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临床使用明细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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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管理制度

14.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管理制度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管理制度1.目的为进一步加强我院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范其临床应用行为,控制细菌耐药,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我院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定。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临床使用管理的各个环节。

3.制度要求3.1我院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目录管理特殊级使用级抗菌药物目录类别名称剂型规格糖肽类注射用盐酸万古霉素注射剂500mg注射用两性霉素B注射剂25mg 抗真菌类注射用伏立康唑注射剂100mg注射剂0.5g 碳青霉烯类注射用美罗培南注射剂0.25g3.2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使用管理规定3.2.1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或经医院授权的科主任,经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授予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

3.2.2临床应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应该严格掌握用药指征。

患者需使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由主管医师履行会诊程序,填写《涪陵区妇幼保健院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会诊申请表》,经科室主任或副主任审核同意并签字,经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会诊专家组成员会诊同意后,由具有相应处方权医师开具使用,在病历中还必须有相应会诊记录。

3.2.3会诊人员接到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会诊授权申请后,应到现场会诊,病情特别严重的由医务部组织临床药师、微生物室人员等多学科会诊。

3.2.4紧急情况下未经会诊同意或确需越处方权限使用的,处方量不得超过1日用量,并做好相关病历记录,但必须在病程记录中写明充分依据及请示科主任同意。

3.2.5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不得在门诊使用。

3.3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会诊专家资质管理规定3.3.1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会诊专家应为具有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经验的儿科、产科、妇科、乳腺科、检验科、药学部门等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药师或抗菌药物专业临床药师担任。

特殊级抗菌药物会诊专家库名单详见4.2。

医院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使用制度

医院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使用制度

医院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使用制度
1.为加强我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行为,提高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水平,促进临床合理应用抗菌药物,控制细菌耐药,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XX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等,制定本评价标准。

2.严格控制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使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不得在门诊使用。

3.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经培训并考核合格后,可授予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

药师经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获得抗菌药物调剂资格。

4.临床使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应当严格掌握用药指证,经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的专业技术人员会诊同意后,由具有相应处方权的医师开具处方。

特殊情况下级医师可越级使用一天,并于24小时内补齐申请资料。

5.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会诊人员由具有抗菌药物临床
应用经验的感染性疾病科、呼吸科、重症医学科、微生物检验科、药学科等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药师或抗感染药物专业临床药师担任。

6.医院对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进行日常监测和记录,对越级使用、无会诊等不规范行为进行定期反馈和公示。

7.临床医生根据临床微生物标本检测结果合理抗菌药物,接受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治疗的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前微生物送检率不低于80%。

8.医院应当按照要求对临床科室和医务人员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进行汇总,并向核发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每半年报告一次。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临床使用明细及制度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临床使用明细及制度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临床使用明细及制度一、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选择与使用1.确定感染的病原菌和其对抗生素的敏感性,尽可能选择敏感菌株。

2.根据患者的临床状况和药物的适应症,选择最合适的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

3.考虑到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毒副作用和耐药风险,应妥善权衡风险与收益。

1.限制使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应限制在治疗严重感染或其他特定病情的患者中使用,避免过度使用和滥用。

2.药师参与: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选择和使用应有临床药师参与,提供合理的建议和监管。

3.治疗方案:使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需要制定详细的治疗方案,包括剂量、疗程和给药途径等,确保患者获得最佳治疗效果。

4.监测与评估:定期监测患者的临床疗效和药物不良反应,评估治疗方案的有效性和安全性,以调整用药策略。

二、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药物管理制度1.药物购进: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购进应由医院药学部门统一采购,建立定点供应商制度,确保药物的质量和供应稳定性。

2.药物配送和存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配送和存储要严格按照药品管理的规定进行,保证药物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3.药物使用记录:对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使用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包括患者信息、用药剂量、疗程和疗效评估等,确保用药过程的可追溯性和信息的完整性。

4.药物退库与报废: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退库和报废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确保药物的合理使用和防止药物浪费。

5.临床监测与评估:定期对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临床使用情况进行监测与评估,包括疗效、不良反应和耐药情况等,及时调整和完善临床使用策略。

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临床使用过程中,医务人员需要严格遵守相关的政策和制度,确保药物的合理使用和患者的安全性。

同时,医务人员需要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加强对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科学认识和合理应用,共同推动抗菌药物的合理使用。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临床使用明细及制度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临床使用明细及制度
临床应用注意事项: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需要在医生的指导下使用,避免滥用和误用
临床应用管理:医疗机构需要建立完善的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管理制度,确保药物使用的安 全性和有效性
临床应用前景:随着医疗技术的不断发展和抗菌药物的研发,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应用前 景将更加广阔
Part Three
适应症:感染性疾病需使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情况 禁忌症:过敏反应、严重肝肾功能不全等患者禁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情况
Part Six
监管机构:国家 药品监督管理局、 国家卫生健康委 员会等
职责分工:明确 各监管机构的职 责,确保监管工 作的有效实施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监管内容:对特殊 使用级抗菌药物的 审批、生产、流通、 使用等环节进行全 面监管
政策建议:提出加 强监管的政策建议, 如完善法律法规、 加强培训教育等
监管机构与职责:明确监管机构及其职责,确保监管工作的有效实施 监管内容:对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审批、生产、流通、使用等环节进行全面监管 监管方式:采用定期检查、随机抽查、专项整治等方式,确保监管工作的全面覆盖 政策建议:提出完善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监管的政策建议,促进抗菌药物合理使用
,
汇报人:
01 02 03 04 05
06
Part One
Part Two
定义: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是指具有明显或严重不良反应, 不宜随意使用的抗菌药物。
分类:根据抗菌药物的抗菌谱、安全性、耐药性等特点,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分为限制使用级和特殊使用级两类。
临床应用范围: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主要用于治疗严重感染、多重耐药菌感染等危及生命的 情况
审核结果:明确审核结果的处理方 式,包括通过、不通过、修改后重 新审核等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制度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制度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制度一、背景随着抗生素的广泛使用,抗菌耐药性问题日益突出,传统的使用管理制度已经不能满足抗生素的合理使用需求。

为了更好地管理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使用,有效防止抗生素滥用,保护公众健康,特制定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医疗机构内部对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使用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医院、诊所、药房等医疗单位。

三、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定义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是指具有特殊抗菌作用或疗效的抗菌药物,包括但不限于第三、四代头孢菌素、喹诺酮类、肝病特效类等。

四、使用原则1. 合理使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应按照医学指南和指南的要求合理使用,禁止滥用和过度使用。

2. 临床必需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仅在临床上确有必要的情况下才能使用,需明确适应症和适用范围。

3. 严格遵守用药指导医师在开具处方时应严格按照用药指导,包括剂量、用药时间、疗程等。

4. 限制配方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只能在医师开具处方的情况下使用,禁止自行购买和使用。

5. 存储管理医疗机构应对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进行严格的存储管理,确保药物的质量和安全。

六、使用审核1. 审核机制医疗机构应建立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使用审核制度,设立专门的审核小组进行审核。

2. 审核标准审核小组应根据患者病情和用药指南等相关资料,对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使用进行审核。

3. 拒绝申请审核小组有权对不符合审核标准的申请进行拒绝,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七、监管责任1. 医院管理机构应负有对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监管责任,确保医院内的使用符合相关规定。

2. 监管机构应定期对医疗机构的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使用情况进行监测和检查,对违规行为予以处理。

八、处罚措施对违反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制度的医疗机构和个人,将依法给予处罚,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暂停医疗执业资格等。

九、总结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使用管理制度的建立是为了保护公众健康,防止抗生素滥用和抗菌耐药性的发生。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临床使用明细及制度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临床使用明细及制度

XX县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细那么一、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及三联以上抗菌药物联合用药实行会诊审批制〔二〕会诊审批流程:申请科室高级职称医师填写特殊级使用抗菌药物会诊申请单一报医务处审核、签署审批意见一同意后开具医瞩本流程同时适用三联以上抗菌药物联合用药的会诊审批。

〔三〕相关规定二、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用药的适应症〔一〕有细菌感染的临床诊断〔二〕非限制使用级、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无法控制的严重感染或免疫功能低下合并感染方可考虑使用特殊级抗菌药物;〔三〕根据临床微生物标本检测结果,病原菌只对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敏感时,方可选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

〔四〕危重患者在未获知病原菌及药敏结果前,可根据患者的发病情况、发病场所、原发病灶、根底疾病等推断最可能的病原菌,要有循证医学证据并结合本院细菌耐药状况先给予抗菌药物经历治疗,获知细菌培养及药敏结果后,对疗效不佳的患者调整给药方案。

三、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未经会诊同意或需越级使用抗菌药物的〔限于急诊患者〕,处方量不得超过1日用量,并详细记录用药指证,做好相关病历记录,并于24小时内补办使用抗菌药物的相关手续。

word.zl-四、需会诊使用的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有:吠布西林、头抱孟多酯钠2、头抱吡肟4、头抱噻利4、头抱匹罗4、氨曲南、美罗培南、比阿培南、亚胺培南/ 西司他丁钠、巴洛沙星、洛美沙星、帕珠沙星、万古霉素、两性霉素B、伊曲康唑注射剂、伏立康唑注射剂、夫XX酸钠、卡泊芬净、利奈唑胺五、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及哌拉西林/他唑巴坦钠*、抱哌酮/舒巴坦*、头抱哌酮/他唑巴坦*、头抱噻肟/舒巴坦*均不得在门诊使用。

附件1XX县医院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201211备注:1、分级管理药品特指口服、注射剂型,不包括同名外用剂型;2、标注“*”的药物及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仅限住院患者使用,门诊不得使用;3、急诊、工口用药按住院用药管理。

4、本目录包含局部临时采购药品word.zl-附件2X医附院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使用会诊申请单word.zl-申请理由:□有细菌感染的临床诊断□体温:°C,寒战〔有/无〕□白细胞计数〔情6〕109/L,中性粒细胞〔NEUT%〕%□院内获得性肺炎〔是/否〕□病原学检测:1、未做2、做:〔标本-未检出菌/检出茵〕口药敏试验:1、未做2、做:(相符/不相符)口危重患者紧急情况下经历性用药〔用药前采集标本有/无〕口其他申请医师:技术职称:专家组会诊意见:会诊专家签名:年月曰医务处审核意见:审核人:年月日备注:1、以上各项必须填写完整,不得漏项,否那么药剂科不予发药;2、申请医师必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3、特殊使用抗菌药物:呋布西林、头施孟多酯钠2、头抱吡肟4、头抱噻利4、头抱匹罗4、氨曲南、美罗培南、比阿培南、亚胺培南/西司他丁钠、巴洛沙星、洛美沙星、帕珠沙星、万古霉素、两性霉素B、伊曲康唑注射剂、伏立康唑注射剂、夫辽酸钠、卡泊芬净、利奈唑胺。

特殊使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制度

特殊使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制度

特殊使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制度为了加强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保障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和《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范》等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管理1. 成立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管理小组,负责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管理工作。

2. 管理小组成员包括:医院领导、医务处、药剂科、感染科、临床微生物室、临床各科室等相关人员。

3. 管理小组的主要职责包括:制定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制度、组织培训、监督检查、评估和处理等。

二、临床应用管理1.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指具有以下特点的抗菌药物:(1)疗效、安全性方面的临床资料较少;(2)需严格控制使用,避免不合理应用;(3)针对特定病原菌,具有明确临床适应症;(4)其他需要严格管理的抗菌药物。

2.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应遵循以下原则:(1)有明确指征;(2)无其他有效替代药物;(3)严格控制剂量和疗程;(4)加强监测,确保疗效和安全性。

3.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处方权仅限于具备相应资质的医师。

4.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使用应经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管理小组审批,并严格按照审批意见执行。

5.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情况应定期进行评估和监测,以确保其合理性和安全性。

三、培训与教育1. 管理小组应定期组织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医务人员对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认识和合理应用能力。

2. 培训内容应包括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药理学特点、临床应用指征、使用方法、不良反应及处理、监测与评估等。

3. 所有医务人员均应接受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培训和教育,并取得相应资质。

四、监督检查1. 管理小组应定期对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其合理性和安全性。

2. 对违反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制度的行为,应进行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

五、评估与处理1. 管理小组应定期对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情况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进行相应处理。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管理制度及评价标准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管理制度及评价标准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管理制度及评价标准一、管理制度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是抗菌药物分级管理中的最高级别,其具有较高的疗效,但价格昂贵,使用过程中需要严格控制,以避免细菌过快产生耐药性。

为了加强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管理,制定本制度。

1.处方权限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处方权应由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和药师担任。

医师在开具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前,需经过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知识培训并考核合格。

2.使用指征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使用指征应严格掌握。

临床医师在使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时要严格掌握适应证,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不能作为预防性用药。

3.会诊制度住院患者确须使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由临床科室提出会诊申请,由医务部组织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会诊专家组成员进行会诊,确定是否使用,包括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品种、使用剂量和疗程等。

4.药敏试验在使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前,应进行病原学检查和药敏试验。

如结果中有对非限制或限制类抗菌药物敏感,则常规不建议选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

5.使用记录医师在使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时,应详细记录用药指征、剂量、疗程、不良反应等信息。

6.监督管理医疗机构应设立抗菌药物管理组,负责对本机构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使用进行监督管理。

医疗机构应当取消处方权医师的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如出现抗菌药物超常处方3次以上且无正当理由的情况。

二、评价标准1.临床医师在使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时要严格掌握适应证,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不能作为预防性用药。

2.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选用,原则上应根据病原学检查和药敏试验结果。

如结果中有对非限制或限制类抗菌药物敏感,则常规不建议选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

3.危重症患者在未获知病原菌及药敏结果前,在经医院抗感染管理专家组成员会诊通过后,可以使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但经验性用药常规不得超过5天。

4.患者使用限制级抗菌治疗无效,或者治疗效果不明显,综合评估后可升级为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

特殊使用类抗菌药物管理规定

特殊使用类抗菌药物管理规定

特殊使用类抗菌药物管理规定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和《处方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要求,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选用应从严控制。

临床应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应当严格掌握用药指征,经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专家组会诊同意后,由具有相应处方权医师开具处方使用,具体要求如下。

1、使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时,科室必须填写“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会诊单”(见附表,本会诊单随病历存档),提请医院“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专家组”中至少一名专家会诊同意后,按程序由具有相应处方权医师开具处方。

(1)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不得在门诊使用。

(2)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会诊人员应由医院授权,具有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经验的感染性疾病科、呼吸科、重症医学科、微生物检验科、药学部门等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和抗菌药物等相关专业临床药师担任。

(3)有下列情况之一可考虑越级应用特殊使用级抗菌
药物:①感染病情严重者;②免疫功能低下患者发生感染时;
③已有证据表明病原菌只对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敏感的感染。

使用时间限定在24 小时之内,其后需要补办审办手续并由具有处方权限的医师完善处方手续。

2、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医师可越级使用抗菌药物,越级使用抗菌药物应当详细记录用药指征,并应当于24小时内补办越级使用抗菌药物的必要手续。

附件: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会诊申请单
附: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会诊申请单申请科室:。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制度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制度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贯彻国家卫计委《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遏制细菌耐药的通知(国卫办办医发【2017】10号)》有关要求,严格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范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使用流程,使医生严格掌握其指征,规范医生用药行为,强化合理用药意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临床应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应当严格掌握用药指征,经抗菌药物管理领导小组授权的专业技术人员会诊同意后,由具有相应处方权的医师开具处方使用。

药事管理委员会为该制度的执行机构,办公室设在药剂科,由李汉春负责具体的日常工作。

第三条标准
一、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不得在门诊使用。

二、临床科室使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流程:
(一)住院患者确须使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临床科室须填写《临床应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申请/会诊单》。

由医务科制定的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授权的专家(临床医师及药师)进行会诊确定是否使用。

(二)经会诊确需使用的,由会诊专家签署会诊意见、具有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医师开具处方方可使用。

(三)使用过程中,严密观察,严防药物不良反应/事件发生。

对于已出现严重不良反应的,立即停药,并积极救治。

(四)紧急情况下需越级使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非行政上班时间(夜间、中午、节假日)需使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处方量不得超过1日用量,并做好相关病历记录。

次日进入使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申请流程。

三、奖惩规定:临床科室未经专家会诊同意擅自使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会诊专家无正当理由不及时参加会诊的;药剂科未严格审查擅自发放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均按医院规定扣除科室医疗质量考评分5分。

特殊使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制度三篇

特殊使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制度三篇

特殊使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制度三篇篇一:特殊使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制度特殊使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制度一、临床选用特殊使用抗菌药物应遵循《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参照“各类细菌性感染的治疗原则”,从严控制。

二、特殊使用抗菌药物为具有明显或严重不良反应,不宜随意使用的抗菌药物;需要严格控制使用避免细菌过快产生耐药的抗菌药物;新上市不足五年的抗菌药物,疗效或安全性方面的临床资料较少,不优于现用药物的抗菌药物;价格昂贵的抗菌药物。

三、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经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授予特殊使用抗菌药物处方权。

四、临床使用特殊抗菌药物应具有严格临床用药指征或确凿证据,经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认定的会诊人员或具有抗感染临床经验的感染等专家会诊同意后,由经培训并考核合格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签名开具处方。

五、特殊使用抗菌药物会诊人员由具有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经验的感染性疾病科等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担任。

无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医师的科室须由科室主任签名。

六、门诊医师不得开具特殊使用抗菌药物处方。

七、临床应用特殊使用抗菌药物应按照审批流程,认真填写特殊使用抗菌药物申请单,经业务科等部门同意签字后方可应用。

八、特殊使用抗菌药物申请单一式三份,一份科室留存,一份中心药房作为发药凭证,一份留业务部备案。

篇二:特殊使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制度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职责:1.贯彻执行抗菌药物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机构抗菌药物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2.审议本机构抗菌药物供应目录,制定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相关技术性文件,并组织实施;3.对本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与细菌耐药情况进行监测,定期分析、评估、上报监测数据并发布相关信息,提出干预和改进措施;4.对医务人员进行抗菌药物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技术规范培训,组织对患者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宣传教育。

(二)配备临床药师,负责对本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提供技术支持,指导患者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参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临床使用制度与流程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临床使用制度与流程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临床使用制度与流程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临床使用会诊制度根据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和相关抗菌药物管理规定要求~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对需使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患者~收治科室或主管医师应先填写会诊申请单报医务部~由医务部组织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会诊专家组成员进行会诊~讨论、决定抗菌药物使用的品种、使用方法、使用时间以及其他事项~患者收治科室或主管医师对会诊意见应严格遵照执行~及时将治疗情况向医务部汇报~以确保抗菌药物使用的安全可靠。

二、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会诊专家由具有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经验的感染性疾病科、呼吸科、重症医学科、微生物检验科、药剂科等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药师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抗菌药物专业临床药师担任。

人员和资格由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认定。

三、需使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临床科室应提前做好会诊前相关准备工作。

四、会诊程序:(一) 一般情况下~由使用科室提出申请~填写“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申请表”~由医务部负责召集专家2人以上~会诊批准同意后~由副主任医师及以上人员开具处方使用~会诊单装订入病历保存。

,二,紧急情况下使用的~经治医师处方量不得超过1日用量~并做好相关病情记录~并于24小时内补办会诊审批手续。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流程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及《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制定本管理流程。

一、严格控制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使用。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不得在门诊使用。

临床应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应当严格掌握用药指征,经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指定的专业技术人员会诊同意后,由具有相应处方权医师开具处方。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会诊人员由具有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经验的感染性疾病科、呼吸科、重症医学科、微生物检验科、药剂科等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药师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抗菌药物专业临床药师担任。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评价制度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评价制度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评价制度一、目的为加强医院抗菌药物的合理使用,保证医疗质量与患者用药安全,根据《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等法规、文件,结合医院实际,制定《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评价标准管理制度》。

二、参考文件1.《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卫医政发〔2011〕11号)2.《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国卫办发〔2012〕82号)3.《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国卫办医发〔2015〕43号)4.《关于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15〕42号)5.《关于持续做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20〕8号)三、名词定义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是具有明显或者严重不良反应,不宜随意使用;抗菌作用强、抗菌谱广,经常或过度使用会使病原菌过快产生耐药的;疗效、安全性方面的临床资料较少,不优于现用药物的;新上市的,在适应证、疗效或安全性方面尚需进一步考证的、价格昂贵的抗菌药物。

四、内容(一)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评价标准1.临床医师在使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时要严格掌握适应症,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不能作为预防性用药。

2.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遴选,原则上应根据病原学检查和药敏试验结果,如结果中有对非限制或限制级抗菌药物敏感,则不建议选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

3.危重患者在未获知病原菌及药敏结果前,如需使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经具有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经验的感染性疾病科、呼吸科、重症医学科、医学检验科、药剂科等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药师或抗菌药物等相关专业临床药师会诊、签字同意后,由具有相应处方权医师开具使用。

4.患者曾使用限制级抗菌药物治疗无效,或者效果不明显。

5.满足以下使用指征:(1)感染病情严重者:有败血症、脓毒血症等血行感染;有休克、呼吸衰竭、弥散性血管内凝血等合并症;脏器穿孔引起的急性腹膜炎、急性盆腔炎等;感染性心内膜炎、严重肺炎、骨关节感染、肝胆系统感染、蜂窝织炎、重度烧伤、严重复合伤、多发伤、合并重症感染及混合感染者。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制度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制度

福州市第六医院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制度为了保证抗菌药物的合理应用, 根据《2015版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卫计委办公厅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及《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选用应从严控制。

临床应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应当严格掌握用药指征, 重症感染者须经两名以上抗菌药物会诊小组成员会诊同意后, 由具有副高以上医师开具处方;其他需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情况, 可由科主任会诊同意后使用。

1.会诊成员由医务科组织感染专业医师、微生物检验专业技术人员和临床药师、感控科等相关专家会诊、讨论、决定抗菌药物使用的品种、方法、时间以及其他注意事项。

对于容易涉及医疗纠纷的病例, 可邀请医务科人员在场旁听, 在会议上提出规避医疗风险及纠纷的措施并记录。

2、我院重症感染病例会诊专家小组成员名单:林东兴何华清林锦如黄卿郑晓静郑敏华林艺王聚新肖卫文3.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会诊人员重症感染病例会诊专家小组成员以及各科主任(不含主诊医师)4.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不得在门诊使用。

5.接受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治疗的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前应做好血常规、PCT、细菌涂片、细菌培养等检查, 且微生物送检率必须100%。

5、有下列情况之一可考虑越级应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 ①感染病情严重者;②免疫功能低下患者发生感染时;③已有证据表明病原菌只对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敏感的感染。

使用时间限定在24 小时之内, 其后需要向我院重症感染病例会诊专家会诊申请, 同意后并由具有处方权限的医师完善处方手续。

6、使用过程中, 严密观察, 对于已出现严重不良反应的, 立即停药, 并积极救治。

7、对未经申请擅自使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科室及个人, 按医院相关奖惩措施予以处罚。

二、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会诊流程主管医师提出申请会诊填写电子《会诊单》会诊专家会诊(确定抗菌药物使用的品种、方法、时间、剂量等)副主任医师以上的医师开具处方执行处方或医嘱并及时向医院汇报相关治疗福州市第六医院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定及流程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定及流程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定及流程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是一类强效抗菌药物,主要适用于临床上对一般抗菌药物耐药的细菌感染。

为了合理使用这些抗菌药物,保护其疗效,减少其滥用,医院需要严格管理和监督其临床应用。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管理规定及流程通常包括以下方面。

一、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使用评估在使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之前,需进行严格的评估,包括病原菌的分离鉴定和药物敏感性测试、患者的病情评估、基本生命体征评估等。

评估结果将成为抗菌药物使用的决策依据。

二、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使用指征三、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使用审批医院内设立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使用审批委员会,负责评审、审批和监督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使用。

临床医生在使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时,需向该委员会递交申请,附有详细的临床资料及理由。

四、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使用限制五、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使用监测与追踪医院内设立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使用监测与追踪系统,对每一次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使用进行登记和监测,包括抗菌药物的名称、剂量、使用时间、使用原因、使用者、治疗效果等。

六、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不良反应报告和处理对于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不良反应,医院要建立健全的报告制度,及时将不良反应报告给药品监管部门,并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培训与教育医院要加强对临床医师、药师等人员的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培训与教育,提高其对于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认识和使用技巧。

八、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药物管理临床用药部门应加强对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药物管理,包括进货、储存、配发、使用过程中的监控和记录,确保这些药物的安全和有效性。

九、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评估和研究医院要建立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评估和研究机制,定期对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进行评估和分析,以优化其使用。

此外,还要积极参与多中心临床试验,为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研究和临床应用提供证据支持。

XX医院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制度

XX医院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制度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制度QW-YJ-049/B 特殊级抗菌药物临床使用会诊制度根据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和相关抗菌药物管理规定要求,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根据安全性、疗效、细菌耐药性、价格等因素,将抗菌药物分为三级,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是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抗菌药物:①具有明显或者严重不良反应,不宜随意使用的抗菌药物;②需要严格控制使用,避免细菌过快产生耐药的抗菌药物;③疗效、安全性方面的临床资料较少的抗菌药物;④价格昂贵的抗菌药物。

二、我院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品种有头孢吡肟、氨曲南、美罗培南、去甲万古霉素四个品种。

三、对需使用特殊级抗菌药物的患者,主管医师应先填写《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临床使用会诊单》(R-YJ 012/A),由科主任召集医院指定的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会诊专家组成员进行会诊,讨论、决定抗菌药物使用的品种、使用方法、使用时间以及其他事项,由具有副主任医师及以上人员开具处方使用。

四、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会诊专家由具有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经验的感染性疾病科、呼吸科、重症医学科、微生物检验科、药学部门等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药师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抗菌药物专业临床药师担任。

人员和资格由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负责认定。

五、需使用特殊级抗菌药物的临床科室应提前做好会诊前相关准备工作。

六、会诊程序:(一)正常情况下,由使用科室主管医师提出申请,填写《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临床使用会诊单》,由科主任负责召集医院指定的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会诊专家1-2人会诊,会诊后由副主任医师及以上人员开具处方使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临床使用会诊单》装订入病历保存。

(二)紧急情况下使用的,经治医师处方量不得超过1日用量,并做好相关病情记录,并于24小时内补办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临床使用会诊手续。

七、医师未按照规定办理会诊手续的,未按处方权限开具处方的,按照医院《药事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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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临床
使用明细及制度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揭西县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细则
一、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及三联以上抗菌药物联合用药实行会诊审批制(二)会诊审批流程:
申请科室高级职称医师填写特殊级使用抗菌药物会诊申请单→报医务处审核、签署审批意见→同意后开具医瞩
本流程同时适用三联以上抗菌药物联合用药的会诊审批。

(三)相关规定
二、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用药的适应症
(一)有细菌感染的临床诊断
(二)非限制使用级、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无法控制的严重感染或免疫功能低下合并感染方可考虑使用特殊级抗菌药物;
(三)根据临床微生物标本检测结果,病原菌只对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敏感时,方可选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

(四)危重患者在未获知病原菌及药敏结果前,可根据患者的发病情况、发病场所、原发病灶、基础疾病等推断最可能的病原菌,要有循证医学证据并结合本院细菌耐药状况先给予抗菌药物经验治疗,获知细菌培养及药敏结果后,对疗效不佳的患者调整给药方案。

三、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未经会诊同意或需越级使用抗菌药物的(限于急诊患者),处方量不得超过1日用量,并详细记录用药指证,做好相关病历记录,并于24小时内补办使用抗菌药物的相关手续。

四、需会诊使用的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有:呋布西林、头孢孟多酯钠2、头孢吡
肟4、头孢噻利4、头孢匹罗4、氨曲南、美罗培南、比阿培南、亚胺培南/西司他丁钠、巴洛沙星、洛美沙星、帕珠沙星、万古霉素、两性霉素B、伊曲康唑注射剂、伏立康唑注射剂、夫西地酸钠、卡泊芬净、利奈唑胺五、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及哌拉西林/他唑巴坦钠*、孢哌酮/舒巴坦*、头孢哌酮
/他唑巴坦*、头孢噻肟/舒巴坦*均不得在门诊使用。

附件1
揭西县医院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201211
备注:1、分级管理药品特指口服、注射剂型,不包括同名外用剂型;2、标注“*”的药物及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仅限住院患者使用,门诊不得使用;3、急诊、ICU用药按住院用药管理。

4、本目录包含部分临时采购药品
附件2
徐医附院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使用会诊申请单
病区科室申请时间年月日
备注:1、以上各项必须填写完整,不得漏项,否则药剂科不予发药;
2、申请医师必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3、特殊使用抗菌药物:呋布西林、头孢孟多酯钠2、头孢吡肟
4、头孢噻利4、头孢匹罗4、氨曲南、美罗培南、比阿培南、亚胺培南/西司他丁钠、巴洛沙星、洛美沙星、帕珠沙星、万古霉素、两性霉素B、伊曲康唑注射剂、伏立康唑注射剂、夫西地酸钠、卡泊芬净、利奈唑胺。

附件3
徐医附院紧急情况抗菌药物使用审批报告单患者姓名科别床位住院号/急诊号
主要诊断:
病原学检测:有无药敏试验:有无
检测及药敏结果:
审批原因:越级使用()使用特殊级抗菌药物未经会诊()
使用抗菌药物情况:(通用名称、规格、数量、用法)
申请医师:技术职称:
年月日
上报医务处/总值班时间:年月日
医务处或医疗总值班审批意见:
审批人:年月日
(注:紧急情况下未经会诊或越级使用抗菌药物处方量不得超过1日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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