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民办教师遗留问题、代课教师问题的提案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解决民办教师遗留问题、代课教师问题的提案
构建和谐社会,完善解决民办教师遗留问题、代课教师问题的提案
一,民办教师的历史贡献(以下简称民师)
民办教师(现在称为代课教师)是20世纪中叶起中国农村特有的一特殊群体。新中国成立之初,经过连续百余年的战乱动荡,刚刚诞生的和平中国,基本上一穷二白,但充满了生机!进行现代化国家的经济文化建设异常艰难。教育方面尤其如此。由于大量文盲半文盲人口的存在,严重的制约了社会政治经济的进步发展。而在广大的农村地区,现代中小学教育基本空白一片。国家面对这一难题,在对成人进行扫除文盲教育的同时,发动各级政府、群众,在极其艰难的历史条件下,大力发展富有中国特色的“农村民办教育”进过大约30余年的艰苦努力,尽管遭遇了“文革”干扰等各种曲折,仍然基本上成功地破解了这一难题。结束了中国农村几千年来基本上没有现代初小教育的历史。
在各级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各个方面克服各种难以想象的困难,积极发展中国特色的农村现代中小学教育。经过约30年的艰苦奋斗,到80年代初,已经基本建立起一套相对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农村现代教育网络,成功地培养了一代具有初小文化的现代农
民,并为国家建设与国防工程提供了大批合格人才,为高等院校输送了大批合格生源和可塑之材,同时为全国农村地区“文化脱贫”和奠定社会经济文化发展的基础,建立了不可磨灭的功勋,创造了人类教育跑上的奇迹。
而民办教师们作为这项事业的骨干力量正是创造着这一奇迹的劳苦功高功勋卓著的功臣,并且留下许多可歌可泣献身共和国农村教育事业的优秀事迹。没有他们,国家就不可能完成九年制义务教育!
1982年,国家为提高教学质量,曾对民办教师进行了一次大规模的整顿,那次没有被辞退的民师以后绝大多数都已转正。而被辞退(包括以后整顿的)的民师们至今老无所养,国家至今没有重视并制定这方面的政策!造成了民师历史遗留问题!
2009、3、8日,《工人日报》以《民办教师:渴盼经济补偿》为题目,报道了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全国政协常委徐震寰同志呼吁解决我国八、九十年代被辞退民办教师养老待遇问题,在2010年全国“两会”即将召开之际,我们应该回顾共和国历史,承担历史的责任,表达功臣!
国务院1997年32号文件提出2000年基本解决民办教师问题。但是,由于多种原因,民办教师并没有退出历史舞台,而是改称为代课教师继续在农村尤其是西部发挥着作用,有的甚至是顶梁柱作用!“他们工资极低,低到你不能相信的程度——日工资不足两元;他们对这个岗位又极坚持——他们是爷爷的老师,是父亲的老师,还
是我们的老师;他们也是许多学校唯一的老师——他们就是代课教师。(引用凤凰网)”
几十年里,他们牺牲了经济收入、牺牲了无数时间、牺牲了健康甚至生命,从而保证了国家教育的进步。可是几十年后的今天,他们正处于去留两难的境地中
“代课教师”代表着奉献,又饱含悲酸乃至血泪。讨论这个话题,让人颇感沉重。2009年教师节前夕,央视《新闻1+1》做了一期关注和探讨代课教师问题的节目。截止目前,我国家仍有几十多万代课老师,他们身份不合法,待遇微薄,在国家大力清退代课教师的时候,是去还是留让他们焦灼。央视评论称,代课教师为教育事业做出了巨大贡献,对于确需清退的代课教师,应当“无情政策有情操作”。
“代课教师”是国家的亏欠和责任2009年09月16日16:38经济观察网
先说“亏欠”,其实,国家对民师、代课教师的“欠债”,是物质和精神上的双重“亏欠”。须知,代课老师(以前也称“民办教师”)在中国教育尤其是农村教育的历史和现实中都是有巨大贡献的。正是他们辛勤耕耘、默默奉献,推动了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和进步。然而,不管在过去还是现在,这些民师、代课老师尽管都做着真正的教师的工作,获得的却是微薄的报酬和极低的待遇,物质上、精神上都是如此,至今连个“名份”也没有。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这是国家对老民师、代课教师的“双重亏欠”。他们在物质和精神待遇上所遭遇的不公,实质上是国家对教育投入的不足而造成的。正是国家责
任缺失的表现。诚然,造成此种局面有着各种各样的历史成因和现实因素。
从事教育科学研究的专家指出“政府与被辞退民办及代课教师之间存在隐性欠债的问题”。“现在启动的清理化解‘普九’债务工作中也应将这一问题列入政府的工作范围。政府欠了民办教师那么多年的债更应该纳入清欠范围”。同时还指出:“民办教师这个问题必须由政府解决,一是政府有责任;二是只有政府才有这么大的能力;三是从逻辑上讲民办及代课教师确实属于义务教育欠债范围之内的问题
二,民办教师历史遗留问题产生的原因
1 政策的原因
(1)现在有的地方把“民办教师”的概念界定在1986年12月31日前参加教学,1991年获得“教师任用证书”的范围内,而把1991年前无端辞退的一大批民办教师排除在外是很不慎重的。据调查有证的仅占5%左右。辞退在前,发证在后,无证的责任不在他们,有证无证都是民办教师,都为中国的教育做出了贡献,办有证的丢无证的会让广大民办教师更加寒心!如山东费县探沂镇71岁民办教师高德芬,在七十年代就获得了民办教师任教资格证书(有原件可证),1982年时已有连续27年教龄(费县教育局已于2008、11、25日书面确认),更有94·1分的优秀教学成绩表(有原件可证),1982年被以考试却不公布成绩暗箱操作的方法辞退下去!高德芬怎能再去
获得1991年的“教师任用证书”?高德芬以前的民办教师任教资格证书不是合法有效的证件吗?
(2) 甘肃渭源县代课教师王安治有34年的教龄,因曾中断了一年就不符合转政的条件,在2009年底,拿着600元的辞退补偿悲情回家、、、国人震惊!政策没有考虑他为何中断了一年教龄,贫困?疾病?等等原因,更没考虑他们为什么能坚持34年!、、、
(3) 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尤其是1982年)曾辞退了一批民办教师(没辞退的绝大多数已转正,享受着国家的恩泽),现在他们大都已是人生暮年,老无所养,对于这个群体,国家至今没有明确的政策!这是关于民师政策上的最大不衔接之处,也是民师遗留问题的最最主要原因!令地方无法可依!
(4)上世纪国家困难时,响应国家号召而回家务农的公办教师有的至今没有恢复身份、待遇。
2 政策在执行的过程中,极个别执行者出于私利而造成的冤、假等事件例如
(1)1982年山东费县探沂公社教育组依据“1981年6月10日(81)鲁教人字32号文件第三条规定:搞好民办教师的调整,对超编的教师,应根据情况予以辞退”的文件精神,采取考试的方法整顿民师。高德芬平素就与中心校某校长不和,他借整顿民师之机打击报复!高德芬参加了考试,可他不公布考试成绩就蛮横地辞退我(参加考试的老师们、及时任探沂公社教育组杨庄学区校长张锦建可证明)!无论平时教学成绩,还是这次整顿教师考试都辞退不着我(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