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临床使用明细及制度
医院特殊使用抗菌药物的管理制度
医院特殊使用抗菌药物的管理制度
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09]38号)文件的要求,结合本院的实际情况,对我院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的“特殊使用”部分抗菌药物的临床使用规定如下:
一、“特殊使用”抗菌药物临床使用管理制度。
1、医院实行“特殊使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会诊制度。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经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授予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
3、临床应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应当严格掌握用药指征,经抗菌药物管理委员会成员会诊同意后,由具有相应处方权医师开具处方。
4、门诊医师不得开具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
5、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会诊人员由具有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经验的感染性疾病科、呼吸科、重症医学科等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和感染专业临床药师担任。
二、“特殊使用”抗菌药物使用程序及方法。
1、一般情况下,使用科室提出申请,由医务科负责召集医院药物治疗委员会专家2人(包括临床药师1人),会诊批准同意后,填写“特殊使用抗菌药物申请表”,由副主任医师及以上人员开具处方使用,药剂科保留申请表备查。
2、紧急情况下,未经医院药物治疗委员会专家会诊同意或越级使用的,处方量不得超过1日用量,并做好相关病例记录,并于48小时内办理会诊批准手续。
3、临床科室应提前做好准备,安全、及时的使用“特殊使用”药品。
4、未按照规定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的,按照医院违规违纪的相关管理规定处理。
5、需会诊后特殊使用的抗菌药物如下:
其他β-内酰胺类:氨曲南
碳青霉烯类:亚胺培南/西司他丁
糖肽类:万古霉素。
医院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使用制度
医院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使用制度
1.为加强我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行为,提高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水平,促进临床合理应用抗菌药物,控制细菌耐药,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XX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等,制定本评价标准。
2.严格控制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使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不得在门诊使用。
3.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经培训并考核合格后,可授予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
药师经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获得抗菌药物调剂资格。
4.临床使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应当严格掌握用药指证,经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的专业技术人员会诊同意后,由具有相应处方权的医师开具处方。
特殊情况下级医师可越级使用一天,并于24小时内补齐申请资料。
5.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会诊人员由具有抗菌药物临床
应用经验的感染性疾病科、呼吸科、重症医学科、微生物检验科、药学科等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药师或抗感染药物专业临床药师担任。
6.医院对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进行日常监测和记录,对越级使用、无会诊等不规范行为进行定期反馈和公示。
7.临床医生根据临床微生物标本检测结果合理抗菌药物,接受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治疗的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前微生物送检率不低于80%。
8.医院应当按照要求对临床科室和医务人员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进行汇总,并向核发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每半年报告一次。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临床使用明细及制度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临床使用明细及制度一、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选择与使用1.确定感染的病原菌和其对抗生素的敏感性,尽可能选择敏感菌株。
2.根据患者的临床状况和药物的适应症,选择最合适的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
3.考虑到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毒副作用和耐药风险,应妥善权衡风险与收益。
1.限制使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应限制在治疗严重感染或其他特定病情的患者中使用,避免过度使用和滥用。
2.药师参与: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选择和使用应有临床药师参与,提供合理的建议和监管。
3.治疗方案:使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需要制定详细的治疗方案,包括剂量、疗程和给药途径等,确保患者获得最佳治疗效果。
4.监测与评估:定期监测患者的临床疗效和药物不良反应,评估治疗方案的有效性和安全性,以调整用药策略。
二、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药物管理制度1.药物购进: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购进应由医院药学部门统一采购,建立定点供应商制度,确保药物的质量和供应稳定性。
2.药物配送和存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配送和存储要严格按照药品管理的规定进行,保证药物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3.药物使用记录:对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使用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包括患者信息、用药剂量、疗程和疗效评估等,确保用药过程的可追溯性和信息的完整性。
4.药物退库与报废: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退库和报废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确保药物的合理使用和防止药物浪费。
5.临床监测与评估:定期对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临床使用情况进行监测与评估,包括疗效、不良反应和耐药情况等,及时调整和完善临床使用策略。
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临床使用过程中,医务人员需要严格遵守相关的政策和制度,确保药物的合理使用和患者的安全性。
同时,医务人员需要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加强对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科学认识和合理应用,共同推动抗菌药物的合理使用。
14.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管理制度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管理制度1.目的为进一步加强我院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范其临床应用行为,控制细菌耐药,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我院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定。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临床使用管理的各个环节。
3.制度要求3.1我院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目录管理特殊级使用级抗菌药物目录3.2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使用管理规定3.2.1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或经医院授权的科主任,经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授予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
3.2.2临床应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应该严格掌握用药指征。
患者需使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由主管医师履行会诊程序,填写《涪陵区妇幼保健院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会诊申请表》,经科室主任或副主任审核同意并签字,经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会诊专家组成员会诊同意后,由具有相应处方权医师开具使用,在病历中还必须有相应会诊记录。
3.2.3会诊人员接到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会诊授权申请后,应到现场会诊,病情特别严重的由医务部组织临床药师、微生物室人员等多学科会诊。
3.2.4紧急情况下未经会诊同意或确需越处方权限使用的,处方量不得超过1日用量,并做好相关病历记录,但必须在病程记录中写明充分依据及请示科主任同意。
3.2.5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不得在门诊使用。
3.3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会诊专家资质管理规定3.3.1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会诊专家应为具有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经验的儿科、产科、妇科、乳腺科、检验科、药学部门等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药师或抗菌药物专业临床药师担任。
特殊级抗菌药物会诊专家库名单详见4.2。
4.使用流程图及会诊专家名单4.1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具体应用流程备注:临床科室使用特殊级抗菌药物时请填写《涪陵区妇幼保健院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会诊申请表》并放于病历中存档。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临床使用明细及制度
临床应用管理:医疗机构需要建立完善的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管理制度,确保药物使用的安 全性和有效性
临床应用前景:随着医疗技术的不断发展和抗菌药物的研发,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应用前 景将更加广阔
Part Three
适应症:感染性疾病需使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情况 禁忌症:过敏反应、严重肝肾功能不全等患者禁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情况
Part Six
监管机构:国家 药品监督管理局、 国家卫生健康委 员会等
职责分工:明确 各监管机构的职 责,确保监管工 作的有效实施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监管内容:对特殊 使用级抗菌药物的 审批、生产、流通、 使用等环节进行全 面监管
政策建议:提出加 强监管的政策建议, 如完善法律法规、 加强培训教育等
监管机构与职责:明确监管机构及其职责,确保监管工作的有效实施 监管内容:对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审批、生产、流通、使用等环节进行全面监管 监管方式:采用定期检查、随机抽查、专项整治等方式,确保监管工作的全面覆盖 政策建议:提出完善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监管的政策建议,促进抗菌药物合理使用
,
汇报人:
01 02 03 04 05
06
Part One
Part Two
定义: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是指具有明显或严重不良反应, 不宜随意使用的抗菌药物。
分类:根据抗菌药物的抗菌谱、安全性、耐药性等特点,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分为限制使用级和特殊使用级两类。
临床应用范围: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主要用于治疗严重感染、多重耐药菌感染等危及生命的 情况
审核结果:明确审核结果的处理方 式,包括通过、不通过、修改后重 新审核等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制度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制度一、背景随着抗生素的广泛使用,抗菌耐药性问题日益突出,传统的使用管理制度已经不能满足抗生素的合理使用需求。
为了更好地管理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使用,有效防止抗生素滥用,保护公众健康,特制定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医疗机构内部对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使用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医院、诊所、药房等医疗单位。
三、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定义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是指具有特殊抗菌作用或疗效的抗菌药物,包括但不限于第三、四代头孢菌素、喹诺酮类、肝病特效类等。
四、使用原则1. 合理使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应按照医学指南和指南的要求合理使用,禁止滥用和过度使用。
2. 临床必需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仅在临床上确有必要的情况下才能使用,需明确适应症和适用范围。
3. 严格遵守用药指导医师在开具处方时应严格按照用药指导,包括剂量、用药时间、疗程等。
4. 限制配方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只能在医师开具处方的情况下使用,禁止自行购买和使用。
5. 存储管理医疗机构应对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进行严格的存储管理,确保药物的质量和安全。
六、使用审核1. 审核机制医疗机构应建立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使用审核制度,设立专门的审核小组进行审核。
2. 审核标准审核小组应根据患者病情和用药指南等相关资料,对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使用进行审核。
3. 拒绝申请审核小组有权对不符合审核标准的申请进行拒绝,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七、监管责任1. 医院管理机构应负有对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监管责任,确保医院内的使用符合相关规定。
2. 监管机构应定期对医疗机构的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使用情况进行监测和检查,对违规行为予以处理。
八、处罚措施对违反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制度的医疗机构和个人,将依法给予处罚,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暂停医疗执业资格等。
九、总结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使用管理制度的建立是为了保护公众健康,防止抗生素滥用和抗菌耐药性的发生。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临床使用明细及制度
XX县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细那么一、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及三联以上抗菌药物联合用药实行会诊审批制〔二〕会诊审批流程:申请科室高级职称医师填写特殊级使用抗菌药物会诊申请单一报医务处审核、签署审批意见一同意后开具医瞩本流程同时适用三联以上抗菌药物联合用药的会诊审批。
〔三〕相关规定二、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用药的适应症〔一〕有细菌感染的临床诊断〔二〕非限制使用级、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无法控制的严重感染或免疫功能低下合并感染方可考虑使用特殊级抗菌药物;〔三〕根据临床微生物标本检测结果,病原菌只对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敏感时,方可选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
〔四〕危重患者在未获知病原菌及药敏结果前,可根据患者的发病情况、发病场所、原发病灶、根底疾病等推断最可能的病原菌,要有循证医学证据并结合本院细菌耐药状况先给予抗菌药物经历治疗,获知细菌培养及药敏结果后,对疗效不佳的患者调整给药方案。
三、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未经会诊同意或需越级使用抗菌药物的〔限于急诊患者〕,处方量不得超过1日用量,并详细记录用药指证,做好相关病历记录,并于24小时内补办使用抗菌药物的相关手续。
word.zl-四、需会诊使用的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有:吠布西林、头抱孟多酯钠2、头抱吡肟4、头抱噻利4、头抱匹罗4、氨曲南、美罗培南、比阿培南、亚胺培南/ 西司他丁钠、巴洛沙星、洛美沙星、帕珠沙星、万古霉素、两性霉素B、伊曲康唑注射剂、伏立康唑注射剂、夫XX酸钠、卡泊芬净、利奈唑胺五、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及哌拉西林/他唑巴坦钠*、抱哌酮/舒巴坦*、头抱哌酮/他唑巴坦*、头抱噻肟/舒巴坦*均不得在门诊使用。
附件1XX县医院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201211备注:1、分级管理药品特指口服、注射剂型,不包括同名外用剂型;2、标注“*”的药物及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仅限住院患者使用,门诊不得使用;3、急诊、工口用药按住院用药管理。
4、本目录包含局部临时采购药品word.zl-附件2X医附院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使用会诊申请单word.zl-申请理由:□有细菌感染的临床诊断□体温:°C,寒战〔有/无〕□白细胞计数〔情6〕109/L,中性粒细胞〔NEUT%〕%□院内获得性肺炎〔是/否〕□病原学检测:1、未做2、做:〔标本-未检出菌/检出茵〕口药敏试验:1、未做2、做:(相符/不相符)口危重患者紧急情况下经历性用药〔用药前采集标本有/无〕口其他申请医师:技术职称:专家组会诊意见:会诊专家签名:年月曰医务处审核意见:审核人:年月日备注:1、以上各项必须填写完整,不得漏项,否那么药剂科不予发药;2、申请医师必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3、特殊使用抗菌药物:呋布西林、头施孟多酯钠2、头抱吡肟4、头抱噻利4、头抱匹罗4、氨曲南、美罗培南、比阿培南、亚胺培南/西司他丁钠、巴洛沙星、洛美沙星、帕珠沙星、万古霉素、两性霉素B、伊曲康唑注射剂、伏立康唑注射剂、夫辽酸钠、卡泊芬净、利奈唑胺。
特殊使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制度
特殊使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制度为了加强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保障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和《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范》等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管理1. 成立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管理小组,负责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管理工作。
2. 管理小组成员包括:医院领导、医务处、药剂科、感染科、临床微生物室、临床各科室等相关人员。
3. 管理小组的主要职责包括:制定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制度、组织培训、监督检查、评估和处理等。
二、临床应用管理1.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指具有以下特点的抗菌药物:(1)疗效、安全性方面的临床资料较少;(2)需严格控制使用,避免不合理应用;(3)针对特定病原菌,具有明确临床适应症;(4)其他需要严格管理的抗菌药物。
2.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应遵循以下原则:(1)有明确指征;(2)无其他有效替代药物;(3)严格控制剂量和疗程;(4)加强监测,确保疗效和安全性。
3.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处方权仅限于具备相应资质的医师。
4.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使用应经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管理小组审批,并严格按照审批意见执行。
5.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情况应定期进行评估和监测,以确保其合理性和安全性。
三、培训与教育1. 管理小组应定期组织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医务人员对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认识和合理应用能力。
2. 培训内容应包括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药理学特点、临床应用指征、使用方法、不良反应及处理、监测与评估等。
3. 所有医务人员均应接受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培训和教育,并取得相应资质。
四、监督检查1. 管理小组应定期对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其合理性和安全性。
2. 对违反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制度的行为,应进行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
五、评估与处理1. 管理小组应定期对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情况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进行相应处理。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制度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制度一、为规范管理医院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临床使用,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及相关法律法规,医院成立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会诊专家库,专家库成员由具有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经验的感染性疾病科、呼吸科、重症医学科、微生物检验科、药剂科门等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药师或抗感染药物专业临床药师担任(专家库成员名单见下表)。
其组成人员和资格由我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负责认定。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专家会诊组临床应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应当严格掌握用药指证,经抗菌药物会诊专家组成员会诊同意后,填写并在病历中留存《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临床使用会诊单》,按程序《附后)由科室具有相应处方权医师开具处方。
原则上应根据病原学检查和药敏试验结果,病原菌对非限制或限制类抗菌药物不敏感,只对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敏感时才可选用。
除前述情况下应用万古霉素、去甲万古霉素预防感染外,不允许围手术期预防应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不得在门诊使用。
抢救生命垂危患者、夜班、节假日等情况需越级使用特殊级抗菌药物的,应当在病程中详细记录使用理由、用药指征、授权医师或会诊人员无法到位原因等,并于24小时内填写《越级使用抗菌药物登记表》,处方量不超过1日用量。
使用指征必须满足下(一)感染病情严重者:有败血症、脓毒症等血行感染:有休克、呼吸衰竭、D1C列条件之一:等合并症:脏器穿孔引起的急性腹膜炎、急性盆腔炎等;感染性心内膜炎、化脓性心包炎等;严重的肺炎、骨关节感染、肝胆系统感染、蜂窝组织炎、重度烧伤、严重复合伤、多发伤及合并重症感染者;混合感染的患者。
(二)免疫功能低下患者发生感染时:接受免疫抑制剂治疗;接受抗肿瘤化学疗法;接受大剂量肾上腺皮质激素治疗者;血WBC<1×1091或中性粒细胞<0-5×1091:脾切除后不明原因的发热者:艾滋病或先天性免疫功能缺陷者。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管理制度
即墨市人民医院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管理制度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09]38号)文件的要求,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对医院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临床使用规定如下:一、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临床使用管理。
(一)医师在临床应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时要严格掌握适应证,药师要严格审核处方,以确保安全、有效使用,(二)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不得在门诊使用。
(三)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行会诊制度。
1、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会诊专家由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委员会认定的具有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经验的感染性疾病科、呼吸科、重症医学科等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和药学专家担任。
2、患者因病情需要应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时,须经认定专家会诊同意,由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开具处方后方可使用。
二、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使用程序及方法。
(一)一般情况下,使用科室提出申请,由医务科负责召集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委员会认定的相关专家,会诊批准同意后,填写“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申请表”,由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开具处方使用,药房保留申请表备查。
(二)紧急情况下,未经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委员会认定的相关专家会诊同意或越级使用的,处方量不得超过1日用量,并做好相关病例记录,并应当24小时内完善会诊审批程序。
(三)医师未按照规定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的,药师未按照规定审核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申请表,按照医院违规违纪的相关管理规定处理。
附件:即墨市人民医院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申请表科室:注:1.以上各项必须填写完整,不得漏项,否则药房不予发药;2.申请医师必须由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签名;。
特殊使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制度
特殊使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制度
一、临床选用特殊使用抗菌药物应遵循《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
则》,参照“各类细菌性感染的治疗原则”,从严控制。
二、特殊使用抗菌药物为具有明显或严重不良反应,不宜随意使用
的抗菌药物;需要严格控制使用避免细菌过快产生耐药的抗菌药物;新上市不足五年的抗菌药物,疗效或安全性方面的临床资料较少,不优于现用药物的抗菌药物;价格昂贵的抗菌药物。
三、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经培训并考核合格
后,方可授予特殊使用抗菌药物处方权。
四、临床使用特殊抗菌药物应具有严格临床用药指征或确凿证据,
经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认定的会诊人员或具有抗感染临床经验的感染等专家会诊同意后,由经培训并考核合格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签名开具处方。
五、特殊使用抗菌药物会诊人员由具有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经验的
感染性疾病科等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担任。
无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医师的科室须由科室主任签名。
六、门诊医师不得开具特殊使用抗菌药物处方。
七、临床应用特殊使用抗菌药物应按照审批流程,认真填写特殊使
用抗菌药物申请单,经同意签字后方可开出电子医嘱。
八、特殊使用抗菌药物申请单留病历备案。
特殊使用抗菌药物临床审批流程。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临床使用制度与流程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临床使用制度与流程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临床使用会诊制度根据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和相关抗菌药物管理规定要求~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对需使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患者~收治科室或主管医师应先填写会诊申请单报医务部~由医务部组织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会诊专家组成员进行会诊~讨论、决定抗菌药物使用的品种、使用方法、使用时间以及其他事项~患者收治科室或主管医师对会诊意见应严格遵照执行~及时将治疗情况向医务部汇报~以确保抗菌药物使用的安全可靠。
二、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会诊专家由具有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经验的感染性疾病科、呼吸科、重症医学科、微生物检验科、药剂科等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药师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抗菌药物专业临床药师担任。
人员和资格由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认定。
三、需使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临床科室应提前做好会诊前相关准备工作。
四、会诊程序:(一) 一般情况下~由使用科室提出申请~填写“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申请表”~由医务部负责召集专家2人以上~会诊批准同意后~由副主任医师及以上人员开具处方使用~会诊单装订入病历保存。
,二,紧急情况下使用的~经治医师处方量不得超过1日用量~并做好相关病情记录~并于24小时内补办会诊审批手续。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流程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及《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制定本管理流程。
一、严格控制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使用。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不得在门诊使用。
临床应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应当严格掌握用药指征,经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指定的专业技术人员会诊同意后,由具有相应处方权医师开具处方。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会诊人员由具有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经验的感染性疾病科、呼吸科、重症医学科、微生物检验科、药剂科等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药师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抗菌药物专业临床药师担任。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评价制度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评价制度一、目的为加强医院抗菌药物的合理使用,保证医疗质量与患者用药安全,根据《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等法规、文件,结合医院实际,制定《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评价标准管理制度》。
二、参考文件1.《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卫医政发〔2011〕11号)2.《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国卫办发〔2012〕82号)3.《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国卫办医发〔2015〕43号)4.《关于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15〕42号)5.《关于持续做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20〕8号)三、名词定义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是具有明显或者严重不良反应,不宜随意使用;抗菌作用强、抗菌谱广,经常或过度使用会使病原菌过快产生耐药的;疗效、安全性方面的临床资料较少,不优于现用药物的;新上市的,在适应证、疗效或安全性方面尚需进一步考证的、价格昂贵的抗菌药物。
四、内容(一)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评价标准1.临床医师在使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时要严格掌握适应症,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不能作为预防性用药。
2.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遴选,原则上应根据病原学检查和药敏试验结果,如结果中有对非限制或限制级抗菌药物敏感,则不建议选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
3.危重患者在未获知病原菌及药敏结果前,如需使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经具有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经验的感染性疾病科、呼吸科、重症医学科、医学检验科、药剂科等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药师或抗菌药物等相关专业临床药师会诊、签字同意后,由具有相应处方权医师开具使用。
4.患者曾使用限制级抗菌药物治疗无效,或者效果不明显。
5.满足以下使用指征:(1)感染病情严重者:有败血症、脓毒血症等血行感染;有休克、呼吸衰竭、弥散性血管内凝血等合并症;脏器穿孔引起的急性腹膜炎、急性盆腔炎等;感染性心内膜炎、严重肺炎、骨关节感染、肝胆系统感染、蜂窝织炎、重度烧伤、严重复合伤、多发伤、合并重症感染及混合感染者。
XX医院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制度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制度QW-YJ-049/B 特殊级抗菌药物临床使用会诊制度根据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和相关抗菌药物管理规定要求,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根据安全性、疗效、细菌耐药性、价格等因素,将抗菌药物分为三级,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是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抗菌药物:①具有明显或者严重不良反应,不宜随意使用的抗菌药物;②需要严格控制使用,避免细菌过快产生耐药的抗菌药物;③疗效、安全性方面的临床资料较少的抗菌药物;④价格昂贵的抗菌药物。
二、我院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品种有头孢吡肟、氨曲南、美罗培南、去甲万古霉素四个品种。
三、对需使用特殊级抗菌药物的患者,主管医师应先填写《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临床使用会诊单》(R-YJ 012/A),由科主任召集医院指定的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会诊专家组成员进行会诊,讨论、决定抗菌药物使用的品种、使用方法、使用时间以及其他事项,由具有副主任医师及以上人员开具处方使用。
四、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会诊专家由具有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经验的感染性疾病科、呼吸科、重症医学科、微生物检验科、药学部门等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药师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抗菌药物专业临床药师担任。
人员和资格由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负责认定。
五、需使用特殊级抗菌药物的临床科室应提前做好会诊前相关准备工作。
六、会诊程序:(一)正常情况下,由使用科室主管医师提出申请,填写《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临床使用会诊单》,由科主任负责召集医院指定的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会诊专家1-2人会诊,会诊后由副主任医师及以上人员开具处方使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临床使用会诊单》装订入病历保存。
(二)紧急情况下使用的,经治医师处方量不得超过1日用量,并做好相关病情记录,并于24小时内补办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临床使用会诊手续。
七、医师未按照规定办理会诊手续的,未按处方权限开具处方的,按照医院《药事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处理。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制度(2016修订)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制度(2016修订)第一篇: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制度(2016修订)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制度为了保证抗菌药物的合理应用,根据《2015版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及《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重新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选用应从严控制。
临床应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应当严格掌握用药指征,重症感染者须经两名以上抗菌药物会诊小组成员会诊同意后,由具有副高以上医师开具处方;其他需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情况,可由科主任会诊同意后使用。
1、我院重症感染病例会诊专家小组成员名单:2、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会诊人员重症感染病例会诊专家小组成员以及各科主任(不含主诊医师)3、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不得在门诊使用。
4、有下列情况之一可考虑越级应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①感染病情严重者;②免疫功能低下患者发生感染时;③已有证据表明病原菌只对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敏感的感染。
使用时间限定在24 小时之内,其后需要补办审办手续并由具有处方权限的医师完善处方手续。
5、使用过程中,严密观察,对于已出现严重不良反应的,立即停药,并积极救治。
二、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会诊流程主管医师提出申请会诊填写电子《会诊单》会诊专家会诊(确定抗菌药物使用的品种、方法、时间、剂量等)副主任医师以上的医师开具处方执行处方或医嘱并及时向医院汇报相关治疗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 2015年12月30日第二篇: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制度福州市第六医院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制度为了保证抗菌药物的合理应用,根据《2015版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卫计委办公厅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及《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选用应从严控制。
临床应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应当严格掌握用药指征,重症感染者须经两名以上抗菌药物会诊小组成员会诊同意后,由具有副高以上医师开具处方;其他需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情况,可由科主任会诊同意后使用。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临床使用明细及制度
揭西县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细则一、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及三联以上抗菌药物联合用药实行会诊审批制(二)会诊审批流程:申请科室高级职称医师填写特殊级使用抗菌药物会诊申请单一报医务处审核、签署审批意见一同意后开具医瞩本流程同时适用三联以上抗菌药物联合用药的会诊审批。
(三)相关规定二、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用药的适应症(一)有细菌感染的临床诊断(二)非限制使用级、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无法控制的严重感染或免疫功能低下合并感染方可考虑使用特殊级抗菌药物;(三)根据临床微生物标本检测结果,病原菌只对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敏感时,方可选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
(四)危重患者在未获知病原菌及药敏结果前,可根据患者的发病情况、发病场所、原发病灶、基础疾病等推断最可能的病原菌,要有循证医学证据并结合本院细菌耐药状况先给予抗菌药物经验治疗,获知细菌培养及药敏结果后,对疗效不佳的患者调整给药方案。
三、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未经会诊同意或需越级使用抗菌药物的(限于急诊患者),处方量不得超过1 日用量,并详细记录用药指证,做好相关病历记录,并于24 小时内补办使用抗菌药物的相关手续。
四、需会诊使用的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有:呋布西林、头孢孟多酯钠2、头孢吡肟4、头抱噻利4、头抱匹罗4、氨曲南、美罗培南、比阿培南、亚胺培南/西司他丁钠、巴洛沙星、洛美沙星、帕珠沙星、万古霉素、两性霉素B、伊曲康唑注射剂、伏立康唑注射剂、夫西地酸钠、卡泊芬净、利奈唑胺五、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及哌拉西林/他唑巴坦钠*、抱哌酮/舒巴坦*、头抱哌酮/他唑巴坦*、头抱噻肟/舒巴坦*均不得在门诊使用。
附件1揭西县医院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201211及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仅限住院患者使用,门诊不得使用;3、急诊、ICU用药按住院用药管理。
4、本目录包含部分临时采购药品附件2徐医附院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使用会诊申请单病区科室申请时间年月日□其他2、申请医师必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3、特殊使用抗菌药物:呋布西林、头孢孟多酯钠2、头孢吡肟4、头孢噻利4、头孢匹罗4、氨曲南、美罗培南、比阿培南、亚胺培南/西司他丁钠、巴洛沙星、洛美沙星、帕珠沙星、万古霉素、两性霉素B、伊曲康唑注射剂、伏立康唑注射剂、夫西地酸钠、卡泊芬净、利奈唑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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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西县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细则
一、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及三联以上抗菌药物联合用药实行会诊审批制
(二)会诊审批流程:
申请科室高级职称医师填写特殊级使用抗菌药物会诊申请单→报医务处审核、签署审批意见→同意后开具医瞩
本流程同时适用三联以上抗菌药物联合用药的会诊审批。
(二)
(三)
三、,
4、
五、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及哌拉西林/他唑巴坦钠*、孢哌酮/舒巴坦*、头孢哌酮/他唑巴坦*、头孢
噻肟/舒巴坦*均不得在门诊使用。
附件1
”的药物及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仅限住院患者使用,门诊不得使用;3、急诊、ICU用药按住院用药管理。
4、本目录包含部分临时采购药品
附件2
徐医附院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使用会诊申请单
2、申请医师必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3、特殊使用抗菌药物:呋布西林、头孢孟多酯钠2、头孢吡肟
4、头孢噻利4、头孢匹罗4、氨曲南、美罗培南、比阿培南、亚胺培南/西司他丁钠、巴洛沙星、洛美沙星、帕珠沙星、万古霉素、两性霉素B、伊曲康唑注射剂、伏立康唑注射剂、夫西地酸钠、卡泊芬净、利奈唑胺。
附件3
徐医附院紧急情况抗菌药物使用审批报告单
患者姓名科别床位住院号/急诊号
主要诊断:
病原学检测:有无药敏试验:有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