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工作制度
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工作职责
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工作职责各村(居)委会、镇直各单位、企业:为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形成完善的责任体系,促进安全生产工作扎实开展,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谁主管、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和属地管理的要求,现对我镇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职责分工如下:一、责任分工(一)镇党政领导责任分工党委书记文自海:全镇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
镇长滕芳: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全镇安全生产工作。
副镇长吴磊:安全生产工作具体责任人,对全镇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具体做好安全生产的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工作。
其他班子成员按照安委会成员分工:负责抓好各自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具体分管领域见乌罗镇安全生产各领域分类名单)。
(二)各工作区、村(居)职责完善安全工作规章制度,按有关规定配齐安全监督管理人员,建立安全管理基本制度和基础台账,组织实施辖区安全检查,完善检查记录,对发现的隐患问题督促指导责任单位整改落实到位;协助职能部门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普及安全知识;制定安全应急救援预案,并落实人员组织实施演练,提高基层安全防范能力;协调配合其他部门开展有关安全生产的其他工作。
(三)各企事业单位职责1、安委会工作职责⑴宣传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安全生产方针政策;⑵了解、掌握全镇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及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管理机构、人员配置和管理状况;⑶组织开展全镇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情况的检查;⑷监督检查全镇生产经营单位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情况;⑸在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中,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或事故隐患,应当予以纠正或者责令限期整改;重大问题应当及时报告镇人民政府和上级安监部门;⑹报告、统计全镇安全生产伤亡事故的情况,配合调查处理生产安全事故;⑺完成镇政府和上级安监部门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2、其他单位职责⑴安监站负责金属非金属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领域;⑵村规站负责建筑施工安全领域;⑶文广站负责网吧、文化书屋等文化领域;⑷经济发展办负责工商贸易企业领域;⑸市场监督管理分局负责特种设备、集贸市场、超市等领域;⑹派出所负责道路交通安全检查,民爆物品、宾馆、超市领域专项整治,以及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运输车辆检查;⑺乌罗中心校负责中学、小学、幼儿园领域;⑻乌罗卫生院负责镇医院、村卫生室;⑼食药监站负责食品加工、餐饮、药店领域;⑽农业服务中心负责农产品加工、农机具、农用车领域;⑾民政办负责敬老院;⑿交管站负责农村道路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
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实施方案
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明确和落实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努力构建“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党委统一领导、行政机关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职工积极参与、社会支持监督”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依据国家、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相关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概念“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是指党政领导班子对安全生产工作共同负有领导责任,党政领导在履行岗位业务职责的同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履行相应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二、安全生产监管机构按县安委办工作要求,特成立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名单如下:组长:**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是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管机构,其主要职责是强化本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监管、协调,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地质勘查修复股,具体负责相关方案的拟制和有关数据、资料的收集、汇总、上报等日常事务。
三、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一)**(党组书记、局长):全面负责全县自然资源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是本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二)**(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对落实安全生产措施不力、执行有关安全生产决策部署不到位、拒不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等行为实施督办、通报、约谈,直至启动问责程序。
(三)**(党组成员分管负责人):是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的具体责任人,除对分管领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外,还对本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负综合监管责任。
(四)**(执法监察大队队长):充实安全生产监管和执法力量,在执法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五)相关科、室、所、中心及其工作人员对所从事工作职责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
1、局办公室:牵头实施机关事务领域的安全工作。
2、综合服务股:做好本系统车辆管理、安全保卫、防火防盗和用电用水等安全工作,确保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实施方案
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确保各项安全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
加强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
制定宣传教育计划,明确宣传 内容和形式
开展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提高 员工安全意识
利用宣传栏、海报等多种形式 进行宣传,营造安全文化氛围
定义:对未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的行为进行追责 目的:强化各级领导干部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 实施方式:通过问责、处罚等手段,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意义:促进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的完善和落实
03
实施“三个必须”原则
行业主管部门必须管安全
行业主管部门 需制定安全生 产相关政策法 规,并监督执 行
定期开展安全 生产检查,确 保企业安全生 产符合标准要 求
建立信息反馈机制 ,及时收集和处理 实施过程中出现的 问题和困难
加强对实施方案执 行情况的监督和检 查,确保各项措施 落到实处
完善法律法规,提供法律保障
制定安全生产 相关法律法规, 明确各方责任 和义务
加强法律法规 宣传教育,提 高企业和员工 的安全意识和 法律意识
严格执法,对 违法违规行为 进行严厉打击, 确保法律法规 的有效实施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明确各级领导干部的 职责和任务。
党政领导干部要深入基层,了解安全生产情况,研究解决问题,确保 安全生产得到有效保障。
一岗双责
党政领导干部在 履行岗位责任的 同时,必须承担 起安全生产工作
的责任。
添加标题
企业负责人要切 实履行好安全生 产主体责任,同 时也要对安全生 产工作进行监督
组织开展宣传培训活动
企业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
企业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企业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第一条为进一步明确和落实 XX 企业(以下简称公司)各级党、政 ___及其负责人的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有效防范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根据《 ___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和 ___、 ___有关要求及中铝公司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党政同责,是指公司各级党、政 ___共同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 ___责任,其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分别承担相应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本规定所称一岗双责,是指公司各级党政负责人在履行岗位业务工作职责的同时,应按照业务谁主管、安全谁负责和“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部门、二级单位及各分(子)公司。
第四条各级行政 ___主要安全生产职责:(一)贯彻落实 ___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及本单位安全生产规定、制度;(二) ___安全生产办公会,研究、决策安全生产重大事项;(三)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负责安全生产目标、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四) ___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五) ___制定安全生产规划;(六) ___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七)落实年度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八)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 ___和机构,配备、充实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九)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十) ___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十一)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负责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十二)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管理人员任用、考核的主要内容之一。
第五条各级行政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要认真履行好第四条安全生产职责。
各单位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协助主要负责人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企业规章制度,统筹协调和综合管理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综合管理 ___责任。
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
飞鲸漆业(2015)第18号关于浙江飞鲸漆业有限公司建立“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通知浙江飞鲸漆业有限公司党支部: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安全管理、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安全监督管理总局《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安监总办[2015]27号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我公司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守发展绝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的红线,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着力构建“两委统一领导、分管全面负责、职工积极参与”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有效保证公司安全生产,着力推进隐患排查与整改进程,改善安全生产环境,形成安全生产管理各级第一责任人主管负责制及专管和群管、协管齐抓共管的新格局,对公司安全生产环境进行全面综合治理,将安全生产责任制逐级落实。
二、工作目标通过实行安全生产党政同责,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努力实现减少一般事故、遏制重大事故、杜绝特大事故,有效控制职业危害事件发生。
三、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分工1、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总支书记对我公司所有安全生产工作负责领导责任。
2、公司党支部成员对分管领域和各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领导责任,做到既对分管业务工作,也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3、带(值)班领导按照现职工分别对带(值)班期间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
4、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责领导责任,做到既对本部门业务工作负责,也对本部门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四、要求1、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相关制度建设,切实加强和规范隐患排查治理、责任追究等方面的制度,促进安全生产规范化、制度化。
2、认真开展安全生产“知责、履责”活动,所有干部职工严格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严格遵守和执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与技术标准,落实各项安全生产保障措施,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定期组织开展隐患排查,并严格执行五落实规定,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一岗双责、党政同责、齐抓共管”工作责任制
【精选】“一岗双责、党政同责、齐抓共管”工作责任制—WORD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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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岗双责、党政同责、齐抓共管”工作责任制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安全稳定工作,进一步明确各处室的安全稳定工作职责,根据县教育局关于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工作“一岗双责、党政同责、齐抓共管”工作的相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塔县城乡寄宿制小学安全稳定工作“一岗双责、党政同责、齐抓共管”工作责任制。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落实安全稳定“一岗双责、党政同责、齐抓共管”工作责任制,实行组长(一把手)负总责,副组长对分管领域内的安全稳定工作负责,各处室对责任范围的安全稳定工作负责。
塔县城乡寄宿制小学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如下:
组长:武建芳(校长、书记)
副组长:阿尔曼江、开巴奴、甫孜克
第1页。
“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安全工作职责
“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安全工作职责目录“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安全工作职责 (3)一、工作目标 (3)二、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3)三、校长 (4)四、分管安全工作副校长 (5)五、教务主任 (6)六、总务主任 (6)七、少先队辅导员 (7)八、教研组长 (7)九、班主任 (7)十、任课教师 (8)十一、体育教师 (9)十二、财务人员 (9)十三、图书管理员 (10)十四、实验仪器室管理员 (10)十五、食堂管理员 (11)十六、宿舍管理员 (11)十七、保卫人员 (12)“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安全工作职责为了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工作责任体系,有效预防和减少学校安全事故,根据落实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制度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目标学校建立“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安全工作领导机构,层层签订“一岗双责”责任书,明确职责、任务,制定工作措施和考核细则,推进“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全面实施,做到学校安全工作层层有人抓,处处有人管,确保校园安全。
二、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1.全面负责学校安全工作,校长是领导小组组长,其他成员分工负责。
2.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指挥组、保卫组、现场处置组、现场救护组、通讯联络组、后勤保障组、事故调查组等应急小组。
各组根据事故实际情况,启动工作。
3.切实保证学校安全工作所需人、财、物并合理配置。
4.制定学校各项安全管理制度、预警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善事故防范措施,检查督导安全工作“一岗双责”制度的落实。
协助有关部门对重大安全事故做出处理,并在适当范围内通报。
5.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专题会议,组织学习上级部门下发的安全工作指导文件,制定年度学校安全工作计划,拟定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
结合学校特点研究部署学校常规性安全工作。
6.代表学校与家长签订安全协议书。
安全生产党政同责制度是什么
安全⽣产党政同责制度是什么 你知道安全⽣产党政同责的规定是什么吗?下⾯就让店铺来为⼤家介绍⼀下吧,希望⼤家喜欢。
安全⽣产党政同责规定 第⼀章总则 第⼀条为了加强党委、⾏政(含党⽀部、基层连队,下同)对安全⽣产⼯作的领导,建⽴健全“党政同责、⼀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产责任体系,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产事故,结合团场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条本规定所称“党政同责”,是指党委、⾏政对安全⽣产⼯作共同负有领导责任,其领导班⼦成员按照职责分⼯分别承担相应的安全⽣产⼯作职责。
第三条党委、⾏政要建⽴健全安全⽣产责任体系,层层分解落实安全⽣产责任。
第四条党委、⾏政要牢固树⽴安全发展理念,将安全⽣产纳⼊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标,同步规划、同步部署、同步落实、同步考核。
第⼆章基本原则 第五条按照“党政同责、⼀岗双责、齐抓共管”原则,党委、⾏政和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党政领导班⼦要全⾯建⽴本单位、本部门、本⾏业的安全⽣产⼯作制度。
第六条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党委、⾏政主要负责⼈为本单位、本辖区安全⽣产第⼀责任⼈,领导班⼦其他成员按照“⼀岗双责”原则,负责分管领域的安全⽣产⼯作。
第七条按照“管⾏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原则,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的安全⽣产⼯作责任。
机关部门领导、连队主要负责⼈对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产⼯作负直接监管责任。
第三章⼯作制度 第⼋条建⽴安全⽣产会议制度。
安委会每季度召开1次会议,基层连队每⽉⾄少召开1次安全领导⼩组会议,分析安全⽣产形势,解决安全⽣产⼯作中的重⼤问题,督促安全⽣产重点⼯作落实。
第九条建⽴完善安全⽣产检查制度。
(⼀)党委、⾏政要建⽴完善规范化、常态化的安全检查制度,党政领导⼲部要组织开展并参与有针对性的安全⽣产检查。
(⼆)各单位、各部门要针对本地区安全⽣产的突出问题,及时组织安全⽣产专项整治或者组织开展安全⽣产⼤检查。
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监督管理办法
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明确和落实乡党委、乡人民政府、村(社)党支部、村(社)委员会及乡各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着力构建“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职工积极参与、社会支持监督”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四川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和党中央、国务院及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安全生产“党政同责”,是指乡党委、乡人民政府、村(社)党支部、村(社)委员会对安全生产工作共同负有领导责任,其班子成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以下简称“三个必须”)的原则,分别承担相应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本办法所称“一岗双责”,是指乡党委、乡人民政府、村(社)党支部、委员会及乡各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三个必须”的原则,对所在岗位既履行业务工作职责,又履行相应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本办法所称“齐抓共管”,是指乡党委、乡人民政府、村(社)党支部、委员会及乡各部门等有关方面应当共同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直接监管责任、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综合监管责任、乡镇(街道)属地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形成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职工积极参与、行业严格自律、社会支持监督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乡党委、乡人民政府、村(社)党支部、委员会班子成员及乡各部门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第二章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第四条村(社)党支部的安全生产工作主要职责是:(一)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上级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
(二)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党支部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重要工作.(三)将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党支部、委员会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并认真组织实施.(四)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作为党支部学习和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
2024年度关于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的实施方案
2024年度关于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的实施方案2024年度关于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的实施方案为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制度,切实落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结合我县农业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和讲话精神,按照国家、省、市、县安全生产会议要求,建立“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机制。
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坚守红线,强化责任,注重预防,狠抓治本,夯实基础,推动全县农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为我县经济社会建设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全面落实农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履行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大力推进农业安全生产,进一步减少事故发生,减少经济损失,打造良好的农业安全生产形势。
三、工作职责(一)局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农业安全生产工作监督管理第一责任人,必须亲自抓农业安全生产工作,对农业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定期组织分析农业安全生产情况,研究制定政策措施,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
(二)局分管农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是局农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具体负责人,必须对农业安全生产工作承担具体监管责任,负责贯彻落实农业安全生产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指导协调局的农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考核,组织开展农业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
(三)局其他分管领导是分管业务范围的安全工作具体负责人,必须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承担具体监管责任,负责贯彻落实分管业务范围安全的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指导协调分管业务范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考核,并组织开展分管业务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
(四)农业农村局是农业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单位,必须按照农业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要求,认真做好农业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措施的实施,扎实抓好农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农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农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农业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监管和日常农业安全监管等各项工作。
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责任状
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责任状弥阳镇村(居)民委会2016年度村(居)委会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责任状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1〕23号)、《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云南省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1〕157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云政发〔2011〕229号)、《弥勒市安全生产党政同责实施细则》(弥办发电〔2014〕56号)、《弥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弥政办发电〔2014〕51号)、《弥阳镇安全生产党政同责实施细则》(弥发〔2014〕32号)等法律法规文件规定,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全面落实领导干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监管格局,结合我村(居)委会实际,签订村(居)委会两委领导成员年度安全生产责任状。
一、考核对象村两委委员、职务、姓名二、分管联系部门分管工作负责挂钩联系村小组、小区,企业工作三、主要职责在村(居)委会的领导下,负责填分管那样工作等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填分管那样工作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和监督填联系那个村(居)民小组、小区和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配合其他领导做好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四、目标要求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的原则,切实履行全镇和所分管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做到“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
把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融入到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各个方面,为推动弥阳新发展创造更加安全稳定的环境。
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Company Document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为进一步明确和更好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职责,积极构建“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确保企业生产安全持续发展。
根据公司要求,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
一、明确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一)党总支主要负责人工作职责:厂党总支部书记对全厂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将需要党总支决策的安全生产事项放到重要议事日程,研究部署安全发展规划、重点工作、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体制和日常安全工作及班子队伍建设、宣传教育培训、安全管理考核等重大问题。
督促各支部成员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
负责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检查指导,发生安全事故时,按照救援预案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
(二)厂领导主要负责人工作职责:厂长是全厂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负总责。
组织实施道路运输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上级的有关决策部署,推进安全发展规划的实施,监督分管副所长及队、办负责人的安全生工作;把安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各队、办的安全工作汇报,研究部署道路运输行业中的专项整治,隐患排查等重点工作。
主持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安排安全生产有关工作;建立健全和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执法人员培训,配齐配全执法人员保障相关工作;定期或不定期深入企业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督促检查,指导企业解决安全隐患,部署专项整治和“打非治违”等工作。
发生安全事故时,按应急救援预案开展救援工作。
(三)分管领导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协助所长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安全生产决策部署,组织开展各自分管范围内的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打非治违”的相关工作,协调解决在工作中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组织企业开展安全培训,应急救援工作,定期或不定期汇报安全工作情况,协调、配合其他分管人员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工作制度
精心整理安全生产党政“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工作制度(试行)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安全管理,提高安全目标管理责任意识,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有关安全法律法规,按照市公司《****公司安全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实施细则》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工作制自身分管的业务和管理工作同时承担安全生产责任。
监督检查与安全保卫部为全市公司安全生产具体工作牵头责任部门,负责具体各项日常工作中目标的拟定、方案草拟、培训教育、制度制订、部门协调、对外沟通、对下工作指导、过程监督和效果评定。
相关部室、专业公司(局)、各县区局正职和支部书记分设的,两者同为本单位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兼任的由主要负责人负责安全生产全面工作,为第一责任人。
各单位分管安全副职为本单位安全的直接责任人,除分管业务内安全工作外,牵头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整体工作;其他领导对分管业务内的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整体形成安全生产管理专管和群管、协管齐抓共管的新格局,对安全生产环境进行全面综合治理,将安全责任制逐级落实。
6、确定组织制定各类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指导预案演练工作。
7、直接组织指挥各类重大事故调查分析和改进措施,并督促实施。
(二)市公司党委支书记(或市各县区局支部书记)安全生产工作制度1、认真配合总经理组织公司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指令、规定,保证邮政服务和生产过程中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
2、监督检查行政领导班子和成员和各部门的安全责任制、业务安全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并督促有关单位及时整改安全问题。
3、深入现场督促、检查公司的安全工作情况,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4、主持或参加党政联席会、安委会等会议,对安全生产方面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对示、分析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和隐患。
并按月向上级领导报告安全生产情况。
4、提出并拟定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目标、保障措施和工作方案。
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实施细则
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实施细则XX区落实安全生产各工委,各街道办事处,区委、区政府各部委办局处,各公司,法院,检察院,各人民团体:经十二届区委第10次常委会议研究同意,现将《XX区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XX市XX区委办公室XX市XX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XX年4月6日 XX区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强化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惩戒安全生产工作中失职、渎职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公共财产安全,根据《XX市国家行政机关向监察机关报送涉嫌违反行政纪律问题线索的办法》和《XX区安全生产党政同责规定》、《XX区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暂行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党政同责”强调党委政府在安全生产领域的领导责任,实行党政同管、同抓、同责;“一岗双责”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强调齐抓共管。
第三条全区处、科级干部、公务人员和由区委区政府管理的事业单位、区属国有企业负责人员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要求时,适用本细则。
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遵照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安全生产失职追责坚持严格要求、实事求是,权责一致、惩教结合的原则,与领导干部年度绩效考核、使用、奖惩工作相结合,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
第二章追责情形第五条安全生产工作失职追责方式,包括警示通报、分级约谈、取消评先、调离岗位、停职检查五种方式。
警示通报、分级约谈由区安办组织实施;取消评先、调离岗位、停职检查由区委组织部、纪委监察局、人力社保局等部门按照管理权限,经区委区政府审批,依据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第六条全区处、科级干部,以及相关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情形之一的予以追责:党政主要负责人每季度未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安全生产工作的;每季度未通过暗访暗查开展检查或对发现的隐患问题未跟踪督办整改,造成不良影响的;同一家单位同类重大隐患问题被群众举报2次以上并经核查属实或被媒体曝光,未及时解决且未采取相应措施的;未按时完成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任务指标的;3个月内连续发生2起以上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本单位年度安全生产综合考核不合格的;行业内生产经营单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及时发现,或者发现重大隐患未及时采取处理措施,被市级综合监管部门发现查处的;发生安全生产事故,造成重大影响的;其他应当追责失职失责情形的。
“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实施办法 精品
“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实施办法为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责任意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综合治理措施,形成各司其职、各尽其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监管格局,促进xx社区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根据《xx市xx 区建立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的暂行规定》(x 委办[20xx]xx号)的通知要求,结合社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一条总体目标。
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将各类安全生产伤亡事故控制为零,杜绝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社区党委、办事处的领导班子成员,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能部门人员,村居“两委”人员。
第三条“党政同责”是指社区党委、办事处对安全生产工作共同负有领导责任。
“一岗双责”是指党委领导干部对所在岗位既履行业务工作职责,又履行相应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第四条社区党委、办事处主要领导是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社区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是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监督管理责任人,对本社区安全生产工作负组织协调和综合监督管理领导责任。
分管其他工作的领导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按照“一岗双责”规定负责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五条各级领导干部、村居干部要按照“属地监管与分级监管相结合,以属地监管为主”“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谁分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履行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第六条社区党委书记是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督促办事处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职责:(一)督促办事处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全力支持办事处依法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二)督促党政领导干部认真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将履职情况纳入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内容,并与评先评优和提拔晋升挂钩。
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工作制度(精)
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工作制度(精)安全生产党政“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工作制度(试行)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安全管理,提高安全目标管理责任意识,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有关安全法律法规,按照市公司《****公司安全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实施细则》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指导思想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守发展绝不能以牺牲安全生产的红线,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达成。
二、“党政同责”原则按省公司要求,市公司总经理和党委书记由一人兼任,对安全生产工作共同负责,是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主持全面工作,并将安全生产作为重要工作内容。
总经理和党委书记分设的,各自按照《实施细则》规定的职责分别在行政管理和党组织工作职责范围内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并共同承担相关责任。
分管安全的领导是安全的主要负责人,具体落实党政对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目标确立,安排部署,组织协调,工作督办和效果评价。
其他公司领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按照“管经营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开展工作,在负责自身分管的业务和管理工作同时承担安全生产责任。
监督检查与安全保卫部为全市公司安全生产具体工作牵头责任部门,负责具体各项日常工作中目标的拟定、方案草拟、培训教育、制度制订、部门协调、对外沟通、对下工作指导、过程监督和效果评定。
相关部室、专业公司(局)、各县区局正职和支部书记分设的,两者同为本单位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兼任的由主要负责人负责安全生产全面工作,为第一责任人。
各单位分管安全副职为本单位安全的直接责任人,除分管业务内安全工作外,牵头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整体工作;其他领导对分管业务内的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整体形成安全生产管理专管和群管、协管齐抓共管的新格局,对安全生产环境进行全面综合治理,将安全责任制逐级落实。
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制度
XX省XXXX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制度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XX省XXXX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安全生产工作,保证集团所辖各XX安全、正常运行,促进集团持续稳定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XX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XX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实施细则》等法规及XX局有关规章和要求,结合集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本部及所辖各XX公司、各产业板块、各独立经营公司等生产经营单位(以下简称“集团各单位”)。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安全生产“党政同责”,是指集团各级党组织和同级生产经营班子共同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领导责任。
其中,党组织和生产经营班子主要负责人同为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其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分别承担相应的安全生产责任;“一岗双责”是指各级领导干部既要对所在岗位承担的业务工作负责,又要对本岗位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齐抓共管”是指集团各部门、各单位要协调一致,形成合力,按照职责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失职追责”是指对集团各级领导干部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失职、渎职行为进行问责。
第四条集团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对党组织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生产经营班子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是安全生产工作的具体管理责任人,对分管范围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其他负责人是其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的直接责任人。
第五条集团各级党组织、经营班子,应当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及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切实履行工作职责,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责任制。
第六条本办法涉及的安全生产主要是指集团各单位从事与民用XX(含军民合用XX)相关的XX运输、运行保障、XX安保等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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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党政“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工作制度(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安全管理,提高安全目标管理责任意识,防范
各类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有关安全法律
法规,按照市公司《**** 公司安全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实施细则》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守发展绝
不能以牺牲安全生产的红线,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建立
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确保安
全生产工作目标达成。
二、“党政同责”原则
按省公司要求,市公司总经理和党委书记由一人兼任,对安全
生产工作共同负责,是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主持全面工作,并将
安全生产作为重要工作内容。
总经理和党委书记分设的,各自按照《实
施细则》规定的职责分别在行政管理和党组织工作职责范围内履行安
全生产管理职责,并共同承担相关责任。
分管安全的领导是安全的主
要负责人,具体落实党政对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目标确立,安排部署,组织协调,工作督办和效果评价。
其他公司领导按照“谁主管、谁负
责”原则,按照“管经营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
管安全” 开展工作,在负责自身分管的业务和管理工作同时承担安全
生产责任。
监督检查与安全保卫部为全市公司安全生产具体工作牵头责
任部门,负责具体各项日常工作中目标的拟定、方案草拟、培训
教育、制度制订、部门协调、对外沟通、对下工作指导、过程监督和效果评定。
相关部室、专业公司(局)、各县区局正职和支部书记分设的,两者同为本单位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兼任的由主要负责人负责安全生产全面工作,为第一责任人。
各单位分管安全副职为本单位安全的直接责任人,除分管业务内安全工作外,牵头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整体工作;其他领导对分管业务内的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
任。
整体形成安全生产管理专管和群管、协管齐抓共管的新格局,对
安全生产环境进行全面综合治理,将安全责任制逐级落实。
三、公司各级领导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工作制度
(一)市公司总经理(或县区局局长)安全工作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集团、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督促、落实上级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和重要指示。
2、确定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做到安全工作和生产工作同部署、
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3、加强对安全工作的领导,将安全生产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按《实施细则》规定,在司务会、党政联系会、安委会等会议上,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实施安全生产奖惩。
4、建立健全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制,
分解落实安全责任,督促、支持分管安全工作的副职领导抓好安全
工作,对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确定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体系,建立层层落实的责任体系。
6、确定组织制定各类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指导预案演练工
作。
7、直接组织指挥各类重大事故调查分析和改进措施,并督促实施。
(二)市公司党委支书记(或市各县区局支部书记)安全生产工
作制度
1、认真配合总经理组织公司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指令、规定,保证邮政服务和生产过程中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
2、监督检查行政领导班子和成员和各部门的安全责任制、业务安全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并督促有关单位及时整改安全问题。
3、深入现场督促、检查公司的安全工作情况,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4、主持或参加党政联席会、安委会等会议,对安全生产方面重
大事项进行研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抓好工作措施落实。
5、充分发动工会、团委等组织,积极支持行政领导班子和职能
部门的安全工作,履行党政工团齐抓共管的职权。
6、积极组织有关人员制定月、年度安全培训计划或制度,加强
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
7、掌握公司干部、员工的思想动态,及时消除干部、员工的不
利于安全生产的思想。
8、主持或参与对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和问责。
(三)安全生产分管领导和其他公司领导安全生产工作制度
1、积极配合总经理开展工作,在安全管理、监督、检查过程中认
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指令、规定,保证在生产、建
设过程中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
2、参加涉及安全相关会议,并对公司安全中的具体问题提出主
导意见。
3、按月主持召开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及时贯彻上
级的安全生产指示、分析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和隐患。
并按月向上级领导报告安全生产情况。
4、提出并拟定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目标、保障措施和工作方案。
5、分管领导和其他领导共同组织并直接参与安全事故的调查处
理,依法依规提出主导意见。
6、监督检查安全设施设备落实情况,督促与安全生产有关的业
务制度和管理制度的措施落实。
7、负责督促管理部门组织开展从业人员进行相关安全培训教育、业务演习,不断提高其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
8、负责对所辖范围内安全生产检查和保障人员的工作督办、考
评。
9、安全生产分管领导负责组织对单位整体和分管范围内安全生
产工作的评价和考评。
其他单位领导负责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
的评价和考评。
四、市公司(或县区分公司)部室、专业公司(局)、直属单位
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工作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机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
并加以贯彻落实。
2、负责对本部门安全生产目标进行保障措施的制定和过程监督
检查。
3、对本部门所辖范围内发生的事故要及时赶赴现场,调查了解分
析事故原因,严格执行事故追查制度,坚决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
的原则,严格事故责任追究制。
安全责任事故和重大安全风险隐患的上
报时限、内容按照事故或风险隐患的性质,依据相应规定及时上报。
4、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从业人员经常性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培训工作和安全竞赛活动。
5、定期或不定期的深入现场、重点安全防范目标进行监督检查。
按照省公司监督检查视察和两岗履职要求,按频次按范围开展检查,同
时做出书面记录,出具检查报告,责令被检单位限期整改落实。
6、监督检查和安全保卫部牵头制定和具体落实各项专项活动,
各其他部门负责人负责积极配合,组织本单位范围内员工参与。
监督
检查和安全保卫部按月牵头组织召开安全生产联系会,并做好会议记录。
7、参与新职工安全教育、在岗职工的继续教育。
8、依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完善执行安
全生产奖惩、安全生产检查考核等规章制度。
9、负责分管范围内业务规章和管理规范的制定,并落实上级安全相关制度。
落实安全生产报告制度,按月向上级机构进行安全生产汇报。
10、及时对安全条件不具备、不完善或者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方案和意见,并上报安全联席会或公司办公会研究,对因不上报,应发现未发现安全隐患而安排工作导致的事故负管理责任。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五、责任追究
1、对于责任不到位或造成事故的责任人,上级机构或当地安全管理部门按相关安全管理制度进行追究时,对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追究行政正职和部门党支部书记的责任。
2、对照公司各类安全管理制度追究处罚责任人时,部门行政正职和党支部书记承担同等额度的处罚。
3、其他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和绩效考核按照省公司和市公司方案进行。
六、本工作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