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旅费管理办法2016年最新版
2016差旅费报销管理规定
差旅费报销管理(试行)
文件编号:
一、目的:
提高工作效率、简化报销流程,规范差旅费报销,厉行节约、调动员工积极性。
二、适用范围:
公司所有在职员工
三、补助标准:
长途车票按票据金额贴票报销,住宿、市内交通、生活补助按以下标准执行。
1、员工因公出差补助标准(每天):
2、管理层因公出差补助标准(每天):
备注:管理层职务及报销标准以公司人事任命为准,如公司任命有见习期的人员,在见习期内按原标准报销,转正后按正式级别标准报销。
四、长途车票费用报销规定:
1、长途交通费报销:县级市以上区域原则上必须使用正规电子票;非电子票必须有上级主管签字;没有日期、起止地点及上级主管签批的非电子票一律不予报销。
2、公司员工出差提倡比价,在保证工作的前提下要选择性价比高的交通工具;
3、副总级(含)以上主管出差,可选择乘坐飞机;其他人员出差,如果飞机价格低于火车价格的,可以乘坐飞机。特殊情况因公出差乘坐飞机或软卧,须由董事长批准。
4、出差人员(总监以上除外)一律不报销出租车费。
5、乘坐卧铺标准:
5。1 乘坐硬卧的条件:夜间20:00至次日早8:00之间连续乘坐火车超过4小时。
5.2 员工出差原则上不允许乘坐软卧,若乘坐软卧则按硬卧报销.
五、其他报销管理规定:
1、订票费:5元、异地10元,春运期间20元,超出部分自理,订票费必须取得正规发票,并加盖公章,无公章的票据视为无效票据不予报销。
2、公司员工出差参加学术、技术交流会或订货会等,如缴纳的会务费中包含食宿费,则在会议期间不享受包干补助费,公司只报销会务费及往返差旅费.
2016年福建省差旅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差旅费报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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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旅费报销标准
小编为大家提供的一篇最新2016年福建省差旅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由于该差旅费报销标准还未接到正式的更新通知故继续沿用2015,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为更好贯彻《福建省省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现将省财政厅出台的关于该办法有关问题的解读摘要如下。
人员调动搬迁路费如何报销,工作人员因调动工作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由调入单位按照差旅费管理办法的规定予以一次性报销。随迁家属和搬迁家具发生的费用由调动人员自理。
出差人员符合乘坐火车软卧条件而改乘软座的是否给予补助,差旅费管理办法规定的交通工具等级是出差人员可以乘坐交通工具的上限。出差人员应严格按照差旅费管理办法规定的等级乘坐相应交通工具,符合乘坐火车软卧条件而改乘软座的,不给予补助。
经领导批准工作人员出差期间回家省亲办事的差旅费如何报销,工作人员出差期间回家省亲办事的,城市间交通费按
不高于从出差目的地返回单位按规定乘坐相应交通工具的票价予以报销,超出部分由个人自理;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按从出差目的地返回单位的天数(扣除回家省亲办事的天数)和规定标准予以报销。
参加会议、培训的差旅费如何报销,到常驻地以外参加会议、培训的,会议、培训期间执行会议和培训费的相关制度。往返会议、培训地点发生的城市间交通
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按照差旅费管理办法的规定报销。其中,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按往返各l天计发,当天往返的按1天计发。
差旅费管理办法完整版
差旅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员工出差及费用报销,加强财务管理,根据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和《差旅费报销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和临时员工。
第三条差旅费是指公司员工因公出差期间产生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通讯补助等各项费用。
第四条员工出差应遵循务实、高效、精简、节约的原则,在不影响业务开展的前提下,合理选择交通工具和住宿,控制差旅费用。
第二章交通费报销
第五条交通费包括往返目的地的交通工具费用和市内交通费用。
1. 目的地往返交通费用:员工出差往返目的地的交通费用实报实销,包括火车、汽车、轮船等交通工具。
2. 市内交通费用:员工出差期间在目的地市内交通的费用,包括公共交通和出租车等。
第三章住宿费报销
第六条住宿费是指员工出差期间在住宿场所产生的费用,包括房租、水电费、暖气费、电话费、上网费等。
第七条员工出差住宿费报销标准:
1. 普通员工:200元/晚;
2. 经理及以上员工:300元/晚;
3. 特殊情况下,经总经理批准,可按实际住宿费用报销。
第四章伙食补助
第八条伙食补助是指员工出差期间在目的地餐饮费用,包括早餐、午餐和晚餐。
第九条员工出差伙食补助标准:
1. 普通员工:50元/天;
2. 经理及以上员工:80元/天。
第五章其他补助
第十条通讯补助:根据员工职级和工作性质,给予一定金额的通讯补助。
第十一条交通补助:根据员工职级和工作性质,给予一定金额的交通补助。
第六章报销流程
第十二条员工出差前需填写《出差申请表》,内容包括出差时间、地点、事由、预计费用等,经部门经理审核后,报公司财务备案。
差旅住宿费管理暂行办法2016.9
徐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差旅住宿费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员工国内公务出差管理,强化成本意识,合理控制差旅住宿费开支,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参照《徐州市市级机关差旅住宿费标准》(徐财行〔2015〕108号)的规定,并结合我中心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差旅住宿费是指员工临时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公务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心全体在编在岗、劳务派遣输入等人员。
第二章审批程序及权限
第四条因公出差前(三天)在OA审批流转填写《出差申请表》,按规定程序审批后方可进行公务活动.未经批准出差的费用财务不予报销.因公务紧急,未能履行出差审批手续的,出差前以通讯方式请示,出差后补办手续(在中心内网下载打印《出差申请表》,手动填写)。具体审批权限及流程如下:
1、中心领导班子成员公务出差,报请主任审批;部门负责人公务出差,报请分管主任审批;其他员工公务出差,报请本部门领导审批。
2、公务出差参加会议、培训应按程序报批;会议报请部门负责人→分管主任→中心主任审批;培训报请部门负责人→质量部→分管主任→中心主任审批.
3、公务出差乘坐飞机,报请中心主任审批。
第五条公务出差时间由派遣领导予以核定.几人协同出差的,报请本部门领导同意后,由主办部门人员填写出差申请及报销,并分清各部门应承担成本.
第三章城市间交通费
第六条城市间交通费是指员工因公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出差乘坐火车、轮船、飞机、客车等交通工具所发生的费用.
第七条出差人员应当按下表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
2016年河南省差旅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2016年河南省差旅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篇:2016年河南省差旅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2016年河南省差旅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差旅费报销标
准
一、出差人员乘坐本单位公务车出差的费用报销问题
出差人员乘坐本单位公务车出差,如乘坐随行的车辆用于出差期间市内交通的,不再报销市内交通费。
二、出差期间由接待单位安排市内交通工具的费用报销问题
出差人员在出差期间应自行解决市内交通问题。如接待单位提供市内交通工具的,出差人员要按《差旅费管理办法》规定的市内交通费标准,向接待单位交纳交通费用,回单位后按标准报销市内交通费。接待单位应向出差人员出具收款凭证(不作为报销依据),收取的交通费用于抵顶接待单位安排的交通工具运行支出。
三、出差期间由接待单位安排就餐或住宿的费用报销问题
出差人员在出差期间应自行解决就餐问题。如接待单位协助安排就餐的,出差人员要按《差旅费管理办法》规定的伙食补助费标准,向接待单位交纳就餐费用,回单位后按标准报销伙食补助费。接待单位应向出差人员出具收款凭证(不作为报销依据),收取的就餐费用于抵顶接待单位安排的就餐费用支出。
如出差期间由接待单位安排住宿的,出差人员应按照《差旅费管理办法》规定,据实结算住宿费用并取得报销凭据,超出《差旅费管理办法》规定的住宿费标准部分自理。
四、出差人员在出差期间是否需要入住定点饭店问题
《差旅费管理办法》对出差人员出差期间是否入住定点饭店不做统一要求。自2015年起,财政部门不再组织招标采购出差的定点饭店。
五、出差人员在出差期间实际发生住宿而无法取得住宿发票的费用报销问题
最新差旅费管理办法
公司差旅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差旅费是指本单位员工临时到常驻地以外公务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等费用。
第二条差旅费开支范围包括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费、出差专项补贴及其他费用。
第三条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公务出差审批制度,出差必须按规定报批,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格差旅费预算管理,年初按照各单位实际情况编制定额预算,各单位超出预算需做出情况说明并报分管领导审批。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差旅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严禁异地部门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
第二章差旅费管理
第五条出差内容包括调研、检查、暗访、巡视、办案、赴外省(区、市)或本省参加会议、培训、学习交流等。
(一)城市间交通费
1.出差人员要按照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到出差目的地有多种交通工具可选择时,出差人员在不影响公务、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应当选乘经济便捷的交通工具。未按规定等级乘坐
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乘坐交通工具等级见附件1)。
2.确需乘坐飞机的,票价在七折以上的,需经公司领导审批同意,未经批准,差价部分自行承担。
3.民航机场管理建设费、燃油附加费,可以凭据报销。
4.航班(列车)到达(出发)时间在当日23时至次日7时之间的,可以据实报销其往返机场(车站)交通费。
5.乘坐火车的,自当日晚8时至次日晨7时期间乘车时间6小时以上的,或连续乘车超过12小时,可以乘坐全列软席列车,按软卧车票报销。
6.乘坐飞机、火车、轮船、客车等交通工具的,每人次可以购买交通意外保险一份。单位已统一购买交通意外保险的,不再报销另购的相关保险费用。
2016年差旅费报销管理规定
2016年差旅费报销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工作人员出差的工作与生活需要,规范差旅费管理,制定本规定,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出差人员。
第二条差旅费开支范围包括: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费和差旅杂费。
第三条交通费在规定标准内凭据报销,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费和差旅杂费根据出差人员类别的不同执行不同的报销标准。
第四条依据出差人员职务级别,相应分为总经理(总经理助理)、部门经理、普通员工三个级别,分别适用不同的报销标准。
第二章差旅费报销预支规定及程序
第五条出差人员必须事先填写《出差申请单》,注明出差地点、事由、天数、预计费用等,经部门经理签署意见,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出差。
第六条出差人员如借款需持批准后的《出差申请单》,填写《暂支单》,经财务部审核,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借款。
第三章差旅费报销标准
第七条依据出差人员职务级别,差旅费实行不同的报销标准,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实行据实报销制度,其他出差人员执行包干制度,具体包干金额见下表:
说明:(1)一类地区:直辖市、沿海省会及副省级城市;(2)二类地区:除一类地区以外的省会城市及地级市、一类地区周边的县级市;(3)三类地区:所有县级城市及地区。
第四章交通费规定
第八条出差时,应根据出差地的远近及业务的紧急程度选择安全、省时、舒适、经济的交通工具(凭车票报销)。
第九条一般情况,出差人员应首选火车硬座;但乘车时间超过6小时,可乘火车硬卧或汽车卧铺,超过六小时坐慢车硬座或快车硬座者,按其硬座票面价的50%奖励给个人。
第十条遇特殊情况或紧急情况需乘火车软卧、火车D字头车次或飞机时,须先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乘座,未经批准按同程火车硬卧报销。
山东差旅标准 2016
山东差旅标准 2016
一、差旅费用。
1. 交通费用。
(1)火车,在山东省内差旅,优先选择火车出行,确保舒适、安全、准点。
(2)飞机,长途差旅需乘坐飞机时,提前预订机票,选择经济舱或特价舱,控制费用。
2. 住宿费用。
(1)酒店,选择三星级以上酒店,确保住宿环境整洁、服务周到。
(2)住宿标准,单人间标准为每晚300元以内,如有特殊情况需超出标准,需提前向主管领导请示。
3. 餐饮费用。
(1)伙食标准,正常差旅日常伙食费用不得超过80元/人/天。
(2)就餐地点,选择卫生、价格适中的餐厅就餐,避免高档餐厅或小摊贩。
二、差旅安全。
1. 交通安全。
(1)出行方式,严禁酒后驾车或酒后乘车,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2)交通工具,乘坐火车、飞机时,注意个人财物安全,避免遗失。
2. 住宿安全。
(1)酒店选择,选择信誉良好的酒店,注意个人贵重物品的保管。
(2)房间安全,进入房间后,检查门窗是否关闭牢固,确保个人安全。
3. 个人安全。
(1)外出行动,避免夜间单独外出,保持联系畅通,及时向单位汇报行踪。
(2)应急预案,了解当地应急求助电话,确保遇到突发情况时能及时求助。
三、差旅管理。
1. 差旅申请。
(1)提前申请,差旅需提前向主管领导提出申请,明确出差时间、地点、
目的等。
(2)审批流程,严格按照单位差旅管理制度进行审批,不得私自安排差旅
行程。
2. 差旅报销。
(1)费用报销,差旅结束后,按照差旅费用标准进行费用报销,提供有效
的费用发票。
(2)报销流程,报销材料齐全后,按照单位规定流程进行报销申请,不得
违规报销。
3. 差旅纪律。
2016差旅费报销管理规定
差旅费报销管理(试行)
文件编号:
一、目的:
提高工作效率、简化报销流程,规范差旅费报销,厉行节约、调动员工积极性。
二、适用范围:
公司所有在职员工
三、补助标准:
长途车票按票据金额贴票报销,住宿、市内交通、生活补助按以下标准执行。
1、员工因公出差补助标准(每天):
2、管理层因公出差补助标准(每天):
备注:管理层职务及报销标准以公司人事任命为准,如公司任命有见习期的人员,在见习期内按原标准报销,转正后按正式级别标准报销。
四、长途车票费用报销规定:
1、长途交通费报销:县级市以上区域原则上必须使用正规电子票;非电子票必须有上级主管签字;没有日期、起止地点及上级主管签批的非电子票一律不予报销。
2、公司员工出差提倡比价,在保证工作的前提下要选择性价比高的交通工具;
3、副总级(含)以上主管出差,可选择乘坐飞机;其他人员出差,如果飞机价格低于火车价格的,可以乘坐飞机。特殊情况因公出差乘坐飞机或软卧,须由董事长批准。
4、出差人员(总监以上除外)一律不报销出租车费。
5、乘坐卧铺标准:
5.1 乘坐硬卧的条件:夜间20:00至次日早8:00之间连续乘坐火车超过4小时。
5.2 员工出差原则上不允许乘坐软卧,若乘坐软卧则按硬卧报销。
五、其他报销管理规定:
1、订票费:5元、异地10元,春运期间20元,超出部分自理, 订票费必须取得正规发票,并加盖公章,无公章的票据视为无效票据不予报销。
2、公司员工出差参加学术、技术交流会或订货会等,如缴纳的会务费中包含食宿费,则在会议期间不享受包干补助费,公司只报销会务费及往返差旅费。
差旅费管理办法
差旅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公司出差人员工作和生活的需要,规范差旅费管理,根据财政部《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财行〔2013〕531号)和《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财行〔2013〕516号)有关规定,同时参考电建股份有关规定及公司(财〔2016〕1号)文件规定,结合项目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参照公司(财〔2016〕1号)文件规定标准内执行。
第三条差旅费开支范围包括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等。
第四条交通费及住宿费在规定标准内凭票据实报销,伙食补助费实行定额包干。
第五条公司国(境)外出差人员伙食费实行定额包干,住宿费在规定标准内凭票据实报销,公杂费实行定额包干。
第六条项目各部门应遵照本办法,严格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肃财经纪律,加强廉政建设。
第二章交通费
第七条出差人员要按照规定标准乘坐交通工具,凭票据实报销交通费。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自理。出差人员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标准如下:
(一)公司党政主要负责人:可乘火车软席(软座、软卧)、高铁/动车一等座、全列软席列车一等软座、飞机公务舱(或商务舱)、轮船一等舱和其他同等级舱位。
公司领导班子其他成员、首席专家:可乘火车软席(软座、软卧)、高铁/动车一等座、全列软席列车一等软座、飞机经济舱、轮船二等舱和其他同等级舱位。
因工作需要,随行一人可给予同等待遇。
(二)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师、安全总监、总法律顾问、部门主任、部门副主任及相当职级人员:可乘火车软席(软座、软卧)、高铁/动车二等座、全列软席列车二等软座、飞机经济舱、轮船二等舱和其他同等级舱位。
差旅费管理办法
差旅费管理办法 SANY GROUP system office room 【SANYUA16H-
签发:
差旅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编制依据。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加强和规范差旅费管理,从严控制差旅费开支,压减非生产性开支,降低企业管理成本,根据XXXXXXXXXXXXXXXXX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差旅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临时所在单位常驻地以外地区(含境内、境外)出差、参加会议、短期培训及探亲等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出差补助费、订(退)票费、出国签证费、必须的保险费和出国防疫费等。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XXXXXXXXXXXXXX。
第四条差旅费管理执行预算控制、标准开支、流程审批、分析考核,项目部建立健全出差审批和出差报告制度,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格差旅费预算管理,控制差旅费开支规模。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费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严禁异地单位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
第二章国内城市间差旅费
第五条城市间交通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临时到所在单位常驻地以外地区出差乘坐火车、轮船、飞机等交通工具发生的费用。
第六条项目部工作人员出差应优先选择火车或汽车作为交通工具,并严格按照规定标准乘坐交通工具,具体标准见下表:
(一)原则上职工出差应乘坐火车、汽车等交通工具,但因情况紧急等特殊原因需要乘坐飞机者,必须于事前履行审批手续,经项目部主要领导同意后才能乘坐。
(二)乘坐飞机按照上述规定审批外,超标准乘坐其他交通工具的,按照享受的标准核报。特殊情况必须填报《差旅费超标准审批单》经领导审批同意方可报销。
2016年差旅费管理办法
差旅费管理办法
一、为了加强资金管理、节约开支、降低费用,提高差旅费使用效率,严肃财务管理制度,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负担差旅费的人员的出差费用管理。
三、根据工作需要出差的人员,出差前应认真填写《出差借款审批表》,明确出差时间、地点和任务,首先由部门负责人审核,报所属部门分管副总经理审批,经批准后方可出差。出差前由财企部负责登记出差情况明细表,实时掌握单位出差情况,以共享出差资源,能代办的尽量代办,减少重复出差。出差人员返回单位后,应及时到财企部登记本次出差任务完成情况,以考核出差效率与效益,否则不予报账.
四、差旅费的开支办法
1、出差住宿费在规定的限额标准内凭发票报销。按出差的实际住宿天数计算报销,实际住宿费超过规定的限额标准部分自理,不予报销。无住宿费发票的,一律不予报销也不得以补助的形式发放。
2、伙食费和市内交通费实行包干办法,按出差的自然(日历)天数计算,统称为补助费.晚八点后出差及早七点前返回不发放当天补助费.因办事、等车等因素在出差途中所经地区停留时间超过6小时,当天补助费按所经地区标准执行,未超过6小时按出差目的地标准执行。
4、路途交通费实报实销,一律乘坐硬卧、硬座或汽车,出差路途时间在6小时以内的不得乘坐卧铺。
5、地区分类:
A类地区:区外经济特区、省会城市、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
B类地区:区内盟市首府及区外地级市
C类地区:除A类、B类地区外的其它地区
6、出差人员的住宿费、补助费标准如下:
①货车司机出差:补助费赤峰市内、旗县区0.13元/公里,赤峰市外地区0。2元/公里,过路费、存车费实报实销,根据车辆管理员填写的派车单标示里程为依据。
最新差旅费管理办法
最新差旅费管理办法
一、总则
1.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旨在规范差旅费用的申请、报销流程,确保差旅活动高效、节约。
2. 差旅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费、住宿费、餐费、出差补贴等。
二、差旅申请
1. 员工出差前需填写《出差申请表》,明确出差目的、时间、地点、
预计费用等,并经直接上级批准后方可执行。
2. 紧急出差未能提前申请的,应在出差后24小时内补交申请。
三、交通费用
1. 员工应选择经济合理的交通方式,优先选择公司协议合作的交通工
具或票务代理。
2. 长途出差原则上应选择经济舱或二等座,超出标准部分需自费。
四、住宿费用
1. 员工出差应选择公司协议酒店,或在公司规定的住宿标准内选择其
他酒店。
2. 住宿发票需清晰显示住宿日期、金额、酒店名称等信息。
五、餐费及补贴
1. 出差期间的餐费按公司标准发放补贴,具体标准参照《出差补贴标
准表》。
2. 实际餐费超过补贴标准的,超出部分需自费。
六、费用报销
1. 员工出差结束后,应在一周内提交《费用报销单》及相应票据,经
上级审核后交财务部门处理。
2. 报销单据需真实、完整,不得提供虚假信息或伪造票据。
七、特殊情况处理
1. 出差期间如遇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需超出预算的,应先与直接上
级沟通,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2. 紧急情况处理后,需补交《特殊情况说明及审批表》。
八、违规处理
1. 对于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或
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罚。
2. 员工对差旅费用报销有疑问的,可向财务部门或人力资源部门咨询。
九、附则
1.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2016年差旅费新标准
2016年差旅费新标准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差旅费也成为了一个备受关
注的话题。为了更好地规范差旅费的报销标准,2016年差旅费新标准出台了。本
文将对这一新标准进行详细介绍,希望能够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和适应这一变化。
首先,根据新标准,差旅费的报销范围将会有所扩大。除了交通、食宿等基本
费用外,还将包括一些必要的个人开支,比如通讯费、小额办公用品等。这意味着在出差时,员工可以更加方便地报销一些必要的开支,从而减轻了个人的经济负担。
其次,新标准对于差旅费的报销标准也进行了一定的调整。在交通费用方面,
新标准将对不同交通工具的费用进行了统一规定,避免了因为不同交通工具费用标准不一致而导致的报销问题。在食宿费用方面,新标准也对各地的差旅费用进行了统一的调整,避免了因地区差异而导致的费用差异过大的情况。
除此之外,新标准还对差旅费的报销流程进行了一定的优化。通过引入电子报
销系统,可以更加方便地进行费用报销,避免了因为繁琐的报销流程而导致的时间和精力浪费。同时,新标准也对报销材料进行了明确规定,避免了因为材料不全而导致的报销问题。
综上所述,2016年差旅费新标准的出台将对企业和员工的差旅费用报销带来一定的影响。通过扩大报销范围、调整报销标准以及优化报销流程,将更好地规范和管理差旅费用,为企业和员工创造更好的出差环境。希望大家能够充分了解并适应这一新变化,更好地享受出差带来的便利和舒适。
差旅费报销标准2016
差旅费报销标准2016
差旅费报销是公司对员工出差所产生的费用进行补偿的一种制度,其标准的设定对于公司的财务管理和员工的福利保障都具有重要意义。2016年的差旅费报销标准是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的,下面将详细介绍2016年的差旅费报销标准及相关规定。
一、交通费。
1. 飞机票,经济舱标准,不得超过公务舱价格。
2. 火车票,软卧或者硬卧标准,不得超过软卧价格。
3. 高速铁路,二等座标准,不得超过一等座价格。
4. 公交、地铁、出租车,按照实际发票报销,不得超过当地最高限额。
二、住宿费。
1. 国内住宿,一线城市不得超过600元/天,二线城市不得超过400元/天,其他城市不得超过300元/天。
2. 国外住宿,按照当地最高限额标准报销,需提供相关发票。
三、餐饮费。
1. 差旅期间的正常餐费按照实际发票报销,不得超过当地最高限额。
2. 宴请费用需提供相关场所发票和参与人员名单,不得超过公司规定的标准。
四、其他费用。
1. 差旅期间的通讯费用,包括电话费和上网费,按照实际发票报销,不得超过公司规定的标准。
2. 差旅期间的杂费,如行李托运费、保险费等,按照实际发票报销,不得超过
公司规定的标准。
五、报销流程。
1. 员工需在差旅结束后的7个工作日内提交报销申请,提供相关费用发票和报
销明细。
2. 财务部门将在收到申请后的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符合规定的将在10个
工作日内完成报销。
六、注意事项。
1. 员工在出差期间需严格遵守公司的差旅管理制度,如有违反将影响报销标准。
2. 报销申请需如实填写,如有虚假情况将受到相应处罚。
2016差旅费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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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差旅费标准调整的通知
根据目前物价水平,结合我所实际,经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对原差旅费标准和报销办法调整如下:
一、住宿标准及报销办法
1、员工出差住宿费实行限额控制、凭税票报销的办法.住宿
费超过规定限额部分原则不予报销。住宿标准如下:
2、所领导及下属企业领导按上述标准可上浮50%以内;中
层干部按上述标准可上浮20%以内。
3、员工、中层干部和下属企业领导两人同行并为同性别的,
原则上应选择标准间合并住宿。
4、出差人员住本所办事处和有对方单位对口接待的,不报
销住宿费。出差住亲朋家的,按住宿标准的50%予以补贴。
5、参加各种会议期间的住宿费,按会议安排凭税票实报实
销。
二、交通费及报销办法
1、所领导及下属企业领导出差乘火车,可购买硬卧铺票。
其他员工乘火车,乘车时间超过10小时且在车上过夜超过8小时的,可购买硬卧铺票.
2、员工乘坐长途汽车出差,交通费可凭票实报实销。
3、员工在出差期间,发给每人每天市内交通费10元,包干
使用,不再凭车票报销市内交通费。乘坐出租车的当天不发放包干交通费。
4、出差参加各种培训和会议的地址与住宿地相近的,包干
交通费只发放到达和离开两天,期间不发放.
5、员工出差乘坐软卧、飞机、轮船二等舱、高铁一等座(含
包车、市内出租车)等特殊情况,须经所长及下属企业主要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报销相关费用.
三、出差补助费标准
1、员工乘火车出差可购买硬卧铺票而未购买的,可按所购硬
座车票的50%发给出差员工路途补贴。夜间乘坐长途汽车、轮船超过10小时的,发给每人20元路途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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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财政部曾印发过差旅费用的管理办法[2013]531号,该办法对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费、报销管理以及监督问责做了具体的规定,该办法于2013年12
月31日公布,全文如下所示:
党中央各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办公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制度建设,加强和规范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我们制定了《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从2014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参照本办法,结合实际情况,抓紧修订本地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并报财政部备案。
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中央和国家机关国内差旅费管理,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央和国家机关,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以下简称中央单位)。
本办法所称中央和国家机关,是指党中央各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中央和全国工商联。
第三条差旅费是指工作人员临时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公务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第四条中央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公务出差审批制度。出差必须按规定报经单位有关领导批准,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格差旅费预算管理,控制差旅费支出规模;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严禁异地部门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
第五条财政部按照分地区、分级别、分项目的原则制定差旅费标准,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市场价格及消费水平变动情况适时调整。
第二章城市间交通费
第六条城市间交通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出差乘坐火车、轮船、飞机等交通工具所发生的费用。
第七条出差人员应当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见下表:
出差人员等级及乘坐交通工具对照表
部级及相当职务人员出差,因工作需要,随行一人可乘坐同等级交通工具。
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
第八条到出差目的地有多种交通工具可选择时,出差人员在不影响公务、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应当选乘经济便捷的交通工具。
第九条乘坐飞机的,民航发展基金、燃油附加费可以凭据报销。
第十条乘坐飞机、火车、轮船等交通工具的,每人次可以购买交通意外保险一份。所在单位统一购买交通意外保险的,不再重复购买。
第三章住宿费
第十一条住宿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入住宾馆(包括饭店、招待所,下同)发生的房租费用。
第十二条财政部分地区制定住宿费限额标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市场价格、消费水平等因素,提出所在市(省会城市、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下同)的住宿费限额标准报财政部,经财政部统筹研究提出意见反馈地方审核确认后,由财政部统一发布作为中央单位工作人员到相关地区出差的住宿费限额标准。
对于住宿价格季节性变化明显的城市,住宿费限额标准在旺季可适当上浮一定比例,具体规定由财政部另行发布。
第十三条部级及相当职务人员住普通套间,司局级及以下人员住单间或标准间。
第十四条出差人员应当在职务级别对应的住宿费标准限额内,选择安全、经济、便捷的宾馆住宿。
第四章伙食补助费
第十五条伙食补助费是指对工作人员在因公出差期间给予的伙食补助费用。
第十六条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按规定标准包干使用。
第十七条财政部分地区制定伙食补助费标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负责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市场价格、消费水平等因素,参照所在市公务接待工作餐、会议用餐等标准提出伙食补助费标准报财政部,经财政部统筹研究提出意见反馈地方审核确认后,由财政部统一发布作为中央单位工作人员到相关地区出差的伙食补助费标准。
第十八条出差人员应当自行用餐。凡由接待单位统一安排用餐的,应当向接待单位交纳伙食费。
第五章市内交通费
第十九条市内交通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发生的市内交通费用。
第二十条市内交通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每人每天80元包干使用。
第二十一条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提供交通工具的,应向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交纳相关费用。
第六章报销管理
第二十二条出差人员应当严格按规定开支差旅费,费用由所在单位承担,不得向下级单位、企业或其他单位转嫁。
第二十三条城市间交通费按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凭据报销,订票费、经批准发生的签转或退票费、交通意外保险费凭据报销。
住宿费在标准限额之内凭发票据实报销。
伙食补助费按出差目的地的标准报销,在途期间的伙食补助费按当天最后到达目的地的标准报销。
市内交通费按规定标准报销。
未按规定开支差旅费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
第二十四条工作人员出差结束后应当及时办理报销手续。差旅费报销时应当提供出差审批单、机票、车票、住宿费发票等凭证。
住宿费、机票支出等按规定用公务卡结算。
第二十五条财务部门应当严格按规定审核差旅费开支,对未经批准出差以及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费用不予报销。
实际发生住宿而无住宿费发票的,不得报销住宿费以及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第七章监督问责
第二十六条各单位应当加强对本单位工作人员出差活动和经费报销的内控管理,对本单位出差审批制度、差旅费预算及规模控制负责,相关领导、财务人员等对差旅费报销进行审核把关,确保票据来源合法,内容真实完整、合规。对未经批准擅自出差、不按规定开支和报销差旅费的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一级预算单位应当强化对所属预算单位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重大问题向财政部报告。
各单位应当自觉接受审计部门对出差活动及相关经费支出的审计监督。
第二十七条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对中央单位差旅费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主要内容包括:
(一)单位差旅审批制度是否健全,出差活动是否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
(二)差旅费开支范围和标准是否符合规定;
(三)差旅费报销是否符合规定;
(四)是否向下级单位、企业或其他单位转嫁差旅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