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金融控股公司法律制度的完善
论我国金融控股公司法律监管的完善

朱仕 栋 刘 先 军
( 东商 学院 5 0 2 ) 广 1 3 0
【 摘 要】 融 控 股 公 司 为 主 要 形 式 的 综 合 经 营 在 我 国 处 于 初 步 发 展 阶 金 段 , 目前 的 金 融 制 度 仍 实行 分 业 经 营 、 业 监 管 , 没 有 建 立 对 其 相 但 分 并 应 有 效 的 监 管 制 度 。 本 文 试 图 通 过 对 我 国 金 融 控 股 公 司 法 律 监 管 存 在
一
银 监 会 、 监 会 和 保 监 会 公 布 的《 融 监 管 分 工 合 作 备 பைடு நூலகம் 录 》 建 证 金 中
立 了“ 融 控 股 公 司 的 主 监 管 制 度 ” 在 一 定 程 度 上 有 助 于 加 强 监 金 ,
管 机 构 间 的 沟通 与协 调 , 这 毕 竟 只是 一 种 较 为 松 散 的 组 织 形 式 , 但
,
、
我 国金 融 控 股 公 司 的 发展 现状
在运 行 中存在 着许 多 风 险 , 它进 行 法 律 监 管 的具 体 内 容非 常复 对
“ 股公 司 ” 英 文 原 文 是 “ o igc m ay , 通 过 控 有 其 控 的 h l n o p n ” 是 d 他 公 司 的股 份 , 而 达 到 支 配 被 控 股 公 司 经 营 活 动 目的 的公 司 。 从 但 金 融 控 股 公 司 的定 义在 我 国法 律 法 规 上 没有 明确 规 定 。结 合 学 术 界 的探 讨 , 者 认 为 它 是 指 一个 以控 股 公 司 形 式存 在 的 , 要 涉 笔 主 及银 行 、 券 、 险等 金融 领 域 中两 个 或 两 个 以上 经 营 业 务 的 金 融 证 保 集 团 。其 特 点在 于“ 团 控 股 、 合 经 营 ; 人 分 业 、 避 风 险 ; 集 联 法 规 财 务 并 表 、 负 盈 亏 ” 即通 过控 股 各 子 公 司 达 到 多元 化 经 营 , 种 中 各 , 这 央 集 权 式 的 企业 经 营管 理 组 织 具 有 很 大 的 竞争 优 势 。 我 国加 入 WT O后 , 融 市 场 已 有 相 当 数 量 和 规 模 的 事 实 上 金 的金 融 控 股 公 司 , 融 行 业 问 的 业 务 相 互渗 透 很 普 遍 。这 金 融 金 控 股 公 司根 据投 资 主 体 不 同 , 可主 要 分 为 以 下 三类 : 1非 银行 金 融机 构 为主 体 形 成 的 金 融 控 股 公 司 。光 大 集 团 和 、 中信集 团以及 中 国平安 保 险 ( 团) 集 股份 有 限公 司 就是 属 于 这一 类 。 2 银 行 金 融 机 构控 股 其 他 金 融 机 构 而 形 成 的 金 融 控 股 公 司 。 、
论我国金融控股公司监管法制的完善

20 0 6年 5月. 第三卷 .第 5期 ( 德 德第 1 8期 )
美中法律枰
U — hn a e i S C i L w R v w.IS 5 86 0 ,S a e S N 1 4 —6 5U A
输我圜金融控股公司盛管法制的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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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普资讯
输我 圜金融控股公 司盛 管法制的完善
行柴橙横。金融控股公司推行的是子公司涉及不同金融行柴的多元化载略。控股公司攘有银行 、镫券 、保 险等金融柴耢子公司 , 各侗子公司相封揭立适作 。由不同的子公司徒事不同檀颊的金融柴耢 ,每一佃子公
祗 ,事 股榷 投 资的金 融集 圈” 芷
簟者 鹧 , 事物的慨念是封事物的一侗辈碓的描述 ,各国的金融背景 、 政府的盛管水平以及封所 立
的金 融控股 公 司的要求 各异 ,各 固的金 融控 股公 司并不 完 全相 同 ,因此 封金融 控股公 司的界定 自然 台有 差
异,但至少鹰包含以下残侗要素 , 1 金融控股公司本身是 …侗企柴法人 , . + 是猾立的法律主髓 , 同睛, 但 它必须控制雨侗以上的不同金融
股公司,封金融监管榷力适行合理的法律配置 , 耩建一佃科擎有效的金融控股公 司监管髓 系. . 明键匍 :金融控股公 司 监管榷 力 监管内容 金融法制
一
、
金融控股公司的骚展 及其封盛管 法制的挑载
金融控股公司在园隙舆园内已具有 了诸多表现形式 ,它是 2 0世纪末美网和U本金融柴微分柴经营向 t 柴缝管蒋换的主要形式。在我固,也存在光大集网 、 昆 平安保险公司等寅雷意羞_的金融控股公司,且中 } 二 固网隙信托投资公百 成 中信金融控股公司的原则方案已獾嘲耪院批译。但金融控玎公 司究竟属何物 , J 5 } 值
我国金融控股公司信息披露法律制度的建立和健全

作为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一 部分 来说 的 , 外部 的信 息披露 而
是指国家 、 政府以及 有关 国际组织对 公 司信息披 露的相关 规定 , 中最重要的 , 是作为 信息披 露 主要 途径 的, 其 也 还是
通过国家外部监管的强制性要 求来实现 的。也是本文所讲 的信息披露之意 。信息披露作 为金融监管领域里 的一项重 要法律制度 , 至其 产 生 以来 , 对于 制约 金 融市 场 主体 的行 为, 保护广大市场 参 与者 的合 法权 益 , 范和 化解金 融 风 防 险, 保障一国乃至全球金融体 系的安全 、 高效和稳健运 行都 起到了至关 重要 的作 用。高效 、 完备 的金 融信息 披露制 度 无疑是进行金融监管 的基 础 和前提 , 国最高法 院法 官路 美 易斯 - 布朗曾对信息公开制度作过这样 的评价 : 公开制度 “ 作为现代社会与产业 弊病 的矫 正政策 而被 推崇 , 阳光是 最 有效的消毒剂 , 灯光是最好 的警察 j” 。 金融控股公 司信息披露是指金融控股公 司在经 营发展 过程 中依照有关规定 , 以一定 的形 式向主管部 门、 社会 公众 提交或公布监管所需 和影 响利益相关者权益 的信 息的活动 [ ] 这里所称 的“ 2, 信息披露 ” 是指要求 金融控股公 司定期 , 和充分 的披露有关集 团和各子公司 的运作 , 尤其是银行 、 保 险、 证券 子公 司的业务 经营 和财务状 况 。这不 仅可 以使市 场 能够对控股公司做 出准确 的评价 , 强化其 内部约束 及提 高风险管理水平 , 而且有利 于监 管机关 对金 融控股公 司及 其子公 司的行为实施 有效监督 , 维护投资者 、 款人利益及 存
体系带来 了多方面 的风险 , 风险呈现复杂性和特殊 性 , 如组 织结 构复杂化 和文化 多元性带来 的利益 冲突 、 金融 子公 司 之间的关 联交易风 险、 会计制 度和行业 适用 监管制 度差异
论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

论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摘要】金融控股公司是金融领域中的重要机构,其发展对于整个金融市场具有重要意义。
由于其复杂的商业模式和跨领域经营特点,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成为当前金融监管的一大难题。
本文从金融控股公司的定义与特点、监管现状、存在的问题以及加强监管的对策等方面进行了探讨。
针对金融控股公司监管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一些加强监管的建议和措施。
文章最后指出了加强对金融控股公司监管的重要性,展望了未来的发展趋势。
通过本文的研究,能够更好地了解金融控股公司监管的现状和挑战,为未来监管政策的制定提供参考。
【关键词】金融控股公司、监管、定义、特点、现状、问题、对策、实施建议、重要性、发展趋势、总结1. 引言1.1 背景介绍金融控股公司是一种特殊类型的金融机构,既有传统金融机构的特点,又具有集团化管理的特征。
金融控股公司既可以拥有银行业务,也可以包括保险、证券、信托等多种金融业务。
金融控股公司通常由一个母公司控制下的多个子公司组成,这些子公司可以在不同领域从事金融服务,形成一个整体的金融集团。
金融控股公司的崛起与发展,一方面反映了金融市场的多元化和国际化趋势,另一方面也带来了一系列监管挑战。
随着金融控股公司规模的不断扩大和业务范围的不断拓展,其对金融市场和金融体系的影响也日益显现。
对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成为当前金融监管的一个重要议题。
在全球金融危机爆发后,各国纷纷加强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以防范金融风险和维护金融稳定。
金融控股公司的复杂性和跨境性使监管工作面临诸多挑战,监管机构需要在监管理念、监管技术和监管协调等方面不断创新和完善,以适应金融市场的变化和金融控股公司的发展需求。
1.2 研究意义金融控股公司作为金融市场中的重要角色,其监管工作一直备受关注。
研究金融控股公司监管的意义在于:加强对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可以有效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金融控股公司的规模庞大、业务复杂,如不加强监管,存在着一定的风险积累和隐患。
研讨我国金融控股公司的法律问题

研讨我国金融控股公司的法律问题一、引言金融控股公司是指以金融机构为主业的公司,通过控制和参股其他金融机构实现自身业务发展和获利的一种经营模式。
我国金融控股公司的发展历程已经有数十年的时间,其作为金融业的参与者和促进者在市场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然而,在实践中,金融控股公司所涉及到的法律问题也越来越多,有些问题甚至已经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因此,对我国金融控股公司的法律问题进行深入研讨是十分必要的。
本文将针对我国金融控股公司的法律问题进行分析,共分五个部分。
二、研究对象与研究内容2.1 研究对象我国金融控股公司(Financial Holding Company,FHC)。
2.2 研究内容(1)金融控股公司的法律定义及其发展历程(2)金融控股公司的法律地位(3)金融控股公司的法律问题及其对策(4)金融控股公司的法律监管体系(5)国际经验与我国金融控股公司法律问题的比较三、金融控股公司的法律定义及其发展历程金融控股公司是指以金融机构为核心,控制或参股其他金融机构的企业形态。
在我国,金融控股公司的定义最早出现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发展金融控股公司的意见》中,即:“指以金融机构为主要业务,持有、控制或参股一个或多个金融机构、从事金融业务以及其他相关业务的公司。
”。
随着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金融控股公司得到了快速发展。
2008年,我国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体系逐步成熟,代表了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重要成果之一。
2015年,我国颁布了《商业银行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对金融控股公司进行了规范,进一步加强对金融体系的整体监管。
到2018年,我国金融控股公司的数量已经达到了70余家。
四、金融控股公司的法律地位金融控股公司在法律上具有独特的地位,其作为金融机构的控股公司,在实际运作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目前,我国对金融控股公司的法律地位还没有明确的规定,但是可以从下面几点来分析:(1)金融控股公司要遵守《公司法》、《商业银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其作为金融机构的控股公司,在金融业务上要严格遵守监管规定。
浅谈我国金融控股公司发展及监管问题

浅谈我国金融控股公司发展及监管问题【摘要】我国金融控股公司作为金融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发展过程中面临着各种问题与挑战。
本文将通过对金融控股公司及其发展历程的引介,探讨其作用与重要性,分析我国金融控股公司所面临的问题与挑战,并提出加强监管和规范发展的建议。
对监管机制的完善与发展、风险防范措施的加强以及国际经验的借鉴与对比分析也将进行深入探讨。
展望未来金融控股公司的发展,并总结全文,以期为我国金融控股公司的稳健发展提供有益参考。
【关键词】金融控股公司、发展历程、作用、重要性、问题、挑战、监管机制、风险防范、国际经验、监管、规范发展、建议、展望1. 引言1.1 金融控股公司的定义金融控股公司是指持有多家金融机构股份并能对其进行管理和控制的公司实体。
这种公司通常通过多元化投资和管理来实现对金融市场的控制和影响。
金融控股公司的主要功能包括整合资源、优化配置、提高金融效率、促进金融创新和发展等。
作为金融体系中的重要角色,金融控股公司在促进金融市场稳定和健康发展方面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在我国,金融控股公司已经成为金融领域的关键参与者,其发展历程也逐步走向成熟和完善。
通过不断的改革和创新,我国金融控股公司正逐步提升自身管理水平和市场竞争力,为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发挥着积极的作用。
1.2 我国金融控股公司的发展历程我国金融控股公司的发展历程可以追溯至20世纪80年代初,当时我国金融体系进行改革开放,市场经济逐渐兴起。
随着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壮大,国有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之间的业务交叉和整合需求日益增强,为金融控股公司的形成提供了契机。
1998年,中国第一家金融控股公司——中国平安集团成立,标志着我国金融控股公司的开端。
随后,中国光大集团、中国人寿集团等一大批金融控股公司相继成立,我国金融控股公司的数量和规模不断增长。
在国家政策的支持下,金融控股公司在金融领域的地位不断巩固,成为推动金融行业结构调整和发展的重要力量。
中国金融控股公司监管法律制度研究

2010年02期金卡工程・经济与法NO.02,2010243中国金融控股公司监管法律制度研究□许继武(中国海洋大学法政学院山东青岛266100)摘要:改革开放以来中国逐步建立了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金融监管体制。
然而中国加入WTO 后,混业经营的国外金融控股公司纷纷涌入中国,并利用自己的经营特点逃避监管;中国的金融监管体制受到了严重挑战。
对此,中国应采取健全监管法律体制、加强监管部门合作、建立风险评估机制等措施完善对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
关键词:金融控股公司监管变革完善金融监管体制是指一国对其境内的金融机构及其业务活动进行监督管理的各种机制的总和。
改革开放后,中国逐步确立了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金融监管体制。
金融监管体制刚建立不久,中国就按照加入WTO 时的承诺,于2006年底全面开放了金融业服务市场。
此后外国金融机构纷纷涌入中国。
面对实力雄厚的外国金融控股公司对中国金融市场和金融监管体制的冲击,中国意识到必须对金融监管思路进行调整。
此后中国开始有步骤地放宽对本国企业混业经营的限制。
禁令一开,中国的金融公司便加快了获取混业经营的资格。
目前,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光大银行等大型银行在过去几年都纷纷涉及保险、证券等行业或建成金融控股公司。
中国境内的金融控股公司大批崛起,对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成了当前我国金融监管的新课题。
一金融控股公司的特点及对中国监管体制的挑战任何参与市场竞争的主体都有其自身的风险,金融控股公司也不例外。
但与传统的公司相比,金融控股公司又有其本身特有的风险。
资本不充足所带来的风险。
为了实现资金使用效率的最大化,金融集团可能会在母子公司间使用同一笔资本。
这可能意味着集团"净"的或"合并"的偿付能力远低于集团成员"名义"偿付能力之和。
交叉持股和公司间的相互投资是导致资本重复计算的重要原因。
例如当控股公司参股子公司时,该资本就在母公司和子公司两个层面上被重复计算。
我国金融控股公司的法律制度完善问题研究

( 辽宁行政学 院, 辽宁 沈阳 10 6 ) 1 1 1
[ 摘 要】 上世 纪 9 0年代 以来 , 世界金融业在组织形式和业务运作 方面发生 了巨大变化 , 强调规模 经济、 范围经济以及协 同效应的大型金融组织——金融控股公 司成为金 融业的热 点。尽 管 目前我 国金融 业实行严格 的分 业经营和分业监 管, 法律 也未明确金融控股公司的法律地位 , 实际 中已经形成 了一些类似 于集团混业 经营、 但 子公 司分业经营的金融控股公 司, 在同 “ 个控制权 下面所受监 管的实体 明显在银 行、 证券 、 险之 间从 事 两种 以上的业务 。 在 目前 分业经 营的体制 下, 保 ” 如何 通过金 融控股公 司实现集团化 经营, 更好 的整合金融资源 , 应对入 世后激烈 的竞争 , 不仅是 我 国金 融理论 与实践所亟待研 究的一项
美 国在《 99年 金融服 务现代 化 法》 19 出台后 , 定 了金 规 融控股公司的经 营范围, 但没有 明确 定义。实质上美 国金融 控股公司的原型是银行控股公司 , 是指对 一家或数家银行完 全拥有或控制性 持股 的金 融机 构 , 一般 有两 种 以上金 融业 务, 并且被控制的银行不能经营证券等非银行 业务 。 国际巴塞尔银行监 管委员会 、 国际证券 联合委 员会 、 国 际保险监管委员会 19 99年发 布的 《 对金 融控股集 团的监管 原则》 中对金融控股公司定 义比较权威 的解释是 : 金融控股 “ 公司是指在同一控制权下 , 完全或 主要 在银行业 、 证券业 、 保 险业 中至少两个不 同的金融 业大规模 的提供 服务 的金融集 团公 司” 。
责整个集 团的经营 战略决策 。如 中央汇金公 司和银河金融 控股公 司、 中国中信集团 、 中国光大集 团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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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积极探 索,但 实践 中,金 融控 股公 司缺乏 必要 的法律规 范 ,潜藏 着极 大的风 险,给我 国现有 的金 融监管体制 带来严峻挑 战 ,因而迫切需要 完善相 关的法律 制度 ,为其健 康有序发展构建适 宜的法律环境 。
【 关键词 】 金融控股公 司;金融业 混业 经营 ; 金 融监 管
体风 险缺少 监管的法律依据和监管标 准 ,对 于金融控股公 司 运 营中防止关系人交易 、异业 间利益 冲突等弊端的监管束手 无策 。那 么 ,在利益的驱动下 ,一些企业极 有可能借助金融 控股公 司的形式进行一些 日后会被 明令 禁止的行为 ,给 国家 金融秩 序的稳定埋下隐患 。以我 国企业 集团投资组建 的金融 控股公 司为例 ,这类金融控股公 司完全 可以利用掌控 的上市 公 司 、证 券公司和商业银行之 间的关联 交易在股票发行市场 “ 圈钱” ,或者通过发行新股 ,在股票交 易市场上操纵价格获 取暴利 ,或者利用证券公 司的交易通道 和账户便利 以及银行 的资金 实力 和担保手段融资 ,构造庞 大的资金链条 ,从关联 交 易及 股票交易市场获利 。从 而形成 “ 银行 融资一购并一上 市一再 购并一 银行融资 ”的循环 。由于其起点和终点都是银 行 融资 ,一旦资金链 条断裂 ,银行将 遭受 巨大损失 。 “ 德 隆 事件 ”再一次给人们敲响 了警钟 ,使人 们意识到对我 国当前 不规 范的金融控股公 司予 以有效监 管的紧迫性 。当集 团内一 个 子公 司经营不善或倒闭时 , 亦将 导致严 重的 “ 多米诺骨牌 ” 效 应 ,牵连集团其他 单位。 金融控股公 司发 展 H益迅速 ,若是长期缺乏有效 的法律 规 范及必要 的监管 ,一旦发生 经营风险 ,那么受损失 的可能 不 仅仅是其 自身 以及其客户 、投资者和债权人 ,极有可 能波
青年与社会
2 0 1 4 年2 B上
第4 期 总第5 5 0 期
浅谈金 融控股公 司法律制度 的完善
李 鄂
( 重庆丽达律 师事务所 ,重庆 4 0 0 0 1 5)
【 摘
要 】混业经 营是 国际金 融业的发展 趋 势 ,在现 有金 融分 业监管 体制下 ,我 国金 融机 构在金 融业 混业 经营方 面 已
金 融控 股公 司 的 含 义 以及 在 我 国的 发 展 现 状 依据 由巴塞 尔银 行监管委员会 、国际证 券联合会和 国际 保 险监管协会发起成 立的多元化金融集 团公 司联合论坛对金 融控股公 司 的定 义 ,金融 控股公 司是指 “ 在 同一控制权 下 , 完全或主要在银行业 、证 券业 、保险业 中至少两个不 同的金 融 行业 大规模地 提供服 务的金融 集 团公 司 ” 。一般 而言 ,金
公 司发展的基本环境 。 目前 出现 的所谓 金融控股公 司也 只是 在形 式上具备 了类似 于金融控股公 司的架构 ,还未形成 真正 意 义 上 的 金 融 控 股 公 司 。 在 正 式 的法 律 法 规 中也 找 不 到 “ 金 融控股 公 司 ”这一 词 ,2 0 0 2年 2月我 国第 一家 金融 控股 公 司中信控股有 限责任公 司的诞生 ,就经历 了我 国在相关法 律
金融控股公 司作 为一种金融制度 的创新 , 具有 范畴经济 、 规模 经济 、协同效益及分散风 险等优点性 。 随着经济全 球化进程 的加快 ,人世 以后金融领域 的逐 步 开放 ,我国的金融竞 争将 变得 H趋激烈 ,金 融机构间 的跨行 业 、跨 国界收购 、合并 ,以及金融机构 的多样化经营 ,金融 控股 公司必将成为我 国金融业发展 的趋 势。尽管 目前我 国金 融业 实行 严格 的分业 经营和分业监管 ,法律也未 明确金融控
及 整个 金融行业 ,威 胁到 国家的金融秩序与安全 。 三 、我 国金 融控 股公 司 的 发展 对 策 要规范 和促 进金 融控股公司的 良性发展 ,组建 能与外 资 金 融集 团竞争 的金 融控股公 司 ,更好 地服务 于我 国金 融业 , 笔者为发展金融控股公司提 出如下建议 : ( 一 )完善金 融控股公 司相 关的法律 法规 规 范 发展 金 融 控 股公 司 ,应 做 到 “ 立法先行” 。早 在
地方政府 通过控股地方银行 、 信托公 司 、 证券公 司进行重组 , 以 “ 组 建”公 司的模式 。因此 ,金融控 股公 司在我 国的出现 已是 一个不争 的事实 ,在此背景下 ,我 国相关管理机构 已逐 步放 开政策之门 , 严格 分业 经营 、 分业监 管的体制开始松动 。
二 、金 融控 股公 司 所 引 发 的法 律 问题 从现实来看 ,法律对混业 经营的限制 ,并且母线 尚无 对 金融控股公 司明确 的法律界定 ,因此我 国仍然缺乏金融控 股
风 险。
融控 股公 司是指母公 司以金融 为主导 , 并通过控股兼 营工业 、 服 务业 的控股公 司,它是 产业资本与金融 资本相结合 的高级 形态 和有效形式 。根据 国际惯例 ,大多数金 融集团都 以金融 控股公 司的形式存在 。
( 二 ) 使 我 国 的金 融监 管 体 制 受 到 严 峻 的 挑 战 我 国现行金融法律体系是在严格 “ 分业经 营 、 分业监管” 条件下制定 的 ,由于法律规范 的缺失 ,对金融控股公 司的整
股公 司的法律地位 ,但 实际 中已经形成 了一些类似于集 团混 业经 营 、子公司分业 经营的金融控股公 司。具体而言 ,大致 可分为 四类 :以中信 、光 大 、平安 为代 表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控制 模式 ;以宝钢集 团 、海尔集 团等 为代 表的产业资本控股 模式 ; 以四大 国有银行 为代表 的银行金 融机构控制模式 ,这样就在我 国现有 的金融法律架构 中存在着一 条法 律的灰色地带 。这个灰 色地 带为金融控股公 司 的产生 与发展 提供 了空 间,但也使金融控 股公司具有一定 模糊性 和不 确定 性。这个灰色地带不仅暴露 出我国现行金融 法制 的空白与缺陷 ,使得实践 中大量涌 现的金融控股公 司实 际上游 离于法律之外 ,并且长此下去极 有可能引发大 的金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