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成项目合同初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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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房地产项目全程营销策划代理
服
务
合
同
书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对甲方()房地产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进行策划代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项目简况:
该项目位于。项目定名为“”。
第一条
(一)签署本合之日起正式委托乙方独家策划代理房地产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
(二)根据双方制定的工作计划,乙方为甲方该项目提供全程营销策划代理服务,期限为即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销售结束。
第二条甲方责任及权利
(一)负责保证该项目的销售合法性,申办有关售楼的法律程序,并为该项目的买家以当地政府主管部门认可程序进行办理手续,亦同意向乙方提供有关该项
目的法律批文副本资料,以便乙方可清楚向认购者讲解,务求令销售可达美
满成果。
(二)为确保该项目宣传工作到位,形象营销推广费用由乙方事先提出预算报告并经甲方同意后执行,甲方承担相关费用。
(三)负责安排该项目销售的银行按揭、保险、公证等手续。
(四)负责工程如期完成,保证向客户按期、按量等建筑要求交付使用。
第三条乙方责任及权利
(一)负责向甲方提交销售计划及市场推广策略和详尽的费用总预算、分阶段预算,销售前资料准备等;
(二)乙方应科学制定项目每一阶方案,征得甲方同意后严格执行;
(三)整个销售过程中必须遵守国家法规;
(四)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修改甲方审定的《认购书》、《商品房预售合同书》的
相关条款;
(五)乙方须严格按照甲乙双方共同制定的各期销售政策(含定价、付款方式等各条款)工作;
(六)负责各种广告、宣传、销售物料及礼品的规划、编辑,协助甲方制作项目销售资料和广告宣传品:负责展销会、样板房、营销接待中心的规划布置,负
责工地、物业管理形象包装布置,制作费用由甲方承担。具体执行办法另行
规定。
(七)在双方工作过程中,若与甲方反复磋商未能取得共识,乙方原则上会尊重甲方,决定执行,但由此产生的负面后果,乙方不承担责任。
(八)筹组专业销售人员开展销售接待工作,乙方所派销售人员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具体如下
1、乙方承担策划、销售人员的招聘和培训费用。
2、乙方承担营销人员的工资、佣金和劳保福利。
3、乙方承担营销人员的工作制服。
4、乙方承担策划、销售人员的交通补贴。
5、代表甲方签署该项目认购书及商品房买卖合同。
6、乙方负责协助甲方开展房款收取。
7、乙方每月月底向甲方书面通报本项目的销售情况,并提交来访、来电表。
8、乙方负责收集客户办理按揭资料及房款续催工作。
第四条营销策划费用及支付方式
具体结算办法为:
1、前期服务费每月2 万,于签订本合同之日3 日内一次性支付3 个月服务费,
即6 万元,如超过3 个月,本项目还未开盘销售,此服务费继续执行到乙
方结算佣金为止,此费用在本项目开盘结算佣金后分6 次等额扣除。
2、销售总佣金为本项目销售额的1.3%,每月结算额以项目商品房买卖合同额
结算,结算日期为每月5 号前,具体结算方法如下:
佣金结算比例按项目可销售比例结算:当乙方未完成推售房源的20%时,
佣金按1%结算,当乙方完成推售房源的20%时佣金按1.1%结算,当乙方完
成推售房源的40%时佣金按1.2%结算,当乙方完成推售房源的50%时佣金
按1.3%结算,并一次性支付之前预留部分佣金。
3、溢价:甲乙双方约定项目销售价格,如有超出部分,甲方收益80%、乙方
收益20%,项目销售价格以甲方签章确认为准。
4、乙方在客户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并付完首期房款后,即视为完成销售责
任,即可结佣。
5、合同期内甲方只能通过乙方代理出售该项目所委托之单位,由乙方负责销
控,如未通过乙方销售出去的,甲方按该合同代理费的标准向乙方支付
6、本项目杂物间及车库车位等均按此佣金结算标准结算。
7、以上费用不含税费
第五条营销策划服务具体内容
1、项目规划设计完善意见及设计跟踪
1)项目规划设计(含商业业态组合、户型组合及配套、建筑风格等)完善
2)配合甲方进行设计跟踪
2、形象营销
1)项目名称、标志设计
2) VI 及延展运用设计
3)项目形象推广设计
3、营销推广策划
1)入市前市场实态分析
2)销售价格策略
3)入市前营销推广总体思路
4)广告设计、媒体计划
5)活动主题策划
6)推广费用预算
4、销售培训及管理
1 招聘销售团队
2.销售人员必备的素质及销售技能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