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源性疾病工作流程
食源性疾病检测报告工作制度和报告工作程序
食源性疾病检测报告工作制度和报告工作程序食源性疾病监测是保障公共卫生安全的重要环节,为了加强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提高食源性疾病报告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报告工作制度和报告工作程序。
一、食源性疾病报告制度1.1 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报告范围疑似与食品有关的生物性、化学性、有毒动植物性的感染性或中毒性病例。
1.2 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报告主体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等。
1.3 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报告时间发现食源性疾病病例应及时填写《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信息表》并上报预防保健科,预防保健科专管人员在2个工作日内将病例信息表录入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系统进行上报。
1.4 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报告流程(1)首诊医师发现食源性疾病病例应及时填写《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信息表》。
(2)上将《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信息表》上报预防保健科。
(3)预防保健科专管人员在2个工作日内将病例信息表录入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系统进行上报。
1.5 奖惩制度对及时上报且上报信息填写完整的临床医师进行奖励,对迟报、漏报、上报卡填写缺项严重的临床医师进行相应处罚,奖罚情况报分管领导,每月统计一次。
二、食源性疾病检测报告工作程序2.1 样品采集对疑似食源性疾病病例,医疗机构应采集相关样品,包括粪便、呕吐物、血液等,并将其保存于冰袋中,尽快送检。
2.2 样品检测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到样品后,应立即进行检测,包括但不限于病原体检测、毒素检测、重金属检测等。
2.3 检测结果报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根据检测结果,填写《食源性疾病检测结果报告表》,并在2个工作日内上报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2.4 结果反馈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根据检测结果,对下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结果反馈,并提出防控建议。
2.5 食源性疾病调查与控制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根据检测结果,组织开展食源性疾病调查与控制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病例追踪、流行病学调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等。
食源性疾病工作职责及报送流程
安徽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二O一五年七月七日
食源性疾病监测
一、食源性疾病监测流程 二、各相关部门工作职责
一、食源性疾病监测流程
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工作流程 由食品或怀疑由食品引起的感染性
或中毒性的就诊病例,包括食源性 腹泻病例、食物中毒病例和食源性 传染病病例(霍乱、伤寒和副伤寒 、菌痢、甲肝、感染性腹泻等), 不包括酗酒中毒病例和食物过敏病
临床检验实验室职责:
专管科室职责职责:
3.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工作职责
疾控中心建立主任负责制、专管科室具体管理的食 源性疾病监测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对辖区内哨点医 院的培训、督导制度和自身绩效考核制度。
3.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工作职责
食源性 疾病监 测工作
公共卫生科/食品卫生科职责:
例。
由食品或怀疑由食品引起,根据临 床表现、实验室和辅助检查等无法 做出明确病因诊断的就诊病例。属 非常见致病因子所致食源性疾病( 应是首次发现!一旦诊断、处置明 确后,以后即不再归为“异常病例 ”),如三聚氰胺奶粉所致婴幼儿 肾结石、瘦肉精猪肉所致人体急性
中毒等。
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工作流程
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工作流程
1.卫生行政部门工作职责
2.哨点医院工作职责
哨点医院应建立院长负责制、专管科室具体管理的 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机制,建立健全院内食源性疾 病监测工作制度和绩效考核制度。
2.哨点医院工作职责
临床科室职责:
临床科室职责:
承担病例生物标本(粪便或肛拭)病原学检验的哨点医院, 临床医生还要采集食源性腹泻病例的生物标本(粪便或 肛拭),并开具检验单。全年采集标本不低于120份。
一食源性疾病监测流程二各相关部门工作职责一食源性疾病监测流程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工作流程由食品或怀疑由食品引起的感染性或中毒性的就诊病例包括食源性腹泻病例食物中毒病例和食源性传染病病例霍乱伤寒和副伤寒菌痢甲肝感染性腹泻等不包括酗酒中毒病例和食物过敏病由食品或怀疑由食品引起根据临床表现实验室和辅助检查等无法做出明确病因诊断的就诊病例
医疗机构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流程
医疗机构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流程一、引言食源性疾病是指通过食物摄入的有害物质或病原体引起的疾病,是全球范围内公共卫生问题的重要组成部分。
医疗机构作为食源性疾病防控的重要环节,承担着病例监测、报告、诊断和治疗等重要任务。
为了提高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制定一套科学、规范、可操作的工作流程至关重要。
二、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流程1. 病例识别和报告(1)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食源性疾病病例识别和报告制度,明确病例识别和报告的流程、责任人和相关要求。
(2)医疗机构应当密切观察患者病情,对疑似食源性疾病的病例进行及时识别,并根据病例的特征和流行病学调查结果进行报告。
(3)医疗机构应当向所在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食源性疾病病例,并按照要求提供病例相关信息。
2. 流行病学调查(1)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接到医疗机构报告的食源性疾病病例后,应当及时开展流行病学调查,了解病例的临床表现、食物暴露史、可疑食品来源等信息。
(2)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当组织专家对食源性疾病病例进行会诊,明确病例的诊断和病因,并对病例进行分类管理。
(3)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当将调查结果报告给上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3. 实验室检测(1)医疗机构应当对疑似食源性疾病病例进行实验室检测,包括但不限于血液常规、粪便常规、病原体检测等。
(2)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当对疑似食源性疾病病例进行病原体检测和食物样本检测,以确定病因和可疑食品。
(3)实验室检测结果应当及时报告给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并录入食源性疾病监测信息系统。
4. 治疗和预防(1)医疗机构应当对食源性疾病病例进行及时治疗,并根据病例的病因和病情制定针对性的治疗方案。
(2)医疗机构应当对食源性疾病病例进行健康教育,提高患者对食源性疾病的认识和预防意识。
(3)医疗机构应当与相关部门密切合作,参与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和预防控制工作。
三、工作流程的实施与监督1.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医疗机构应当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流程,并组织实施。
食源性疾病报告工作管理制度
食源性疾病报告工作管理制度一、概述食源性疾病是由食物中的病原微生物、毒素或其他有害物质引起的疾病。
为了及时掌握食源性疾病的发生情况,保护公众的食品安全和健康,本单位制定了食源性疾病报告工作管理制度。
二、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食源性疾病的报告工作,确保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及时获得食源性疾病的相关信息,采取措施迅速应对,确保公众的食品健康和安全。
三、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及其所属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包括对疾病事件进行报告、调查和处理的相关人员。
四、报告流程1.发现食源性疾病疑似病例后,立即报告上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
2.上级部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确认并通知所属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进行调查。
3.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应按照上级部门要求迅速展开调查工作。
4.调查结果应在72小时内向上级部门报送调查报告。
五、报告内容1.病例情况:包括患者的人数、年龄、性别、发病时间等基本信息。
2.症状表现:详细描述患者的主要症状和相关体征。
3.食物源头:提供患者可能感染食源性疾病的具体食物来源,包括采购渠道、生产企业、生产日期等。
4.调查过程:描述调查人员展开的具体工作,包括召集相关人员、采集食物和病例样本、进行实验室检测等。
5.调查结果:对调查结果进行详细说明,包括疫情爆发原因、传播途径、传播范围等。
6.处理措施:针对调查结果,提出相关控制和防治措施,确保疫情迅速得到有效控制和防止进一步传播。
六、报告要求1.报告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任何虚假材料或隐瞒事实。
2.报告材料必须按时提交,不得迟延。
3.报告材料必须清晰明了,以便上级部门及时了解情况并做出相应决策。
七、监督检查1.上级部门有权对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本制度的执行情况。
2.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应配合监督检查工作,积极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
3.对于发现制度执行不力或违反制度的行为,上级部门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八、制度宣传1.本单位应定期组织培训,加强对食源性疾病报告工作的宣传和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工作水平和业务素质。
XX医院食源性疾病监测方案、管理制度及工作流程
XX医院食源性疾病监测方案、管理制度及工作流程一、食源性疾病监测方案(一)监测目标为了提高我院医务人员对食源性疾病的识别、处置能力和报告意识,使食源性异常病例能够早发现、早诊治,避免健康危害,保护公众健康,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监测方案。
(二)监测范围1. 监测对象:我院就诊的疑似食源性疾病患者。
2. 监测时间:全年进行,每月为一个监测周期。
(三)监测内容1. 患者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年龄、联系方式等。
2. 食源性疾病相关信息:发病时间、症状、疑似食物来源、暴露剂量等。
3. 生物标本:患者呕吐物、粪便、血液等。
(四)监测方法1. 医疗机构在日常诊疗中发现疑似食源性疾病患者,应当及时报告给院感科。
2. 院感科对疑似食源性疾病患者进行调查,收集患者相关信息和生物标本,并上报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3. 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上报的疑似食源性疾病进行审核、分析,及时采取控制措施,并向上级部门报告。
(五)监测数据上报1. 医疗机构每月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将《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信息表》上报给院感科。
2. 院感科每月结束后七个工作日内,将辖区内疑似食源性疾病病例信息上报给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3. 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每月结束后十个工作日内,将辖区内疑似食源性疾病病例信息上报给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二、食源性疾病管理制度(一)组织管理1. 成立医院食源性疾病监测与报告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全院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
2. 设立专门的食源性疾病监测部门,负责食源性疾病病例信息的收集、审核、填写和上报等工作。
(二)培训与考核1. 医务科负责组织全院医务人员食源性疾病监测知识的培训。
2. 定期对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人员进行考核,确保其业务水平符合工作要求。
(三)工作流程1. 医疗机构发现疑似食源性疾病患者,及时报告给院感科。
2. 院感科对疑似食源性疾病患者进行调查,收集相关信息和生物标本。
3. 院感科将疑似食源性疾病病例信息上报给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医院食源性疾病处置报告流程
医院食源性疾病处置报告流程一、前言食源性疾病是指通过食物摄入有害物质或病原体引起的疾病,是一种常见的公共卫生问题。
医院作为食品安全的重要场所,需要建立健全食源性疾病处置报告流程,以确保患者的安全和公共卫生。
二、食源性疾病处置报告流程1. 发现疑似食源性疾病病例医院各科室在接诊病人时,如发现2人及2人以上有共同饮食史和类似临床症状的疑似食源性疾病病人,应立即报告给医院公共卫生科。
2. 公共卫生科初步核实公共卫生科接到报告后,应立即进行初步核实,了解病例的基本信息、饮食史和临床症状等,判断是否符合食源性疾病的特点。
3. 启动应急预案如初步判断为食源性疾病事件,公共卫生科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并组织开展调查和处置工作。
4.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介入公共卫生科应立即向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并请求支持和协助。
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派出食品安全事件流行病学调查员进行现场调查核实。
5. 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卫生学处理调查员应深入病例发生地点,了解病例的饮食史、接触史和现场情况等,采集相关样本进行检测,并根据调查结果采取相应的卫生学处理措施,如封存可疑食物、停止销售等。
6. 及时上报和发布信息在调查和处理过程中,公共卫生科应及时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相关部门上报进展情况,并按照要求发布相关信息,引导舆论,确保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度。
7. 总结和整改食源性疾病事件处理结束后,公共卫生科应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总结和评估,分析事件的原因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并制定相应的整改计划。
三、总结医院食源性疾病处置报告流程是保障患者安全和公共卫生重要措施。
通过建立健全的流程,医院可以及时发现和处理食源性疾病事件,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减少食源性疾病的发生和传播,保护患者的健康和生命安全。
同时,通过食源性疾病事件的总结和整改,医院可以不断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预防和控制食源性疾病的发生,为患者提供更加安全和可靠的医疗服务。
医院食源性疾病工作方案
医院食源性疾病工作方案一、背景和目的食源性疾病是指通过摄入食物而引起的疾病,包括食物中毒和食物相关疾病。
食源性疾病是全球范围内公共卫生问题之一,给患者、家庭和社会带来了巨大的经济负担和健康风险。
医院作为食源性疾病预防和控制的重要场所,应当加强食源性疾病的管理和监测工作。
本方案旨在通过建立和完善医院食源性疾病监测体系,提高医务人员对食源性疾病的识别、处置能力和报告意识,确保食源性疾病能够早发现、早诊治,避免健康危害,保护公众健康。
二、组织结构和职责1. 成立医院食源性疾病监测与报告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分管副院长担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成员。
2. 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医院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监测工作,统一指挥和协调现场工作,组织对实施过程进行检查、督导。
3. 医务科负责食源性疾病诊断、生物标本检验技术指导、组织院内会诊。
4. 院感科负责全院医生食源性疾病监测知识培训;制定医院监测方案;负责收集信息表/卡,登录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系统填报临床医生填写的《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信息表》;每月填写《食源性疾病监测医院每月腹泻数据汇总表》。
5. 检验科负责协助食源性疾病标本的检测和分析。
三、监测和报告1. 监测内容:医院将监测食源性疾病的个案或事件,包括食物中毒、感染性腹泻、食物过敏等。
2. 报告流程:a. 医疗机构在日常诊疗中发现疑似食源性疾病个案或事件,应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要求上报当地卫生行政部门。
b. 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在组织完成食源性疾病事件处置完毕后一周内,由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登录食源性疾病报告系统完成事件的报告。
c. 省级和地市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辖区内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上报的食源性疾病事件进行审核。
d.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每日登录食源性疾病报告系统查看各地食源性疾病的发生情况,并完成季度、年度全国食源性疾病分析报告并提交卫生部。
四、培训和宣传1. 院感科负责组织全院医生进行食源性疾病监测知识的培训,提高医务人员对食源性疾病的认识和识别能力。
食源性疾病上报工作流程
食源性疾病上报工作流程一、引言食源性疾病是指通过食物摄入而引起的疾病,包括食物中毒和其他食源性感染疾病。
食源性疾病对公众健康构成了严重威胁,因此,及时、准确地上报食源性疾病信息对于控制疾病的传播和预防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至关重要。
本文详细介绍了食源性疾病上报的工作流程,以指导和规范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在发现食源性疾病病例时进行及时、准确的上报。
二、食源性疾病上报工作流程1. 发现食源性疾病病例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在日常诊疗过程中,一旦发现疑似食源性疾病病例,应立即进行详细询问病史、体格检查和实验室检测等诊断工作。
2. 初步诊断根据病史、体格检查和实验室检测结果,医疗卫生机构应初步判断是否为食源性疾病病例。
若疑似食源性疾病病例,应立即启动上报流程。
3. 上报责任单位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应明确食源性疾病上报的责任单位,通常是医疗机构的公共卫生科或感染科。
责任单位负责收集、整理食源性疾病病例信息,并填写《食源性疾病病例报告卡》。
4. 上报时间食源性疾病病例应在确诊后24小时内上报至所在地区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若疑似食源性疾病病例最终被排除,应立即向上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撤销报告。
5. 上报材料上报材料应包括《食源性疾病病例报告卡》、病例病历资料、实验室检测报告等相关资料。
6.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接收上报材料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在收到上报材料后,对病例信息进行审核,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7.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调查与核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收集病例相关资料,并对病例进行核实。
8. 上报上级部门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在核实病例后24小时内将调查结果和病例信息上报至上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或卫生行政部门。
9. 上级部门审核与反馈上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或卫生行政部门应对下级部门上报的食源性疾病信息进行审核,对病例信息进行核实和分析,并根据需要给予指导下级部门的工作。
10. 信息发布与公告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或卫生行政部门应根据食源性疾病病例的调查结果,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并向公众公告预防措施。
食源性疾病工作制度与流程
食源性疾病工作制度与流程食源性疾病是指通过食物摄入有害物质或病原体而引起的疾病,为了有效预防和控制食源性疾病的发生和传播,建立健全至关重要。
本文从组织架构、监测报告、应急处置、培训与宣传等方面详细介绍食源性疾病工作制度与流程。
一、组织架构1. 成立食源性疾病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成员,办公室设在公共卫生科。
2. 设立食源性疾病监测管理科室,负责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调查处理等工作。
3. 各临床科室设立兼职管理员,负责本科室食源性疾病病例的发现、报告和登记工作。
4. 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成立由本院或院外专家组成的诊疗专家组,为食源性疾病诊断和治疗提供技术支持。
二、监测报告1.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制度,指定具体部门和人员负责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工作。
2. 医疗机构在诊疗过程中发现食源性疾病病例,应当在诊断后2个工作日内通过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系统报送信息。
3. 医疗机构发现食源性聚集性病例时,应当在1个工作日内向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报告。
4. 临床医生发现符合食源性疾病定义的异常病例或异常健康事件,应当填写纸质报告卡,并上报医院的食源性疾病监测管理部门。
5. 食源性疾病监测管理部门对报告的病例进行汇总、审核、分析,及时发现食源性疾病线索。
三、应急处置1. 医疗机构应当制定食源性疾病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理流程、职责分工、应急资源配置等。
2. 当医疗机构发现食源性疾病病例时,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控制措施,防止疾病传播。
3. 食源性疾病病例的诊断、治疗和流行病学调查由医疗机构和相关部门共同开展。
4. 医疗机构应当及时向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报告食源性疾病病例和调查处理情况,确保信息畅通。
四、培训与宣传1. 医疗机构应当组织医务人员参加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培训,提高医务人员对食源性疾病的认识和诊断能力。
2. 医疗机构应当开展食源性疾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的自我防护意识。
2023年医院食源性疾病工作方案
2023年医院食源性疾病工作方案【____年医院食源性疾病工作方案】1. 引言食源性疾病是指通过食物途径导致的疾病,包括细菌、病毒、寄生虫和化学物质等各种因素所引起的疾病。
食源性疾病对人体健康造成威胁,一旦出现疫情,将给医院和社会带来巨大压力。
因此,制定科学合理的食源性疾病工作方案,对于预防和控制疾病的传播具有重要意义。
2. 目标确保医院食品安全,预防和控制食源性疾病的发生和传播,保证患者和医务人员的健康安全。
3. 工作内容3.1 食品供应管理3.1.1 建立食品供应链追溯系统,追踪食品来源和流向,确保食品安全。
3.1.2 严格控制进货渠道,选择有资质的供应商,建立供应商评估机制,定期检查供应商的食品安全管理情况,并储备备用供应商。
3.1.3 加强食品质量把关,严格执行卫生证照管理制度,定期对供货商进行检验检疫,对合格的食品进行进货。
3.1.4 建立食品库存管理制度,定期进行库存检查和消毒,避免食品变质和污染。
3.1.5 加强对食品采购人员的培训,提高其食品安全意识和管理能力。
3.2 食品加工管理3.2.1 建立整洁、安全、无菌的厨房环境,制定相关操作规程和消毒制度。
3.2.2 对厨房工作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培训,加强其食品卫生意识,掌握正确的操作方法和卫生防护措施。
3.2.3 加强原料、食品加工过程和成品检验,确保食品符合卫生标准。
3.2.4 建立食品留样管理制度,储存食品样品以备查验和溯源。
3.2.5 定期对厨房设施和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卫生安全。
3.3 食品销售管理3.3.1 在食品销售区域设置食品安全告知牌,明确食品质量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
3.3.2 对食品销售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培训,加强其食品安全意识和卫生操作能力。
3.3.3 定期对食品销售区进行清洁和消毒,确保食品销售环境的卫生安全。
3.3.4 加强对食品保质期的控制,定期清理和更新过期食品,避免食品变质和滋生细菌。
3.4 食源性疾病监测与报告3.4.1 建立食源性疾病监测系统,及时掌握食源性疾病的发生情况。
食源性疾病处理与报告流程
食源性疾病处理与报告流程食源性疾病是指通过食物摄入而引起的疾病,包括食物中毒、肠道传染病等。
食源性疾病不仅对个人健康造成威胁,还可能对公共卫生造成严重影响。
因此,食源性疾病的处理和报告流程至关重要。
一、食源性疾病的识别和报告1. 医疗机构在接诊过程中,一旦发现疑似食源性疾病病例,应立即进行识别和报告。
临床医生应根据病例的临床表现、饮食暴露史等信息,判断是否符合食源性疾病定义。
2. 医疗机构应建立食源性疾病报告制度,明确报告责任人,确保食源性疾病病例信息的及时、准确、完整报告。
3. 医疗机构应将食源性疾病病例信息及时上报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并同步报告给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二、食源性疾病的调查和处置1. 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调查和处置工作。
2.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根据接到的事件信息,组织开展流行病学调查,了解病例的饮食暴露史、临床症状、实验室检测结果等信息。
3.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指导医疗机构开展病例救治和卫生学处理工作,确保患者得到及时救治,防止疾病扩散。
4. 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应根据调查结果,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如责令食品生产经营者停止经营、封存问题食品等。
三、食源性疾病的总结和反馈1. 食源性疾病调查处置结束后,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应组织对事件进行总结,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
2.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对食源性疾病发生的原因、传播途径、疫情规模等进行分析,撰写分析报告,并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3. 医疗机构应根据食源性疾病调查结果,调整和改进食源性疾病防控工作,提高诊疗水平。
四、食源性疾病的信息公开和宣传教育1. 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应依法公开食源性疾病信息,提高公众对食源性疾病的认识和预防意识。
2. 医疗机构应积极开展食源性疾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医务人员和患者的防控意识。
3.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定期发布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指导公众科学饮食,预防食源性疾病的发生。
五、食源性疾病防控能力的提升1. 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应加强对医疗机构食源性疾病防控工作的指导和支持,提高医疗机构的防控能力。
食源性疾病报告工作管理制度
食源性疾病报告工作管理制度
是指为了及时、准确地报告和管理食源性疾病疫情的工作流程和管理规定。
下面是一个食源性疾病报告工作管理制度的示例:
一、工作目标
及时、准确地报告食源性疾病疫情,防止疫情扩散和控制传染源。
二、工作流程
1.报告接收:由卫生防疫部门指定专人负责接收食源性疾病报告。
2.报告内容:报告需包含疾病患者基本信息、症状描述、就诊医院、就诊时间等相关信息。
3.报告渠道:报告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
4.报告分级:根据报告内容和严重程度,将报告分为一级、二级、三级等级别。
5.报告响应:一级报告应立即启动应急响应措施,二级报告应进行调查核实,三级报告应进行日常监测。
6.疫情通报:及时向上级卫生防疫部门、相关医院、相关企事业单位等通报疫情信息。
三、管理规定
1.责任分工:明确报告接收人员的职责,确保24小时值班。
2.报告统计:定期统计和分析报告数据,及时发现和预测疫情趋势。
3.报告审查:对报告进行审核,确保报告内容完整准确。
4.报告备案:将报告进行备案存档,方便查阅和追踪疫情发展情况。
5.信息保密:对报告相关信息进行严格保密,防止信息外泄。
6.培训演练:定期组织培训和演练,提升报告工作的效率和准确性。
以上是一个食源性疾病报告工作管理制度的简要概述,具体的实施细节会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进行调整和完善。
食源性疾病聚集事件处置流程
食源性疾病聚集事件处置流程食源性疾病是指通过食物摄入而引起的疾病,其发病原因多样,包括食物中毒、肠道传染病、人畜共患病等。
食源性疾病聚集事件是指在一定时间和范围内,多人因食用同一批次或同一来源的食物而发病。
针对食源性疾病聚集事件,我国有一套完善的处置流程,以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一、监测与报告1.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机构、医疗机构等要建立健全食源性疾病监测体系,定期收集、分析食源性疾病相关信息。
2. 当发现食源性疾病病例时,医疗机构应立即向所在地的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
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接到报告后,应在1小时内将信息上报市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3. 市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接到报告后,应在2小时内将信息上报省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省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接到报告后,应在3小时内将信息上报国家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4. 当发现食源性疾病聚集事件时,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人员进行调查核实。
二、调查与处置1.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指派专业人员赴现场开展调查。
调查内容包括:病例搜索、个案调查、食品卫生学调查、环境调查等。
2. 调查人员应收集病例相关资料,分析病例的流行病学特征,查找可能的暴露源和传播途径。
3. 调查人员应根据调查结果,提出现场采取的控制措施和卫生处理措施,并填写技术指导意见书。
4.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根据调查结果,对食源性疾病聚集事件进行汇总分析,得出初步结论。
三、应急响应与救治1. 当发生食源性疾病聚集事件时,各级政府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应急响应。
2. 医疗机构应做好病例的接诊、救治工作,确保病例得到及时救治。
3.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开展舆情管理,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引导舆论,消除恐慌。
4. 相关部门应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四、总结与改进1. 食源性疾病聚集事件处置结束后,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组织人员进行总结,分析处置过程中的优点和不足,提出改进措施。
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实施方案(5篇)
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实施方案一、目的全面提高我院医务人员对食源性疾病的识别、处置能力和报告意识,使食源性异常病例能够早发现、早诊治,避免健康危害,保护公众健康。
二、监测内容(一)食源性疾病病例。
临床医生负责病例信息的采集,填写食物中毒事件报告卡1.食物中毒,即食用了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的食品或者食用了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后出现的的变态反应性疾病;2.因一次大量或长期少量摄入某些有毒有害物质而引起的以慢性损害为主要特征的疾病。
(二)、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1、针对难以解释的可能与食品有关的疾病或事件,涵盖范围是可能与食品有关并且具有以下一个或数个特征的一些疾病/事件:(1)疾病的临床表现(如症状、体征、实验室和辅助检查结果及病程)和流行病学特征(人群分布、时间分布和地区分布等)与现有的诊疗经验和专业判断明显不符,用现有的临床专业知识和经验无法得到合理解释;(2)病情/健康损害严重或导致死亡,无法得到合理解释;(3)同一医疗机构接诊的类似病例数异常增多,超过既往水平且不能得到合理解释;(4)存在上述一个或数个特征,且可能与食品有关的疾病;(5)疑似食源性异常健康事件是由一个以上的个案组成。
2.本监测中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不是临床上的“疑难杂症”,以下情况不属于本次监测的范畴:(1)国家法定传染病;(2)与食品不相关的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
三、监测对象对由食品或怀疑由食品引起的生物性、化学性、有毒动植物的感染性或中毒性病例、食源性异常病例进行监测。
1.感染性病例:有可1疑食物暴露史的感染性腹泻病人,临床表现为腹泻,可伴有腹痛、发热、恶心、呕吐等症状的病例。
2.中毒性病例。
有可疑食物暴露史,并具有生物性、化学性或有毒动植物性等因素引起的相关中毒症状病例,如农药中毒、亚硝酸盐中毒、毒蘑菇中毒、米酵菌酸中毒、珂鲀毒素中毒等。
3.异常病例。
有可疑食物暴露史,无法做出明确诊断的病例,如三聚氰胺奶粉事件中的婴儿肾结石病例。
食源性疾病及监测要求、报告流程
食源性疾病
-指食品中致病因素进 入人体引起的感染性、 中毒性等疾病,包括 食物中毒
食物中毒
-指食用了有毒有害 物质污染的食品或食 用了含有毒有害物质 出现的急性、亚急性 疾病
两个问题
食源性疾病 = 食物中毒? 食源性疾病 = 拉肚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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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 内 食 品 安 全 事 故 典 型 案 例
5
2008: 三聚氰胺污染奶粉致30万婴幼儿泌尿 系结石(亚慢性)
化学因素
亚硝酸盐、瘦 肉精、铅、镉
6
食品中 的致病 因素
寄生虫
肝吸虫 管圆线虫
天然毒性
毒蘑菇、河豚 鱼、黄曲霉毒 素
食源性疾病 > 食物中毒 食源性疾病 ≠ 拉肚子
➢ 微生物食源性疾病是头号食品安全问题 ➢ 食源性疾病是多因多载体多结局的疾病
8
➢WHO估计发展中国家食源性疾病漏报率为95%以上 ➢食物中毒报告数仅为实际发生的食源性疾病的“
18
食源性疾病监测信息表 食源性疾病监测
路径:OA——公用文档——文档管理——医院感染管理科 ——食源性疾病监测——《食源性疾病监测信息表》
网络直报:感染管理科专人负责 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系统 http://111.203本概念 二、食源性疾病监测要求 三、食源性疾病报告流程
冰山一角” ➢撞上冰山的“泰坦尼克号”:没有及早发现预警
风险
10
内容
一、食源性疾病基本概念 二、食源性疾病监测要求 三、食源性疾病报告流程
监测目的:
➢ 早期发现和控制食源性疾病暴发
➢ 掌握食源性疾病的趋势和负担 ➢ 归因分析高危食品和高危因素 ➢ 评估干预控制策略和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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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的职责
1.食源性疾病病例个案信息和标本的采集 2.标本的实验室检测 3.病例信息与标本(菌株)的报送 4.协助开展食源性疾病流行病学调查 5.可疑聚集性病例和暴发事件的报告
卫生院食源性疾病工作机制及流程
卫生院食源性疾病工作机制及流程
1、坚持测对象到医院就诊,临床医生发现符合定义可能与食品相关的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
2、医生填写纸质报告卡,并上报医院的专管科室。
3、医院专管科室收集和汇总报告卡。
4、医院专管科室报院领导组。
由院领导组织医院内部专家会诊,确认是否为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
5、医院专管科室在会诊结束后一个工作日,将会诊确认的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上报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内容包括报告卡和该患者群补病例的复印件(含全部实验室和辅助检查结果)
6、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接到纸质报告卡并审核后,理解立即向区卫健局汇报,并协助区卫生局在收到报告的3个工作日,组织临床、流行病学和食品卫生学等领域的相关专家进行会诊确认(必要时向上级卫健局请求专家支援),该专家组的决定为最终结果。
7、经专家组确认的异常病例、事件,本中心通过网络填写电子报告卡上报,并将信息反馈到报告医院。
8、区卫健局决定是否启动流行病学调查。
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流程及管理规范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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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源性疾病报告工作管理制度范文(3篇)
食源性疾病报告工作管理制度范文一、目的与依据为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及时发现和报告食源性疾病的发生情况,保障公众健康,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食品生产、销售、服务等相关工作的单位和个人。
三、责任部门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负责制定和执行本管理制度,并对相关单位和个人进行监督检查。
四、报告流程1.发现食源性疾病疑似病例: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工作中发现疑似食源性疾病病例时,应立即报告所属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2.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接到报告后,立即组织对疑似病例进行初步调查和确认,并记录相关信息。
3.确认为食源性疾病病例后,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立即向所在地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报告,并详细说明病例的发生情况、影响范围和采取的措施。
4.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收到报告后,应及时组织专业人员进行调查和处理,并向上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报告。
5.上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收到报告后,应及时向相关部门通报,并指导下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进行处理。
5.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应及时向公众通报食源性疾病的发生情况和防控措施,并组织相关培训和宣传活动。
六、处罚与奖励1.对于未按照本管理制度要求报告食源性疾病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罚。
2.对于及时报告食源性疾病、采取及时有效措施进行防控的单位和个人,将给予适当的奖励和表彰。
七、监督检查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将定期对各单位和个人的食源性疾病报告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八、附则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违反,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此为食源性疾病报告工作管理制度的范文,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修改和完善。
食源性疾病报告工作管理制度范文(2)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制度根据《食品安全法》、《____年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手册》等要求,我院作为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哨点医院负责监测食源性疾病病例和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
为做好我院相关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1、分管院长负责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的领导,预防保健科、首诊医师具体负责监测工作,预防保健科负责全院临床医师的全员培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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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源性疾病工作流程
1、坚持测对象到医院就诊,临床医生发现符合定义可能与食品相关的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
2、医生填写纸质报告卡,并上报医院的专管科室。
3、医院专管科室收集和汇总报告卡。
4、医院专管科室报院领导组。
由院领导组织医院内部专家会诊,确认是否为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
5、医院专管科室在会诊结束后一个工作日,将会诊确认的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上报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内容包括报告卡和该患者群补病例的复印件(含全部实验室和辅助检查结果)
6、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接到纸质报告卡并审核后,理解立即向区卫生局汇报,并协助区卫生局在收到报告的3个工作日,组织临床、流行病学和食品卫生学等领域的相关专家进行会诊确认(必要时向上级卫生局请求专家支援),该专家组的决定为最终结果。
7、经专家组确认的异常病例、事件,本中心通过网络填写电子报告卡上报,并将信息反馈到报告医院。
8、区卫生局决定是否启动流行病学调查。
院感科
2017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