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制品审核细则
特色乳制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23版)

自治区特色乳制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23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严格新疆特色乳制品生产许可条件,强化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办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XX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新疆特色乳制品生产许可、变更许可和延续许可等审查工作。
第三条本细则中所称新疆特色乳制品是指以驼乳、马乳、驴乳等生乳或其加工制品为主要原料,按照法律法规及标准规定的要求,生产的特色乳制品。
第四条新疆特色乳制品的申证食品类别为乳制品,类别名称为其他乳制品,类别编号0503o食品生产许可证须注明食品类别、类别名称,食品生产许可证副页须注明获得生产许可的特色乳制品品种明细。
特色乳制品生产许可食品类别、类别名称、品种明细等见表1。
表1特色乳制品生产许可食品类别及品种明细目录第五条企业仅有包装场地、工序、设备或企业具有完整的生产设备、生产工艺条件,但以包装工序作为生产开始的,均属于分装行为,不予生产许可。
第六条本细则中引用的文件、标准通过引用成为本细则的内容。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标准,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细则。
第二章生产场所第七条生产企业厂区选址和设计应当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14881)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乳制品良好生产规范》(GB12693)的相关规定,应远离畜禽养殖场,且厂区内不得饲养动物。
第八条企业应有与生产能力相适应的生产车间和辅助生产设施,其设计应按工艺流程需要及卫生要求,有序合理布局。
应根据工艺流程和防止交叉污染的要求,按照各作业区的洁净级别划分为清洁作业区、准清洁作业区和一般作业区。
不同洁净级别作业区之间应进行有效的物理隔离,防止交叉污染。
特色乳制品各洁净级别作业区的具体划分见表2o第九条清洁作业区、准清洁作业区的对外出入口应安装能自动关闭(如安装自动感应器或闭门器等)的门,必要时还可设空气幕。
0404-企业生产乳制品许可条件审查细则(2010版)的公告》(总局2010年第119号公告)

0404-企业生产乳制品许可条件审查细则(2010版)的公告》(总局2010年第119号公告)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发布企业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许可条件审查细则(2010版)和企业生产乳制品许可条件审查细则(2010版)的公告》(总局2010年第119号公告)2010年第119号关于发布企业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许可条件审查细则(2010版)和企业生产乳制品许可条件审查细则(2010版)的公告为切实加强乳制品质量安全工作,严格乳制品质量安全监管,提升乳制品质量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36号)和《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质检总局令第129号),国家质检总局组织修订了《企业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许可条件审查细则(2010版)》和《企业生产乳制品许可条件审查细则(2010版)》,现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原《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和《乳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同时废止。
其加工制品(乳清粉、乳清蛋白、脱脂乳粉、全脂乳粉等)为主要原料,加入适量的维生素、矿物质和其他辅料,使用法律法规及标准规定所要求的条件,加工制作供婴幼儿(三周岁以内)食用的婴儿配方乳粉、较大婴儿配方乳粉、幼儿配方乳粉生产条件的审查及其产品生产许可的检验。
婴幼儿配方乳粉的申证单元为1个,其类别编号为0502。
生产许可证产品名称须注明婴幼儿配方乳粉(湿法工艺、干法工艺)。
生产许可证附页注明获得生产许可的婴幼儿配方乳粉品种明细。
仅有包装场地、工序、设备,不是完整的生产条件,不予生产许可审查。
本细则中引用的文件、标准通过引用成为本细则的内容。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标准,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部分)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细则。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标准,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细则。
二、生产许可条件审查(一)管理制度审查。
乳制品审核细则

1.范围1.1总则本指导书通过典型审核活动的概述为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审核活动的策划与实施提供了指南,其适用程度取决于特定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审核的范围和复杂程度,以及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审核结论的预期用途。
本指导书是根据《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要求》HACCP-EC-01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实施规则》结合该行业的特点,在专业方面提供审核指南,作为专业技术支持,这些意见不是认证准则的补充和取代,审核时,应以认证准则为依据。
国家对鲜奶的制造、酸奶的制造、奶粉的制造已经实施了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必须取得QS后方可生产销售。
对奶酪及其他奶制品实施的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的进度情况应予以关注。
如果属于保健食品则需要通过GMP认证。
1.2 适用范围本指导书适用于液体乳及乳制品的制造行业包括出口产品,对应于的专业代码为C1440。
分为四个小类专业,其中鲜奶制造专业代码为C1441,酸奶制造专业代码为C1441,奶粉制造专业代码为C1441,其它奶酪。
其它奶制品制造专业代码为C1441。
由于液体奶及奶制品的加工工艺基本类似,因此将四个小类专业编制为一个作业指导书。
乳制品(dairy product):以牛乳、羊乳等为主要原料加工制成的各种制品,包括乳粉、消毒乳、灭菌乳、发酵乳、炼乳、干酪、再制乳、奶油、花色乳等乳制品。
本专业不包括含乳饮料和乳酸菌饮料,而属于C1534专业。
鲜奶制造专业包括巴氏灭菌奶、UHT灭菌奶等.杀菌乳:以生鲜牛(羊)乳为原料,经脱脂或部分脱脂或不脱脂后再巴氏杀菌制成的液体产品。
酸奶制造专业包括搅拌型酸奶和凝固型酸奶等。
酸奶是指以牛乳或复原乳为主料,添加或不添加辅料,使用含有保加利亚乳杆菌、嗜热链球菌的菌种发酵制成的产品。
奶粉制造专业包括婴儿奶粉、全脂奶粉、脱脂奶粉、营养型奶粉等其他奶制品专业包括炼乳、干酪、奶油等2.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下列标准和规范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文件中引用而构成本文件的条文。
乳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实用文档乳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The document was prepared on January 2, 2021附件2-2乳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一、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一)乳制品发证范围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乳制品包括巴氏杀菌乳、灭菌乳、酸牛乳、乳粉、炼乳、奶油、干酪。
巴氏杀菌乳:以牛乳或羊乳为原料,经巴氏杀菌制成的液体产品。
包括全脂巴氏杀菌乳、部分脱脂巴氏杀菌乳与脱脂巴氏杀菌乳。
灭菌乳:以牛乳(或羊乳)或复原乳为原料,脱脂或不脱脂,添加或不添加辅料,经超高温瞬时灭菌、无菌灌装或保持灭菌制成的产品。
包括灭菌纯牛(羊)乳与灭菌调味乳。
酸牛乳:以牛乳或复原乳为原料,脱脂、部分脱脂或不脱脂,添加或不添加辅料、经发酵制成的产品。
包括纯酸牛乳、调味酸牛乳、果料酸牛乳。
乳粉:以牛乳或羊乳为主料,添加或不添加辅料,经加工制成的粉状产品。
包括全脂乳粉、脱脂乳粉、全脂加糖乳粉、调味乳粉和配方乳粉(强化乳粉)。
炼乳:以牛乳为主料,添加或不添加白砂糖,经浓缩制成的粘稠状液体产品。
包括全脂无糖炼乳和全脂加糖炼乳。
奶油:以牛乳稀奶油为原料,经发酵或不发酵,加工制成的固态产品。
干酪:以牛乳为原料,经巴氏杀菌、添加发酵剂、凝乳、成型、发酵等过程而制得的产品。
(二)申证单元的划分申证单元分为三个:一是液体乳类:包括巴氏杀菌乳、灭菌乳、酸牛乳;二是乳粉类:包括全脂乳粉、脱脂乳粉、全脂加糖乳粉、调味乳粉和配方乳粉;三是油脂类;包括炼乳、奶油、干酪三种产品。
二、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点(一)液体乳类1、巴氏杀菌乳(1)基本生产流程原料乳验收→净乳→冷藏→标准化→均质→巴氏杀菌→冷却→灌装→冷藏。
(2)容易或者可能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a、生产过程中微生物污染导致产品变质b、生产过程中杀菌剂或清洗剂残留导致产品异味c、产品贮藏温度不适宜导致变质(3)关键控制点原料验收、标准化、巴氏杀菌、灌装、冷藏、设备的清洗。
2、灭菌乳(1)基本生产流程原料乳验收→净乳→冷藏→标准化→冷藏→预热→均质→超高温瞬时灭菌(或杀菌)→冷却→无菌贮存→无菌灌装(或保持灭菌)→储存。
企业生产乳制品许可条件审查细则

企业生产乳制品许可条件审查细则一、企业基本情况审查1.企业注册资本是否符合法定要求,是否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企业管理层是否具备相关经验和能力。
3.企业是否有固定的生产场所,并符合相关卫生要求。
4.企业是否有适用的生产设备和技术,能够满足生产乳制品的要求。
二、原料供应和质量控制审查1.企业是否有稳定的原料供应渠道,供应原料是否符合相关的法规和标准。
2.企业是否建立了适当的原料采购和质量控制程序,并有合适的检测设备和实验室设施。
3.企业是否能够合理使用和储存原材料,并能够保证原料的新鲜度和品质。
三、生产工艺和设备审查1.企业是否建立了适用的生产工艺和操作规程。
2.企业是否有合格的生产设备和设施,并有合适的维护和清洁计划。
3.企业是否建立了适当的生产控制程序,包括温度控制、卫生控制和出品率控制等。
四、产品质量管理审查1.企业是否建立了适当的质量管理体系,包括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
2.企业是否有合格的质量管理人员,并建立了相应的质量管理团队。
3.企业是否有质量测试和检验的能力,并有适用的检测设备和实验室设施。
4.企业是否能够按照相关的法规和标准进行产品质量管理,包括生产记录的保存和追溯能力。
五、卫生和安全管理审查1.企业是否建立了适用的卫生管理体系,包括卫生控制和清洁程序。
2.企业是否有合格的卫生管理人员,并建立了相应的卫生管理团队。
3.企业是否能够按照相关的法规和标准进行卫生和安全管理,包括设立相应的卫生检测和监控机制。
六、贮存和运输管理审查1.企业是否建立了适用的贮存和运输管理程序,包括温度控制和卫生控制。
2.企业是否随时能够提供贮存和运输操作记录,并能够保证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3.企业是否有适用的贮存和运输设施,并有合适的维护和清洁计划。
七、反馈和整改管理审查1.企业是否建立了适用的反馈和整改程序,包括处理客户投诉和产品回收。
2.企业是否能够及时处理产品质量问题,并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
3.企业是否建立了适当的风险评估和管理机制,能够有效减少产品质量问题的发生。
乳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乳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Corporation standardization office #QS8QHH-HHGX8Q8-GNHHJ8附件2-2乳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一、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一)乳制品发证范围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乳制品包括巴氏杀菌乳、灭菌乳、酸牛乳、乳粉、炼乳、奶油、干酪。
巴氏杀菌乳:以牛乳或羊乳为原料,经巴氏杀菌制成的液体产品。
包括全脂巴氏杀菌乳、部分脱脂巴氏杀菌乳与脱脂巴氏杀菌乳。
灭菌乳:以牛乳(或羊乳)或复原乳为原料,脱脂或不脱脂,添加或不添加辅料,经超高温瞬时灭菌、无菌灌装或保持灭菌制成的产品。
包括灭菌纯牛(羊)乳与灭菌调味乳。
酸牛乳:以牛乳或复原乳为原料,脱脂、部分脱脂或不脱脂,添加或不添加辅料、经发酵制成的产品。
包括纯酸牛乳、调味酸牛乳、果料酸牛乳。
乳粉:以牛乳或羊乳为主料,添加或不添加辅料,经加工制成的粉状产品。
包括全脂乳粉、脱脂乳粉、全脂加糖乳粉、调味乳粉和配方乳粉(强化乳粉)。
炼乳:以牛乳为主料,添加或不添加白砂糖,经浓缩制成的粘稠状液体产品。
包括全脂无糖炼乳和全脂加糖炼乳。
奶油:以牛乳稀奶油为原料,经发酵或不发酵,加工制成的固态产品。
干酪:以牛乳为原料,经巴氏杀菌、添加发酵剂、凝乳、成型、发酵等过程而制得的产品。
(二)申证单元的划分申证单元分为三个:一是液体乳类:包括巴氏杀菌乳、灭菌乳、酸牛乳;二是乳粉类:包括全脂乳粉、脱脂乳粉、全脂加糖乳粉、调味乳粉和配方乳粉;三是油脂类;包括炼乳、奶油、干酪三种产品。
二、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点(一)液体乳类1、巴氏杀菌乳(1)基本生产流程原料乳验收→净乳→冷藏→标准化→均质→巴氏杀菌→冷却→灌装→冷藏。
(2)容易或者可能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a、生产过程中微生物污染导致产品变质b、生产过程中杀菌剂或清洗剂残留导致产品异味c、产品贮藏温度不适宜导致变质(3)关键控制点原料验收、标准化、巴氏杀菌、灌装、冷藏、设备的清洗。
乳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乳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一、引言乳制品作为人们日常生活中重要的营养食品,其质量和安全至关重要。
为了保障消费者的健康和权益,规范乳制品生产企业的生产行为,确保乳制品的质量安全,制定了严格的乳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二、企业基本要求(一)生产场所乳制品生产企业的厂区环境应整洁卫生,无异味、无污染源。
厂房和车间的布局应合理,有与生产相适应的原辅料库、生产车间、成品库等。
生产车间应按照生产工艺流程合理布局,防止交叉污染。
(二)设备设施企业应具备与生产能力相适应的生产设备和检验设备。
生产设备应易于清洗、消毒和维护,且运行良好。
检验设备应能满足产品标准中规定的检验项目要求,并定期进行校准和检定。
(三)人员要求企业的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食品生产管理知识和经验。
生产操作人员应经过培训,掌握乳制品生产的基本知识和操作技能,且身体健康,符合食品从业人员的健康要求。
检验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检验知识和技能,并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三、生产过程控制(一)原辅料采购企业应建立原辅料供应商审核制度,对供应商的资质、生产能力、产品质量等进行审核。
采购的原辅料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有合格的检验报告。
原辅料的储存应符合要求,防止变质和受到污染。
(二)生产工艺企业应按照产品标准和生产工艺要求组织生产,严格控制生产过程中的关键控制点,如杀菌温度、时间,发酵条件等。
生产过程中应做好记录,确保产品的可追溯性。
(三)包装和标识包装材料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无毒、无害、无污染。
包装标识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标注产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成分表、生产许可证编号等信息。
四、质量管理(一)质量管理制度企业应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制定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明确各部门和人员的质量职责。
建立质量管理制度,包括原辅料验收制度、生产过程控制制度、产品检验制度、不合格品管理制度等。
(二)检验检测企业应设立检验室,配备与产品检验要求相适应的检验人员和检验设备。
乳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乳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根据2024年颁布的《乳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以下是关于乳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的详细规定:一、乳制品生产企业的基本要求1.企业应当具有独立的法定资质,具备独立法人地位;2.企业应当具有适当的生产规模和质量控制能力;3.企业应当具备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和质量控制措施;4.企业应当具备稳定的供应链和可靠的原料采购渠道;5.企业应当具备适当的生产设备和先进的生产工艺;6.企业应当具备安全、卫生和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二、乳制品生产设备和工艺要求1.设备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要求,能够满足生产工艺的需要;2.设备应当具备可靠的控制和调节功能;3.设备应当具备良好的材料和防腐措施,确保产品质量和安全性;4.工艺流程应当合理,能够满足产品的特殊要求;5.工艺控制应当可靠,能够有效地控制产品的质量。
三、原料和辅料要求1.原料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和食品安全法规的要求;2.原料应当具备合格的检验报告和质量合格证明;3.原料的采购应当具备可追溯性和可控制性;4.原料的质量应当经过检验合格,并符合产品质量要求;5.辅料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要求。
四、产品品质和卫生要求1.产品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和食品安全法规的要求;2.产品应当具备合格的检验报告和质量合格证明;3.产品的质量应当经过检验合格,并符合产品质量要求;4.产品应当具备良好的口感和外观;5.产品应当具备长期的保质期,不得出现异常变质和污染的情况;6.产品应当具备符合卫生要求的生产环境和设施。
五、质量控制和检验管理1.企业应当建立和执行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2.企业应当设立专门负责产品质量的部门;3.企业应当制定质量标准和质量控制要求,并进行有效的控制;4.企业应当建立和执行标准化的检验和检测方法;5.企业应当定期进行内部和第三方的质量检验和审核。
六、安全和环保管理1.企业应当建立和执行完善的安全和环保管理制度;2.企业应当具备合格的安全和环保设施和设备;3.企业应当定期进行安全和环保审核和培训;4.企业应当合法排放废水、废气和固体废物;5.企业应当保证产品的安全性和环保性。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1.范围
1.1总则
本指导书通过典型审核活动的概述为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审核活动的策划与实施提供了指南,其适用程度取决于特定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审核的范围和复杂程度,以及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审核结论的预期用途。
本指导书是根据《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要求》HACCP-EC-01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实施规则》结合该行业的特点,在专业方面提供审核指南,作为专业技术支持,这些意见不是认证准则的补充和取代,审核时,应以认证准则为依据。
国家对鲜奶的制造、酸奶的制造、奶粉的制造已经实施了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必须取得QS后方可生产销售。
对奶酪及其他奶制品实施的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的进度情况应予以关注。
如果属于保健食品则需要通过GMP认证。
1.2 适用范围
本指导书适用于液体乳及乳制品的制造行业包括出口产品,对应于的专业代码为C1440。
分为四个小类专业,其中鲜奶制造专业代码为C1441,酸奶制造专业代码为C1441,奶粉制造专业代码为C1441,其它奶酪。
其它奶制品制造专业代码为C1441。
由于液体奶及奶制品的加工工艺基本类似,因此将四个小类专业编制为一个作业指导书。
乳制品(dairy product):以牛乳、羊乳等为主要原料加工制成的各种制品,包括乳粉、消毒乳、灭菌乳、发酵乳、炼乳、干酪、再制乳、奶油、花色乳等乳制品。
本专业不包括含乳饮料和乳酸菌饮料,而属于C1534专业。
鲜奶制造专业包括巴氏灭菌奶、UHT灭菌奶等.
杀菌乳:以生鲜牛(羊)乳为原料,经脱脂或部分脱脂或不脱脂后再巴氏杀菌制成的液体产品。
酸奶制造专业包括搅拌型酸奶和凝固型酸奶等。
酸奶是指以牛乳或复原乳为主料,添加或不添加辅料,使用含有保加利亚乳杆菌、嗜热链球菌的菌种发酵制成的产品。
奶粉制造专业包括婴儿奶粉、全脂奶粉、脱脂奶粉、营养型奶粉等
其他奶制品专业包括炼乳、干酪、奶油等
2.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
下列标准和规范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文件中引用而构成本文件的条文。
本作业指导书批准实施后,下列所示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均有可能修订,使用本文件的各个方面应关注并探讨使用下列规范和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在实施现场审核时,应特别关注相关产品的地方标准,出口产品要关注国家商检有关的
标准以及进口国的相关法规要求,这在BTB政府相互通报的信息平台上可以收集到。
3.产品特性(以消毒调味花色牛奶为例)
原料
包装材料
4.生产过程描述
2 生产流程图说明
2.1 本工艺流程适用于巴氏杀菌产品(包括消毒牛奶、含乳饮料)的生产。
其中原料奶验收、巴氏杀菌、CIP清洗为关键控制点。
2.2 根据巴氏杀菌产品的生产特点和现有的设备情况,将其工艺流程划分为原料预处理、巴氏杀菌、灌装封合、装箱入库和成品检验等四道工序。
2.3 巴氏杀菌产品生产所用设备自生奶收贮工序起,至灌装封合工序止,均采用CIP方式进行清洗或消毒。
每次执行CIP程序时,必须测定酸碱浓度。
2.4 预处理工序包括原料奶验收、冷却贮存、净乳、标准化等工序。
2.4.1 原料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酒精试验1:1阴性;酸度≤18°T;杂质度≤4mg/kg;煮沸试验后无凝块集结和沉淀,口感正常,无外来不良滋味、气味;溴麝香草酚兰检测无掺碱现象,抗生素残留检测即发酵试验结果良好。
2.4.2 冷却贮存合格原料奶,通过片式交换器冷却至8℃以下,打入生奶贮存缸备用。
2.4.3 生奶标准化时,添加原料必须充分溶解,经过均质,均质压力10±3Mpa。
过冷排。
其余产品由于即配即杀菌,所以不经过冷排。
经标准化后的牛乳理化脂肪含量≥
3.1%,蛋白质≥2.9%,非脂乳固体≥8.1%(每缸混合料转序前)。
2.4.4 配料工序包括砂糖及其余辅料的溶化、混合、冷却、添加香料以及上述料液最终与牛奶混合的整个过程。
溶解温度为70℃~90℃。
混合料贮存温度≤10℃,贮存时间≤24小时。
2.4.4.1 所有原辅料进厂验收按原材料验收规程。
2.4.4.2 混合料经充分搅拌后,每缸采样送检验中心测定脂肪、蛋白质等项目,合格方可转入下道工序。
2.5 巴氏杀菌工序包括混合料的预热、均质、巴氏杀菌、冷却等工作。
以上操作均在一个板式换热器、均质机组成的系统中连续进行。
杀菌温度108℃±2℃,保温时间900秒,经巴氏杀菌后的物料直接输送至缓冲罐。
当杀菌温度跌至100℃以下时,出口物料自动回流至杀菌机平衡缸,不再输入灌装机。
2.6 灌装封合工序包括灌装机的消毒、灌装、封合、印刷生产日期等工作。
其中灌装机消毒由操作员手工完成,灌装、封合、印刷生产日期均由自动包装机在机器内完成。
2.7 包装材料必须符合包装材料验收规程中的要求。
每批包装材料进厂,必须经检验部门进行抽样检验,合格后方能进乳品加工部使用。
2.8 装箱入库工序由产品装入塑料周转箱,用手推叉车送至冷藏库等工作组成。
每60袋装一箱,8-18箱为一垛,最下一层空置。
叉奶工在检查确认每垛无泄漏情况后,用手推叉车送至冷藏库贮存。
2.9 成品检验由检验员根据产品标准要求,对产品进行有关感官、理化和微生物检验。
2.9.1 消毒牛奶测定脂肪、蛋白质与非脂乳固体含量(每批必测),其余产品测定脂肪、蛋白质含量:按“GB 5009.5、GB 5009.6”执行。
2.9.2 细菌总数测定(每批必测):按“GB 4789.2”执行;大肠菌群测定:按“GB 4789.3”执行。
2.9.3 每天每批样品必须留样,以备观察。
2.10 酒精浓度:配制时用酒精比重计测量。
2.11 温度测定:用酒精温度计、压力式温度计测定或温度时间自动记录仪测定。
2.12 对质量控制点由现场品控员每两个小时进行一次检查,由操作者进行多频次的连续监控,并作好记录。
5.危害分析工作单
危害分析工作单
工厂名称:************ 产品描述:经过巴氏杀菌、无菌罐装而成的消毒牛奶
工厂地址:************ 销售和贮存方法:2℃-6℃贮存、运输、销售
签名:************ 预期用途:开袋后直接食用,供一般大众(乳糖不耐受者慎用)
7.主要生产设备及检验能力
7.1主要设备
列出本行业典型的对食品安全有影响的必要生产设备。
必要的生产设备名录
对于干燥设备应作热分布测试,以掌握设备内部热分布情况
7.2卫生质量监督检验机构
企业卫生质量检验能力应与泡菜产品生产能力相适应,对原料、半成品、终产品的卫生质量应具有感官检验、理化检验及微生物检验的能力,(参见“相关标准”表内容)包括检验规则(检验项目、内容、方法、频次、抽样方案、人员能力),文件、记录要求,检验实验室,检验过程及结果控制要求等管理的审核要求。
7.3主要检验设备
列出检验室主要的检验设备
8.产品卫生质量的法律法规
8.1应满足与产品安全卫生质量相关的法律法规、主管部门的要求——国家对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和有关食品卫生安全管理方面的要求。
国家对食品生产逐步实施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应关注其进展。
8.2出口产品应关注进口国的法规和产品标准的要求,企业的有些设施、设备等应满足进口国的要求,并可能要求进行相关的注册,这些信息在认监委(CNCA)和质检总局的网上均有公布,设施审核前请给予关注。
9.典型的前提方案
9.1符合本行业特点的、必要的基础设施和维护方案
应当符合CAC《食品卫生通则》、GB14881-1994、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卫生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9.2与本行业的生产或处置产品性质相适应的操作性必备方案和基本要点
描述的操作性必备方案不能与相关法规矛盾,要有可操作性。
至少涵盖下列八个方面的卫生要求,对各项卫生控制要有效进行监测、及时纠正和记录。
1)加工用水(冰)安全;
2)食品接触表面的条件和清洁度;
3)食品加工人员的健康状况;
4)加工间、卫生间、洗手消毒间卫生设施维护;5)防止掺杂物;
6)虫害去除、防蝇防鼠设施;
7)交叉污染控制;
8)标记、储存有毒化合物及使用管理。
10.危害分析验证记录
编制: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