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旅费管理办法2016年最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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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旅费管理办法

差旅费管理办法

中矿大〔2016〕20号各学院、部、处、室,各有关单位:为加强和规范学校国内科研业务差旅费管理,按照实事求是、精简高效、厉行节约的原则,保证出差人员工作与生活需要,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6]50号)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中国矿业大学科研业务差旅费管理办法(暂行)》。

经2016年8月28日校务会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附件:中国矿业大学科研业务差旅费管理办法(暂行)中国矿业大学 2016年8月29日中国矿业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6年8月29日印发- 2 -- 3 -附件: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学校国内科研业务差旅费管理,按照实事求是、精简高效、厉行节约的原则,保证出差人员工作与生活需要,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6]50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学校纳入部门预算的科研经费,包括中央和地方资助立项的纵向科研经费(不包含中央基本科研业务费)和企事业单位委托立项的横向科研经费。

工作人员使用科研经费临时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因公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第三条 学校各科研项目应当建立健全公务出差审批制度。

出差必须按规定报经项目负责人或单位有关领导批准,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格差旅费预算管理,控制差旅费支出规模;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科研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严禁异地部门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

第四条 差旅费使用和管理职责如下:出差人员是差旅费的直接责任人,对差旅费使用的合规性、合理性、真实性和相关性承担直接责任。

出差人应了解并遵守有关财经法律法规和差旅费管理制度,依法、据实报销差旅费。

项目负责人对出差人员和使用经费承担审批和监管责任。

差旅费用管理规定

差旅费用管理规定

×××××××××有限公司差旅费用管理规定2016版(本修订版自2016年1月1日起生效)目的本规定目的是定义差旅费用的报销标准和程序,规范员工因公司的经营行为而产生的差旅报销行为和提高商务出行的效率。

适用范围该规定适用于公司员工因公外出,如支持部门的商务出行、项目管理人员前往项目等情况。

其中不包括苏州及大市范围内的商务出行,以及前往该范围内的关联公司或关联处所。

重要原则需考虑效率及成本的平衡。

各部门要努力加强多功能、跨区域的合作,避免不必要的出差,应提前做好可预见的正常出差的旅行计划。

鼓励员工采用办公室沟通、电话会议、视频会议、网络研讨会等更有效率的沟通方式。

申请/报销流程A. 申请流程出差人应于出差前填写《出差申请表》,表明出差事由、目的地、时间、估计费用、申请预支费用等,有商务宴请、培训或其他特殊申请,需填写财务相关申请表格,并由部门负责人提前核准。

行政部门承担选择机票代理机构的责任,并签署更优惠的价格。

所有员工应该通过行政部统一安排,通过统一的订票点进行预订。

任何行程改变或延长行程期间,都应提前告知部门经理,并获得批准,并重新填写信息。

●如果员工由于疾病或事故的原因延迟返回的时间,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并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通知并得到部门经理的批准;●在发生意外时,员工应记录详细的事故情节,并立即通知部门经理和人力资源部;●由于出差计划的变化而产生额外的费用,包括推迟出差计划,都应该得到新的出差授权或批准。

只有新的出差授权得到批准后,费用才可以报销;●紧急情况除外,员工应至少提前3天提交出差申请;●所有海外商务旅行,应当提前得到总经理或以上领导批准。

B. 报销流程:●员工根据行程信息填写《费用报销单》,由部门负责人审核批准后递交财务部,有商务宴请、培训或其他特殊申请需附上相关被批准的申请单;●施工管理部员工报销由施工管理部助理次月底发送员工考勤表供财务部复核;●财务向行政确认路途起始点的路费标准,大站之间的路费以火车硬卧价格为参考标准;●车票在发生后3个月内报销,逾期不予报销,时间以火车票为准;递交财务后由财务按照付款安排予以报销;分包商的路费报销:路费加到项目总报价中,减少项目部对每张车票的核对。

差旅费管理办法

差旅费管理办法

差旅费管理办法第一篇:差旅费管理办法差旅费管理办法一、总则1.出差人员在出差前填写“出差申请单”(一式2份),出差三天以内的由部门经理审批;三天以上的由总经理审批(出差到省外参加会议和学习培训的无论时间长短一律由总经理审批)。

出差申请单交给行政事务部考勤人员,考勤人员按出差申请单统计出勤。

2.差旅费开支范围包括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餐饮补助费、公杂费补助。

3.城市间交通费和住宿费在规定标准内凭据报销。

4.出差人凭出差审批单申请预借差旅费。

二、城市间交通费1.出差人员要按照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凭据报销城市间交通费。

城市间交通费除飞机票和汽车、火车、轮船等车船票的票面额度外,还包括购买飞机票和车船票的订票费、退票费,以及出差途中的行李托运费和寄存费。

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等发生的超支费用自理。

出差人员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见下表:职务级别交通工具总经理、总经理助理部门正、副经理其余人员火车软席(软座、软卧。

全列软席列车一等软座)软、硬席(软座、硬座、硬卧。

硬席(硬座,硬卧)轮船(不包括旅游船) 二等舱一等舱二等舱二等舱飞机经济舱商务舱特殊情况需申请后乘坐特殊情况需申请后乘坐2.乘坐火车,白天乘车超过8小时或夜间乘车超过6小时的,可购同席卧铺票。

3.因工作需要,领导带有随行人员的,随行人员可以与该领导乘用相同级别交通工具。

4.出差人员乘坐飞机要从严控制,出差路途较远或出差任务紧急的,需事先向主管领导请示,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乘坐飞机。

5.乘坐飞机,往返机场的专线客车费用、民航机场管理建设费和航空旅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限每人每次一份),凭据报销。

三、住宿费1.同性别工作人员出差,两人住一个标准间。

出差人员为单数,或异性人员有单数的,单人可住单人间或标准间。

两人住一个标准间的,只按公司规定标准报销一人住宿费,两人为不同级别职务的,可按高级别职务标准报销。

住宿费标准见附件一中规定的“住宿费”项目。

四、餐饮补助费1.出差人员的餐饮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实行定额包干。

2016年差旅费报销管理规定

2016年差旅费报销管理规定

2016年差旅费报销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工作人员出差的工作与生活需要,规范差旅费管理,制定本规定,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出差人员。

第二条差旅费开支范围包括: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费和差旅杂费。

第三条交通费在规定标准内凭据报销,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费和差旅杂费根据出差人员类别的不同执行不同的报销标准。

第四条依据出差人员职务级别,相应分为总经理(总经理助理)、部门经理、普通员工三个级别,分别适用不同的报销标准。

第二章差旅费报销预支规定及程序第五条出差人员必须事先填写《出差申请单》,注明出差地点、事由、天数、预计费用等,经部门经理签署意见,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出差。

第六条出差人员如借款需持批准后的《出差申请单》,填写《暂支单》,经财务部审核,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借款。

第三章差旅费报销标准第七条依据出差人员职务级别,差旅费实行不同的报销标准,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实行据实报销制度,其他出差人员执行包干制度,具体包干金额见下表:说明:(1)一类地区:直辖市、沿海省会及副省级城市;(2)二类地区:除一类地区以外的省会城市及地级市、一类地区周边的县级市;(3)三类地区:所有县级城市及地区。

第四章交通费规定第八条出差时,应根据出差地的远近及业务的紧急程度选择安全、省时、舒适、经济的交通工具(凭车票报销)。

第九条一般情况,出差人员应首选火车硬座;但乘车时间超过6小时,可乘火车硬卧或汽车卧铺,超过六小时坐慢车硬座或快车硬座者,按其硬座票面价的50%奖励给个人。

第十条遇特殊情况或紧急情况需乘火车软卧、火车D字头车次或飞机时,须先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乘座,未经批准按同程火车硬卧报销。

第五章出差住宿规定第十一条两位以上同性员工前往同一地点出差,原则上须两人同住一间双人房,住宿标准按高级别者为准,同住人员不报销住宿费。

第十二条公司人员到公司有住处的城市出差,原则上住公司住处,不再报销住宿费。

第六章差旅招待费规定第十三条出差在外临时需要宴请时必须电话请示部门经理,经部门经理批准后本着节俭成事的原则在审批额度内进行。

差旅费办法2016

差旅费办法2016

陕西鸿盛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差旅费管理办法(2016年)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控制费用,提高效率,规范出差人员的审批及费用报销程序,参照2014年1月新颁发的《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和当地政府有关规定,结合本集团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差旅费,是指集团公司员工经批准因公在本公司(含分公司)驻地以外省、市出差所支付的住宿费、交通费、伙食补助费。

该项费用在“管理费用”科目中设“差旅费”二级科目进行核算。

第三条集团公司员工在集团内部驻外分支机构、外地业务单位之间公务往来当日可以返回的交通费用和员工探亲休假按规定应报销的交通费用不包括在“差旅费”之中。

第二章出差申请第四条出差申请。

员工因工作需要出差,无论是否借款,出差前均应填写集团公司统一制式的《公司员工出差申请单》(见附件),写明出差任务、出行路线、逗留时间及随行人员等相关信息。

第五条出差审批。

经营公司(分公司)员工出差申请应由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在《出差申请单》上审核签字,总经理审查批准;分公司总经理出差由经营公司总经理审查批准;集团公司副总经理、部门负责人、经营公司总经理及相当于总经理级高级管理人员出差,由集团公司总经理审查批准;集团公司总经理出差,由集团董事长审查批准。

出差未经审批的,不予借支和报销差旅费。

第六条经批准的《出差申请单》由综合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各留存一份,分别作为考勤及差旅费报销依据。

第七条员工出差前如需要借款,应根据《出差申请单》确定的借款金额填写《借款单》,经部门负责人和财务主管签字后由总经理批准。

出差人员凭总经理批准后的《借款单》到财务部门办理借款手续。

出差人员所借款项返回时必须及时结清,不得长期拖欠,否则,财务部门实行“前账不清、后账不借”。

第八条单位领导审批时,要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严禁异地部门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

出差及差旅费标准暂行规定[2016]

出差及差旅费标准暂行规定[2016]

出差及差旅费标准暂行规定[2016]海纳公司出差及差旅费标准暂行规定为了合理有效地控制差旅费用,规范公司员工出差及差旅费报销流程,特制订本规定。

一、办理程序1、出差人员必须事先在公司管理系统中填写《出差申请报销单》,注明出差地点、事由、天数、所需本次出差费用,经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出差。

2、出差人员回公司后,应在《出差申请报销单》中递交出差成果书面报告,并向分管领导汇报,由分管领导考核结果,签署考核意见。

3、财务部根据签有分管领导考核意见的《出差申请单》和有效出差单据,按费用标准规定,进行审核登记后报销。

4、因特殊原因或情况变化需改变路线、天数、人数、交通工具的,需经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方可报销。

5、出差回公司应在一周内报账,如有特殊原因延时报销的,必须说明原因报分管领导批准,否则不予报销。

6、出差借款时,本着“前账不清、后账不借”的原则,延误工作责任自负。

特殊情况由总经理特批,对各部门违反规定给予借款而造成账务混乱的,追究财务经办人及负责人的责任。

二、差旅费标准1、省外住宿费标准:单人每天150元,两人及两人以上的:每人每天120元,省内住宿费标准:单人每天140元,两人及两人以上的:每人每天80元,2、伙食费标准:不分省外省内,每人每天30元。

3、出差天数按照自然天数计算。

当天出发当天返回的,不予报销住宿费,跨越中午,可报销午餐费15元/人(包括太原)。

4、为节约成本,员工出差时,如当地有分公司或项目部,并具备住宿条件的,员工必须在分公司及项目部住宿,公司按照每天每人30元补助伙食费。

不再报销其它费用5、交通费规定(1)带单位车辆出差,不得出现出差地交通费。

(2)乘坐区间交通出差,交通费按照实际发生金额核算,凭票报销。

市内交通,应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如因特殊情况(目的地远离车站或住宿地,当地无公共交通),可酌情报销,但是总交通费用不得超过20元/天。

(3)县乡一级出差,没有公共交通工具,可以包车前往,但须分管领导批准,使用时,本着节约原则,包车费用不得超过当地出租车单价。

差旅费管理办法

差旅费管理办法

差旅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公司出差人员工作和生活的需要,规范差旅费管理,根据财政部《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财行〔2013〕531号)和《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财行〔2013〕516号)有关规定,同时参考电建股份有关规定及公司(财〔2016〕1号)文件规定,结合项目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参照公司(财〔2016〕1号)文件规定标准内执行。

第三条差旅费开支范围包括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等。

第四条交通费及住宿费在规定标准内凭票据实报销,伙食补助费实行定额包干。

第五条公司国(境)外出差人员伙食费实行定额包干,住宿费在规定标准内凭票据实报销,公杂费实行定额包干。

第六条项目各部门应遵照本办法,严格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肃财经纪律,加强廉政建设。

第二章交通费第七条出差人员要按照规定标准乘坐交通工具,凭票据实报销交通费。

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自理。

出差人员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标准如下:(一)公司党政主要负责人:可乘火车软席(软座、软卧)、高铁/动车一等座、全列软席列车一等软座、飞机公务舱(或商务舱)、轮船一等舱和其他同等级舱位。

公司领导班子其他成员、首席专家:可乘火车软席(软座、软卧)、高铁/动车一等座、全列软席列车一等软座、飞机经济舱、轮船二等舱和其他同等级舱位。

因工作需要,随行一人可给予同等待遇。

(二)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师、安全总监、总法律顾问、部门主任、部门副主任及相当职级人员:可乘火车软席(软座、软卧)、高铁/动车二等座、全列软席列车二等软座、飞机经济舱、轮船二等舱和其他同等级舱位。

(三)其他人员:可乘火车硬卧硬座、高铁/动车二等座、轮船三等舱位。

若因特殊原因,需要乘坐飞机的,应从严控制,遵循以下原则:出差路途较远(广东、广西、福建、海南、云南、贵州、四川、重庆、新疆、西藏、甘肃、青海、宁夏等省、市、区)或出差任务紧急的需乘飞机者,须事先经过项目主管领导批准方可乘坐飞机经济舱,并根据具体情况选择乘坐单程或往返,否则超支费用自理。

差旅费管理办法

差旅费管理办法

差旅费管理办法 SANY GROUP system office room 【SANYUA16H-签发:差旅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编制依据。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加强和规范差旅费管理,从严控制差旅费开支,压减非生产性开支,降低企业管理成本,根据XXXXXXXXXXXXXXXXX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差旅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临时所在单位常驻地以外地区(含境内、境外)出差、参加会议、短期培训及探亲等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出差补助费、订(退)票费、出国签证费、必须的保险费和出国防疫费等。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XXXXXXXXXXXXXX。

第四条差旅费管理执行预算控制、标准开支、流程审批、分析考核,项目部建立健全出差审批和出差报告制度,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

严格差旅费预算管理,控制差旅费开支规模。

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费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严禁异地单位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

第二章国内城市间差旅费第五条城市间交通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临时到所在单位常驻地以外地区出差乘坐火车、轮船、飞机等交通工具发生的费用。

第六条项目部工作人员出差应优先选择火车或汽车作为交通工具,并严格按照规定标准乘坐交通工具,具体标准见下表:(一)原则上职工出差应乘坐火车、汽车等交通工具,但因情况紧急等特殊原因需要乘坐飞机者,必须于事前履行审批手续,经项目部主要领导同意后才能乘坐。

(二)乘坐飞机按照上述规定审批外,超标准乘坐其他交通工具的,按照享受的标准核报。

特殊情况必须填报《差旅费超标准审批单》经领导审批同意方可报销。

第七条因公出差伙食费补助标准(一)职工因公出差,必须提交《职工出差报告单》,经领导批准后方可出差。

(二)在单位驻地市区、近郊县区内因公出差者,不分职级、按每人每天50元标准给予伙食费补助,节假日按每人每天80元标准给予伙食费补助。

2016年差旅费管理办法

2016年差旅费管理办法

差旅费管理办法一、为了加强资金管理、节约开支、降低费用,提高差旅费使用效率,严肃财务管理制度,特制定本管理办法.二、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负担差旅费的人员的出差费用管理。

三、根据工作需要出差的人员,出差前应认真填写《出差借款审批表》,明确出差时间、地点和任务,首先由部门负责人审核,报所属部门分管副总经理审批,经批准后方可出差。

出差前由财企部负责登记出差情况明细表,实时掌握单位出差情况,以共享出差资源,能代办的尽量代办,减少重复出差。

出差人员返回单位后,应及时到财企部登记本次出差任务完成情况,以考核出差效率与效益,否则不予报账.四、差旅费的开支办法1、出差住宿费在规定的限额标准内凭发票报销。

按出差的实际住宿天数计算报销,实际住宿费超过规定的限额标准部分自理,不予报销。

无住宿费发票的,一律不予报销也不得以补助的形式发放。

2、伙食费和市内交通费实行包干办法,按出差的自然(日历)天数计算,统称为补助费.晚八点后出差及早七点前返回不发放当天补助费.因办事、等车等因素在出差途中所经地区停留时间超过6小时,当天补助费按所经地区标准执行,未超过6小时按出差目的地标准执行。

4、路途交通费实报实销,一律乘坐硬卧、硬座或汽车,出差路途时间在6小时以内的不得乘坐卧铺。

5、地区分类:A类地区:区外经济特区、省会城市、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B类地区:区内盟市首府及区外地级市C类地区:除A类、B类地区外的其它地区6、出差人员的住宿费、补助费标准如下:①货车司机出差:补助费赤峰市内、旗县区0.13元/公里,赤峰市外地区0。

2元/公里,过路费、存车费实报实销,根据车辆管理员填写的派车单标示里程为依据。

②小车出差过路费、存车费实报实销.补助费在市区凌志车司机6元/天;桑塔纳司机4元/天,市区以外出差执行“其他人员"的标准,填写补助表由行政部负责人签字确认.③外派学习、开会:如果食宿费包括在学费、会务费里面,则不再进行宿费及补助费的报销。

差旅费报销标准2016

差旅费报销标准2016

差旅费报销标准2016差旅费报销是公司对员工出差所产生的费用进行补偿的一种制度,其标准的设定对于公司的财务管理和员工的福利保障都具有重要意义。

2016年的差旅费报销标准是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的,下面将详细介绍2016年的差旅费报销标准及相关规定。

一、交通费。

1. 飞机票,经济舱标准,不得超过公务舱价格。

2. 火车票,软卧或者硬卧标准,不得超过软卧价格。

3. 高速铁路,二等座标准,不得超过一等座价格。

4. 公交、地铁、出租车,按照实际发票报销,不得超过当地最高限额。

二、住宿费。

1. 国内住宿,一线城市不得超过600元/天,二线城市不得超过400元/天,其他城市不得超过300元/天。

2. 国外住宿,按照当地最高限额标准报销,需提供相关发票。

三、餐饮费。

1. 差旅期间的正常餐费按照实际发票报销,不得超过当地最高限额。

2. 宴请费用需提供相关场所发票和参与人员名单,不得超过公司规定的标准。

四、其他费用。

1. 差旅期间的通讯费用,包括电话费和上网费,按照实际发票报销,不得超过公司规定的标准。

2. 差旅期间的杂费,如行李托运费、保险费等,按照实际发票报销,不得超过公司规定的标准。

五、报销流程。

1. 员工需在差旅结束后的7个工作日内提交报销申请,提供相关费用发票和报销明细。

2. 财务部门将在收到申请后的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符合规定的将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报销。

六、注意事项。

1. 员工在出差期间需严格遵守公司的差旅管理制度,如有违反将影响报销标准。

2. 报销申请需如实填写,如有虚假情况将受到相应处罚。

以上就是2016年的差旅费报销标准及相关规定,希望员工们在出差期间能够严格遵守相关制度,合理合法地进行费用报销,为公司的财务管理和员工的利益保障共同努力。

-差旅费管理办法

-差旅费管理办法

差旅费是行政事业单位和企业的一项重要的经常性支出项目,主要包括因公出差期间所产生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和公杂费等各项费用。

2015年10月20日,财政部发布通知,调整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住宿费标准,并自2016年1月1日起执行。

差旅费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财务管理,规范公司出差管理工作,本着高效、务实、节俭的原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因公务需要出差至国内各地区的公司各级员工.第三条员工出差前必须填写《差旅费申请表》,经部门预算专管员、部门长、综合管理部负责人(出于考勤需要)、分管总、公司负责人签字,此申请表作为费控签报的附件,费控具体流程为:1.出差经办人员-部门预算专管员—部门负责人—财务预算管理员—财务负责人—分管总—公司负责人。

2。

根据预算动支金额,超权限的由上级公司审批。

3.《差旅费申请表》必须在出差前审批完毕,费控签报如有特殊情况出差前未能及时进行出差审批的,出差结束后一个工作日内必须补办出差审批,并附纸质签报说明原因,经分管总、公司负责人签批后方可报销差旅费.4。

提交出差申请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各项标准应严格按本办法第六条执行.(2)费用预算中如有“其他”项目发生时,必须在备注栏中详细说明原因。

(3)参加会议、培训的需附会议、培训通知.(4)公司多个部门员工因同一事项同时出差,应由主办部门提交签报,预算中心、成本中心归属出差人员所在部门。

5。

总公司、分公司组织的会议培训,公司人员有前往参会、参训的,需在接到通知后及时完成《差旅费申请表》审批,如确认总公司、分公司有预算支持的,且预算不能及时下发的,应向所在部门预算专管员反映,并由部门预算专管员向分公司对口部门先行预借预算,追加后及时提交费控签报审批.第四条员工出差原则上不允许借款。

如特殊原因(金额在5000元以上,属于项目组性质出差)需借款的,必须提交借款申请并通过审批,金额原则上不得超过预计往返交通费、住宿费的合计.第五条公司员工出差符合乘坐飞机条件的(见第六条下方的出差交通工具标准),出差人员要提前通知综合管理部,由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统一订购机票。

2016差旅费管理规定

2016差旅费管理规定

xxxxxxxxxxxxxxx关于差旅费标准调整的通知根据目前物价水平,结合我所实际,经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对原差旅费标准和报销办法调整如下:一、住宿标准及报销办法1、员工出差住宿费实行限额控制、凭税票报销的办法.住宿费超过规定限额部分原则不予报销。

住宿标准如下:2、所领导及下属企业领导按上述标准可上浮50%以内;中层干部按上述标准可上浮20%以内。

3、员工、中层干部和下属企业领导两人同行并为同性别的,原则上应选择标准间合并住宿。

4、出差人员住本所办事处和有对方单位对口接待的,不报销住宿费。

出差住亲朋家的,按住宿标准的50%予以补贴。

5、参加各种会议期间的住宿费,按会议安排凭税票实报实销。

二、交通费及报销办法1、所领导及下属企业领导出差乘火车,可购买硬卧铺票。

其他员工乘火车,乘车时间超过10小时且在车上过夜超过8小时的,可购买硬卧铺票.2、员工乘坐长途汽车出差,交通费可凭票实报实销。

3、员工在出差期间,发给每人每天市内交通费10元,包干使用,不再凭车票报销市内交通费。

乘坐出租车的当天不发放包干交通费。

4、出差参加各种培训和会议的地址与住宿地相近的,包干交通费只发放到达和离开两天,期间不发放.5、员工出差乘坐软卧、飞机、轮船二等舱、高铁一等座(含包车、市内出租车)等特殊情况,须经所长及下属企业主要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报销相关费用.三、出差补助费标准1、员工乘火车出差可购买硬卧铺票而未购买的,可按所购硬座车票的50%发给出差员工路途补贴。

夜间乘坐长途汽车、轮船超过10小时的,发给每人20元路途补贴.2、出差人员的伙食补助费,不分途中和住勤。

市境内不发,市境外省境内每人每天30元,省外一般地区每人每天40元,经济特区、直辖市、省会和计划单列市每人每天50元.3、驾驶员出差期间除按上述标准发给伙补助费外,按行驶车距离发给行车补贴。

每月行车距离基数为1500公里,在行车基数内,每100公里发给4元补贴;超过行车距离基数部分,每100公里发给6元补贴。

差旅费管理办法2016年最新版

差旅费管理办法2016年最新版

2013年,财政部曾印发过差旅费用的管理办法[2013]531号,该办法对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费、报销管理以及监督问责做了具体的规定,该办法于2013年12月31日公布,全文如下所示:党中央各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办公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制度建设,加强和规范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我们制定了《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从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参照本办法,结合实际情况,抓紧修订本地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并报财政部备案。

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中央和国家机关国内差旅费管理,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央和国家机关,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以下简称中央单位)。

本办法所称中央和国家机关,是指党中央各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中央和全国工商联。

第三条差旅费是指工作人员临时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公务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第四条中央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公务出差审批制度。

出差必须按规定报经单位有关领导批准,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格差旅费预算管理,控制差旅费支出规模;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严禁异地部门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

第五条财政部按照分地区、分级别、分项目的原则制定差旅费标准,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市场价格及消费水平变动情况适时调整。

2016差旅费管理规定

2016差旅费管理规定

xxxxxxxxxxxxxxx关于差旅费标准调整的通知根据目前物价水平,结合我所实际,经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对原差旅费标准和报销办法调整如下:一、住宿标准及报销办法1、员工出差住宿费实行限额控制、凭税票报销的办法。

住宿费超过规定限额部分原则不予报销。

住宿标准如下:2、所领导及下属企业领导按上述标准可上浮50%以内;中层干部按上述标准可上浮20%以内。

3、员工、中层干部和下属企业领导两人同行并为同性别的,原则上应选择标准间合并住宿。

4、出差人员住本所办事处和有对方单位对口接待的,不报销住宿费。

出差住亲朋家的,按住宿标准的50%予以补贴。

5、参加各种会议期间的住宿费,按会议安排凭税票实报实销。

二、交通费及报销办法1、所领导及下属企业领导出差乘火车,可购买硬卧铺票。

其他员工乘火车,乘车时间超过10小时且在车上过夜超过8小时的,可购买硬卧铺票。

2、员工乘坐长途汽车出差,交通费可凭票实报实销。

3、员工在出差期间,发给每人每天市内交通费10元,包干使用,不再凭车票报销市内交通费。

乘坐出租车的当天不发放包干交通费。

4、出差参加各种培训和会议的地址与住宿地相近的,包干交通费只发放到达和离开两天,期间不发放。

5、员工出差乘坐软卧、飞机、轮船二等舱、高铁一等座(含包车、市内出租车)等特殊情况,须经所长及下属企业主要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报销相关费用。

三、出差补助费标准1、员工乘火车出差可购买硬卧铺票而未购买的,可按所购硬座车票的50%发给出差员工路途补贴。

夜间乘坐长途汽车、轮船超过10小时的,发给每人20元路途补贴。

2、出差人员的伙食补助费,不分途中和住勤。

市境内不发,市境外省境内每人每天30元,省外一般地区每人每天40元,经济特区、直辖市、省会和计划单列市每人每天50元。

3、驾驶员出差期间除按上述标准发给伙补助费外,按行驶车距离发给行车补贴。

每月行车距离基数为1500公里,在行车基数内,每100公里发给4元补贴;超过行车距离基数部分,每100公里发给6元补贴。

《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公布(全文)

《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公布(全文)

《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公布(全文)财政部6日在其官方网站发布《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

《办法》就出差审批管理、差旅费开支标准制定、财务报销和监督问责等内容作出了详细规定。

以下是全文: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中央和国家机关国内差旅费管理,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央和国家机关,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以下简称中央单位)。

本办法所称中央和国家机关,是指党中央各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中央和全国工商联。

第三条差旅费是指工作人员临时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公务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第四条中央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公务出差审批制度。

出差必须按规定报经单位有关领导批准,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格差旅费预算管理,控制差旅费支出规模;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严禁异地部门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

第五条财政部按照分地区、分级别、分项目的原则制定差旅费标准,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市场价格及消费水平变动情况适时调整。

第二章城市间交通费第六条城市间交通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出差乘坐火车、轮船、飞机等交通工具所发生的费用。

第七条出差人员应当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

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见下表:部级及相当职务人员出差,因工作需要,随行一人可乘坐同等级交通工具。

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

第八条到出差目的地有多种交通工具可选择时,出差人员在不影响公务、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应当选乘经济便捷的交通工具。

第九条乘坐飞机的,民航发展基金、燃油附加费可以凭据报销。

第十条乘坐飞机、火车、轮船等交通工具的,每人次可以购买交通意外保险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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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财政部曾印发过差旅费用的管理办法[2013]531号,该办法对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费、报销管理以及监督问责做了具体的规定,该办法于2013年12
月31日公布,全文如下所示:
党中央各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办公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制度建设,加强和规范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我们制定了《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从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参照本办法,结合实际情况,抓紧修订本地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并报财政部备案。

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中央和国家机关国内差旅费管理,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央和国家机关,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以下简称中央单位)。

本办法所称中央和国家机关,是指党中央各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中央和全国工商联。

第三条差旅费是指工作人员临时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公务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第四条中央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公务出差审批制度。

出差必须按规定报经单位有关领导批准,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格差旅费预算管理,控制差旅费支出规模;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严禁异地部门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

第五条财政部按照分地区、分级别、分项目的原则制定差旅费标准,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市场价格及消费水平变动情况适时调整。

第二章城市间交通费
第六条城市间交通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出差乘坐火车、轮船、飞机等交通工具所发生的费用。

第七条出差人员应当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

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见下表:
出差人员等级及乘坐交通工具对照表
部级及相当职务人员出差,因工作需要,随行一人可乘坐同等级交通工具。

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

第八条到出差目的地有多种交通工具可选择时,出差人员在不影响公务、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应当选乘经济便捷的交通工具。

第九条乘坐飞机的,民航发展基金、燃油附加费可以凭据报销。

第十条乘坐飞机、火车、轮船等交通工具的,每人次可以购买交通意外保险一份。

所在单位统一购买交通意外保险的,不再重复购买。

第三章住宿费
第十一条住宿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入住宾馆(包括饭店、招待所,下同)发生的房租费用。

第十二条财政部分地区制定住宿费限额标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市场价格、消费水平等因素,提出所在市(省会城市、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下同)的住宿费限额标准报财政部,经财政部统筹研究提出意见反馈地方审核确认后,由财政部统一发布作为中央单位工作人员到相关地区出差的住宿费限额标准。

对于住宿价格季节性变化明显的城市,住宿费限额标准在旺季可适当上浮一定比例,具体规定由财政部另行发布。

第十三条部级及相当职务人员住普通套间,司局级及以下人员住单间或标准间。

第十四条出差人员应当在职务级别对应的住宿费标准限额内,选择安全、经济、便捷的宾馆住宿。

第四章伙食补助费
第十五条伙食补助费是指对工作人员在因公出差期间给予的伙食补助费用。

第十六条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按规定标准包干使用。

第十七条财政部分地区制定伙食补助费标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负责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市场价格、消费水平等因素,参照所在市公务接待工作餐、会议用餐等标准提出伙食补助费标准报财政部,经财政部统筹研究提出意见反馈地方审核确认后,由财政部统一发布作为中央单位工作人员到相关地区出差的伙食补助费标准。

第十八条出差人员应当自行用餐。

凡由接待单位统一安排用餐的,应当向接待单位交纳伙食费。

第五章市内交通费
第十九条市内交通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发生的市内交通费用。

第二十条市内交通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每人每天80元包干使用。

第二十一条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提供交通工具的,应向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交纳相关费用。

第六章报销管理
第二十二条出差人员应当严格按规定开支差旅费,费用由所在单位承担,不得向下级单位、企业或其他单位转嫁。

第二十三条城市间交通费按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凭据报销,订票费、经批准发生的签转或退票费、交通意外保险费凭据报销。

住宿费在标准限额之内凭发票据实报销。

伙食补助费按出差目的地的标准报销,在途期间的伙食补助费按当天最后到达目的地的标准报销。

市内交通费按规定标准报销。

未按规定开支差旅费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

第二十四条工作人员出差结束后应当及时办理报销手续。

差旅费报销时应当提供出差审批单、机票、车票、住宿费发票等凭证。

住宿费、机票支出等按规定用公务卡结算。

第二十五条财务部门应当严格按规定审核差旅费开支,对未经批准出差以及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费用不予报销。

实际发生住宿而无住宿费发票的,不得报销住宿费以及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第七章监督问责
第二十六条各单位应当加强对本单位工作人员出差活动和经费报销的内控管理,对本单位出差审批制度、差旅费预算及规模控制负责,相关领导、财务人员等对差旅费报销进行审核把关,确保票据来源合法,内容真实完整、合规。

对未经批准擅自出差、不按规定开支和报销差旅费的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一级预算单位应当强化对所属预算单位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重大问题向财政部报告。

各单位应当自觉接受审计部门对出差活动及相关经费支出的审计监督。

第二十七条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对中央单位差旅费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主要内容包括:
(一)单位差旅审批制度是否健全,出差活动是否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
(二)差旅费开支范围和标准是否符合规定;
(三)差旅费报销是否符合规定;
(四)是否向下级单位、企业或其他单位转嫁差旅费;
(五)差旅费管理和使用的其他情况。

第二十八条出差人员不得向接待单位提出正常公务活动以外的要求,不得在出差期间接受违反规定用公款支付的宴请、游览和非工作需要的参观,不得接受礼品、礼金和土特产品等。

第二十九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一)单位无出差审批制度或出差审批控制不严的;
(二)虚报冒领差旅费的;
(三)擅自扩大差旅费开支范围和提高开支标准的;
(四)不按规定报销差旅费的;
(五)转嫁差旅费的;
(六)其他违反本办法行为的。

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由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违规资金应予追回,并视情况予以通报。

对直接责任人和相关负责人,报请其所在单位按规定给予行政处分。

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条工作人员外出参加会议、培训,举办单位统一安排食宿的,会议、培训期间的食宿费和市内交通费由会议、培训举办单位按规定统一开支;往返会议、培训地点的差旅费由所在单位按照规定报销。

第三十一条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参照本办法执行。

各单位应当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操作规定。

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差旅费管理办法参照本办法另行规定。

第三十二条本办法由财政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三条本办法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2006年11月13日发布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行[2006]313号)同时废止,其他有关中央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照本办法执行。

现行的差旅费用管理办法仍然沿用的是2013年的,但2016年的差旅费用报销标准表已经发生了较大的变化。

其中2016年住宿费用标准表调整如下图所示
2016年住宿费用报销标准表
本次住宿费用调整中值得注意的是,在拉萨、西宁、哈尔滨、海口、大连、青岛这6座城市引入了淡旺季的概念,标准可上浮20%-50%。

而在北京、上海的部级官员的住宿费用标准也比之前提高了300元。

财政部表示,调整的原因是近两年全国各地区宾馆住宿费价格变动,以及实际工作需要。

2016年伙食费用标准
西藏、新疆、青海这三地每天补助120元,其他地方每天则补助100元;确有工作需要的,出差接待单位可安排工作餐一次,须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其中接待人数小于10人,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接待人数超过10人,陪餐人数不得超过其1/3;工作餐应当供应家常菜,不得提供鱼翅、燕窝等高档菜肴和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不得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不得使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

2016年交通费用标准
2016年交通费用标准还是沿用2013年的管理办法,无论级别如何,每日的包干费用为80元,出差到上海北京等一线城市的人员需做好相关预算以避免费用超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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