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学生自治管理委员会章程
学生自治组织章程
学生自治组织章程
作为学校的重要一环,学生自治组织具备推动学生发展和管理学生事务的重要职责。一个完善的学生自治组织章程对于学生组织的有效运作和学生权益的保障至关重要。本文将分十二个小节展开讨论学生自治组织章程的制定与内容,以期为学校提供一份可行的参考。
第一部分:学生自治组织的目标和宗旨
学生自治组织章程应明确学生自治组织的目标和宗旨,以确保其行为符合学校的基本要求,并对学生自治组织的发展方向提供明确的指引。章程中可以包括推进学生学术、文化和创新能力的培养、倡导学生参与社会公益活动、维护学生利益和权益等目标。
第二部分:学生自治组织的组织结构
学生自治组织章程需要明确学生自治组织的组织结构和职责。其中包括学生自治组织的代表机构形式,如学生会、班委会等,以及成员的选举与任期等细则。同时,还可以规定学生自治组织的领导层次结构、各职能部门的设置和职责等。
第三部分:学生自治组织的权力与义务
学生自治组织章程应界定学生自治组织的权力和义务,以规范其行为和责任。这包括权力的行使范围、限制和程序,以及义务的履行和制约等。同时,章程还可以明确各项职能部门的权限和责任。
第四部分:学生自治组织的活动和项目管理
学生自治组织章程应关注活动和项目的管理。章程中可规定学生自治组织的活动类型和范围,以及活动的组织、宣传和落实等方面的规定。此外,还可以设立特定的制度和流程,以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和质量的保证。
第五部分:学生自治组织的财务管理
学生自治组织章程还应设立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组织资金的合理使用和透明度。这包括经费的筹集、使用、审计与报告等方面的规定。章程中可以规定组织成员对经费的监督机制,以保证经费使用的公正和效率。
学生委员会章程
学生委员会章程
引言概述:
学生委员会章程是学校管理学生事务和维护学生权益的重要文件,它规定了学
生委员会的组织结构、职责和运作方式。制定一份完善的学生委员会章程,对于促进学生自治、提升学校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一、组织结构
1.1 学生委员会主席团:主席、副主席、秘书长等职务设置,负责协调学生委
员会各项工作。
1.2 学生委员会部门:包括宣传部、活动部、生活服务部等,各部门分工明确,协同合作。
1.3 学生代表大会:由各班级代表组成,是学生委员会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
审议重大事项。
二、职责
2.1 维护学生权益:代表学生提出诉求,维护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参与学
校管理。
2.2 组织活动:策划组织各类文体活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增进同学之间的
交流和合作。
2.3 宣传工作:宣传学校政策、传达学生心声,增强学生向心向校的认同感。
三、运作方式
3.1 定期会议:学生委员会主席团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学生事务,制定工作计划。
3.2 民主决策:学生代表大会进行民主选举产生学生委员会主席团,重大事项
由代表大会讨论决定。
3.3 落实执行:学生委员会部门负责具体工作执行,定期向学生代表大会和主
席团汇报工作进展。
四、管理与监督
4.1 纪律管理:学生委员会要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严格执行章程规定,维护学
校秩序。
4.2 监督机制:设立监督委员会,对学生委员会工作进行监督,及时发现问题
并提出改进建议。
4.3 督促落实:学校领导及时关注学生委员会工作情况,督促其落实章程规定,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五、章程修订
5.1 定期评估:学生委员会章程定期进行评估,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完善。
伙委会管理制度
伙委会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学生自治管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
提高我校学生全体成员的管理能力和组织协作能力,提高全体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社会责任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高等学校学生自治管理条例》,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学生,包括本科生、研究
生和留学生。
第三条学校设立学生自治委员会(以下简称“伙委会”),是
学校的学生自治组织,负责统筹协调学校学生自治工作。
第四条伙委会是由全体学生按院系、班级等组成的代表大会
选举产生,是全体学生的代表组织,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第五条伙委会的任务是: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组织落实学校学生自治工作规定,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学风建设,促进学生素质全面发展。
第六条伙委会的机构设置包括主席团、常务委员会、秘书处
等部门。
第七条伙委会实行主席负责制,主席统一领导伙委会的工作,行使职权。
第八条伙委会成员要严格遵守规章制度,维护学生的正当权益,保护学校的声誉。
第九条伙委会工作原则是:民主集中,团结互助,开拓创新,务实高效。
第十条伙委会关爱学生,服务学生,促进学生发展,维护学
生的切身利益。
第二章伙委会组织构成
第十一条伙委会主席团是伙委会的最高领导机构,由主席、
副主席、秘书长等组成。
第十二条伙委会主席团成员由全体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任期为一学年。
第十三条伙委会常务委员会是伙委会的执行机构,由伙委会
主席团成员和部门主任组成。
第十四条伙委会各部门负责具体工作,包括宣传部、组织部、学习部、文体部等。
第十五条伙委会设立监督委员会,监督伙委会各部门和成员
学生宿舍自治委员会章程制度
学生宿舍自治委员会章程制度第一条总则
为更好地管理学生宿舍,维护学生宿舍生活秩序,发挥学生自治的作用,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名称
本自治会正式名称为:学生宿舍自治委员会,简称自治会。
第三条组成
自治委员会主席一名,副主席两名,委员若干,各宿舍楼长和副楼长各一名,总共约十人左右。
第四条主席和副主席
自治委员会主席、副主席由全体委员投票选出,主席负责召开会议、主持会议、决定会议的时间和地点、主持自治委员会对内对外的交流和联系。副主席协助主席处理自治委员会的日常事务。
第五条委员
自治委员会委员由各宿舍楼代表选出,每栋楼选出一名代表。委员的职责为维护宿舍楼内秩序、制定宿舍楼内游戏规则、组织各类文体活动、监督公共设施和公共卫生的管理等。
第六条宿舍楼长和副楼长
各宿舍楼长和副楼长由全体住宿学生投票选举产生。宿舍楼长和
副楼长的职责为协助委员维护宿舍楼内秩序,组织宿舍楼内的安全检
查和消防检查,负责宿舍楼内故障报修和日常事务。
第七条周常会议
自治委员会主席负责每周组织自治委员会成员开会,会议主要内
容为各宿舍楼情况汇报,以及下一周的工作安排。所有委员需要提前
一天把工作报告提交到主席处。
第八条大型活动
自治委员会成员协商决定大型活动的方式和方法,比如重大节庆、晚会、比赛等。自治委员会成员会议决定包括但不限于活动主题、活
动形式、活动时间、活动地点、人员分配、预算安排等。
第九条经费
自治委员会成员共同商议并决定自治委员会的运行经费,经费主
要由学校财务部门拨给,也可以通过其他途径自行联系资助。
第十条纪律和处分
自治委员会负责制定和执行宿舍生活中的纪律和规定,并对违反
学生委员会章程
学生委员会章程
一、总则
为了加强学生自治,促进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开展,培养学生的组织能力和领
导才能,提高学校管理水平,特制定本章程。
二、组织机构
1. 学生委员会是学校学生自治组织,由全体学生选举产生。
2. 学生委员会设主席团、办公室、部门和班级委员会等组织机构。
(1)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和秘书长组成,负责学生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2)办公室:由办公室主任和助理组成,负责协助主席团处理事务。
(3)部门:根据需要设立各类部门,如宣传部、文体部、学术部等,各部
门负责相关事务。
(4)班级委员会:每个班级设立委员会,负责班级事务,与学生委员会保
持密切联系。
三、选举与任期
1. 学生委员会主席团成员由全体学生选举产生,选举方式为无记名投票。
2. 主席团成员的任期为一学年,但可连任一次。
3. 部门负责人和班级委员会成员由各部门和班级自行选举产生,任期与主席团
成员一致。
四、职责与权力
1. 学生委员会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
(1)代表学生群体向学校提出建议和意见,维护学生权益。
(2)组织和协调学生活动,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3)协助学校管理,推动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开展。
(4)宣传学校精神,增强学生凝聚力和归属感。
2. 学生委员会享有以下权力:
(1)制定和修改学生委员会章程,并报学校批准。
(2)参与学校决策,对学校的重要事项提出意见和建议。
(3)协调和管理学生组织,监督学生活动的开展。
(4)与学校管理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反映学生意见和需求。
五、工作方式
1. 学生委员会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全体会议,讨论重要事项并作出决策。
学校学生会组织章程
学校学生会组织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学校的学生自治,促进学校学生发展全面素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学生会是学校教育教学管理的助手,是学校广大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组织。
第三条学校学生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维护同学权益,发展同学特长,促进同学发展。
第四条学校学生会的工作原则是民主、团结、务实、创新。
第五条学校学生会的领导机构包括学生会全体会议、学生会主席团、学生会常务理事会和学生会监督委员会。
第六条学校学生会的主席团由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和秘书长组成,负责学生会日常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第七条学生会常务理事会是学校学生会的决策机构,常务理事由主席团成员和学生代表组成,对学生会重大决策进行讨论和决定。
第八条学生会监督委员会由学生代表组成,负责对学生会工作进行监督和评议。
第九条学校学生会依靠全体学生的支持和参与,积极组织各类学生活动,推动学生自治的发展。
第十条学校学生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维护学校的稳定和和谐。
第二章组织结构
第十一条学生会全体会议是学校学生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每学期召开一次。
第十二条学生会全体会议由学生会主席团召集,议题包括工作报告、工作计划、重大决策等。
第十三条学生会主席团由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和秘书长组成,负责日常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第十四条学生会实行年度换届制,学生会主席团成员由全体会员投票产生。
第十五条学生会常务理事会是学校学生会的决策机构,负责对学生会重大决策进行讨论和决定。
学校学生工作委员会章程
学校学生工作委员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学生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的组织建设,明确工作职责,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学生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委员会是在学校党委领导下,由学生代表、学生工作部门负责人、辅导员和教师代表组成,负责协助学校开展学生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的学生自治组织。
第三条委员会的宗旨是:坚持以学生为本,充分发挥学生在学校管理工作中的主体作用,积极参与学校民主管理,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学生的成长成才创造良好条件。
第四条委员会的主要任务:
(一)协助学校开展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综合素质教育;
(二)参与学校有关学生工作的政策、制度和措施的制定,为学生工作提供决策参考;
(三)监督学生工作部门和辅导员履行职责,维护学生合法权益;
(四)组织学生开展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活动,提高学生的自律意识和能力;
(五)开展与学生利益相关的调查研究,反映学生的意见和建议;
(六)其他与学生工作相关的事项。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五条委员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秘书长一名,成员若干名。主任和副主任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秘书长和成员由学生工作部门推荐,报学校党委批准。
第六条委员会成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我校学籍的在校生;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关心集体,团结同学;
(四)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沟通能力。
学生宿舍自治委员会章程制度范文
学生宿舍自治委员会章程制度范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了加强学生宿舍管理,提升宿舍居住环境质量,培养学生自治本领,依据
《学生宿舍管理条例》以及学校相关规定,订立本章程。
第二条定义
1.学生宿舍:指学校特地供学生居住的留宿设施。
2.学生宿舍自治委员会(以下简称自治委员会):指由宿舍内学生自行
构成的负责管理宿舍事务的组织。
第二章组织结构
第三条构成
1.学生宿舍自治委员会由宿舍内当届学生共同构成。
2.各宿舍依据实际情况选举出自治委员会成员,每个宿舍至少包含一名
委员。
3.学生宿舍管理办公室帮助组织选举工作,并供应必需的引导和培训。
第四条职责
1.组织宿舍内事务管理,包含但不限于卫生保洁、安全防范、秩序维护
等工作。
2.帮助学生宿舍管理办公室做好学生入住、退宿登记工作。
3.监督宿舍内事务执行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
4.组织和帮助开展宿舍自律教育活动,促进宿舍成员自发遵守规章制度。
第三章权力与义务
第五条权力
1.对宿舍内日常事务管理有执政权。
2.对宿舍日常开支有决策权,必需保证合理使用公共经费。
3.可以申请学校供应相关资源,如清洁用品、学习用品等。
4.可以向学生宿舍管理办公室提出合理的建议和看法,对于学生宿舍管
理事务向学校提出合理要求。
第六条义务
1.严格遵守学校和学生宿舍管理办公室订立的相关规章制度。
2.组织并参加宿舍内各项工作和活动,搭配学校进行宿舍例行巡查。
3.乐观参加学生自治事务,自发维护宿舍内的良好秩序和卫生环境。
4.监督、维护宿舍内的公共设施和财物的安全使用。
第四章会议制度
第七条会议形式
自律委员会章程
自律委员会章程
自律委员会章程
成都中医药大学附院针灸学校龙泉校区
四川红十字卫生学校东区学生自律委员会章程(试用)
第一章总则
自律委员会是在学校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的指导下,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学校的规章制度以及自律委员会章程,以“团结自律,奉献创新”为宗旨,以“自我教育、自我监督、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为理念,加强学生日常行为管理、服务广学生为宗旨,在专职老师的带领下,于202*年9月成立的学生自治组织。
第二章宗旨
在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招生就业处的指导帮助下,团结广学生,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坚持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不断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修养和政治理论水平,帮助学生成长进步。以育人为中心,锻炼并提高广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使之成为适合社会需要的全面型人才。
发挥助手作用,维护校纪校规,协助学校学生工作部门和学生公寓管理部门做好学生自我管理工作。
服务同学,矢志不渝。及时有效地向校有关部门反映学生的意见、建议和要求,积极开展勤工助学、生活维权等活动,努力改善学习、生活和活动条件,关心并维护学生的正当权益,努力帮助学生解决学习生活中的各种困
难和挑战。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在校内,增进同学、教师和职工之间的互相理解,促进安定团结;树立校自律委员会的良好形象。
第三章成员自律委员会成员的权利:
1、自律委员会成员有完成上级交办的工作、任务,参加内部各项活动及对本委员会各成员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建议的权利。
2、自律委员会成员在本委员会内享有平等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学生委员会章程
学生委员会章程
一、总则
学生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章程是为了规范学生委员会的组织结构、职
责权限和运作方式,促进学生自治、参预和服务,提高学生管理水平和学生权益保障,加强学校与学生之间的沟通和合作,推动学校教育教学事业的发展而制定的。
二、组织结构
1. 学生委员会由主席团、各部门和班级代表组成。
2. 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和秘书长组成,负责组织、协调和领导委员会的工作。
3. 各部门包括学术部、文体部、宣传部等,负责具体的工作领域。
4. 班级代表由各班级选举产生,代表班级的意见和需求参预委员会的决策和活动。
三、职责权限
1. 主席团负责召集和主持委员会的会议,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预算,协调各部
门的工作,向学校汇报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2. 各部门负责开展相关工作,如学术部组织学习讲座、辅导班等,文体部组织
体育比赛和文艺活动等,宣传部负责宣传推广委员会的工作等。
3. 班级代表负责采集班级的意见和需求,参预委员会的讨论和决策,向班级宣
传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四、运作方式
1. 委员会每学年召开一次全体味议,由主席团主持,全体委员参加,审议和通
过年度工作计划和预算。
2. 主席团每月召开一次主席团会议,讨论和决定重要事项,协调各部门的工作,安排和评估活动。
3. 各部门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组织实施相关活动,定期向
主席团汇报工作发展和成果。
4. 班级代表定期召开班级会议,采集班级的意见和需求,向委员会反映和提出
建议,宣传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五、权益保障
1. 学校应为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场地、设备和经费支持,保障委员会正常运作。
1、职师学院大学生自治委员会章程
职业技术师范学院学生自治委员会章程
第一章学生自治委员会性质
职业技术师范学院学生自治委员会是学生自发组建的组织,是为营造优良校风、学风,实现我院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意识与能力的一个组织,它是传达、宣传和执行学校、学院各项规章制度的前哨,它给予我院学生们一个更高的平台锻炼自己。职业技术师范学院大学生委员会在学院学生工作管理办公室具体指导下开展工作,以鲜明的政治立场、浓郁的学生气息、丰富多彩的活动,为学院的安全维稳和发展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第二章学生自治委员会宗旨
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全心全意为学院服务
第三章学生自治委员会职能
第一条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配合学校、学院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安全维稳教育工作;
第二条发挥学院各级组织联系学生的桥梁与纽带作用,致力于学院各方面安全维稳,学院大数据维护;
第三条树立正确的思想观念,严格执行学校、学院的规章制度;
第四条团结全体同学,勤奋学习,尊师守纪,配合学院贯彻执行“能做·会教·善学”的办学理念,督查学院学生学习纪律,促进良好学风的形成;
第五条配合学院建立良好的学习秩序、生活环境,与其他年级相互学习、相互交往、增进友谊;
第六条加强学院党政与广大同学的联系,通过各种渠道平台,及时反映同学们的意见、建议和要求,维护同学的正当权益。
第四章学生自治委员会组成
第一条学生自治委员会成员由本年级各班级同学自由竞争、民主评选产生;
第二条学生自治委员会选举产生主席一名,副主席两名,下设办公室、宣传部、技术部、权益部、外联部、纪检部、安全部;
立新中学自治委员会章程
立新中学自治委员会章程
一、宗旨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学生管理的水平和质量,给学生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锻造提供一个更为广阔的舞台,学校决定成立了学生自治委员会。
学生自治委员会由威信高、熟悉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的优秀学生组成,同时聘请学校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级部主任和有关老师作为顾问。主要负责化解、仲裁各类纠纷及违纪事件,并根据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对同学中发生的各类违纪行为,做出公平、公正、合理的裁决。对重大违纪学生,学生自治委员会审议学校的处理意见草案,听取违纪学生本人的申诉或辩护,并通过集体讨论、民主评议、投票表决,决定对其处理意见。对因重大违纪而受过处分的学生,学生自治委员会负责进行跟踪考察,以便采取相应的后续措施。通过对学生违纪违规事件的审理、判决,向同学传递民主与自治精神,以不断增强学生的自治观念、平等意识和民主精神。
学生自治委员会在处理纠纷或违规违纪现象时,除涉及个人隐私的事件以外,一律公开进行。
二、领导小组领导机构设置:
1、学校领导小组成员:聂淑香栾小平孙述文
2、级部领导小组成员:
初一级部:级部主任2人:王明新常强。受级部大部分学生爱戴的任课教师4人,以及本级部推选出的6名威信高、熟悉法律法规
和校规校纪的优秀学生组成(学生名单各级部章程中体现)及家长代表2人共14人。
初二级部:级部主任2人:李玉泉赵娟,受级部大部分学生爱戴的任课教师4人,以及本级部推选出的6名威信高、熟悉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的优秀学生组成(学生名单各级部章程中体现)及家长代表2人共14人。
初三级部:级部主任2人:仪策欣张永涛,受级部大部分学生爱戴的任课教师4人,以及本级部推选出的6名威信高、熟悉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的优秀学生组成(学生名单各级部章程中体现)及家长代表2人共14人.
学生宿舍自治委员会章程制度
学生宿舍自治委员会章程制度
一、总则
学生宿舍自治委员会(以下简称自治委员会)是为了维护学生宿舍秩序、促进宿舍卫生、提升宿舍文化建设而设立的组织。本章程旨在规范自治委员会的组织结构、权责分工、运作机制等相关事务。
二、组织机构
自治委员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成员若干名。主任由全体成员通过选举产生,副主任由主任提名,成员通过申请并经主任审核后加入。
三、主要职责
1. 组织并推行宿舍内部规章制度,如宿舍安全规定、卫生管理细则等,确保宿舍秩序良好。
2. 处理宿舍内部纠纷,协助解决与宿舍生活相关的问题,维护学生权益。
3. 监督宿舍卫生情况,定期组织卫生检查,并督促整改不合格行为。
4. 组织开展宿舍文化建设,如举办宿舍晚会、座谈会等活动,增进宿舍成员之间的交流与友谊。
5. 定期向学生宿舍管理部门汇报工作并接受其指导。
四、职责分工
1. 主任负责召开自治委员会会议,组织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监督成员履行职责。
2. 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代理主任职务时,具备主任的权力与职责。负责联络学生宿舍管理部门与校内其他组织。
3. 成员承担具体的工作任务,如宣传工作、纠纷处理、卫生检查等,必须认真履行职责,服从主任和副主任的工作安排。
五、会议制度
自治委员会月度召开一次全体会议,主任召集并主持会议。会议前需提前五天通知成员,并确定议题。会议形式灵活,采取集体讨论、决策或进行部署工作等方式。会议记录需详尽,包括会议时间、地点、参会人员、主要议题及讨论结论等。
六、选举制度
主任任期为一学年,每年12月举行一次选举,选举方式采取无记名投票。参选人需提前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全体成员提交书面申请。副主任由主任提名,成员由申请人向主任递交书面申请,经主任审核后决定是否加入。
学生宿舍自治管理委员会章程
学
生
宿
舍
自
治
管
理
委
员
会
章
程
共青团江西城市职业学院委员会学生宿舍自治管理委员会
二0一一年十月
江西城市职业学院学生宿舍自治委员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江西城市职业学院学生宿舍自治委员会(简称“宿治会”)成立于2011年10月,是在校党委的领导下、校团委的指导下,开展学生宿舍管理工作的学生自治组织,该委员会与校学生会、校学生社团联合会和校青年志愿者协会是学校学生自治组织工作的四驾马车。校学生宿舍自治委员会主要负责学生宿舍综合治理、寝室文明建设和寝室文化建设的专门机构。
第一条:坚持“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方针,并以“自律、自立、自强,服务学生成长”为宗旨,形成以行政手段为主,学生自我管理为辅的合理、可行、完善的管理体制。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办事,将学校各项制度措施得以切实有效的贯彻落实。
第二条:性质:宿治会是学校学生组织结构之一,是学校联系学生的桥梁和纽带。学生自觉接受宿治会的领导、督促和检查,积极支持宿治会的各项工作。
第三条:基本任务:
(一)围绕学校对宿舍寝室文明建设的总体要求,根据校团委、学工处的工作部署,以“自我教育”为中心,以推进学生良好生活环境全面发展为主线,以学生寝室为阵地,创造健康、安全、文明的生活环境。优化生活方式,提高学生生活质量与生活价值。
(二)发挥师生的桥梁、纽带作用,加强生活环境学生工作及管理双方的信息沟通。
(三)严格执行学生生活园区的各项管理制度,自觉抵制违纪行为,发扬团结互助的集体主义精神,增强学生的集体归属感和荣誉感。(四)积极主动的参加学生寝室安全管理,卫生检查与文明监督工作。
学生委员会章程
学生委员会章程
一、总则
学生委员会是学校内学生自治组织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代表全体学生的利益,推动学校的发展和改善学生的学习生活环境。本章程旨在规范学生委员会的组织结构、权力职责和运行方式,确保其有效运作。
二、组织结构
1. 学生委员会由全体学生选举产生,设主席团和各部门。
2. 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和秘书长组成,负责学生委员会的整体运作和决策。
3. 各部门包括学术部、文体部、宣传部、生活服务部等,负责开展相关工作。
三、权力职责
1. 学生委员会有权制定和修改学生自治规章制度,保障学生的基本权益。
2. 学生委员会有权代表学生向学校提出建议和诉求,并参预学校决策的过程。
3. 学生委员会有权组织各类学生活动,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社会责任感。
4. 学生委员会有权监督学校的教学质量、学生工作和学校管理,维护学生的合
法权益。
四、运行方式
1. 学生委员会每学年召开全体味议,讨论重要事务并进行决策。
2. 主席团每周召开例会,安排具体工作和协调各部门的工作。
3. 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定期向主席团汇报工作发展。
4. 学生委员会与学校领导及相关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和沟通,共同推动学校的发展。
五、选举与任期
1. 学生委员会主席团成员由全体学生选举产生,任期为一学年。
2. 各部门负责人由主席团推荐并经全体学生表决选举产生,任期为一学年。
3. 主席团成员和各部门负责人连任不得超过两届。
六、违纪与处罚
1. 学生委员会成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如有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学校规章制度的行为,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
2. 违纪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贪污、滥用职权、泄露学生隐私等,处罚方式包括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劝退等。
学生委员会章程
学生委员会章程
一、总则
学生委员会是为了促进学校学生自治和民主管理,增强学生组织的凝聚力和影响力,维护学生权益,推动学生发展的组织。本章程旨在规范学生委员会的组织结构、职责权限、选举制度以及运行机制,确保学生委员会的有效运作。
二、组织结构
1. 学生委员会由全体学生组成,设立主席团、常务委员会和各个部门。
2. 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和秘书长组成,负责学生委员会的日常管理和决策。
3. 常务委员会由主席团成员和各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协调各部门工作、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预算,并定期向全体学生汇报工作进展。
4. 各个部门根据学生的兴趣和需求设立,包括学术部、文化部、体育部、公益部等,负责开展相应的活动和项目。
三、职责权限
1. 学生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代表学生群体维护学生权益,提出建议和意见,参与学校重要决策的讨论。
2. 主席团负责召集和主持学生委员会的会议,制定会议议程,并组织实施学生委员会的决议。
3. 常务委员会负责协调各部门的工作,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预算,并监督执行情况。
4. 各个部门负责开展相应的活动和项目,组织学生参与其中,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四、选举制度
1. 学生委员会主席、副主席和秘书长由全体学生通过选举产生,任期为一学年。
2. 选举程序包括提名、竞选和投票环节,确保公平公正。
3. 学生委员会的其他职位由各部门自行选举产生,任期根据需要确定。
五、运行机制
1. 学生委员会设立定期会议,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全体会议,由主席团负责组织。
2. 学生委员会会议的议题包括工作汇报、重要决策、活动计划等,确保学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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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学生自治管理委员会章程
第一章学生会的基本任务
(一)团结全体同学,促进广大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促进“勤奋、求实、文明、创新”校风的形成,协助学校创建一个生动活跃、积极向上的学习环境;
(二)成为学校联系学生的桥梁和纽带,代表学生参与学校教育与管理事务。充分发扬民主,密切联系群众,积极反映同学的建议、意见和要求,维护同学的正当利益;
(三)倡导和组织学生参与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课余活动,努力为全体学生服务;
(四)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在学校各行政职能部门、政教处、团委的具体指导下,结合自己的特点,相对独立地开展工作,按照广大学生的特点和要求,组织全校学生开展学习活动、社会实践活动、青年志愿者活动等,提高广大学生与实践结合,服务社会的自觉性,引导学生走与社会实践相结合的成才之路;
第二章学生会的组织机构
结合我校实际中学第届学生会设置以下机构:
学生会主席团主要设置学生会主席一名副主席两名
下设五个部门宣传部体育部纪检部劳动部组织部各个部门设
部长一名副部长两名(名单见附件)
第三章学生会各个部门的具体职责
(一)主席职责:
(1)主持学生会全面工作,制定任期工作计划,检查督促各部门工作。
(2)定期召开学生会会议,听取各方面的工作汇报汇报学生情况和建议及时向学校反映。
(3)完成学校主管部门交办的各项任务,协调各部门的各项大型活动。
(二)副主席职责:
(1)协助主席开展各项活动。
(2)主席不在时履行主席职责。
(3)做好分管工作和内勤工作。
(4)做好大型会议的各项准备工作。
(三)宣传部职责:
(1)宣传班级和个人在学习、生活作风、组织纪律、文体活动、文明礼仪,班级日评比活动以及劳动等方面的好人好事。
(2)宣传部可分设广播组和板报组。广播组要按时放广播, 板报组要定期出板报。
(3)在校团委学生会直接领导下负责学校的广播宣传工作。
(4)组织各班开展黑板报、班刊竞赛,并随时进行检查、评比。(5)对学校的重大活动进行及时的宣传报道,丰富广大师生课余生,提高校园文品位。
(四)纪检部职责:
(1)及时检查全校爱护公物情况(包括用电、用水)。
(2) 维持升旗仪式等各种集会、大型活动的纪律;
(3) 协助学校检查学生遵守校规章制度的情况;
(4)中午下午放学时在校门口检查在校内吃零食现象
(5)检查并及时反馈各班教室关灯等节能情况。
(6)在校内检查学生追逐打闹,骂人,打架,在校内骑车现象
(五)体育部职责:
(1)负责升旗活动及国旗管理。
(2)对早操和课间操进行检查,每周都要做好总结上报到主席团。
(3)做好学校举行的各项大型活动相关准备工作,能够积极配合学校做好领导安排的工作。
(六)劳动部职责:
(1)认真组织好每周星期一的全校卫生大扫除。包括:教室、寝室、卫生区,并成立检查组进行日常的检查评比,且及时通报。
(2)每月进行一次文明寝室的评比工作。
(3)组织各班劳动委员、检查员开好工作例会,定期地对各班劳动委员及班级卫生情况组织考核。
(4)加强保洁员队伍的管理,其中包括保洁区域的卫生,做到校内环境整洁
(5)对教室卫生及公共区卫生每天进行认真地检查,抽查宿寝室卫生的检查情况,要求及时公布结果。
(七)组织部职责:
(1)督促对各班团支部团费收缴、团员证的注册及团员档案管理工作。
(2)加强与学校各班团支书的联系,对各班团支部组织生活、团队活动的指导和评估。
(3)配合学生会其他部门更好的组织,完成各种活动。
(4)负责完成分团委交办的其它事务。
第四章学生会干部
学生会的干部是学生会的工作骨干。学生会的干部要做同学的表率,模范地履行学生会会员的各项义务,努力做到
(一)政治上求进步。坚决维护学校的稳定和荣誉。
(二)学习要刻苦。带头学习政治、经济、文化、科学技术和现代管理知识,不断提高自己的学习成绩、思想政策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
(三)工作要勤奋。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勤于思考,勇于创新,知难而进,积极主动地在同学中开展工作,努力作出实绩。
(四)作风要扎实。朝气蓬勃、实事求是、发扬民主、敢想敢干、深入群众、调查研究,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不搞形式主义、不沾染官僚习气,热心为同学服务。
(五)品德要高尚。顾全大局、公道正派、团结同学、助人为乐、诚实守信、谦虚谨慎,有自我批评精神,自觉接受组织和同学的监督。
第五章奖惩制度
第一条对于在学校建设和发展及学生会工作中有显著成绩的学
生会成员,校团委将在学期末授予优秀学生会干部称号;对于不执行学生会的决议,违反《学生会章程》的成员,学生会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精神,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由学校给予纪律处分。
第二条学生会成员不参加学生会的工作,如无正当理由,均被认为自行脱离学生会,学生会将报校团委批准给予除名处理;
第三条学生会成员应以身作则,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执行学生会的各项条例:
1、学生会成员不得有吸烟、酗酒、打扑克、打架、盗窃等严重违纪现象;
2、学生会成员不得有旷课、迟到、早退等违纪现象;
3、学生会成员在男女学生交往上要得体,不得有早恋行为;
4、学生会成员应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有关规定;
5、学生会成员必须抵制各种不正之风;
6、学生会成员必须带证上岗,规范学生会工作,接受同学们监督;
7、学生会成员不得有损害学校形象的行为;
8、学生会成员不得滥用职权,损害广大同学的利益;
9、学生会成员必须搞好内外团结,不得相互制造矛盾;
10、学生会成员要注意自身形象,言谈举止要文明大方,穿着整洁朴素,不穿奇装异服;
11、学生会成员发现违纪现象要积极制止
12、学生会重要会议应争取学校领导或有关部门参加指导。
13、在正常情况下,每周召开例会一次,检查和布置工作,特殊情况例外。
14、各部要积极配合,各负其责,应大胆积极地开展工作,各部委员会由部长临时确定召开时间,争取主席、副主席参加,必要时可要求有关部门参加学生会制定值周制度,各部在搞好本部工作的前提下都有义务参加值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