大对教育资源的投入,推动教育资源的均衡分配。
解决民办教师遗留问的题目、代课教师问的题目地提案
解决民办教师遗留问题、代课教师问题的提案构建和谐社会,完善解决民办教师遗留问题、代课教师问题的提案一,民办教师的历史贡献(以下简称民师)民办教师(现在称为代课教师)是20世纪中叶起中国农村特有的一特殊群体。
新中国成立之初,经过连续百余年的战乱动荡,刚刚诞生的和平中国,基本上一穷二白,但充满了生机!进行现代化国家的经济文化建设异常艰难。
教育方面尤其如此。
由于大量文盲半文盲人口的存在,严重的制约了社会政治经济的进步发展。
而在广大的农村地区,现代中小学教育基本空白一片。
国家面对这一难题,在对成人进行扫除文盲教育的同时,发动各级政府、群众,在极其艰难的历史条件下,大力发展富有中国特色的“农村民办教育”进过大约30余年的艰苦努力,尽管遭遇了“文革”干扰等各种曲折,仍然基本上成功地破解了这一难题。
结束了中国农村几千年来基本上没有现代初小教育的历史。
在各级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各个方面克服各种难以想象的困难,积极发展中国特色的农村现代中小学教育。
经过约30年的艰苦奋斗,到80年代初,已经基本建立起一套相对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农村现代教育网络,成功地培养了一代具有初小文化的现代农民,并为国家建设与国防工程提供了大批合格人才,为高等院校输送了大批合格生源和可塑之材,同时为全国农村地区“文化脱贫”和奠定社会经济文化发展的基础,建立了不可磨灭的功勋,创造了人类教育跑上的奇迹。
而民办教师们作为这项事业的骨干力量正是创造着这一奇迹的劳苦功高功勋卓著的功臣,并且留下许多可歌可泣献身共和国农村教育事业的优秀事迹。
没有他们,国家就不可能完成九年制义务教育!1982年,国家为提高教学质量,曾对民办教师进行了一次大规模的整顿,那次没有被辞退的民师以后绝大多数都已转正。
而被辞退(包括以后整顿的)的民师们至今老无所养,国家至今没有重视并制定这方面的政策!造成了民师历史遗留问题!2009、3、8日,《工人日报》以《民办教师:渴盼经济补偿》为题目,报道了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全国政协常委徐震寰同志呼吁解决我国八、九十年代被辞退民办教师养老待遇问题,在2010年全国“两会”即将召开之际,我们应该回顾共和国历史,承担历史的责任,表达功臣!国务院1997年32号文件提出2000年基本解决民办教师问题。
民办代课教师解决方案
民办代课教师解决方案随着我国教育事业的快速发展和教育需求的不断增加,民办代课教师在教育领域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然而,由于诸多原因,民办代课教师面临着多样的问题和挑战。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并提高民办代课教师的教学质量和专业能力,我们需要实施一系列的解决方案。
一、加强培训和提升教师素质培训是提高民办代课教师专业能力和教学水平的重要途径。
教育部门可通过组织师资培训班、开展教学研讨等方式,为民办代课教师提供系统、全面的培训。
培训内容应包括教育教学理论、教学方法与技巧、教育法规等方面的知识,旨在培养民办代课教师的教育教学基本功,并提升其综合素质。
二、加强管理和监督为了确保民办代课教师的教学质量和教育教学安全,相关教育部门需要加强对民办代课教师的管理和监督。
可以建立健全监督机制,通过定期巡查、教学评估等方式,对民办代课教师进行跟踪督导,并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三、加强和家长的沟通与合作民办代课教师与家长之间的紧密合作对学生的学习成绩和发展至关重要。
可以通过定期家长会、家校互动平台等方式,促进民办代课教师与家长之间的沟通和交流,了解学生在家庭环境中的情况,共同制定学习目标和培养计划,实现教育资源的共享和优化。
四、加强法律保护和权益维护在推进民办代课教师解决方案的过程中,需要建立健全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民办代课教师的权利和义务。
同时,对于侵害民办代课教师权益的行为,应加强打击力度,维护其合法权益。
五、加强跨学科合作与交流民办代课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往往面临跨学科知识的传授和指导。
为了提高民办代课教师的教学质量,可以推进学科之间的合作与交流,促进知识的融通和分享,实现教学资源的共享和互补。
通过以上一系列的解决方案,我们可以有效地提升民办代课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和专业能力,促进其更好地发挥作用。
同时,这也将为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注入更多的活力和动力。
相信在各方共同努力下,民办代课教师将在未来做出更大的贡献,为培养优秀人才、推动社会进步贡献力量。
民办教师问题实施方案
民办教师问题实施方案随着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民办教师在教育体系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然而,由于民办教师的特殊性,其问题也日益突出,如何解决民办教师存在的问题,制定一套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已成为当前教育领域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
本文将就民办教师问题提出一些实施方案,以期为解决该问题提供一些有益的思路和建议。
首先,对于民办教师的招聘问题,我们建议建立健全的招聘机制,确保招聘程序公开、公平、公正。
招聘程序应当严格执行,避免因私庇私、徇私舞弊现象的发生。
同时,应当加强对民办教师的背景调查,确保其具备相应的教育资质和专业能力。
此外,还应当建立健全的激励机制,吸引优秀人才加入民办教师队伍。
其次,针对民办教师的培训问题,我们建议加强对民办教师的培训力度,提高其教学水平和专业素养。
可以通过举办各类培训班、讲座等形式,为民办教师提供专业知识和教学技能的培训。
同时,还可以建立导师制度,由有丰富教学经验的老师担任导师,对新进教师进行指导和帮助,提高其教学水平和专业素养。
再次,对于民办教师的待遇问题,我们建议建立健全的薪酬制度,保障民办教师的合法权益。
应当根据民办教师的工作量和教学质量,合理确定其薪酬水平,确保其获得应有的报酬。
同时,还可以建立健全的社会保障制度,为民办教师提供养老、医疗、住房等相关保障,提高其工作稳定性和生活质量。
最后,对于民办教师的管理问题,我们建议加强对民办教师的管理和监督。
应当建立健全的考核机制,对民办教师的教学质量、学生评价等进行定期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
同时,还应当加强对民办教师的监督,防止其违规行为的发生,确保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
综上所述,针对民办教师存在的问题,我们提出了一些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包括招聘、培训、待遇和管理等方面。
希望相关部门能够重视并采纳这些建议,为解决民办教师存在的问题提供一些有益的思路和建议,推动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民办代课教师解决方案
民办代课教师解决方案
《民办代课教师解决方案》
随着教育行业的快速发展和教师资源的不足,民办代课教师成为了一种常见的教学模式。
这些代课教师在各个学校和培训机构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他们为学生提供了丰富的学习资源和教学经验。
然而,民办代课教师也面临着一些问题,如劳动保障、教学质量、培训机构的信誉等等。
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可以采取一些解决方案。
首先,应该建立起相应的法律法规,保障民办代课教师的权益。
目前,很多民办代课教师都没有签订正规的劳动合同,他们的工资和福利也没有得到保障。
因此,相关部门可以制定相关政策,规范民办代课教师的待遇,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
其次,培训机构可以通过加强对民办代课教师的管理,提升教学质量。
培训机构可以建立起一套完善的教师考核机制,定期评估教师的教学水平,并给予相应的培训和指导。
再者,民办代课教师也可以通过加强自身的教学能力提升,提高自身的竞争力。
他们可以参加相关的教师培训课程,积累更多的教学经验,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素养。
总之,针对民办代课教师的问题,我们可以通过建立法律法规、加强教师管理和提升教师自身能力等多种方式进行解决。
希望在未来的教育环境中,民办代课教师能够得到更好的发展和尊重。
两会关于幼儿代课教师政策提案
两会关于幼儿代课教师政策提案两会关于幼儿代课教师政策提案两会关于幼儿代课教师政策提案,2016年全国两会关于幼儿教师工资党和政府追求公平正义,以人为本,惠及民生,改善民生,对广大民办代课教师的合理、合法的诉求,党和政府一定会把离岗民办代课教师的老有所养问题提到政府的议事日程上,认真考虑,加以解决。
中国的教育事业有今天这样的大好形势,中国的经济高速的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其中也有离岗民办代课教师对教育事业的一份艰苦奉献和辛勤劳动的付出,党中央、国务院应对离岗民办代课教师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让他们老有所养,享受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
呼吁:民办代课教师们,全心关注,认真对待,拿出自己的方案来,拿出自己的意见来,为解决好民办代课教师这一历史遗留问题,时间要快,提议要实,解决的办法要多,仅供上级领导予以参考关于农村教师工资改革的提案一、取消中、小学教师职称工资目前教师工资以职称取酬,由于学校中、高级职称有名额限制的,特别是高级。
达到条件的教师远远多于限制的名额,造成资历、学历、能力、工作量、成果差不多的教师之间(尤其农村义务教育的教师)收入差距过大:高级与初级相差接近一半。
而且严重影响退休待遇.办好学校,要靠90%以上教师。
以教师职称高低定工资,不仅不能真正的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大部分教师职称原因收入差距过大,严重影响工作效率,特别是没有晋上级职称希望的,后遗症一大堆。
因为教师也是人,也存在心理失衡问题。
在失衡心理的驱使下,导致师资流失严重,无法跳槽的教师,产生的不良后果将越来越多,于是每次中、高级教师职称评聘,教师之间、教师与领导、教师与聘委矛盾重重,给腐败有机可趁。
许多原来要好的教师,因此反目成仇,甚至还动用了黑社会,增添纪委等部门麻烦和工作成本。
因为职称取酬的收入差距,有着太多的人为色彩,由此造成的不公平感最为强烈,教师工资以职称取酬政策影响安定、破坏公平、损害干群关系、对和谐社会的构建造成严重威胁。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解决民办教师遗留问题、代课教师问题的提案构建和谐社会,完善解决民办教师遗留问题、代课教师问题的提案一,民办教师的历史贡献(以下简称民师)民办教师(现在称为代课教师)是20世纪中叶起中国农村特有的一特殊群体。
新中国成立之初,经过连续百余年的战乱动荡,刚刚诞生的和平中国,基本上一穷二白,但充满了生机!进行现代化国家的经济文化建设异常艰难。
教育方面尤其如此。
由于大量文盲半文盲人口的存在,严重的制约了社会政治经济的进步发展。
而在广大的农村地区,现代中小学教育基本空白一片。
国家面对这一难题,在对成人进行扫除文盲教育的同时,发动各级政府、群众,在极其艰难的历史条件下,大力发展富有中国特色的“农村民办教育”进过大约30余年的艰苦努力,尽管遭遇了“文革”干扰等各种曲折,仍然基本上成功地破解了这一难题。
结束了中国农村几千年来基本上没有现代初小教育的历史。
在各级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各个方面克服各种难以想象的困难,积极发展中国特色的农村现代中小学教育。
经过约30年的艰苦奋斗,到80年代初,已经基本建立起一套相对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农村现代教育网络,成功地培养了一代具有初小文化的现代农民,并为国家建设与国防工程提供了大批合格人才,为高等院校输送了大批合格生源和可塑之材,同时为全国农村地区“文化脱贫”和奠定社会经济文化发展的基础,建立了不可磨灭的功勋,创造了人类教育跑上的奇迹。
而民办教师们作为这项事业的骨干力量正是创造着这一奇迹的劳苦功高功勋卓著的功臣,并且留下许多可歌可泣献身共和国农村教育事业的优秀事迹。
没有他们,国家就不可能完成九年制义务教育!1982年,国家为提高教学质量,曾对民办教师进行了一次大规模的整顿,那次没有被辞退的民师以后绝大多数都已转正。
而被辞退(包括以后整顿的)的民师们至今老无所养,国家至今没有重视并制定这方面的政策!造成了民师历史遗留问题!2009、3、8日,《工人日报》以《民办教师:渴盼经济补偿》为题目,报道了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全国政协常委徐震寰同志呼吁解决我国八、九十年代被辞退民办教师养老待遇问题,在2010年全国“两会”即将召开之际,我们应该回顾共和国历史,承担历史的责任,表达功臣!国务院1997年32号文件提出2000年基本解决民办教师问题。
但是,由于多种原因,民办教师并没有退出历史舞台,而是改称为代课教师继续在农村尤其是西部发挥着作用,有的甚至是顶梁柱作用!“他们工资极低,低到你不能相信的程度——日工资不足两元;他们对这个岗位又极坚持——他们是爷爷的老师,是父亲的老师,还是我们的老师;他们也是许多学校唯一的老师——他们就是代课教师。
(引用凤凰网)”几十年里,他们牺牲了经济收入、牺牲了无数时间、牺牲了健康甚至生命,从而保证了国家教育的进步。
可是几十年后的今天,他们正处于去留两难的境地中“代课教师”代表着奉献,又饱含悲酸乃至血泪。
讨论这个话题,让人颇感沉重。
2009年教师节前夕,央视《新闻1+1》做了一期关注和探讨代课教师问题的节目。
截止目前,我国家仍有几十多万代课老师,他们身份不合法,待遇微薄,在国家大力清退代课教师的时候,是去还是留让他们焦灼。
央视评论称,代课教师为教育事业做出了巨大贡献,对于确需清退的代课教师,应当“无情政策有情操作”。
“代课教师”是国家的亏欠和责任2009年09月16日16:38经济观察网先说“亏欠”,其实,国家对民师、代课教师的“欠债”,是物质和精神上的双重“亏欠”。
须知,代课老师(以前也称“民办教师”)在中国教育尤其是农村教育的历史和现实中都是有巨大贡献的。
正是他们辛勤耕耘、默默奉献,推动了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和进步。
然而,不管在过去还是现在,这些民师、代课老师尽管都做着真正的教师的工作,获得的却是微薄的报酬和极低的待遇,物质上、精神上都是如此,至今连个“名份”也没有。
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这是国家对老民师、代课教师的“双重亏欠”。
他们在物质和精神待遇上所遭遇的不公,实质上是国家对教育投入的不足而造成的。
正是国家责任缺失的表现。
诚然,造成此种局面有着各种各样的历史成因和现实因素。
从事教育科学研究的专家指出“政府与被辞退民办及代课教师之间存在隐性欠债的问题”。
“现在启动的清理化解‘普九’债务工作中也应将这一问题列入政府的工作范围。
政府欠了民办教师那么多年的债更应该纳入清欠范围”。
同时还指出:“民办教师这个问题必须由政府解决,一是政府有责任;二是只有政府才有这么大的能力;三是从逻辑上讲民办及代课教师确实属于义务教育欠债范围之内的问题二,民办教师历史遗留问题产生的原因1 政策的原因(1)现在有的地方把“民办教师”的概念界定在1986年12月31日前参加教学,1991年获得“教师任用证书”的范围内,而把1991年前无端辞退的一大批民办教师排除在外是很不慎重的。
据调查有证的仅占5%左右。
辞退在前,发证在后,无证的责任不在他们,有证无证都是民办教师,都为中国的教育做出了贡献,办有证的丢无证的会让广大民办教师更加寒心!如山东费县探沂镇71岁民办教师高德芬,在七十年代就获得了民办教师任教资格证书(有原件可证),1982年时已有连续27年教龄(费县教育局已于2008、11、25日书面确认),更有94·1分的优秀教学成绩表(有原件可证),1982年被以考试却不公布成绩暗箱操作的方法辞退下去!高德芬怎能再去获得1991年的“教师任用证书”?高德芬以前的民办教师任教资格证书不是合法有效的证件吗?(2) 甘肃渭源县代课教师王安治有34年的教龄,因曾中断了一年就不符合转政的条件,在2009年底,拿着600元的辞退补偿悲情回家、、、国人震惊!政策没有考虑他为何中断了一年教龄,贫困?疾病?等等原因,更没考虑他们为什么能坚持34年!、、、(3) 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尤其是1982年)曾辞退了一批民办教师(没辞退的绝大多数已转正,享受着国家的恩泽),现在他们大都已是人生暮年,老无所养,对于这个群体,国家至今没有明确的政策!这是关于民师政策上的最大不衔接之处,也是民师遗留问题的最最主要原因!令地方无法可依!(4)上世纪国家困难时,响应国家号召而回家务农的公办教师有的至今没有恢复身份、待遇。
2 政策在执行的过程中,极个别执行者出于私利而造成的冤、假等事件例如(1)1982年山东费县探沂公社教育组依据“1981年6月10日(81)鲁教人字32号文件第三条规定:搞好民办教师的调整,对超编的教师,应根据情况予以辞退”的文件精神,采取考试的方法整顿民师。
高德芬平素就与中心校某校长不和,他借整顿民师之机打击报复!高德芬参加了考试,可他不公布考试成绩就蛮横地辞退我(参加考试的老师们、及时任探沂公社教育组杨庄学区校长张锦建可证明)!无论平时教学成绩,还是这次整顿教师考试都辞退不着我(那时我是那里教龄最长27年,成绩最好的民师)!把“教龄最长、教学最好”的老师采用暗箱操作的考试方法先整下去!这种方法合法有效吗?政策的执行者就是这样的“搞好”民师的整顿吗?这就是冤案!但我永远坚信“把教龄最长,教学成绩最好的教师整下去”绝不是国家的政策!这纯粹就是极个别人胡作非为,当时的费县教育局又行政不作为造成的!绝不是国家政策的本意!这也正是我28年来不断申诉的底气所在!信心所在!希望所在!(凤凰网)(2)甘肃渭源县67岁的代课教师王政明,1958年创建张家堡小学,1982年被人在造册上做手脚而与转正失之交臂,1985年教师奇缺又被召回,工龄只能从1985年算起。
2009年底被辞退回家。
2005、11、3日《南方周末》曾报道过王政明老师的事迹,曾挂职渭源县委副书记的西北师范大学教授李迎新也曾探访过王政明教师。
(引用凤凰网)(3)湖南溆浦民办教师提案人:人民网强坛E政案第2126号,溆浦代课教师政治面貌:群众内容:我是被湖南省溆浦县强行辞退的原怀化地区溆浦县低庄镇学区顶编民办教师。
我1987年2月考入当地民办教师队伍,1987年8月参加中师函授学习,1990年获得中专学历。
1988年11月我被评上小学教师技术职称,1989年10月获得了湖南省颁发的民办教师任命书。
我参加教育工作连续年限达11年,1998年被强行辞退后,次年又返回低庄镇学区牌子田村完全小学临时代课,直到2007年才离岗,总计教龄达19年。
我在这19年的教学生涯中,工作兢兢业业,脚踏实地,所教科目的学生统考成绩一直位列全镇榜首,多次受到过学区和学校的奖励。
在上世纪九十年代,湖南对全省民办教师队伍进行了大整顿,规定1986年12月底以后考进民办教师队伍的为民办代课教师,而我参加工作的起始时间是1987年2月,正好属于清理对象。
然而,溆浦县教育局个别领导人在确定清理对象时蓄意弄虚作假、营私舞弊,那些比我们后参加工作的有家庭背景的人通过伪造人事档案原始依据,居然混进了正式教师队伍,没有面子的人则被定性为临时代课教师,我们对这种公开舞弊案进行了揭发和抵制,有些人曾上访到湖南省教育厅,后来,这些已混进正式民办教师队伍的部分民办代课教师最终被清了一批出来,但他们离岗后县里给他们补偿了8000元人民币,我们那一批却没有获得一分钱补偿。
我曾就补偿之事会同其他同事多次去县教育局交涉过,但县教育局领导人极力回避此事,我们提出的补偿要求被他冷酷地拒绝了、、、、、、、、(凤凰网)3 地方政府的原因(1) 民师遗留问题没有引起领导的足够重视。
中央政府应制定民师政策给与解决!(2)地方财政收入不足,想解决民师问题却心有余而力不足,(例如甘肃渭源县财政收入太少)。
越是民师遗留问题、代课教师多的地区越是财力很不足的地区。
有的省却制定“谁聘用谁辞退谁补偿、、、”等等之类的政策,没有担当起上级的责任,把难题推给无力解决问题的地方政府、、、这应引起中央的重视!他们都已是人生老年、暮年,还能活几年、几天?我认为中央财政应拿出大部分资金来解决这急于解决的不和谐问题!4 民办教师个人自身的问题有的是因为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被辞退,有的是自己不愿再干了,有的因为、、、等等原因不一。
但他们也或多或少地为农村基础教育贡献过力量,对于他们也不能弃之不管!三关于现在的代课教师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是国家对教育的投入不足造成的。
很多偏僻闭塞的地方少有人愿意去。
那里苦那里穷那里累哪里就有代课教师奉献的身影!所以就有了徐云玲(河南泌阳县人)深山独自办学22年(《北京日报》20081、14日曾报道),辞退了代课教师又不得不再聘回来(葛永秀,四川金川人,2000年被辞退又被聘回。
王政明,甘肃渭源县人1985年又被聘回)诚然,代课教师们文化水平普遍不高,没受过正规高等教育(但也有许多年轻有学历的教学能手们,如湖南浏阳人刘绍辉等等)。
以前国家困难,现在条件好了,辞退他们是想让孩子接受更好的教育,出发点是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