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工程预结算管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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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预结算管理制度

工程预结算管理制度

工程预结算管理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工程预结算管理,规范工程预结算行为,保障工程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项目工程预结算管理。

第三条工程预结算管理应当遵循合法、合规、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

第四条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等各方应当依法履行工程预结算管理职责,确保工程预结算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二、预结算编制第五条工程预结算编制应依据项目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施工组织设计等资料进行。

第六条工程预结算编制应采用国家规定的计价方法、计价依据和计价标准,严格按照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

第七条工程预结算编制应当充分考虑工程项目的各种因素,包括地质条件、气候条件、施工条件等,确保预结算的合理性和准确性。

第八条工程预结算编制完成后,应当进行内部审核,审核无误后报造价咨询单位进行审核。

三、预结算审核第九条造价咨询单位应当具有相应的资质,具备专业的审核人员,对工程预结算进行客观、公正、准确的审核。

第十条造价咨询单位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行业标准,对工程预结算的价格、工程量、费用等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

第十一条建设单位应当对造价咨询单位的审核意见进行审查,对审核意见中的问题进行核实和处理,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四、预结算审批第十二条工程预结算审批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确保审批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第十三条建设单位应当将工程预结算报送给有关部门进行审批,审批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及时进行审批,并对审批结果负责。

第十四条工程预结算审批完成后,建设单位应当将审批结果进行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五、预结算执行第十五条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各方应当严格按照工程预结算进行施工、监理和结算。

第十六条建设单位应当根据工程预结算,合理安排资金,确保工程建设资金的及时足额到位。

工程预结算管理制度

工程预结算管理制度

工程预结算管理制度(经典版)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序言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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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工程预决算管理制度

项目工程预决算管理制度

项目工程预决算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项目工程的预算与决算管理,保证项目资金使用得当、合理、节约,加强对项目工程资金的监督管理,提高工程建设质量和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类项目建设单位在编制、审批、实施、验收及结算工程项目的预算与决算管理,保障项目工程的合规性和经济效益。

第三条项目工程预决算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项目工程资金使用完全透明、合法合规。

第四条项目工程预决算管理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遵循项目管理的专业性和规范性,充分体现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经济效益。

第五条本制度由工程建设单位负责制定并实施,相关部门负责监督检查,确保项目工程预决算管理的规范执行。

第二章预算管理第六条项目工程预算应根据项目建设方案、设计方案和施工图纸,合理编制,明确项目工程的建设规模、工程量、工程造价等具体内容。

第七条项目工程预算应经过专业技术人员审核,并报相关部门审批,在预算编制阶段,各项费用应细化到每一个组成部分,确保资金的使用合理性和经济效益。

第八条项目工程预算管理应按照预算编制、审批、调整、执行等流程,确保预算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第九条项目工程预算管理应定期进行预算分析与比对,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解决,确保预算的执行情况符合实际。

第十条项目工程预算管理应严格控制预算调整的程序,在确有需要的情况下,经过相关部门批准,方可进行相应的预算调整。

第三章决算管理第十一条项目工程决算应根据实际施工情况,结合工程量清单,重新核定工程造价,确保决算与实际工程开支完全一致。

第十二条项目工程决算应经过专业技术人员审查,并报相关部门审批,决算编制应细化到每一个工程量的具体金额,确保经济效益的最大化。

第十三条项目工程决算管理应按照决算编制、审批、结算、归档等流程,确保决算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第十四条项目工程决算管理在结算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合同约定和相关规定,确保工程款项的合法性和透明度。

第十五条项目工程决算管理对结算单位进行定期监督检查,确保结算单位的合法性和信誉度。

中国建筑工程公司项目预结算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中国建筑工程公司项目预结算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中国建筑工程公司项目预结算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一、总则为规范中国建筑工程公司项目预结算工作,提高预结算质量,保障工程款支付安全,制定本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二、预结算组织1.中国建筑工程公司项目预结算由总部下属的预结算部门负责组织和实施。

2.预结算部门应具备一定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能力,由专业技术人员和财务人员组成。

三、预结算编制1.项目预结算编制前,需进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评审,并由总部相关部门进行审定。

2.预结算编制需遵循国家相关工程造价管理标准和规定,按照项目实际情况进行编制。

3.预结算编制需要综合考虑项目的施工组织、工程进度、材料价格、人工费用等因素,并与设计单位进行沟通和协调。

4.预结算编制材料包括工程量清单、工程造价计算表、费用分析表等,需要标明编制日期和编制人员。

四、预结算审查1.预结算编制完成后,需进行内部审查。

审查内容包括工程量计算的准确性、费用计算的合理性、文件的完整性等。

2.预结算审查应当由不同岗位的人员参与,包括技术、财务、法律等方面的人员。

3.预结算审查需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并在审查过程中记录审查意见和结论。

4.预结算审查完成后,需将审查意见和结论及时通知预结算部门,并指导其进行修改完善。

五、预结算报审1.预结算报审应当由总部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包括技术、财务、法务等部门的人员。

2.预结算报审需确认预结算编制的准确性、合理性,并核对是否符合国家相关工程造价管理标准和规定。

3.预结算报审需对审查意见进行复核,并评估对总体工程造价的影响和调整措施。

4.预结算报审通过后,需提交公司领导审批,并成为项目最终的结算依据。

六、预结算管理1.项目预结算报审通过后,预结算部门需将预结算结果公示,并保持与项目各方沟通和协调。

2.预结算部门需建立项目资金支付计划,并根据项目进度和实际情况及时安排资金支付。

3.预结算部门需定期对已结算项目进行复核,并与验收部门核对结算结果。

4.预结算部门需建立项目档案,包括预算和结算文件、审查意见和结论、资金支付记录等。

项目部工程预结算管理制度

项目部工程预结算管理制度

项目部工程预结算管理制度一、总论为规范项目部工程预结算管理,提高工程造价控制水平,保证工程质量,特制定此管理制度。

二、应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项目部工程预结算管理工作。

三、责任分工1. 项目经理负责制定项目部工程预结算管理计划,并监督落实;2. 财务部门负责审核预算,并提供相关数据支持;3. 技术部门负责提供工程技术支持,并核实预算的合理性。

四、管理制度1. 预算编制项目部在启动工程前需制定完整的预算计划,包括项目概况、造价结构、材料价格、工程量清单等详细内容。

预算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经过相关部门审核批准。

2. 预算查验项目部需按照预算计划对工程造价进行详细核算,包括材料成本、人工费用、设备费用等,确保预算与实际情况一致。

3. 预算调整如实际工程造价与预算计划有较大差异,项目部需及时调整预算,并报请相关部门批准。

同时需要对预算调整的原因进行详细的分析和说明。

4. 预算管理项目部需建立健全的工程造价管理体系,包括预算编制、核算、调整和监督等环节。

同时要加强对工程造价的监控和控制,确保预算的合理性和准确性。

5. 预算审核项目部需定期对预算进行审核,包括工程量清单、施工方案、材料价格等内容。

如有不合理之处,应及时纠正,并报请相关部门批准。

6. 预算执行项目部需按照预算计划执行,确保工程造价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如需调整,须得到上级部门批准。

七、监督检查1. 上级部门对项目部工程预结算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如有违规行为,应及时处理并报告有关部门;2. 内部监督机制要健全,确保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3. 如有发现造价异常情况,需立即进行调查处理,并采取相应措施。

八、附则1. 本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2. 对于本制度有任何疑问或建议,请及时反馈;3. 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项目部负责人所有。

以上便是项目部工程预结算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希望项目部全体员工严格遵守,确保工程造价的准确性和合理性,共同努力,为工程建设事业做出贡献。

工程预 结算管理制度

工程预 结算管理制度

工程预结算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程项目预算管理,规范预算编制和执行程序,提高项目预算编制质量和实施效果,保证项目的安全、质量、进度和真实性,依据有关法规和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预算管理的工程项目,包括建筑工程、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环境保护工程等。

第三条工程预算管理应遵循公开、公平、合理、透明的原则,严格按照预算编制、审核、审批、执行、监督和考核等程序进行。

第二章预算编制流程第四条工程项目的预算由项目建设单位负责组织编制,建设单位应当根据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确定项目预算编制的时间节点和需求。

第五条项目预算编制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科学分析和预测,确保预算的合理性和准确性。

第六条预算编制应当包括工程造价费用、管理费用、资金周转费用、预备费用等,合理划分各项费用。

第七条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预算编制过程中加强对工程施工、经济、技术等方面的沟通与协调,形成统一的预算编制意见。

第三章预算审核程序第八条预算应当由专门的预算审核部门进行审核,审核部门应当对预算的合理性、准确性进行全面审查。

第九条预算审核部门应当依据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和政策要求,对预算编制过程中的计量、核算和核准等方面进行审核。

第十条预算审核部门应当对预算编制的资料、依据、数据进行认真核查,确保预算的可靠性和科学性。

第四章预算执行监督第十一条工程项目的预算执行应当经过监督部门的监督,监督部门应当对项目的预算使用情况进行跟踪监督。

第十二条监督部门应当定期对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偏离预算的情况进行及时纠正,并提出整改建议。

第十三条监督部门应当建立完善的监督制度,对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报告,向上级部门和相关单位进行通报。

第五章预算管理考核第十四条工程项目的预算管理应当进行绩效评估,评估应当对预算编制、审核、执行等环节进行全面考核。

第十五条考核应当根据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和要求进行,综合考虑项目的安全、质量、进度和成本等因素进行评定。

项目部预结算管理规定

项目部预结算管理规定

项目部预结算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各成员企业所属项目部工程预结算、核算管理工作,做到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及公司控股企业所属各项目部的工程预结算、核算管理。

第二章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第三条项目部根据工程项目规模、复杂程度及专业种类,设立预结算、核算管理部,并明确预结算、核算管理部负责人。

如不设置预结算、核算管理部,应明确预结算、核算管理的归口部门。

第四条项目部根据工程项目规模、复杂程度及专业种类,配备1名以上与工程项目专业种类相匹配的专业工作能力的预结算、核算人员。

第三章岗位职责第五条项目部预结算、核算管理部门负责人岗位职责1、全面负责项目部预结算、核算管理工作,确保部门各项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2、督促本部门成员贯彻实施国家有关工程造价的法律、法规、定额、标准及公司下发的项目部预结算、核算管理等各项相关管理制度。

3、负责组织编制本部门的各项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并掌控各项计划的进展情况。

4、负责组织并审核各项工程预结算及工程月进度产值的编制工作。

负责组织对本项目的预结算及工程月进度产值与相关审核方进行核对、确认。

5、负责本项目工程内部成本的控制工作。

6、负责组织本项目施工过程中的现场签证费用与设计变更等涉及工程造价增加费用的编制,并对上述费用进行审核后向实际业主方申报、签认。

7、负责组织竣工结算所需各项造价依据资料的收集、整理与归档。

8、负责督促按公司要求建立各项工作台帐,工程竣工结算定案后,建立完整档案。

9、负责跟踪工程合同经济条款的履行,审核已发生的经济索赔项目。

10、负责组织对上级部门检查所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并及时向上级部门反馈整改情况。

11、负责组织本部门专业人员参加行业及公司举办的专业培训、学习与取证,切实提高其业务知识与业务能力。

12、负责与相关部门协同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项目部预结算员岗位职责1、在项目部预结算、核算部门或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人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能熟练掌握国家有关工程造价的法律、法规、定额、标准,能熟练使用计量软件及工程合同约定的计价软件,理解并掌握公司下发的项目部预结算、核算管理等各项相关管理制度。

工程部预决算管理制度模板

工程部预决算管理制度模板

工程部预决算管理制度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工程部预决算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工程部门所有相关预决算管理工作。

第三条工程部负责组织实施本制度,保证预决算管理工作的规范和顺利进行。

第二章预算编制第四条工程部每年年初,根据公司的年度计划和业务发展需要,制定年度预算计划。

第五条年度预算计划应包括项目经费、人员经费、设备采购费用、办公费用等内容。

第六条预算编制应遵循科学、合理、严谨、透明的原则,严格按照预算编制要求进行。

第七条工程部应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年度预算计划,确保预算的准确性和实施性。

第八条预算编制应注重财务控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避免造成预算超支现象。

第三章预算执行第九条预算执行应严格按照预算计划进行,不得擅自调整预算内容和金额。

第十条工程部应建立预算责任制,明确预算执行人员的责任和权利。

第十一条预算执行过程中,如需调整预算内容和金额,应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十二条预算执行过程中,如出现资金紧张情况,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

第十三条预算执行应注重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成本的控制,避免造成浪费现象。

第十四条预算执行过程中,如出现超支情况,应及时进行调整,确保预算的合理性和稳定性。

第四章决算审核第十五条工程部每年年底,应对年度预算进行决算审核,保证预算执行的真实性和合理性。

第十六条决算审核应由专门的审核人员进行,确保审核结果的客观和准确。

第十七条决算审核应注重资金的使用情况和成本的控制,并提出改进建议。

第十八条决算审核结果应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并根据审核结果进行调整和改进。

第五章相关责任第十九条工程部负责人应对预决算管理工作的规范和有效性负责。

第二十条预算执行人员应严格按照预算计划进行执行,不得擅自调整和超支。

第二十一条决算审核人员应对决算结果进行客观和准确的审核,提出改进建议。

第二十二条对工程部预决算管理工作中违反规定或失职渎职行为的人员,应按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工程项目预结算管理规定

工程项目预结算管理规定

工程项目预、结算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为实现集团公司战略规划和年度目标,构建有效的防控管理体系,适应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的需要,切实加强工程建设项目预结算管理工作,确保企业的经济效益,确保预算工作有效、有序地开展,特制定本管理制度;第二章工程项目的预结算管理职责第一条预算管理的思想要体现集团公司的发展战略,集团公司的全年预算要依据公司的中长期战略规划进行编制,服从集团公司的中长期战略发展目标,并符合集团公司总体的经营方针;组织造价、技术等相关人员与建设单位相关人员参加公司组织的项目施工交底会,搜集项目造价文件资料,确定项目施工成本目标及过程控制的盈亏点、风险点,并制定相应措施加以控制;并确定项目成本与风险及控制重复建设造成的乱投资第二条工程预、结算必须遵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的合同规定以及工程所在地或地方政府专业部门的有关定额等相关文件进行编制,遵循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准确的原则;第三条工程预、结算包括:施工图预算定额计价或清单计价价、施工进度报量预算及工程竣工结算;第四条从事工程预、结算的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国家和企业机密,具备较强的法制观念,责任心强,廉洁奉公;工程预、结算资料经审核并经领导批准加盖公章后方可报出;第五条本细则旨在规定集团公司专业部门及工程项目预结算工作分工、职责和要求,保障工程项目预结算工作有效开展;适用于集团公司各项目工程、实体单位、以及总分包合作项目的工程预结算管理;第三章投资估算的编制第一条,投资估算是建设前期编制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项目决策的重要依据;经批准后的投资估算作为建设项目总投资的控制限额;第二条,投资估算一般由承担项目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方案设计编制的单位编制;第三条,投资估算的编制应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工程项目按照当地政府和各行业有关规定编制;其他类型项目初步设计概算原则上按照各行业有关规定编制,但其初步设计概算文件组成和深度必须按照集团公司规定计划编制;第四条,投资估算编制应符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符合集团公司和上市公司的有关规定;投资估算的编制依据;(一)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政策及规定;二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投资估算,经集团公司审查修正后的初步设计;三相关概算定额、概算指标、概算编制办法等;相关行业和工程所在地区的计价依据及有关规定;三拟建项目各单项工程的建设内容及工程量;四有关部门发布的人工、设备价格、材料计价造价指数等的依据;五引进设备、材料的询价资料或可供参考的价格资料;六利率、汇率等政策性参数和数据;七估算编制时所参考的其他资料;八工程地质勘测资料、水电供应情况、交通运输情况及运输价格;九概算编制时所参考的其他资料;第五条,投资估算应按工程项目所在地和编制年价格水平编制,结合现场条件,完整地反映项目建设内容的全部投资;工程内容和费用构成齐全,计算合理、不重复计算,不提高或者降低估算标准,不漏算、不少算;估算精度应满足控制初步设计概算的要求;第六条,预算编制单位应对投资估算的编制质量负责,建设单位在合同中明确设计单位的质量责任和惩罚措施;建设单位应对投资估算的初审质量负责,经建设单位初审的投资估算误差必须控制在±10%以内;第七条, 为保证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的质量,投资估算原则上应采用工程量法进行详细估算,部分确实无法提供工程量的项目或单项,可采用系数法或指标法作为补充;实行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的,方案设计必须达到初设深度,投资估算必须达到初设概算的深度;对采取工程量法估算的,可适当调增方案设计费用;第八条, 大中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投资估算与经济评价”原则上应单独成册;第四章施工图预算的编制第一条施工图预算是由设计单位或建设单位根据施工图设计图纸、现行预算定额、费用定额以及地区设备、材料、人工、施工机械台班等预算价格编制和确定的建设项目造价文件;第二条施工图预算由建设单位组织编制和初审,经建设单位初审的施工图预算误差必须控制在±5%以内;投资50万元及以下工程的预算由建设单位负责审批管理,审批后的预算上报基建工程部备案;第三条施工图设计必须按照公司批准的设计方案或初步设计内容进行设计,施工图预算必须控制在公司批准的投资计划之内,如超计划,应按集团公司投资管理程序报批;第四条施工图预算的编制应根据设计文件及编制期价格,结合建设项目现场条件,完整地反映设计内容;施工图预算的编制依据主要包括:一经会审和批准的施工图设计及审查意见、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有关标准图,建设场地中的自然条件测量图和施工条件;二施工图预算要按照相关定额以及工程计价依据及有关规定,相关行业和工程所在地地方政府的计价依据及有关规定;三设备含引进设备、材料的询价资料或可供参考的价格资料,合同约定采用的设备材料价格;四经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文件、工程承包合同或协议书;五预算编制时所参考的其他资料;第五章招标限价的编制第一条工程招标限价是根据审定的施工图和施工组织设计编制的招标项目的最高全部费用,包括总价和单价;招标限价可采用定额计价法和工程量清单计价法编制;第二条工程招标限价由建设单位或委托有相应资质单位编制,对需要报集团公司基建工程部审查的,建设单位必须初审;第三条建设单位应对编制的工程招标限价的质量负责,上报的招标限价误差必须控制在±3%以内;投资50万元及以下工程的投标限价由建设单位负责审批管理,审批后的投标限价上报基建工程部备案;第四条工程招标限价要控制在公司批复的单项工程投资之内,凡超批复的工程招标限价必须报公司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后才能上报审查;第五条招标限价应根据设计文件、招标文件及编制期价格,结合建设项目现场施工条件,考虑建设期的价格变化因素进行编制;招标限价的编制依据主要包括一经公司有关部门审定的招标文件以及澄清、答疑等补充文件、经批准和会审的施工图设计及审查说明、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技术措施等有关标准图;二相关工程计价依据及有关规定,相关行业和工程所在地地方政府的计价依据及有关规定;三设备含引进设备、材料的询价资料或可供参考的价格资料;四经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文件;五招标限价编制时所参考的其他资料;第六章进度报量结算第一条, 专项费用及成本工程项目均实行依预算按形象进度月底以工程量报进度结算,建设单位每月下旬定期对各类工程进行验收;工程结算由施工单位编制,经建设单位审核工程量、费用并签章,报集团公司基建工程安环部审批凡涉及隐蔽工程及现场签证时,须经过工程量审核签字;投资50万元及以下工程的进度结算由建设单位负责审批管理,审批后的进度结算上报基建工程部备案;第二条, 月度报量结算根据合同约定需进行单项调差时,执行以下规定:一材料价格及供应公司供应材料的运费执行相关部门下发的年内当地材料调差文件和集采部认质认价及运价;二自购材料执行各地区当期公布的指导价,定额站未公布的材料价格以发票为准超过供应处价格时按集团公司价格执行;特殊材料如装饰材料建设单位在施工前确定材料品牌,施工单位按材料品牌进行采购,在结算时提供发票及供货厂商;施工单位自购材料必须据实提供发票原件,实用数量与发票数量必须一致,发票必须经工程负责人签字认可,方可作为调差的依据;每份结算单均须附发票复印件;集团公司集采部会同建设单位进行市场调查,如发现其报价失实,要在实际价格基础上下调10%结算,以示处罚;第三条, 设计变更、工程变更价款调整一施工中发生的设计变更和工程变更,由建设单位按照设计部门签发的设计文件通知施工单位进行变更施工,施工前须经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相关负责人核准后方可进行;二设计变更涉及工程价款调整时,由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工程部提出,相关部门审核报请分管领导批准后调整合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第四条, 对于工程量清单招标工程的结算,投标人的综合单价一次包死的不做调整;第五条, 设计变更与现场签证执行下列规定:一设计变更必须由集团公司下属公司分管领导、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共同协商,经确认后由设计单位发出相应的图纸及说明,并办理签发手续;二基槽坑开挖必须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共同签字的验槽记录;三建设单位要做好工程变更和现场签证登记工作建立台帐,要求按月统计汇总,如果工程变更和现场签证累计完成工作量超过合同造价的10%以上时,要通知相关部门进行投资分析,报请分管领导、总经理批准,与施工单位签订补充合同;五施工单位将手续完备的当月工程变更及现场签证整理后由施工单位在每月25日前上报建设单位,超过规定上报时间而未报或漏报的,将视作施工单位自动放弃该部分工程计量及支付的权利,不予计量和支付该费用;六因设计存在严重失误造成的损失,设计图纸未经会审所造成的返工费用,施工单位组织不善所施工的无效工程,设计变更、工程更改、材料代用等项未按规定审批手续,隐蔽工程未经有关部门现场签证认可的等费用,均由责任方负责,不准计入工程结算费用;第六条, 房屋加固、改造等无法编制施工图设计,工程量难以事先确定而又列入年度计划的工程,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三方现场验收的工程量为准,按照本办法有关规定计取工程费用;第七条,加强工程监理的现场监督职能,报量结算单未经监理工程师及甲方代表签字认可的不予结算;第八条, 工程月度报量结算,由建设单位审核,累计金额不得超过合同金额的70%;第九条, 工程报量结算,建设单位要督促施工单位根据工程进度及时结算,实行工程结算限时制度,杜绝年底突击结算;第七章竣工结算的编制第一条竣工结算是指已完工程经集团公司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由承发包双方按照合同规定进行的最终工程价款结算;第二条竣工结算由建设单位组织施工单位编制并初审后,报集团公司基建工程安环部复审;第三条为提高竣工结算编制质量,建设单位应在施工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编报竣工结算的时间、质量要求和惩罚措施;施工单位应对上报审查的竣工结算质量负责,经建设单位初审的工程竣工结算误差必须控制在±3%以内;再经集团公司基建工程部审核.经基建工程部审核的工程竣工结算误差必须控制在±%以内;第四条竣工结算的编制依据主要包括一工程结算承诺书,工程结算通知书,工程竣工验收单,工程验收会议纪要,工程单项项目清单.二建设项目的合同、补充协议、中标通知书、投标文件;施工图设计及审查说明、施工图投标预算、设计变更、施工签证、索赔报告发生时需要出具、开工报告, 竣工图、结算书含电子版,工程量计算书含电子版,竣工工程盘点表,竣工验收资料交接单;工程违约处罚单建设单位开具三集团公司发布的工程计价依据及有关规定,相关行业和工程所在地区的计价依据及有关规定;四设备、材料调拨单或发票, 集采部认质认价单,设备,材料进场验收会审单;五地勘报告六施工图及电子盘按技术制图复制图的折叠方法GB/统一折叠成A4幅面297mm×210mm七、承包方、发包方、监理方按规定签字认可的竣工图纸按技术制图复制图的折叠方法GB/统一折叠成A4幅面297mm×210mm八经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或专项施工方案签字盖章齐全且清楚九原始地貌标高抄测记录十、各标段、各专业施工单位涉及交叉的施工范围确认文件十一吊装工程记录、安装工程调试记录、调试报告签字盖章手续齐全且清楚十二水电扣款单,工程支付单财务出具资料;第五条竣工结算其它要求:一、电子文档中结算书应有专业软件格式和Excel格式、图纸为CAD格式;二、每项工程的结算书分两部分编制:第一部分是以竣工图为依据编制部分,包括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单、监理工程师通知或发包人施工指令等;第二部分以现场签证、工程洽商记录以及其它有关费用为依据编制部分;新组价的清单计价项目必须提供单价分析表;三、竣工图必须有施工单位竣工图专用章及其相关人员签字;经发包人、设计、监理等单位确认的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单、工程洽商记录、监理工程师通知或发包人施工指令等内容均应反映在相应的竣工图上;对未在竣工图上反映的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和工程洽商记录等,其费用在结算时发包人有权不予考虑;四、设计变更单、技术核定单、签证单、材料设备认价单等应分土建、安装专业整理装订;五、甲供材料收货验收签收单上有施工单位、材料供货单位、监理单位、发包人代表签字和单位盖章确认;施工合同结算应严格遵循合同条款和实际施工图,如施工单位领用的甲供材料量超出施工图预算分析量,其超出部分应按照建设单位实际采购的相应材料价格包括运杂费和采保费计算材料费,并扣减施工单位合同结算款;六、如结算工作量较大,建设单位经请示公司基建工程安环部同意后,可委托有资质和经验的造价咨询单位帮助完成施工图工程量的计算、甲方另委项目和签证项目的预算编制及与施工单位的结算谈判工作;七、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的施工合同结算,凡合同金额在500 万元及以上的,其结算书应报公司基建工程安环部审核批准;建设单位须在公司批复后再与施工单位办理结算手续;八、对于送审资料为复印件部分,建设单位管理部门均应盖章,作为加强资料有效性的依据;九、结算书电子文档应有专业软件格式和Excel格式、图纸为CAD格式第八章其它第一条集团公司各预算部要充分认识工程预、结算工作在施工生产经营活动中的重要性,严格执行项目施工预、结算管理制度,充分要掌握工程技术、造价、材料等相关知识及国家政策的变动以及材料上涨造成的因素,要带动造价专业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项目结算的管理水平;防止工程相互超预算指标,加强控制风险,第二条为提高专业人员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各单位要积极支持造价人员参加行业组织的学习、培训、取证活动,在职人员学习、培训、取证费用,按集团公司有关规定执行;第三条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实施,由基建工程安环部负责解释;。

工程预结算管理规定

工程预结算管理规定

工程预结算管理规定一、总则为了加强公司工程预结算的规范化管理,合理控制工程造价,提高工程投资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工程项目的预结算管理工作,包括新建、改建、扩建、修缮等工程。

二、工程预算管理(一)预算编制依据1、经过审批的工程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及相关说明。

2、现行的工程计价规范、定额及相关费用标准。

3、工程所在地的人工、材料、设备等市场价格信息。

4、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二)预算编制流程1、项目部门提出预算编制需求,提供相关的基础资料。

2、预算编制人员进行现场勘查,了解工程实际情况。

3、依据编制依据,进行工程量计算和造价分析。

4、编制预算初稿,经内部审核后,提交给上级领导审批。

(三)预算审核1、成立预算审核小组,由工程、财务、造价等相关专业人员组成。

2、审核小组对预算初稿进行全面审核,包括工程量计算的准确性、定额套用的合理性、费用计取的合规性等。

3、审核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与编制人员沟通,进行修改和完善。

4、审核通过后的预算,作为工程招标、合同签订、资金安排等的重要依据。

三、工程结算管理(一)结算编制依据1、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及相关文件。

2、工程竣工图纸、设计变更通知、现场签证等。

3、经过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4、现行的工程计价规范、定额及相关费用标准。

5、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二)结算编制流程1、施工单位在工程竣工后,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格式,提交结算申请及相关资料。

2、项目部门对施工单位提交的结算资料进行初步审核,确认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3、造价人员进行结算编制,包括工程量核算、单价调整、费用计算等。

4、编制完成的结算报告,经内部审核后,提交给上级领导审批。

(三)结算审核1、成立结算审核小组,对结算报告进行全面审核。

2、审核重点包括结算资料的完整性、工程量计算的准确性、计价依据的合理性、费用调整的合规性等。

3、对于争议较大的问题,组织相关方进行协商解决。

房地产公司总承包项目工程预结算管理规定

房地产公司总承包项目工程预结算管理规定

房地产公司总承包项目工程预结算管理规定1、预算程序(1)搜集各种编制工程预算依据的资料;(2)熟悉施工图纸及其说明,熟悉预算定额和当地结算文件、合同或协议,参加图纸会审,提出施工图中的疑难问题,参与各种施工方案的评审,并对影响造价的内容,确定其工程量和造价。

(3)编制工程量计算书,做好分层分项工程量汇总统计,进行工程预算书的套价、取费、汇总,填写编制说明和封面并进行复核;(4)装订成册上报分公司经营科复核备案。

2、竣工结算程序(1)收集分析影响工程量差、价差和费用变化的原始资料;(2)根据收集的资料和预算查对结算,进行分类汇总计算量差、价差、费用调整;(3)根据查对结果和各种结算依据,进行分层分项工程量汇总统计;(3) 进行工程结算套价,编制竣工工程结算书,经复查复核后填写竣工结算说明书;(4)进行两算对比分析[项目材料成本对比分析];(5)填写工程结算会签单,装订成册;(6)上报分公司经营科审核;(7)接到工程审计部的结算审核会签单后对外送审,并办理外报签收手续;(8)进行工程审计,确定审计结果,并办理完结算审计报告;(9)将审计报告报分公司经营科备案;将施工图纸和相关工程资料经经营科副科长复核后移交分公司技术质检科备案,并办理相应的移交手续。

3、工程预结算管理规定(1)认真搜集各种编制工程预结算的资料:①包括工程勘察地质报告、工程竣工报告及竣工验收单、经审批的施工设计图纸及说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各种补充协议;②现场勘察记录、图纸会审记录、涉及经济方面的会议纪要、相关标准图集、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设计变更与现场签证、施工技术核定单、认价单[涉及经济方面的签证、认价等资料必须保存原件];③收集本地区现行建筑安装工程预算定额、费用定额、地区性材料价、信息价、各种收费标准和相关的政策性文件及双方有关工程计价协定等;④对招投标项目需收集招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标书、承诺书及投标用的图纸等原始文件资料。

预决算工作管理制度(五篇)

预决算工作管理制度(五篇)

预决算工作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工程项目成本管理,提高成本核算的准确性和及时性,通过实行项目成本预算制,有效控制项目成本,改进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1、项目部负责整个工程的前期施工预算、过程预算及竣工预算工作。

项目部上报预算的时间为每月初____号之前上报当月预算。

2、根据成本计划、相应的消耗定额,控制各项成本费用,防止浪费和损失,促使各项目部执行成本计划、节约费用、降低成本消耗。

3、正确及时地进行成本核算,反映各项目部成本计划的执行情况。

4、针对各项目工程成本的形成进行监督并纠正发生的偏差,使工程成本限制在计划范围内,以实现降低成本的目标。

5、分析和考核各项消耗定额、成本计划的执行过程和结果,促使项目部改进项目管理,挖掘降低费用的潜力,提高管理效率。

预决算工作管理制度(二)是指针对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和决算审核等工作环节的管理机制和规范,旨在确保预决算工作的合理性、透明性和规范性。

该制度可包括以下内容:1.目标和原则:明确预决算工作的目标和原则,例如确保资源合理配置、提高预决算效益等。

2.组织架构和职责:明确预决算工作的组织架构和职责分工,包括设立预决算部门、确定责任人等。

3.预算编制流程:确定预算编制的流程和时间节点,包括预算编制人员的配备、预算编制的指南和模板等。

4.预算执行控制:制定预算执行控制的制度和措施,例如设置预算执行监督、报告和评估机制,确保预算执行的合规性和效率性。

5.审计和评估:规定决算审核的程序和方法,包括决算审核人员的资格要求、决算审查的内容和方式等。

6.信息披露和公开:明确预决算信息的披露和公开要求,例如制定公开预决算报告的规定,便于社会公众、本单位员工和相关部门了解预决算情况。

7.监督和问责:建立预决算工作的监督和问责机制,包括内部监督、外部审查和责任追究等。

以上是一般情况下预决算工作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具体制度的制定要根据机构的实际情况和需求进行调整和补充。

公司项目预结算管理规定及实施细则

公司项目预结算管理规定及实施细则

公司项目预结算管理规定及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项目预结算管理,做到经济合理、科学规范、严格监督,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项目的预结算管理。

第三条项目预结算是指项目在正式开工之前,根据合同、设计文件、技术要求等,对项目进行理论上的经济预估和项目的成本核算。

第四条项目预结算的目的是为了掌握项目成本、预估项目利润、合理制定招标标底,并提供决策参考。

第二章项目预结算工作程序第五条项目预结算工作应与招标准备工作同步进行。

第六条项目预结算工作主要包括搜集和整理项目资料、编制项目预算、制定招标方案等工作。

第七条项目预结算工作由项目预结算小组负责,由项目经理组长,包括设计、采购、施工等相关部门的负责人组成,并由公司领导审定。

第三章项目预结算资料的搜集和整理第八条项目预结算的搜集和整理应包括项目的招标文件、设计文件、技术规范、土地手续等相关资料。

第十条项目预结算的资料应与项目招标文件严格对应,确保预算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四章项目预算的编制第十一条项目预算主要分为工程量清单和项目费用组成两部分。

第十二条工程量清单应根据招标文件和设计文件进行量算,按照市场行情进行估价。

第十三条项目费用组成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设备费、管理费等项目。

第十四条项目预算应由项目预结算小组根据资料汇总,经项目经理审定,并报公司领导审批。

第五章招标方案的制定第十五条招标方案应包括工程范围、工程造价、施工组织和进度计划、质量控制等内容。

第十六条招标方案应根据项目预算和需求进行制定,确保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第十七条招标方案应由项目预结算小组编制,经项目经理审定,并报公司领导审批。

第六章监督和控制第十八条项目预结算工作应建立相应的监督和控制机制,确保预算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第十九条项目预结算小组应定期报告项目经理,及时汇报工作进展和遇到的问题。

第二十条公司领导应加强对项目预结算工作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各项规定的实施。

第二十一条对于违反本规定的行为,将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和经济处罚。

中国建筑工程公司项目预结算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中国建筑工程公司项目预结算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项目预结算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1、目录总则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2、组织机构与职责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3、项目预结算管理策划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54、工程总包预结算管理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15、工程分包结算管理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66、工程签证(索赔)管理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17、奖惩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48、附则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71 总则1. 1 为加强项目预结算管理,规范预结算管理程序,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和精细化管理水平,降低工程成本,特制定本办法及实施细则。

1. 2 本《办法》适用于工程局所属各单位的工程项目预结算管理。

预结算管理办法及操作细则

预结算管理办法及操作细则

目录1目的 (4)2适用范围 (4)3术语与定义 (4)4预结算职责 (4)4.1集团成本管理中心: (4)4.2审计监察中心: (4)4.3项目公司项目总经理: (4)4.4项目公司成本管理部: (4)4.5项目公司项目工程部; (5)4.6集团/项目公司设计管理部: (5)4.7集团/项目公司财务管理部: (5)5结算时间要求 (5)6结算权责 (6)7结算工作流程 (6)8结算工作细则: (7)8.1结算计划编制 (7)8.2竣工验收 (7)8.3结算通知 (7)8.4结算资料报送 (7)8.4.1结算方式: (7)8.4.2结算资料的接收: (7)8.4.3结算资料报审要求: (7)8.5结算初审: (8)8.6结算单价审查 (9)8.7结算清单子目复查 (10)8.8项目公司发起线上结算流程 (11)8.9结算确认单 (11)8.10结算资料归档 (11)8.11结算的分析与汇总 (11)9争议项的解决 (11)9.1结算争议处理步骤 (11)10结算要求 (12)11结算审计配合: (12)12施工图预算转闭口 (12)13施工图预算转闭口类别 (13)14施工图预算转闭口审批流程 (13)15 工程结算资料表单模板.......................................................................... 错误!未定义书签。

1目的为规范公司结算管理,明晰权责,确保结算的高效、公平、准确,及时反映项目实际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指引适用于**控股集团及所属项目公司工程承包类(含开发工程类、营建工程类)、材料设备类、及咨询类(含设计及造价咨询类)合同的结算工作。

3术语与定义3.1结算文件:指根据竣工结算资料并按合同相关条款完成计价的项目文件。

3.2结算条件: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内容已经完成,工程遗留问题已处理完毕,并通过项目公司竣工验收或交付,结算资料齐备。

工程预决算管理制度(5篇)

工程预决算管理制度(5篇)

工程预决算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公司发展,规范公司的工程预决算管理工作,保护公司利益,建立公平、公正、公开、诚信的平台,达到控制提高投资效益的目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类工程的决算管理。

第三条工程预决算是公司对各项目开发成本进行有效管理的重要举措,公司生产基建部负责工程预决算工作的统一管理。

第二章工程预算编制第四条编制工程预算的目的是为了明确项目成本,为控制成本提供目标,并为编制资金计划奠定基础。

第五条工程预算编制需要在设计院完成施工图设计之后立即开始一般在签订工程施工合同前完成,生产基建部须提前作好工程预算编制的计划工作,通过预算明确目标成本,确保项目成本控制在规定的范围内。

第六条在施工招标前,生产基建部提供编制工程预算并制作标底的造价咨询机构候选单位,直接由项目总经理或董事长审批确定,具体程序为:一、由生产基建部根据资质条件及信誉情况挑选造价咨询机构,进行比较确认一家后,与之进行谈判,确认取费标准,并提出申请;二、由项目总经理或董事长进行审批;三、项目总经理或董事长如果认为取费标准不合理,审批未通过,则由生产基建部重新与造价单位进行谈判后再次报批;四、项目总经理或董事长如果否决此造价咨询单位,则由生产基建部提名另外一家;五、项目总经理或董事长审批通过后确定造价咨询单位;第七条施工图设计完成后,生产基建部负责填写工程预(结算)算委托书,报分管副总、项目总经理和董事长审批后提交给工程造价咨询机构。

第八条工程造价咨询机构按照委托书要求编制工程预算,在编制过程中,1预结算部负责与工程造价咨询机构进行必要的沟通,促进工程预算在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编制完成。

第九条工程预算审批程序:一、生产基建部对工程造价咨询机构所提交的工程预算草案进行审核,若发现工程预算中的有遗漏或错误之处,须退回工程造价咨询机构进行修改,直至精确合格为止。

二、生产基建部审核通过工程预算草案之后,若发现该预算超出设计委托限额指标范围,可以要求生产基建部____设计院对施工图进行合理修改,然后再由工程造价咨询机构按修改的施工图修正工程预算草案,直至符合预算合同部审核要求;三、最后,由分管副总进行审核,项目总经理和董事长进行审批形成正式工程预算。

公司工程预结算管理制度

公司工程预结算管理制度

公司工程预结算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工程预结算工作,提高工程预算质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各级各部门应遵守本制度的规定,严格执行工程预结算管理制度,确保预算编制准确、合理、科学。

第三条公司各级各部门应建立健全工程预结算文件档案管理制度,对所有工程预结算文件进行归档管理。

第四条公司建设工程项目涉及的预结算工作,应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进行预算编制。

第二章预结算范围第五条公司建设工程项目的预结算范围包括工料费、人工费、材料费、设备费、机械费、施工安全费、管理费、利润、税金等项目。

第六条预结算范围中,工料费包括施工费、建筑装饰装修费、市政公用工程费、机电设备费等;人工费包括施工人员工资、社会保险、福利费用等。

第七条预结算范围中,管理费用包括工程管理人员工资、办公费、差旅费、通讯费等;利润包括项目利润、盈余、风险补偿等。

第八条预结算范围中,税金包括增值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

第三章预结算程序第九条公司工程预结算应进行严格的程序管理,包括立项、招标、编制、审核、审批、签订合同、监督等环节。

第十条公司工程项目的预结算应由专业人员或预算编制小组进行编制,确保预算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第十一条公司应在工程项目立项阶段进行初步预算编制,确定项目的投资计划和预算范围。

第十二条公司应在工程项目招标阶段进行详细预算编制,明确工程量、定额、费率等数据,编制施工单位的投标金额。

第十三条公司应在工程项目审批阶段进行最终预算编制,确保预算的最终确定和审批。

第四章预结算审核第十四条公司下属部门应设立预结算审核岗位,对预算编制工作进行审核。

第十五条预结算审核应严格按照审核程序进行,确保审核工作的全面性和准确性。

第十六条预结算审核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做到客观、公正、严谨。

第十七条预结算审核应对预算编制的数据、计算方法、费用明细等进行全面审核,确保预算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第五章预结算审批第十八条公司下属部门应设立预结算审批岗位,对审核通过的预算进行审批。

工程项目对外预结算制度

工程项目对外预结算制度

工程项目对外预结算制度
工程项目对外预结算是指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根据合同约定和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对外部供应商、分包商等进行预先支付款项的一种财务管理行为。

它旨在保证工程进度,同时也是对合作方工作的一种信任和激励。

一、预结算的原则
预结算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
1. 公平性:确保所有合作方在同等条件下得到公正的预结算待遇。

2. 透明性:预结算的过程和结果应对所有相关方公开,以增强信任。

3. 合理性:预结算的金额应根据实际完成的工作量和质量合理确定。

4. 及时性:预结算应在约定的时间内完成,以保证工程进度不受影响。

二、预结算的流程
预结算的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 提交预结算申请:承包商或供应商根据合同条款和实际完成的工作量,向项目部提交预结算申请。

2. 审核申请:项目部财务人员对提交的预结算申请进行审核,确保申请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3. 确认预结算金额:双方根据审核结果,协商确定预结算的具体金额。

4. 办理支付手续:项目部按照规定程序办理预结算款项的支付手续。

5. 记录和报告:将预结算的详细信息记录在案,并在需要时向相关部门报告。

三、预结算的管理
为了确保预结算制度的有效性,以下几点管理措施不可或缺:
1. 制定明确的预结算标准和流程,确保所有参与方都清楚自己的责任和义务。

2. 定期对预结算情况进行审计,防止超支和滥用预结算资金。

3. 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确保在预结算过程中能够及时解决各种问题。

4. 对于违反预结算制度的行为,应有明确的惩罚措施,以保证制度的严肃性。

四、结语。

1-工程预结算管理细则

1-工程预结算管理细则

工程预结算管理细则第一章总则第1条目的。

为合理确定工程造价,有效提高工程预结算编制和审核质量,维护预结算正常秩序,促进合同和成本管理的规范化,特制定本细则。

第2条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项目为承包人所发生的预结算的编制工作和作为发包人所发生的预结算的审核工作。

第3条职责(1)造价管理部全面负责管理工程预结算,负责编制或审定工程预结算,负责工程量的计算、统计,审核供方工程量。

(2)材料设备部负责编制《甲供主要材料物资预算(领料)表》,并分送总包方和项目内部施工、工程、合同、经营、物资等有关部门,负责编制自行供应的辅材物资需求计划和限额领料卡。

(3)造价管理部、工程管理部、项目经理部负责按月核算实际领用材料、使用机械及其他费用。

(4)分包单位负责编制承包工程的预决算工作,包括工程量的日常统计。

第二章承包工程(合同)预结算第4条造价管理部作为项目预结算编制和审核的统一归口管理部门,设置一名造价工程师和两名预算员。

第5条预决算管理的总体原则是“合同为本、事实为据、合法合理”。

第6条在工作和与外方交往中,我方要做到有礼有节、相互尊重、实事求是、据理力争。

第7条在项目内部,要做到“工程与经济相结合”,工程管理部、造价管理部、设计管理部、项目经理部相互支持、相互协作,使工程与经济目标能同步实现。

第三章工程量统计及审核签证第8条图纸总工程量统计(1)鉴于开工初期工程技术人员尚未全面掌握各专业的预算工程量统计规则,项目图纸总工程量仍由造价管理部预算人员负责统计(包括设计院和设备厂家图纸),再由工程管理部相关技术人员核对。

在总包方审核过程中,要按预算员要求由工程管理部技术人员提供协助。

(2)在同一册图纸中,与总包方或第三方存在施工责任接口的,技术人员负责在开工前及时通知造价管理部预算员,并协同造价管理部预算员计算分解图纸工程量。

(3)图纸总工程量统计时间要求,原则上应于分项工程开工当月完成。

第9条每月完成工程量统计(1)工程管理部负责按各单位工程下属的每册图纸工作为单位,每月统计实际完成工程量和累计完成进度百分比,承包工程量每月统计周期定为上月16日至当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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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工程预结算管理细则
1 适用范围
为合理确定工程造价,有效提高工程预结算编制和审核质量,维护预结算正常秩序,促进合同和成本管理的规范化,在引用公司《工程预结算管理办法》的基础上,结合工程总包方有关管理要求以及项目二级管理实际情况,制订本项目工程预结算管理细则,适用于我公司/项目为承包人所发生的预结算的编制工作和作为发包人所发生的预结算的审核工作。

2 相关文件
3 职责
3.1 经营科负责全面管理工程预结算,负责编制或审定工程预结算。

3.2 工程科负责承包工程量统计,审核供方工程量;负责编制甲供主材物资预算(领料)表,并分送总包方和我项目内部施工/工程、合同/经营、物资等有关部门;负责编制自行供应的辅材物资需求计划/限额领料卡。

3.3经营科、工程(调度)、综合办负责按月核算实际领用材料、使用机械及其他费用。

3.4 分包单位负责承包工程预决算的编制,包括工程量的统计。

4管理细则
4.1 承包工程(合同)预结算
经营科为项目预结算编制和审核的统一归口管理部门,经营科设置两名预决算管理员。

预决算管理总原则:合同为本,事实为据,合法合理。

在与总包方交往和工作中,我方要做到有礼有节,相互尊重;实事求是,据理力争。

在项目内部着重做到“工程与经济相结合”,工程部门与经营部门相互支持、相互协作,旨使工程与经济目标
能同步实现。

4.2 工程量统计及审核签证
4.2.1图纸总工程量
1) 鉴于开工初期工程技术人员尚未全面掌握各专业的预算工程量统计规则,本项目图纸总工程量仍由经营科预算管理人员负责统计(包括设计院和设备厂家图纸),再由工程科技术人员核对。

在总包方专工审核过程中按预算员要求由工程科技术员提供协助。

2) 在同一册图纸中,与总包方或第三方存在施工责任接口的,技术人员负责在开工前及时通知经营科预算人员,并协同经营科预算员计算分解图纸工程量。

3) 图纸总工程量统计时间要求,原则上为分项工程开工当月完成。

4.2.2 每月完成工程量统计
1) 工程科负责按各单位工程下属的每册图纸工作为单位,每月统计实际完成工程量和累计完成进度百分比;承包工程量每月统计周期定为:上月16日~当月15日。

2) 工程科在每月17日下班之前,报送该月度实际完成的实物工程量和设备安装形象进度报表到经营科。

3) 经营科负责编制承包工程预结算文件,并根据工程科报送的进度报表计算出工程款申请额,在每月25日上午9时,将合同预结算文件直接送达总包方施工管理科。

4.2.3 设计修改/变更单、总包方委托承包合同外临时项目、设备消缺施工
1) 工程科技术人员负责统计工程量(包括增补工程量以及因修改造成返工的工作量),经营科预算人员协助。

其中量小或无法按预算定额方式计算的,由技术人员负责办理点工签证。

2) 工程科技术人员负责每月17日下班之前,将已经完成的上述工作的工程量统计资料,以及经总包方审核签证的点工签证单,送交经营科预算人员。

工程科报送的结
算进度迟于工程形象进度不能超过10天。

4.3承包合同工程预结算
4.3.1 项目经营科预算人员负责具体编制工程预结算文件。

1) 原则上,经营科在分项工程开工当月完成该分项工程施工图预算编制,(工程开工后如果设计到图量较大,经项目领导同意后可提请公司总部提供短期的预算支援)。

物资供应人员和财务部门根据结算需要,提供材料设备采购合同和票据等支持性资料。

2) 每月25日上午9时,经营科向总包方报送月度工程预结算文件。

3) 单位工程完工验收后一个月内,经营科编制完成单位工程决算书报总包方审核。

4) 机组投产后两个月内,经营科汇编完成该机组的工程竣工决算书报总包方审核。

4.3.2预结算过程中分歧和争议解决
1) 应当从公司整体利益出发,根据合理合法原则,尽量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

2) 对于较为重大的分歧或争议应及时报告项目经营副经理乃至项目总经理,以便尽早采取对策。

5工程采购预结算
5.1量的审核和确认
5.1.1 成建制引进队伍和外借内包
1) 成建制引进队伍承包工程预结算书,应当由分包单位负责编制,其预结算编制人员必须具有行业或地方工程概预算上岗资格。

分包单位凭施工图预算申请中间结算。

2) 预结算工程量由工程科(技术)负责审核。

鉴于本项目具体情况,如事先已有总包方审定预结算工程量的,经项目领导同意可直接参照使用。

3) 项目委派的零星工作,原则上均按预算方式结算,如确实无法按预算定额方式计算的,实际用工≤10工日的,根据工程科审核后的派工单,分技术、普工按不同点工
单价计算;实际用工>10工日的,须由分管领导签发派工单,按点工结算。

5.1.2 租用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等的实际使用台班数量,由工程科(调度)负责审核。

5.1.3纯劳务用工,班组部门考勤用工由综合办(人力资源)、现场零星派工由工程科(调度)分别负责审核。

5.1.4其他对外委托工作,根据合同指定的部门单位负责审核。

5.2 中间结算
5.2.1工程采购合同供方在项目发生的费用,在每月底进行核算清理,主要包括:1) 经营科(物资)按月统计领用材料(含总包方调拨辅材)、工作服及安全帽等个人劳保用品、小型机工具使用费等。

2) 工程科(调度)按月统计施工机械使用台班费用(含使用总包方机械)等。

3) 综合办公室按月统计汇总加班快餐、搭伙费、水电费、通讯费、代付民工工资等。

4) 上述费用清单,经分包单位结算负责人签字确认后分送经营科和财务科备用。

5.2.2凡涉及安全违章、质量事故、治安事件等罚款事项,在职能部门处理后,工程供方应立即到财务科缴付现款。

5.2.3 工程分包合同(含外借内包)月度/中间结算,按规定办理支付审批手续:——工程科(代管施工队)审核实际进度情况是否属实、是否满足计划要求;
——质量科审核完成的各分项工作是否符合质量要求;
——财务科汇总上述5.2.1在项目发生的应扣费用;
——经营科审核实际完成承包产值(一般以完成量的80%为限),计算安全保证金、质量保证金,确定应付金额;
——项目领导(一般为经营经理,具体按财务工作规范的权限确定)审批。

经审批后的中间结算会签审批表,分送经营科和财务科。

5.2.4劳务结算,一般经综合办或工程调度和经营科审核后,由项目经营经理审批
支付。

5.3 竣工结算
5.3.1 单位工程完工验收后一个月内,分包单位编制完成单位工程决算书报项目审核。

5.3.2 发包工程竣工结算,实行全面逐项审核法。

审核内容和程序如下:
供方办理决算(送审前)审批表会签;
经营科签收结算书并登记台帐;
量的审核和确定(责任部门见5.1);
经营科审核预结算单价、取费费率;
相关部门审核会签,汇总上述5.2.1在项目发生的总费用;其中,分包单位从项目领用辅材的,实际使用量若少于其上报材料计划量的,按计划量办理出库手续,费用由分包单位承担;分包单位领用甲供主材超量的,由分包单位承担费用。

财务科核减各项应扣费用,预扣质量保证金;若是分包单位在本工程最终的总结算,预留的安全保证金余额予以退还。

经项目副经理审核后,由项目经理批准支付。

项目经理批准后的结算资料,由经营科负责整理分析与归档。

5.3.3竣工结算书的审核时间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及时完成,如遇大规模竣工结算,项目应当在征求供方的基础上编制整体结算计划,经项目部批准后执行。

5.3.4 竣工结算审核人员在对工程变更价款的计算时,应当执行以下原则:
1) 合同或审定的施工图预算中已有与变更工程相同单价时,应按已有单价计算。

2) 合同或审定的施工图预算或定额子目中均没有适用单价时,应按定额中相类似定额子目确定变更价格。

3) 合同或审定的施工图预算或定额子目中均没有适用和类似单价时,双方协商解决;
或由供方编制补充定额送合同部门审定,必要时报当地造价管理机构备案。

6 对预结算编审人员要求
6.1合同预算、工程及其他相关预结算编审人员,应当加强合同预算、造价管理等方面知识的学习,提高工作责任心,做好各项基础工作,维护公司/项目的合法利益。

6.2工程技术人员应当加强工程量统计规则等方面知识的学习,树立强烈的经济观念,做好量的统计和审核工作,尤其是实际工程量和材料计划。

6.3审核人员在审核供方编制的结算过程中应当做到既合法又合理,按合同约定办事,不故意克扣压低价格,不以下浮金额的多少作为结算审核质量好坏标准。

6.4在审核过程中如发现供方编制的结算中有漏算、少算现象,应当在内部了解、现场实际调查确凿的基础上及时通知该结算编制人,根据实际情况和相关约定予以补正。

6.5项目经理部对工程预结算工作卓越者将给予鼓励和嘉奖。

凡工程预结算工作不负责任,造成项目(公司)损失的,或消极工作影响预结算正常进行、影响公司形象的,项目将根据具体情况,按照公司有关责任追究制度,对有关人员给予一定的行政或经济处罚。

青山埋白骨,绿水吊忠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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