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风险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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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办法

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办法

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完整有效的风险管理体系,防范和化解各类风险,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集团全面风险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下属控股公司的全面风险管理工作,下属控股公司可根据自身实际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全面风险管理,指公司围绕总体经营目标,通过在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和经营过程中执行风险管理的基本流程,建立健全全面风险管理体系,防范和化解公司内外部的重大风险,从而为实现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和方法。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企业风险,指未来的不确定性对企业实现其经营目标的影响。

企业风险一般可分为战略风险、财务风险、市场风险、运营风险、法律风险等。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 1 -第五条公司各职能部门负责各专业具体风险的管理,接受公司审计监察部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

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风险管理负责人,各部门可确定一名人员兼任风险管理岗位。

其主要职责包括:(一)贯彻执行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办法》及相关制度,配合公司审计监察部开展风险管理工作;(二)完成日常风险信息报送、年度风险辨识和评估;(三)确定年度重大风险应对策略及具体应对措施;(四)严格根据风险应对计划,实施应对措施,并持续监控应对计划的执行效率和效果,及时提请修正;(五)开展本部门风险管理自查工作;(六)办理风险管理其他有关工作。

第六条下属控股公司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设立风险管理职能机构或明确风险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与公司审计监察部的对口工作,并报公司审计监察部备案。

下属控股公司风险管理职能机构(或主管部门)负责本企业风险管理工作的协调和推进,其主要职责包括:(一)协调推进本企业内部的风险管理活动;(二)针对本企业管理职责内的重大风险,组织拟订应对方案;(三)根据公司统一要求,汇总整理并上报本企业风险相关信息,完成日常风险信息报送、年度风险辨识和评估;- 2 -(四)编制本企业年度风险评估报告、年度重大风险应对策略报告和年度重大风险监控自我评估报告;(五)监控风险事件的变化状态,适时制定和启动应急预案,并及时向公司审计监察部报告或备案;(六)按照本企业风险管理制度的要求,履行风险管理工作的其他职责,完成本企业负责人授权的有关全面风险管理的其他事项。

风险管理实施细则

风险管理实施细则

详详细细全面风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集团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办法、全面风险管理实施指导意见,进一步增强风险识别、处置、应对,化解能力,推进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再上新台阶,特制定本细则;第二条:本细则所指的风险主要包括:签约风险、经营风险、财务风险、工程履约风险、物资管理风险、安全履约风险等;其所涉主要职能部门为市场部、经管部、财务部、工程部、物资部、安全部、人力资源部、办公室、党群部等;第三条: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原则:过程管理、等级管理,责任原理;第四条:公司全面风险管理目标:通过全员、全面,全过程风险管控,确保公司系统运营能力、项目运营能力稳步提升;通过运用合同刚性评审管理、项目风险策划管理、工程履约动态管理等手段预防、规避、降低,化解风险,确保公司稳健发展;第二章风险管理组织体系第五条:结合集团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办法关于风险管理组织层级划分,公司风险管理组织体系由以下三层级构成:一公司全面风险管理领导小组;二公司系统运营风险管理小组各职能部门;三公司项目运营风险管理小组各项目部;第六条:公司风险管理组织体系成员构成:一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小组由公司经理任组长、公司法律事务分管领导任常务副组长、其它分管领导、各部门负责人任组员;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小组组长为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小组的常设办事机构为风险管理办公室,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办公室设在经管部,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办公室主任由公司法律事务分管领导担任,副主任由负责公司法律事务的副主管担任;二公司系统运营风险管理小组由公司市场部、经管部、财务部、工程部、安全部等部门构成;上述各部门主管为公司系统运营风险管理小组的主要责任人,其具体组成人员由各部门结合部门实际而指定;三各项目经理部项目经理为公司项目运营风险管理小组的第一责任人,项目部其他组成人员协助项目经理开展项目运营风险管理工作;第三章风险管理各层级职责第七条:结合集团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办法关于风险管理组织层级职能划分,特设定公司风险管理组织体系各层级职责;第八条: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办公室职责:一定期月、季或不定期组织学习风险管理相关制度、文件;组织风险案例培训;二依据工程合同履约动态差异汇总表,每月整理、汇总项目运营风险并以风险信息汇总表及其他方式向集团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办公室或风险主要所涉系统归口部门上报;三每季度整理、汇总系统运营风险并以系统风险信息汇总表及其他方式向集团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办公室或风险主要所涉系统归口部门上报;四组织召开公司风险管理例会;五在集团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办公室授权范围橙色及以下风险等级项目内对项目部拟定风险应对方案实施评审并授权相关部门及项目部实施方案;六监督、检查,考核分子公司、相关职能部门,项目部风险管理运行情况并向全面风险管理领导小组汇报考核结果;七组织、协调并实施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其他重大事项;第九条:公司系统运营风险管理小组各相关职能部门职责:一组织本部门学习集团公司关于全面风险管理的各项文件;学习各系统归口部门关于全面风险管理的各项实施细则;学习公司关于全面风险管理的各项实施细则;二每月24日前依据内部控制差异与风险评估对照表,全面核实由公司工程部传阅的工程合同履约动态信息表、分包单位履约信息表、工程合同履约动态差异表中所涉本部门的相关子项,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三每季度负责填报系统风险信息汇总表并向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办公室提交;四负责监督、实施本条二、三项工程合同履约动态差异表、系统风险信息汇总表中涉及部门系统风险控制方案,并及时向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办公室书面报告实施效果;五收集并整理本部门风险案例、风险事件;每季度向其系统归口部门及公司风险管理办公室备案;六其他有关系统运营风险管理事项;第十条:公司项目运营风险管理小组各项目部职责:一组织本项目学习集团公司关于全面风险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办法;学习公司关于全面风险管理的各项实施细则;学习各系统部门关于系统运营风险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二项目开工前,负责起草施工策划经济篇关于“项目风险识别和控制策划”并报公司风险管理办公室审批;三每月25日前组织项目全体人员填写工程合同履约动态信息表、分包单位履约信息表、工程合同履约动态差异表并向公司工程部报送;四依据项目工程合同履约动态差异表,当项目履约差异被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办公室识别为蓝色及其以上风险等级时,项目经理部需拟定项目风险防控方案并报公司风险管理办公室审批;五当项目履约情况发生变化,项目经理部认为需降低或解除项目风险等级时,应向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办公室提交项目风险降级解除申请书,申请书应载明申请事项、申请理由并附相关资料予以佐证;六项目经理部负责收集并整理项目风险案例、风险事件;负责每季度向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办公室备案;七项目经理部经理为本款上列表格、方案,申请书撰写、填报、核实的第一责任人;负责项目运营风险的初始识别、跟踪实施,每月应及时向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办公室反馈执行效果;八其他有关风险管理具体实施事项;第四章风险管理流程第十一条:本章所指的风险管理流程主要为系统运营风险、项目运营风险管理流程,是在参照项目每月工程合同履约动态信息表、分包单位履约信息表,工程合同履约动态差异表及每季度系统风险信息表的基础上,依托签约风险跟踪卡、风险信息汇总表进行的一种全过程监控, 其基本流程主要有:一风险识别与评价;二风险预控方案的制定与上报;三风险预控方案的实施与反馈;四风险防控方案的检查与评估;五项目风险考核与验收;六风险事件的总结;第十二条:公司、各部门,项目部依据集团公司内部控制差异与风险评估对照表、风险评估标准及相应风险等级蓝、黄、橙、红、黑的划分标准进行风险识别及上报;第十三条:项目签约风险识别流程:一项目签约风险识别包括项目跟踪、招投标、签约等三个阶段的风险信息识别;公司市场营销部及参与评审的各部门负责项目签约风险识别工作;二公司市场营销部分别在招标文件评审前、投标文件评审前、合同签约前依据内部控制差异与风险评估对照表、全面风险管理评估标准进行风险信息识别和统计,并填制签约风险信息统计表;签约风险信息统计表需经公司营销分管领导确认并作为评审文件的附件送各参与评审部门评审;三公司各评审部门认为市场营销部统计的签约风险信息不准确、不全面的,可以要求调整或增加;第十四条:项目签约阶段所识别风险的管理流程:一通过招标文件评审、投标文件评审、合同评审、商务谈判等方式降级或解除风险是处置项目签约阶段所识别风险的主要手段;公司各评审部门应就与本系统相关的签约风险拟定处理意见,送交市场营销部执行;二公司或集团公司决定投标及签约后,对于签约阶段无法解除的风险,市场营销部应制作签约风险跟踪卡,并在主合同交底时,作为交底资料移交各部门、项目经理部,并在履约阶段进行过程观测;三签约阶段确定的项目风险预警等级,在履约阶段自动转为风险观测等级;第十五条:项目运营风险识别、上报管理流程:一工程部每月依据项目部报送的工程合同履约动态信息表、分包单位履约信息表,工程合同履约动态差异表,编制公司履约动态差异汇总表报送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办公室;二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办公室依据风险评估标准结合履约动态差异汇总表对各项目风险进行等级评价;第十六条:若项目风险为红色以下风险等级时,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办公室将:一通知项目部经理拟定风险防控方案,项目部经理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需会同项目部其他人员会商方案并报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办公室评估;二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办公室会同该项目风险所涉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就方案的针对性、可操作性等进行综合评估,经评估后的方案由公司全面风险管理领导小组审批,公司、部门、项目部以审批后的方案作为实施依据;三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办公室将审批后的方案报集团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办公室备案;第十七条:若项目风险为红色含红色以上风险等级时,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办公室将:一通知项目部经理拟定风险防控方案,项目部经理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需会同项目部其他人员会商方案并报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办公室评估;二公司全面风险管理领导办公室将会同该项目风险所涉公司相关就方案的针对性、可操作性等进行综合评估,方案经评估并报公司全面风险管理领导小组同意后,报送集团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办公室审批;三公司、部门、项目部以集团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办公室审批后的方案作为实施依据;第十八条:每月底,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办公室编制公司项目风险信息汇总表,经公司各部门及公司全面风险管理领导小组确认后,报送集团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办公室;第十九条:系统运营风险识别、上报管理流程:(一)每季度末月25日前,公司各部门负责人需填报系统风险信息表,系统风险信息表经部门分管领导签字确认后报送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办公室;(二)每季度末,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办公室依据集团公司风险评估标准,结合系统风险信息表,编制公司系统风险信息汇总表;(三)经公司各部门及公司全面风险管理领导小组确认后的系统风险信息汇总表,由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办公室报送集团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办公室;第二十条:项目运营风险、系统运营风险信息识别、管理的其他方式:(一)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办公室、公司各部门可利用听取汇报、查阅文件资料,项目检查等其他方式及途径主动识别、管理项目运营风险;(二)公司全面风险管理领导小组可利用听取部门汇报、查阅部门文件资料等方式及途径主动识别、管理系统运营风险;第二十一条:项目运营风险防控方案的执行及反馈流程:一项目经理部经理为风险防控方案执行责任人,项目风险主要所涉部门及其系统分管领导为督办部门和责任领导;二公司全面领导小组可依据风险项目具体情况,调整执行项目风险防控方案的责任人、责任领导、督办部门等;三风险项目责任人需每月可采用书面或其他方式向责任领导及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办公室汇报风险方案的执行情况;四风险项目责任人有权以书面形式向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办公室提出调整风险防控方案的建议;公司风险管理办公室依据本细则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相关款项规定的流程,实施审批;第二十二条:系统运营风险的处置流程:一公司各部门负责人为系统风险管理的责任人,部门分管领导为责任领导;二系统风险管理责任人需拟定系统风险整改方案,方案应明确整改目标、时限,措施等关键要素;三系统风险整改方案经责任领导确认后,报送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办公室;四公司全面风险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监督系统风险整改方案的执行,在集团公司的授权范围内可直接调整方案并通知部门实施整改;第五章风险管理制度评估第二十三条:本章所指的风险管理制度评估是对公司风险管理相关制度的科学性、有效性,可操作性等关键要素进行的综合评价;第二十四条:风险管理制度评估的方式主要有:一自审自查,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办公室可采用走访、调研、现场测评,意见收集等方式及途径实施内部评估;二外部审计,公司全面风险管理领导小组可采用邀请集团公司相关部门评估、聘请外部审计实务所等方式及途径实施外部评估;第二十五条:公司各部门及全体员工有权利及义务向公司风险管理办公室提出关于风险管理的意见和建议;第二十六条:各部门应分年中6月底、年终12月底向公司风险管理办公室提交本部门风险管理总结报告;第二十七条:公司风险管理办公室负责有关风险管理意见及建议的收集、整理、汇总;负责更新或完善公司风险管理相关制度;第六章风险管理绩效考核第二十八条:公司建立全面风险管理绩效考核制度;第二十九条:公司每年度对考核“优秀”的分子公司、部门,项目部以及风险管理专兼职人员予以奖励;第三十条:公司对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分子公司、部门,项目部以及风险管理专兼职人员视情节实施以下处罚:一约谈或通报批评;二扣发绩效考核;三向公司提出调整工作的建议;四其他第三十一条: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办公室制定全面风险管理考核办法规范公司风险管理绩效考核;第七章其他第三十二条:本实施细则解释权归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办公室;第三十三条:本实施细则自公布之日实施;附:1、关于调整“全面风险管理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2、全面风险管理组织架构图3、风险评估标准4、全面风险管理流程图。

集团股份公司债务风险管理办法

集团股份公司债务风险管理办法

XX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债务风险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XX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的债务管理,有效防范债务风险,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国资委的相关规定,结合企业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及下属企业。

下属企业是指公司全资、控股和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各级子公司(以下简称“各子公司”)。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债务,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现时义务,以及因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可能导致未来所发生的事件而产生的潜在负债。

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性(非经营性)负债、融资性负债、或有负债等。

第四条债务风险管理应坚持目标控制、分类管理、动态监测、分级负责的原则。

第五条公司财务管理中心(以下简称“财管中心”)为债务风险管理的主管部门。

各子公司第一负责人为本企业债务风险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各子公司财务总监或分管财务负责人为本企业债务风险管理的分管责任人,各子公司财务部门是本企业债务风险管理的归口负责部门。

第二章债务风险控制第六条加强资产负债率分类管控,保持合理债务水平。

债务风险管控以资产负债率为基本指标,结合已获利息倍数、速动比率、现金流动负债比率、带息负债比率等辅助指标以及本企业资产质量、现金净流量、隐性债务、或有债务等情况对企业的债务风险状况进行综合评价。

(一)依据不同业态,对资产负债率管控线和警戒线设定如下:资产负债率管控线:商业企业及其他企业75%,工业企业70%,科研技术企业65%。

资产负债率警戒线:商业企业及其他企业70%,工业企业65%,科研技术企业60%。

根据国资委关于债务风险管控的有关规定,对预收账款与合同负债之和占负债比重超过30%的企业,以剔除预收账款及合同负债后的负债总额计算资产负债率。

各企业资产负债率是否超警戒线,选取本部和合并数据孰高者进行比较。

(二)依据以资产负债率为基本指标的债务风险综合评价结果,对债务风险按风险程度高低实行分类管理。

集团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制度

集团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加强集团安全生产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集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总部及各级子公司、分支机构、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管理。

第三条集团安全生产管理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全员参与、全过程控制、全方位管理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集团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统筹领导、协调、监督集团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五条安全生产委员会下设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六条各级子公司、分支机构、项目部设立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七条各部门职责:(一)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制定集团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组织、协调、监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二)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各项措施,监督检查各级单位安全生产情况。

(三)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确保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

第三章风险辨识与评估第八条各级单位应定期开展安全生产风险辨识与评估工作,识别、分析、评估安全生产风险。

第九条风险辨识与评估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全面性:全面覆盖集团所有业务领域、所有环节、所有岗位。

(二)系统性:从系统角度分析风险,找出风险之间的相互关系。

(三)动态性: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风险辨识与评估内容。

第十条风险辨识与评估方法:(一)专家调查法:邀请相关领域专家对风险进行辨识与评估。

(二)统计分析法:通过数据分析,识别潜在风险。

(三)现场观察法:现场观察,发现安全隐患。

第四章风险控制与防范第十一条各级单位应根据风险辨识与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

第十二条风险控制措施包括:(一)技术措施:采用先进的技术设备,降低风险。

(二)管理措施: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安全教育培训。

集团公司全面风险管理规定

集团公司全面风险管理规定

集团公司全面风险管理规定The document was prepared on January 2, 2021A集团有限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制度二〇一三年八月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A省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交运集团”风险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完整有效的风险管理体系,防范和化解各类风险,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国资委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相关精神,结合A交运集团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A交运集团集团公司各职能部门及各二级成员单位、三级成员单位的全面风险管理工作.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全面风险管理,指公司围绕总体经营目标,通过在公司管理的各个环节和经营过程中执行风险管理的基本流程主要包括风险初始信息收集、风险评估、制定风险管理策略、制定风险管理解决方案、监控改进五个基本步骤,建立健全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包括培育积极进取、稳健经营的风险管理文化,搭建全方位、多层次的风险管理组织体系,建设并完善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和内部控制系统,防范和化解公司内外部的重大风险及流程风险,从而为实现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提供合理的过程和方法.第四条A交运集团全面风险管理工作的开展,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全面性原则:全面风险管理工作应涵盖A交运集团各级单位及各部门,并针对生产经营与业务操作全过程开展风险管理工作.二统一管理原则:全面风险管理工作由A交运集团集团公司统一管理,各二级成员单位及三级成员单位应按照本制度要求,开展风险管理工作.三责任落实原则:A交运集团下属各级单位的负责人为本单位全面风险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集团总部各部门负责人为本专业风险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风险管理工作责任人应对本单位或本专业风险管理工作负责,确保本单位或本专业不存在任何重大内部控制缺陷或实质性漏洞.四循序渐进原则:全面风险管理工作是一项管理创新工作,A交运集团应逐步推进风险管理工作与企业日常经营管理相结合,建立内部控制工作的长效机制,形成符合监管要求与管理需求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第二章风险管理的组织体系及职责第五条A交运集团全面风险管理工作实行分级管理,集团公司的全面风险管理组织体系包括:董事会、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总经理、分管领导、风险管理主管部门、其他各职能部门及所属二级成员单位.所属二级成员单位可根据实际参照本制度建设本企业的风险管理组织体系.第六条董事会是集团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工作的领导及最终决策机构,对全面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负责.其主要职责包括:一批准风险管理策略,审阅重大风险应对策略执行情况,批准集团公司重大风险应对调整方案及其他重大事项;二批准全面风险管理年度报告,包括年度风险管理工作的总结评价和改进计划、年度风险评估结果、重大风险应对方案等;三批准风险管理组织机构设置及其职责方案;四批准风险管理绩效考核方案和年度绩效考核评定结果;五批准风险管理制度、管理手册及管理办法等;六督导风险文化的培育与宣贯工作;七落实出资人要求的有关全面风险管理的其它重大事项.第七条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根据董事会授权,审议风险管理重大事项.其主要职责包括:一审议风险管理主管部门提交的年度风险评估结果、风险管理策略调整方案,以及各职能部门制定的重大风险应对方案,包括突发风险事件应急预案,提出修改或调整建议;二审议风险管理年度报告并提交董事会审批,根据风险变化情况,研究落实风险应对方案的调整或改进方案,提交董事会审阅;三审议重大风险应对方案执行情况,审批集团公司重大风险应对调整方案;四审议投资风险评估意见,提交董事会作为决策参考;五审议风险管理绩效考核方案及年度绩效考核评定结果;六审议风险管理组织机构设置及其职责方案,提交董事会审批;七审议集团公司风险管理制度和重大风险管理办法,提交董事会审批;八审议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方案,组织建设风险管理信息系统;九审议企业风险文化培育与宣贯工作计划;十推动落实董事会决定的其他风险管理事项.第八条总经理对全面风险管理工作的有效性负责,根据职责向董事会报告风险管理工作,具有风险管理事项的决策权,可将部分职权授予风险分管领导负责.其主要职责包括:一批准风险管理主管部门提交的年度风险管理工作计划并监督其执行;二审核全面风险管理组织机构设置及其职责方案;三审核并向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提交风险管理年度报告;四审核重大风险应对方案的制定、执行和调整情况,以及年度重大风险管控自我评估报告,并提交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五审核风险管理相关制度和重大风险管理办法并提交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审议;六审核重大风险关键监控指标和分解指标,以及预期实现关键监控指标的风险承受度;七审核风险管理绩效考核方案及年度绩效考核评定结果,并提交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审议;八审核风险应急预案;九审核风险管理的其他重要事项.第九条风险管理分管领导主持全面风险管理的日常工作,对总经理负责,行使总经理授权范围内的风险管理职责.第十条风险管理主管部门为集团公司审计监察部,负责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的建设和整体运转,以及风险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为重大风险决策提供专业意见.其主要职责包括:一组织开展年度风险评估及应对工作,负责对评估结果汇总分析,对所属企业开展的专项业务风险评估提供指导和支持;二根据风险分析结果,提出风险管理策略调整建议,组织并协助相关部门制定重大风险应对方案;三对年度风险管理工作情况进行自评估,组织推动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的建设和改进提升,指导所属二级成员单位开展风险管理体系建设;四编制风险管理年度报告,并提交风险管理分管领导审核;五为集团公司各职能部门管理重大风险提供专业支持,组织协调跨部门的风险管理事宜,对集团公司重大风险管理决策提出专业意见;六汇总分析所属二级成员单位报送的风险信息,整理重大风险监控信息,对重大风险应对策略的执行情况和效果进行监督检查,并对以上信息在集团公司风险库中进行修订、调整和归档;七拟定风险管理绩效考核方案;八提出风险管理组织机构设置及其职责分工的建议;九负责拟定或修订风险管理相关制度并监督落实,指导和协助所属成员单位制定完善具体风险的管理办法;十制定风险文化培育与宣贯工作方案和计划,组织风险管理培训;十一负责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会议及董事会会议有关风险管理部分的组织、会议纪要的整理和决议事项的督促落实;十二完成集团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风险管理相关工作.第十一条集团公司各职能部门负责各专业具体风险的管理,接受集团公司审计监察部的组织、协调、指导及考核.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风险管理负责人,各部门可确定一名业务骨干兼任风险管理岗位.其主要职责包括:一贯彻执行全面风险管理制度以及其他的风险管理相关制度,配合集团公司审计监察部开展风险管理工作;二树立全面风险管理理念,积极参与风险管理文化建设;三完成日常风险信息报送、年度风险辨识和评估;四完成年度重大风险关键监控指标和分解指标的确定,以及风险承受度的定义;五确定年度重大风险应对策略及具体应对措施,完成剩余风险评估;六严格根据风险应对计划,实施应对措施,并持续监控应对计划的执行效率和效果,及时提请修正;七配合集团公司审计监察部完成其他风险管理工作.第十二条所属二级成员单位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设立风险管理职能机构或明确风险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与集团公司审计监察部的对口工作,并报集团公司审计监察部备案.二级成员单位风险管理职能机构或主管部门负责本企业风险管理工作的协调和推进,其主要职责包括:一协调推进本企业内部的风险管理活动;二针对本企业管理职责内的重大风险,组织拟订应对方案;三按照集团公司统一要求,汇总整理并上报本企业风险相关信息,完成日常风险信息报送、年度风险辨识和评估;四编制本企业年度风险评估报告、年度重大风险应对策略报告和年度重大风险监控自我评估报告;五监控风险事件的变化状态,适时制定和启动应急预案,并及时向集团公司审计监察部报告或备案;六按照本企业风险管理制度的要求,履行风险管理工作的其他职责,完成本企业负责人授权的有关全面风险管理的其他事项.第三章全面风险管理的工作程序第十三条全面风险管理工作以推进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为核心,主要包含年度风险管理计划、风险信息收集、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管理策略建立、风险应对、风险监控与预警等工作.第十四条年度风险管理计划年度风险管理计划是由审计监察部组织开展,各职能部门共同参与,主要包括参与风险管理活动的具体人员和职责安排、风险管理进度计划、风险管理的目标等.一在集团公司启动编制年度经营、管理计划工作时,由审计监察部向集团公司各部门及二级成员单位下发风险管理计划工作通知,明确要求各部门定期提交工作成果;二集团公司各部门及二级成员单位组织开展风险管理需求分析,确定风险管理工作的目标,编制本单位的风险管理计划;三审计监察部汇总各单位的风险管理年度计划,形成A交运集团层面年度风险管理计划;四经经理层和风险与审计管理委员会审议、董事会审批后,确定风险管理的年度目标、风险管理计划;五审计监察部下发经董事会审批通过的事项.第十五条风险信息收集集团下属各二级成员单位各专业部门负责实时收集本部门工作可能涉及的风险相关信息,进行必要的筛选、提炼、对比、分类、组合,每月报送本级风险管理职能部门,由本级风险管理职能部门汇总、上报集团公司风险管理职能部门.集团总部各专业部门负责收集本专业线相关的风险相关信息,每月将整理、分析后的相关风险信息报送集团总部审计监察部.第十五条风险识别及评估风险评估是根据集团公司内外部环境的变化,对所面临的风险进行辨识、分析以及评价.集团公司各职能部门及下属二级成员单位应定期分析所处的内外部风险环境,并对整体所面临的重大风险进行评估.集团公司审计监察部负责制定风险分级标准、风险评估方法、风险评估工作要求等,下发集团总部各部门及下属二级成员单位风险管理职能部门,指导风险识别和评估工作的开展.集团总部各专业部门及所属二级成员单位各专业部门是风险识别和评估执行部门,应每半年对业务单元、各项重要经营活动及其重要业务流程等内容进行风险识别和评估,对收集到的风险信息、历史数据和未来预测进行分析,将定性与定量的方法相结合,确定何种风险可能会产生影响,并以明确的文档描述记录这些风险及其特征.从风险发生可能性和风险发生后影响程度两个方面进行风险分析,初步确定重大风险、中等风险和一般风险;对重大风险进行专业分析及判断,制定具体应对方案,确定管理重点,落实管理责任,对需要协同管理的重大风险,研究制定解决方案.集团公司审计监察部将公司层面风险评估结果提交经理层和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审议、董事会审批;重要业务活动和重大决策包括新项目评价、现有项目重大投资变更、投资年度计划制定等专项风险的评估由主管部门组织开展实施,集团公司审计监察部组织审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有关风险的部分,出具风险评估意见.评估意见由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审议后提交董事会,为决策提供参考.第十六条风险管理策略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由集团公司审计监察部组织确定年度重大风险管理策略,与重大风险负主要管理责任的部门确认重大风险的风险偏好和承受度,并据此确定风险的预警指标、预警区间及相应采取的对策.集团公司审计监察部将重大风险管理策略报告提交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审议、董事会审批,批准后审计监察部下发确定年度重大风险管理策略的通知,确定年度重大风险管理策略流程开始正式执行.第十七条风险应对集团公司审计监察部负责制定年度重大风险管理应对方案.审计监察部在风险评估和确定重大风险管理策略的基础上,下发制定年度重大风险管理应对方案的通知;重大风险主导管理部门组织制定重大风险管理应对方案,形成重大风险管理应对方案建议稿;审计监察部汇总和整理重大风险管理应对方案的建议稿;审计监察部将汇总整理的重大风险管理应对方案建议稿和评价意见提交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审议.审计监察部下发决议事项并开始执行重大风险管理应对方案.集团公司审计监察部下发实施年度重大风险管理应对方案的通知后,开始启动年度重大风险管理应对方案实施和改进流程.各重大风险的主导管理部门和配合管理部门严格履行重大风险管理职责;审计监察部监督重大风险管理应对方案的执行和实施情况,并评估方案执行的效率和效果;审计监察部对重大风险应对方案的调整/改进申请进行审核,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对调整/改进方案进行审批;各部门执行审批后的应对方案.各风险管理一线执行部门应做好突发重大风险事件的紧急处理,须时刻关注并收集日常业务运营过程中的各种风险信息,一旦发现新的紧急重大风险事件即发生的重大风险事件不在被评估得出的年度重大风险之内,及时请示上级领导、采取补救措施,并向审计监察部报告,审计监察部启动应急响应机制,制定突发重大风险的应对方案,审批后执行.第十八条风险监控与预警集团公司审计监察部组织通过风险评估提出风险预警指标,可划分为风险黄色预警、风险橙色预警、风险红色预警,明确集团公司各部门及二级成员单位所需要担负的责任以及对应的工作流程.集团公司各职能部门及所属二级成员单位应对其管理的重大风险和相关风险进行持续的日常监控,主要对关键风险指标的变化情况、新出现的风险或原有风险的重大变化、既定风险应对方案的执行情况及执行效果等风险信息予以持续关注.同时应对风险监控结果进行分析评价,包括风险变化的原因、潜在影响、变化趋势以及对跨部门风险应对方案的调整建议等,并将监控及分析结果汇总提交集团公司审计监察部.当风险监控分析结果中关键监控指标达到预警值,集团公司各职能部门及所属二级成员单位应向集团公司审计监察部报告,并积极采取防范措施,将实施结果及时提交集团公司审计监察部.集团公司审计监察部根据所属二级成员单位提交的风险监控分析结果,对风险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和评价,包括年度重大风险的变化和应对情况、风险承受度的执行情况、风险排序的变化情况等,并将以上信息归入风险库存档.同时根据风险的重大变化提出跨部门的风险应对建议.第四章全面风险管理文化建设第十九条集团公司各职能部门和所属二级成员单位应大力培育和塑造良好的风险管理文化,树立正确的风险管理理念,增强员工风险管理意识,促进全面风险管理目标的实现.第二十条集团公司各职能部门和所属二级成员单位应将风险管理文化融入企业文化建设全过程,营造风险管理文化氛围,在企业文化管理相关政策和制度文件中明确规定风险管理文化的建设要求和内容.第二十一条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领导人员在培育风险管理文化中应发挥表率作用,重要业务流程和风险控制点的管理人员和岗位操作人员应当成为培育风险管理文化的骨干力量.第二十二条应当通过多种形式广泛、深入、持久地宣传道德诚信准则和风险意识,进行正反两方面的风险管理案例教育,针对不同对象,开展风险管理制度和流程的操作人员岗前风险管理培训.第五章风险监督与考核第二十三条风险管理的监督与考核是指对风险管理的效果和效率进行持续监督与考核评价,包括对风险管理工作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对风险管理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根据监督或考核的结果,对全面风险管理工作进行改进与提升.第二十四条集团公司审计监察部负责对各职能部门及所属二级成员单位的风险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制定风险管理考核办法和考核标准,并开展考核评价工作.第二十五条风险管理考核内容包括对风险管理建设工作效果的考核和对风险管理工作绩效的考核.集团公司审计监察部可根据各职能部门和所属二级成员单位在年度工作计划中提出的风险管理工作目标,与考核对象进行沟通,确定考核指标与考核标准.第二十六条全面风险管理考核指标和考核标准主要可由以下几方面组成:一是否按计划完成了本企业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二是否按要求参与了风险管理的各项工作;三风险管理职责是否得到了清晰的界定和落实;四重大风险的监控报告和预警应对是否全面、及时、有效;五有无超出预警范围的重大风险发生,并对经营目标造成重大影响.第二十七条集团公司审计监察部应当定期对各职能部门和所属二级成员单位风险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及其工作效果进行监督评价,并根据风险管理考核结果,编制年度全面风险管理工作报告.第六章附则第二十八条本制度由A交运集团审计监察部负责修订、修改并解释.第二十九条本制度经A交运集团总经理办公会审批后,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实施.附件:全面风险管理制度相关核心管控流程1. 内部控制评价流程2. 全面风险管理和内控体系优化建设流程。

中国华油集团公司生产安全风险防控管理办法

中国华油集团公司生产安全风险防控管理办法

中国华油集团公司生产安全风险防控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国华油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华油集团)生产安全风险防控管理,增强风险防控能力,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标准规范,集团公司相关制度和华油集团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华油集团总部机关(以下简称总部机关)、直属单位及其所属基层单位(以下简称所属单位)的生产安全风险防控管理。

华油集团及所属单位的控股公司通过法定程序实施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生产安全风险防控是指在危害因素辨识和风险评估的基础上,预先采取措施消除或者控制生产安全风险的过程。

第四条华油集团按照组织管理架构,梳理各个层级的生产安全风险防控流程,确定华油集团总部机关、直属单位、基层单位、基层部门(站队)、基层岗位等各个层级的生产安全风险防控重点,落实各级生产安全风险防控责任,建立健全生产安全风险防控机制。

第五条华油集团生产安全风险防控工作遵循以下原则:(一)分层管理、分级防控。

将生产安全风险防控的责任划分到各个管理层级,每一层级对照专业领域、业务流程,评估并确定生产安全风险防控重点,落实防控责任。

(二)直线责任、属地管理。

将生产安全风险防控的职责落实到发展规划、人事培训、生产管理、质量管理、承包商管理、设备设施、安全环保、物资采购、工程建设等各级职能部门和属地管理岗位,实现管工作必须管风险。

(三)过程控制、逐级落实。

从设计、施工、验收、投产、运行等生产经营的全过程和各环节进行生产安全风险防控,逐级落实生产安全风险防控措施。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第六条华油集团安全环保部是生产安全风险防控工作的综合管理部门,主要履行以下职责:(一)组织制修订华油集团生产安全风险防控管理规章制度。

(二)指导、监督华油集团生产安全风险防控工作。

(三)对华油集团生产安全风险防控工作进行考核。

第七条华油集团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业务范围内生产安全风险防控的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等管理工作。

集团公司生产安全风险防控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生产安全风险防控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生产安全风险防控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集团公司生产安全风险防控管理,增强风险防控能力,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机关、专业分公司及其直属企事业单位和全资子公司(以下统称所属企业)的生产安全风险防控管理。

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的控股公司通过法定程序实施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生产安全风险防控是指在危害因素辨识和风险评估的基础上,预先采取措施消除或者控制生产安全风险的过程。

第四条集团公司按照组织管理架构,梳理各个层级的生产安全风险防控流程,确定集团公司总部机关和专业分公司(以下简称总部)、所属企业、二级单位、车间(站队)、基层岗位等各个层级的生产安全风险防控重点,落实各级生产安全风险防控责任,建立健全生产安全风险防控机制。

第五条集团公司生产安全风险防控工作遵循以下原则:(一)分层管理、分级防控。

将生产安全风险防控的责任划分到各个管理层级,每一层级对照专业领域、业务流程,评估并确定生产安全风险防控重点,落实防控责任。

(二)直线责任、属地管理。

将生产安全风险防控的职责落实到规划计划、人事培训、生产组织、工艺技术、设备设施、安全环保、物资采购、工程建设等职能部门和属地管理岗位,实现管工作必须管风险。

(三)过程控制、逐级落实。

从设计、施工、投产、运行等生产经营的全过程和各环节进行生产安全风险防控,逐级落实生产安全风险防控措施。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第六条集团公司安全环保与节能部是生产安全风险防控工作的综合管理部门,主要履行以下职责:(一)组织制修订集团公司生产安全风险防控管理规章制度。

(二)指导、监督集团公司生产安全风险防控工作。

(三)对集团公司生产安全风险防控工作进行考核。

(四)负责集团公司生产安全风险防控信息管理子系统的运行维护管理。

第七条集团公司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业务范围内生产安全风险防控的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等管理工作。

集团公司安全风险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安全风险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风险辨识1. 集团公司应建立健全安全风险辨识机制,定期对生产工艺、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人员行为和管理体系等方面的安全风险进行全面辨识。

2. 安全风险辨识应覆盖集团公司所有生产、经营、管理活动,确保不留死角。

3. 安全风险辨识结果应形成安全风险清单,明确风险等级、风险源、控制措施和责任部门。

三、安全风险管控1. 针对辨识出的安全风险,集团公司应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包括:(1)技术措施:采用先进的技术手段,提高设备设施的安全性能,降低风险等级。

(2)管理措施: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加强现场安全管理,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3)人员措施:加强员工安全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操作技能。

2. 集团公司应建立双重预防机制,即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确保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3. 针对重大风险,集团公司应制定专项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四、安全检查与考核1. 集团公司应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对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和考核。

2. 安全检查应覆盖所有生产、经营、管理活动,重点关注重大风险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3. 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集团公司应责令相关责任部门及时整改,确保整改到位。

五、责任与奖惩1. 集团公司各级领导应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安全风险得到有效管控。

2. 对在安全风险管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3. 对因安全风险管控不力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六、附则1. 本制度由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集团企业风险控制管理制度

集团企业风险控制管理制度

集团企业风险控制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风险管理,建立规范、有效的风险控制体系,提高风险防范能力,保证公司安全稳健运行,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国家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及下属公司。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风险管理是指公司依据总体战略和经营目标,确定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通过识别潜在风险、评估风险,针对重大风险拟定风险管理策略并在企业管理的各个环节和经营过程中落实规范化的风险防控要求,从而将风险控制在企业风险承受度范围以内的过程和方法。

第四条按照公司目标的不同对风险进行分类,公司风险分为:战略风险、经营风险、财务风险和法律风险。

(一)战略风险:没有制定或制定的战略决策不正确,影响战略目标实现的负面因素。

(二)经营风险:经营决策的不当,妨碍或影响经营目标实现的因素。

(三) 财务风险:包括财务报告失真风险、资产安全受到威胁风险和舞弊风险。

1、财务报告失真风险。

没有完全按照相关会计准则、会计制度的规定组织会计核算和编制财务会计报告,没有按规定披露相关信息,导致财务会计报告和信息披露不完整、不准确、不及时。

2、资产安全受到威胁风险。

没有建立或实施相关资产管理制度,导致公司的资产如设备、存货、有价证券和其他资产的使用价值和变现能力的降低或消失。

3、舞弊风险。

以故意的行为获得不公平或非正当的收益。

(四) 法律风险:没有全面、认真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影响合规性目标实现的因素。

第五条按风险能否为公司带来盈利机会,风险可分为纯粹风险和机会风险。

第六条按照风险的影响程度,风险分为一般风险和重要风险。

第七条公司根据战略规划和经营目标制定风险管控原则。

(一)全面风险管控原则:公司风险管控工作应覆盖经营与管理过程中所面临的各种风险,并对其中关键风险实施重点管控。

(二)分级分类管控原则:公司各级内控管理部门负责管控各自面临的风险,并根据风险的不同特点进行分类管理。

昆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风险管理办法

昆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风险管理办法

昆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风险管理办法昆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及全面风险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加强和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及全面风险管理,推动和指导公司各责任中心、职能部门及子公司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制度及全面风险管理,提高公司风险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增强企业竞争力,促进公司持续、稳步、健康发展,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依据财政部审计署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财会[2008]7 号《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华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办法(HOLLEY-CX02—2008—09094Z)《关于发布<华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办法〉的通知》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责任中心、职能部门及各控、参股公司。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为了保证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而对公司战略制定和经营活动中存在的风险予以管理的相关制度安排。

是由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和全体员工实施的、旨在实现控制目标的过程。

具体包括围绕风险管理策略目标,针对企业战略、规划、产品研发、投融资、市场运营、财务、内部审计、法律事务、1内部控制及全面风险管理办法 KPC-AT2(15A—2011(R)人力资源、采购、加工制造、销售、物流、质量、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企业文化等各项业务管理及其重要业务流程,通过执行风险管理基本流程,制定并执行的规章制度、程序和措施。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风险是指公司未来发展过程中,各种不确定性对公司实现其战略及经营目标的影响.企业风险一般可分为战略风险、财务风险、市场风险、运营风险、法律风险等;也可以能否为企业带来盈利等机会为标志,将风险分为纯粹风险(只有带来损失一种可能性)和机会风险(带来损失和盈利的可能性并存)。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全面风险管理是指公司围绕战略目标及总体经营目标,通过在企业管理的各个环节和经营过程中执行风险管理的基本流程,培育良好的风险管理文化,建立健全全面风险管理体系, 包括风险管理策略、风险理财措施、风险管理的组织职能体系、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和内部控制系统,从而为实现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和方法。

集团公司风险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风险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风险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集团公司的风险管理,保障公司的稳定经营和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风险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其下属所有子公司和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各单位”)。

第三条风险管理是指通过识别、评估、监控和应对风险,确保公司业务运营的安全、稳健和合规。

第四条集团公司应建立健全风险管理体系,明确风险管理职责,规范风险管理流程,确保风险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

第二章风险管理组织架构第五条集团公司应设立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全面指导、监督和协调集团公司的风险管理工作。

第六条风险管理委员会下设风险管理部,作为风险管理的日常执行机构,负责风险管理制度的制定、执行和监督。

第七条各单位应设立风险管理小组或指定专人负责风险管理工作,确保风险管理在各自业务领域的有效实施。

第三章风险管理流程第八条风险识别:各单位应定期对业务流程、市场环境、政策法规等方面进行风险评估,识别潜在风险点。

第九条风险评估:对识别出的风险进行定量和定性分析,评估风险的严重程度和可能性,确定风险等级。

第十条风险监控:建立风险监控机制,对各类风险进行实时监控,确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

第十一条风险应对: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风险应对策略和措施,确保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第十二条风险报告:定期向上级风险管理机构报告风险管理情况,及时反映风险变化和应对措施的效果。

第四章风险管理职责第十三条集团公司董事会负责审议和批准风险管理政策和制度,监督风险管理工作的执行情况。

第十四条集团公司管理层应认真执行风险管理政策,确保风险管理制度在业务运营中的有效执行。

第十五条风险管理部应负责制定和完善风险管理制度,组织风险识别、评估、监控和应对工作,并对各单位的风险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第十六条各单位负责人应切实履行风险管理职责,确保本单位业务运营的安全、稳健和合规。

第五章风险应对措施第十七条风险规避:通过调整业务结构、优化业务流程等方式,避免或减少风险的发生。

中国五矿集团公司风险管理报告暂行办法(最终稿)

中国五矿集团公司风险管理报告暂行办法(最终稿)

中国五矿集团公司风险管理报告暂行办法(最终稿)中国五矿集团公司风险管理报告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国资委《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提示》的建议,推动中国五矿集团公司(以下缩写集团公司)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规范集团公司风险管理报告工作,根据《中国五矿集团公司全面风险管理规定》,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根据集团公司对风险实行分层、分类和集中管理的总体原则,集团公司各职能部门和经营单位分别负责各自职责范围内和所管辖范围内各类风险的具体管理工作,按照有关要求,组织编制和报送各类风险管理报告。

集团公司风险管理部对风险报告进行统一汇总、分析和使用,实现集团层面风险信息的集中化管理。

第三条风险管理报告就是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就是一类特定的管理报告,具备明晰的报告内容、报告线路、报告频率及报告格式,主要满足用户风险管理的建议,传达风险信息,及时提示信息预警,积极支持集团公司的管理决策。

第四条集团公司各职能部门和经营单位应将风险管理报告工作与本单位风险管理职能、风险管理流程和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的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促进本单位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的建设工作。

第五条集团公司及各经营单位适用于本办法。

集团公司各经1营单位的董事会及尚未创建董事会的经营单位经理办公会应当依照本企业《章程》规定的程序贯彻执行本办法。

其他入股企业可以参考继续执行本办法。

第六条本办法所指的各经营单位包括集团公司各业务板块(单元)、集团公司全资、直接控股企业及集团拥有实际控制权或对集团整体风险有重大影响的企业。

第二章风险管理报告的分类及建议第七条集团公司的风险管理报告主要包括以下三类报告:(一)风险管理月度报告:集团公司各经营单位需在每个自然月后5个工作日内向集团公司风险管理部报送。

其中,每年四月、七月、十月和次年一月可在10个工作日内报送。

(二)全面风险管理年度报告:集团公司有关职能部门和各经营单位在12月15日前向集团公司风险管理部上报。

集团公司合规风险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合规风险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合规风险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集团公司合规风险管理,保障公司合规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上市公司合规管理指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合规风险,是指公司在经营活动中,因违反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等,可能导致公司受到法律制裁、行政处罚、经济损失、信誉受损等风险。

第三条集团公司应当建立合规风险管理机制,明确合规风险管理职责,加强合规风险识别、评估、控制、监测和应对,确保公司合规经营。

第四条集团公司合规风险管理应当遵循预防为主、全面参与、分类管理、动态调整、协同配合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架构与职责第五条集团公司设立合规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公司合规风险管理的决策、监督和评价工作。

合规风险管理委员会由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合规负责人、其他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六条合规负责人负责公司合规风险管理的日常事务,组织制定合规风险管理制度,协调、监督各部门开展合规风险管理工作。

第七条集团公司各部门、各子公司应当设立合规风险管理岗位,负责本部门、本子公司的合规风险识别、评估、控制、监测和应对工作。

第八条集团公司合规风险管理委员会、合规负责人、各部门、各子公司的合规风险管理职责应当明确,相互协作,共同推进公司合规风险管理工作。

第三章合规风险识别与评估第九条集团公司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等,制定合规风险清单,明确合规风险类型、风险点、风险等级和风险责任人。

第十条集团公司应当定期开展合规风险评估,评估合规风险的严重程度、发生概率、影响范围和应对措施的有效性,确定合规风险管理的优先级。

第十一条集团公司应当建立合规风险预警机制,对可能发生的合规风险进行监测和预警,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第四章合规风险控制与监测第十二条集团公司应当制定合规风险控制措施,明确合规风险控制的流程、方法和责任人,确保合规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公司风险管理办法

公司风险管理办法

公司风险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集团公司内控体系建设工作,提升风险管理水平,提高集团抵御风险能力,促进集团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的引用文件为:《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企业风险,指未来的不确定性对集团实现发展目标的影响,按类别主要分为战略投资风险、市场风险、运营风险、财务风险和法律风险等;按层级分为公司层面风险和业务活动层面风险;按评估等级分为一般风险、重要风险和重大风险。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企业风险管理是企业内控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指企业围绕总体经营目标,通过执行内控管理的基本流程,建立健全风险管理体系,以合理的成本尽可能减少各类风险对集团的不利影响,并将其产生的结果控制在预期可接受范围内。

集团公司及各二级单位应本着从实际出发,务求实效的原则,以对重大风险、重大事件(指重大风险发生后的事实)的管理和重要流程的内部控制为重点,开展风险管理工作。

第五条企业风险管理目标: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集团战略规划。

企业风险管理基本流程:收集风险管理初始信息、进行风险评估、制定风险应对策略和方案、通过内控体系建设完善内控管理流程和制度、通过内控评价进行风险管理的监督与改进。

第六条企业风险管理原则:一是全面性原则。

风险管理工作应当贯穿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覆盖集团公司及所属二级单位的各种业务和事项;二是重要性原则。

应当在对风险进行全面防范和控制的基础上,关注集团重要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三是动态管理原则。

建立持续改进的风险管理模式,对各类风险进行动态追踪和管理措施动态调整;四是管理责任追究原则。

明确责任,建立责任追究体系,对因风险管理不到位给企业造成损失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第七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所属事业部和全资、控股企业(以下简称“各二级单位集团参股企业可参照执行。

集团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制度一、前言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和经济环境的不断变化,集团公司在日常经营中所面对的风险也日益增多。

为了有效应对各类风险并确保企业稳健经营,集团公司需建立和完善全面的风险管理制度,确保各项风险得到有效识别、评估、控制和监控。

本文旨在为集团公司建立全面风险管理制度提供指导,为企业的长期发展提供保障。

二、全面风险管理制度的必要性1. 风险识别:通过建立全面风险管理制度,集团公司能够对各类风险进行系统性的识别,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等,降低因未能及时发现风险而导致的损失。

2. 风险评估:集团公司需要针对各类风险进行合理的评估,确定其可能造成的影响程度以及发生概率,进而为风险控制提供依据。

3. 风险控制:通过建立风险管理制度,集团公司能够制定相应的风险控制策略和措施,有效避免或减少各类风险对企业的影响。

4. 风险监控:全面风险管理制度还能确保企业对各类风险进行实时监控,及时调整风险管理策略,并确保企业能够持续稳定地经营。

三、全面风险管理制度的建立1. 集团公司风险管理架构(1)风险管理委员会:集团公司应设立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统筹和协调全面风险管理工作,并对风险管理制度的实施进行监督和评估。

(2)风险管理部门:集团公司应设立专门的风险管理部门,负责具体的风险管理工作,包括风险识别、评估、控制、监控等。

(3)业务部门:各个业务部门应建立相应的风险管理团队,负责监控和管理本部门的风险,确保各项风险得到及时有效处理。

2. 集团公司风险管理制度(1)风险识别:集团公司应建立风险识别机制,通过定期开展风险评估和风险检查,全面了解企业面临的各项风险,包括内部风险和外部风险。

(2)风险评估:集团公司应建立风险评估体系,对各项风险进行定性和定量评估,确定风险的重要性和优先级,为风险控制提供参考。

(3)风险控制:集团公司应建立风险控制策略,包括风险承担、规避、转移和降低等控制策略,确保各项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集团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办法

文件制修订记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建立规范、有效的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面风险管理体系,防范、控制和化解公司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可能发生或出现的风险,促进企业健康持续稳定发展,保障企业资产保值增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总部。

公司下属各级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下属企业”)应结合本单位的经营管理实际,根据本办法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管理实施细则。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风险,指未来的不确定性对企业实现其战略目标和经营目标的影响。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全面风险管理,指企业围绕总体经营目标,通过在企业管理的各个环节和经营过程中执行风险管理的基本流程,培育良好的风险管理文化,建立健全全面风险管理体系,从而为实现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和方法。

第二章全面风险管理的目标、原则和框架第五条公司全面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一)确保公司各项经营管理活动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二)确保将风险控制在与总体目标相适应并可承受的范围内;(三)确保公司有关规章制度和为实现经营目标而采取重大措施的贯彻执行,保障经营管理的有效性,提高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四)确保公司建立针对各项重大风险发生后的危机处理方案,保护企业不因灾害性风险或人为失误而遭受重大损失;(五)不断提高公司员工风险管理意识,形成良好的风险管理文化。

第六条公司全面风险管理遵循全面、重要、合理、制衡、独立的原则,确保风险管理的有效性。

(一)全面性。

公司风险管理应当做到事前、事中、事后控制相统一;覆盖公司所有业务、部门和人员,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二)重要性。

在全面风险管理的基础上,关注重要业务、重点项目和高风险领域。

(三)合理性。

全面风险管理应与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风险状况及所处的环境相适应,应以合理的成本实现风险管理目标。

集团公司风险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风险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风险管理制度第一章总 则第二章第一条 为了加强集团公司风险管理,提高风险防范和应对能力,保障集团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风险管理》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其所属子 (分)公司、控股企业(以下简称企业)。

第三条 集团公司风险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全面风险管理原则:对企业各类风险进行识别、评估、监控和控制,确保企业风险管理的全面性。

(二)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原则:积极预防潜在风险,对已识别的风险采取有效措施,实现风险的综合治理。

(三)动态管理原则:根据企业经营环境的变化,不断更新和完善风险管理策略,确保风险管理的时效性。

(四)依法治企,权责对等原则:按照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管理制度,明确风险管理职责,落实风险管理措施。

第四条 集团公司成立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监督企业风险管理工作。

风险管理委员会由集团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三章风险识别与评估第四章第五条 企业应建立风险识别机制,通过内部调查、数据收集、信息分析等方法,识别企业经营活动中可能出现的风险。

第六条 企业应建立风险评估机制,对识别的风险进行评估,分析风险的性质、影响范围、可能发生的概率和潜在损失,确定风险的优先级。

第七条 企业应建立风险分类和编码体系,对各类风险进行统一分类和编码,便于风险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分析。

第八条 企业应定期进行风险评估,根据企业经营环境的变化,及时调整风险评估结果。

第三章 风险监控与控制第九条 企业应建立风险监控机制,对已识别和评估的风险实施持续监控,确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

第十条 企业应制定风险应对措施,对可能发生的风险制定应对方案,明确应对措施、责任人和实施时间。

第十一条 企业应建立风险信息报告制度,及时向风险管理委员会报告风险情况,确保风险管理的有效性。

第五章风险管理组织与人员第六章第十二条 企业应设立风险管理职能部门,负责组织、协调、监督企业风险管理工作。

大型国有集团公司资金风险预警管理办法

大型国有集团公司资金风险预警管理办法

大型国有集团公司资金风险预警管理办法一、总则本办法为了规范大型国有集团公司的资金风险预警管理,保护国有资产安全,促进公司经济健康发展,制定如下管理办法。

二、预警指标体系1. 公司应建立完整的资金预警指标体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资金流动性指标- 偿债能力指标- 资本充足度指标- 盈利能力指标- 信用风险指标2. 公司应根据自身特点和经营情况,结合上述指标,制定具体的预警指标细则,并定期进行评估和调整。

三、资金风险预警机制1. 公司应设立专门的资金风险预警机制,负责监测和预警资金风险,并及时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

2. 预警机制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资金流动性监测和预警- 财务报表分析和预警- 风险事件监测和预警- 风险预警报告制度四、资金风险应对措施1. 公司应根据资金风险的程度和情况,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加强资金管理和运营- 调整资产负债结构- 优化经营策略和业务结构- 寻找外部融资渠道- 加强内部风险控制2. 公司应及时报告资金风险状况和应对措施,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公司股东进行沟通和汇报。

五、监督和评估1. 公司应建立健全的内部监督机制,对资金风险预警管理进行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2. 公司还应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和评估,提供相关材料和信息,并积极配合相关工作。

六、责任追究1. 对于未能及时预警和应对资金风险的责任人员,公司应依法依规进行责任追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措施:- 制定相应的纪律处分措施- 追究法律责任- 进行经济处罚2. 公司应加强人员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对资金风险的认识和应对能力,减少风险发生的可能性。

七、附则1.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三年,届满后可根据需要进行修订和延长。

2.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相关法规和制度执行。

以上是关于大型国有集团公司资金风险预警管理办法的内容,为保证有效性和稳定性,相关措施的具体细则和操作细节可在实施中进一步细化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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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上市公司风险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风险管理,建立规范、有效的风险控制体系,提高风险防范能力,及时识别、系统分析经营活动中与实现内部控制目标相关的风险,合理确定风险承受度和风险应对策略,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和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风险是指公司经营活动中与公司实现内部控制目标相关的风险,包括战略风险、财务风险、市场风险、运营风险和法律风险等。

本制度所称风险评估是指通过对基于事实的信息进行分析,就如何处理特定风险以及如何选择风险应对策略进行科学决策。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各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子公司”)。

第二章风险管理机构设置第四条公司风险管理的组织体系由公司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风险管理部门、内部审计部门、各职能部门/子公司构成。

第五条公司各职能部门为风险管理第一道防线;风险管理部门为风险管理第二道防线;内部审计部门及审计委员会为风险管理第三道防线。

第六条公司各职能部门在风险控制管理方面的主要职责:(一)按照公司风险管理部门制定的风险评估的总体方案,根据业务分工,配合风险管理部门,识别、分析相关业务流程的风险,确定风险反应方案。

(二)根据识别的风险和确定的风险反应方案,按照公司确定的控制设计方法和描述工具,设计并记录相关控制,根据风险管理的要求,修改完善控制设计。

包括:建立控制管理制度,按照规定的方法和工具描述业务流程,编制风险控制文档和程序文件等。

(三)组织控制制度的实施,监督控制制度的实施情况,发现、收集、分析控制缺陷,提出控制缺陷改进意见并予以实施。

对于重大缺陷和实质性漏洞,除向部门负责人汇报情况外,还应向公司领导及时反馈情况,以便公司监控内部控制体系的运行情况。

(四)配合内控审计部门等部门对控制失效造成重大损失或不良影响的事件进行调查、处理。

第七条风险管理部门负责建立公司风险管理体系、制度和流程等日常管理工作,并监督其实施的有效性。

具体职责如下:(一)负责制定公司的风险评估方案;(二)负责组建风险评估小组;(三)负责审核风险清单、应对预案;(四)拟定公司风险评估报告,上报公司管理层;(五)负责建立经营环境监控体系,切实监控并记录内、外部经营环境和条件的变化,以修正风险识别与评估;(六)负责建立风险预警指标体系,要求各具体部门定期提供数据,进行指标分析;对于超过风险预警值的指标,应确定相应的整改措施。

第八条总经理办公会主要职责为:(一)审定公司各部门风险管理工作职责;(二)批准风险应对预案;(三)研究、确定公司重大风险事项及应对预案;(四)审定风险管理部门提交的公司风险管理方面的报告,并报董事会审议。

第九条董事会的主要职责为:(一)确定公司风险目标;(二)审议公司风险管理制度、风险管理办法;(三)批准公司风险评估报告;(四)批准风险管理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条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负责指导公司审计部门开展对全面风险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十一条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在审计委员会的业务指导下,主要履行以下职责:(一)负责研究提出全面风险管理监督评价体系;(二)制定监督评价相关制度,开展监督与评价,出具监督评价审计报告;(三)对全面风险管理归口部门和各职能/业务部门的风险管理工作的有效性进行检查和评价,将审计结果及时报送审计委员会,并根据审计委员会的审议决定报送董事会。

第十二条公司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和子公司负责人为风险控制的第一责任人,履行风险管理职能,执行具体的风险管理制度。

建立单位内权责明确、相互制衡的岗位职责和单位内全面、合理的风险控制制度,并针对业务主要风险环节制定业务操作流程。

第十三条子公司的风险管理和职责分工的设立,参照公司的规定制定。

第三章风险评估的频率第十四条风险评估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并根据实际需要增加评估的频率。

第十五条当出现下述情况时,应考虑重新进行风险评估:(一)公司经营模式发生重大变动;(二)公司所使用的信息技术发生重大变动;(三)关键人员变动;(四)公司所适用的会计准则发生重大变动;(五)购并的发生、金融工具的使用等涉及到复杂的会计处理要求的事项发生;(六)其他需要重新进行风险评估的。

第四章控制目标的设定和传达第十六条董事会应当按照战略目标,设定相关的经营目标、财务报告目标、合规性目标与资产安全完整目标,并根据设定的目标合理确定企业整体风险承受能力和具体业务层次上的可接受的风险水平。

第十七条董事会应定期更新和修正公司的经营目标、风险管理目标;第十八条管理层应向各部门清晰传达公司的战略目标、经营目标和风险管理目标(如通过工作准备会等),并进行目标分解。

第十九条风险管理部门负责风险评估方案的制订,风险评估方案须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批后执行,风险评估工作由风险管理部门组建风险评估小组负责具体实施。

第五章风险识别第二十条公司各部门/子公司应当根据风险评估方案的要求,全面系统持续地收集相关信息,结合实际情况,及时进行风险评估,准确识别与实现控制目标相关的内部风险和外部风险。

第二十一条公司各部门/子公司在进行风险识别时,可以采取座谈讨论、问卷调查、案例分析、咨询专业机构意见等方法识别相关的风险因素,特别应注意总结、吸取企业过去的经验教训和同行业的经验教训,加强对高危性、多发性风险因素的关注。

第二十二条各部门/子公司应广泛、持续不断地收集与本公司风险和风险管理相关的内外部信息,包括历史数据和未来预测。

风险信息的收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战略风险方面,收集国内外企业战略风险失控导致企业蒙受损失的案例,重点收集国内外宏观经济政策以及经济运行情况、行业状况,国内外产业政策、项目工程市场需求与供给状况等与战略有关的信息;(二)财务风险方面,收集国内外企业财务风险失控导致危机的案例,重点收集企业财务报表、资产质量、盈利能力、偿债能力、现金流量、成本核算、资金结算等方面的信息;(三)市场风险方面,收集国内外企业忽视市场风险、缺乏应对措施导致企业蒙受损失的案例,重点收集主要客户资信、竞争对手等方面的信息;(四)运营风险方面,收集国内外企业忽视运营风险、缺乏应对措施导致企业蒙受损失的案例,重点收集与企业治理、投资决策、项目管理、人力资源等各方面的信息;(五)法律风险方面,收集国内外企业忽视法律法规风险、缺乏应对措施导致企业蒙受损失的案例,重点收集国内外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往重大法律纠纷案件、竞争对手的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信息。

第二十三条公司识别内部风险,应当关注下列因素:(一)董事、监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职业操守、员工专业胜任能力等人力资源因素;(二)组织机构、经营方式、资产管理、业务流程等管理因素;(三)研究开发、技术投入、信息技术运用等自主创新因素;(四)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财务因素;(五)营运安全、员工健康、环境保护等安全环保因素;(六)其他有关内部风险因素。

第二十四条公司识别外部风险,应当关注下列因素:(一)经济形势、产业政策、融资环境、市场竞争、资源供给等经济因素;(二)法律法规、监管要求等法律因素;(三)安全稳定、文化传统、社会信用、教育水平、消费者行为等社会因素;(四)技术进步、工艺改进等科学技术因素;(五)自然灾害、环境状况等自然环境因素;(六)其他有关外部风险因素。

第二十五条公司根据收集的信息,建立风险数据库,包括风险种类、风险描述、风险应对措施等,并在未来的工作中不断对其进行完善。

第六章风险分析第二十六条公司各部门/子公司应当针对已识别的风险因素,从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和影响程度两个方面进行分析。

各部门/子公司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针对不同的风险类别确定科学合理的定性、定量分析标准。

具体如下:表一:风险发生的可能性程度描述说明I大致确定事件可能在多数情况下发生II可能事件有时可能发生III可能性不高事件只在少数情况下可能发生IV罕见事件仅在很少的情况下发生V极不可能事件极少的情况下发生表二:风险的后果或影响程度描述说明1微不足道没有经济损失2轻微轻微经济损失3中度可以得到控制,经济损失不大4高度经济损失较大5灾难性经济损失巨大第二十七条公司/子公司应当根据风险分析的结果,依据风险的重要性水平,运用专业判断,按照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大小及其对企业影响的严重程度进行风险排序,确定应当重点关注的重要风险。

表三:风险程度定性分析表注:E=极高:要立刻停止有关工作,直到风险减低。

在风险减低前有关工作须完全禁止进行。

D=高风险:要停止有关工作,直到风险减低。

如有关工作现正在进行中,须提供有效监控及紧急应变程序。

C=中等风险:须规定有关管理职责及指引把危害控制,或在可行下进一步减低风险,如有关风险可能产生严重的危害,应作进一步危害评估及加强控制。

B=可接受的风险:按正常运作程序管理,在不影响成本下可作进一步改善。

A=微不足道的风险:无须作任何行动,按惯常运作。

第七章风险汇总及应对预案第二十八条公司各部门/子公司应当根据风险分析情况,结合风险成因、公司整体风险承受能力和具体业务层次上的可接受风险水平,确定风险应对策略。

风险应对策略主要包括风险回避、风险承担、风险管理和风险分担经营。

第二十九条公司各部门/子公司应根据风险分析的结果编制风险清单,并制订相应的应对预案,风险清单、应对预案须报公司风险评估小组审核后,报总经理办公会审批。

重大风险应对预案还需要报董事会审批。

第八章风险评估报告及执行第三十条公司风险评估小组负责编制风险评估报告,风险评估报告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核后,报公司董事会审议。

第三十一条风险评估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一)风险评估的范围;(二)风险评估的方法;(三)风险清单;(四)风险应对预案。

第三十二条各部门/子公司应根据董事会批准的风险评估报告进行实施,对风险应对预案的执行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并及时反馈风险应对、解决的执行情况。

第三十三条内部审计部门(或协同风险管理部门或风险评估小组)负责定期或不定期对各部门/子公司风险管理工作实施情况和有效性进行监督和检查,提出调整或改进建议,出具评价和建议报告第三十四条各部门/子公司未按照公司规定开展风险评估工作、或风险评估工作落实不到位的,除各部门/子公司负责人应承担第一责任外,还需追究具体执行人员的责任。

风险管理过程中因各级审批人员未严格履行审批职责、或越权审批等原因导致风险发生的,将追究该相关人员责任。

第九章附则第三十五条本制度由风险管理部门负责编制与解释。

第三十六条本制度与国家有关部门或机构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及规章相抵触时,以国家有关部门或机构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及规章为准。

第三十七条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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