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分制实施细则
学分制实施细则(5篇)
学分制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学分制是以学生自主选课为机制,以学分与绩点作为衡量学生学习量与质的计算单位,以取得一定的学分和平均学分绩点作为毕业和获得学位的标准,人才培养规格多样化和个性化的一种教学管理制度。
第二条为深化我校教学管理制度的改革,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发挥师生教与学的积极性、主动性及创造性,加强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____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分制收费管理试行办法》,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章学习年限第三条我校本科专业的学制,除建筑学专业为五年外,其余均为四年。
根据学生学习能力,实行弹性学习年限制。
四年制本科在校学习年限为____年,五年制本科在校学习年限为____年。
第四条学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学完人才培养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修满毕业要求的总学分,准予毕业;对符合《____学位条例》和《____工程学院授予学士学位实施细则》的学生,授予学士学位。
第五条学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因患病、出国、创业等原因可申请休学____年,休学期限以学年为单位计算,学生最多可申请休学____次,累计时间最多____年。
学生休学须本人提出申请,经家长签字确认,学院院长审核,报教务处批准。
第三章课程、学分与成绩考核第六条人才培养计划内课程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两大类。
各专业人才培养计划中对各类课程和实践环节均有最低学分要求规定。
必修课指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和基本规格,要求学生必须掌握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课程,包括____基础课、学科基础课和专业主干课程。
选修课指为加深专业基础、拓宽专业知识面以及提高学生文化素质的课程。
分为限制性选修课(简称限选课)和任意选修课(简称任选课)两种。
限选课指与专业密切相关的知识、技能以及提高学生文化素质的课程;任选课指为扩大学生知识面的课程,学生可根据自己的特长、兴趣、爱好、学习能力以及就业方向选修的课程。
第八条学分计算学分计算以该门课程在人才培养计划中安排的学时数为主要依据。
学分制实施细则范本
学分制实施细则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基本原则为了适应高等教育发展的需要,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推进教学改革和质量提升,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人才,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学分制下高等教育学制的实施。
第二章学分的定义和分类第三条学分的定义学分是衡量学生学业实践活动量的单位。
学分是指定数量的学习任务完成所需的工作量和时间。
第四条学分的分类学分分为必修学分和选修学分。
1. 必修学分是学生必须完成的学习任务所对应的学分,是获取学位的必备条件。
2. 选修学分是学生根据自身发展需求和兴趣选择的学习任务所对应的学分,不是获取学位的必备条件。
第三章学分的获取与认定第五条学分的获取方式学分的获取通过课程学习、实践环节及学术研究等方式完成。
第六条学分的认定标准学分的认定应符合下列标准:1. 学生完成指定的学习任务,达到规定的学习目标。
2. 学生经过合理的学习时间和学习工作量,完成学习任务。
3. 学生的学习成果能够得到专业教师认可。
第七条外语学分的认定外语学分的认定应符合下列标准:1. 学生通过外语水平测试,达到规定的能力要求。
2. 学生完成外语学习课程,达到规定的学习目标。
第四章学分互认与转换第八条学分互认学分互认是指不同高等教育机构之间对学分的认可和接纳。
第九条学分转换学分转换是指将某个高等教育机构的学分转化为另一个高等教育机构学分的过程。
第五章学分管理与监控第十条学分管理的主体学分管理的主体包括学校、教师和学生。
第十一条学分管理的内容学分管理的内容包括学生学分的统计、记录、查询和考核。
第十二条学分监控学分监控是指对学生学分获取情况进行实时跟踪和管理。
第六章学分制度评估与改进第十三条学分制度的评估学分制度的评估是指对学分制度的有效性和适用性进行定期评估。
第十四条学分制度的改进学分制度的改进是指根据评估结果,对学分制度进行相应的改进和优化。
第七章附则第十五条本细则的解释权归教育主管部门和相关高等教育机构共同承担。
学分制实施细则
学分制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学分制是一种基于学生学习成果的评价体系,通过对学生的学习成果进行量化和评价,以学分为单位记录学生的学习成果和学业进展。
学分制的实施可以更加客观地评价学生的学习情况,促进学生的主动学习和自主发展,提高教学质量和学生的学习效果。
二、学分制的目的和原则1. 目的:学分制的目的是为了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2. 原则:- 公平公正原则:学分制评价应公平公正,不偏袒任何一方,确保评价结果的客观性和准确性。
- 灵活多样原则:学分制评价应灵活多样,充分考虑学生的个性差异和学习特点,鼓励学生发展自己的兴趣和特长。
- 高效便捷原则:学分制评价应高效便捷,减少繁琐的评价程序和环节,提高评价效率。
三、学分的获取和认定1. 学分获取方式:- 课程学分:学生通过修读课程,完成课程学习目标,达到相应的学分要求,可以获得相应的学分。
- 实践学分:学生通过参加实践活动,如社会实践、科研实践、创新实践等,获得实践经验和成果,可以获得相应的学分。
- 辅修学分:学生通过修读辅修专业的课程,完成相应的学分要求,可以获得相应的学分。
- 自主学习学分:学生通过自主学习,如阅读、写作、研究等,完成自主学习目标,可以获得相应的学分。
2. 学分的认定:- 课程学分认定:学生修读的课程学分由教师根据学生的学习情况和学习成果进行评价和认定。
- 实践学分认定:学生参加的实践活动由指导教师或实践指导组进行评价和认定。
- 辅修学分认定:学生修读的辅修专业学分由辅修专业的教师根据学生的学习情况和学习成果进行评价和认定。
- 自主学习学分认定:学生的自主学习学分由指导教师或自主学习指导组进行评价和认定。
四、学分的管理和使用1. 学分管理:- 学分记录:学校建立学生学分档案,记录学生的学分获取情况和学业进展,及时更新学生的学分信息。
- 学分审核:学校设立学分审核机构,负责对学生的学分进行审核,确保学分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学分制实施细则
学分制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学分制是一种基于学生学习成果的评价体系,通过对学生所修课程的学习成果进行量化,以学分为单位进行积累和认定。
学分制的实施可以更好地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促进学生的个性化发展,提高教学质量和学生综合素质。
二、学分制的基本原则1. 学分的获取学生通过参加课程学习、实践活动、科研项目等方式获取学分。
学分的获取应符合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的要求,学生需完成相应的学习任务和达到预定的学习目标。
2. 学分的认定学分的认定应符合学校制定的学分认定标准。
学生需通过相应的考试、实验、论文等方式进行学分认定。
学分认定结果将计入学生的学业成绩和学分积累。
3. 学分的积累学生所获得的学分将积累到个人学分账户中。
学分积累应满足学校规定的学分要求,并按照学校制定的规则进行计算和管理。
4. 学分的转换学分制度下,学分可以在不同课程之间进行转换。
学生可以根据自身的学习需求和兴趣,在符合学校规定的范围内进行学分的转换和调整。
三、学分制的实施步骤1. 制定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学校应根据专业特点和学科要求,制定相应的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
教学计划应明确课程设置、学分要求和学习目标等内容,教学大纲应明确课程的教学内容和评价方式等。
2. 学分认定标准的制定学校应制定学分认定标准,明确学分的获取和认定要求。
学分认定标准应包括课程考核方式、实践活动认定标准、科研项目认定标准等内容。
学校可根据不同专业和课程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学分认定标准。
3. 学分积累和管理学校应建立学生学分积累和管理的系统。
学生的学分积累应实时记录和更新,学生可以通过个人学分账户查询和管理自己的学分情况。
学校应定期对学生的学分积累进行审核和统计,确保学分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4. 学分转换和调整学生可以根据自身的学习需求和兴趣,在学校规定的范围内进行学分的转换和调整。
学校应提供相应的学分转换和调整机制,确保学生的学分转换和调整符合学校的规定和要求。
四、学分制的评价与改进学校应建立学分制度的评价和改进机制。
学分制实施细则
学分制实施细则引言概述:学分制是一种以学分为单位对学生学习成果进行评价和管理的教育制度。
学分制实施细则是对学分制度的具体规定和操作步骤的详细说明。
本文将从五个方面介绍学分制实施细则,包括学分的定义和计算、学分的获取途径、学分的转换和认定、学分的管理和监控、以及学分制度的评估和改进。
一、学分的定义和计算:1.1 学分的定义:学分是对学生学习成果的量化表示,通常以学时为单位,代表学生完成某一课程或者项目所需的学习时间和努力程度。
1.2 学分的计算方法:学分可以根据学时来计算,普通规定1学时等于1周的学习时间,包括课堂教学、实践活动和自主学习等。
1.3 学分的分值:学分的分值可以根据课程的难度和重要程度来确定,普通分为1、2、3、4等级,高级别的课程分值更高。
二、学分的获取途径:2.1 课程学分获取:学生可以通过修读正式课程来获取学分,每门课程都有相应的学分要求,学生需要达到要求才干获得相应的学分。
2.2 实践学分获取:学生可以通过参加实践活动来获取学分,如实习、社会实践、科研项目等,这些活动需要与学校或者教师进行确认和评估,学生完成后才干获取相应的学分。
2.3 自主学习学分获取:学生可以通过自主学习来获取学分,如独立完成研究项目、参加学术竞赛等,学生需要提交相应的学习成果和评估报告,经过学校或者教师的审核后才干获取学分。
三、学分的转换和认定:3.1 学分的转换:学生在不同学校或者不同学科之间转学或者转专业时,学分可以进行转换,普通由学校的学分转换规定来确定具体的转换方式和比例。
3.2 学分的认定:学生在完成学分后,需要由学校或者教师进行学分的认定,确认学生是否达到了相应的学分要求,认定后学生方可获得相应的学分。
四、学分的管理和监控:4.1 学分管理制度:学校应建立完善的学分管理制度,包括学分的登记、查询和统计等,确保学分的准确记录和管理。
4.2 学分监控机制:学校应建立学分监控机制,对学生的学分情况进行监控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学分管理中的问题,确保学分制度的顺利实施。
学分制实施细则
学分制实施细则引言概述:学分制是一种对学生学习成果进行量化和评价的教育管理制度,旨在提高教育质量和学生学习效果。
学分制实施细则是指具体规定学分制度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以确保学分制的有效实施。
本文将从五个方面详细阐述学分制实施细则。
一、学分计算1.1 学分定义:明确学分的定义,一般指学生完成一门课程所需的学习时间和学术成果。
1.2 学分计算方法:介绍学分计算的具体方法,一般采用学时和学习成果两个方面进行计算。
1.3 学分转换规则:规定不同类型的学习成果如何转换为学分,如课程学习、实习实践、科研成果等。
二、学分要求2.1 学分总量要求:规定学生在学习期间需要完成的学分总量,以确保学生全面发展。
2.2 学分分类要求:将学分按照不同的课程性质进行分类,如专业课、通识教育课、选修课等,以促进学生的综合素质提升。
2.3 学分修读要求:规定学生在每个学期需要修读的学分数量和比例,以保证学生学业的平衡发展。
三、学分认定3.1 学分认定标准:明确学分认定的具体标准和要求,如考试成绩、课程作业、实践报告等。
3.2 学分认定程序:介绍学分认定的具体流程和步骤,包括教师评定、学生申请、学院审核等。
3.3 学分认定结果公示:规定学分认定结果的公示方式和时间,以保证公平公正。
四、学分管理4.1 学分积累管理:建立学生学分积累的档案,记录学生每学期的学分情况,以便于学生和学校进行学业规划和管理。
4.2 学分转换管理:制定学分转换的具体规定,包括学分转换的条件和程序,以便学生进行跨专业或跨学校的学习。
4.3 学分互认管理:规定学分互认的具体要求和程序,以便学生在不同学校之间进行学分的转换和认定。
五、学分监控与评估5.1 学分监控机制:建立学分监控的机制和流程,及时发现学生学分情况的异常和问题,并进行相应的处理和辅导。
5.2 学分评估体系:建立学分评估的体系和标准,对学生学分的积累和使用进行评估,以促进学生的学习动力和效果。
5.3 学分制度改进:根据学分监控和评估的结果,及时对学分制度进行改进和完善,以适应教育发展的需求。
学分制实施细则
学分制实施细则引言概述:学分制是一种通过对学生学习成果进行量化和评估的教育管理制度,它在高等教育领域得到广泛应用。
学分制实施细则是指为了规范学分制的具体操作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和要求。
本文将从五个大点来阐述学分制实施细则的内容。
正文内容:1. 学分计算与积累1.1 学分计算方法:学分的计算通常基于学习时间和学习成果。
学习时间可以根据课程的学时来计算,学习成果可以通过考试、论文、项目等方式进行评估。
1.2 学分积累规定:学分积累要求学生在一定的时间内完成一定数量的学分,以便获得学位。
通常规定了每学期或者每年应获得的最低学分要求,以及学位所需的总学分要求。
2. 课程设置与学分分配2.1 课程设置原则:学分制实施细则要求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和学生需求,合理设置课程。
课程设置应包括必修课、选修课和实践课等,以满足学生的学习需求和兴趣。
2.2 学分分配原则:学分制实施细则要求根据课程的学时、难度和重要性等因素,合理分配学分。
必修课通常分配较高的学分,选修课和实践课分配较低的学分。
3. 学分转换与认定3.1 学分转换规定:学分制实施细则要求在学生转学、跨专业、留学等情况下,对已获得的学分进行转换。
转换规定通常根据学校间的学分转换协议或者学分转换标准来执行。
3.2 学分认定程序:学分制实施细则要求学校建立学分认定程序,确保学生所获得的学分得到合理认定。
学分认定程序通常包括学生提交学习成果的材料,由教师或者教务部门进行审核和认定。
4. 学分修读与进度管理4.1 学分修读规定:学分制实施细则要求学生按照规定的学分修读计划进行学习。
学分修读规定通常包括每学期应修读的学分数量、必修课和选修课的要求等。
4.2 进度管理措施:学分制实施细则要求学校建立进度管理措施,确保学生按时完成学分修读计划。
进度管理措施通常包括学生学分修读进度的监控、预警和辅导等。
5. 学分制改革与评估5.1 学分制改革目标:学分制实施细则要求学校制定学分制改革目标,以提高教学质量和培养效果。
学分制实施细则范文(3篇)
学分制实施细则范文第一条:为了推动高等教育的深化改革,加强学生的自主学习和能力培养,制定本细则,明确学分制的具体实施办法。
第二条:学分制是一种以学分为核心的教学管理体系,通过学分评价学生的学业完成情况,根据学分的积累和学业指标,确定学生的毕业要求。
第三条:学分制实行学分计算、学分认定、学分转移和学分累积四个环节。
第四条:学分计算是根据课程的学时和难度进行量化,确定每门课程的学分值。
学分认定是通过考试、论文或其他考核方式评价学生对课程的学习成果,确定学生所得学分。
学分转移是指学生在不同学校之间或不同专业之间转学时,能够将已获得的学分在新的学校或专业中予以承认。
学分累积是学生通过学习一定数量学分,达到毕业要求。
第五条:学分计算应根据教学大纲和教材,结合实际情况,考虑课程的难度和学时,确定课程的学分。
学分认定应根据教师的评价和学生的学习成果,进行综合评价,确定学生所得学分。
学分转移应由学生提供相关学习材料和学分认定证明,学校根据情况予以审核和转移。
学分累积应以学生在学期内完成的学分为基础,考虑课程的学分值,对学生的学分进行累积。
第六条:学分制的具体实施办法由学校根据教育部制定的相关政策和指导意见,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
第七条:学校应加强对学分制实施的宣传和培训,提高教师和学生对学分制的认识和理解。
第八条:学校应建立健全学分制的管理机制,建立学分课程库和学分认定库,规范学生的学分管理和毕业要求。
第九条:学校应加强学分制的监督和评估,及时调整和改进学分制的实施办法,提高教学质量和学生的学习效果。
第十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学校应在一定时间内完成学分制的全面实施,确保学生能够顺利完成学业。
学分制实施细则范文(2)学分制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学分制教育政策,促进教育教学改革创新,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能力,规范学分的获取与认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所有实施学分制教育的学校。
第三条学分制是指学生在学校进行学习和实践活动时,根据一定的制度和标准,根据学习成果和学业完成情况,获得相应学分,累计达到规定要求方可毕业。
学分制实施细则
学分制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学分制是一种以学分为基本单位进行学业管理和评价的教育制度,旨在提高教育质量和学生学习动力。
学分制的实施细则是为了规范学分制的具体操作和管理而制定的。
二、学分制的基本原则1. 学分的定义:学分是衡量学生学习成果的单位,代表学生在特定学习活动中所获得的学习成果。
2. 学分的获取方式:学分可以通过课程学习、实践活动、科研项目等多种方式来获取。
3. 学分的累积和转换:学生所获得的学分可以累积,并且可以按一定规则进行转换和抵免。
4. 学分的评价和认定:学分的评价和认定应该客观、公正、科学,并根据学生的学习成果进行。
5. 学分的有效期:学分应该有一定的有效期,超过有效期的学分将失效。
三、学分制的具体要求1. 学分的设置:学校应该根据专业设置和学生学习需要,制定相应的学分设置方案。
学分设置应该包括专业必修课、选修课和实践活动等内容。
2. 学分的分配:学校应该根据学生的学习计划和学习进度,合理分配学分,并提供相应的学分管理系统,方便学生查询和管理学分。
3. 学分的转换和抵免:学校应该制定学分转换和抵免的具体规则,以鼓励学生多学科交叉学习和参与实践活动。
同时,学分的转换和抵免应该符合相关的学术标准和要求。
4. 学分的评价和认定:学校应该建立学分评价和认定的机制,明确学分的评价标准和认定流程。
评价和认定应该由专业教师和相关专家进行,保证评价的公正性和科学性。
5. 学分的有效期管理:学校应该制定学分有效期管理的具体规定,对学分的有效期进行监控和管理。
学生应该在有效期内完成相应学分的要求,否则学分将失效。
四、学分制的管理和监督1. 学分管理部门:学校应该设立专门的学分管理部门,负责学分制的具体操作和管理。
2. 学分管理系统:学校应该建立学分管理系统,方便学生查询和管理学分。
学分管理系统应该具备安全、稳定、易用的特点。
3. 学分制的监督和评估:学校应该建立学分制的监督和评估机制,定期对学分制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和改进。
学分制实施细则
学分制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学分制是一种以学分为单位来评价学生学业完成情况的教育管理制度。
为了更好地推动学分制的实施,制定学分制实施细则是必要的。
本文将详细介绍学分制实施细则的相关内容。
二、学分制概述1. 学分的定义:学分是衡量学生完成学业任务的基本单位,通常以学时为基础计算。
2. 学分的分类:学分分为必修学分和选修学分。
必修学分是指学生必须完成的课程,选修学分是指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和需求选择的课程。
3. 学分的获取:学生通过参加课程学习、完成作业、通过考试等方式来获取学分。
三、学分制实施细则1. 学分计算规则a. 必修学分计算:必修课程的学分按照课程学时和课程难度来确定,学时越多、难度越大的课程,所占学分越高。
b. 选修学分计算:选修课程的学分由学生自主选择,根据课程学时来确定。
c. 实践学分计算:实践活动的学分由学生参与的实践项目和实践时间来决定。
2. 学分积累要求a. 必修学分积累:学生在规定的学期内必须完成规定的必修课程,并获得相应的学分。
b. 选修学分积累: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和需求选择选修课程,但必须达到规定的选修学分要求。
c. 实践学分积累:学生需要参与一定数量的实践活动,并获得相应的实践学分。
3. 学分认定与转换a. 课程学分认定:学校根据课程设置和教学质量评估,对每门课程的学分进行认定。
b. 学分转换:学生在转学、转专业或跨学科选修课程时,学分可以进行转换。
4. 学分管理与监督a. 学分管理:学校设立学分管理部门或学分委员会,负责学分制的管理和监督。
b. 学分审核:学生申请毕业或获得学位时,需要经过学分审核,确保学分达到要求。
5. 学分制评价与改进a. 评价指标:学校可以根据学分制的实施情况,制定相应的评价指标,评估学生的学习成果和学分积累情况。
b. 改进措施:学校根据评价结果,及时调整学分制的实施细则,以提高学分制的效果和学生的学习动力。
四、学分制的优势1. 个性化学习:学分制可以根据学生的兴趣和需求,自主选择课程,实现个性化学习。
学分制实施细则(三篇)
学分制实施细则(____版)____学院学分制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____学院教〔____〕____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____学位条例》、《____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经____学位委员会批准的我校有学士学位授予权的实行学分制的全日制本科专业。
第二章学位评定委员会第三条学校成立学位评定委员会,主任由校长担任。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履行以下职责:制(修)订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审定通过学士学位获得者____;做出撤销授予学位____决定;研究处理授予学位的争议问题和其它事项。
第四条二级教学院(系)成立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任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兼任。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履行以下职责:逐个审核本院(系)本科毕业生的成绩和毕业鉴定等材料;据实统计填报学位申请人基本情况;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提交本院(系)拟授予学士学位和不授予学士学位者____,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第五条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下设办公室(____在教务处),教务处处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办公室履行以下职责:处理学位评定工作的日常事务;汇总、复核、____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上报的学位材料;整理学位材料,统计相关数据,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根据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通过的学士学位获得者____,____发放学士学位证书;开展学位工作研究,及时总结经验,不断改进工作。
第三章学士学位的授予第六条凡具备下列条件,可授予学士学位:(一)____,____制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二)在修业年限内,完成人才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学分要求,经审核准予毕业,其课程学习和毕业设计(论文)(或其他实践教学环节)的成绩表明确已较好地掌握本门学科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并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任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三)身心健康。
第七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授予学士学位:(一)修业期满时,未获得毕业证书者;(二)受过留校察看处分者;(三)平均学分绩点低于1.8者;(四)大学英语和计算机应用基础水平未达到学校规定要求者(见第五章)。
学分制实施细则
学分制实施细则引言概述:学分制是一种以学分为单位来评价学生学业成绩、学习进度和学习负担的教育管理制度。
学分制实施细则是指明学分制具体实施过程中的规定和要求的文件,对学生、教师和学校管理者都有指导和规范作用。
下面将详细介绍学分制实施细则的内容。
一、学分获取规定:1.1 学分获取方式:学生可以通过课程学习、实习、科研、社会实践等方式获取学分。
1.2 学分计算方法:学分的计算一般以学时为单位,根据不同学科的难易程度和学分要求进行权重分配。
1.3 学分获取标准:学生需达到一定的学习成绩和学习要求才能获取相应的学分,如及格线、出勤率等。
二、学分使用规定:2.1 学分累积和转移:学生所获取的学分可以累积并在不同学期、不同学年之间转移,方便学生进行学业规划和灵活学习。
2.2 学分认定和确认:学校需要对学生所获取的学分进行认定和确认,确保学生的学习成果得到有效记录和体现。
2.3 学分使用限制:学生在使用学分时需按照学校规定的课程设置和学业要求进行选择和使用,不能随意挥霍学分。
三、学分管理规定:3.1 学分管理机构:学校需要设立专门的学分管理机构或委员会负责学分的统一管理和监督。
3.2 学分管理流程:学分的获取、使用和管理需按照规定的流程和程序进行,确保学分制的公平和透明。
3.3 学分管理责任:学校管理者、教师和学生都有学分管理的责任和义务,需共同维护学分制度的正常运行。
四、学分评价规定:4.1 学分评价标准:学校需要制定明确的学分评价标准,对学生的学业成绩和学习表现进行综合评价。
4.2 学分评价方式:学分的评价方式可以包括考试、论文、实验报告、作业等多种形式,以确保评价的客观性和全面性。
4.3 学分评价结果:学生所获取的学分评价结果将直接影响其学业成绩和学位授予,对学生未来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五、学分制度调整规定:5.1 学分制度变更:学校需要根据教育教学改革和学科发展的需要对学分制度进行调整和改进。
5.2 学分制度公告:学校需要及时向师生公布学分制度的调整内容和原因,确保师生对学分制度的了解和接受。
2024年学分制实施细则(三篇)
2024年学分制实施细则一、绪论学分制是以学分为核心,以学分为单位度量和积累学习成果的教育制度。
学分制旨在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发展,提高教育质量和教学效果,适应现代化人才培养的需求。
为了进一步完善学分制,推动高等教育改革,特制定本细则,规范学分制的实施。
二、学分计划1. 学分计划是指学生在一个学年内需要完成的学习任务和学习成果。
学分计划应明确规定学分总数、各学科、课程类别、选修课程、实践环节等要求。
2. 学分计划的制定应充分考虑学科要求、学生个体差异和学习能力,确保学生具备相应的学科素养和实践能力。
3. 学分计划的设计应科学合理,合理安排各类课程和实践环节的学分比例,注重培养学生的综合能力和创新精神。
三、学分获取与认定1. 学分的获取应以学生实际完成的学习任务为基础,学生需通过考试、作业、报告、实验、实习等形式去完成。
2. 学分的认定管理员工需严格按照教学大纲和评价标准进行,确保公平、公正地评定学生的学习成绩。
3. 学生在完成一门课程的学习任务后,根据教学大纲和评价标准,学分管理员工对其学习成绩进行评定,学生达到及格标准即可获得相应学分。
4. 学生也可以通过课外学术活动、志愿服务、科研实践等方式获取学分,需经过学校相关部门认定和评价。
四、学分转换与转移1. 学分转换是指将某门课程的学分在不同学校或教育机构之间互相转移的过程。
学分转换应遵循相应的政策和程序,确保学分的科学合理转移。
2. 学生在不同学校之间转学时,可以申请将已获取的学分转移。
原学校应提供相关成绩和学分认定材料,并按照要求出具学生的学分证明。
3. 学生转学时,目标学校应核实申请学生已获取学分的真实性,并按照转学协议或协商确定的规定接纳学分。
4. 学分转移应注重课程内容的对接,确保学生转学后可以顺利进行学习,避免重复学习和浪费学时。
五、学分积累与累积1. 学分积累是指学生在学习过程中所取得的各门课程的学分逐步积聚的过程,学分积累是学生学业发展的基础。
学分制实施细则
学分制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学分制是一种以学分为单位对学生学习成果进行评价和管理的教育制度。
它通过将课程划分为若干学分,学生根据学习的难度和工作量获得相应的学分,从而实现学生学业发展的量化和个性化管理。
本文旨在制定学分制实施细则,明确学分的获取和管理规定,确保学分制的顺利实施。
二、学分获取规定1. 课程学分规定1.1 每门课程都应有固定的学分,学分应与课程的学习难度和工作量相匹配。
1.2 课程学分应根据课程的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学习时间等因素进行合理划分。
1.3 学分应采用整数形式表示,不得设立半学分或者其他非整数学分。
2. 学分获取方式2.1 课程学分获取学生通过参加课程的学习活动,完成课程的考核和评价,达到规定的学习目标,方可获得相应的学分。
2.2 实践学分获取学生通过参预实践活动,如实习、社会实践、科研等,完成相应任务并通过评价,方可获得实践学分。
2.3 学术活动学分获取学生通过参预学术活动,如学术论文发表、学术竞赛获奖等,完成相应任务并通过评价,方可获得学术活动学分。
三、学分管理规定1. 学分记录与统计1.1 学校应建立学生学分档案,记录学生的学分获取情况。
1.2 学生每学期结束后,学校应向学生提供学分记录单,明确学生获得的学分和学分来源。
1.3 学校应定期对学生学分进行统计和分析,及时发现学分管理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
2. 学分转换与认定2.1 学分转换学生在不同学校或者不同专业之间转学时,学校应按照像关规定对学生已获得的学分进行转换,确保学生的学分得到合理认定。
2.2 学分认定学生在完成学业或者申请学位时,学校应对学生的学分情况进行认定,确保学生达到毕业或者获得学位的学分要求。
3. 学分管理责任3.1 学校应设立学分管理部门或者委员会,负责学分制的实施和管理工作。
3.2 学校应明确学分管理的责任人和工作职责,并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确保学分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3.3 学校应加强对教师的学分管理培训,提高教师对学分制的认识和理解,确保教师正确评价学生学习成果,准确赋予学生学分。
学分制实施细则
学分制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学分制是一种以学分为单位进行学习和评价的教育制度,广泛应用于高等教育领域。
为了更好地推动学分制的实施,制定学分制实施细则是必要的。
本文将详细介绍学分制的实施细则,包括学分的定义、获取方式、课程设置、评价标准等内容。
二、学分的定义学分是衡量学生学习成果的单位,代表学生在学习过程中所花费的时间和付出的努力。
一般情况下,一个学分等于15学时,即一个学期的课程时间。
学分制的实施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但需要保证学分的统一性和可比性。
三、学分的获取方式学生可以通过修读课程、参加实践活动等方式获取学分。
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1. 课程学分:学生通过修读各类课程,包括必修课、选修课等,获得相应的学分。
2. 实践学分:学生通过参加实践活动,如实习、社会实践等,获得相应的学分。
3. 自主学习学分:学生通过自主学习、科研等方式,获得相应的学分。
4. 学分认定:学生通过其他途径获得的学习成果,经过学校认定后可以获得相应的学分。
四、课程设置学分制的实施需要建立科学合理的课程设置,包括必修课、选修课等。
具体要求如下:1. 必修课:学生必须修读的课程,涵盖学生专业领域的基础知识和核心能力培养。
2. 选修课:学生可以根据个人兴趣和发展需求自主选择的课程,有助于拓宽知识面和培养综合能力。
3. 公共课:学生需要修读的通识教育课程,包括人文社科、自然科学等领域的课程,有助于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
五、评价标准学分制的实施需要建立科学公正的评价标准,以保证学分的真实有效。
具体要求如下:1. 学期评价:学生在每个学期结束后,根据课程学习情况进行评价,包括考试、作业、实验报告等。
2. 实践评价:学生参加实践活动后,根据实践表现进行评价,包括实习报告、社会调研报告等。
3. 综合评价: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综合表现进行评价,包括平时表现、课堂参与、团队合作等。
六、学分管理学分制的实施需要建立有效的学分管理机制,包括学分认定、学分转换、学分累计等。
学分制实施细则
学分制实施细则引言概述:学分制是一种以学分为单位进行学业评价和管理的教育制度,它为学生提供了更加灵活和个性化的学习路径和选课方式。
学分制实施细则是指具体规定学分制实施过程中的各项细节和要求的文件,它对学生和教师在学分制下的学习、教学和评价等方面提供了指导和规范。
本文将从四个方面介绍学分制实施细则的内容。
一、学分获取方式1.1 课程学分获取:学生可以通过选修课程来获取学分,每门课程都有相应的学分,学生修完课程并通过考核后,即可获得相应的学分。
1.2 实践活动学分获取:学分制实施细则还规定了学生可以通过参加实践活动来获取学分,比如实习、社会实践、学术科研等。
这些实践活动需要在指导老师的监督下完成,并经过评价和考核,学生才能获得相应的学分。
1.3 学习成果学分获取:学分制实施细则还鼓励学生通过自主学习和研究来获取学分,学生可以通过完成学术论文、发表科研成果、参与学术竞赛等方式来获得学分。
二、学分要求和分配2.1 学分要求:学分制实施细则规定了学生需要获得一定数量的学分才能毕业。
一般来说,学士学位需要获得一定的学分,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需要获得更多的学分。
学分要求可以根据不同专业和学位的要求进行调整。
2.2 学分分配:学分制实施细则规定了学分的分配方式。
一门课程的学分通常由课程的学时和难度决定,学时越长、难度越高的课程获得的学分也越多。
实践活动和学习成果的学分分配通常由指导老师和学校相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评估和决定。
三、学分转换和认定3.1 学分转换:学分制实施细则规定了学分的转换规则。
对于已经修读过的课程和参加过的实践活动,学生可以申请将其学分转换为当前学校的学分。
学分转换需要学生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并经过学校相关部门的审核和认定。
3.2 学分认定:学分制实施细则规定了学分的认定标准。
学生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相应的学习任务,并通过考核和评价才能获得学分。
学分认定由教师和学校相关部门进行,他们会根据学生的学习情况和表现来评估学分的获得情况。
学分制实施细则范本(四篇)
学分制实施细则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分制实施的各项工作,提高学生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持续改进,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学分制是一种基于学生所学课程的学分数量和质量来评价学生学业水平的教育评价制度。
本细则适用于所有学分制的实施高等教育机构。
第三条学分制的目标是培养具有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的高素质人才,使学生根据个人兴趣和需求选择学习内容和学习方式,提高学习效果和学生自主学习能力。
第四条学分制的原则是以学生为中心,注重学生学习兴趣和需求的培养,兼顾学科知识和综合素质的培养,实现全面发展。
第二章:学分制的管理与实施第五条学分制的管理与实施主要由教务处负责,成立学分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分制的规划、组织、指导和监督工作。
第六条学分制的核心是学分,学分是评价学生学习成果的基本单位。
学分制按照学生所学课程的难度、学时和学习负荷等因素来确定学分。
第七条学分制的学习过程包括选课阶段、学习阶段、考核阶段和评价阶段。
选课阶段学生按照个人兴趣和需求选择课程,学习阶段学生按照教学计划学习课程,考核阶段学生按照学分要求完成课程学习并参加考试,评价阶段教师根据学生学习成果给予评价。
第三章:学分制的课程管理第八条学分制的课程设置根据学科门类和专业设置相应的基础课、专业课、选修课和实践课程。
第九条学分制的课程设置应兼顾学科前沿、社会需求和学生兴趣,结合学科交叉和实践能力培养。
第十条学分制的课程安排应合理利用课程资源,保证学生学习的连贯性和选课的灵活性。
第四章:学分制的考核评价第十一条学分制的考核评价采用定期考试和综合评价相结合的方式。
定期考试主要评价学生对课程知识和理论的掌握,综合评价主要评价学生的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
第十二条学分制的综合评价包括学术成果展示、课程设计、实践报告和评价问卷等形式。
第十三条学分制的评价结果由教师按照学分要求给出,并形成学生学业档案,供学生和学校参考。
第五章:学分制的质量保障第十四条学分制的质量保障主要包括课程质量保证、教师培训和学生支持服务等方面。
学分制实施细则
XXXXXX学分制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发挥师生教与学的积极性、主动性及创造性,加强素质教育,促进学生个性化发展,我校2011年9月从2011级学生开始实施学分制教学管理制度。
第二条学分制是以学生自主选课为机制,以学分和绩点作为衡量学生学习的量与质的计算单位,以取得一定的学分和平均学分绩点作为毕业和获得学位的标准和资格的弹性教学管理制度。
第三条本细则适用于XXXXXX本科各专业。
第二章学分与绩点第四条学分是反映学生学习课程量的计算单位。
第1款原则上以完成课堂讲授18学时的课程量为1个学分,单独开设的实验课程18学时为1学分。
专业实习、教育实习、专业见习、专业考察等按周计算,每周为1学分。
具体安排以各专业培养方案中的规定为准。
第2款学生修读总学分实行附加学分制。
学生在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外,还应修满规定的附加学分方能毕业。
各专业应修读最低学分:文科类专业为145学分,理科类专业为160学分,外语、艺术、体育类专业为165学分。
附加学分:非艺术类专业附加学分10学分,艺术类专业附加学分8学分。
第五条平均学分绩点是反映学生学习总体质量的重要指标,是学生学业与学籍管理的依据。
第1款总评成绩采用等级制记分。
考试课程期末先由教师根据学生平时成绩和期末考试成绩给出百分制的总评成绩。
百分制成绩低于60分者,其等级成绩直接转化为F;百分制成绩大于等于60分者,由电脑排序,然后按名次比例转化为等级成绩。
相同成绩者,取相同等级成绩。
转化办法如下:等级成绩名次比例(M)A M≤10%A-及以上M≤30%B+及以上M≤45%B及以上M≤60%B-及以上M≤80%C+及以上M≤90%C及以上M≤100%D补考及格F不及格注:名次比例=名次/及格人数对考查课程,由教师直接给出等级成绩,但要遵循上述比例。
个别课程可以采用P(合格)和F(不合格)进行记分,但不算绩点。
实习成绩和毕业论文成绩采取A(优)、B(良)、C+(中)、C(及格)、F(不及格)记分,但实习成绩中A的比例一般不超过30%,毕业论文成绩中A 的比例一般不超过10%。
学分制实施细则
学分制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学分制是一种以学分为核心的教育管理制度,通过对学生学习成果的量化和积累,实现教育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提升。
为了更好地推动学分制的实施,制定学分制实施细则是必要的。
二、学分制的基本原则1. 学分的定义和计算方法:学分是对学生学习成果的量化表示,包括课程学分和综合素质学分。
课程学分按照课程的学时和难度确定,综合素质学分通过参与学术科研、社会实践、文体活动等方式获得。
2. 学分的积累和转换:学生通过修读课程和参与各类活动获得学分,学分可以积累并在不同学期之间转换和抵扣。
学分的积累和转换应遵循一定的规则和程序。
3. 学分的评价和认定:学分的评价应以学生的学习成果为依据,采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学分的认定应由教师和学校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确保公正、客观、科学。
4. 学分的管理和监控:学分制的实施需要建立完善的学分管理和监控机制,包括学分档案的建立和管理、学分的统计和分析、学分的审核和核实等。
三、学分制的实施步骤1. 学分制的宣传和培训:学分制的实施需要全校师生的共同参与和支持,因此,学校应开展学分制的宣传和培训工作,向师生普及学分制的基本概念、原则和操作方法。
2. 学分制的课程设置:学校应根据学分制的要求,对课程进行合理的设置和调整。
课程设置应包括专业课程、通识课程和选修课程等,确保学生能够全面发展和提升综合素质。
3. 学分制的学生管理:学校应建立健全的学生学分档案,记录学生的学习成果和学分情况。
同时,学校还应制定学生学分管理的相关规定,包括学分的申报和认定程序、学分的抵扣和转换规则等。
4. 学分制的评价和认定:学校应建立学分评价和认定的机制,确保学分的评价和认定公正、客观、科学。
评价和认定的方式可以包括考试、论文、实践报告、作品展示等多种形式。
5. 学分制的监控和改进:学校应建立学分制的监控和改进机制,定期对学分制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和分析,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改进措施。
学分制实施细则
学分制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学分制是一种基于学生学习成果评价的教育管理模式,通过对学生所学课程的学习成果进行量化评价,来衡量学生的学习进展和能力水平。
学分制实施细则是为了规范学分制的具体操作和管理流程而制定的指导性文件。
二、学分制的基本原则1. 学分制实施应坚持以学生为中心的原则,注重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和创新精神。
2. 学分制应注重学生的全面发展,既要关注学生的学术能力,也要关注学生的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
3. 学分制应保证学生的学习过程具有科学性和系统性,课程设置应合理、有序,学分分配应公平、公正。
4. 学分制应注重评价的多样性和灵活性,允许学生通过多种方式获得学分,如课程学习、实践实习、科研项目等。
三、学分制的具体操作流程1. 课程设置学分制的课程设置应根据学科特点和学生需求进行合理规划,包括必修课、选修课和实践课程。
各课程的学分应根据学时和难度确定,确保学分的科学性和可比性。
2. 学分获取学生可以通过参加课程学习、完成实践任务、参与科研项目等方式来获取学分。
学分获取应有明确的要求和评价标准,并由相关教师或指导老师进行评估和确认。
3. 学分转换学分转换是指将学生在不同学科、不同学校或不同学习阶段获得的学分进行统一管理和转换。
学分转换应根据学分制实施细则的规定进行,确保学分的可比性和公正性。
4. 学分积累和清零学生的学分应积累在学籍档案中,并在学生毕业或离校时清零。
学分积累和清零应有明确的时间节点和程序,并由学校相关部门进行管理和监督。
5. 学分认定和证书颁发学分认定是指学校对学生所获得学分进行审核和确认,确保学分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学分认定应有明确的程序和标准,并及时向学生颁发学分证书或学位证书。
四、学分制的管理与监督1. 学校应建立健全学分制管理机构和相关工作制度,明确学分制的责任分工和工作流程。
2. 学校应加强对学分制实施情况的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学分制的顺利实施。
3. 学校应积极与相关教育部门和高校进行经验交流和合作,共同推进学分制的发展和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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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分制实施细则(试行草案)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贯彻落实《河北省职业学校试行学分制的原则意见》,深化我校教育教学改革,推进素质教育,提高我校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在教学过程中贯彻因材施教原则、在教学管理中贯彻以人为本原则,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加强职业教育与其他类型教育的沟通和衔接,促进终身教育体现和学习型社会的建立,制定本细则。
第2条:我校的学分制是一种以学分来计算学生的学习质量和成效,衡量学生能否毕业,同时又要求学生修满规定年限的教学管理制度。
它把课程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满足人才培养基本规格的要求;它提供多种学习途径和形式,允许学生选择,体现弹性教学制度;它将目标管理与过程管理相结合,综合评价学生,体现管理的原则性和灵活性的统一。
第3条:本细则从2005年在职高部开始试行,适用于职业高中、职业中专和普通中专。
第二章教学计划与课程设置
第4条:教学计划
教学计划是组织教学工作的实施方案,是指导和管理教学工作的重要文件。
为保证各专业学生的培养规格和质量,实施学分制的专业按照本专业指导性教学计划要求和学分制管理要求及企业用人的实际需要,制定学分制实施性教学计划,并报教务处审批后执行,新开专业的学分制实施性教学计划应在新生入学前报批。
本次学分制改革是以数、语、外等基础课为先导,在各专业全面铺开。
各教研组(专业组)在每学期开始前制定本学期的教学计划,每月上报一次月计划。
第5条:课程设置
学分制实施弹性教学计划,将课程分为必修课、限定选修课(简称限课)和任意选修课(简称任选课)及综合社会实践课和实习。
1、必修课指为保证人才培养基本规格,学生必须修习的课程。
必修课为专业
基础课程(各专业不同)。
2.限选课指学生在学校提供的选修课范围内,按相关规定选修的课程。
为保证专门化方向的人才培养基本规格,以深化、拓宽与专业相关的知识和技能的课程,包括专业提高课和基础课程(包括德育、语文、数学、外语、计算机应用和体育等),采用“模块式“课程组形式,由学生选修。
3.任选课指扩大学生知识面,培养、发展学生个性特长和潜能的课程。
包括拓宽知识技能为主的课程和深化提高专业知识技能为主的课程和创新意识的
课程。
低年级的任选课以培养兴趣、发展个性的人文、社科、艺术、管理类课程为主;高年级的任选课一般以提高和发展应用能力为主。
学校在每学期其中后向学生公布下学期必修课、限选课、任选课的课目。
第6条:根据教育部《关于制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计划的原则意见》文化基础课与专业课程的课时比例一般为4:6,专业课程中的实践课教学比例一般为50%。
对技能型紧缺性人才的专业教学计划和课时比例另行规定。
第7条:必修课、限选课应按课程的内在关系在各学期均衡设置,任选课应由全校统一集中开设,供各专业学生选修(可跨专业)。
第三章学分管理
第8条:学分
学分是计算学生学习量和成效的单位,是确定学生能否毕业的重要依据。
学分可分为:基础学分、绩点学分、奖励学分、操行学分。
第9条:基础学分的确定与计算
1.基础学分是学分制实施性教学计划中开设的每一门课程和各种实践性环节所规定的学分,它直接与必修、选修科目的课时总量挂钩,规定了学生在学科学习中必须取得的最低学分,体现的是学生的学习总量。
2.学分计算以学期为单位时间,以该课程在教学计划中安排的课时数为主要依据。
跨学期开设的课程,按各学期分别计算学分。
一般课程为16——18个课时为1学分,全学期开设的课程以其实际周课时计算学分,课程的周课数即为该课程的学分数。
独立开设的实践课、军训、毕业实践、综合实习等以一周为一个基础学分;公益劳动、入学教育、毕业教育、社会调查等以32课时为一个基础学分。
3.学生只要修满该课程规定课时,并经考试合格(及格以上)即可获得该科目基础学分。
4.学生毕业应修满的总基础学分不低于160学分。
通过课程学习可修80-140学分;通过实习可修20-80学分。
第10条绩点的确定与计算
1.绩点是一门课程的成绩系数,是计算学生学习优秀程度的单位,是确定学
生综合素质是否优秀的重要依据。
2. 绩点与考试分数及考核等级的关系
注:补考合格的成绩均以60分计,绩点一律按0计。
3.学分绩点和平均学分绩点
学分绩点=课程的绩点×课程的学分数
学期平均学分绩点=∑学期所得各课程的学分绩点/∑学期所得课程学分
平均学分绩点能在总体上反映学生在一学期中学习的质量和数量情况,它是评优、评先、评定奖学金、优先推荐就业、继续升学的依据。
第11条奖励学分的确定
1.各类竞赛
主要指学科、操作技能、体育、文艺、艺术等竞赛,具体奖励基础学分情况
2.
主要指由学校团委、学生会组织的学生社团正常开展的活动及学科组织的兴趣小组活动,如文学社、运动队、舞蹈队、器乐队、学生党校等,学期初应有计划,有训练或活动记录,且经学校考核合格,可奖励基础学分1学分/32课时。
3.学生实习一个学期,参加全部实习活动,完成实习计划,成绩评定合格给予20个学分,如未参加全部实习活动,按每32课时为1个学分。
4、荣誉称号
对获校及校级以上荣誉称号的优秀学生给予基础学分奖励,具体标准如下:
①原有学业基础或各方面表现较差,但经过自身努力取得明显进步者,由班主任或任课教师填写学分奖励申报表,经教务处审核批准后,可给予适当的基础学分奖励,并在班级中公示.
②其他值得奖励的行为和事例,班主任\任课教师均可向教务处书面申请奖励,其奖励分值按具体情况确定。
第12条扣减学分的确定
1.
3.
观,可由班主任或任课教师提出并填写学分扣减申报表,经教务处审核批准后,适当扣减基础学分。
如:课堂纪律、出勤、作业、考试、宿舍管理、损坏公物、同学相处、仪容仪表、违规上网等等违反校规校纪的行为。
第四章成绩考核
第13条学生所修课程均应参加考核,并结合平时学习情况评定学习成绩,成绩及格(60分以上),方可获得相应的学分。
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类,考试课采用百分制记分,考查课也可采用优、良、及格、不及格四级制记分。
1.各学科按模块进行学分制评定(分若干模块教学经考试合格获得相应学分),每个模块1—2学分。
2.必修课(专业基础课)一定是考试课,限选课(专业提高课和文化基础课)可以是考试课或考查课.(注:考试课采用百分制,考查课可采用等级制)
核算方法如下:
评价必须规范公正。
4.每门课程考核成绩、学分和绩点均应填写在学生成绩登记册中。
第五章选修、免修与重修
第14条选修
1.学校每学期由教务处公布各年级、各专业的必修、选修课及相应学分等情
况。
编制《选课指南》,由班主任及任课教师对学生进行选课指导,《选课指南》包括(1)课程目录(2)课程名称(3)课程性质(4)课程内容(5)课时数(6)学分数与绩点数(7)实验实训方式(8)考核方法。
学生根据自身情况进行申报任意选修课,学生选课经批准后,统一组织授课,执行严格的考勤制度,某课程选课人数低于20人时,原则上停开或合并。
2.在校学生每学期所修课程的学分总和不应低于26学分(最后一学期除
外),最高不超过40学分。
第15条免修
学生获得与所学专业教学计划要求相当或高于所学专业教学计划要求的国家承认的课程考核、技能等级证书等,如成人高考、自学考试等,可申请免修相应课程,并可获得相应学分。
第16条重修
1.必修课、选修课考核不及格的学生必须参加补考,补考合格成绩以60分
计,可得相应的基础学分但绩点以0计。
2.必修课补考不及格的学生必须重修;选修课补考不及格的学生可重修或选
择其他课程修读。
(注:重修必须缴纳一定的重修费)
第六章评优
第17条评优的条件
1.三好学生:①获该学期所开设的必修课和限选课的全部基础学分;②学期
平均学分绩点≥2.8;③学期操行等级必须为优。
2.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团干部:①获该学期所开设的必修课和限选课的全部
基础学分;②学期平均学分绩点≥2.5;③学期操行等级必须为优。
第七章毕业与结业
第18条毕业资格
凡具有学籍的学生参加本专业规定的必修课和选修课学习,并修满规定学分且达到学校及劳动部门规定的技能要求可获得毕业资格,具体要求如下:
第20条以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学习年限为参考,积极试行弹性学制。
1.对提前修满规定学分且绩点高的学生,应鼓励选修第二专业和其他课程或
经学校批准可予以提前毕业,或参加普通高校对口升学考试。
2.在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学习年限内没有修满规定的学分的学生,可申请延
长学习时间。
经学校批准,学生在延长期内可在校继续学习并按规定交费。
延长期一般不超过三年。
3.获得必修课、限选课总学分60%以上的学生,经本人申请,学校批准可暂
停学业,先创业、就业。
暂停学习时间一般以一年为期,暂停学习期间保留学籍。
4.综合操行评定不及格和技能达不到相应职业资格要求者,不予毕业。
第八章其它
第21条转专业,需由学生申请,学校批准,方可转专业学习。
转专业前已学过的同名课程,经学生申请,任课教师和学生所在专业部同意,学时相等的课程可互相替代、学时多的课程可替代学时少的课程,并承认其学分,
第22条本细则在学籍管理方面未涉及的事项,分别按有关学籍管理的规定办理。
第23条本细则由主管校长及教务处负责解释。
第24条本细则自2005年开始在职高部开始试行(除升学班以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