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系统财务统一核算规程(试行)(11)(1).doc
教育系统财务管理核算制度
教育系统财务管理核算制度摘要教育系统推行会计集中核算,实行学校财务局核算有利于加强教育经费的管理和监督,有利于规范财务管理和会计行为,有利于提高教育资金使用效益。
但是在实践工作中也存在着局限性和不够完善的地方,笔者结合工作实际根据现阶段北仑区教育系统会计集中核算制度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几点设想,希望能使会计核算中心发挥更有利作用。
关键词教育系统;财务管理;集中核算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化,旧的财务管理体制也必须因势改革与完善。
作为改革的产物,教育系统财务管理实行“学校财务局核算”制度下新成立的教育系统会计核算中心(简称“中心”)是在不改变教育系统直属单位自主理财的前提下,取消其在各自银行开户,实行集中支付、统一核算的机构。
取消多头开户,有利于提高教育系统各学校的资金收支透明度和教育经费的宏观调控,防止学校资金的被挤占、被挪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本文就教育系统会计核算制度的相关问题作初步探讨。
一、现行教育系统会计集中核算的运作方式及特点现行教育系统会计集中核算运营的前提是“三不变”;预算管理体制不变、单位理财机制不变、会计主体法律责任不变。
统一账户、资金、人员,集中办理资金结算,经费收支核算,会计报表编制,会计档案管理,其运作机制在于三个方面:1.“四个统一”统一发放工资、统一会计核算、统一会计档案、统一财务公开。
学校取消各自分散的银行账户,由核算中心统一开设核算账户,财政统一拨入资金,中心统一支出,实施备用金管理。
各单位设置报账员一名,负责中心与单位的沟通联络,中心负责凭证的审核和登录,编制会计报表及财务分析,档案的编目、立卷、归档等。
中心根据财务报表及财务分析,定期公开财务成果,实施公开的群众监督。
2.明确人员岗位职责,完善内控制度中心分设三个核算点,各设一名核算点总会计和一名出纳,网络维护员一名,若干名记帐会计。
总会计师对报表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总出纳负责支票的开具、银行对帐、现金支取,网络维护员保证电脑网络的正常安全运转。
教育系统财务统一核算规程
教育系统财务统一核算规程1. 引言教育系统财务统一核算规程旨在规范教育系统内各级学校的财务管理和核算工作,确保财务数据的准确性、透明度和可比性,保障教育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合理利用。
本规程适用于教育系统内的各级学校,包括幼儿园、小学、中学、高中等各类教育机构。
2. 财务管理职责2.1 教育系统财务管理机构教育系统财务管理机构是负责监督和指导各级学校财务管理工作的组织,其职责包括但不限于:•制定财务管理制度和核算规程;•监督各级学校的财务活动,保证财务数据的真实、完整和准确;•统一核算各级学校的财务数据,编制财务报表;•提供财务分析和决策支持。
2.2 学校财务人员学校财务人员是学校内负责财务管理和核算工作的专职人员,其职责包括但不限于:•负责学校财务收支的管理和核算;•统一核算学校各项财务数据,包括资产、负债、收入、支出等;•编制学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提供财务报表的解读和分析;•参与学校财务预算的编制和执行。
3.1 真实性原则财务核算应当真实、准确地反映学校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得进行任何虚假记账和财务处理。
3.2 完整性原则财务核算应当包括学校所有权益的变动情况,不得遗漏任何重要的财务信息。
3.3 一致性原则财务核算应当遵循统一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核算方法,确保财务数据的可比性和可信度。
3.4 时间性原则财务核算应当及时进行,确保财务报表的准时编制和报送。
4.1 财务凭证的登记和审核学校财务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及时将财务活动凭证录入财务系统,并进行审核。
4.2 财务数据的分类和归集学校财务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的分类科目对财务数据进行归集,并编制科目表和账簿。
4.3 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报送学校财务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的期限和要求,编制财务报表,并及时报送给上级财务管理机构。
4.4 财务审计的实施学校财务人员应当配合财务审计工作,提供必要的财务数据和资料,并积极配合审计工作人员的检查和核实。
规范教育系统财务制度
规范教育系统财务制度一、财务制度的建立1.明确目标和原则建立财务制度的首要任务是要明确目标和原则。
教育单位在建立财务制度时,应该充分考虑自身的特点和发展需求,制定财务管理的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为财务管理活动的开展提供指导。
2.设立组织结构建立财务制度需要明确组织结构,明确各级财务管理部门的职责和权限,确保财务管理活动有序进行。
同时,应该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机制,分清财务管理和业务管理的边界,避免人员在职责范围内的互相干扰。
3.设定制度框架建立财务制度需要设定完整的制度框架,明确各类财务制度的编制和审批程序,确保财务活动符合法律法规和内部规章制度。
此外,应该根据教育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会计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4.完善流程规范财务制度的建立还需要完善流程规范,明确各项财务操作的标准化流程和操作要点,避免财务活动出现错误或差错。
此外,应该建立健全财务管理信息系统,确保财务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提高财务管理的效率和效益。
二、财务制度的执行1.严格按规定执行财务制度的建立是为了规范财务管理活动,教育单位在执行财务制度时应该严格按照规定执行,确保各项财务活动符合法律法规和内部规章制度。
同时,应该建立健全的违规惩处机制,对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查处,确保财务管理的合规性。
2.适时调整完善财务制度的执行过程中,教育单位应该及时总结经验,评估执行效果,适时调整和完善财务制度。
根据实际情况,修订和完善相关制度,提高财务管理的科学性和合理性,确保财务活动的顺利开展。
3.建立绩效考核机制为了促进财务制度的执行和落实,教育单位应该建立健全的绩效考核机制,将财务管理的成效纳入绩效考核体系,激励相关工作人员积极履行职责,推动财务管理的深入开展。
4.加强培训教育为了提高财务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执行能力,教育单位应该加强培训教育,不断提升财务管理人员的水平和能力。
通过培训教育,提高财务管理人员对财务制度的理解和遵守,确保财务管理工作的正常进行。
教育系统财务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教育系统财务管理,确保资金安全、规范、高效运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教育系统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各类教育机构,包括公办学校、民办学校、幼儿园等。
第三条教育系统财务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确保财务活动合法合规。
(二)民主管理:充分发扬民主,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财务管理的权利。
(三)科学管理:运用现代管理方法,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四)开源节流:合理配置资源,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二章财务管理体制第四条教育系统财务管理实行校长负责制,分管财务工作的副校长具体负责财务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五条学校设立财务处,负责学校的财务管理工作。
财务处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一名,会计、出纳等岗位若干名。
第六条财务处的主要职责:(一)编制学校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报校长审批。
(二)负责学校财务收支的核算、审核、报销等工作。
(三)管理学校资产,确保资产安全、完整。
(四)开展财务分析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五)参与学校重大经济活动的决策。
第三章财务管理内容第七条资金管理:(一)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资金管理的法律法规,确保资金安全。
(二)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明确资金收支流程。
(三)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使用规范、透明。
第八条财务核算:(一)按照国家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
(二)建立健全财务报表体系,定期编制财务报表。
(三)加强财务审计,确保财务核算的准确性。
第九条资产管理:(一)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明确资产购置、使用、处置等环节的管理要求。
(二)加强资产盘点,确保资产账实相符。
(三)合理配置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益。
第十条财务监督:(一)建立健全财务监督机制,确保财务活动合法合规。
(二)加强对财务人员的培训,提高财务人员的业务素质。
(三)开展财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四章财务人员管理第十一条财务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熟悉国家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政策。
教育行业财务核算制度
教育行业财务核算制度背景教育行业是国家的重点扶持行业,具有社会公益性和长期性等特点。
教育行业的财务核算制度的建立,不仅可以加强教育事业的管理,更可以不断优化教育行业的财务结构,实现优质教育资源的更好投入。
目的建立完善的教育行业财务核算制度,有利于完善教育行业的管理模式,提高教育行业的绩效管理水平,强化资金管理,保障国家财政资金的合理使用。
此外,财务核算制度也可以提高教育机构的经济效益,推动教育行业的跨越式发展。
核算要素教育行业财务核算制度中的主要核算要素包括:支出教育行业的支出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师资力量支出:包括教师工资、奖金、津贴、福利等;2.学生资助支出:包括奖助学金、助学贷款、资助突发变故学生等;3.课程建设支出:包括教材的编写、课程的设计、教育资源开发等;4.基础设施建设支出:包括校园环境的改善、教学楼、实验室、运动场等建设;5.管理费用支出:包括学校管理人员工资、管理费用、设备维修费等。
收入教育行业的收入主要来自以下几个方面:1.学费:不仅包括学生的学费收入、还应包括普及教育、继续教育、培训等方面的相关费用;2.政府补贴:政府为教育事业的发展提供的资金补贴;3.其他收入:例如捐赠、赞助、违约金收入等。
核算方法教育行业的财务核算方法应根据不同类型的教育机构,采用合适的核算方式来进行。
学前教育机构和义务教育机构学前教育机构和义务教育机构的核算方法应以年度为单位核算,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采用现金基础会计准则进行核算。
高等教育机构和技能培训机构高等教育机构和技能培训机构的核算方法应为按会计周期核算,本着公允、可比、真实的原则,采用权责发生制原则和准确匹配收支的原则进行核算,同时应遵守税收法规和会计准则等规定。
财务报告教育机构的财务报告应当包含以下内容:1.资产负债表:反映教育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的现状,能够对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进行分析评估。
2.利润表:反映教育机构一定期间的收入和支出状况,能够对教育机构的经营业绩进行定量分析评估。
中小学核算点财务制度
中小学核算点财务制度中小学核算点财务制度是指中小学对学校内教育教学点进行财务管理和核算的制度,主要包括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财务报告等方面的规定和操作流程。
建立中小学核算点财务制度,有助于规范学校财务管理、提高财务效益和保障财务安全。
以下是一份关于中小学核算点财务制度的详细规定,包含了一些基本的内容和操作流程。
一、财务管理1.学校应设立专门的财务部门,设置财务人员对学校的教育教学点进行财务管理。
2.学校应配备专业会计人员,确保财务工作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3.学校应建立财务原始凭证的收集、归档和保存制度,确保财务账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4.学校应配备财务软件和硬件设备,方便财务人员进行财务管理和核算。
二、会计核算1.学校应按照国家有关会计法规和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要求,建立中小学核算点的会计核算制度。
2.学校应根据实际情况建立科目设置,并进行动态调整和完善。
3.学校应按照会计准则进行分录和账务处理,保证会计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4.学校应进行现金流量表的编制和报送,及时反映学校的现金收支状况。
三、财务报告1.学校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报送。
2.学校应编制年度财务报表,并及时上报给教育主管部门。
3.学校应编制月度财务报表,并向学校领导和教职员工进行公示,以便大家了解学校的财务状况。
4.学校应定期组织财务报告的解读会,向学校领导、教职员工和家长解释财务报表的内容和意义。
四、财务监督1.学校应建立财务监督机制,确保财务管理的合规和规范。
2.学校应建立财务审计制度,对学校的财务活动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审计。
3.学校应建立财务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活动的安全和稳定。
4.学校应建立财务风险评估制度,及时发现和解决财务风险。
以上是一份中小学核算点财务制度的详细规定,通过建立这样的制度,可以更好地管理学校内的教育教学点财务,确保财务的准确和安全。
同时,这也可以提高学校财务管理的水平和效益,为学校的发展和改进提供有力的支持。
教育系统财务管理办法
教育系统财务管理办法为适应新时代教育发展的需要,进一步规范我市教育系统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财务管理体系,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的规定,结合我市教育系统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各市直学校(幼儿园)、基地学校、二级单位。
一、会计岗位职责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政策法规,严肃财经纪律,自觉遵守各项财务规章制度。
制定和完善本单位的财务管理办法,定期研究、布置、检查、总结各项财务会计工作,着力提高本单位及所辖单位财务管理水平。
2.负责本单位和指导所辖单位的财务预算、决算工作。
3.负责本单位及所辖单位财务收支管理,遵守各项收入管理制度和费用开支范围、标准,合法、合规使用资金。
4.负责教育经费指标管理,按相对应的资金指标申报用款计划,合理使用资金。
5.负责支付系统中本单位及所辖单位用款资金的录入,由出纳审核后打印支付申请单。
6.负责单位财务核算,账务处理,及时记账(每月前10个工作日内处理完上月账务)、按时结账、如期报账、定期对—1—账,做到账证、账账、账实、账表相符,按时准确上报各类报表。
7.负责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表和经济合同、协议等经济业务档案资料的归档管理。
8.负责政府采购项目及网上申报工作。
9.负责教育事业统计系统、教育经费统计系统、固定资产管理系统、统计联网直报系统、债务平台、互联网+监督平台、中央对地方教育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平台等数据录入、审核、上报工作,并对数据的真实性负责。
10.协助单位领导做好学校建设相关工作。
11.负责税务申报工作。
12.负责单位人员的财政统发工资及“五险一金”的异动、客户端平台推送、征缴、审核工作。
13.负责所辖单位食堂、商店的会计核算工作,商店、后勤管理制度的落实,伙食质量的监督检查。
14.负责各类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的自评、迎检工作。
15.负责协调和配合审计、财政、税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学校财务集中核算制度
学校财务集中核算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财务管理和监督,提高财务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财务集中核算制度是指学校对财务活动进行全面集中、统一核算、统一管理的一种财务管理模式。
通过实行财务集中核算,规范学校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学校财产安全。
第三条学校财务集中核算制度遵循统一领导、分级管理、集中核算、分灶吃饭的原则,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学校设立财务处(科)作为财务集中核算机构,负责学校财务集中核算工作。
第五条财务处(科)的主要职责如下:(一)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学校财务管理制度;(二)编制学校年度预算和财务决算,监督预算执行;(三)统一管理学校资金,办理收支业务,确保资金安全;(四)进行学校财务集中核算,编制财务报表,分析财务状况;(五)监督学校财务活动,预防财务风险;(六)负责学校财务人员的管理和培训;(七)其他与学校财务集中核算相关的工作。
第三章预算管理第六条学校预算分为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
收入预算包括学费、住宿费、政府补助等收入;支出预算包括教学、科研、行政、后勤等支出。
第七条学校年度预算编制遵循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确保学校正常运转和事业发展的需要。
第八条学校年度预算由财务处(科)编制,经学校领导审核,提交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第四章资金管理第九条学校资金分为收入资金和支出资金。
收入资金包括学费、住宿费、政府补助等收入;支出资金包括教学、科研、行政、后勤等支出。
第十条学校资金实行集中管理,财务处(科)统一办理收支业务,确保资金安全。
第十一条学校各项支出必须按照预算和财务制度执行,不得擅自扩大支出范围或提高支出标准。
第十二条学校财务处(科)定期对学校资金进行盘点,确保账实相符。
第五章财务核算第十三条学校财务核算包括收入核算、支出核算、成本核算、资产核算等。
教育局财务制度
教育局财务制度一、总则为规范教育局财务管理,提高财务监督效率,保障教育资源合理利用和教育事业持续发展,教育局特制定本财务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教育局内各级各类财务活动,包括预算编制、资金管理、会计核算、审计监督等方面。
二、预算编制1、教育局财务预算是教育局年度财务管理的核心,各单位应按照教育局统一制定的预算编制办法,制定本单位的预算。
预算编制应注重资金限额、项目明细、财务科目等方面的细化,确保资源的有效配置和使用。
2、各单位的预算编制应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各项收支预算,充分考虑教育资源的需求和分配方式,确保教育事业的顺利开展。
3、教育局应根据各单位的预算编制情况,进行统一审核和汇总,形成整体的财务预算,提交教育局领导审批。
4、教育局应定期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和调整,及时发现和解决财务管理中的问题,确保财务制度的落实和执行。
三、资金管理1、教育局各单位应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规范各项资金的收支和使用,确保财务资金的安全和透明。
2、教育局应建立统一的资金管理中心,负责统筹调配各单位的资金使用,实现资源的高效配置。
3、教育局应严格执行财务预算,不得擅自调动和挪用预算内的资金,必须按照预算计划进行支出,确保预算的合理使用。
4、教育局应建立日常监督机制,对各单位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审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教育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分配。
四、会计核算1、教育局各单位应建立专门的会计核算机构,负责财务收支的记录和核算工作,确保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2、教育局应依法依规编制财务报表,及时公布财务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3、教育局应定期进行财务审计,确保财务数据的合规和规范,排除财务风险,提高财务管理的透明度和规范性。
五、审计监督1、教育局应建立健全审计监督机制,对教育局财务管理进行全面监督和审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提出改进建议。
2、教育局应加强对财务监督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审计监督人员的专业素养和工作效率,确保审计监督工作的顺利开展。
教育系统财务管理办法
教育系统财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事业发展,根据《会计法》、《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中小学校财务制度》以及其他有关财经法规与教育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规范财务和会计行为;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厉行节约,杜绝奢侈浪费;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三条财务管理的任务是:合理编制学校预算,严格预算执行,完整、准确编制学校决算,真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依法筹集教育经费,努力节约支出;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加强经济核算,实施绩效评价,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资产,防止资产流失;加强对学校经济活动的财务控制和监督,防范财务风险。
第二章财务组织管理制度第四条财务管理体制(一)校长对本校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会计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及完整性负责。
(二)学校财务工作要接受教育行政部门以及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税务、物价等部门的领导、检查、监督和业务指导。
(三)乡中心校以上(含中心校)设置财务机构,财会人员根据学校规模大小确定,教职工人数在100人以上,至少要设一名会计,一名出纳;村小(教学点)纳入中心校统一管理,不设财务机构,只设报账员。
第五条校长对财会工作的领导职责(一)贯彻党和国家的财经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执行上级部门的文件精神,遵守各项财会法规和财经纪律。
(二)对财会人员进行政治思想和职业道德的教育,定期进行专业业务培训,提高财务人员的业务素质。
(三)领导财务人员建立健全本校财务规章制度,规范学校财务行为,对学校重点经济活动制定财务控制和监督办法。
(四)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对学校的重大经济事项做出决策,审阅学校各类报表,对财务管理提出指导性意见。
第六条会计工作职责(一)贯彻执行《会计法》、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及其财务部政策和法规。
学校财务收支核算制度
学校财务收支核算制度一、前言为规范学校的财务收支管理,确保财务工作的合法、稳健、高效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收支核算原则1.根据预算管理原则制定年度预算,对收支情况进行控制和管理。
2.凭证核对原则:所有款项必须以凭证为证据,凭证内容要真实、准确、完整,符合国家及地方税务法规和会计准则的要求。
3.预算比较原则:每月或每季度核对当期收入支出与预算计划的执行情况,引起注意的问题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4.国家、地区的财政政策必须遵守,收支合理,才不会影响学校的财务稳定。
5.报核审核原则:相关部门必须对学校的财务收支进行定期检查和审核,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纠正收支帐务处理错误,避免流失和浪费。
三、收支管理的职责分工1.学校的财务处是负责制定预算、管理财务的部门,执行收支核算制度和管理规章制度,负责账目审核和采购。
2.各学院要按时向财务处报送有关预算、经费申请、收支情况等材料,确保学校的财务工作有序、高效进行。
3.学校各部门、班级要按照财务处的要求进行申请、报销,保证财务的合法、规范、公开、透明。
4.常务副校长要定期对学校财务进行检查和审核,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确保财务的正确、合规和透明度。
5.学生会等社团组织要按照财务处的要求进行经费申请和使用,必须合规、合理,确保募捐资金用于合法用途。
四、财务收支核算流程1.预算执行流程:(1)制定学校年度预算计划,按月份或季度进行预算比较。
(2)每月或每季度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预算执行情况,记录当期收入、支出和结余情况。
(3)对不合理的预算进行调整,及时纠正各学院的收支情况。
2.收支流程:(1)实物采购:先提前向财政处确定采购金额,经财务处同意后,进行采购,然后将收据报销。
(2)在线支付:收据打印后,经审核通过后,提供相应的申请和开支凭证,然后可以进行在线支付。
(3)现金支出:除了采购以外,所有费用都需要从出纳处进行基础管理,凭借相关单子进行核算。
(4)报销流程:由学院等各部门提出申请后,到财务处进行审核、审批,然后进行相应的报销。
高校财务核算制度
高校财务核算制度一、总则为规范高校财务核算工作,保证高校财务核算的规范性、透明度和准确性,根据国家有关财务管理规定和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财务核算的范围财务核算的范围包括学校的日常经济活动、资金收支、财产资产及权益。
三、财务核算的基本原则1.真实性原则:财务核算应当真实、准确地反映学校的财务状况和经济活动。
2.合规性原则:财务核算应当遵循国家有关财务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要求。
3.时效性原则:财务核算应当按照规定时间及时进行,及时制作财务报表。
4.审计原则:每年对学校财务状况进行审计,确保财务核算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四、财务核算的程序1.账务处理:学校财务部门应当及时记录和处理学校的经济活动,确保各项经济业务的准确记载。
2.财务报表编制:学校财务部门每年应当编制学校的财务年度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确保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3.财务分析:学校财务部门应当对财务报表进行分析,依据财务报表分析结果,及时调整学校的经济决策和管理制度。
五、财务核算的要求1.会计核算:学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财务法规和核算准则进行会计核算,并建立健全会计档案。
2.内部控制: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核算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3.资产负债核算:学校应当按照资产负债核算原则进行资产负债核算,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和负债等项目。
4.收支核算:学校应当按照收支核算原则进行收支核算,并建立健全预算管理制度。
5.成本核算:学校应当按照成本核算原则进行成本核算,并建立健全成本管理制度。
六、财务核算的监督与审计1.财务监督:学校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监督机制,保证财务核算的合规性和规范性。
2.财务审计:学校每年应当对财务核算进行审计,确保财务核算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七、财务核算的责任与追究1.财务责任单位:学校应当明确财务核算的责任单位,对财务核算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承担责任。
2.责任追究:对于财务核算违法违规的行为,学校应当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和规章进行相应的处罚。
教育系统核算中心报账制度
教育系统核算中心报账制度一、制度背景随着教育体制的改革和发展,教育机构管理日益复杂,各项经费的管理也格外重要。
报销及财务管理为教育机构管理工作的重点之一,需要建立一套完备的内部管理体系,将各项经费的支出和收入固化,提高管理效率及核算准确性。
二、制度目的为了加强教育机构经费的管理和控制,规范经费报销与审批流程,保证经费的安全、公开、合理、准确使用。
通过制定本报账制度,维护教育机构的财务安全,确保教育经费的管理规范化、科学化、透明化。
三、申请条件1.申请人员应保证具有合法身份。
2.申请的费用必须符合税务相关规定和法律法规。
3.申请的费用是与职责范围内有关的,申请人必须有相应的具体业务操作。
四、申请流程1.收集和准备相关材料,包括所有有关的凭证、发票等。
2.填写《经费报销申请表》,并提交相关材料与证明。
3.经费报销申请需以审批单的形式提交,并由上级主管部门对经费报销申请进行审批。
4.相关部门核查审批单内容,并可以进行现场核查。
五、审批条件1.审批人员或主管部门有权对经费报销审批单进行审核,并可以要求在任何时间检查条目的真实性及合法性。
2.一切经费报销审批黄单均应由责任人进行签字确认,并在文件中登记保存档案。
3.严禁出现虚构事项、弄虚作假、违规行为等违法行为发生。
六、报账规定1.经费支出必须与职责相关,并符合教育机构相关规定。
2.报销的具体内容以每类费用的会计科目进行分类,填写相关信息。
3.经费凭证应该尽可能详细地记录具体的情况,包括财务科目、数量、单价及总价等。
4.经费使用过程中,应注意财务管理的保密和安全。
七、注意事项1.严格按照教育机构相关规定及本制度执行各项经费的使用以及报告管理。
2.遵守税务法、工会法、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加强对经费使用和管理的监督、检查。
八、总结本报账制度建立了科学合理的经费报销制度,规范了经费使用和报销审批程序,维护了教育机构的财务安全和正常运行,同时也确保了教育经费的管理规范化和科学化。
高校财务核算制度范本
高校财务核算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高校财务核算工作,加强财务管理和监督,保证财务信息真实、完整、准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高校财务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各类高校,包括公立和私立高校。
第三条高校财务核算工作应当坚持合法、合规、真实、完整、准确的原则,确保财务报表真实反映高校的经济状况和财务状况。
第二章财务核算组织第四条高校应当设立财务部门,负责全校的财务核算工作。
财务部门应当设立会计机构,配备相应的会计人员。
第五条高校财务部门应当设立财务会计、预算会计两个岗位,分别负责财务会计核算和预算会计核算工作。
第六条高校财务部门应当设立财务报表编制岗位,负责编制财务报表。
第三章财务核算内容第七条高校财务核算内容包括:资产、负债、权益、收入、支出等。
第八条高校资产包括: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流动资产等。
固定资产应当按照规定的折旧方法计提折旧。
第九条高校负债包括:短期借款、长期借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付账款等。
第十条高校权益包括:实收资本、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等。
第十一条高校收入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
第十二条高校支出包括:教育支出、科研支出、行政管理支出、后勤支出等。
第四章财务核算流程第十三条高校财务核算工作应当按照以下流程进行:(一)收集、整理原始凭证,确保原始凭证真实、合法、完整;(二)编制记账凭证,确保记账凭证真实、准确、完整;(三)登记会计账簿,确保会计账簿真实、准确、完整;(四)编制财务报表,确保财务报表真实、准确、完整。
第十四条高校财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财务核算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核算工作顺利进行。
第五章财务报表第十五条高校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等。
第十六条高校财务报表应当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编制,确保报表数据真实、准确、完整。
第十七条高校财务报表应当定期对外公开,接受有关部门和利益相关者的监督。
教育系统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教育系统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教育系统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各类教育行政单位、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
第三条教育系统财务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确保财务活动合法合规。
(二)真实性原则:财务数据真实准确,不得虚报、冒领、骗取资金。
(三)完整性原则:财务活动全面反映,不得隐瞒、截留、挪用资金。
(四)效益性原则: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合理配置资源,确保资金安全。
(五)公开透明原则:财务活动公开透明,接受监督。
第二章财务管理职责第四条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和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教育系统财务管理。
第五条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明确财务管理的职责和权限,确保财务活动规范有序。
第六条学校校长对本单位的财务活动负总责,分管财务工作的校领导对财务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七条财务部门负责财务活动的具体实施,包括预算编制、执行、决算、资产管理等。
第八条会计人员负责财务核算、报告和监督,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章预算管理第九条预算编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合理分配资源。
(二)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确保预算执行。
(三)实事求是,科学预测,合理编制预算。
第十条预算编制程序:(一)各部门根据学校工作计划和实际情况,编制部门预算。
(二)财务部门对各部门预算进行审核、汇总,形成学校预算草案。
(三)学校领导班子研究决定预算草案,提交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
(四)经批准的预算,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第十一条预算执行:(一)严格执行预算,不得随意调整预算。
(二)加强预算执行监督,确保资金使用效益。
(三)定期分析预算执行情况,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措施予以解决。
第十二条预算决算:(一)每年末,学校财务部门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总结,编制决算。
学校财务核算流程作业制度
学校财务核算流程作业制度背景随着教育事业的发展,各级各类学校都有了越来越多的经费支配权和使用权。
因此,为了规范学校财务核算流程,确保财务管理的安全性、有效性和准确性,学校需要制定并执行一套财务核算流程作业制度。
目的学校财务核算流程作业制度的制定旨在规范学校财务管理,确保学校资金的安全性、有效性和准确性,防范和减少各种经济风险的发生,以达到财务管理的整体目标。
制度内容1. 财务核算岗位职责1.1. 责任:财务核算岗位的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财务核算岗位职责分配,确保岗位职责执行到位,避免相关责任矛盾。
1.2. 岗位职责:财务核算岗位的工作人员应对学校的操作进行财务核算,其中包括各项经济业务的账务处理、财务报表的编制等。
2. 财务核算汇总和审批2.1. 财务核算汇总:各个部门经济业务的会计处理工作结束后,应及时报送财务核算岗位,由其进行汇总处理。
2.2. 财务审批:财务核算岗位应根据职责,对各部门经济业务的会计处理结果进行审批。
3. 资金管理和支出控制3.1. 资金管理:学校应建立完善的资金管理制度,包括收入、支出、财务管理等。
3.2. 支出控制:学校应根据每年的预算,严格控制各项支出,合理利用经费,避免浪费。
4. 财务监督和检查4.1. 财务监督:学校应建立完善的财务监督机制,对各项经济业务进行严格监督。
4.2. 财务检查:财务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学校各个部门的财务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确保财务核算流程作业制度的正确执行。
责任与权限1.学校领导具有最高的财务管理责任和权限。
2.财务管理部门负责监管学校财务管理。
3.各部门经济业务处理完毕后,应及时报送财务核算岗位进行财务核算和汇总。
4.财务核算岗位负责审核各项经济业务的会计处理结果,在获得审批后进行财务核算和汇总。
5.学校应对各部门经济业务的会计处理结果进行监督和检查,以确保学校财务核算流程作业制度的正确执行。
结论学校财务核算流程作业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有利于规范学校财务管理,保障学校资金的安全性、有效性和准确性,防范和减少各种经济风险的发生,以达到财务管理的整体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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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系统财务统一核算规程(试行)根据有关部门要求,为加强财务管理,统一会计核算,规范收入行为,明确操作流程,使会计统一核算工作有序进行,特制定财务统一核算规程。
一、岗位责任1、核算单位负责人(1)负责主持财务统一报支全部工作,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公共财政支出改革方案》;完成教育局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2)组织和督促各岗位会计严格执行《会计法》,严格按照财政部、教育部制定的“中小学财务制度”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的规定,及时规范地做好资金结算、会计核算和财务监督工作。
(3)建立健全监督实施财务统一核算内部制度机制和各项规章、制度;协调内外关系,确保财务统一报支各项工作健康有序,规范运行。
(4)组织政治业务学习,提高会计人员素质,搞好后勤保障工作,支持学校工作有序开展,对局领导负全责。
2、总会计(1)依照国家预算法规和财政部门规定,掌握各校收入、支出的考核,监督各校的收费是否严格按财政、物价、教育局三家下发的收费标准。
(2)指导和组织核算会计、资金会计做好资金结算帐务处理和其他各项会计基础工作,督促统一报支结报凭证的传递和核对。
(3)负责预算内外资金拨款、审核和总核算,复核各单位支出原始凭证,对合规合法的凭证要加盖“核算中心核报”印章传递给资金会计办理付款,对不符合规定支出要做出记录,提出具体处理意见,报教育局分管领导处理。
(4)定期对审核中发现问题进行归类,提出建议和意见,供有关方面参考,以利完善各项制度,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和运作效率。
3、资金会计(1)根据总会计复核的支出报支单在单位有余额内及时办理现金、转账、汇兑等资金结算业务,妥善保管银行票据、印章,执行本单位统一财务结算制约制度,确保资金安全、完整。
(2)及时登记银行存款、银行日记总账并将凭证隔日后传递给单位核算会计登记入账。
(3)定期与核算会计与银行核对银行存款收、支、存数额,编制银行存款收支余额表,出现差异要及时标明原因,确保账账、账款一致。
(4)负责单位的往来资金审核划解。
4、核算会计(1)按照事业单位和中小学财务制度现行法规的要求,指导各单位财务经办人员编制用款计划,分初中、小学进行会计核算,实施会计监督。
(2)审核核算单位的支出凭证,填制记账凭证,登记总账、明细账,与资金会计核对收支、存款数额,编制核算单位的会计报表,并按规定时间送有关部门和单位。
(3)定期向核算单位通报财务收支、资金使用情况,及时提醒单位清理债权、债务,维护核算单位的权益和信誉。
(4)负责会计档案管理工作,对会计凭证、账簿、报表及相关会计资料要及时装订成册,整理归档,妥善保管。
5、票据核销经办员按照财务管理规定,负责本系统的票据领用和与核算单位的票据核销工作,妥善保管票据,不得丢失或领用不登记。
6、核算单位财务经办员(1)在单位负责人的领导下,负责本单位的财务管理与资产管理工作,协助单位领导开展本单位的财务监督检查工作。
与核算会计共同做好本单位的财务核算工作。
(2)负责经办本单位财务收支的具体业务,负责将单位的收入足额缴入当地金融机构的待解户,按时缴入县教育局统一账户,并报送用款计划书。
(3)依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负责管理和使用备用金,审查归集原始凭证,把好凭证报销审核关,按时把原始凭证归集报教育核算中心,并办理报支手续。
(4)负责登记本单位的现金日记账、往来明细账和固定资产明细账的备查账、辅助账。
建立各种票据的领发、使用、存登记簿,定期编制《各种票据领用存报告单》。
(5)定期与教育局计财科核算会计、资金会计核对财务。
定期向核算中心编报《现金收付存报表》、《缴款书或进账单》。
(6)根据财务核算机构的资金收支数据,及时向单位领导通报单位的经费使用情况。
(7)在单位负责人领导下,做好本单位的其他财务工作。
二、内部复核制度1、规范支出凭证。
单位报送的原始支出凭证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有详细的具体内容,并符合支出规定;(2)凭证合法完整;(3)有经办人员的签字(注明事由)及指定的负责人审批。
2、严格复核程序。
单位的日常公用经费,专项支出由单位指定的负责人审批,经核算会计初审,总会计复核后,交资金会计办理付款。
未经审批的凭证,不得入账。
3、明确支出责任审核中发现不合法、不合规的支出凭证,应及时作出处理,必要时可退回原单位,其支出由责任人承担;违反支出规定,未经审批或手续不全的支出凭证,要从财务账目剔除,由经办人员承担;其他违法违纪行为,按有关规定处理,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
三、报销规定1、原始凭证的内容:(1)凭证的名称;(2)填制凭证的日期;(3)填制凭证单位的名称或者填制人的姓名;(4)经办人员的签名或盖章;(5)接受凭证单位的名称;(6)经济业务内容;(7)经济业务的数量、单位和金额,如果发票中无法填写清楚,应附清单,清单上必须盖有商店专用章。
2、原始凭证的填制要求:(1)真实可靠:不弄虚作假,不涂改、挖补。
(2)内容完整:即该写的项目要逐项填写,不可缺漏,年、月、日要按照填制原始凭证的实际日期填写,名称要写全,不能简化,品名或用途要填写清楚,有关人员的签章必须齐全。
(3)填制及时:当经济业务事项发生和完成都要立即填制。
(4)书写清楚:字迹端正、易于辩认。
3、原始凭证填制的附加要求:(1)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盖有填制单位的公章,从个人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有填制人员的单位或地址并签名或者盖章,对外开出的原始凭证,必须加盖本单位的公章。
(2)凡填有大写和小写金额的原始凭证,大写和小写金额,必须相等。
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单价、数量、金额要填写齐全,必须有验收证明。
支付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须有收款单位和收款人的收款证明。
(3)职工公费借款凭证,必须附在记帐凭证之后。
收回借款时,应另开收据或者返还副本,不得返还借款借据。
(4)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的经济业务,应当交批准文件作为原始凭证附件。
如批准文件需要单独归档的,应当在凭证上批准机关名称日期和文件宗号。
(5)原始凭证记载的各项内容不得涂改、挖补。
原始凭证有错误的,应当出具单位重开或者更正、更正处应当加盖出具单位的公章。
金额有错误的必须由原开出单位重开。
4、报销凭证的几项规定(1)职工报销的凭证,必须有经办人签字和单位行政领导人或有授权审批人员的审批意见。
审批人员自己报销的凭证不得由本人审批。
(2)报销的凭证必须是合规合法的原始凭证。
(3)报销的经济业务必须符合现行的财务制度。
政府采购的具应附有必要的附件,标准适用、计算准确、内容完整、手续完备。
5、几项报销凭证的具体要求:(1)差旅费:单位差旅费报销单应填明出差日期、出差事由、所附单据张数及报销人、审批人签字,其中所附单据也必须由报销人签字,补助标准必须符合现行规定,填制报销单位必须用黑色墨水。
(2)会议费:会议费实行货币制,报帐时必须附有会议通知单,参会人员报到册等附件。
(3)招待费:报帐时除有正式就餐等发票,还必须注明单位的招待事由,如在本单位食堂就餐的请按会议费报销要求执行。
(4)打印费:报帐时必须附有打印清单。
(5)修缮费:报帐时必须有合同,预算或修理清单等。
四、杂费支出预算及范围目前,全县各校收入款项有限,为了保证教育教学工作能正常开展,各校均应做好本单位的收支预算计划,并本着厉行节约、量入为出、略有节余的原则,用好管好本单位的有限资金。
根据各校的收支情况,现将杂费支出列一标准,望各校遵照执行。
1、公务费:35%,主要用于办公、会议、水电、邮电、差旅费等支出。
2、业务费:15%,主要用于教育教学、教研、文体活动、实验、宣传费等支出。
3、“四制”:12%,指“四制”方案改革的配套资金,该资金的使用必须结合“四制”改革方案的实施方可动用。
报销时须经教育局有关领导核实审批后才可报支。
4、购置费:10%,主要用于仪器设备、文体设备、图书及其他设备的购置支出。
5、维修费:10%,主要用于房屋、建筑物、各类设备维修的人工、材料费用,以及不够立项的零星土建工程的支出。
6、其他支出:10%,除上述费用以外的支出,如职工教育经费的支出等。
由于各校的情况不同,规模大小不一,加上地理位置的区别,因此,各校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按需安排支出计划,但总的要求不能离开上述规定。
五、票据管理的有关规定为了加强预算外资金的管理,杜绝收费单位坐收坐支、挪用、截留资金的现象,更好地做到收支两条线,特制定票据管理的规定。
1、各单位必须由专人管理票据,实行责任到人。
2、中小学(含幼儿园)必须到教育主管部门领取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收据(行政事业单位收款收据)、行政事业单位收费收据、中小学专用收费收据三种),不得使用其他任何收据,一经发现,要追究单位领导和经办人员的责任,对数额较大的将按财务管理有关条款处以1-3倍的相应经济处罚。
3、及时到教育主管部门办理核销手续。
各单位收取的各项经费必须及时解入预算外资金待解户,于当月25日前解入县教育局预算外资金待解户,同时,各单位将所解资金相对应的收费、收款收据加以整理,填写《票据使用情况表》一式三份。
教育主管部门见《票据使用情况表》与相关收据相一致时,再办理核销手续。
实行一边收费一边缴费,一边缴费一边核销的办法,加强监督力度,保证收支两条线的真正贯彻执行。
4、奖优罚劣。
实行定期抽查制度,每年度进行一次财务工作考评,对工作业绩好的进行精神和物质上的鼓励。
所有财务人员应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为我县教育财务工作发挥应尽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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