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首批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指标及责任分工

合集下载

山东省首批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指标及责任分工

山东省首批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指标及责任分工
政务服务类APP应用
现阶段,根据各市“爱山东”应用数量排名确定得分情况
“爱山东”本地分厅接入应用数量,在全省设区市排4至6名
“爱山东”本地分厅接入应用数量,在全省设区市排名前3名
市大数据中心
公共交通来车实时预报率
包括公共汽电车来车信息实时预报率及公交电子站牌覆盖率两个方面。其中,公共汽电车来车信息实时预报率=通过网站、手机实现来车信息实时预报服务的公共汽电车线路数/区域内公共汽电车线路总数;公交电子站牌覆盖率=城区拥有通过信息屏、LED站牌形式实现公交车到站信息实时发送的“电子站牌”综合计数/城区公交站点数
市水务局、威海供电公司、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务集团
表二数字政府建设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指标释义
指标分级
责任部门
四星(2021年10月前完成)
五星
数字政府建设指标
环境质量监测水平
空气、水体、噪声等环境质量自动化监测率=空气、水体、噪声环境质量信息化监测覆盖面积/区域总面积。三项考核内容权重分别为40%、40%、20%
城市重点公共区域视频监控联网率达到90%
公共交通乘车电子支付使用率达到75%
公共交通乘车电子支付使用率超过90%
市交通运输局、
威海公交集团
家庭能源自动化采集覆盖率
家庭能源自动化采集覆盖率=远传能源智能监控表数量(水、电、气)/区域内总户数。三项考核内容权重各占1/3
家庭能源(水、电、燃气)自动化采集覆盖率达到75%
家庭能源(水、电、燃气)自动化采集覆盖率达到90%
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增幅=(当年度万人有效发明量-前一年万人有效发明量)/前一年万人有效发明量。其中,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年末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年末总人口

国家新型智慧城市评价指标分项及计算方法

国家新型智慧城市评价指标分项及计算方法
3.一卡通应用情况(L1P7-A3):
计算方法:L1P7-A3分项分数= 30%×b
b:在城市综合交通(公共汽车、地铁、轻轨、轮渡、出租车、公共自行车)、公用事业缴费、社保服务、风景名胜区、社区、园区、停车场管理、商超支付、流动人口管理、社会养老助残等十个领域,在唯一的一张卡上每支持一个领域应用得10分,满分100分。
数据要求:数据取截至2016年10月底的数据。
数据来源: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城市服务L1P7
(7%)
1.本指标用于评价城市推进“互联网+”城市服务,发展便民服务新业态,实现城市服务与信息通信技术深度融合的情况。
2.本指标由移动互联网城市服务提供情况、移动互联网城市服务公众使用情况、一卡通应用情况等三个分项进行评价。
3.学校无线网络覆盖率(L1P5-A3):
计算方法:L1P5-A3分项分数= 30%×(统一提供并覆盖主要教学区域的无线网络的学校数/学校总数)×100
数据要求:学校范围为中小学校、职业院校、高等学校。数据取截至2016年10月底的数据。
数据来源:城市教育行政部门(全国教育信息化工作进展信息系统)。
数据要求:提供来车信息实时预报服务的方式包括通过网络、手机、电子站牌等方式提供公共汽电车实时行驶或到站信息服务。数据取截至2016年10月底的数据。
数据来源:城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3.公共交通乘车电子支付使用率(L1P2-A3):
计算方法:L1P2-A3分项分数= 15%×(使用电子支付的人次/公共交通出行总人次)×100
数据要求:通过移动互联网使用过城市服务的用户数量取2016年内至少使用过1次移动互联网城市服务的用户。城市常住人口数取2015年底的数据。
数据来源:通过移动互联网使用过城市服务的用户数量由腾讯公司微信平台和阿里巴巴支付宝平台提供,用户数量由两个平台统计出的用户数量(A和B)按比例取加权平均取值,即用户数量=[A×(A/(A+B))+B×(B/(A+B))]。该数据由部际协调工作组办公室统一计算并将结果反馈给各省级单位。

国家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评价指标

国家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评价指标

国家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评价指标
国家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评价指标有以下几个方面:
1. 基础设施建设:评价城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指标包括网络
覆盖率、数据中心建设、智能交通、智能能源等基础设施建设的完善
程度。

2. 公共服务水平:评价城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指标包括行政
管理、公共安全、教育、医疗、交通等公共服务的提供水平。

3. 城市治理能力:评价城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指标包括城市
规划能力、环境管理能力、水资源管理能力等城市治理的能力。

4. 数据资源利用:评价城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指标包括数据
收集和利用的能力,包括数据开放程度、数据集成能力、数据隐私保
护等。

5. 社会参与能力:评价城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指标包括社会
各界参与程度、用户体验满意度等。

6. 可持续发展:评价城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指标包括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等可持续发展的指标。

以上指标主要从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城市治理、数据资源、社
会参与和可持续发展等多个方面来评价国家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情况。

国家新型智慧城市评价指标[版]

国家新型智慧城市评价指标[版]

国家新型智慧城市评价指标[版]国家新型智慧城市评价指标[版]智慧城市建设是我国城市化发展的重要方向之一。

为了全面衡量和评估各城市的智慧城市程度,我们需要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评价指标体系。

本文将介绍一套国家新型智慧城市评价指标,以帮助我们更好地评估和推进智慧城市建设。

1. 基础设施建设指标智慧城市的基础设施建设是其发展的基石。

评价指标中应包括城市的网络覆盖情况、电力、水务等公共设施的可靠性和智能化水平,以及交通系统的智能化程度等。

2. 数据资源利用指标智慧城市建设离不开大数据的支持与应用。

评价指标中应涵盖城市数据的收集、存储、分析和应用能力,以及数据开放和共享的程度,以提高城市管理和服务的效率。

3. 公共服务能力指标智慧城市的核心是为市民提供更便捷、高效的公共服务。

评价指标中应考量城市的教育、医疗、环保、交通、安全等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智能化水平,以及市民满意度和体验。

4. 政府治理能力指标智慧城市建设需要政府的主导和支持。

评价指标中应包括政府治理的科学化、信息化和透明化程度,以及政府与企业、市民之间的互动与合作程度,以提高城市的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

5. 创新创业环境指标智慧城市建设需要创新创业的良好环境。

评价指标中应考量城市的创新资源和创新能力,包括科研机构、企业创新力、创业投资环境等,以鼓励创新创业活动,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6. 可持续发展指标智慧城市建设需要兼顾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评价指标中应考量城市的能源利用效率、环境保护措施、低碳交通等方面,以及社会公平和城市安全等,以构建宜居、宜业、宜游的智慧城市。

7. 社会融合指标智慧城市建设应促进社会融合和共享发展。

评价指标中应考量城市的社会平等、多元文化的交流与融合,以及城市的社区建设和社会治安等,以构建和谐、包容的智慧城市。

8. 智慧经济指标智慧城市建设需要推动城市经济的转型升级。

评价指标中应考量城市的数字经济发展水平、创新型产业增长、人工智能应用等,以推动经济发展和提升竞争力。

创建“智慧城市”工作职责及分工安排

创建“智慧城市”工作职责及分工安排

创建“智慧城市”工作职责及分工安排背景智慧城市的创建是一个复杂而庞大的任务,需要各部门和岗位之间的协作与分工。

为了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需要明确每个岗位的职责和工作分工。

目标本文档的目标是制定并明确“智慧城市”创建过程中各岗位的工作职责和分工,以便各部门和岗位能够根据其职责有序地执行工作。

工作职责及分工安排1. 市政府- 负责制定智慧城市的整体规划和战略方向。

- 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合作与交流,确保工作的协调进行。

- 建立和维护与相关企业和机构的合作关系,为智慧城市的建设提供支持和资源。

2. 城市规划部门- 负责对智慧城市的基础设施进行规划和设计,确保各个智慧设施的布局和配置符合城市的整体规划。

- 协助其他部门进行智慧设施的选型和招标工作,确保供应商的选择和合同的签订符合相关法规和政策。

3. 信息技术部门- 负责智慧城市的信息技术架构和系统的设计与建设。

- 协助其他部门进行智慧设施的网络连接和系统集成工作,确保各个设施的正常运行和数据的有效管理。

4. 交通部门- 负责智慧交通系统的建设和管理。

- 协助其他部门将传感器设备安装在交通路口和车辆上,收集交通数据并进行分析,以优化交通流量和减少交通拥堵。

5. 环境保护部门- 负责智慧环境监测和污染防治工作。

- 协助其他部门设置环境监测设施,收集环境数据并进行分析,及时采取措施保护环境和预防环境污染。

6. 公共安全部门- 负责智慧城市的公共安全监控和应急管理工作。

- 协助其他部门建立智能安防系统,监控城市公共区域的安全情况,并及时响应和处理紧急事件。

7. 市民服务部门- 负责智慧城市的市民服务平台的建设和管理。

- 协助其他部门开发智能市民服务应用,提供便捷的服务和信息共享给市民。

8. 企业合作部门- 负责与企业进行合作,吸引投资和引入先进技术。

- 协助其他部门和企业之间进行合作谈判和项目推进,提供项目支持和管理服务。

结论本文档明确了“智慧城市”创建过程中各岗位的工作职责和分工,以促进各部门之间的合作与协调,确保智慧城市的顺利建设和运营。

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02.08•【字号】烟政办字〔2021〕7号•【施行日期】2021.02.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烟政办字〔2021〕7号各区市人民政府(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关于加快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2月8日关于加快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实施方案为加快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做好省级四星级智慧城市试点建设工作,根据《数字山东发展规划(2018—2022年)》《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鲁政办字〔2020〕136号)、《数字山东建设专项小组办公室关于公布山东省新型智慧城市建设2020年试点及2021年预试点名单的通知》(数鲁专组办发〔2020〕6号)和《山东省地方标准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指标第1部分:市级指标》(DB37/T 3890.1—2020)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设网络强国、数字中国、智慧社会的战略部署,秉承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以“优政、惠民、兴业、强基”为宗旨,强化数据作为生产要素的作用,推动大数据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加快建设以人为本、需求引领、数据驱动、特色发展的新型智慧城市,全面推动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基本原则。

1.统筹规划,集约建设。

统筹推进全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加强前瞻性、战略性研究,强化系统布局。

集约建设通用信息基础设施和平台,促进系统集成、平台共用、数据融合、业务协同。

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指标第3部分智慧社区指标

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指标第3部分智慧社区指标

实现残疾人托养跨区域结算;残疾人信息、残疾人托养服 务机构信息全面纳入平台,并与统一服务热息化手段加强社区退役军人 实现社区退役军人信息采集管理,为拥军优属活动提供技
服务
服务。
术支撑。
L2P10
居民电子 投票
为社区居民提供方便快捷的电子投 票方式,对区域内需共同决定的事 项进行表决。
I
DB37/T 3890.3—2020
前 言
DB37/T 3890《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指标》分为3个部分: ——第1部分:市级指标; ——第2部分:县级指标; ——第3部分:智慧社区指标。 本部分为DB37/T 3890的第3部分。 本部分按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部分由山东省大数据局提出、归口并组织实施。 本部分起草单位:山东省大数据中心、山东省计算中心(国家超级计算济南中心)、中国信息通信 研究院、青岛赛迪国软信息系统治理有限公司、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庄广新、王妍、崔光磊、方可、陈才、任保东、华昱森、张育雄、仇申鹏。
指标考核
光纤宽带网络覆盖和速度等方面的 光纤宽带网络覆盖率达到 100%,计算方法:光纤入户覆盖家
基础网络建设。
庭数/区域内上网家庭总数;允许多家电信运营商自由接入。
社区内 4G、5G 和公共 WiFi 等无线网 按照公共区域类型,实现无线网络按需覆盖。
络基础设施建设。
高清数字电视网络接入能力全覆盖;数字电视和 IPTV 互动电
ICS 35.240.01 L 70
DB37
山东省地方标准
DB37/T 3890.3—2020
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指标 第 3 部分:智慧社区指标

新型智慧城市评价指标2022版

新型智慧城市评价指标2022版

新型智慧城市评价指标2022版
新型智慧城市评价指标2022版是一套旨在衡量新型智慧城市发展水平的综合评价指标体系,涵盖了智慧城市发展的各个方面。

1、智慧化管理:智慧城市管理能力、公共服务效能、政务信息共享能力、智慧化决策能力。

2、智慧城市建设:智慧城市建设覆盖率、智慧城市建设应用效果、智慧城市建设便利性、智慧城市建设安全性。

3、智慧社会:社会发展水平、社会服务水平、公众参与程度、智慧社会创新能力。

4、智慧经济:经济发展水平、经济效率、经济质量、智慧经济可持续发展性。

5、智慧生态:生态环境质量、社会生态安全、生态可持续发展能力、智慧生态系统建设。

6、社会文化:文化多样性、社会文化质量、社会文化创新能力、社会文化可持续发展能力。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21-2035年)》的通知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21-2035年)》的通知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21-2035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2.01.14•【字号】鲁政发〔2022〕1号•【施行日期】2022.01.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21-2035年)》的通知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现将《山东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21-203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山东省人民政府2022年1月14日山东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21-2035年)目录前言第一章总体要求第一节指导思想第二节基本原则第三节主要目标第二章深入推进智慧城镇化系统提升数字治理能力第一节筑牢城镇数字底座第二节健全智慧服务体系第三节提升精准智治能力第四节推动城乡智慧协同第五节构建区域创新高地第三章深入推进绿色城镇化聚力打造美丽宜居生态第一节统筹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第二节创新城市绿色发展模式第三节增强城市生态安全韧性第四节彰显齐鲁山水人文特色第四章深入推进均衡城镇化扎实迈向全民共同富裕第一节统筹区域联动发展一体布局第二节推动城镇体系结构均衡协调第三节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共享第四节促进城乡公共资源均衡配置第五节聚力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第六节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协同高效第五章深入推进双向城镇化加快实现城乡融合发展第一节发挥内外循环枢纽功能第二节加快外来人口融入城市第三节促进城乡要素自由流动第四节推动城乡产业协同发展第六章规划实施第一节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第二节强化组织协调第三节加强监测评估第四节凝聚实施合力前言城镇化是现代化的必由之路,到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必须坚定不移、积极稳妥、高质量推进新型城镇化。

站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建设新的历史起点上,面对国际国内深刻复杂的发展形势,准确理解和把握山东省在全球和全国发展格局中的定位和方向,科学谋划体现时代要求、顺应发展趋势、彰显山东省特色的新型城镇化发展路径,对于山东省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加快新旧动能转换,服务国家构建新发展格局,率先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具有重大意义。

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的通知

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的通知

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潍坊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3.01.01•【字号】潍政发〔2023〕1号•【施行日期】2023.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的通知潍政发〔2023〕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各重点企业,各高等院校,各人民团体:刘运同志代表市政府所作的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已经潍坊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贯彻落实。

潍坊市人民政府2023年1月1日政府工作报告——2022年12月27日在潍坊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潍坊市市长刘运各位代表: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政府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22年工作回顾2022年是极不平凡、极不寻常的一年。

面对多重困难和风险压力,市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在市委坚强领导下,团结带领全市人民,迎难而上、创新实干,有力有序有效统筹推进各项工作,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新成绩、迈出新步伐。

——“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全面落实。

面对新冠疫情冲击,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科学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坚定不移落实中央、省防控策略方针和各个阶段方案措施要求,充分发挥平战融合指挥体系优势,持续加强防控救治体系和应急能力建设,最大限度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

广大医务人员、基层干部、社区工作者、公安干警、志愿者以及各条战线的抗疫战士坚守一线、连续作战,广大群众积极配合、齐心协力,为抗击疫情作出了历史性贡献。

面对经济下行压力,扎实做好稳增长工作,保持了稳中有进、进中提质的良好发展态势。

首批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名单

首批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名单

首批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名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1月29日公布了首批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名单,并与第一批试点城市(区、县、镇)及所在省级人民政府签订共同推进智慧城市创建协议。

据悉,住建部通过组织专家综合评审等程序,首批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共90个,其中地市37个,区(县)50个,镇3个,试点城市将经过3~5年的创建期。

住建部将组织评估,对评估通过的试点城市(区、镇)进行评定,评定等级由低到高分为一星、二星和三星。

第一批90个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名单北京市:北京东城区、北京市朝阳区、北京未来科技城、北京市丽泽商务区天津市:天津津南新区、天津市生态城河北省:石家庄市、秦皇岛市、廊坊市、邯郸市、迁安市、北戴河新区山西省:太原市、长治市、朔州市平鲁区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辽宁省:沈阳市浑南新区、大连生态科技新城吉林省:辽源市、磐石市黑龙江省:肇东市、肇源县、桦南县上海市:上海市浦东新区江苏省:无锡市、常州市、镇江市、泰州市、南京河西新城、苏州工业园区、盐城市城南新区、昆山市花桥经济技术开发区、昆山市张浦镇浙江省:温州市、金华市、诸暨市、杭州市上城区、宁波市镇海区安徽省:芜湖市、铜陵市、蚌埠市、淮南市福建省:南平市、平潭市、福州市苍山区江西省:萍乡市、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山东省:东营市、威海市、德州市、新泰市、寿光市、昌邑市、肥城市、济南西区河南省:郑州市、鹤壁市、漯河市、济源市、新郑市、洛阳新区湖北省:武汉市、武汉市江岸区湖南省:株洲市、韶山市、株洲市云龙示范区、浏阳市柏加镇、长沙市梅溪湖国际服务区广东省:珠海市、广州市番禺区、广州市萝岗区、深圳市坪山新区、佛山市顺德区、佛山市乐从镇海南省:万宁市重庆市:重庆市南岸区、重庆市两江新区四川省:雅安市、成都市温江区、郫县贵州省:铜仁市、六盘水市、贵阳市乌当区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西藏自治区:拉萨市陕西省:咸阳市、杨凌示范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库尔勒市、奎屯市日前,根据国家旅游局办公室《关于确定天津等15个城市为第二批国家智慧旅游试点城市的通知》(旅办发〔2012〕568号),被列入“第二批国家智慧旅游试点城市”的名单为:天津市、广州市、杭州市、青岛市、长春市、郑州市、太原市、昆明市、贵阳市、宁波市、秦皇岛市、湘潭市、牡丹江市、龙岩市、铜仁市。

国家新型智慧城市评价指标

国家新型智慧城市评价指标

国家新型智慧城市评价指标
一、指标体系总体框架
新型智慧城市是指基于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信息通信技术为核心,依托智慧网络实现政府、企业、民众三方合作,实现智慧化的城市治理体系,实现智能化服务,并实现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环境协调的现代智慧城市。

因此,新型智慧城市的评价指标体系应当建立在智慧政府、智慧总体规划、智慧交通、智慧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

二、指标体系详细介绍
(一)智慧政府
1、政务服务能力:包括政务服务提供能力、政府服务创新能力、信息服务资源完善程度、信息安全能力及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能力等指标;
2、政务服务质量:包括政务服务质量、政务服务公平性及公众满意度等指标;
3、政府信息公开:包括政府信息公开领域、网上信息服务程度及信息共享平台建设等指标;
4、政务流程简洁:建立政务服务审批流程的透明化和简洁化,降低政府服务的操作成本;
5、智慧数据管理能力:包括建立数据库能力、数据共享、数据服务能力及数据分析决策能力等指标。

(二)智慧总体规划
1、城市发展理念:依托智慧城市建设。

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名称: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一、背景分析随着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传统城市管理方式已经难以满足人们对更高品质生活的需求。

新型智慧城市的建设是未来城市发展趋势,可以更好地利用科技手段提升城市的管理效率、资源利用效益和市民生活质量。

二、总体目标1. 提高城市管理效率: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城市各项工作的数字化、智能化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决策水平;2. 优化资源利用效益:通过技术手段,实现资源的智能调度和优化配置,提高资源利用效益;3. 提升市民生活质量:通过智慧化服务,为市民提供更便捷、高效的公共服务,提升市民满意度和生活质量。

三、关键任务和措施1. 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城市信息基础设施,包括网络基础设施、数据中心等,为智慧城市建设提供坚实的基础支撑;2. 数据共享和开放:建立城市各部门间的数据共享机制,推动数据开放和交互,促进城市各个领域的信息流动和资源整合;3. 物联网应用:在城市的交通、环境、能源等关键领域推进物联网应用,实现实时监测和智能控制,提升资源利用效率和环境可持续发展;4. 智慧交通:建立智能交通管理系统,通过实时交通信息收集、智能信号控制等手段,提高交通拥堵状况,优化出行体验;5. 智慧环境:建立环境监测和治理系统,实现环境污染的实时监测和反馈,加强环境治理和保护;6. 智慧能源:推进能源智能化管理,引入智能电网、智能家居等技术手段,实现能源的高效利用和节约;7. 智慧公共服务:通过智能化手段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包括智能停车系统、智能公交等,提供便捷高效的公共服务。

四、推进方式和措施1. 政策支持:制定相应政策,鼓励企业和社会力量参与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提供政策支持和激励;2. 技术培训:开展相关技术培训和推广,提升城市管理人员和相关从业人员的技术水平;3. 项目引导:通过市场导向和项目引导,引进有实力的企业参与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共同推动项目的实施;4. 持续改进:建立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监测和评估体系,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持续改进和优化。

智慧城市建设评价指标体系框架

智慧城市建设评价指标体系框架

智慧城市建设评价指标体系框架The following text is amended on 12 November 2020.智慧城市指标体系智慧城市是指综合利用各类信息技术和产品,以“数字化、智能化、网络化、互动化、协同化、融合化”为主要特征,通过对城市内人与物及其行为的全面感知和互联互通,大幅优化并提升城市运行的效率和效益,实现生活更加便捷、环境更加友好、资源更加节约的可持续发展的城市。

智慧城市是新一轮信息技术变革和知识经济进一步发展的产物,是工业化、城市化与信息化深度融合的必然趋势。

建设智慧城市,实现以“智慧”引领城市发展模式变革,将进一步促进信息技术在公共行政、社会管理、经济发展等领域的广泛应用和聚合发展,推动形成更为先进的区域发展理念和城市管理模式。

因此,在前期研究的基础上,特制定《智慧城市指标体系》(以下简称“指标体系”)。

一、相关说明《智慧城市指标体系》主要是基于城市“智慧化”发展理念,统筹考虑城市信息化水平、综合竞争力、绿色低碳、人文科技等方面的因素综合而成,目的主要是为了较为准确的衡量和反映智慧城市建设的主要进度和发展水平,为进一步提升城市竞争力、促进经济社会转型发展提供有益参考。

相关指标的确定主要本着以下原则:一是指标具有可采集性,历史和当前数据采集是可靠方便和科学的;二是指标具有代表性,可较全面反映某个方面的总体发展水平;三是具有可比性,不同城市间、城市不同历史阶段可根据指标进行科学比较;四是指标具有可扩展性,可根据实际发展情况对指标体系内容进行增减和修改。

二、指标体系根据以上的原则以及现阶段智慧城市建设的主要内容,“指标体系”主要可分为智慧城市基础设施、智慧城市公共管理和服务、智慧城市信息服务经济发展、智慧城市人文科学素养、智慧城市市民主观感知等5个维度,包括19个二级指标、64个三级指标。

1、智慧城市基础设施指保障智慧城市各项功能通畅、安全、协同运作的相关基础设施。

主要包括3个二级指标,8个三级指标。

智慧城市实施方案

智慧城市实施方案

智慧城市实施方案第1篇智慧城市实施方案一、背景随着信息化、网络化、智能化技术的飞速发展,全球城市化进程加快,智慧城市的建设成为提升城市品质、提高居民生活水平的重要途径。

我国政府高度重视智慧城市建设,将其作为新型城镇化的重要内容。

本方案旨在结合我国实际,制定一套合法合规的智慧城市建设实施方案,以推动城市可持续发展。

二、目标1. 提高城市治理能力,实现城市运行的高效与精细化管理。

2. 优化城市服务,提升居民生活品质。

3. 促进产业创新,推动经济转型升级。

4. 构建绿色生态,实现可持续发展。

三、基本原则1. 统一规划,分步实施。

2. 政府引导,市场运作。

3. 创新驱动,示范引领。

4. 普惠民生,共享发展。

四、实施内容1. 城市基础设施智能化改造(1)推进智能交通系统建设,实现交通信号灯、公共交通、停车场的智能调控。

(2)实施智能电网改造,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能源消耗。

(3)加强城市管网智能化建设,提高水资源、燃气、热力的精细化管理水平。

2. 城市治理能力提升(1)建立城市大数据平台,实现数据共享与交换,为城市运行提供数据支持。

(2)构建智能安防系统,提高公共安全防范能力。

(3)推进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提高环境治理能力。

3. 城市服务优化(1)推广“互联网+政务服务”,实现政务服务的一网通办、一窗受理、一次办好。

(2)发展智慧医疗,构建远程医疗服务体系。

(3)推进智慧教育,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共享。

4. 产业创新与转型升级(1)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推动智能制造、工业互联网等产业发展。

(2)支持创新创业,打造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创新型企业。

(3)加强产业协同,推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深度合作。

5. 绿色生态构建(1)推进垃圾分类与循环利用,提高资源利用率。

(2)实施绿色建筑,降低建筑能耗。

(3)加强生态保护,提升城市绿化水平。

五、保障措施1. 完善政策体系,为智慧城市建设提供政策支持。

2.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门机构,统筹协调各方力量。

山东省智慧化城市管理平台建设标准

山东省智慧化城市管理平台建设标准
5
市级平台互联互通,对辖区内城市管理工作履行业务指导、监督 检查和综合评价等职能的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简称省级平台。
3.5 市级智慧化城市管理平台 基于现有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纵向对接国家、省级平 台,联通县(市、区)平台,横向整合或共享城市管理相关部门 数据资源,统筹协调、指挥调度、监督考核全市城市综合管理服 务工作的城市综合管理服务监督指挥平台,简称市级平台。 3.6 智慧化城市管理服务评价指标体系 反映城市干净、整洁、有序、安全水平,综合体现城市治理 能力和治理水平的若干个相互联系的指标集合。 3.7 网格化管理 基于数字城管单元网格,划分基础网格作为城市管理的基本 单位,对网格内的人、地、事、物、情、组织和单位等信息进行 监控、采集、立案、办案、结案的管理过程。 3.8 责任主体 城市管理中承担管理、处置、执法、监督的权利义务相对人, 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城市管理责任主体主要分为 管理、处置、执法、监督四个责任主体。
4
3 术语和定义
CJJ/T 106 规定的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智慧化城市管理平台 运用现代信息技术,集成城市管理相关基础数据、日常运行 数据、相关行业数据等资源,实现国家、省、市联网互通、信息 共享、数据交换和业务协同,对城市管理工作进行统筹协调、指 挥调度、监督考核和综合评价的信息平台。 3.2 智慧城管信息系统 基于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 和手段,构建集感知、分析、服务、指挥、监察“五位一体”的 智慧管理模式,实现城市“泛感知、智应用、大数据、网格化、 精细化”的综合管理。 3.3 国家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 部署在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与省级平台、市级平 台互联互通,对全国城市管理工作履行业务指导、监督检查和综 合评价等职能的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简称国家平台。 3.4 省级智慧化城市管理平台 部署在省级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与国家平台、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山东省智慧化城市管理平台建设标准》的公告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山东省智慧化城市管理平台建设标准》的公告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山东省智慧化城市管理平台建设标准》的公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公布日期】2020.09.25
•【字号】
•【施行日期】2020.09.2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城市管理
正文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发布《山东省智慧化城市管理平台建设标准》的公告为指导智慧化城市管理平台规范建设,构建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的城市管理工作体系,提高城市精细化、智慧化管理水平,我厅组织编制了《山东省智慧化城市管理平台建设标准》,现予以公告。

附件:山东省智慧化城市管理平台建设标准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9月25日。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公共汽电车来车实时预报率达到90%,且公交电子站牌覆盖率达到10%
公共汽电车来车实时预报率达到100%,且公交电子站牌覆盖率超过20%
市交通运输局、
威海公交集团
智能照明设备安装率
智能照明设备安装率=城区安装智能控制设备的公共照明设备数/城区公共照明设备总数。智能照明设备是指实现对照明设施的智能化控制、监测、故障报警等管理功能的设备
山东省首批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指标及责任分工
表一数字惠民建设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指标释义
指标分级
责任部门
四星(2021年10月前完成)
五星
数字惠民建设指标
电子证照使用率
电子证照使用率=已实现使用以公民身份号码或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唯一标识的电子证照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数量/政务服务事项总数
以公民身份号码或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唯一标识的电子证照使用率达到80%
市水务局、威海供电公司、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务集团
表二数字政府建设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指标释义
指标分级
责任部门
四星(2021年10月前完成)
五星
数字政府建设指标
环境质量监测水平
空气、水体、噪声等环境质量自动化监测率=空气、水体、噪声环境质量信息化监测覆盖面积/区域总面积。三项考核内容权重分别为40%、40%、20%
实现3项社保异地业务联网办理事项
实现4项及以上社保异地业务联网办理事项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保局
智慧校园
覆盖率
区域内智慧校园建设情况。参照《山东省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2019—2022)》(鲁教科发﹝2019﹞1号)有关要求执行。学校范围为中小学校、职业院校
智慧校园覆盖率达到60%
智慧校园覆盖率达到80%
城市应急指挥系统完成的应急指挥事件率超过90%
市应急局
政务云平台应用水平
政务信息系统云平台迁移率=业务系统上云数量/业务系统总数
政务信息系统云平台迁移率达到90%
政务信息系统云平台迁移率超过95%
市大数据中心
多网格融合水平
实现生态环境、应急指挥、市场监管、城市管理等治理网格的集约化建设。其中,多网格融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划分网格、指挥体系、信息系统、网格队伍、工作流程、热线资源、指挥体系、基础数据、办理事项等
智能照明设备安装率达到90%
智能照明设备安装率达到100%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数字惠民建设指标
社保异地业务联网办理
社保领域跨地区、跨层级业务协同联动的情况。是否通过与部、省级异地业务联通,实现社保关系转移、异地居住人员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协助认证、国家异地就医结算、养老保险待遇状态比对查询等4项异地业务的联网办理情况
实现多网格合一的部门数量达到4个
实现多网格合一的部门数量超过5个
市委政法委
市政管网管线智能化监测管理率
市政管网管线智能化监测管理率=由物联网等技术进行智能化监测管理的城市市政管网管线长度/城市市政管网管线总长度。“智能化监测”即实现对水、电、气的运行状态进行监测、安全预警、水质监测等功能。三项考核内容权重各占1/3
空气、水体、噪音等环境质量自动化监测率加权平均值超过80%
空气、水体、噪音等环境质量自动化监测率加权平均值超过90%
市生态环境局
综合应急
城市应急指挥系统完成的应急指挥事件率=城市应急指挥系统完成对事故灾害、自然灾害和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的事件数量/城市应急事件总数量
城市应急指挥系统完成的应急指挥事件率达到80%
以公民身份号码或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唯一标识的电子证照使用率超过85%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就业服务渠道多元化
通过互联网、自助服务一体机、政务微信、政务微博、手机APP、电话热线等服务模式畅通就业服务渠道情况
通过4种服务模式畅通就业服务渠道
通过5种及以上服务模式畅通就业服务渠道
市人力资源
社会保障局
市政管网管线智能化监测管理率达到85%
市政管网管线智能化监测管理率达到100%
市发展改革委、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务局、市水务集团
数字政府建设指标
数据资源
共享水平
信息资源部门间共享率=制定信息资源目录并提供共享的部门数量/政府部门总数量。制定信息资源目录并提供共享是指制定了部门权责范围内的信息资源目录分两种情况进行建设,无条件共享必须全部共享给其他部门,有条件共享类的信息资源,应按照注明的条件和范围进行共享
市教育局
医院智慧
服务水平
区域内二级及以上医院应用信息系统提供智慧服务的水平。参照《医院智慧服务分级评估标准体系(试行)》(国卫办医(电子病历应用水平)被评为3级以上公立医院占比达到50%
医院智慧服务(电子病历应用水平)被评为4级以上公立医院占比达到50%
公共交通乘车电子支付使用率达到75%
公共交通乘车电子支付使用率超过90%
市交通运输局、
威海公交集团
家庭能源自动化采集覆盖率
家庭能源自动化采集覆盖率=远传能源智能监控表数量(水、电、气)/区域内总户数。三项考核内容权重各占1/3
家庭能源(水、电、燃气)自动化采集覆盖率达到75%
家庭能源(水、电、燃气)自动化采集覆盖率达到90%
政务服务类APP应用
现阶段,根据各市“爱山东”应用数量排名确定得分情况
“爱山东”本地分厅接入应用数量,在全省设区市排4至6名
“爱山东”本地分厅接入应用数量,在全省设区市排名前3名
市大数据中心
公共交通来车实时预报率
包括公共汽电车来车信息实时预报率及公交电子站牌覆盖率两个方面。其中,公共汽电车来车信息实时预报率=通过网站、手机实现来车信息实时预报服务的公共汽电车线路数/区域内公共汽电车线路总数;公交电子站牌覆盖率=城区拥有通过信息屏、LED站牌形式实现公交车到站信息实时发送的“电子站牌”综合计数/城区公交站点数
市卫生健康委
路口实时信号配时系统比例
交通路口实时信号配时系统比例=配置实时信号配时系统的交通路口数/区域路口总数。该指标统计城市重要路口,不包含支路路口
交通路口实时信号配时系统比例达到70%
交通路口实时信号配时系统比例超过90%
市交警支队
公共交通电子支付使用率
公共交通乘车电子支付使用率=使用电子支付的出行人次/城区公共交通出行总人次。电子支付包括一卡通、移动支付、近场通信(NFC)支付等方式。公共交通出行包括城市轨道交通、公共汽电车等出行方式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