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辅导员工作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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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辅导员工作考核办法新 (1)

高校辅导员工作考核办法新 (1)

辅导员工作考核办法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全面、客观、公正、准确评价辅导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业绩,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辅导员考核指标体系,逐步实现辅导员考核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充分发挥考核工作对辅导员履职情况的激励和导向作用,全面提升我校学生工作科学化水平。

根据《***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暂行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辅导员工作考核,应坚持德才兼备标准,定性和定量相结合,体现客观、公正、民主和注重实绩的原则。

第三条在学校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成立辅导员年度考核工作组,成员由学校分管领导,学工部、组织部、人事处、团委、二级学院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学工部牵头具体负责辅导员工作考核的相关事宜。

各二级学院组成由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参加的辅导员工作考核小组(简称“考核小组”),专职副书记负责本单位辅导员考核的相关工作,考核小组听取考核情况,并评定学院考核结果。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全校辅导员。

二、考核内容与标准第五条辅导员工作考评以《**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规定的任职条件、工作职责和工作制度为主要内容,进行定性和定量综合考评,参考《考评评分标准》进行具体评选。

第六条考评内容辅导员考评以我校相关文件规定的任职条件和工作职责为主要内容,从德、能、勤、绩、廉等五个方面进行考评,考评的基准分满分为100分,另设创新奖励分,最后考评总分为基准分与奖励分之和。

(一)德1.政治素质。

具有坚定的马克思主义信仰,政治立场坚定,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较高的人格修养,政治纪律性强;自觉维护党和国家的利益及学校稳定。

2.政策理论。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较高的马列主义理论基础和政策水平,政治辨别能力较强,熟悉掌握学生教育、管理的一般规律和有关规定。

3.工作态度。

具有勤奋敬业、友善严格、谦和坦诚的品质,始终把工作放在首位;以学生为本,尊重、关心、服务学生,对学生有大爱真情,做学生的良师益友。

辅导员考核实施办法

辅导员考核实施办法

辅导员考核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辅导员队伍建设,促进辅导员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全面地考核辅导员工作,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结合我院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和辅导员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方式
辅导员的考核每学年进行一次,由学院教务科科组织实施。

二、具体考核内容和操作方法
先由各年级根据辅导员在班级管理、学生服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方面取得的突出成绩向学院教务科科申报,学院教务科依据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后将《奖励通知》及奖励事迹材料报学院分管领导,由院分管领导审核批准后即执行。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实行一票否决,定为不合格,并追究相应责任
1、因个人工作过失而直接造成重大人身伤亡事故的;
2、缺失教师职业道德,传播不良思想和言论的;
3、重大活动组织不得力,责任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
4、在学生评奖、学生党员发展等工作中有违规行为的。

四、奖惩措施
1、辅导员考核成绩将作为辅导员聘任和学院年度考核的参考依
据。

2、学院每学年依据考核成绩组织“优秀辅导员”的评选活动,并颁发荣誉证书,给予奖励。

3、考核成绩与辅导员工资定级、奖金津贴挂钩。

4、考核优秀者,可积极创造条件让其参加出外学习考察活动。

5、凡考核结果为不合格者,由教务科负责人对其谈话,提出改进意见,限期整改。

整改后考核仍不合格者,教务科将向学院提出建议将其调离辅导员岗位或解聘。

五、本办法由教务科负责解释。

辅导员工作考核办法

辅导员工作考核办法

辅导员工作考核办法随着高校规模的不断扩大,学生的数量不断增加,辅导员的工作越来越繁重,工作难度也逐渐增加。

因此,考核辅导员的工作成为了重要的工作。

如何科学有效地考核辅导员的工作,进一步提高辅导员的工作水平,不仅关系到辅导员的职业发展,也关系到学生的学习、生活质量和教育质量。

为此,制定一套合理的辅导员工作考核办法必不可少。

一、建立考核指标体系辅导员工作考核应该建立科学合理的指标体系,对辅导员的工作进行全面系统的考核和评价。

指标体系应该具有全面性、科学性、可操作性和可比性。

全面性:对辅导员的所有工作内容进行考核,包括教学管理、生活辅导、心理咨询、学生事务管理等方面。

科学性:指标体系应该建立在辅导员工作的本质、任务和标准的基础上,适合高校实际情况,具有科学性和正确性。

可操作性:考核指标和标准应该被明确和具体化,能够指导辅导员进行工作。

可比性:指标体系应该具有可比性,到不同高校、不同辅导员的实践中,能够互相比较和借鉴。

二、制定工作标准辅导员工作标准是工作考核的基础。

应该制定科学公正的工作标准,确保考核的客观、公正、公平。

衡量辅导员工作的标准除了考查实际获得的成果之外,还应考虑到辅导员的工作态度、创新精神、工作方法和团队协作能力等因素。

因此,制定工作标准时应该考虑到整体性和综合性。

三、建立考核制度考核制度应该与高校的管理制度相适应,反映辅导员工作的实际情况,即时动态更新,保证制度的科学和合理。

考核制度包括辅导员考核周期、考核的程序和流程等。

应该对考核工作的规范性、程序性、细节性、严密性等方面进行考虑,确保考核进程的透明化、真实性和客观性。

四、开展考核工作开展考核工作应该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进行。

重点考核和评价辅导员在学生管理、心理咨询、思想政治工作等方面的工作效果。

采用问卷调查、个别面谈、座谈会等方式进行考核,对于较强的工作评定相应的奖励,对于工作成绩不理想者给予相关的诫勉或纪律处分。

同时也应该对于考核事项的不足之处,及时改进,使考核工作更加完善。

辅导员考核办法细则

辅导员考核办法细则

辅导员学期考核办法细则一、学习管理1. 读书活动质量(一)检查标准:晨读过程中不准许玩手机、随意讲话、左顾右盼,不准许看与晨读内容无关的书籍或观看电影、电视剧等行为。

(二)合格率计算方式:达到晨读标准人数/班级总人数×100%(三)各项指标:优秀:98% 良好:95% 合格:90% 不合格:90%以下2.课堂秩序(一)检查标准:不准许使用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设备做与学习无关的事,无迟到早退。

课堂秩序良好。

(二)合格率计算方式:计算各系查课平均百分率(三)各项指标:低于平均百分率计为不合格,平均百分率以上均分为优、良、合格。

3.晚自习质量(一)检查标准:各班级学习气氛良好,纪律好,无说话、打闹现象,教室内无随意走动、吃东西及睡觉现象。

(二)合格率计算方式:达到晚自习标准人数/班级总人数×100%(三)各项指标:优秀:98% 良好:95% 合格:90% 不合格:90%以下二、行为养成1.仪容仪表(一)检查标准:无染发烫发现象、女生不佩戴夸张首饰,在班级穿着校服或班服。

(二)合格率计算方式:仪容仪表合格人数/班级总人数×100%(三)各项指标:优秀:99% 良好:98% 合格:97% 不合格:97%以下2.迟到早退(一)检查标准:铃响后准时进班级上课,铃响后允许出教室。

(二)合格率计算方式:班级人数-违纪人数/班级总人数×100%优秀:99% 良好:98% 合格:97% 不合格:97%以下3.内务质量(一)检查标准:详见寝室评分标准(二)合格率计算方式:(个人扣分+公共项扣分)/(班级人数×4+班级寝室数×5)×100%(三)各项指标:优秀:90% 良好:85% 合格:80% 不合格:80%以下4.室内外卫生(一)检查标准:教室内干净整洁,物品摆放规范,无垃圾,清扫及时。

(二)合格率计算方式:根据评分检查项目内容扣分班级人数-扣分数/班级人数×100%(三)各项指标:优秀:99% 良好:95% 合格:90% 不合格:90%以下三、安全纪律1.安全检查情况(一)检查标准:寝室内和教室内无违章用电器、无管制刀具。

西南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辅导员工作考核办法

西南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辅导员工作考核办法

西南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辅导员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第一条辅导员是学生思想政治工作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生日常教育管理工作的组织者和实施者。

为了切实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激励和促进辅导员不断提高政治思想素质,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提高学生管理工作水平,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辅导员工作考核坚持德才兼备标准,坚持定性和定量相结合,体现客观公正、民主监督、注重实绩的原则。

第三条辅导员工作采取分项评分的办法进行考核,分年级学生评议、任课教师评议、学院考核三个方面,其中学生评议占40%,任课教师评议占20%,学院考核占40%分,满分l00分。

第四条学生评议每学期由主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负责在辅导员分管的学生范围内组织一定数量的学生进行抽查测评。

被抽中的学生按照《西南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辅导员工作测评学生评议表》对辅导员进行评分,然后取平均分值,折合为百分比,计入总成绩。

第五条任课教师评议每学期由主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组织,从辅导员所带班中任选一个班随机选择三位任课教师,由该任课教师依据《西南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辅导员工作测评任课教师评议表》对所任教班级的辅导员进行评议。

第六条学院考核学院考核领导小组根据辅导员考核办法严格进行考核,并将每学年的考核结果备案,作为绩效津贴发放、评优评奖和职称晋级的参考依据。

第七条考核等级辅导员的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

考核综合分达到90分以上者为优秀;达到80分至90分以下者为良好;达到60分至80分以下者为合格;评分低于60分,或者辅导员所带班级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定为不合格:1.所带年级学生旷课、迟到早退、不认真听讲现象严重,任课教师反映强烈的;2.所带年级学生考试舞弊现象严重,每学期考试有5人次违纪作弊;年级学生考试不及格达到人次;3.所带年级学生未经允许在外住宿、酗酒打架达到5人次的;4.学生发生突发事件没有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进行处理的;5.学生出现重大违纪事件,不配合、不处理、不上报的;6.因管理不到位,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如学生集体罢课、群殴等现象的;7.不服从学校、学院工作安排,不及时向学生传达有关精神,对违纪学生纵容、包庇或听之任之的;8. 分管工作出现重大失误,被学校有关部门批评的。

辅导员考核办法定稿

辅导员考核办法定稿

辅导员考核办法定稿近日,我们学校出台了一份全新的辅导员考核办法定稿,旨在规范和完善辅导员的工作、提高辅导员的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

以下是本文详细介绍辅导员考核办法。

一、背景辅导员作为大学生中不可或缺的一员,其职责和重要性不言而喻。

然而,逐渐增多的辅导员队伍和不同层次的人员,导致了辅导员工作质量的差异。

为此,学校着手制定相关考核办法,力求提高辅导员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二、评估标准辅导员考核办法新增了诸多考核标准,其中主要包括以下几项:1.学术与专业成果:主要考察辅导员在教育、教学方面的业绩;2.学生工作业绩:主要考察辅导员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发展升学、就业等方面的工作;3.管理与组织工作能力:主要考察辅导员在日常工作中的管理和协调能力以及自身职业素养;4.队伍建设工作:主要考察辅导员在辅导员团队、教师团队中的建设和协作能力。

以上标准旨在全面衡量辅导员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促进其更好的发展和完善。

三、考核方式辅导员考核办法主要采用多元化的考核方式,既保证考核实效性,又保证了公正性和公开性。

以下是考核方式的主要内容:1.综合督导方式:学校将派出专门的考核组,对各辅导员的工作进行综合督导,并通过综合评定、考核成绩公示等方式,对辅导员进行综合考核。

2.学生满意度方式:学校将向学生发放辅导员工作问卷,对辅导员的工作进行评价和打分,并将其作为辅导员的考核依据之一。

3.业绩报表方式:学校将要求每位辅导员在每学年结束后,递交工作业绩报表,由考核组进行细致的审查和分析,对辅导员的工作进行补充和修正。

以上方式全面、公正,能够真实反映辅导员的工作能力和专业素质。

四、考核结果对于通过考核的辅导员,学校将予以奖励并公示其成绩;对未通过考核的辅导员,学校将要求其整改并再次接受考核。

对于长期不能达到考核标准的辅导员,学校将采取换岗、调整等措施,以保证学校的管理质量和教育教学质量。

五、结语辅导员作为学校教育教学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工作效率和质量直接影响着学校的整体形象和教育教学质量。

辅导员考核办法

辅导员考核办法

辅导员考核办法(试行)为了进一步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客观、准确、全面评价辅导员履行岗位职责和完成工作任务情况,充分调动辅导员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考核原则辅导员工作考核,应坚持德才兼备标准,体现客观公正、民主监督、注重实绩原则。

第二章考核内容一、政治思想素质、组织观念、敬业精神和工作态度;二、对学生进行政治思想教育、时事政策教育情况及效果,发表论文情况;三、指导学生班级、党团组织建设及学生骨干队伍建设情况;四、指导班级开展优良学风和班风建设的情况及效果;五、日常学生管理工作(奖惩、评定奖学金、安全文明宿舍建设等)情况及其成效;六、组织学生参加校园文化活动、社会实践、社会调查情况及其成效;七、学费收缴工作开展情况;八、毕业生就业率、升学率情况。

第三章考核办法一、由学生处根据考核内容制定详细的考核量化表,增强可操作性。

二、学校每学年对各学部从事学生思想教育和管理工作的辅导员进行考核。

采取分项评分的办法进行,分学生评议、二级学院考核、学院部门考核三个方面,其中学生评议占30分,二级学院考核占30分,学生处考核占30分,各部门考核占10分,满分l00分。

三、个人小结。

辅导员按考核内容与要求,认真总结本学年工作,进行述职,并向所在学部提供个人的工作总结等相关材料。

四、学生评议。

学生评议由学部组织进行,学部在辅导员所带班级的学生范围内随机组织1/4数量的学生,由学生按照《辅导员工作考核学生评议表》对辅导员进行评分。

五、二级学院考核。

由各二级学院书记主任、副书记副主任、辅导员主任、办公室主任组成考核小组,负责对各自二级学院辅导员的综合测评情况,填写《学生辅导员工作考核二级学院评议表》,进行评定打分。

六、学生处考核。

学生处按照《辅导员考核加减分细则》根据辅导员每学年的工作计划制定,工作目标的实施,学生思想教育、出勤、活动及表现情况,以及参加学院会议、例会等加减分情况进行量化考核。

辅导员考评评分细则

辅导员考评评分细则

学管人员绩效考核方案为了加强学生教育管理工作,强化学官人员(班主任、教官、辅导员)的责任意识,进一步调动大家的工作积极性,使其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能够创造性的开展工作,学院结合本院的实际情况,本着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特制定本考核评分细则。

一、工作业绩量化考核评分标准(一)工作表现考核评分标准1、按规定参加培训及集体活动,缺席一次扣1分;组织集中培训时,每缺席一天扣2分。

2、深入班级听课,每周听课不少于三课时(提倡每天听课一课时)。

每缺一课时扣1分(要有任课教师签字的听课记录)。

3、经常与学生谈心,关心学生的身心健康,了解学生的家庭生活状况,了解学生的心理变化。

每学期和所管理学生谈话最少一次,每少一人次扣1分(要有详细的谈话记录)。

4、因病因事不能在值班工作期间坚守岗位,每次扣2分;未经请假值班不在位,每次扣5分。

5、不值班期间因事因病请假一次扣1分。

6、不接受学生吃请和馈赠,不与学生参加社会娱乐场所的活动。

如违反此项规定,视情节轻重每次扣2—5分。

7、学期工作计划、总结、工作记录、听课记录、与学生谈话记录、家访或与学生家长电话联系记录齐全,每缺一项扣5分。

8、在参加院级以上举行的征文、演讲及其它比赛活动中获奖者,视等级每个奖项加1—3分。

9、积极参与科研活动,在院刊或院级会议上发表有关学生管理的论文或体会文章,每篇加1分;在市级刊物或有关会议发表关于学生管理的论文或经验材料,每次加3分;在省级刊物或有关会议发表关于学生管理的论文或经验材料,每次5分;在国家级刊物或有关会议发表关于学生管理的论文或经验材料,每次加10分。

10、每月底组织学生(每班15名)对班主任、教官、辅导员的工作进行评议,95分以上加10分,90分(不含)以下每低一分扣3分。

(二)工作效果考核评分标准1、班级学生参加院级以上组织的各种比赛,获团体、个人一、二、三等奖(以奖状和获奖证书为准),院级分别加3、2、1分;市级分别加5、4、3分;省级分别加8、7、6分;国家级分别加20、15、10分。

辅导员工作考核办法

辅导员工作考核办法

辅导员工作考核办法(暂行)一、总则辅导员是高等学校教师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高等学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的骨干力量,是大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

辅导员考核结果是评定优秀辅导员以及转岗、评职、晋升的重要依据。

为了切实加强辅导员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加强和改进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建立良性的工作竞争和激励机制,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二、考核实施(一)考核范围:全校专兼职辅导员、宿舍管理专员、系团总支书记。

(二)考核组织:辅导员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分管副校长任组长,组员由学生工作处、各系负责学生工作的领导、教务处、团委、后勤处及宿舍管理委员会有关同志组成。

(三)考核时间:每学期开学后的第一周对上一学期工作进行考核。

(四)考核内容:所分管年级或班级的学风和班风建设,个人表现与工作实绩,学生评议、系科考核、学生处考核等。

重点是对履行岗位职责情况的考核。

(五)考核等次:专兼职辅导员的考核分为考核资格等次和考核结论等次,实行在考核资格等次的基础上确定考核结论等次(按相关比例从优秀等次中筛选),考核资格等次是确定考核结论等次的必要条件。

考核资格等次分为优秀资格等次(90分及以上)、称职资格等次(70—89分)、基本称职资格等次(60—69分)、不称职资格等次(59分及以下)四种。

考核结论等次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种。

学生工作部在尊重考核资格等次的基础上,向辅导员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提交考核等次结论推荐名单,由辅导员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确定辅导员最终考核结论等次。

(六)考核结果:1.两学期的考核结果均为优秀资格等次(90分及以上)的辅导员才有资格参评当年度“校级优秀辅导员”、校级“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市级“优秀辅导员、先进德育工作者”资格,并在晋升职称(务)等方面优先考虑。

2.一学年内两次考核均为称职资格以上等次者可继续聘任,并在晋升职称(务)、业务培训方面予以考虑。

大学辅导员绩效考核评分标准

大学辅导员绩效考核评分标准

辅导员绩效考核评分标准为引进竞争机制,充分调动辅导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建立良好的校风、班风、学风,全面提高我校办学知名度,特制定本奖罚制度:(一)处罚与奖励办法以一个月为周期,具体处罚与奖励措施如下:一、日常工作1、辅导员不服从系主任工作安排,讲条件、推诿、有临时任务拒不完成,视情节给予10分—20分处罚,严重者给予直接撤除职务。

2、每班每月请假人次不得大于班级人数的30%,超出部分每多一次扣1分。

3、辅导员每天进行寝室内务及早晚自习(出勤、纪律、学生着装等情况)进行检查并督促学生按相关管理规定执行,如若未能按要求进行,参考校学生会舍务部、学习部等检查扣分,辅导员扣除相应绩效分。

4、每天班级及室内外分担区保证三扫(三扫时间早7:30—7:50、中13:00—13:20 、晚18:00—18:20),如若未能按要求完成,参考校学生会生活部检查扣分,辅导员扣除相应绩效分。

5、每天按时进行学生课堂出勤检查并做好记录,如若未能按时完成的辅导员,每次扣1分。

6、每天按时认真填写工作日记,如若未能按时完成的辅导员,每次扣1分。

7、每周按时召开一次班级会议并做好记录,如若未能按时完成的辅导员,每次扣1分。

8、每周按时与家长电话沟通1-2次并做好谈话记录,如若未能按时完成的辅导员,每次扣1分。

9、每周按时与学生或学生干部沟通1-2次并做好谈话记录,如若未能按时完成的辅导员,每次扣1分。

10、每周按时进行1-2次听课并做好听课记录,如若未能按时完成的辅导员,每次扣1分。

11、班级无人未关灯、断电或存在违禁电器等,发现一次扣罚1分。

12、所负责班级寝室检查定为周较差寝室,扣2分/寝室。

13、所负责班级寝室检查定为月较差寝室,扣5分/寝室。

14、学校放假前需及时联系家长后,方可给学生假,如若未与家长沟通擅自给假,发现一次扣2分;如因未及时联系家长并给假,导致发生重大事故的,发现一次直接扣除辅导员当月绩效。

二、舍务及室内外分担区卫生考察1、学校大检抽查时寝室或室内外分担区如有不合格情况每项扣2分。

关于印发西南大学工作人员

关于印发西南大学工作人员

西校…2006‟457号关于印发《西南大学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各单位:《西南大学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办法(试行)》经学校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六年十二月十五日西南大学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准确评价各类工作人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激励教职工不断提高思想政治和业务素质,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为聘任、晋升、奖惩和确定待遇等提供依据,根据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暂行规定》(人核培发[1995]153号)、重庆市人事局《重庆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办法》(渝人发[2000]138号)和《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若干具体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渝人发[2001]16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考核要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

第三条考核按自然年度进行,考核的对象为全校在编的正式工作人员。

第四条考核标准主要以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为依据。

第二章考核内容第五条考核的内容包括德、能、勤、绩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德:主要考核政治思想、职业道德、工作态度、廉洁自律等情况;能:主要考核业务技术水平、管理能力的运用发挥、业务技术的提高和知识创新的情况;勤:主要考核勤奋敬业精神和遵守劳动纪律的情况;绩:主要考核履行职责的情况,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取得成果的水平、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第六条考核等次:1、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2、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比例控制在本单位参加考核的人员总数的15%以内;3、德、能、勤、绩较差,在年度考核中难以确定等次的人员,可缓定考核等次,予以三至六个月的告诫,待告诫期满后视其表现确定考核等次。

第三章考核等次的基本要求第七条党政管理干部考核的等次要求:优秀: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廉洁奉公,精通业务,工作勤奋,有改革创新精神,高质量完成本职工作任务,成绩突出,为学校事业发展做出较大贡献。

大学辅导员岗位考核办法

大学辅导员岗位考核办法

大学辅导员岗位考核办法第一章考核的宗旨和原则第一条为切实发挥辅导员岗位的育人作用,激励和促进学生辅导员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创造性的开展工作,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大学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及《**大学学生辅导员班主任工作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实施辅导员岗位的考核,旨在落实辅导员工作岗位职责,科学评价岗位绩效,充分实现岗位价值。

第三条考核原则一、客观、公正、公开和民主的原则二、定性和定量相结合,注重工作实绩的原则三、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四、自评、学生评价、组织评价相结合的原则第二章考核内容第四条辅导员岗位考核内容依据《**大学学生辅导员班主任工作条例》规定的工作职责和工作要求确定。

第五条辅导员岗位考核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思想政治教育工作:1、学生形势政策课的组织情况;2、发生国际国内重大事件时对学生的引导情况;3、指导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和第二课堂活动的开展情况;4、对学生的思想主流和存在问题的把握和有效的引导情况。

二、学生事务管理和服务工作:1、指导班级组织建设和对学生干部的培训情况;2、评优表彰活动的组织和指导情况;3、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对违纪学生的调查和教育情况;4、预先警示制度的执行情况;5、组织学生参加学校和学院举办的重大集体活动的情况;6、学生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和移交情况;7、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与心理咨询的情况;8、班级贫困生档案的建立和助学工作的开展情况;9、学生职业生涯规划指导和服务的情况;10、与班主任的协调与沟通的工作情况;11、突发事件的处理情况;12、协助有关部门作好学生管理工作的其他情况。

三、学生党务指导与管理:1、学生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情况;2、学生支部的建设情况;3、学生党员的教育和管理情况。

四、教学与科研工作:1、参加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学情况;2、开展关于辅导员业务及相关专业方面的科研情况。

五、工作要求的落实:1、辅导员周志的填写情况;2、与学生联系沟通制度落实的情况;3、参加培训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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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辅导员工作考核办法
(试行)
第一条辅导员是学生思想政治工作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生日常教育管理工作的组织者和实施者。

为了切实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激励和促进辅导员不断提高政治思想素质,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提高学生管理工作水平,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辅导员工作考核坚持德才兼备标准,坚持定性和定量相结合,体现客观公正、民主监督、注重实绩的原则。

第三条辅导员工作采取分项评分的办法进行考核,分年级学生评议、任课教师评议、学院考核三个方面,其中学生评议占40%,任课教师评议占20%,学院考核占40%分,满分l00分。

第四条学生评议
每学期由主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负责在辅导员分管的学生范围内组织一定数量的学生进行抽查测评。

被抽中的学生按照《西南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辅导员工作测评学生评议表》对辅导员进行评分,然后取平均分值,折合为百分比,计入总成绩。

第五条任课教师评议
每学期由主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组织,从辅导员所带班中任选一个班随机选择三位任课教师,由该任课教师依据《西南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辅导员工作测评任课教师评议表》对所任教班级的辅导员进行评议。

第六条学院考核
学院考核领导小组根据辅导员考核办法严格进行考核,并将每学年的考核结果备案,作为绩效津贴发放、评优评奖和职称晋级的参考依据。

第七条考核等级
辅导员的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

考核综合分达到90分以上者为优秀;达到80分至90分以下者为良好;达到60分至80分以下者为合格;评分低于60分,或者辅导员所带班级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定为不合格:
1.所带年级学生旷课、迟到早退、不认真听讲现象严重,任课教师反映强烈的;
2.所带年级学生考试舞弊现象严重,每学期考试有5人次违纪作弊;年级学生考试不及格达到人次;
3.所带年级学生未经允许在外住宿、酗酒打架达到5人次的;
4.学生发生突发事件没有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进行处理的;
5.学生出现重大违纪事件,不配合、不处理、不上报的;
6.因管理不到位,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如学生集体罢课、群殴等现象的;
7.不服从学校、学院工作安排,不及时向学生传达有关精神,对违纪学生纵容、包庇或听之任之的;
8. 分管工作出现重大失误,被学校有关部门批评的。

第八条四项考核结果由学院汇总、整理归档。

考核结果与评优评先,职称评定,换岗、转岗,岗位工资晋升,是否续聘挂钩。

第九条本办法解释权归西南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附表:1、《西南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辅导员工作测评学生评议表》
2、《西南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辅导员工作测评任课教师评议表》
3. 《西南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辅导员工作测评学院领导评议表》
附表1:
西南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辅导员工作测评学生评议表
辅导员姓名年级
分值等级
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测评内容
党支部与
干部队伍
建设10分
重视年级党支部和学生干部队伍
建设,学生干部整体素质高,党支
部和学生干部队伍的作用充分发
挥、效果良好。

工作规划
与制度建
设10分
年级工作有规划、有工作要点、有
规章制度、有工作方案,并且认真
落实;年级活动有特色、有亮点、
有效果。

爱岗敬业
10分
热爱本职工作,热爱学生,以身作
则,能做学生的良师益友,深受学
生欢迎喜爱。

思想教育
10分
定期进行政治理论学习与职业生
涯规划教育,经常找学生谈话谈
心,思想教育和职业生涯规划教育
有计划,措施得力,效果明显。

学风建设
10分
有计划,有措施,指导学生开展学
术和学生活动,加强考风考纪教
育、学风班风建设,学生能严格遵
守考试纪律,学生学风好,到课率
高。

表彰先进
10分
学生积极参加学校、学院各级各类
竞赛评比活动,成绩优秀。

认真做好年度综合测评和评奖评
优工作,公平公正公开,上报材料
准确规范,无不符合要求现象,无
学生向学校反映投诉。

积极营造创先争优氛围,充分发挥
学生榜样带头作用。

转化后进10分关心爱护学生,对后进学生和各类特殊学生(如家庭困难、学业困难、就业困难、心理问题、情感问题、少数民族学生等)掌控清楚,及时谈话谈心,及时与家长沟通,有帮教计划和措施,检查落实有记录,转化有明显效果。

信息沟通10分及时反馈学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及时汇报学生重大事件,全面深入了解学生各种思想和行为动态,经常到学生寝室、课堂和学生活动中了解情况、指导工作。

事故处理10分及时发现和处理班上学生的突发事件,及时上报学生违反校纪校规情况,并相应做好被处理学生的思想工作,促进学生自律,预防事故发生。

无重大学生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发生学生事故第一事件达到现场。

特色活动10分年级活动有特色,效果明显,反映良好;
分管工作有亮点,在学校有关工作中有影响,在学校有关评比表彰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或者得到有关领导的肯定和好评。

填写说明
本表采取无记名,请仔细看清楚测评内容,如实填写,在确认的等级下面划“√”,每项测评只划一个等级,多划无效。

或者直接打分(每一小项按10分制计算,共10个小项,共100分)。

最后按照40%比例计入结果。

总分值
总评(用30~50个字评价你的辅导员)
附表2:
西南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辅导员工作测评任课教师评议表辅导员姓名年级
测评内容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备注
1.辅导员经常主动与任课老师
沟通,了解学生情况,加强专业
教育。

5分
2.对经常违纪的学生进行教育,
有成效,学生学习情况大有改
善。

5分
3.重视加强班风学风建设,班上
学生学习风气好,班风好,考风
好。

学生自觉遵守纪律,举止文
明,行为规范,尊重师长、团结
同学。

5分
4.班上学生学习积极认真,考试
成绩优秀,不及格率低。

5分
合计(总分20分)
填写说明①请仔细看清楚测评内容,如实填写,在确认的等级的情况下打“√”或者直接打分,每项小分5分,总分20分,每小项不能超过5分,总分不超过20分,否则无效。

②请在选定每项等级的分值基础上,算出测评总分。

附表3:
西南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辅导员工作测评学院领导评议表
辅导员姓名年级
分值等级
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测评内容
党支部与
干部队伍
建设10分
重视年级党支部和学生干部队伍
建设,学生干部整体素质高,党支
部和学生干部队伍的作用充分发
挥、效果良好。

工作规划
与制度建
设10分
年级工作有规划、有工作要点、有
规章制度、有工作方案,并且认真
落实;年级活动有特色、有亮点、
有效果。

爱岗敬业
10分
热爱本职工作,热爱学生,以身作
则,能做学生的良师益友,深受学
生欢迎喜爱。

思想教育
10分
定期进行政治理论学习与职业生
涯规划教育,经常找学生谈话谈
心,思想教育和职业生涯规划教育
有计划,措施得力,效果明显。

学风建设
10分
有计划,有措施,指导学生开展学
术和学生活动,加强考风考纪教
育、学风班风建设,学生能严格遵
守考试纪律,学生学风好,到课率
高。

表彰先进10分学生积极参加学校、学院各级各类竞赛评比活动,成绩优秀。

认真做好年度综合测评和评奖评优工作,公平公正公开,上报材料准确规范,无不符合要求现象,无学生向学校反映投诉。

积极营造创先争优氛围,充分发挥学生榜样带头作用。

转化后进10分关心爱护学生,对后进学生和各类特殊学生(如家庭困难、学业困难、就业困难、心理问题、情感问题、少数民族学生等)掌控清楚,及时谈话谈心,及时与家长沟通,有帮教计划和措施,检查落实有记录,转化有明显效果。

信息沟通10分及时反馈学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及时汇报学生重大事件,全面深入了解学生各种思想和行为动态,经常到学生寝室、课堂和学生活动中了解情况、指导工作。

事故处理10分及时发现和处理班上学生的突发事件,及时上报学生违反校纪校规情况,并相应做好被处理学生的思想工作,促进学生自律,预防事故发生。

无重大学生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发生学生事故第一事件达到现场。

特色活动10分年级活动有特色,效果明显,反映良好;
分管工作有亮点,在学校有关工作中有影响,在学校有关评比表彰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或者得到有关领导的肯定和好评。

填写说明
本表采取无记名,请仔细看清楚测评内容,如实填写,在确认的等级下面划“√”,每项测评只划一个等级,多划无效。

或者直接打分(每一小项按10分制计算,共10个小项,共100分)。

最后按照40%比例计入结果。

总分值
100分
总评(用30~50个字评价辅导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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