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DB11T 212—2003)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前言为适应北京园林绿化行业发展的要求,现将原北京市《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予以修改和补充完善.原名称不变。
本规范修改由北京市园林绿化局提出。
本规范起草单位:本规范主要起草人:修改说明一、本次修编坚持了“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指导思想,统一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方法、质量标准和程序。
二、园林绿化工程是指体现园林地貌创作的植物种植工程、土方工程、园林筑山工程(如掇山、塑山置石等)、园林理水工程(驳岸、护坡、喷泉等工程)、园路工程、园林铺地工程、园林给排水工程、园林用电工程、其他造景工程等。
原规范对植物种植作了详尽描述,本次修编增加了园林景观构筑物、园林铺地及其所涉及的分项工程等内容,并明确了质量检查的“检查方法"和“允许偏差”,更便于质量控制和评定。
三、本次修编规定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中子单位和子分部工程的划分;对园林绿化工程各分部、分项工程提出了明确的质量控制要求,对各分项工程质量要求均进行了“主控项目"和“一般控制项目”的界定.四、本规范增加了基本规定内容;对施工、设计、监理等单位的资格提出了要求;对植物材料和物资进场检验作出了规定;对花架、假山、叠水、木栈道、驳岸、观赏桥等的质量作出了原则性规定;提出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要求;提出了检验批质量检验的抽样方案要求;规定了涉及植物成活、安全、主要使用功能的见证取样及抽样检测。
五、鉴于建筑安装工程、市政工程等在地基、基础、钢筋、混凝土、钢结构、木结构、给水、排水、电气等方面均对所含的分项工程有过具体要求,本规范不再重复提出,可直接引用。
六、本规范是结合北京地区园林绿化工程特点,同时根据各专业工程在园林绿化工程中的应用特点而编制。
为不断完善本规范,在执行过程中欢迎提出宝贵意见。
目录1。
范围2。
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和定义4。
基本规定5.园林绿化工程各分项工程施工质量控制要求5。
园林绿化质量验收记录全套表格
一般项目
1
土壤土色及紧实度
表面无白色盐霜,土壤疏松平板结
2
土壤中石砾,瓦砾等杂物含量
树木栽植土
<10%
草坪栽植土
〈5%
花坛栽植土
基本无杂草
3
栽植土土壤含石砾、瓦砾等杂物粒径大小
〈5cm
4
栽植土块径
大、中乔木
≤8cm
小乔木和大中灌木
≤6cm
草坪、花坛、地被
≤4cm
施工单位检查
评定结果
专业工长
(施工员)
一般项目
1
放样定位
2
树穴
3
定向及排列
4
栽植深度
5
土球包装物、培土
6
垂直度、支撑和卷干
7
修剪(剥芽)
施工单位检查
评定结果
专业工长(施工员)
施工班组长
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年月日
监理(建设)
单位验收结论
专业监理工程师:
(建设单位项目专业负责人)年月日
草坪、花坛地被栽植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工程名称
分部工程名称
2
浇水
Ⅱ第4.4条特级
3
防病虫
Ⅱ第4。4条特级
4
防寒
Ⅱ第5。1。7条
一般项目
1
除杂草
Ⅱ第4。4条特级
2
修剪
Ⅱ第4。4条特级
3
施工单位检查
评定结果
专业工长(施工员)
施工班组长
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年月日
监理(建设)
单位验收结论
专业监理工程师:
(建设单位项目专业负责人)年月日
草坪养护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工程名称
《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和验收规范》-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和验收规范
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DB11/T212-2003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园林绿化施工前准备、植物材料和种子、种植前土壤处理、种植穴(槽)的挖掘、苗木运输和假植、苗木种植前的修剪、各类植物的种植、屋顶绿化、地下设施覆土绿化、垂直绿化、斜面护坡绿化、绿化工程附属设施和工程验收等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公共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以及其它绿地绿化工程及其附属设施的施工及验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J 301 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DB11/T 211 -2003 城市园林绿化用植物材料木本苗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绿化工程树木、花卉、草坪、地被植物等的种植工程。
3.2 种植土理化性状良好,适宜于园林植物生长的土壤。
3.3 客土将栽植地点或种植穴中不适合种植的土壤更换成适合种植的土壤,或掺入某种栽培基质改善理化性质。
3.4 种植土层厚度植物根系正常生长发育所需的土壤深度。
3.5 种植穴(槽)种植植物挖掘的坑穴。
坑穴为圆形或方形称为种植穴,长条形的称为种植槽。
3.6 规则式种植按一定规则配植的种植方式。
3.7 自然式种植株行距不等,采用不对称的自然配植形式。
3.8 土球挖掘苗木时,按一定规格切断根系,保留土壤呈圆球状并加以捆扎、包装的苗木根部。
3.9 裸根苗木挖掘时根部不带土或仅带护心土的苗木。
3.10 假植苗木不能及时种植时,将苗木根系用湿润土壤临时性填埋的措施。
3.11 修剪在种植前对苗木的枝干和根系进行疏枝和短截。
对枝干的修剪称修枝,对根的修剪称修根。
3.12 疏剪将枝条从分枝的基部剪除称疏剪或疏枝。
3.13 短截从枝条上选留一合适的芽后将枝条剪短,以刺激侧芽萌发。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DB11/T212-2023目次序言.1范围 (1)2规范性引用文献 (1)3术语和定义 (1)4基木规定 (4)5分项工程质量控制 (9)6非植物造景质量原则 (29)7验收 (31)附录A (34)附录B (35)附录C (37)附录D (37)附录E (39)附录F (40)附录G (45)附录H (46)附录I (47)附录J (48)附录K (49)附录L (50)附录M (51)参照文献 (52)序言本原则替代并废止DB11/T 212-2023《都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本原则与DB11/T 212-2023相比卞要变化如下:——增长了对园林绿化工程旳基本规定、分项工程质量控制、非植物造景质量原则; ——统一了施工质量旳验收措施、质量原则和验收程序;——明确了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规定、检查批质量检查旳抽样方案规定、子单位和子分部工程旳划分。
本原则附录B是规范性附录,其他附录所有是资料性附录。
本原则由北京市园林绿化局提出。
本原则由北京市农业原则化技术委员会归日。
本原则起草单位:北京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
本原则卞要起草人:林广勋、陶威、白涛、赵品、任爱国。
本原则所替代原则旳历次版本lQ-布惜'r},为:DB11/T 212-2023。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质量及验收规范1.范围本原则规定了对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旳基本规定、分项工程质量控制、非植物造景质量原则、验收规定。
本原则合用于北京地区公园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以及其他绿地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
2.规范性引用文献下列文献中旳条款通过本规范旳引用而成为本规范旳条款。
但凡注日期旳引用文献,其随即所有旳修改版(不包括勘误旳内容)或修订版均不合用于本规范,然而,鼓励根据本规范到达陇议旳各方研究与否可使用这些文献旳最新版本。
但凡不注日期旳引用文献,其最新版本合用于本原则。
GB/T 1503实木地板块GB 50203砌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01混凝土构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35工业金属竹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12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68给排水竹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303建筑电器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T 193钠基膨润土防水毯,)C 205天然花岗石建筑板材DB11/T 211都市园林绿化用植物材料木本苗DB11/T 281屋顶绿化规范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合用于本原则。
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园林绿化施工前准备、植物材料和种子、种植前土壤处理、种植穴(槽)的挖掘、苗木运输和假植、苗木种植前的修剪、各类植物的种植、屋顶绿化、地下设施覆土绿化、垂直绿化、斜面护坡绿化、绿化工程附属设施和工程验收等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公共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以及其它绿地绿化工程及其附属设施的施工及验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J 301 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DB11/T 211-2003 城市园林绿化用植物材料木本苗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绿化工程:树木、花卉、草坪、地被植物等的种植工程。
3.2种植土:理化性状良好,适宜于园林植物生长的土壤。
3.3客土:将栽植地点或种植穴中不适合种植的土壤更换成适合种植的土壤,或掺入某种栽培基质改善理化性质。
3.4种植土层厚度:植物根系正常生长发育所需的土壤深度。
3.5种植穴(槽):种植植物挖掘的坑穴。
坑穴为圆形或方形称为种植穴,长条形的称为种植槽。
3.6规则式种植:按一定规则配植的种植方式。
3.7自然式种植:株行距不等,采用不对称的自然配植形式。
3.8土球:挖掘苗木时,按一定规格切断根系,保留土壤呈圆球状并加以捆扎、包装的苗木根部。
3.9裸根苗木:挖掘时根部不带土或仅带护心土的苗木。
3.10假植:苗木不能及时种植时,将苗木根系用湿润土壤临时性填埋的措施。
3.11修剪:在种植前对苗木的枝干和根系进行疏枝和短截。
对枝干的修剪称修枝,对根的修剪称修根。
3.12疏剪:将枝条从分枝的基部剪除称疏剪或疏枝。
3.13短截:从枝条上选留一合适的芽后将枝条剪短,以刺激侧芽萌发。
园林绿化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范本模板】
编号:
嵌草地坪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碎拼大理石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卵石铺装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定型石块铺装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定型大理石、广场砖、花岗岩铺装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栽植土基层处理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栽植土进场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植物材料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㈡
园林植物运输和假植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苗木种植穴﹑槽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树木栽植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草坪、花坛地被栽植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花卉种植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大树移植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移植苗木修剪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苗木养护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草坪养护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斜面护坡绿化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屋顶绿化(包括地下设施覆土绿化)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假山、叠石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绿化种植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防水混凝土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模板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钢筋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混凝土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绿化种植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
场地基层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DB /T
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DB11/T212-2003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园林绿化施工前准备、植物材料和种子、种植前土壤处理、种植穴(槽)的挖掘、苗木运输和假植、苗木种植前的修剪、各类植物的种植、屋顶绿化、地下设施覆土绿化、垂直绿化、斜面护坡绿化、绿化工程附属设施和工程验收等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公共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以及其它绿地绿化工程及其附属设施的施工及验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J 301 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DB11/T 211-2003 城市园林绿化用植物材料木本苗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绿化工程树木、花卉、草坪、地被植物等的种植工程。
3.2 种植土理化性状良好,适宜于园林植物生长的土壤。
3.3 客土将栽植地点或种植穴中不适合种植的土壤更换成适合种植的土壤,或掺入某种栽培基质改善理化性质。
3.4 种植土层厚度植物根系正常生长发育所需的土壤深度。
3.5 种植穴(槽)种植植物挖掘的坑穴。
坑穴为圆形或方形称为种植穴,长条形的称为种植槽。
3.6 规则式种植按一定规则配植的种植方式。
3.7 自然式种植株行距不等,采用不对称的自然配植形式。
3.8 土球挖掘苗木时,按一定规格切断根系,保留土壤呈圆球状并加以捆扎、包装的苗木根部。
3.9 裸根苗木挖掘时根部不带土或仅带护心土的苗木。
3.10 假植苗木不能及时种植时,将苗木根系用湿润土壤临时性填埋的措施。
3.11 修剪在种植前对苗木的枝干和根系进行疏枝和短截。
对枝干的修剪称修枝,对根的修剪称修根。
3.12 疏剪将枝条从分枝的基部剪除称疏剪或疏枝。
3.13 短截从枝条上选留一合适的芽后将枝条剪短,以刺激侧芽萌发。
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DB11T 212—2003
植被类型 分布深度
草本花卉 30
表 1 园林植物主要根系分布深度
地被植物
小灌木
大灌木
35
45
60
浅根乔木 90
单位:cm
深根乔木 200
7 种植穴、种植槽的挖掘
7.1 种植穴、种植槽挖掘前,应向有关单位了解地下管线和隐蔽物埋设情况。 7.2 种植穴、种植糟的定点放线应符合下列规定: 7.2.1 种植穴、种植槽定点放线应符合设计图纸要求,位置准确,标记明显。 7.2.2 种植穴定点时应标明中心点位置,种植槽应标明边线。 7.2.3 定点标志应标明树种名称(或代号)、规格。 7.2.4 树木定点遇有障碍物影响,应及时与设计单位取得联系,进行适当调整。 7.3 种植穴、种植槽大小,应根据苗木根系、土球直径和土壤情况而定。种植穴、种植槽必须垂直下 挖,上口下底相等,规格应符合表 2~表 6 的规定。
北京
市
地
DB
方标准
DB11/T 212—2003
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Code for Construction and Acceptance of Landscape Engineering in City and Town
2003-09-20 发布
2003-10-01 实施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1
DB11/T 212—2003 土球 挖掘苗木时,按一定规格切断根系,保留土壤呈圆球状并加以捆扎、包装的苗木根部。
3.9 裸根苗木 挖掘时根部不带土或仅带护心土的苗木。
3.10 假植 苗木不能及时种植时,将苗木根系用湿润土壤临时性填埋的措施。
3.11 修剪 在种植前对苗木的枝干和根系进行疏枝和短截。对枝干的修剪称修枝,对根的修剪称修根。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DB11T212-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DB11T212-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DB11/T212-2009
目次
前言.
1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术语和定义 (1)
4基木规定 (4)
5分项工程质量控制 (9)
6非植物造景质量原则 (29)
7验收 (31)
附录A (34)
附录B (35)
附录C (37)
附录D (37)
附录E (39)
附录F (40)
附录G (45)
附录H (46)
附录I (47)
附录J (48)
附录K (49)
附录L (50)
附录M (51)
参考文献 (52)
前言
本标准代替并废止DB11/T 212-2003《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本标准与DB11/T 212-2003相比卞要变化如下:
——增加了对园林绿化工程的基本规定、分项工程质量控制、非植物造景质量原则; ——统一了施工质量的验收方法、质量标准和验收程序;
——明确了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要求、检验批质量检验的抽样方案要求、子单位和子分部
工程的划分。
本标准附录B是规范性附录,其余附录全部是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北京市园林绿化局提出。
本标准由北京市农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日。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
本标准卞要起草人:林广勋、陶威、白涛、赵品、任爱国。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lQ-布惜'r},为:DB11/T 212-2003。
北京市地方标准: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北京市地方标准: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标准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标准Code for Construction and Acceptance of Landscape Engineering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目次前言................................................................... (II)1 范围................................................................... .. (1)2 标准性引用文件................................................................... . (1)3 术语和定义................................................................... .. (1)4 施工前准备................................................................... .. (2)5 植物材料和种子................................................................... . (3)6 种植前土壤处理................................................................... . (4)7 种植穴、槽的挖掘................................................................... .. 48 苗木运输和假植................................................................... . (5)9 苗木种植前的修剪................................................................... .. 510 树木种植................................................................... (6)11 大树移植〔不包含古树〕 (6)12 草坪种植................................................................... (8)13 花卉种植................................................................... (8)14 屋顶绿化................................................................... (9)15 地下设施覆土绿化...................................................................1016 垂直绿化................................................................... .. (10)17 斜面护坡绿化................................................................... . (10)18 绿化工程附属设施...................................................................1019 工程验收................................................................... .. (11)前言为适应北京城市园林绿化行业开展的要求,依据CJJ/T 82-99 ?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标准?,特制定本标准。
DB11·T211-2003城市园林绿化用植物材料木本苗
4.2.2.3匍匐型灌木主要质量要求:应有3个以上主枝达到0.5m以上。
4.2.2.4单干型灌木主要质量要求:具主干,分枝均匀,基径在2.0cm以上,树高1.2m以上。
4.2.2.5绿篱(植篱)用灌木类苗木主要质量要求:冠丛丰满,分枝均匀,下部枝叶无光秃,苗龄3年生以上。
2.5
4.2.4.1竹类苗木主要质量标准以苗龄、竹叶盘数、土坨大小和竹秆个数为规定指标。
4.2.4.2母竹为2年~5年生苗龄。
4.2.4.3散生竹类苗木主要质量要求:大中型竹苗具有竹秆1个~2个;小型竹苗具有竹秆5个以上。
4.2.4.4丛生竹类苗木主要质量要求:每丛竹具有竹秆5个以上。
5
5.1测量苗木干径、基径等直径时用游标卡尺,读数精确到0.1cm。测量苗木树高、灌高、分枝点高、冠径和蓬径等长度时用钢卷尺、皮尺或木制直尺,读数精确到1.0cm。
7.2.5裸根苗木掘苗的根系幅度应为其基径的8倍~10倍,尽量保留护心土。
7.2.6苗木起掘后应立即修剪根系,同时适度修剪地上部分枝叶,根系断面达2.0cm以上应进行药物处理。
7.2.7裸根苗木掘取后,应防止日晒,进行保湿处理。
7.3 包装
7.3.1裸根苗木起运前,应适度修剪枝叶、绑扎树冠,并用保湿材料覆盖和包装。
5
0.4
2
元宝枫
Acer truncatum
7
0.4
2.5
2
鸡爪槭
Acer palmatum
4
0.8
2
七叶树
Aesculus chinensis
5
0.5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前言为适应北京园林绿化行业发展的要求,现将原北京市《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予以修改和补充完善。
原名称不变。
本规范修改由北京市园林绿化局提出。
本规范起草单位:本规范主要起草人:修改说明一、本次修编坚持了“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指导思想,统一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方法、质量标准和程序。
二、园林绿化工程是指体现园林地貌创作的植物种植工程、土方工程、园林筑山工程(如掇山、塑山置石等)、园林理水工程(驳岸、护坡、喷泉等工程)、园路工程、园林铺地工程、园林给排水工程、园林用电工程、其他造景工程等。
原规范对植物种植作了详尽描述,本次修编增加了园林景观构筑物、园林铺地及其所涉及的分项工程等内容,并明确了质量检查的“检查方法”和“允许偏差”,更便于质量控制和评定。
三、本次修编规定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中子单位和子分部工程的划分;对园林绿化工程各分部、分项工程提出了明确的质量控制要求,对各分项工程质量要求均进行了“主控项目”和“一般控制项目”的界定。
四、本规范增加了基本规定内容;对施工、设计、监理等单位的资格提出了要求;对植物材料和物资进场检验作出了规定;对花架、假山、叠水、木栈道、驳岸、观赏桥等的质量作出了原则性规定;提出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要求;提出了检验批质量检验的抽样方案要求;规定了涉及植物成活、安全、主要使用功能的见证取样及抽样检测。
五、鉴于建筑安装工程、市政工程等在地基、基础、钢筋、混凝土、钢结构、木结构、给水、排水、电气等方面均对所含的分项工程有过具体要求,本规范不再重复提出,可直接引用。
六、本规范是结合北京地区园林绿化工程特点,同时根据各专业工程在园林绿化工程中的应用特点而编制。
为不断完善本规范,在执行过程中欢迎提出宝贵意见。
目录1.范围2.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和定义4.基本规定5.园林绿化工程各分项工程施工质量控制要求5.1整理场地5.2种植穴(槽)5.3掘苗及包装5.4栽植5.4栽植5.6浇灌水5.7树木修剪5.8支撑5.9草卷、草块铺设5.10分栽5.11草坪播种5.12修补洞穴5.13利水透气5.14保护5.15防水隔根5.16排蓄水设施5.17锚杆及防护网安装5.18铺笼砖5.19土山、微地形5.20砂石基层5.21碎石基层5.22混凝土基层5.23灰土垫层5.24混凝土面层5.25砖面层5.26料石面层5.27花岗石面层5.28卵石面层5.29木铺装面层5.30路缘石(道牙)5.31座椅(凳)安装5.32牌示安装5.33果皮箱安装5.34园林护栏5.35 叠山5.36园林用电5.37园林给排水6.常见非植物造景工程质量的原则性要求6.1园林汀步6.2园林木栈道6.3园林花架6.4旱喷泉6.5园林驳岸6.6园林叠水6.7园林景观桥6.8架空绿地7.验收内容和程序的有关规定8.附录9本标准用词说明北京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1范围本规范适用于公共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以及其它绿地园林绿化工程质量验收。
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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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由北京市园林局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园林科学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勇伟、揭俊。
城市园林绿化I:程施工及验收规范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园林绿化施工前准备、植物材料和种子、种植前土壤处理、种植穴(槽)的挖掘、苗木运输和假植、苗木种植前的修剪、各类植物的种植、屋顶绿化、地下设施覆土绿化、垂直绿化、斜面护坡绿化、绿化工程附属设施和工程验收等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公共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以及其它绿地绿化工程及其附属设施的施工及验收。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J 301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DB11/T 211-2003城市园林绿化用植物材料木本苗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园林绿化验收规范》
《园林绿化验收规范》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园林绿化施工前准备、植物材料和种子、种植前土壤处理、种植穴(槽)的挖掘、苗木运输和假植、苗木种植前的修剪、各类植物的种植、屋顶绿化、地下设施覆土绿化、垂直绿化、斜面护坡绿化、绿化工程附属设施和工程验收等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公共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以及其它绿地绿化工程及其附属设施的施工及验收。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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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j301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db11/t211-202x城市园林绿化用植物材料木本苗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绿化工程树木、花卉、草坪、地被植物等的种植工程。
3.2种植土理化性状良好,适宜于园林植物生长的土壤。
将栽植地点或种植穴中不适合种植的土壤更换成适合种植的土壤,或掺入某种栽培基质改善理化性质。
种植土层厚度植物根系正常生长发育所需的土壤深度。
种植穴(槽)种植植物挖掘的坑穴。
坑穴为圆形或方形称为种植穴,长条形的称为种植槽。
规则式种植按一定规则配植的种植方式。
自然式种植株行距不等,采用不对称的自然配植形式。
3.8土球挖掘苗木时,按一定规格切断根系,保留土壤呈圆球状并加以捆扎、包装的苗木根部。
裸根苗木挖掘时根部不带土或仅带护心土的苗木。
3.10假植苗木不能及时种植时,将苗木根系用湿润土壤临时性填埋的措施。
3.11修剪在种植前对苗木的枝干和根系进行疏枝和短截。
对枝干的修剪称修枝,对根的修剪称修根。
将枝条从分枝的基部剪除称疏剪或疏枝。
3.13短截从枝条上选留一合适的芽后将枝条剪短,以刺激侧芽萌发。
分枝点高乔木从地表面至树冠第一个分枝点的高度。
树池透气护栅护盖树穴,避免人为践踏,保持树穴通气的铁蓖等构筑物。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前??? 言为适应北京园林绿化行业发展的要求,现将原北京市《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予以修改和补充完善。
原名称不变。
本规范修改由北京市园林绿化局提出。
本规范起草单位:本规范主要起草人:修改说明一、本次修编坚持了“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指导思想,统一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方法、质量标准和程序。
二、园林绿化工程是指体现园林地貌创作的植物种植工程、土方工程、园林筑山工程(如掇山、塑山置石等)、园林理水工程(驳岸、护坡、喷泉等工程)、园路工程、园林铺地工程、园林给排水工程、园林用电工程、其他造景工程等。
原规范对植物种植作了详尽描述,本次修编增加了园林景观构筑物、园林铺地及其所涉及的分项工程等内容,并明确了质量检查的“检查方法”和“允许偏差”,更便于质量控制和评定。
三、本次修编规定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中子单位和子分部工程的划分;对园林绿化工程各分部、分项工程提出了明确的质量控制要求,对各分项工程质量要求均进行了“主控项目”和“一般控制项目”的界定。
四、本规范增加了基本规定内容;对施工、设计、监理等单位的资格提出了要求;对植物材料和物资进场检验作出了规定;对花架、假山、叠水、木栈道、驳岸、观赏桥等的质量作出了原则性规定;提出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要求;提出了检验批质量检验的抽样方案要求;规定了涉及植物成活、安全、主要使用功能的见证取样及抽样检测。
五、鉴于建筑安装工程、市政工程等在地基、基础、钢筋、混凝土、钢结构、木结构、给水、排水、电气等方面均对所含的分项工程有过具体要求,本规范不再重复提出,可直接引用。
六、本规范是结合北京地区园林绿化工程特点,同时根据各专业工程在园林绿化工程中的应用特点而编制。
为不断完善本规范,在执行过程中欢迎提出宝贵意见。
目录1.范围2.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和定义4.基本规定5.园林绿化工程各分项工程施工质量控制要求5.1整理场地5.2种植穴(槽)5.3掘苗及包装5.4栽植5.4栽植5.6浇灌水5.7树木修剪5.8支撑5.9草卷、草块铺设5.10分栽5.11草坪播种5.12修补洞穴5.13利水透气5.14保护5.15防水隔根5.16排蓄水设施5.17锚杆及防护网安装5.18铺笼砖5.19土山、微地形5.20砂石基层5.21碎石基层5.22混凝土基层5.23灰土垫层5.24混凝土面层5.25砖面层5.26料石面层5.27花岗石面层5.28卵石面层5.29木铺装面层5.30路缘石(道牙)5.31座椅(凳)安装5.32牌示安装5.33果皮箱安装5.34园林护栏5.35 叠山5.36园林用电5.37园林给排水6.常见非植物造景工程质量的原则性要求6.1园林汀步6.2园林木栈道6.3园林花架6.4旱喷泉6.5园林驳岸6.6园林叠水6.7园林景观桥6.8架空绿地7.验收内容和程序的有关规定8.附录9本标准用词说明北京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1范围本规范适用于公共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以及其它绿地园林绿化工程质量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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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9-20 发布
2003-10-01 实施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DB11/T 212—2003
目次
前言 .................................................................................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施工前准备 .......................................................................... 2 5 植物材料和种子 ...................................................................... 3 6 种植前土壤处理 ...................................................................... 4 7 种植穴、槽的挖掘 .................................................................... 4 8 苗木运输和假植 ...................................................................... 5 9 苗木种植前的修剪 .................................................................... 5 10 树木种植 ........................................................................... 6 11 大树移植(不包含古树) ............................................................. 6 12 草坪种植 ........................................................................... 8 13 花卉种植 ........................................................................... 8 14 屋顶绿化 ........................................................................... 9 15 地下设施覆土绿化 .................................................................. 10 16 垂直绿化 .......................................................................... 10 17 斜面护坡绿化 ...................................................................... 10 18 绿化工程附属设施 .................................................................. 10 19 工程验收 .......................................................................... 11
6 种植前土壤处理
6.1 种植或播种前应使该地区的土壤达到种植土的要求。 6.1.1 覆土0.6m以内粒级为1cm以上的渣砾和2 m内的沥青、混凝土及有毒有机垃圾必须清除。 6.1.2 土壤疏松,容重不得高于 1.3 g/cm3。 6.1.3 土壤排水良好,非毛管孔隙度不得低于 10 %。 6.1.4 土壤pH值应为7.0~8.5,土壤含盐量不得高于0.12 % 6.1.5 土壤营养元素平衡,其中有机质含量不得低于 10 g/kg,全氮量不得低于 1.0 g/kg,全磷量不得 低于 0.6 g/kg,全钾量不得低于 17 g/kg。 6.2 绿地地形整理应严格按照竖向设计要求进行,地形应自然流畅。 6.3 草坪、花卉种植地、播种地应施足基肥,耧平耙细,去除杂物,平整度和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6.4 平整土地后,应采取防尘措施。 6.5 园林植物生长所必需的最小种植土层厚度应大于植物主要根系分布深度(见表 1)。
1
DB11/T 212—2003 土球 挖掘苗木时,按一定规格切断根系,保留土壤呈圆球状并加以捆扎、包装的苗木根部。
3.9 裸根苗木 挖掘时根部不带土或仅带护心土的苗木。
3.10 假植 苗木不能及时种植时,将苗木根系用湿润土壤临时性填埋的措施。
3.11 修剪 在种植前对苗木的枝干和根系进行疏枝和短截。对枝干的修剪称修枝,对根的修剪称修根。
植被类型 分布深度
草本花卉 30
表 1 园林植物主要根系分布深度
地被植物
小灌木
大灌木
35
45
60
浅根乔木 90
单位:cm
深根乔木 200
7 种植穴、种植槽的挖掘
7.1 种植穴、种植槽挖掘前,应向有关单位了解地下管线和隐蔽物埋设情况。 7.2 种植穴、种植糟的定点放线应符合下列规定: 7.2.1 种植穴、种植槽定点放线应符合设计图纸要求,位置准确,标记明显。 7.2.2 种植穴定点时应标明中心点位置,种植槽应标明边线。 7.2.3 定点标志应标明树种名称(或代号)、规格。 7.2.4 树木定点遇有障碍物影响,应及时与设计单位取得联系,进行适当调整。 7.3 种植穴、种植槽大小,应根据苗木根系、土球直径和土壤情况而定。种植穴、种植槽必须垂直下 挖,上口下底相等,规格应符合表 2~表 6 的规定。
ICS 65.020.40 B 61 备案号:14313-2003
北京
市
地
DB
方标准
DB11/T 212—2003
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Code for Construction and Acceptance of Landscape Engineering in City and Town
4.1 掌握资料
2
DB11/T 212—2003
应了解掌握工程的有关资料,如用地手续、上级批示、工程投资来源、工程要求等。 4.2 熟悉设计
应熟悉设计的指导思想、设计意图、图纸和质量的要求,并由设计人员向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 4.3 现场勘查
现场勘查,施工人员了解设计意图及组织有关人员到现场勘查,一般包括:现场周围环境、施工条 件、电源、水源、土源、道路交通、堆料场地、生活设施的位置,以及市政、电讯应配合的部门和定点 放线的依据。 4.4 制定施工方案
应根据设计概算、工程定额和现场施工条件、采取的施工方法等编制施工预算。 4.6 重点材料的准备
如特殊需要的苗木、材料应事先了解来源、质量、价格和供应情况。 4.7 做好现场准备
事先与市政、电讯、公用、交通等有关单位配合好,并办理相关手续。 4.8 其它注意事项
劳动力、机械、运输等应事先由专人负责联系安排。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绿化工程 树木、花卉、草坪、地被植物等的种植工程。 3.2 种植土 理化性状良好,适宜于园林植物生长的土壤。 3.3 客土 将栽植地点或种植穴中不适合种植的土壤更换成适合种植的土壤,或掺入某种栽培基质改善理化性 质。 3.4 种植土层厚度 植物根系正常生长发育所需的土壤深度。 3.5 种植穴(槽) 种植植物挖掘的坑穴。坑穴为圆形或方形称为种植穴,长条形的称为种植槽。 3.6 规则式种植 按一定规则配植的种植方式。 3.7 自然式种植 株行距不等,采用不对称的自然配植形式。 3.8
3.12 疏剪 将枝条从分枝的基部剪除称疏剪或疏枝。
3.13 短截 从枝条上选留一合适的芽后将枝条剪短,以刺激侧芽萌发。
3.14 分枝点高 乔木从地表面至树冠第一个分枝点的高度。
3.15 树池透气护栅 护盖树穴,避免人为践踏,保持树穴通气的铁蓖等构筑物。
3.16 鱼鳞穴 为防止水土流失,对树木进行浇水时,在山坡陡地筑成的众多类似鱼鳞状的土堰。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园林绿化施工前准备、植物材料和种子、种植前土壤处理、种植穴(槽)的挖掘、苗 木运输和假植、苗木种植前的修剪、各类植物的种植、屋顶绿化、地下设施覆土绿化、垂直绿化、斜面 护坡绿化、绿化工程附属设施和工程验收等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公共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以及其它绿地绿化工程及其附属设施的施工及验收。
I
DB11/T 212—2003
前言
为适应北京城市园林绿化行业发展的要求,依据 CJJ/T 82-99 《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由北京市园林局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园林科学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212—2003
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 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J 301 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 DB11/T 211-2003 城市园林绿化用植物材料木本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