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铜仁学院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实施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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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大学生应征入伍享受的优惠政策

2014年大学生应征入伍享受的优惠政策

附件1

2014年大学生应征入伍享受的优惠政策

一、服役期间享受的优惠政策

1.享受优先政策。大学生入伍享受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审、优先审批定兵、优先安排使用政策以及体检绿色通道,大学文化程度青年未批准入伍前不得批准高中以下文化程度青年入伍。

2.享受优待政策

优待金由批准入伍地发放,其家庭享受军属待遇,由户籍所在地负责落实相关优待。3.大学毕业生可选拔为军官

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毕业生应征入伍的士兵可被选拔为军官,所称选拔军官包括:大学毕业生士兵提干、报考军队院校和保送入学。

(1)大学毕业生士兵提干:符合本科以上学历,截至当年6月30日,入伍1年半以上(服役期间取得学历和学位的应当入伍2年以上),且在推荐的旅(团)级单位工作半年以上等基本条件的,可以列为提干对象;根据规定符合一定条件的,优先列为提干对象。

(2)报考军队院校: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经省招生办公室专科统一录取且取得全日制专科学历的毕业生士兵,可以参加全军统一组织的本科层次招生考试,录取的入有关军队院校学习,学制2年,毕业合格的列入年度生长干部毕业学员分配计划。报考条件、考试组织、录取办法等另行规定。

(3)保送入学:大学毕业生士兵参加优秀士兵保送入学对象选拔,年龄放宽1岁,同等条件下优先列为优秀士兵保送入学推荐对象,选拔办法按照优秀士兵保送入学有关规定执行。大学毕业生士兵保送入学对象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安排6个月任职培训;具有专科学历的,安排2年本科层次学历培训。

4.优先选取为士官

对于符合士官选取条件的士兵,同等条件下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要优先选取;师(旅)级单位范围内相同专业岗位的士兵,在任职能力相当的情况下,应优先选取高学历士兵。

高校学生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及退役复学学费资助办理流程[1](1)

高校学生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及退役复学学费资助办理流程[1](1)

高校学生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及退役复学学费资

助办理流程[1](1)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办理流程

一、补偿种类

士官生

毕业入伍学生

休学入伍学生

退役复学学生(含保留学籍的入伍新生)

退役士兵(退役后参加高考录取的学生)

二、办理流程

(一)士官生

1、自行申报,填写《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Ⅰ》;(自行下载)

2、样表及填报说明:

//

第一、《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Ⅰ》是由“全国征兵网”()网上报名填报成功后自动生成的PDF格式文件获得的,可以下载、另存、打印。表格信息均要求为打印,不能手写。在征兵网上注册的同学请按网上的说明与提示先进行实名制注册,所填写的学籍信息必须与“学信档案”中的内容一致。(全国征兵网需要用本人学信网的账号和密码登录)第二、有关信息填写说明如下:

兵役登记页面

(1)学习类型:普通全日制。

(2)学业情况:毕业年度早于参军年度的学生选“往届毕业”,毕业当年参军的学生选“应届毕业”,其他学生选择“在校生”。

(3)其他信息按照实际情况填写。

★ 学费补偿代偿页面

(1)补偿代偿总额

应缴学费总金额:按照应缴学费总金额×已读年份填写(已读年份:现就读年级为1年级是1,2年级的是2,以此类推)。注意:按照规定只申请学费补偿的只能补偿学费,住宿费等其他费用不补偿,不能填写。

实际缴纳学费总金额:填写实际缴纳学费金额,不包含住宿费等其他费用金额。

学费减免金额:填“0”。

(2)补偿代偿类别

按照规定,学费补偿和贷款代偿学生只能选择一项,本专科生每年最高8000元,研究生每年最高12000元,学生可以按照学费、贷款哪个高补哪个的原则,在相应选项处打“√”。

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办法_规章制度_

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办法_规章制度_

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鼓励高等学校学生积极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提高兵员征集质量,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及退役后自愿回校复学的高等学校学生,国家给予资助。现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是指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下同)实行代偿;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含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高等学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国家实行学费减免。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高等学校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和独立学院(以下简称“高校”)。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高校学生是指高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下简称“高校学生”)。

下列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不享受国家资助:

(一)在校期间已免除全部学费的学生;

(二)定向生、委培生和国防生;

(三)其他不属于服义务兵役到部队参军的学生。

第五条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资金,全部由中央财政安排。

第二章标准及年限

第六条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

关于印发《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

偿暂行办法》的通知

财教[2009]35号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武警部队,各省、

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教育厅(教委)、征兵办公室,新疆生产建设

兵团财务局、教育局,各军区,各军兵种,军事科学院,国防大学,国防科学

技术大学,各省军区(卫戍区、警备区),中央部门直属各高等学校:

为鼓励高等学校毕业生积极应征入伍服役,提高兵员预征质量,推进国防

和军队现代化建设,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

作的通知》(国办发[2009]3号)和《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做好

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预征工作的通知》(参动[2009]6号)有关精神,财政

部、教育部、总参谋部决定自2009年起,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全日制普通

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实施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现将《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

偿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暂行办法

日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

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鼓励高等学校毕业生积极应征入伍服役,提高兵员征集质

量,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

学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国办发〔2009〕3号)和《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教

3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

3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

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鼓励高等学校毕业生积极应征入伍服役,提高兵员征集质量,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国办发〔2009〕3号)和《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征集工作的通知》(参动〔2009〕6号)有关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从2009年起,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等学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补偿。

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含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下同)的,学费补偿款必须首先用于偿还助学贷款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以下简称国家助学贷款本息)。

第三条本办法中高等学校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中央部门和地方所属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和独立学院(以下简称高校)。

第四条本办法中高等学校毕业生指上述高校中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毕业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毕业生(以下简称高校毕业

生)。在校期间已享受免除全部学费政策的学生,定向生、委培生,国防生、部队招收的大学毕业生干部,以及从高等学校毕业生中直接招收的士官等其他形式到部队参军的高校毕业生不包括在内。

第二章补偿或代偿的标准、年限及方式

第五条国家对每名高校毕业生每学年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的金额,最高不超过6000元。

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每学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高于6000元的,按照每年6000元的金额实行补偿或代偿。

2014年入伍政策

2014年入伍政策

2014年入伍政策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征集对象包括哪些?

征集对象:

男兵征集对象以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下同)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为主,优先批准学历高的青年入伍,优先批准应届毕业生入伍。征集的非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征集的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尽量多征集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青年入伍。

女兵征集对象,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

当年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及正在高校就学的学生应征且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入伍。

✧应征入伍要满足哪些基本身体条件?

基本身体条件:

身高:男性162cm 以上,女性160cm 以上。

体重:标准体重=(身高-110)kg。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5% 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女性不超过也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视力: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9,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8。其中:高中文化程度青年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7,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大学生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

屈光不正,准分子激光手术后半年以上,无并发症,视力达到相应标准的,合格。

具体身体条件要符合国防部颁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大学生的年龄是如何规定的?

男性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为当年12 月31 日以前年满18 至22 周岁,高职(专科)毕业生可放宽到23 周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 周岁。

女性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为当年12 月31 日以前年满18 至20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可放宽到22 周岁。

大学生入伍学费补偿标准及申请流程

大学生入伍学费补偿标准及申请流程

⼤学⽣⼊伍学费补偿标准及申请流程

国家是⿎励⼤学⽣当兵的,如果⼤学⽣当兵会有⼀定的补助,在学费⽅⾯可能会进⾏补贴,那么申请学费补贴的流程是怎样规定的?下⾯,为了帮助⼤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店铺⼩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学⽣⼊伍学费补偿标准及申请流程

⼀、⼤学⽣享受国家⼊伍资助的条件:⾼等学校学⽣应征⼊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是指国家对应征⼊伍服义务兵役的⾼校学⽣,在⼊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源地信⽤助学贷款,下同)实⾏代偿;应征⼊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等学校就读的学⽣(含按国家招⽣规定录取的⾼等学校新⽣),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学资格、退役后⾃愿复学或⼊学的,国家实⾏学费减免。下列⾼校学⽣应征⼊伍服义务兵役不享受国家资助:

(⼀)在校期间已免除全部学费的学⽣;

(⼆)定向⽣、委培⽣和国防⽣;

(三)其他不属于服义务兵役到部队参军的学⽣。

⼆、⼤学⽣⼊伍学费补偿标准本专科⽣每⼈每年最⾼不超过6000元,硕⼠研究⽣每⼈每年最⾼不超过8000元,博⼠研究⽣每⼈每年最⾼不超过10000元。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额,按学⽣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本⾦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的利息,下同)两者⾦额较⾼者执⾏,据实补偿或者代偿。退役复学后学费减免⾦额,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额执⾏。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代偿或减免。

获学费补偿学⽣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补偿资⾦必须⾸先⽤于偿还国家助学贷款。如补偿⾦额⾼于国家助学贷款⾦额,⾼出部分退还学⽣。

XXXX429164203服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贵州省)p.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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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征集工作的 通知》(参动[2009]6号):征集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入伍,是征集对象主体调整 改革的重要方面。对应征入伍的高校毕业生,由中央财政实施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国家助 学贷款代偿。
2009年4月财政部教育部总参谋部印发《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 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财教[2009]35号):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 高等学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补偿。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学费补 偿款必须首先用于偿还国家助学贷款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每名高校毕业 生每学年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的金额最高不超过6000元。毕业生入伍时 实行一次性补偿或代偿。政策从2009年开设执行。
3. 应届毕业学生。
服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地校)
贵州省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
1. 申请学生可根据就高原则自行选择学费补偿 或贷款代偿,但二者只可选择其一,且选定 后不可变更;
2. 每学年补偿学费或代偿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 6000元,实际缴纳学费或实际贷款低于6000 元的,按实际金额补偿或代偿。
3. 本科、专科(高职)、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 毕业生补偿学费和代偿贷款的年限,分别按照 其毕业时的学历所规定的相应学制计算。
服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地校)
贵州省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

2014年大学生征兵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程序

2014年大学生征兵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程序

军转干考试2014年大学生征兵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程序

来源:大学生征兵网

2014年全国高校毕业生总数将达到727万人,比被称为“史上最难就业季”的2013年再增加28万人,创下历史新高。教育部近日发布2014版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百问,指导高校毕业生平顺完成就业。为让毕业生、用人单位和社会各界对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进一步了解,中国教育在线就业频道特别整理了《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百问(2014版)》,以服务高校毕业生就业。

高校学生申请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的程序是什么?

(1)应征报名的高校学生登录大学生征兵报名系统,按要求在线填写、打印《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一式两份,以下简称《申请表》)并提交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需同时提供《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复印件和本人签字的一次性偿还贷款计划书。

(2)学校相关部门对《申请表》中学生的资助资格、标准、金额(如有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校应联系贷款经办银行或贷款经办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确认贷款金额)等相关信息审核无误后,对《申请表》加盖公章,一份留存,一份返还学生。

(3)学生在征兵报名时将《申请表》交至入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以下简称“县级征兵办”)。学生通过征兵体检被批准入伍后,县级征兵办对《申请表》加盖公章并返还学生。

(4)学生将《申请表》原件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寄送至原就读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

军转干考试2014年大学生征兵入伍更多信息请关注:军转干考试网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高等学校在校生学费补偿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高等学校在校生学费补偿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高等学校在校生学费补偿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高等学校在校生学费补偿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高等学校在校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退役复学后学费

资助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鼓励高等学校在校学生积极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提高兵员征集质量,推

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现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从2021年秋季学期起,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等学校在校生在校期

间缴纳的学费实行补偿,退役后复学的原高校在校生实行学费资助。

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含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下同)的,

学费补偿必须首先用于偿还国家助学贷款。

第三条本办法中高等学校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中央

部门和地方所属全日制公

办普通高等学校、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和独立学院(以下简称高校)。

第四条本办法中高等学校在校生指上述高校中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在读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在读生(以下简称高校在校生)。

在校期间己享受免除全部学费政策的学生,定向生、委培生,国防生以及其他不属于

服义务兵役到部队参军的高校在校生不包括在内。

第五条被批准入伍的高校翌年毕业的毕业班学生,能够完成学业具备毕业资格的,

按照高校应届毕业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办法办理;暂不能够完成学业不具备毕业

资格的,按照本办法在校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办法办理。其资格认定由学生所在

高校负责。

第二章补偿、代偿和资助的标准、年限及方式

第六条国家对每名高校在校生应征入伍前在校期间

每学年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金额,按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

在校大学生应征入伍可享受学费补偿

在校大学生应征入伍可享受学费补偿

在校大学生应征入伍可享受学费补偿

7月30日,记者从省教育厅得悉,在校大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不但可享受国家一次性补偿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而且还可享受到国家代偿的助学贷款。

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应征入伍服兵役前正在高校就读的学生(含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高等学校新生),服役期间保存学籍或入校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国家实行学费减免。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金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标准如下,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0000元。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金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归还之前产生的利息)两者金额较高的执行,据实补偿或者代偿。退役复学后学费减免金额,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超出标准局部不予补偿、代偿或减免。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在校生应征入伍后,停止发放国家助学贷款。

在校期间已享受免除全部学费政策的学生、定向生、委培生、国防生、按部队生长干部条件招收的大学毕业生,以及从高校毕业生中直招的士官,均不能享受学费补偿或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办法

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办法

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办法

第一条为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鼓励高等学校学生积极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提高兵员征集质量,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及

退役后自愿回校复学的高等学校学生,国家给予资助。现根据有关

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是指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

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校园地

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下同)实行代偿;应征入伍服

义务兵役前正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含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高等

学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

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国家实行学费减免。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高等学校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和

独立学院(以下简称“高校”)。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高校学生是指高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

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

学新生(以下简称“高校学生”)。

下列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不享受国家资助:

(一)在校期间已免除全部学费的学生;

(二)定向生、委培生和国防生;

(三)其他不属于服义务兵役到部队参军的学生。

第五条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资金,全部由中央财政安排。

第二章标准及年限

第六条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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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仁学院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

实施办法(试行)

为更好的做好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工作,依据相关文件要求,现制定铜仁学院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管理办法,管理办法如下:

一、补偿标准

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在校生实行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施一次性补偿或代偿,对退役后复学的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实行学费减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的金额根据学生在校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确定,退役复学学费减免金额按照实际收取学费确定,本专科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不超过12000元。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的年限,按照国家对本科、专科(高职)、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规定的相应修业年限据实计算。

二、申请

1、应征报名的学生登录大学生征兵报名系统,按照要求在线填写、打印《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一式两份,以下简称《申请表》)并提交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财务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申请表》中学生的资助资格、学费标准等相关信息审核无误后,对《申请表》加盖公章。

3、学生在征兵报名时将《申请表》交至入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学生通过征兵体检被批准入伍后,县级征兵办对《申请表》加盖公章并返还学生。

4、应征入伍学生及时将《申请表》原件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返还学校,办理相关手续,如有延误,晚于上报省里的申请时间,将同次年申请进行补报。

5、退役后自愿回校复读的学生,到学校报到后向学校提出学费减免申请,填写并提交《高校学生退役复学学费减免申请表》和退役证书复印件。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收到申请材料后,及时对学生申请资格进行审核认定,符合条件的,办理学费减免手续。

三、管理与监督

因本人思想原因、故意隐瞒病史或弄虚作假、违法犯罪等行为造成退兵的学生,学校取消其受助资格,并不得申请学费减免。被部队退回并被取消资助资格的学生,已补偿的学费将全部收回。

注: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管理办法将随国家相关文件规定适时进行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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