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裁定书(对特别程序申请不予受理用)——(民事诉讼,裁定书)
陈辛亮、陈文凯等吉林市财富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民事二审民事裁定书

陈辛亮、陈文凯等吉林市财富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民事二审民事裁定书【案由】民事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合同纠纷借款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审理法院】吉林省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吉林省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1.11.22【案件字号】(2021)吉02民终2983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张英卢佳欢任宝君【文书类型】裁定书【当事人】陈辛亮;陈文凯;吉林市财富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当事人】陈辛亮陈文凯吉林市财富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当事人-个人】陈辛亮陈文凯【当事人-公司】吉林市财富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代理律师/律所】杨艺吉林广律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杨艺吉林广律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杨艺【代理律所】吉林广律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原告】陈辛亮【被告】陈文凯;吉林市财富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本院观点】虽吉林市公安局船营分局已对陈辛亮提起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涉嫌虚假诉讼予以立案侦查,但即便是在虚假民间借贷诉讼中,当事人也并不欠缺借贷合同关系的请求权基础,当事人诉争的事项是基于借贷合同关系引发的实体争议,只不过这种实体争议是当事人虚构的。
【权责关键词】恶意串通撤销合同证明撤诉中止审理中止诉讼(诉讼中止)驳回起诉查封【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更新时间】2021-12-04 02:36:45陈辛亮、陈文凯等吉林市财富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民事二审民事裁定书吉林省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1)吉02民终2983号当事人上诉人(原审原告):陈辛亮。
委托诉讼代理人:陈红纬(系陈辛亮母亲),住吉林省吉林市丰满区。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陈文凯。
委托诉讼代理人:杨艺,吉林广律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吉林市财富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吉林省吉林市丰满区滨江东路500号江南壹號花园D3号楼8号网点。
法定代表人:陈文凯,董事长。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下发《关于规范民事裁判文书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沪高法[2006]19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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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下发《关于规范民事裁判文书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正文:----------------------------------------------------------------------------------------------------------------------------------------------------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下发《关于规范民事裁判文书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沪高法[2006]192号)上海市第一、二中级人民法院,各区、县人民法院,本院各业务庭:为规范民事裁判文书的制作,提高民事裁判文书的质量,经组织相关部门多次论证,就裁判文书中有关内容的表述问题形成了较为一致的意见。
现下发供各法院在制作民事裁判文书时参考。
附:《关于规范民事裁判文书若干问题的意见》2006年6月22日关于规范民事裁判文书若干问题的意见一、第一审裁判文书(一)案号同一案件需就不同情况出具数份同类型裁判文书的,应于案号部分予以区别。
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法院诉讼文书样式〉(试行)若干问题的解答》,具体行文格式应为:“案号+序号”。
如:(2006)××初字第1号案件出具了多份裁判文书,其首份文书的案号表述为:“(2006)××初字第1-1号”。
以后文书的案号依次为“(2006)××初字第1-2号”等,依此类推。
若在制作第一份文书时,对其后是否出具同类文书无法预计的,亦可直接用案号,即“(2006)××初字第1号”。
在制作第二份同类型裁判文书时,则按上述方式表述案号,即“(2006)××初字第1-2号”。
(二)首部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诉讼文书样式的要求,表述当事人基本情况应力求准确、简明。
1、自然人(1)有曾用名的,应予以表明。
具体行文格式为:“原告×××(曾用名×××)”。
民事诉讼原理与实务(一)自考试题(10)

民事诉讼原理与实务(一)自考试题(10)第一篇:民事诉讼原理与实务(一)自考试题 (10)各类考试历年试题答案免费免注册直接下载全部WORD文档.全国2003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民事诉讼原理与实务(一)试题课程代码:00918第一部分选择题(共35分)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15小题,每小题1分,共15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
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甲起诉至法院要求邻居拆除违章建筑,这种请求属于()A.确认之诉C.变更之诉A.原告B.给付之诉 D.消灭之诉 B.被告 D.诉讼参与人 B.提交答辩状期间 D.法院宣判前B.三个月D.六个月2.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的诉讼地位相当于()C.共同诉讼人A.收到起诉状后C.开庭审理前A.30日C.60日3.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提出的期间是()4.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多长时间,视为送达()5.在必要共同诉讼中,共同上诉人上诉期的计算应以()A.最后一个收到裁判的共同诉讼人的上诉日期来计算B.多数共同诉讼人收到裁判的日期来计算C.最先一个收到裁判的共同诉讼人的上诉日期来计算D.按全体共同诉讼人收到裁判的日期来计算6.民事诉讼当事人必须具有()A.诉讼权利能力C.民事权利能力B.诉讼行为能力D.民事行为能力7.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并通知被告在收到起诉状后提出答辩状的日期是()A.7日C.15日B.10日D.30日8.破产财产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应按下列哪一顺序进行清偿()A.(1)破产企业所欠税款(2)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3)破产债权B.(1)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2)破产企业所欠税款(3)破产企业所欠银行贷款(4)破产债权C.(1)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2)破产企业所欠税款(3)破产债权第 1 页D.(1)破产企业所欠税款(2)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3)破产企业所欠银行贷款(4)破产债权9.对于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双方或一方当事人是公民的申请执行期限是()A.3个月C.1年B.6个月D.2年10.如果法院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内容违法,应由法院通过何种程序来撤销或变更()A.二审程序C.特别程序B.审判监督程序D.简易程序 B.普通书证和特别书证 D.处分性书证和报道性书证 B.仍然可以调解 D.特别程序案件可以调解B.票据持有人D.背书人11.以文书的内容和所产生的法律效果为标准对书证进行分类的是()A.书证和物证C.公文书和私文书A.必须判决C.不可调解A.出票人12.人民法院适用审判监督程序进行再审的案件()13.公示催告的申请人必须是()C.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持有人A.该法人C.工作人员14.法人因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或授权行为发生诉讼时,应为当事人的是()B.该法人及其工作人员D.法人的上级主管机关15.下列哪种情形应当裁定终结执行()A.案外人对执行的财产提出异议的B.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承担义务的C.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D.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10小题,每小题2分,共2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五个备选项中有二个至五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
最新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3)

最新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3)最新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十七、特别程序第三百四十三条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案件,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清理下落不明人的财产,并指定案件审理期间的财产管理人。
公告期满后,人民法院判决宣告失踪的,应当同时依照民法通则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指定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
第三百四十四条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经人民法院指定后,代管人申请变更代管的,比照民事诉讼法特别程序的有关规定进行审理。
申请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申请人的代管人身份,同时另行指定财产代管人。
申请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申请。
失踪人的其他利害关系人申请变更代管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以原指定的代管人为被告起诉,并按普通程序进行审理。
第三百四十五条人民法院判决宣告公民失踪后,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人死亡,自失踪之日起满四年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宣告失踪的判决即是该公民失踪的证明,审理中仍应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五条规定进行公告。
第三百四十六条符合法律规定的多个利害关系人提出宣告失踪、宣告死亡申请的,列为共同申请人。
第三百四十七条寻找下落不明人的公告应当记载下列内容:(一)被申请人应当在规定期间内向受理法院申报其具体地址及其联系方式。
否则,被申请人将被宣告失踪、宣告死亡。
(二)凡知悉被申请人生存现状的人,应当在公告期间内将其所知道情况向受理法院报告。
第三百四十八条人民法院受理宣告失踪、宣告死亡案件后,作出判决前,申请人撤回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结案件,但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利害关系人加入程序要求继续审理的除外。
第三百四十九条在诉讼中,当事人的利害关系人提出该当事人患有精神病,要求宣告该当事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应由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由受诉人民法院按照特别程序立案审理,原诉讼中止。
第三百五十条认定财产无主案件,公告期间有人对财产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结特别程序,告知申请人另行起诉,适用普通程序审理。
民事裁定书模板范文(对特别程序申请不予受理用)

民事裁定书(对特别程序申请不予受理用)××××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民特……号申请人:×××,……。
(以上写明申请人及其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等基本信息)××××年××月××日,本院收到×××……(写明案由)的申请书。
申请人×××称,……(概述申请人的请求、事实和理由)。
本院经审查认为,……(写明对申请不予受理的理由)。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裁定如下:对×××的申请,本院不予受理。
审判长×××审判员×××审判员×××××××年××月××日(院印)书记员×××【说明】1. 本样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一百七十八条制定,供基层人民法院对于申请人申请的特别程序,经审查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不予受理用。
2. 对申请司法确认调解协议不予受理的,适用相应样式,不适用本样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年6月27日)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一)不予受理;(二)对管辖权有异议的;(三)驳回起诉;(四)保全和先予执行;(五)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六)中止或者终结诉讼;(七)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八)中止或者终结执行;(九)撤销或者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十)不予执行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十一)其他需要裁定解决的事项。
《法律文书写作》第四、五、六章练习题【答案】

法律文书》单元练习题第四章一、单项选择题1、人民法院的刑事裁判文书是针对刑事案件的( D )。
P120A.实体问题或程序问题B. 实体问题C. 程序问题D. 实体问题和程序问题2、人民法院的刑事裁判文书是针对刑事案件的( D )。
P120A.实体问题或程序问题B. 实体问题C. 程序问题D. 实体问题和程序问题3、下列关于判决书案号的说法,错误的是( B )P121A.案号之中的法院简称应与行政区划的简称一致B.年度用公元纪年,可以简写C.案号之中的“刑”表示案件性质D.案号的位置是固定的4、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2004年立案的第47 号刑事案件,该案判决书的案号写为( A )P121A.(2004)昌刑初字第47 号B.昌刑字(2004)第47号C.(2004)昌初字第47 号D.昌初字(2004)第47号5、第一审刑事判决书的标题由三大要素组成,即(D)P121A.受理法院、审级和案件性质B.审级、案件性质和文种C. 制作法院、审级和案件性质D.制作法院、案件性质和文种6、在刑事判决书中应写明被告人的住址,住所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应( A )P122A.写经常居住地 B .写住所所在地C.写住所所在地并将经常居住地加以括注D .经常居住地和住所所在地都写7、第一审刑事判决书中,被告人的住所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其住址应当写( B )P122A.住所地B. 经常居住地C. 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D. 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8、第一审刑事判决书中一般应写明被告人的出生年月日,确实查不清出生年月日的,也可以写年龄。
但是,属于以下情况的,必须写明被告人的出生年月日,即被告人是( A )P122A.未成年人B.审判时怀孕的妇女C.成年人D.审判时中止妊娠 6 个月的妇女9、人民法院制作的第一审刑事判决书中,公诉机关应写为( A )P122A. 公诉机关×××人民检察院B.公诉人×××人民检察院C. 起诉机关×××人民检察院D.指控机关×××人民检察院10、下列关于第一审刑事判决书的正确表述是 ( D ) 。
法考与司法考试之特别程序(一)

重点知识点特别程序中共包含六种案件,即选民资格案件、宣告公民失踪或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认定财产无主案件、确认调解协议案件和实现担保物权案件。
重点是确认调解协议的案件和实现担保物权的案件。
「特别程序的特点」1.特别程序审理案件的目的特殊:不是解决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权益冲突,而是确认某种法律事实是否存在,权利状态的有无或公民是否享有某种资格,能否行使某种权利。
2.启动特别程序的当事人比较特殊:有的是基于起诉人的起诉,有的是基于申请人提出申请,但起诉人或者申请人不一定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
3.审判组织特殊:以独任制审判为原则,以由合议制审判为补充,而且合议庭只能由审判员组成,陪审员不能参加。
只有审理选民资格案件和重大疑难案件时应当组成合议庭审理。
4.实行一审终审制度:一律由基层法院管辖,不得提起上诉、不得再审。
5.审理期限较短:除选民资格案件必须在选举日前审结之外,其他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0日内或公告期满后30日内审结。
6.免交案件受理费、一律不得调解。
「特别程序的适用范围」有四类案件适用特别程序予以审理:1.选民资格案件;2.非讼案件5种,包括宣告公民失踪、宣告公民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认定财产无主案件;3.确认民事调解协议案件;4.实现担保物权案件。
「特别程序的特殊性」1.原则上都是独任审理,但也有合议庭选民资格案件、重大疑难案件、担保财产标的额超过基层法院管辖范围的实现担保物权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
2.特别程序几个不能不能上诉、不能再审、不能调解、不适用陪审制、不要求直接利害关系,不适用辩论原则。
有纠纷(15日内提出书面异议)终结督促程序,转入诉讼程序解决纠纷。
公示催告程序无纠纷(无人申报权利或者申报被驳回)经权利人申请作出除权判决。
有纠纷(有人申报权利)终结公示催告程序,当事人可以起诉。
真题与解析1(单选题)关于《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别程序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都是非讼案件B.起诉人或申请人与案件都有直接的利害关系C.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都是一审终审D.陪审员通常不参加适用特别程序案件的审理【答案】C【考点】特别程序【解析】特别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审理特定民事非讼案件和选民资格案件所适用的程序。
民事裁定书(涉外仲裁财产保全或证据保全)精选5篇

民事裁定书(涉外仲裁财产保全或证据保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立案庭号)字第号申请人____________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在受理仲裁____与____仲裁一案中,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将____请求对____所属________予以扣押(查封或冻结)的申请提交本院执行。
经审查,本院认为,____________。
依照________的规定,裁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
如不服本裁定,可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
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审判员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院印)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书记员____________附:一、首部依次写明以下事项:1.制作文书的法院名称2.文书名称3.文书编号4.当事人的基本情况二、正文1..案件来源。
表述为:“________仲裁委员会在受理________与________仲裁一案中”。
在其中的空白处依次填写受案的仲裁机构名称,双方当事人姓名或名称以及案由。
2.提交财产或证据保全的情况。
表述为:“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将____请求对____所属____予以扣押(查封或冻结)的申请提交本院执行。
”其中的空白处依次填写仲裁机构向执行法院提交财产或证据保全的日期,申请人的姓名或名称,被申请人的姓名或名称,保全财产的名称、数量及所在地点或证据的名称、数量(页数或型号、盘数)等。
3.在“经审查,本院认为____________,”之后的空白处写明准许或不准许财产或证据保全请求的理由。
4.在“依照________的规定,裁定如下:”的空白处写明裁定所依据的法律条款项。
5.写明裁定结果。
分两种情况:第一、准许财产或证据保全请求的,写:“对____所属____予以扣押(查封或冻结)。
”其中的空白处依次写明被保全人的姓名或名称,保全财产的名称、数量及所在地点或证据的名称、数量(页数或型号、盘数)等。
民事中止审理民事裁定书(通用5篇)

民事中止审理民事裁定书(通用5篇)民事中止审理民事裁定书篇1(_____________)……民初……号原告:______________,……。
……被告:______________,……。
……(以上写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等基本信息)原告_______________与被告_______________……(写明案由)一案,本院于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立案。
_______________诉称,……(概述原告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
_______________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未对管辖权提出异议/未应诉答辩。
本院经审查认为,……(写明移送的事实和理由)。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_____条、第三十六条规定,裁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本案移送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处理。
本裁定一经作出即生效。
审判长_______________审判员_______________审判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院印)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书记员_______________【说明】1.本样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十五条、第二百一十一条制定,供第一审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依职权裁定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用。
2.案号类型代字为“民初”。
3.当事人在答辩期间届满后未应诉答辩,人民法院在一审开庭前裁定移送的,可以同时援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十五条。
4.本裁定一经作出即生效。
这就是一份法院依职权管辖裁定书民事中止审理民事裁定书篇2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_____________)____民初____号原告:______________,____。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海事诉讼文书式样(试行)》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海事诉讼文书式样(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03.03.18•【文号】法发[2003]4号•【施行日期】2003.03.18•【效力等级】司法政务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正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海事诉讼文书样式(试行)》的通知(法发[2003]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各海事法院: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以下简称《海诉法》),进一步规范海事审判活动,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58次会议讨论通过了《海事诉讼文书样式(试行)》(以下简称《样式》)。
现发给你们,望在海事审判工作中遵照执行。
现将有关学习贯彻事项通知如下:一、要深刻领会学习贯彻《样式》的重要意义,真正把《样式》运用到海事审判实践中去,实现海事诉讼文书样式统一。
制发《样式》是全面贯彻《海诉法》的一项重要举措,是海事审判工作应对“入世”,贯彻世贸组织法制统一性原则的一个重要标志,也是实践“公正与效率”法院工作主题的重要体现。
抓好这项工作,对于统一海事司法活动,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树立人民法院的高大形象,提升我国法制权威,意义重大。
二、要认真组织海事审判人员,深入学习贯彻《样式》,尽快实现海事诉讼文书规范化。
《样式》专业性强,内容丰富,既是海事审判人员制作裁判文书的规范,也是指导当事人进行海事诉讼的文书样本。
各海事法院及其上诉审法院要集中时间,学习《样式》,及时研究解决学习中遇到的问题,使每一位审判人员能够深刻领会,熟练运用,确保《样式》的顺利贯彻执行。
《样式》施行后制作的裁判文书,应当符合《样式》要求,并将此作为优秀海事海商裁判文书评选的要件之一。
三、本《样式》仅适用于《海诉法》所涉及的内容,其他海事诉讼文书的制作仍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于1992年6月20日印发的《法院诉讼文书样式(试行)》,在海事审判工作中应将两个诉讼文书样式结合使用。
民事诉讼中的裁判

民事诉讼中的裁判民事诉讼中的裁判目录一、民事判决 (4)(一)民事判决概念 (4)(二)民事判决分类 (4)(三)民事判决书的内容 (7)(四)民事判决的法律效力 (8)二、民事裁定 (10)(一)民事裁定概念 (10)(二)民事裁定与民事判决的区别 (10)(三)民事裁定的内容 (12)(四)民事裁定的法律效力 (12)三、民事决定 (14)(一)民事决定概念 (14)(二)民事决定的适用情况 (14)(三)民事决定的特点 (14)(四)民事决定与民事判决 (15)(五)民事决定与民事裁定 (15)(六)民事决定的内容 (15)(七)民事决定的法律效力 (16)认可的调解协议,它们各有自己独立的适用范围和适用条件,法律效力也有所区别。
狭义的民事裁判仅指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和裁定。
法院裁判是人民法院解决民事争议的依托,它体现了人民法院对具体案件及案件审理过程中特定问题的态度,对于解决民事案件中的实体性和程序性问题,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民事判决(一)民事判决概念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查明和认定的案件事实,正确适用法律,以国家审判机关的名义,对案件中的民事实体权利义务争议,作出权威性的判定,称为判决。
民事判决必须采用书面形式作出,称为判决书,判决书是人民法院对案件行使审判权的重要表现,也是诉讼中的重要法律文书。
(二)民事判决分类民事判决按不同的标准、不同的角度,可以做不同的分类:1.民事判决就其所解决的诉的性质不同,可以分为给付判决、确认判决和变更判决。
给付判决是确定当事人之间实体权利、义务关系,责令负有义务的当事人履行一定义务的判决。
给付判决的特点是它使当事人一方产生实体义务,如果负有义务的当事人不履行义务,享有权利的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确认判决是确认当事人之间的某种法律关系存在或者不存在的判决。
例如,确定当事人之间存在或不存在收养关系的判决。
变更判决是变更当事人之间原有法律关系的判决。
民事裁定书

一、概念 二、念
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和民事判决执行过程中,为解决
民事裁定不同于民事判决,它只解决程序问题,不解决实 体问题。而且裁定可以书面形式作出,也可以口头形式表达, 民事诉讼法第154条第3款中规定“口头裁定的,记入笔录”。 在民事案件的审理和民事判决执行过程中,以至在审判监 督程序中,均可作出裁定;一个案件可以作出若干个裁定,从 不同的方面解决不同的问题,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裁定书比判 决书具有更强的时间性。内容上比判决书要简单。
北京A科技公司称:本公司依法享ZL200430009333.X 号外观设计专利权,该外观设计名称为“电源质量控 制改善器(节能型)”。现发现被申请人B科技发展 (北京)有限公司在销售与本公司前述外观设计专利 相同的产品(名称为PROTECH节电保护器)。被申 请人的上述行为,已侵犯了本公司的专利权。由于被 申请人销售的侵权产品极易更改 或隐藏,因此本公司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申请对被申 请人销售的该侵权产品进行诉前证据保全。
安徽省枞阳县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5)枞民一初字第00055号 原告:孙某某,女,汉族。。。。 委托代理人:胡某某,枞阳县麒麟镇法律服务工作者。 被告:高某某,男,汉族。。。。 本院在审理原告孙某某与被告高某某离婚纠纷一案中,原告孙某某 于2015年3月10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撤回起诉是当事人对诉权的处分,不违法法律的规定, 对孙某某撤回起诉的申请,依法应予准许。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 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孙某某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200元,减半收取100元,由孙某某负担。 审 判 长 周会娟 人民陪审员 方留明 人民陪审员 吴洁珍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日 书 记 员 余江春 附:相关法律条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人民法院民事裁判文书制作规范》《民事诉讼文书样式》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人民法院民事裁判文书制作规范》《民事诉讼文书样式》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16.06.28•【文号】法[2016]221号•【施行日期】2016.08.01•【效力等级】司法指导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民事诉讼综合规定正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人民法院民事裁判文书制作规范》《民事诉讼文书样式》的通知法〔2016〕22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为进一步规范和统一民事裁判文书写作标准,提高民事诉讼文书质量,最高人民法院制定了《人民法院民事裁判文书制作规范》《民事诉讼文书样式》。
该两份文件已于2016年2月22日经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79次会议通过,现予印发,自2016年8月1日起施行。
请认真遵照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2016年6月28日人民法院民事裁判文书制作规范为指导全国法院民事裁判文书的制作,确保文书撰写做到格式统一、要素齐全、结构完整、繁简得当、逻辑严密、用语准确,提高文书质量,制定本规范。
一基本要素文书由标题、正文、落款三部分组成。
标题包括法院名称、文书名称和案号。
正文包括首部、事实、理由、裁判依据、裁判主文、尾部。
首部包括诉讼参加人及其基本情况,案件由来和审理经过等;事实包括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人民法院认定的证据及事实;理由是根据认定的案件事实和法律依据,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是否成立进行分析评述,阐明理由;裁判依据是人民法院作出裁判所依据的实体法和程序法条文;裁判主文是人民法院对案件实体、程序问题作出的明确、具体、完整的处理决定;尾部包括诉讼费用负担和告知事项。
落款包括署名和日期。
二标题标题由法院名称、文书名称和案号构成,例如:“××××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民事调解书、民事裁定书)+案号”。
(一)法院名称法院名称一般应与院印的文字一致。
内蒙古凯力华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曹某劳动争议特别程序民事裁定书

内蒙古凯力华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曹某劳动争议特别程序民事裁定书【案由】民事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合同纠纷借款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审理法院】福建省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福建省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11.02【案件字号】(2020)闽08民终1570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温非凡张丽贞吴金燕【审理法官】温非凡张丽贞吴金燕【文书类型】裁定书【当事人】罗长武;罗镇芳【当事人】罗长武罗镇芳【当事人-个人】罗长武罗镇芳【当事人-公司】内蒙古凯力华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代理律师/律所】班某内蒙古策度律师事务所;张某内蒙古策度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班某内蒙古策度律师事务所张某内蒙古策度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班某张某【代理律所】内蒙古策度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原告】罗长武【被告】罗镇芳【本院观点】针对申请人内蒙古凯力华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出乌兰察布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分别作出乌劳人仲字[2020]34-1、34-2号两份裁决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申请主张,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四十九条的规定,仲裁庭裁决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的,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权责关键词】合同诉讼请求撤销诉讼时效回避【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经审查查明,2020年6月22日乌兰察布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乌劳人仲字[2020]34-1号裁决:一、由内蒙古凯力华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支付曹某拖欠的2020年4月份工资7159.58元;二、由内蒙古凯力华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曹某补缴2019年4月至2019年12月的社会保险费用;三、由内蒙古凯力华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曹某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10739.37元。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针对申请人内蒙古凯力华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出乌兰察布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分别作出乌劳人仲字[2020]34-1、34-2号两份裁决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申请主张,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四十九条的规定,仲裁庭裁决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的,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解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人民法院民事裁判文书制作规范〉〈民事诉讼文书样式〉的通知》

解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人民法院民事裁判文书制作规范〉〈民事诉讼文书样式〉的通知》文章属性•【公布机关】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日期】•【分类】司法解释解读正文解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人民法院民事裁判文书制作规范〉〈民事诉讼文书样式〉的通知》最高人民法院修改后民事诉讼法贯彻实施工作领导小组2012年8月31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后,最高人民法院成立修改后民事诉讼法贯彻实施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把制定司法解释和修订民事诉讼文书样式作为两项最重要的工作。
2015年2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以下简称民诉法司法解释)公布实施。
紧接着,从2015年2月开始,领导小组认真部署、积极推进民事诉讼文书样式修订工作,经过一年的努力,2016年2月完成了《人民法院民事裁判文书制作规范(送审稿)》《民事诉讼文书样式(送审稿)》,并在2016年2月22日经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79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16年7月5日发布,定于8月1日实施。
一、民事诉讼文书样式修订过程民诉法司法解释发布后,2015年2月10日,XXX常务副院长主持召开领导小组会议,正式部署和启动民事诉讼文书样式修订工作。
会议决定,修订工作由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立案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民四庭、环资庭、审监庭、执行局、司改办、研究室等相关部门根据民诉法司法解释原起草分工,分别承担相应文书样式修订工作。
小组办公室(研究室)负责修订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汇总工作。
2015年4月,各成员单位根据分工任务,按照民诉法司法解释的22个章节拟定了相应的诉讼文书样式初稿,共373件。
2015年5月,杜万华专委主持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会议,就初稿进行讨论,形成了诉讼文书样式第二稿。
会后,小组办公室对第二稿进行修订,形成第三稿,并于2015年6月30日发函征求全国法院意见。
法律文书写作自考-4

法律文书写作自考-4(总分:100.00,做题时间:90分钟)一、单项选择题(总题数:15,分数:30.00)1.人民法院第一审刑事判决书叙写案件事实,一人犯数罪的,叙写的顺序应当是______ A.时间顺序 B.先轻后重C.综合归纳 D.罪行主次(分数:2.00)A.B.C.D. √解析:[考点] 本题主要考查的知识点第一审刑事判决书叙述事实时一人犯数罪的写法。
2.第一审民事判决中,不准离婚的案件,判决结果应当写为______A.不允许原告×××与被告×××离婚B.不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C.不同意原告×××与被告×××离婚D.驳回原告×××的离婚诉讼请求(分数:2.00)A.B.C.D. √解析:[考点] 本题主要考查的知识点是第一审民事判决书判决结果的写法。
3.民事判决书中的判决结果,要求做到______A.明确、具体、完整 B.清楚、正确、具体C.明白、简洁、确切 D.清楚、明白、准确(分数:2.00)A. √B.C.D.解析:4.民事裁定书适用于解决______A.民事实体问题 B.民事程序问题C.民事实体问题和部分民事程序问题 D.民事实体和所有民事程序问题(分数:2.00)A.B. √C.D.解析:[考点] 本题主要考查的知识点是民事裁定书的功用。
5.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的刑事案件,审查范围是______A.以上诉的范围为限 B.全面审查C.只审查适用法律是否正确 D.以一审判决的范围为限(分数:2.00)A.B. √C.D.解析:[考点] 本题主要考查的知识点是第二审刑事判决的审查原则。
6.人民法院发现所作出的刑事判决书有遗漏之处,应当______A.判决予以补充 B.决定予以补充C.裁定予以补充 D.改判予以补充(分数:2.00)A.B.C. √D.解析:[考点] 本题主要考查的知识点是刑事裁定书的适用范围。
诉讼保全变更民事裁定书

诉讼保全变更民事裁定书近年来,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法治的完善,诉讼保全在民事诉讼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作为一种临时措施,诉讼保全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诉讼的公正进行。
而在实践中,诉讼保全变更民事裁定书则是对原始保全裁定的修正和调整,以适应案件发展的需要。
诉讼保全变更民事裁定书是指在保全裁定生效后,由当事人或法院自行提出的变更请求,经法院审查后作出的裁定。
其目的是为了适应案件的实际情况变化,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在诉讼保全变更民事裁定书中,法院会对原始保全措施的内容进行调整,以确保保全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诉讼保全变更民事裁定书的程序相对简单,但其影响却可能深远。
当事人可以通过书面申请或口头申请的方式提出变更请求,然后由法院进行审查和裁定。
在审查过程中,法院会综合考虑案件的具体情况,包括当事人的变更请求、案件的实际发展情况等因素,以确定是否需要变更原始保全措施。
诉讼保全变更民事裁定书的内容主要包括变更的原因、变更的内容和变更的效力等。
当事人在提出变更请求时,需要详细说明变更的原因,并提供相应的证据。
法院在审查过程中,会对当事人的请求进行综合评估,并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作出裁定。
裁定书一旦生效,即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必须按照裁定的要求履行义务。
诉讼保全变更民事裁定书的作用不可忽视。
它可以确保保全措施的及时调整,以适应案件的实际情况变化。
在一些复杂的案件中,原始保全措施可能无法完全保护当事人的权益,此时,诉讼保全变更民事裁定书就可以发挥重要作用,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然而,诉讼保全变更民事裁定书并非没有限制。
当事人在提出变更请求时,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和程序。
首先,变更请求必须与案件的实际情况变化相符,不能滥用变更权利。
其次,变更请求必须合理和合法,不能违反法律和公序良俗。
最后,变更请求必须有充分的证据支持,不能凭空指控或主观臆断。
在实践中,诉讼保全变更民事裁定书的适用范围相对较窄。
它主要适用于那些在保全措施生效后,案件的实际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的情况。
判决和裁定的区别都有哪些

判决和裁定的区别都有哪些判决和裁定的区别在于两者的适用的事项不同;形式不同,前者只能采用书面形式,而后者除了用书面形式外,还可用口头形式;上诉、抗诉期限不同;法律效力不同;以及作出的依据不同。
一、判决和裁定法律常识:判决和裁定之间的区别有:1、判决是解决案件的实体问题,作出案件结论和决定,而裁定主要是解决程序问题:如人民法院作出驳回自诉,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等裁定,是适用裁定解决程序问题;2、在一个案件中,发生法律效力并被执行的判决只有一个,而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定可以有若干个;3、判决须用书面形式表现出来,而裁定既可用书面形式,又可用口头形式。
口头裁定作出后,记入笔录即可;4、上诉、抗诉期限不同。
不服一审民事、行政判决的上诉、抗诉期限为15日,而不服一审民事、行政裁定的上诉、抗诉期限为10日。
不服一审刑事判决的上诉、抗诉期限为10日,而不服一审刑事裁定的上诉、抗诉期限为5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条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
二、裁定和判决的区别有哪些一、裁定和判决的区别有哪些1、判决是对当事人双方争纷的事实进行认定与处理。
而裁定一般适用于诉讼程序。
适于裁定的范围是:(1)不予受理;(2)对管辖权有异议的;(3)驳回起诉;(4)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5)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6)中止或者终结诉讼;(7)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8)中止或者终结执行;(9)不予执行仲裁裁决;(10)不予执行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11)其他需要裁定解决的事项。
2、判决须用书面形式表现出来,通常审判结束后,法院都会给当事人判决书。
而裁定既可用书面形式,又可用口头形式。
口头裁定作出后,记入笔录即可。
3、上诉、抗诉期限不同。
不服一审民事判决的上诉、抗诉期限为15日,而不服一审裁定的上诉、抗诉期限为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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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____)____民特____号
复申请人:____,____。
(以上写明申请人及其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等基本信息)
____年____月____日,本院收到____ ____(写明案由)的申请书。
申请人____称,____(概述申请人的请求、事实和理由)。
本院经审查认为,____(写明对申请不予受理的理由)。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裁定如下:
对____的申请,本院不予受理。
审判长____________
审判员____________
审判员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院印)
书记员____________
【说明】
1.本样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一百七十八条制定,供基层人民法院对于申请人申请的特别程序,经审查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不予受理用。
2.对申请司法确认调解协议不予受理的,适用相应样式,不运用本样式。
来源:/ws/detail1287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