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综合柜员制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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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行柜面员工工作制度

工行柜面员工工作制度

工行柜面员工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工商银行(以下简称“我行”)柜面业务管理,提高柜面服务质量,保障客户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商业银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行柜面业务从业人员(以下简称“柜面员工”)。

第三条柜面员工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我行各项规章制度,坚守职业道德,诚实守信,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二、工作内容第四条柜面员工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一)办理客户开销户、存款、取款、转账、汇款、结算、支付、外汇等业务;(二)销售理财产品、基金、保险等金融产品;(三)提供客户咨询、投诉处理、业务指导等服务;(四)参与柜面业务培训、学习和考核;(五)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五条柜面员工应严格执行我行柜面业务操作规程,确保业务办理准确、及时、安全。

第六条柜面员工应熟练掌握各类业务系统、设备的使用方法,确保业务系统、设备的安全、稳定运行。

第七条柜面员工应主动了解客户需求,提供个性化服务,提高客户满意度。

第八条柜面员工应积极参与业务创新,提高柜面业务办理效率,提升我行市场竞争力。

三、工作规范第九条柜面员工应遵守工作纪律,按时到岗,着装整洁,态度热情,文明用语,礼貌服务。

第十条柜面员工在办理业务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我行相关规定,不得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

第十一条柜面员工应妥善保管客户资料,不得泄露客户隐私,不得擅自使用、复制、销毁客户资料。

第十二条柜面员工应严格执行反洗钱、反恐融资等相关制度,对涉嫌洗钱、恐怖融资等违法活动的客户,应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第十三条柜面员工应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露我行商业秘密、内部信息等。

四、培训与考核第十四条柜面员工应参加我行组织的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第十五条柜面员工应定期参加技能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应参加再培训,仍不合格的,应调整工作岗位。

第十六条柜面员工应参加我行组织的职业道德教育和廉洁自律培训,提高职业道德素养。

农村信用社综合业务柜员制管理办法

农村信用社综合业务柜员制管理办法

农村信用社综合业务柜员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全市农村信用社综合业务操作,根据《农村信用社会计出纳基本制度》《农村信社内部控制实务》等有关制度、法规,结合我市农村信用社的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实施柜员制的基本条件(一)有完善的、先进的电子化监控设施。

营业厅内外配备完善的电视监控录像设备,每天营业开始处于监控状态,直至营业结束账务轧平,保证做到业务操作过程全部在监控之下。

(二)有较好的内部管理基础,各项规章制度健全,各项核算控制制约环节健全。

(三)设有专职的事后监督,能够实行全面的事后监督。

(四)每个柜员配备一台计算机终端、密码键盘、防伪点钞机、密码箱等必要设备,各专柜具有独立的操作空间,原则上柜员之间均用玻璃栏板隔开。

(五)综合业务柜员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忠于职守,爱岗敬业,认真执行各项金融法规,熟悉各项业务操作程序,能够准确、迅速、高效的处理每笔业务。

第三条、实行综合业务系统柜员制的信用社及所属机构,在各项经济业务活动中,办理会计出纳事务,必须遵守本制度,其会计核算、账务处理方法必须按照现行的管理办法。

第四条、实行综合系统的信用社所办业务必须进行事后监督。

事后监督与营业人员,实行人员与时间的分隔,对会计业务实行全过程跟踪监督,凡经事后监督审查的凭证、账表等均由事后监督员签章。

联社事后监督中心负责传票的装订,按月返还各信用社入档保管。

第五条、各联社可根据实际情况,建立业务量考核制度并与绩效工资挂钩考核。

第二章岗位设置及人员配备第六条、岗位设置(一)联社营业部、信用社:设主管柜员岗、综合柜员岗、营业柜员岗。

(二)信用社、储蓄所:设主管柜员岗、综合柜员岗。

第七条、人员配备柜员的配备应根据业务量的大小、本着精干、高效的原则合理确定。

联社、信用社营业室一般设置2_4名营业柜员,1_2名综合柜员,1名主管柜员,根据存款总量、日均现金收付量、会计业务及所辖营业网点多少,合理确定柜员人数,具体标准如下:(一)存款5000万元以下,日均业务量300笔以下,至少配备2名营业柜员。

综合柜员制实施方案

综合柜员制实施方案

综合柜员制实施方案
综合柜员制实施方案是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为提高柜员工作效率和降低成本而采取的一种组织架构和管理方法。

下面是一个综合柜员制的实施方案:
1.组织架构设计:
确定柜员工作组织结构,包括总行和各分支机构的柜台部门、客服部门等。

对各个岗位的职责和权限进行明确划分。

2.岗位设置和人员配置:
根据业务量和需求,确定各个岗位的设置和人员配置。

同时考虑员工的专业素质和能力要求,进行合理的人员安排。

3.柜员培训:
为柜员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技能提升机会,包括业务知识、操作规范、服务技巧等方面的培训。

确保柜员具备良好的业务素质和服务意识。

4.业务流程优化:
优化柜面业务流程,简化办理手续,提高操作效率。

引入自助设备,如自助取款机、自助存取款一体机等,缓解柜员工作压力。

5.技术支持:
引入先进的技术设备和软件系统,实现柜员工作的信息化管理和处理。

包括自助终端设备、智能交易系统、信息安全防护等。

6.绩效考核机制:
建立合理的绩效考核机制,以激励柜员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通过考核结果反馈,及时调整和改进工作方式和流程。

7.客户导向:
注重客户导向,提供个性化、差异化的服务。

培养柜员良好的服务意识和服务技能,
提高客户满意度和忠诚度。

8.风险控制:
加强风险意识和风险管理,确保柜台工作的安全、稳定和合规。

做好反欺诈、反洗钱
等方面的工作,提高风险防控能力。

综合柜员制的实施方案需要根据具体的银行或金融机构的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确保
目标的顺利实现。

信用社(银行)综合柜员制管理办法

信用社(银行)综合柜员制管理办法

信用社(银行)综合柜员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现代经营管理需要,保证农村信用社综合柜员制安全运行,提高对外服务效率,防范会计风险,根据《农村信用社会计基本制度》、《农村信用社出纳基本制度》等有关制度,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综合柜员制是指营业网点在法定业务范围内,按照规定的业务处理权限和操作流程,由单一员工或多个员工的组合,通过临柜窗口为客户综合办理人民币对公会计、储蓄、信用卡等多种金融业务,并独立承担相应责任的一种劳动组合方式。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应用综合业务网络系统实行柜员制操作的农村信用社各营业网点。

第二章基本规定第四条实行综合柜员制的营业网点应具备的条件。

1、依托综合业务网络系统办理对公和储蓄业务、并已经稳定运行半年以上的营业网点。

2、营业网点内部装修及设施配备必须符合安全防范(“三防一保”)要求,柜员之间有适当隔断设置,配备“一对一”监控系统,能够清晰监测到柜员行为及桌面情况。

3、配备与业务量相适应的计算机、终端、打印机、点钞机、验钞机、捆钞机、保险箱(柜)等设备;4、会计基础工作达到规范化,内部管理规范、严密,各项规章制度健全,人员配备能够满足岗位设置、岗位分工要求,符合相关内控制度要求;第五条窗口设置1、实行综合柜员制的营业机构应按业务种类和业务量情况设置两个或两个以上对外窗口,任一窗口均可办理或受理本机构经营范围内的人民币对公会计、储蓄和信用卡业务,窗口设置要与客源和经营管理需要相适应。

2、综合柜员制网点可以设立专项窗口,办理区辖联行业务、汇兑结算、开销户、大额付现、协助司法、税务查询、冻结、划款等业务。

若网点某类业务品种的业务量相对较大或确有必要时,可专设窗口办理此类业务。

3、必要时,可指定某一窗口主办大户业务,兼办其他业务。

4、实行综合柜员制初期,可以明确每一窗口受理业务的侧重点,供客户选择。

第六条实行综合柜员制对柜员的要求。

1、有较高的思想觉悟、职业道德,对工作认真负责;2、各岗位人员要求熟练掌握与其岗位、级别和权限相适应的会计、储蓄、出纳业务知识和有关规章制度,具有识别伪钞的基本能力,点钞技术达到规定的标准,能够独立、准确办理日常业务;3、经过岗前业务基础知识培训和电脑操作技能培训,能够独立上岗操作。

综合柜员制度

综合柜员制度

综合柜员制度综合柜员制度是指银行为了提高柜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将不同类型的柜员工作进行整合,实现柜员工作的多元化和专业化。

综合柜员制度的实施,不仅可以提高银行的服务水平,也可以提高柜员的工作技能和职业素养。

一、综合柜员制度的优点1.提高工作效率综合柜员制度可以将不同类型的柜员工作进行整合,实现柜员工作的多元化和专业化。

这样可以提高柜员的工作效率,减少客户等待时间,提高客户满意度。

2.提高服务质量综合柜员制度可以让柜员掌握更多的业务知识和技能,提高服务质量。

柜员可以根据客户的需求,提供更加全面、专业的服务,满足客户的需求。

3.提高柜员职业素养综合柜员制度可以让柜员掌握更多的业务知识和技能,提高柜员的职业素养。

柜员可以更好地理解客户的需求,提供更加专业、周到的服务,增强客户的信任感和满意度。

二、综合柜员制度的实施1.培训银行应该对柜员进行全面的培训,包括业务知识、技能和职业素养等方面。

培训应该针对不同类型的柜员,根据其工作特点和需求,制定不同的培训计划。

2.分工银行应该根据柜员的工作能力和特长,对柜员进行分工。

分工应该根据柜员的专业特长和工作经验,将柜员分为不同的工作组,实现柜员工作的多元化和专业化。

3.评估银行应该对柜员的工作进行评估,根据柜员的工作表现和客户反馈,对柜员进行绩效评估。

评估结果应该作为柜员晋升和薪酬调整的依据。

三、综合柜员制度的注意事项1.合理分工银行应该根据柜员的工作能力和特长,合理分工,避免柜员工作过于单一,导致柜员工作效率低下。

2.培训和考核银行应该对柜员进行全面的培训和考核,确保柜员掌握足够的业务知识和技能,提高柜员的职业素养。

3.客户服务银行应该注重客户服务,提高客户满意度。

银行应该建立客户服务中心,为客户提供全面、专业的服务,增强客户的信任感和满意度。

综合柜员制度的实施,可以提高银行的服务水平,也可以提高柜员的工作技能和职业素养。

银行应该注重柜员的培训和考核,合理分工,提高客户服务水平,实现银行的可持续发展。

银行综合柜员制度运行管理办法

银行综合柜员制度运行管理办法

银行综合柜员制度运行管理办法1. 引言本管理办法旨在规范银行综合柜员的工作行为和运营管理,提升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保障客户的合法权益。

2. 职责和权限2.1 综合柜员职责综合柜员负责完成银行现金业务、票据业务和账户服务等工作任务。

具体职责包括:- 办理存款和取款业务;- 验证票据的真伪和有效性;- 受理贷款还款和提供贷款咨询服务;- 处理账户开户和销户手续;- 提供账户余额查询和资金调拨服务等。

2.2 综合柜员权限综合柜员拥有以下权限:- 对客户资料的查询和验证;- 审核和授权交易;- 执行各类纸质和电子交易操作;- 参与柜台现金盘点和交接。

3. 工作流程和要求3.1 工作流程综合柜员按照以下流程开展工作:1. 接待客户,确认业务需求;2. 核实客户身份和资料;3. 完成所需的业务操作;4. 提供凭证和相关文件给客户;5. 做好业务记录和归档。

3.2 工作要求为保障工作质量和客户利益,综合柜员需具备以下要求:- 具备良好的沟通和服务能力;- 熟悉银行各类业务规程和相关政策;- 熟练掌握银行业务系统和操作流程;- 保持工作环境整洁和安全;- 严格遵守银行的机密和保密规定。

4. 工作安全和风险防范综合柜员应时刻关注工作安全和风险防范,具体要求包括:- 遵守银行的安全管理制度和规程;- 小心保管和使用各类银行工具和设备;- 当场发现异常情况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不得从事与工作职责无关的行为;- 定期接受相关安全培训和考核。

5. 处罚和纠正措施对于违反综合柜员制度的行为,将按照银行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和纠正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职务调整;- 薪资降级;- 绩效考核不合格;- 辞退处罚。

6. 附则本《银行综合柜员制度运行管理办法》的具体解释权归本银行所有。

如对本办法有任何疑问或建议,可随时向相关部门反馈。

以上为《银行综合柜员制度运行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供参考使用。

银行营业部柜员制管理制度

银行营业部柜员制管理制度

银行营业部柜员制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内控管理、防范柜员业务操作风险、保证我行资金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柜员制是指单个柜员在其业务范围和操作权限内,独立完成对公结算、对私结算、出纳等业务,承担相应责任和风险的劳动组合方式。

第三条柜员制的基本模式:分为分柜制和综合柜员制。

分柜制是指营业部根据部门内人员及业务情况,分设对公、对私、出纳等业务柜台,由单个柜台人员分别受理相关业务的劳动组织方式;综合柜员制是指营业部根据本部门内人员及业务情况,由单个柜台人员综合办理对私、出纳业务,或综合办理对私、对公、出纳等业务,并按相应的业务流程进行操作的劳动组织方式。

营业部可以根据劳动组合的具体需要,同时实行分柜制和综合柜员制.第二章基本规定第四条实行柜员制的基本条件(一)建立了符合柜员制要求的严谨的劳动组织形式和完善的业务操作规程;(二)建立了符合柜员制要求的严密的岗位责任制和公平、有效的柜员考核机制;(三)营业厅内应按规定配备电子监控设备,录像资料由专人保存。

涉及现金柜台的录像,保存期限不少于三个月,其他录像的保存期限不少于一个月;(四)涉及现金业务的柜台应按照要求建立全封闭办公区;(五)柜员必须经过相应岗位的业务培训与考核,具备办理相关业务的业务知识和操作技能后方可上岗工作;(六)为柜员配备了合格的出纳机具、现金和凭证尾箱,以及其他必备的办公用具等.第五条实行综合柜员制除在满足柜员制基本条件的基础上,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综合柜员应具备较高的业务素质,不公能掌握现行所有柜台业务的规章制度,而且要熟悉业务系统的操作,具备点钞、识别假钞(假根据)等业务技能;(二)明确规定综合柜员的岗位职责和业务范围,且必须符合相应的岗位制约原则.第六条设立对私低柜,在满足柜员制基本条件的基础上,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配备可使用图形前端系统和用于操作客户管理系统(OCRM系统)的电脑;(二)配备能够覆盖低柜营业区的监控设备,进行业务操作的监控录像,录像资料由专人保存管理,保存期限不少于一个月;对于配有凭证尾箱的低柜柜台,应对每个工位安装电子监控设备,进行业务操作的监控录像,录像资料保存期限不少于两个月.第七条柜员制模式的确定原则营业部应按照安全、高效、科学的原则,综合考虑营业部的业务种类、日均业务量、人员素质、经营管理需要和经济环境等因素,在严格区分前台业务和后台业务的基础上,确定柜员制模式.第八条营业部柜台人员的用工形式应符合人力资源管理的规定.第九条在营业时间内,营业部应至少两名柜员在岗,严禁单人上岗或空岗现象。

综合柜员制实施方案

综合柜员制实施方案

综合柜员制实施方案一、综合柜员制的背景及意义新时期银行改革取得了巨大成功,但发展也带来了新的面临的困难问题,其中最主要的是人才的萎缩。

银行任职者需要具备多方面优秀的素质才能适应市场发展的需要。

一个优秀的银行职员需要具备高效的业务处理能力和服务能力、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等多方面综合素质,而这些素质的要求的不断增高,是传统上单一业务柜面工作方式难以满足的。

综合柜员制是银行业对多媒体时代人才培养的新要求的产物,是银行转型升级的重要组成部分。

综合柜员可以完成所有各业务专业柜员的业务,并货币运动进行管理,节约了银行资源,也使客户能够更快速、便捷地理财。

二、综合柜员制实施方案(一)综合柜员的选择、培训和管理1.综合柜员的选择原则:应力求选用智育兼备、意志坚强、品德高尚,具有熟练技能和良好服务意识的人员。

2.综合柜员的培训原则:科学严谨地进行职业技能培训,重点培养综合观念,强化综合业务处理能力,增强服务意识和情绪掌控能力。

3.综合柜员的管理原则:实施严格的考核制度,完全遵循银行的职业规范和职业道德。

(二)制定综合柜员实际操作手册1.制定基本规范(1)服务流程规范——规定综合柜员的服务行为、态度、素质要求及处理的程序,以及表单、资料的处理方式等。

(2)业务操作规范——集成各业务的操作要求技巧及处理流程等。

(3)安全操作规范——保障资金安全、保密,防止内部协助伪造、盗取甚至犯罪行为。

2.综合柜员操作手册的内容注重档案记录、信息查询、账户管理业务等的全面性、深刻性和实用性,并应合理统筹处理手续、机密等一系列问题。

(三)综合柜员知识体系综合柜员应掌握的业务知识包括:人民币和外汇业务、电子渠道业务、科技支持、信贷业务等。

综合柜员可以根据自身业务熟悉程度进行自主选择,积极承担服务职责。

(四)综合柜员业务划分与调整银行业务在发展中,重点领域会逐渐形成,银行需要不断地调整公司的业务结构,进而调整综合柜员的业务范围。

徽商银行综合柜员制管理暂行办法

徽商银行综合柜员制管理暂行办法

第十八条 加强重要空白凭证管理。营业 网点的重要空白凭证应指定专人保管和 领发,柜员重要凭证应坚持“谁使用, 谁负责”原则,签发重要空白凭证时必 须顺序使用,逐份销号;出售重要空白 凭证,必须核对客户提供的预留银行印 鉴;重要空白凭证作废时,必须加盖 “作废”章,作为当日表外凭证附件。
关键输入域说明
第二十二条 柜员临时离岗、调离必须由 营业部主任监交,办理相关交接手续登 记相关登记簿。
第二十三条 非对公业务营业时间,柜员 只能办理储蓄和现金收款业务,各营业 机构必须有跟班业务主办、保证及时授 权,加强安全管理。
第二十四条 总、分行会计结算部、各营 业机构负责人应按照检查制度的要求, 对各项业务进行检查,并登记相关登记 簿。
第三条 各分支行均应按照本办法规定,建立、 完善内部控制制度,积极、稳妥地实行综合柜 员制。
第四条 实行综合柜员制的原则:综合受理、 事权分清、高效优质。
事后监督:各行应将各项业务集中至分行事后 监督,根据事后监督管理办法及操作细则,对 业务进行及时、有效地监督,对差错发出整改 通知书及时纠正。
(四)每日营业开始,负责机构签到,并打印 各种清单和相关报表。负责凭证的装订和审核 工作。做好本机构日终账务核对工作,核对无 误后方可日终关机。
关键输入域说明
(五)定期、不定期与上级清算机构和其他专 业银行逐笔核对资金账户余额及往来情况,确 保账实相符和资金安全。
(六)核查系统内资金汇划来账报文,现代化 支付系统往来信息的核查,复核同城票据交换 提出的票据或提出的账务信息;经复核后,负 责支付系统往帐发送;负责保管银行汇票专用 章、业务专用章;
第二章 实施条件、审批程序
第七条 实行综合柜员制的支行、营业部需具备下列条 件:

--综合柜员轮岗制度实施方案

--综合柜员轮岗制度实施方案

--综合柜员轮岗制度实施方案
综合柜员轮岗制度实施方案
综合柜员轮岗制度实施方案
根据《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及银行业监管机构有关规定,为有效防控风险,结合我行实际,制定该实施方案。

一、综合柜员轮岗对象:城区支行综合柜员、大堂经理。

二、综合柜员轮岗条件:
1、在同一家支行任职满一年,原则上要实行轮岗。

2、我行认为有必要进行岗位轮换的。

三、轮岗时间:城区综合柜员支行间轮岗时间原则上为两个月。

四、轮岗方案制定
人力资源拓展部对城区支行符合轮岗条件的人员信息进行汇总,制定当年度轮岗方案。

轮岗方案的制定应遵循以下原则
(1)岗位轮换与培养锻炼员工相结合;
(2)岗位轮换与优化支行人员结构配备相结合;
(3)岗位轮换与亲属回避制度相结合;
(4)岗位轮换与工作需要相结合。

五、轮岗方案的实施
运行管理部根据人力资源拓展部制定的城区支行综合柜员轮岗方案负责组织具体实施,确保轮岗方案落实到位。

1.综合柜员岗位轮换人员离岗交接:轮岗的人员交接手续,交接原则上交接不得超过1天;
2.在办理综合柜员岗位人员离岗移交手续时,有运行管理部相关人员及该支行行长负责监督交接工作。

3.相关交接手续由该支行、运行管理部、人力资源拓展部备案保存。

4.轮岗结束后由支行行长对该同志工作业绩进行工作评价,并交人力资源拓展部归档保管。

六、轮岗期间考核
综合柜员支行轮岗期间,工作业绩按相应比例计入支行及个人考核中。

七、轮岗期满后,由轮岗支行做出综合评价,支行行长监督交接工作,交接资料报运行管理部及人力资源拓展部备案,无任何问题后返回原支行工作。

银行柜台操作细则制度范本

银行柜台操作细则制度范本

银行柜台操作细则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银行柜台操作,加强风险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商业银行柜面业务操作规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银行柜台各项业务的操作,包括储蓄业务、贷款业务、结算业务、外汇业务等。

第三条银行柜台操作应遵循依法合规、审慎经营、客户至上、效率优先的原则。

第四条银行柜台操作人员(以下简称柜员)应具备相应的业务知识、技能和职业道德,遵守本细则及相关规定。

二、柜员职责第五条柜员应严格执行各项业务操作规程,确保业务准确、及时、安全。

第六条柜员应认真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业务审核、风险控制等职责,防范操作风险。

第七条柜员应保持良好的服务态度,耐心解答客户疑问,提供优质服务。

第八条柜员应保守客户隐私,不得泄露客户信息。

三、业务操作流程第九条柜员在办理业务前,应先核对客户身份,确认客户提供的证件真实、有效。

第十条柜员应按照业务类型,选择相应的交易代码,输入电脑系统进行操作。

第十一条柜员在办理现金业务时,应严格审核现金金额,确认无误后进行收付。

第十二条柜员在办理非现金业务时,应核对相关单据,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第十三条柜员在办理业务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及时向上级或主管汇报,寻求帮助。

第十四条柜员在办理业务后,应打印相关凭证,交客户确认签字,并加盖业务章。

第十五条柜员应将办理业务的单据、证件等资料归档保存,便于日后查询。

四、风险控制第十六条柜员应熟知各类业务的风险点,加强对风险的识别和防范。

第十七条柜员在办理大额业务时,应进行复核,确保业务合规。

第十八条柜员应严格执行授权制度,对于需授权的业务,应按时向授权人员申请。

第十九条柜员应加强对异常交易的监控,发现可疑情况,及时报告。

五、培训与考核第二十条银行应定期对柜员进行业务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柜员综合素质。

第二十一条银行应建立柜员考核制度,对柜员的业务水平、服务态度等进行评估。

六、附则第二十二条本细则由银行负责解释。

银行综合柜员制度运作规范

银行综合柜员制度运作规范

银行综合柜员制度运作规范1. 引言本文档旨在规范银行综合柜员的工作流程和行为准则,以确保银行业务的安全性、高效性和一致性。

银行综合柜员在处理各类业务时需遵守本规范,并严格执行相关规定。

本文档适用于所有银行综合柜员。

2. 工作岗位职责- 提供客户服务,包括现金存取、账户查询、转账等业务;- 发放各类汇票、银行卡和存款证明等金融工具;- 处理客户的投诉和查询,并提供满意的解决方案;- 定期进行银行柜面现金和票据清点,并做好相应记录;- 遵守合规要求,确保客户信息的保密性和安全性。

3. 工作流程3.1 客户服务流程- 根据客户的需求,提供准确的业务咨询和办理服务;- 严格核对客户身份和相关证件,确保交易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准确操作银行系统,完成客户请求的办理;- 提供现金和金融工具时,确保数量和质量的准确性。

3.2 投诉处理流程- 接受客户的投诉,认真倾听客户的诉求并记录具体信息;- 协助客户查明问题原因,通过与相关部门、个人进行协调并提供解决方案;- 及时反馈处理结果给客户,并提供必要的补偿措施。

3.3 安全保密流程- 严格履行保密义务,确保客户信息不被泄露;- 妥善保管和操作客户资金和金融工具,防止遭受盗窃、伪造等违法行为;- 定期更新个人密码,确保系统和账户的安全性。

4. 禁止行为- 未经授权,不得擅自查看、修改、泄露客户信息;- 不得利用职务之便从事违法、违规以及有损银行声誉的行为;- 不得违反合规要求,包括不得接受、宣传或传播非法的金融工具。

5. 违规处理一旦发现有银行综合柜员违反本规范的行为,将按照公司相关制度进行相应处理,包括但不限于:- 记过、警告等行政处分;- 暂停或解除岗位职责;- 经济处罚;- 法律追究等。

6. 结论银行综合柜员制度的规范运作对于银行机构的正常运营至关重要。

银行综合柜员应严格遵守本规范,积极履行岗位职责,提供优质的客户服务,确保银行业务的顺利进行,并为银行的发展与稳定做出贡献。

银行综合柜员制实施方案

银行综合柜员制实施方案

银行综合柜员制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

随着金融业的不断发展和银行业务的日益多样化,传统的银行柜员工作模式已经无法满足客户需求。

为了提高服务效率和客户满意度,银行综合柜员制应运而生。

本文将就银行综合柜员制的实施方案进行详细阐述,旨在为银行业务提供更高效、更便捷的服务。

二、实施目标。

1. 提高服务效率,通过综合柜员制,实现柜员工作的多功能化,提高柜员工作效率,缩短客户等待时间。

2. 提升客户体验,通过综合柜员制,为客户提供更便捷、更个性化的服务,提升客户满意度。

3. 降低成本,通过综合柜员制,减少柜员数量,降低人力成本,提高银行运营效益。

三、实施步骤。

1. 制定综合柜员培训计划,银行需要对现有柜员进行培训,使其具备多种业务操作能力,包括存取款、理财产品销售、贷款咨询等。

2. 更新柜台设备和系统,银行需要更新柜台设备和系统,使其能够支持综合柜员制的业务需求,包括多功能综合柜台、智能化系统等。

3. 调整柜员工作流程,银行需要重新设计柜员工作流程,使其能够适应综合柜员制下的多功能操作需求,提高工作效率。

4. 推行试点工作,银行可以先在部分网点进行试点工作,通过实践总结经验,不断完善综合柜员制的实施方案。

5. 全面推行综合柜员制,在试点工作成功后,银行可以全面推行综合柜员制,实现全员参与,全面提升服务水平。

四、实施保障。

1. 加强综合柜员培训,银行需要建立健全的综合柜员培训体系,为柜员提供全面的业务培训和技能提升。

2. 完善综合柜员考核机制,银行需要建立科学的综合柜员考核机制,对综合柜员的综合能力进行评估,激励其提升服务水平。

3. 强化综合柜员技术支持,银行需要加强对综合柜员的技术支持,确保综合柜员在业务操作中能够得到及时的技术支持和指导。

4. 完善综合柜员服务流程,银行需要不断完善综合柜员服务流程,提高服务效率,优化客户体验。

五、实施效果评估。

1. 客户满意度调查,银行可以通过客户满意度调查,了解客户对综合柜员制的认知和满意度,及时调整服务策略。

银行综合柜员制管理办法

银行综合柜员制管理办法

银行综合柜员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防范风险,加强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进一步适应现代商业银行经营管理的需要,根据〈〈银行会计基本规范指导意见》、〈〈冏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和〈〈银行会计基本制度》等有关规章制度,结合我行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综合柜员制是指以综合业务系统为基础,各支行在法定业务范围内,按照规定的业务处理权限和操作流程,由柜员通过临柜窗口为客户综合办理对公业务、储蓄业务和中间业务等多种金融服务,并独立承担相应责任的一种劳动方式。

第二章基本规定第三条支行具备以下条件,即可实行综合柜员制。

第四条实行综合柜员制要求支行应具备的条件:支行的安全设施应符合公安、消防、保卫等部门的要求,柜员之间应有适当的隔断设施,并配有全工作日“一对一”探头的监控系统,能够清晰的监测、录制每个柜员业务操作及桌面情况,同时对办理业务的客户应有相应的监控和录像系统;录像存储介质的保存时间不低于一个月。

配备与业务量相适应的pc机(或终端)、点(验)钞机、密码键盘、打印机(含存折打印机)等。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内部管理制度严密,各项规章制度健全,人员配备能够满足岗亭设置和岗亭分工的要求,并符合相关内控制度要求。

第五条实行综合柜员制窗口设置的要求:业务时间必须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窗口对外业务,对外窗口均能受理本机构开办的对公业务、储蓄业务及中间业务等相关业务。

规定需要专人办理的业务,可以设置专门的窗口办理。

为客户供给相应的验钞、点钞等辅助设备和相关的咨询、查询业务。

第六条实行综合柜员制要求综合柜员所具备的素质: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履行岗位职责,文明服务,秉公守法,廉洁奉公。

遵守国家法律,认真贯彻执行会计法规和会计基本制度。

2、热爱本职工作。

工作认真负责、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敢于坚持原则,具有较强的责任心,爱岗敬业。

3、熟练掌握与本岗位相关的业务知识规章制度,具有识别伪钞的基本能力,持有反假货币上岗资格证书,能够独立办理各项日常业务。

农业发展银行推行综合柜员制的建议

农业发展银行推行综合柜员制的建议

岗位设置必须符合会计 内部控制的要求 , 一是要严格复核和授权管理 , 需要 复核 的柜面业务必须 做到换人复核 , 网点主管复核的业务如需要授权 , 必须由其他有权人进行授权 ; 二是“ 、押 ”“ 的 印”“ 、证” 保管使用 , 必须做到分管分用 , 平行交接 ; 三是库房及保险柜( ) 箱 钥匙必须做到分管分用 ; 四是编押机 管理岗位与编押 岗位 、 对账 岗位与记账 岗位 、 风险监督 岗位与业务处理 岗位等不相容岗位必须分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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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0 8年第 1 期 1
工作探讨
时开机 , 保证远程监控系统资料的完整 ; 各级管理行要建立健全监控人员岗位责任制 , 对营业机构 日 常 营业情况 , 尤其是对营业重要时段 、 关键环节 以及存储数据 的完整性等 , 采取实时监控和事后 回访等方
式, 进行严 格监 督 、 理 , 管 切实 防范操 作 风险 。 三是建 立 安全 、 有效 的监 督检查 机制 , 强对柜 面业 务 的事前 、 中 、 后 的安全 控制 。柜员要 把好 加 事 事
“ 三关” 即凭证纳入关 、 , 凭证处理关 、 凭证支付关 , 履行 事前监督职责 , 筑牢第一道风险防线 ; 网点主管
应做到序时、 动态检查监督 , 特别要加强对柜员单人操作业务的事中监督管理 ; 各级管理行要认真开展 检查辅导工作 , 采取现场检查 、 突击检查 、 非现场督导等方式 , 充分发挥会计检查辅导的事后监督作用 , 确保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
反 腐倡廉 建 设 。
员 制 的营业 机 构 , 由于业 务 变化 、 员状 况 、 理需 要 等 原 因不 再 适 宜 实行 综合 柜 员 制 的 , 立 即恢 复 人 管 应 为 复核制 。营业机 构 实行 ( 或退 出 ) 综合 柜 员制 , 按 照有 关要 求 及 时 向 中国银 监会 驻 当地 派 出机 构 和 要

农村商业银行综合柜员制管理暂行办法

农村商业银行综合柜员制管理暂行办法

农村商业银行综合柜员制管理暂行办法190号(5月26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综合柜员制管理,准确、及时处理柜面业务,保障客户和本行资金安全,提高会计工作核算质量和管理水平,现根据《会计出纳基本制度》、《支付结算办法》、《储蓄管理条例》等有关制度的规定,结合“省农村信用社综合业务系统”(以下简称“综合业务系统")的实际应用情况和本行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综合柜员制是按照综合业务系统规定的处理权限和操作流程,在严密监控和严格监督下,由单一柜员或多个柜员组合,综合办理储蓄、对公、银行卡、代收代付、中间业务等柜面业务及其会计核算的劳动组合方式。

第三条实施综合柜员制应具备以下条件:一、营业机构会计出纳管理工作规范。

二、营业机构综合柜员熟悉会计、出纳、结算等业务制度规定,熟练掌握综合业务系统操作技能。

三、安全防范措施达标,监控系统完备,对柜员整个营业时间段进行全程录像,能通过影像回放观看柜员及客户业务处理全过程,且效果达到能看清连续点钞动作及票面的清晰度。

四、终端、打印机、点钞机、钱箱等其它工作机具配备齐全。

第四条实行综合柜员制的营业网点按照相互制约、业务需求的原则合理设置岗位.支行设置会计主管1名,综合柜员数名,有条件的支行可设主出纳或主出纳兼复核1名;分理处设综合柜员窗口1-2个,综合柜员3-4名。

一、综合柜员负责处理对公、储蓄、银行卡、代收代付、中间业务等日间柜面业务,并分管相关章、证、押.二、各综合柜员负责对指定柜员处理的业务进行事中(事后)交叉复核。

三、对部分个性化业务(如签发汇票、签发本票、发放贷款、收贷、收息、大小额支付和实时汇兑、储蓄存款挂失、止付、冻结等)可指定窗口办理。

四、各支行设一名主出纳(根据业务量大小的也可指定一名综合柜员兼主出纳),负责管理库存现金的调剂和调拨,保管重要空白凭证、有价单证及抵质押物品。

五、各支行内部管理保持相对的独立性,岗位设置及柜员休息原则上由会计主管安排,并实行全员柜员及固定上班制度。

银行营业机构柜员岗位设置指引(综合柜员制)

银行营业机构柜员岗位设置指引(综合柜员制)

0xx银行营业机构柜员岗位设置指引(综合柜员制)为加强内部控制,优化劳动组合,提高工作效率,规范营业机构综合柜员制下柜员岗位设置,明确岗位职责,制定本指引。

一、岗位设置及人员配备标准(一)主管柜员:2+N人(N<=1)1、主管柜员为派驻营业部经理和业务主管,业务主管必须取得营业部经理任职资格。

营业部经理柜员角色设为“网点主管”,柜员级别设为B。

业务主管柜员角色默认为“综合柜员”,柜员级别为C;营业部经理离岗时,经营业部经理转授权或经上级行授权,业务主管柜员角色修改“网点主管”,柜员级别修改为B。

2、如对公与对私业务不在同一办公区域,或开设低柜,可增设个人业务主管,负责个人业务的审核和授权工作。

个人业务主管必须取得营业部经理任职资格,柜员角色设为B。

(二)前台综合柜员3+N人,柜员级别设置为C或D。

(三)后台综合柜员2+N人,柜员级别设置为C或D(业务量小的机构可以不设后台柜员岗位,由前台柜员交叉复核)前台综合柜员及后台综合柜员中,应保证3名柜员同时当班(节假日保证2名柜员同时当班),固定保管汇票专用章、结算专用章的柜员不参加轮班。

(四)低柜柜员:0+N人营业机构在具备条件情况下,经批准可开设低柜,并根据业务量、客户量等因素配备兼职或专职低柜柜员。

柜员级别设为C或D。

(五)其他专柜柜员:0+N人如管辖行根据营业机构业务种类及其业务量,批准开设其他业务专柜(如公积金专柜、财政业务专柜、理财业务专柜等),则分别增设专柜柜员,级别设为C或D。

(以上N≥0,营业机构可根据窗口开设数量、业务量、营业时间、新员工占比等实际情况确定。

)二、岗位制约原则(一)保管汇票专用章(汇票专用章印模)、本票专用章的柜员应与保管银行汇票、银行承兑汇票、银行本票等重要空白凭证的柜员以及保管密押器(如有)的柜员相分离,必须遵循章、证、押(压)三分管的原则。

(二)保管单位开户证实书、单位定期存单、权利凭证等重要空白凭证的柜员应与保管业务公章的柜员相分离。

银行综合柜员制实施细则

银行综合柜员制实施细则

银行综合柜员制实施细则(总10页)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时可以删除This document is for reference only-rar21year.March**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综合业务柜员制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分解客户流量,缓解柜面压力,解决网点排队问题,根据《**综合业务柜员制管理暂行办法》(**发[2015]18号)的文件规定,结合我社实际,特制定此实施细则。

第二条综合柜员制是指在严格授权管理下,以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和较高的人员素质为基础,集各业务种类及业务流程为一体,以计算机作为账务操作载体,由柜员单独临柜,独立处理业务并经后台复核确认的会计处理方式。

第三条综合柜员制业务运行遵循“安全、高效、规范”的原则,不断完善监督检查和考核制度,保证重点环节和要害部位的相互制约。

第二章基本条件第四条实行柜员制的营业网点应具备的条件:(一)内部装修及设施配备符合安全防范(“三防一保”)要求,配备监控系统,能监控到客户的正面和侧面、柜员操作,清晰看到桌面上的情况,如现金票面、点钞机、尾箱等。

监控探头的配制数量、位置,要保证做到对当天营业全过程的情况进行监控录像,录制的像带,至少保留三个月。

(二)应配备与业务量相适应的终端、打印机、点钞机、验钞机、清分机、尾箱(柜)等设备。

(三)内部管理规范、严密,各项规章制度健全,能够满足岗位设置和岗位分工的要求。

第五条实行柜员制的柜员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一)有较高的思想觉悟、职业道德,对工作认真负责,无违规违纪等不良纪录。

(二)熟悉综合业务的各项规章制度,能准确、迅速处理日常业务,能熟练掌握会计电算化操作,具备必要的点钞技能。

(三)经过岗前培训,能达到独自熟练操作综合业务系统各类常用交易的柜员,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第三章岗位设置及职责第六条实行综合柜员制的营业网点,至少应设置综合柜员与授权员等岗位。

(一)岗位设置实行综合柜员制网点人员配置,设网点负责人,主管会计(兼授权员,每周由网点负责人结合网点实际工作情况安排至少上两天授权班),授权员(兼库管员,业务量较多的网点可设置2名授权员),综合柜员。

银行柜员制管理办法

银行柜员制管理办法

xx银行柜员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内部控制,防范柜台业务操作风险,促进柜员队伍建设,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柜员制是指营业机构由单个柜员独立为客户全程办理指定业务范围内的任一柜台业务,并独立承担相应责任和风险的劳动组合方式。

第三条根据柜员业务范围,柜员制分为两种模式即分柜制和综合柜员制。

分柜制模式下,营业机构根据一个或多个柜台业务组合指定柜员业务范围,分设业务柜台,分别由单个柜员独立为客户全程办理指定范围内的柜台业务;综合柜员制模式下,营业机构不分业务种类,由单个柜员独立为客户全程办理本机构法定范围内的全部柜台业务(个别特色业务除外,下同)。

第四条辖内营业机构柜员制模式由分行自行负责审批确定。

单一营业机构可以实行分柜制或综合柜员制,也可以根据劳动组合的具体需要,同时实行分柜制和综合柜员制。

营业机构可以单独设立开放式低柜,由单个低柜柜员为个人客户提供非现金金融服务。

第五条低柜是指在营业大堂另行设立的开放式零售业务柜台,为个人客户提供转账、卡内销售理财产品、挂失、信用卡、查询等非现金零售金融服务。

符合条件的营业机构,低柜可增加个人客户开销户、凭证更换等服务。

第六条分柜制下的柜员称为专柜柜员,其业务范围由营业机构与其分行共同确定,其中低柜柜员业务范围由总行统一设定。

综合柜员制下的柜员称为综合柜员,其业务范围为营业机构全部法定柜台业务。

第七条本办法所称柜员除特别指明以外,是指营业机构所有营业柜员,包括业务主管和对私业务主管、临柜柜员、后台柜员、低柜柜员和其它专柜柜员。

本办法所称主管柜员是指分行派驻营业机构的营业部经理和履行营业部经理职责期间的业务主管。

主管柜员还应执行《xx银行营业部经理派驻制管理办法》。

第二章基本规定第八条营业机构实行柜员制的基本条件(一)建立严密的柜员岗位责任制和公平有效的柜员考核机制;(二)营业室内按规定配备电子监控设备,按规定保管录像资料;(三)现金业务柜台安全标准达到《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护暂行规定》等相关要求;(四)柜员必须经过相应岗位的业务培训和总行统一组织的上岗考试,具有办理相关业务的岗位资格;监管机构对岗位资格有规定的,柜员还应取得规定的岗位资格。

中国农业银行柜员实行的综合工时制的规定

中国农业银行柜员实行的综合工时制的规定

中国农业银行柜员实行的综合工时制的规定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和《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劳部发〔1994〕503号),原则同意你们对部分职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意见,具体实施范围是:
(一)对以下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部分岗位的工作人员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1.管理行的高级管理人员、经营机构的主要负责人员(正副职),计算机和自动柜员机维护人员,机房综合主控人员,守库等非生产性值班人员。

2.保卫人员、押运人员、司机、水电安装及维护人员、食堂炊事人员及其他后勤服务部门的工作人员。

3.中国农业银行的市场开发人员,中国建设银行的对公存款、信贷、计划及储蓄专业的外勤人员。

(二)营业网点的临柜人员、信用卡授权人员,实行以月为周期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二、对于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等工作和休息办法的职工、企业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一章、第四章有关规定,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并充分听取职工意见的基础上,采取适当的工作、
休息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工作任务的完成。

三、请你们根据以上原则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同时抄送我部、中华全国总工会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计划单列市劳动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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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综合
业务柜员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分解客户流量,缓解柜面压力,解决网点排队问题,根据《**综合业务柜员制管理暂行办法》(**发[2015]18号)的文件规定,结合我社实际,特制定此实施细则。

第二条综合柜员制是指在严格授权管理下,以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和较高的人员素质为基础,集各业务种类及业务流程为一体,以计算机作为账务操作载体,由柜员单独临柜,独立处理业务并经后台复核确认的会计处理方式。

第三条综合柜员制业务运行遵循“安全、高效、规范”的原则,不断完善监督检查和考核制度,保证重点环节和要害部位的相互制约。

第二章基本条件
第四条实行柜员制的营业网点应具备的条件:
(一)内部装修及设施配备符合安全防范(“三防一保”)要求,配备监控系统,能监控到客户的正面和侧面、柜员操作,清晰看到桌面上的情况,如现金票面、点钞机、尾箱等。

监控探头的配制数量、位置,要保证做到对当天营业全过程的情况进行监控录像,录制的像带,至少保留三个月。

(二)应配备与业务量相适应的终端、打印机、点钞机、验钞机、清分机、尾箱(柜)等设备。

(三)内部管理规范、严密,各项规章制度健全,能够满足岗位设置和岗位分工的要求。

第五条实行柜员制的柜员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
(一)有较高的思想觉悟、职业道德,对工作认真负责,无违规违纪等不良纪录。

(二)熟悉综合业务的各项规章制度,能准确、迅速处理日常业务,能熟练掌握会计电算化操作,具备必要的点钞技能。

(三)经过岗前培训,能达到独自熟练操作综合业务系统各类常用交易的柜员,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第三章岗位设置及职责
第六条实行综合柜员制的营业网点,至少应设置综合柜员与授权员等岗位。

(一)岗位设置
实行综合柜员制网点人员配置,设网点负责人,主管会计(兼授权员,每周由网点负责人结合网点实际工作情况安排至少上两天授权班),授权员(兼库管员,业务量较多的网点可设置2名授权员),综合柜员。

(二)岗位职责
1、网点负责人:监督、落实各项业务操作规程的执行;不定期全面盘点现金库存、重要空白凭证和代保管有价物品等,每月至
少全面盘点两次;负责对会计结算业务的指导、监督、检查和授权等工作;作为营业网点安防责任第一责任人对营业网点的各项业务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等工作。

2、主管会计:对柜面业务、柜员工作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及时纠正柜员违规操作等行为,特别是柜面重要业务和高风险业务、操作流程应严格按照相关制度重点加以监督防范。

3、综合柜员:主要负责面向客户的服务,在授权权限内按操作规程在综合业务系统内办理各项业务,以及向客户提供有关业务查询、咨询等;
4、授权员:主要负责对柜员操作风险的监控,对各项需要授权的交易实时进行授权,监督柜员实物和账务一致性;同时负责对业务专用章、印鉴卡等重要物品的管理等。

一般可由库管员或业务主管兼任。

(三)岗位设置原则
营业网点每日到岗的临柜人员劳动组合必须符合“不相容岗位相分离”的原则。

严禁综合柜员同时兼任授权员,授权员同时兼任综合柜员。

实行综合柜员制的营业网点,每个班当班人数至少为实际开办的柜台数+1名授权员,柜员制排班表(见附件1)。

第七条各营业网点可根据柜员设置情况,申报刻制统一编号的业务讫章,每个柜台一枚,由当班柜员保管使用,交接班时按柜员交接班规定严格执行。

业务讫章按现行各业务种类规定的用途使用。

原业务专用章交由授权员管理。

第八条印鉴卡一式四份,一份随开户资料入档,一份返还客户留存,一份由综合柜员保管,一份由授权员保管。

实施电子验印的按电子验印管理办法操作。

第九条尾箱
每个综合柜员在综合业务系统中设置唯一的现金尾箱和凭证尾箱,专箱专用。

每个综合柜台可配备1到2个钱箱,尾箱中存放该当班柜员现金、重要空白凭证以及印章。

每个钱箱由柜员和授权员共同开启或上锁。

严格执行库存限额制度,超过限额部分及时上交入库。

第十条责任划分
柜员制实现现金收付一手清的核算原则。

对于实际工作中的现金收付长短款应及时查明原因,即时报告,若确实无法查明原因的,应坚持长款归公、短款自赔的原则。

对于业务差错,并造成经济损失的,不需授权的,由责任柜员全额负责;需授权的,由责任柜员和授权员各承担50%。

第四章操作规程
第十一条营业前准备工作
(一)设有库房的营业网点,在营业厅双道门正常关闭的情况下,柜员双人同开同锁、同进同出、同在库将库箱出库。

(二)没有库房的营业网点,柜员应在常规接库时间,双人在门口等待,不得单人接库,严禁“车等人”,运钞车一到,及时办好库箱交接登记,双人接库拿到营业柜台,同时锁好双道门。

(三)机构签到必须由双人签到,尾箱必须双人开锁,双人清点无误后方可对外营业,如有差错,立刻向网点负责人和主管会计报告。

为明确责任,保证安全,不得单人在营业网点对外营业。

第十二条网点营业期间
(一)柜员受理业务必须以原始凭证为依据,认真审核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合规性、合法性,无误后选择正确交易录入。

(二)柜员办理业务必须按照自身权限及业务范围进行,若超过自身权限,必须经过授权员授权办理。

(三)授权员必须根据制度规定和操作规程,审查核对凭证要素、柜员录入内容后进行授权。

(四)柜员临时离柜,必须做柜员临时签退或锁屏操作,并将存放实物凭证和现金的尾箱上锁方可离柜。

(五)柜员办理错账冲正和抹账交易,经主管会计和网点负责人在凭证上签字后,授权员授权后方可办理,且在凭证上注明原错误事由,并登记《错账冲正登记簿》。

(六)柜员在业务操作过程中,如果出现故障应立即报告主管部门,并详细记载原因,不得擅自处理或不管不问。

(七)从上一级调入的现金,出纳库管员必须及时全额调拨到当日正常营业的各柜员尾箱中,出纳库管员尾箱中现金数额为零;重要空白凭证原则上实行按需调拨。

(八)柜员必须坚持一日三碰库制度,做到账实相符。

第十三条营业终了
(一)柜员完工。

当日营业终了,柜员与授权员双人核对现金,清点重要空白凭证,核对无误入钱箱后双人上锁。

柜员必须按原有日终有关规定严格执行柜员完工(如打印现金日结单、凭证轧账单、交易流水清单等相关账表,检查账务是否平衡、勾对流水等)。

(二)网点完工。

在柜员全部完工后,授权人必须按原有日终规定严格执行网点完工工作(如打印本网点的相关账表,打印撤销交易流水清单、网点轧账单和网点现金日结单,检查网点是否轧帐平衡等),各项工作确认无误后,由授权人进行机构签退,换人监督,网点完工。

(三)对设有库房的营业网点,两名柜员将钱箱入库,检查库门是否锁好、有无安全隐患,方可退回营业柜台。

对没有库房的营业网点,运钞车一到,双人护送钱箱到运钞车上,并办理好钱箱交接手续,严禁“款等车”。

第十四条柜员交接
(一)一般情况下,正常柜员交接安排在中午进行。

(二)柜员交接时,应核对现金、重空、印章等,交接人、接交人在授权人监督下进行交接,三个人在《柜员交接登记簿》上分别签名确认。

(三)柜员休假或调班,必须经领导批准,并按要求办理交接手续。

各柜员、各岗位之间不得私自串班、顶岗;柜员应不定期进行岗位轮换。

第十五条授权员交接
网点的授权员可确认至少1名当班授权员。

当班授权员发生变化时,必须进行交接工作。

交接主要内容为:尾箱钥匙、保险柜钥匙、印鉴卡、在保险柜保管的物品、及其他需要交接的物品。

第十六条为提高柜员的责任心和风险意识,对实行柜员制的营业网点,要强化柜员职业道德教育、诚信教育,加强考核。

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按《**违规处罚暂行办法》执行。

第十七条经联社制定的网点柜面劳动组合模式未经联社同意,网点和个人不得随意改变、调换。

因网点自行调整上班模式引起投诉,经查证情况属实,根据《**柜员优质服务绩效挂钩工资发放办法》的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办法由**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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