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春环保: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2011-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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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预测设计对股票价格的预测和分析(一)选择股票阶段:股票名称:富春环保股票代码:002479(二)近90日内富春环保的股票价格及走势如图所示:(三)国家最新的政策和公司公告1.政策和政府公告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12年2月1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12年2月16日在浙江省富阳市浙江富春江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八楼会议室召开。

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

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董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吴斌先生主持,经参加会议董事认真审议并经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以下决议: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本次发行债券承诺的议案》同意公司做出书面承诺:在本次公司债券存续期内,若公司任何时点的资产负债率(母公司口径)超过70%,或任一年度的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低于本次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支出,公司将召开股东大会,并配合本期债券受托管理人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将公司所属且经评估后公允价值合计不少于7亿元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在建工程等资产)抵押给本次公司债券持有人,为本次公司债券按时还本付息提供安全保障。

本议案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此项决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本次公司债券分期发行的议案》同意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票面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 亿元(含7 亿元),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六个月内完成首期发行,首期发行规模为 4 亿元,剩余数量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发行完毕。

本议案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此项决议通过。

海翔药业: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1-04-25

海翔药业: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1-04-25

证券代码:002099 证券简称:海翔药业公告编号:2011-020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公司董事会已审议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议案,公司股票将于2011年4月25日开市时复牌。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1年4月12日以邮件形式发出通知,于2011年4月22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到9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由董事长罗煜竑先生主持,经过与会董事的充分讨论,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原非公开发行方案及相关议案的议案》公司于2011年2月2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2011年3月17日召开的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

原发行方案确定公司拟向包括罗煜竑先生、李维金先生在内的不超过十名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2,000万元。

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投资建设“年产400吨碳青霉烯类抗生素关键中间体4-AA 技改项目”、“年产10亿片(粒)口服固体制剂项目”、“年产4吨培南类无菌原料药和500万支无菌粉针剂项目”。

但是,公司根据目前情况变化,为充分保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及保障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经审慎研究,拟对原发行方案中的募集资金数额、用途、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发行底价、发行股份总数等内容进行调整并相应修订发行方案。

鉴于上述对发行方案的修改,公司决定取消于2011年2月2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2011年3月17日召开的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审批与罗煜竑先生签订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的议案》、《关于审批与李维金先生签订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等相关内容。

九九久: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1-03-01

九九久: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1-03-01

证券代码:002411 证券简称:九九久公告编号:2011-012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1年2月15日以电话或电子邮件形式通知了全体监事。

本次会议于2011年2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江苏省如东县马塘镇建设路40号)以现场方式召开。

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到会3人。

公司监事钱红林先生主持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会监事人数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㈠、会议经过举手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讨论,一致同意选举钱红林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与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相一致。

㈡、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有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监事会认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关于确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确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审计监察部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关于增加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的议案》、《关于制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的议案》程序合法,符合公司实际。

三、备查文件1、经与会监事签字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附:钱红林先生简历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二〇一一年三月一日附件: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个人简历钱红林先生,1968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大专学历,工程师职称。

梅安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梅安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275 证券简称:梅安森公告编号:2013-037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6月5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于2013年6月15日16:00在公司五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三人,实到监事三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谢兴智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彭治江、证券事务助理钟本军列席了会议。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一、审议通过《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及《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此项议案尚待《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资料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项议案获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列入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管理人员,且在公司任职,全部激励对象2012年度绩效考核合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股权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富春环保: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意见 2011-01-20

富春环保: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意见 2011-01-20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意见一、关于201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独立意见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就董事会关于公司募集资金2010年度使用情况发表如下意见:经核查,公司募集资金2010年度的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二、关于201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指引》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就董事会关于公司201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如下意见:经核查,公司严格按照公司内部控制的各项制度的规定进行,公司对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募集资金使用、重大投资、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严格、充分、有效,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具有合理性和有效性。

经审阅,我们认为《关于公司2010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

三、关于公司续聘2011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续聘2011年度审计机构发表如下意见:经核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为公司出具的各项专业报告客观、公正,同意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1年度审计机构。

四、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规定和要求,作为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2010年度对外担保情况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核查,相关说明及独立意见如下:1、公司不存在为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股东的附属企业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富春环保: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收购浙江富春江通信集团有限公司精密冷轧薄板项目资产暨关 2011-01-27

富春环保: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收购浙江富春江通信集团有限公司精密冷轧薄板项目资产暨关 2011-01-27

证券代码:002479 证券简称:富春环保编号:2011-015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收购浙江富春江通信集团有限公司精密冷轧薄板项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2010年8月20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139号文核准,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春环保”或“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5,4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每股发行价格25.8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9,32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5,548.81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3,771.19万元。

超募资金为94,288.19万元。

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于2010年9月14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10】259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根据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及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保荐机构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中的28,600万元偿还银行借款本金。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充分利用富春环保自身在电力、蒸汽生产及供应等方面所具备的规模优势,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拓展公司发展空间,完善公司产业链,从而进一步提升企业盈利能力及可持续发展能力,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经审慎研究、规划,拟使用超募资金24,500.00万元人民币收购浙江富春江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信集团”)精密冷轧薄板项目资产。

该收购实施后剩余超募资金41,188.19万元。

法 尔 胜:第六届第十三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2011-03-26

法 尔 胜:第六届第十三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2011-03-26

证券代码:000890 证券简称:法尔胜公告编号:2011-009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第十三次监事会决议公告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第十三次监事会于2011年3月24日下午17:00在本公司十楼会议室召开,监事吉方宇先生、唐国强先生、赵军先生、唐福如先生、邹雅芳女士参加了会议。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吉方宇先生主持,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一致通过以下议案:一、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的议案;监事会审议通过2010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并发表了如下审核意见:1、公司2010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0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0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我们没有发现参与公司2010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我们保证公司2010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公司201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本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需选举产生新一届监事会。

公司监事会提名吉方宇先生、朱维军先生、邹雅芳女士3人为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表决情况如下:1)提名吉方宇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提名朱维军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提名邹雅芳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次决议通过的监事候选人名单尚需提交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选举产生,股东大会将采取累积投票制的表决方式。

永清环保: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1-04-26

永清环保: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1-04-26

证券代码:300187 证券简称:永清环保公告编号:2011-004湖南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11年4月12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方式发出,会议于2011年4月22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爱军先生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公司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披露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告的《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的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的议案》监事会认为:1、公司2010年度报告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要求与规定;2、2010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0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公司2010年全年实现营业总收入2.88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3.50%;实现营业利润4,940.1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9.82%;实现净利润4,175.3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8.15%。

公司《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10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打造企业版“富春山居图”——浙商全国理事会名企互访行之富春江集团

打造企业版“富春山居图”——浙商全国理事会名企互访行之富春江集团

任富春环保的厂房里,台燃煤循环流化床锅炉、台循环流化床垃圾焚烧炉 5 2
隆 隆作 响。 主控室 的视 频监控 上, 大量 垃圾 正通过 垃圾抓 斗送往 垃圾 焚烧炉 内。
但是等到企业真正做强做大后, 产业集群
内部开始分化 , 同行业企 业一起 发展后 , 很多 就
富春环保总经理吴斌介绍, 通过掺人2%的煤帮助垃圾燃烧, 0 产生的电能会并人

热电联产成 为了一种会 增长 的资源。 这些 令人咂舌 的
发财我羡慕” 这三种心态决定了全国各地商 , 人群体的发展状态。 而浙商因‘ . 人家发财我羡 慕” 的文化因素, 总是下方百计打探生财之道,
造 就了浙商 二十 年崛起 的集群 效 应。 三 应该说 , 浙 商的崛起离不 开产业集群 的发展 。
-m m 泓
业 的可 持 续 发展 才 是关 键 。 欣 慰 于企 业 做 在 大 的同时, 民营企 业家 应该 对存 在的隐患 和面 临的环境有清醒 的认识 。 第一 , 我认 为浙 商全 国5 0 企业 不要 过 0强 高地评 价 自 己在 金融 危机 之后 的发 展 。 国家 应
从产品经营到资本经营
进 人 资本 市场 是 富春 江 集团 打造百年 企业 的关 键。 孙庆 炎说他 希望通 过 从 生产 经营转 向资本经 营, “ 使企 业 的知 名度更 高, 象更 好, 形 资金 更充 沛, 展 发
道 路更 宽。 ”
2 1年 9 , 00 , 富春 环保 在深 交所 挂 牌上市, q 实现 当 地 上市企 业 零的 突破 , 迈 出了富春江 集 团进 入资 本 也 市场 的第一 步。 孙庆 炎 介绍 说 , 富春 环 保 是 目 浙 江 前 最 大 的环保 公益 性 垃圾 发 电热 电联 产企 业 。 上市 以 来, 企业 利用资本市场 的平 台, 正试 图通 过不断拓展 产 业 链解 决 富春山水 的 “ 陆 空” 海 问题 , 即水污 染 、 圾 垃 处 理 、 气排放 。 我希望 我们的垃圾 发 电厂能使 我们 废 “

富春环保: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2010-12-30

富春环保: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2010-12-30

证券代码:002479 证券简称:富春环保编号:2010-029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10年12月2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10年12月27日在浙江省富阳市浙江富春江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八楼会议室召开。

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

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董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孙庆炎先生主持,经参加会议董事认真审议并经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以下决议: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3名独立董事。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提议公司董事会推选孙庆炎先生、郑秀花女士、吴斌先生、张谨先生、徐建帆先生、许爱红女士、骆国良先生、何江良先生、章击舟先生九人为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骆国良先生、何江良先生、章击舟先生三人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第二届董事会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三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但因骆国良先生独立董事资格证书遗失目前正在办理相关有效证明,若无法获得相关证明,骆国良先生承诺参加2011年1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第三十二期)培训班考试。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决议符合“上市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的规定。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将和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中航电测:关于收购上海耀华称重系统有限公司45%股权的公告 2011-01-29

中航电测:关于收购上海耀华称重系统有限公司45%股权的公告 2011-01-29

证券代码:300114 证券简称:中航电测 公告编号:2011-004中航电测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上海耀华称重系统有限公司45%股权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及风险提示:● 中航电测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决定以人民币2,880万元的价格收购上海耀华称重系统有限公司45%股权;● 本次收购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收购系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开展,将给公司在传感器及仪表的整合上带来良好的协同效应,有助于公司巩固行业龙头地位,符合公司的战略规划与未来发展方向;● 本次收购完成后,可能存在业务整合风险、被收购方的核心人员流失及核心技术失密风险、管理风险。

一、交易概述1、交易基本情况2011年1月28日,中航电测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耀华称重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耀华”)全体股东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书》(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由公司出资2,880万元向上海耀华全体股东购买45%的股权。

截止本次交易发生前,公司与上海耀华任一股东及上海耀华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2、交易审议情况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1年1月28日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收购上海耀华称重系统有限公司45%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2,880万元收购上海耀华称重系统有限公司45%股权。

决议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根据《公司章程》和相关管理制度的规定,本次交易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交易公开、公平、合理,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交易价格公允。

上海耀华股东会已于2010年10月28日召开会议批准本次交易。

截止本公告发布日,《股权转让协议》已经生效。

富春环保: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11-03-12

富春环保: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11-03-12

证券代码:002479 证券简称:富春环保编号:2011-032关于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浙江省杭州市杭大路1号黄龙世纪广场A座11楼电话:+86 571 87901111 传真:+86 571 87901501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发文号:TCYJS2011H065 致: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下称“本所”)接受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富春环保”或“公司”)的委托,指派马欢、胡愚律师参加富春环保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方式、表决程序的合法性、有效性进行了认真审查,并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富春环保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目的使用。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富春环保本次股东大会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一并公告。

本所律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出席了富春环保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富春环保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的有关事项和相关文件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一、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的程序(一)经本所律师核查,富春环保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提议并召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已于2011年2月24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网站上公告。

根据富春环保公告的《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下称“会议通知”),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题为:1、审议《关于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2、审议《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3、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4、审议《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

先河环保: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1-04-23

先河环保: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1-04-23

证券代码:300137 证券简称:先河环保公告编号:2011-012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1年4月21日,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会议通知于2011年4月19日以邮件方式发出。

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李玉国先生主持。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会议审议和投票表决,全部议案均获通过。

会议决议如下:一、通过《关于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同意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登载于巨潮资讯网站,《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登载于巨潮资讯网站,以及刊登于2011年4月23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报》。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二、通过《关于聘任人力资源总监的议案》同意聘任付国印先生为公司人力资源总监,付国印先生简历附后。

该项议案已经获得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

表决情况: 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三、通过《关于〈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来访接待管理制度〉的议案》同意《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来访接待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 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1年4月21日附:付国印先生简历付国印先生,男,1974年3月出生,本科学历。

2005年-2008年北京锐意泰克汽车电子有限公司任职人事行政总监;2008年-2010年杭州顺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职人力资源总监;2010年-2011年上海智臻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任职人力资源总监。

付国印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1.3条所规定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资产评估它是按照一定格式和内容来反映评估目的、假设、程序、标准、依据、方法、结果及适用条件等基本情况的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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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大家参考!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涉及的常州市新港热电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坤元评报〔 201 6 〕 456 号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二〇一六年十月十九日目录注册资产评估师 .................................................................. .. (1)资产评估报告· 摘要 .................................................................. .. (2)资产评估报告· 正文 .................................................................. .. (5)一、委托方、被评估单位及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 ................................ .. 5二、评估目的 ................................ .. (9)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 . (9)四、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 .. (11)五、评估基准日 ................................ .. (11)六、评估假设 ................................ ...............................12七、评估依据 ................................ ...............................13八、评估方法 ................................ ...............................15九、评估过程 ................................ ...............................25十、评估结论 ................................ ...............................27十一、特别事项说明 ................................ . (28)十二、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 .. (30)资产评估报告· 附件 .................................................................. (32)评估结果汇总表及明细表 .................................................................. .. (82)注册资产评估师声明1 .就注册资产评估师所知,评估报告中陈述的事项是客观的。

2014-2020富阳法院十大破产典型案例

2014-2020富阳法院十大破产典型案例

2014-2020富阳法院十大破产典型案例文章属性•【公布机关】•【公布日期】•【分类】其他正文2014-2020富阳法院十大破产典型案例浙江永正控股有限公司等37家企业合并破产案案例索引(2017)浙0111破10-43、50、51、52号关键词同步机制、项目化运行、拆破衔接、债权回购背景事实浙江永正控股有限公司是我国着名包装纸生产基地富阳最大的造纸企业。

2015年,富阳最大的两家龙头造纸企业浙江永泰纸业集团有限公司和浙江正大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联合组建而成永正控股。

2016年,永正控股生产的纸和纸板产量排名全国第21位,浙江省第4位,主营业务收入、工业产值、上缴税收均位列浙江省造纸企业前5强。

后该公司因生产成本高、利润低,经营亏损严重且盲目投资、自身造血功能不足等因素导致无力清偿到期债务陷入困境。

审理经过2017年6月开始,富阳法院陆续裁定受理永泰公司、正大控股等关联公司37家破产清算,后经管理人申请裁定37家公司合并破产清算,并决定原担任永泰公司、正大控股的管理人组成联合管理人,对外统一以永正控股管理人名义开展工作。

2017年11月15日,永正控股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会议表决通过了《财产管理和变价方案》、《破产财产分配方案》、《重整分组表决规则》等各项议案并选举产生了债权人委员会成员。

会后,管理人陆续启动资产处置。

2018年5月,永正控股造纸板块资产完成整体转让。

2018年7月,永正控股下属企业江南国际商城重整计划草案根据《重整分组表决规则》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并获得法院裁定批准,重整投资款即时到位,江南国际商城实现再生。

永正控股合并破产案涉债权1647笔718家,债务规模近100亿元,盘活资产46亿元余元,主体资产处置完毕用时13个月左右。

案件整体推进效率高、社会效果好,并注重创新。

典型意义一是率先尝试项目化运行机制,高效推进破产程序。

本案是富阳法院破产案件项目化运行机制从理念到理论再付诸实践的首个案件载体。

2020-11-19富春环保: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002479

2020-11-19富春环保: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002479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相关规定,作为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我们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董事候选人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共9名,其中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为:万娇女士、孙臻女士、张杰先生、陈翔先生、刘琪先生、汤观鑫先生。

独立董事候选人为:陈杭君先生、傅颀女士、林洁女士。

二、经审查公司董事会提供的上述董事候选人的相关资料,未发现有《公司法》第 146 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其中独立董事同时符合《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我们认为本次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基于上述情况,我们同意上述九名董事候选人(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三名)的提名,并同意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需将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此页无正文)
独立董事签字:
舒敏何美云郑勇军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富春环保: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富春环保: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79 证券简称:富春环保编号:2020-004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2017年2月15日,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春环保”或“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拟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南通常安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安能源”)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担保,担保期限三年。

上述担保将于2020年2月14日到期。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常安能源已是公司全资子公司。

为进一步提升常安能源产能规模,保证园区下游企业的供热需求和项目扩建的资金需求,2020年1月22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为常安能源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担保,同时新增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担保,合计为常安能源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担保。

公司本次为常安能源提供不超过20,000万元担保期限自2020年2月15日起三年,实际担保金额、种类、期限等以具体办理担保时与相关银行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根据公司《公司章程》、《对外担保决策制度》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担保事项在董事会的审批权限范围内,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一)、南通常安能源有限公司公司名称:南通常安能源有限公司注册时间:2014年1月28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621091491959G住所:海安市城东镇姚池路(东)18号法定代表人:钱剑锋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经营范围:热电生产;蒸汽发电(凭许可证经营);煤渣、煤灰销售;污泥处理。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被担保人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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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79 证券简称:富春环保编号:2011-018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11年1月19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11年1月26日在浙江省富阳市浙江富春江通信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富阳市江滨东大道138号)七楼会议室召开。

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监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胡洪波先生主持,经参加会议监事认真审议并经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收购浙江富春江通信集团有限公司精密冷轧薄板项目资产的议案》,同意提交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一致认为公司拟收购的通信集团精密冷轧薄板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建设审批手续齐全。

该项目实施过程中大量应用了高新技术,在产品质量、节能、环保等各方面均达到了国内领先水平,目前已经基本建成并具备生产能力,正处于竣工验收阶段,其产品销售有保障,符合收购条件。

使用超募资金收购上述精密冷轧薄板项目资产将可充分利用公司在电力、蒸汽生产及供应等方面所具有的优势,延伸产业链、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及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同时,公司聘请了专业评估机构对拟收购资产进行了评估,收购定价符合市场交易原则,没有发现损害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收购行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对超募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的情况。

本议案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此项决议通过。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1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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