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劳务派遣服务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等政策的通知
人力资源外包可以差额征税吗
人力资源外包可以差额征税吗
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劳务派遣服务、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47号)第三条第(一)项规定,纳税人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按照经纪代理服务缴纳增值税,其销售额不包括受客户单位委托代为向客户单位员工发放的工资和代理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
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发放的工资和代理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一般纳税人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根据上述规定,人力资源外包服务的销售额为向客户收取的款项扣除受客户单位委托代为向客户单位员工发放的工资和代理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余额(即差额),一般纳税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也可以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什么是差额征税
差额征收是指营业税项目,“营改增”试点地区延续该政策,8月1日后由于全国推广,那么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就没有这个政策了。
有营业税差额征税和增值税差额征税两种。
营业税差额征税是指以纳税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营业税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时,以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规定可扣除的支付款项后的余额为计税营业额。
增值税差额征税是指一般纳税人采用购进扣税法计算应纳增值税。
即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正数交税,零或负数不交税。
35大“生僻行业”营改增后按什么项目纳税-
35大“生僻行业”营改增后按什么项目纳税?随着社会化进程的不断发展,衍生出很多新兴的行业,有些行业我们可能很少关注也很少了解,那么,对于它的纳税就更不清楚了,为了便于大家对营改增后各大“生僻行业”与业务的增值税缴纳有全面的了解,同时也便于日后工作的开展。
今天就来同大家梳理一下这“生僻行业”,营改增后按什么项目纳税?希望能让你知识有所增长。
一、保安服务:问:全面营改增之后,为企业提供保安服务按照什么项目缴纳增值税?答:应按商务辅助服务缴纳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的规定,商务辅助服务,包括企业管理服务、经纪代理服务、人力资源服务、安全保护服务。
其中,安全保护服务,是指提供保护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等的业务活动。
包括场所住宅保安、特种保安、安全系统监控以及其他安保服务。
二、保险代理服务:问:保险代理业务,是属于保险服务还是属于经纪代理服务?答:属于经纪代理服务。
三、出租土地:问:出租土地使用权按什么项目缴纳增值税?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劳务派遣服务、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等政策的通知》的规定,纳税人以经营租赁方式将土地出租给他人使用,按照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
四、明星代言:问:明星代言,若只约定使用明星的肖像权属于广告服务还是属于转让其他无形资产-肖像权转让?答:对明星个人而言属于转让其他无形资产-肖像权转让。
五、杀虫灭蟑服务:问:营改增后,提供杀虫灭蟑服务,应按什么项目征收增值税?答:应按居民日常服务。
六、酒店长期出租服务:问:酒店式公寓按月或按季向客户提供住宿服务,同时提供客房服务,按住宿服务还是不动产租赁服务征收增值税?答:纳税人以长租形式出租酒店式公寓并提供配套服务的,按照住宿服务缴纳增值税。
因此,提供住宿服务的同时提供客房服务。
按住宿服务征收增值税。
“劳务派遣服务”和“人力资源外包服务”的增值税核算没那么难(老会计经验)
“劳务派遣服务”和“人力资源外包服务”的增值税核算没那
么难
营改增后,很多财务人员对“劳务派遣服务”和“人力资源外包服务”的增值税核算一直混淆不清。
其实,《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劳务派遣服务、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47号)一文给与了明确规定。
一、劳务派遣服务
劳务派遣服务,派出服务的员工属于劳务派遣公司。
1、一般纳税人
1.1、提供劳务派遣服务的一般纳税人可以选择一般计税方法,按照收取的全部价款,依照6%的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选择一般计税方式,可以全额开具专用发票。
1.2、提供劳务派遣服务的一般纳税人也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采用差额征税的方式,以收取的价款,扣除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社保及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依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计税方式,支付给派遣员工的费用不得开具专用发票,只能开具普通发票,差额部分可以开具专用发票。
福建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开展劳务派遣工作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闽政[2004]27号
福建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开展劳务派遣工作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正文:---------------------------------------------------------------------------------------------------------------------------------------------------- 福建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开展劳务派遣工作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闽政[2004]27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现将《关于开展劳务派遣工作的若干意见(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地要通过开展劳务派遣工作,创新就业服务方式,进一步做好我省就业再就业工作。
各有关部门、社会团体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为劳务派遣工作的开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在试行中遇到的问题,请迳向省劳动保障厅反映。
福建省人民政府二00四年十二月三十日关于开展劳务派遣工作的若干意见(试行)就业是老百姓最根本的利益,也是政府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
积极培育就业、培训、保障、维权相结合的劳务派遣组织,逐步推进劳务派遣组织的市场化、企业化、法制化、规范化运作,将进一步促进我省就业再就业工作。
现就开展我省劳务派遣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开展劳务派遣工作的意义和目的(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促进就业为导向开展劳务派遣工作,对拓宽就业渠道,降低城镇失业率,加快城乡劳动者就业由“自发无序”向“依法有序”转变,创新就业观念和就业服务方式,提高灵活就业的组织化程度,推动当地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劳务派遣工作以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城镇新增劳动力就业、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以及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为重点,充分发挥劳务派遣系统网络化的作用,用好用足促进就业再就业优惠政策,大力开展职业教育、技能培训,提高劳动者素质,维护被派遣员工合法权益,努力使劳务派遣工作成为促进我省就业工作的一个大项目,大品牌,在全省形成“省内规范派遣,省外有序流动,境外依法就业”的大就业格局。
增值税差额征税十三种业务
增值税差额征税十三种业务政策汇总与详解本次营改增中,出现了很多增值税差额征税的情况,汇总起来一共有十三种,分别体现在以下文件中:财税(2016)年36号文附件二中列举了七种业务:金融商品转让、经纪代理服务、融资租赁和融资性售后回租、航空运输企业、客运场站服务、旅游服务、建筑服务简易计税方法、房地产销售商品房一般计税方法。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劳务派遣服务、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47号)文件中又补充了三种业务:劳务派遣、人力资源外包和转让营改增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权。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转让不动产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4号)中又补充增加了一种业务: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转让二手房,具体又包括三种情况,一般纳税人转让营改增前外购取得的不动产,小规模纳税人转让外购不动产,个人转让外购不动产(住宅有特殊政策)。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物业管理服务中收取的自来水水费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4号)增加了物业公司水费的差额征收规定。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再保险、不动产租赁和非学历教育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68号)增加了安保服务规定,要求按照劳务派遣政策执行。
综上,全部汇总起来就是十三种业务涉及差额征税。
下面试就差额征税的具体情况及对下游企业入账及抵扣的影响进行详细分析。
一、金融商品转让1、增值税差额征税规定金融商品转让,按照卖出价扣除买入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这一点其实在营业税中已经有了规定,增值税仅仅是将原有营业税政策进行了延续。
2、如何计算差额征税转让金融商品出现的正负差,按盈亏相抵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若相抵后出现负差,可结转下一纳税期与下期转让金融商品销售额相抵,但年末时仍出现负差的,不得转入下一个会计年度。
金融商品的买入价,可以选择按照加权平均法或者移动加权平均法进行核算,选择后36个月内不得变更。
差额征税26种情况
营改增后26项差额征税项目1. 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纳税人(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向服务接收方收取的自来水水费,以扣除其对外支付的自来水水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办法依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物业管理服务中收取的自来水水费增值税问题的公告》2. 劳务派遣公司为了满足用工单位对于各类灵活用工的需求,将员工派遣至用工单位,接受用工单位管理并为其工作的服务为劳务派遣服务。
(1)一般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2)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财税〔2016〕47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劳务派遣服务、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等政策的通知》3. 安全保护服务,是指提供保护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等的业务活动。
包括场所住宅保安、特种保安、安全系统监控、提供武装守护押运服务以及其他安保服务。
(1)一般纳税人提供安全保护服务,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外派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2)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安全保护服务,也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外派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财税〔2016〕68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再保险、不动产租赁和非学历教育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47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劳务派遣服务、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4.纳税人(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按照经纪代理服务缴纳增值税,其销售额不包括受客户单位委托代为向客户单位员工发放的工资和代理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
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劳务派遣服务、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等政策的通知
2016年 第5期●政策法规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劳务派遣服务、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4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经研究,现将营改增试点期间劳务派遣服务等政策补充通知如下:一、劳务派遣服务政策一般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以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有关规定,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也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以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有关规定,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也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选择差额纳税的纳税人,向用工单位收取用于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费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劳务派遣服务,是指劳务派遣公司为了满足用工单位对于各类灵活用工的需求,将员工派遣至用工单位,接受用工单位管理并为其工作的服务。
二、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及征收政策(一)2016年5月1日至7月31日,一般纳税人支付的道路、桥、闸通行费,暂凭取得的通行费发票(不含财政票据,下同)上注明的收费金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可抵扣的进项税额:高速公路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高速公路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3%)×3%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5%)×5%通行费,是指有关单位依法或者依规设立并收取的过路、过桥和过闸费用。
财税[2016]47号文实务解读之劳务派遣服务营改增后的政策
财税[2016]47号文实务解读之劳务派遣服务营改增后的政策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劳务派遣服务、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47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财政部关于印发《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劳务派遣单位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2]13号)劳务派遣服务政策规定1.一般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按财税[2016]36号有关规定,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及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一般计税计算缴纳增值税;也可选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及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社保及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简易计税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2.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按财税[2016]36号有关规定,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及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简易计税依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也可选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及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社保及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简易计税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3.选差额纳税的纳税人,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社保及公积金的费用,不得开具专票,可开具普票。
4.劳务派遣服务,指劳务派遣公司为满足用工单位对各类灵活用工的需求,将员工派遣至用工单位,接受用工单位管理并为其工作的服务。
劳务派遣服务营改增政策实务解读1.一般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1)一般计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及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一般计税计算缴纳增值税,适用税率为6%,即: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销售额×6%-当期进项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2)按简易计税依5%差额纳税选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及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社保及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简易计税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即:应纳税额=(全部价款及价外费用-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社保及公积金的费用)÷(1+5%)×5%2.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1)按正常简易计税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及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简易计税依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即:应纳税额=销售额×3%=含税销售额÷(1+3%)×3%=全部价款及价外费用÷(1+3%)×3%(2)按简易计税依5%差额纳税选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及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社保及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简易计税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赣国税营改增办发〔2016〕50号: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政策问题解答二
赣国税营改增办发〔2016〕50号: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全⾯推开营改增试点政策问题解答⼆江西省国家税务局营改增领导⼩组办公室关于下发《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全⾯推开营改增试点政策问题解答⼆(综合管理类)》的通知赣国税营改增办发〔2016〕50号各市、县(区)国家税务局:为打好全⾯推开营改增试点⼯作“改进好”战役,省局对试点政策执⾏中遇到的综合管理类有关问题,重新进⾏了梳理,供各地参考。
在财政部和总局未出台新的政策规定之前,本次解答与之前解答不⼀致的,在以后具体处理中暂按此《解答》意见执⾏。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营改增领导⼩组办公室2016年12⽉27⽇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全⾯推开营改增政策问题解答⼆(综合管理类)⼀、总局2016年第23号公告:"其他个⼈采取预收款形式取得的预收租⾦,可在预收款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租⾦收⼊不超过3万元的,可享受⼩微企业免征增值税"。
"纳税⼈提供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式的,其纳税义务发⽣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上述两项政策规定是否可理解为除其他个⼈外的⼩规模纳税⼈⼀次性收取租⾦超过9万元,不可对租⾦按期进⾏分摊,需缴纳增值税?答:除其他个⼈外的⼩规模纳税⼈⼀次性收取租⾦的,于收到租⾦收⼊时⼀次性确认收⼊。
⼆、纳税⼈转租不动产,是否算“取得不动产”?答:根据《纳税⼈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6号)第⼆条规定,取得的不动产,包括以直接购买、接受捐赠、接受投资⼊股、⾃建以及抵债等各种形式取得的不动产。
纳税⼈转租不动产按“取得不动产”办理。
三、对于其他个⼈既有出租不动产收⼊⼜有其他应税服务收⼊的,怎么适⽤⼩微优惠政策?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第六条第(三)项规定,增值税⼩规模纳税⼈应分别核算销售货物,提供加⼯、修理修配劳务的销售额和销售服务、⽆形资产的销售额。
税务稽查练兵基础习题(八)
税务稽查练兵基础习题1.某面粉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5月因管理不善丢失一批4月份从农民手中购入用于生产面粉的小麦,账面成本为8700元,进项税额已抵扣,则该项损失当期应转出的增值税进项税额是()元。
A.783B.860.44C.692.74D.1131答案要点:2019年4月1日起,从农民手中购入小麦用于生产面粉按照买价和9%扣除率计算抵扣进项税,剩余的91%计入成本。
因此,在计算进项税额转出时,需将账面成本先还原为最初的买价,再计算进项税额。
该项损失应转出的进项税额=8700/(1-9%)*9%=860.44元。
正确答案:B2.下列关于小规模纳税人管理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A.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但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个体工商户,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B.自2018年5月1日起,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C.销售不动产有扣除项目的纳税人,其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按照未扣除之前的销售额计算D.“稽查查补销售额”和“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计入税款所属期销售额答案要点:“稽查查补销售额”和“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计入查补税款申报当月(或当季)的销售额,不计入税款所属期销售额。
正确答案:D3.关于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后,一个自然年度内不再调整B.符合条件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出口货物劳务,其对应的进项税额可在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C.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简易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不可以从加计抵减额中抵减D.纳税人可计提但未计提的加计抵减额,可在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当期一并计提答案要点:选项B: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跨境应税行为不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其对应的进项税额也不能计提加计抵减额。
正确答案:B4.税务稽查人员对企业进行检查,企业取得的下列收入,不征增值税的是()。
A.贷款利息B.房屋租赁费C.供电企业收取的并网费D.被保险人获得的保险赔付答案要点:选项D:被保险人获得的保险赔付不征收增值税。
差额征税说明
财税(2016)年36号文七种业务:金融商品转让、经纪代理服务、融资租赁和融资性售后回租、航空运输企业、客运场站服务、旅游服务、建筑服务简易计税方法、房地产销售商品房一般计税方法。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劳务派遣服务、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47号)文件中又补充了三种业务:劳务派遣、人力资源外包和转让营改增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权。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转让不动产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4号)中又补充增加了一种业务: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转让二手房,具体又包括三种情况,一般纳税人转让营改增前外购取得的不动产,小规模纳税人转让外购不动产,个人转让外购不动产(住宅有特殊政策)。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物业管理服务中收取的自来水水费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4号)增加了物业公司水费的差额征收规定。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再保险、不动产租赁和非学历教育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68号)增加了安保服务规定,要求按照劳务派遣政策执行。
综上,全部汇总起来就是十三种业务涉及差额征税。
下面试就差额征税的具体情况及对下游企业入账及抵扣的影响进行详细分析。
一、金融商品转让1、增值税差额征税规定金融商品转让,按照卖出价扣除买入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这一点其实在营业税中已经有了规定,增值税仅仅是将原有营业税政策进行了延续。
2、如何计算差额征税转让金融商品出现的正负差,按盈亏相抵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若相抵后出现负差,可结转下一纳税期与下期转让金融商品销售额相抵,但年末时仍出现负差的,不得转入下一个会计年度。
金融商品的买入价,可以选择按照加权平均法或者移动加权平均法进行核算,选择后36个月内不得变更。
3、发票及对下游影响金融商品转让,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对下游来讲,不存在抵扣问题,但是对于实施金融商品投资的企业来讲,究竟应该按照差额开票还是全额开票?由于对下游的抵扣完全没有影响,应全额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即可。
增值税差额征税十三种业务政策汇总与详解
增值税差额征税十三种业务政策汇总与详解税屋提示营改增后新版26项差额征税项目(截止2018年1月10日)本次营改增中,出现了很多增值税差额征税的情况,汇总起来一共有十三种,分别体现在以下文件中:财税(2016)年36号文附件二中列举了七种业务:金融商品转让、经纪代理服务、融资租赁和融资性售后回租、航空运输企业、客运场站服务、旅游服务、建筑服务简易计税方法、房地产销售商品房一般计税方法。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劳务派遣服务、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47号)文件中又补充了三种业务:劳务派遣、人力资源外包和转让营改增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权。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转让不动产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4号)中又补充增加了一种业务: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转让二手房,具体又包括三种情况,一般纳税人转让营改增前外购取得的不动产,小规模纳税人转让外购不动产,个人转让外购不动产(住宅有特殊政策)。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物业管理服务中收取的自来水水费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4号)增加了物业公司水费的差额征收规定。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再保险、不动产租赁和非学历教育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68号)增加了安保服务规定,要求按照劳务派遣政策执行。
综上,全部汇总起来就是十三种业务涉及差额征税。
下面试就差额征税的具体情况及对下游企业入账及抵扣的影响进行详细分析。
一、金融商品转让1、增值税差额征税规定金融商品转让,按照卖出价扣除买入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这一点其实在营业税中已经有了规定,增值税仅仅是将原有营业税政策进行了延续。
2、如何计算差额征税转让金融商品出现的正负差,按盈亏相抵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若相抵后出现负差,可结转下一纳税期与下期转让金融商品销售额相抵,但年末时仍出现负差的,不得转入下一个会计年度。
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劳务派遣服务、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47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劳务派遣服务、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47号财税〔2016〕47号全文有效成文日期:2016-04-3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经研究,现将营改增试点期间劳务派遣服务等政策补充通知如下:一、劳务派遣服务政策一般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以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有关规定,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也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以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有关规定,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也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选择差额纳税的纳税人,向用工单位收取用于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费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劳务派遣服务,是指劳务派遣公司为了满足用工单位对于各类灵活用工的需求,将员工派遣至用工单位,接受用工单位管理并为其工作的服务。
二、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及征收政策(一)2016年5月1日至7月31日,一般纳税人支付的道路、桥、闸通行费,暂凭取得的通行费发票(不含财政票据,下同)上注明的收费金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可抵扣的进项税额:高速公路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高速公路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3%)×3%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5%)×5% 通行费,是指有关单位依法或者依规设立并收取的过路、过桥和过闸费用。
小规模纳税人差额征税申报指南
小规模纳税人差额征税申报指南各位小规模纳税人,你们是不是还对差额征税如何申报一头雾水,今天我们就来说道说道小规模纳税人差额征税到底如何申报!O1哪些行业适用差额征税?根据《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劳务派遣服务、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4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转让不动产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4号)等政策所列:金融商品转让、经纪代理服务、融资租赁和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航空运输业务、一般纳税人提供客运场站服务、旅游服务、建筑服务、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转让不动产、劳务派遣服务、人力资源外包服务等适用差额征税。
02小规模纳税人差额征税如何申报?O1下面我们以劳务派遣业务为例,看看小规模纳税人差额征税如何进行纳税申报。
假设按季申报的某小规模劳务派遣公司,2023年2季度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取得含税收入55万元,其中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共计40万元。
该公司已按开票系统的“差额开票"功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当季他应该缴纳多少税款?按照差额征税规定,其销售额为(55-40)/1.05=14.29万。
值得一提的是,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23年第5号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第二条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小规模纳税人,以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是否可以享受本公告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政策。
我们可以看到,按现行45万元的标准下该公司是不用缴纳增值税的。
那差额征税申报表该如何填写?登录云南省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加税一找到税费申报及缴纳——增值税申报表填写。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药用)附列资料税款所修期:2023-01-01至2023-03-31 境聂日媒:2023-04-16首先,我们需要填写附列资料。
劳务派遣差额或全额发票开具的三种方式
劳务派遣发票开具的四种方式2017-10-26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劳务派遣服务、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47号)的规定:一般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以全额按照一般计税方法依6%的税率计税,也可以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税。
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以全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3%的征收率计税,也可以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税。
其中的差额扣除部分,是指纳税人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此部分费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发票的开具,可以分为两种情况:1、如果购买方需要的是普通发票,销售方直接按照6%的税率或者3%的征收率全额开具普票即可,这种情况下,票面税率、金额、税额呈比例关系,税率栏显示6%或者3%。
根据上述政策,纳税人可以选择全额计税,即直接根据发票显示的税额申报纳税;也可以选择差额计税。
纳税人如果选择差额计税,是通过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相关栏次(一般纳税人填报附列资料三,小规模纳税人填报附列资料)填报差额扣除部分,实现差额计税的。
也就是说,这种情况下,劳务派遣发票票面的税额并不是销售方实际缴纳的税额。
普通发票不适用差额开票功能。
2、如果购买方需要的是专用发票,又有三种方式:一是销售方直接按照6%的税率或者3%的征收率全额开具或代开专票,这种情况下,票面税率、金额、税额呈比例关系,税率栏显示6%或者3%。
但是,全额开具专票,也就意味着必须要全额缴纳增值税,发票票面税额就等于纳税人实际缴纳的税额,不得再进行差额扣除。
这种情况较为少见。
二是销售方通过新系统中差额征税开票功能,录入含税销售额和扣除额,系统自动计算税额和不含税金额,备注栏自动打印「差额征税」字样。
这种情况下,票面税率、金额、税额没有比例关系,税率栏显示「***」,税额栏显示的金额=(票面价税合计数-备注栏差额扣除额)÷(1+5%)×5%。
劳务派遣差额或全额发票开具的三种方式
1、如果购买方需要的是普通发票,销售方直接按照 6%的税率或者 3%的征收率全额开具普票即可,这种 情况下,票面税率、金额、税额呈比例关系,税率栏 显示 6%或者 3%。 根据上述政策,纳税人可以选择全额计税,即直接根 据发票显示的税额申报纳税;也可以选择差额计税。
纳税人如果选择差额计税,是通过在增值税纳税申报 表的相关栏次(一般纳税人填报附列资料三,小规模 纳税人填报附列资料)填报差额扣除部分,实现差额 计税的。
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以全额按照简易 计税方法依 3%的征收率计税,也可以差额按照简易 计税方法依 5%的征收率计税。
其中的差额扣除部分,是指纳税人代用工单位支付给 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 房公积金,此部分费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发票的开具,可以分为两种情况:
三是一笔业务开两张发票,一张普票和一张专票。 普票对应的含税销售额是差额扣除部分,按照 6%的 税率或者 3%的征收率开具。假定上例中销售方为一 般纳税人: 专票对应的含税销售额是总收款与差额扣除部分之 差,按照 5%的征收率开具。
后两种开票方法,在进行纳税申报时都需要填报纳税 申报表差额扣除相关栏次。
也就是说,这种情况下,劳务派遣发票票面的税额并 不是销售方实际缴纳的税额。 普通发票不适用差额开票功能。
2、如果购买方需要的是专用发票,又有三种方式: 一是销售方直接按照 6%的税率或者 3%的征收率全额 开具或代开专票,这种情况下,票面税率、金额、税 额呈比例关系,税率栏显示 6%或者 3%。
但是,全额开具专票,也就意味着必须要全额缴纳增 值税,发票票面税额就等于纳税人实际缴纳的税额, 不得再进行差额扣除。 这种情况较为少见。
二是销售方通过新系统中差额征税开票功能,录入含 税销售额和扣除额,系统自动计算税额和不含税金 额,备注栏自动打印「差额征税」字样。 这种情况下,票面税率、金额、税额没有比例关系, 税率栏显示「***」,税额栏显示的金额=(票面价税 合计数-备注栏差额扣除额)÷(1+5%)×5%。 上图中的 20元,既是销售方当期的应纳税额,又是 购买方可以凭票抵扣的进项税额。劳务派遣发票开具的四种方式
浙江省建筑业营改增工程造价政策宣贯
增值税 征收率
简易 计税法
增值税征收率为3%
与建筑行业有关材料、服务增值税税率表
序 号 1 2 内容 销售或者进口货物(另有列举的货物除外) 增值税 税率 17% 自来水、液化气、煤 备注
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气、煤气、石油液化气、 13% 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农产品(指各种动、植物初级产品) 以自己采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矿物连续生产 的砖、瓦、石灰(不含粘土实心砖、瓦) 建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 13%
1.县级及县级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的电力。小型水力发电单位,
是指各类投资主体建设的装机容量为5万千瓦以下(含5万千瓦)的小型水力 发电单位。 2.建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 3.以自己采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矿物连续生产的砖、瓦、石灰(不 含粘土实心砖、瓦)。 4.用微生物、微生物代谢产物、动物毒素、人或动物的血液或组织制成 的生物制品。 5.自来水。 6.商品混凝土(仅限于以水泥为原料生产的水泥混凝土)。
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增值税应税劳务和服务而 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 是指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税率计算 的增值税额。
增值税进项税额 增值税销项税额
增值税应纳税额
增值税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2.2增值税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 应税行为的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称应税销售额)超过财 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一般纳税人。 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
率作出如下规定:“在现行增值税17%标准税率和13%低税率基
础上,新增11%和6%两档低税率。租赁有形动产等适用17%税率, 交通运输业、建筑业等适用11%税率,其他部分现代服务业适
用6%税率。”
劳务派遣服务、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政策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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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服务、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政策明确
作者:
来源:《商业会计》2016年第11期
最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有关劳务派遣服务、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47号)。
《通知》明确,一般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也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也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差额征税说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物业管理服务中收取 的自来水水费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 税务总局公告 2016年第 54号)增加了物 业公司水费的差额征收规定。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 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再保险、不动产租 赁和非学历教育等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6]68号)增加了安保服务规定,要求 按照劳务派遣政策执行。 综上,全部汇总起来就是十三种业务涉及 差额征税。下面试就差额征税的具体情况 及对下游企业入账及抵扣的影响进行详细 分析。 一、金融商品转让
1、融资租赁和融资性售后回租差额征税 规定
(1)融资租赁 经人民银行、银监会或者商务部批准从事 融资租赁业务的试点纳税人,提供融资租 赁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扣除支付的借款利息(包括外汇借款和人 民币借款利息)、发行债券利息和车辆购 置税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2)融资性售后回租 经人民银行、银监会或者商务部批准从事 融资租赁业务的试点纳税人,提供融资性 售后回租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 费用(不含本金),扣除对外支付的借款 利息(包括外汇借款和人民币借款利 息)、发行债券利息后的余额作为销售 额。 融资租赁对于下游企业而言是新设备启 用,因此总价款中应包含设备本金;融资 性售后回租业务由于是将企业已有的设备 进行操作,因此总价款中不包含设备本 金。
3、发票及对下游影响 金融商品转让,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 票。对下游来讲,不存在抵扣问题,但是 对于实施金融商品投资的企业来讲,究竟 应该按照差额开票还是全额开票?由于对 下游的抵扣完全没有影响,应全额开具增 值税普通发票即可。 二、经纪代理服务
1、差额征税规定 经纪代理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 费用,扣除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支付的政 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后的余额为 销售额。向委托方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 行政事业性收费,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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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
有关劳务派遣服务、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等政策的通
知
财税〔2016〕4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
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经研究,现将营改增试点期间劳务派遣服务等政策补充通知如下:
一、劳务派遣服务政策
一般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以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
号)的有关规定,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一
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也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
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
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
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以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
36号)的有关规定,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
简易计税方法依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也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选择差额纳税的纳税人,向用工单位收取用于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费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劳务派遣服务,是指劳务派遣公司为了满足用工单位对于各类灵活用工的需求,将员工派遣至用工单位,接受用工单位管理并为其工作的服务。
二、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及征收政策
(一)2016年5月1日至7月31日,一般纳税人支付的道路、桥、闸通行费,暂凭取得的通行费发票(不含财政票据,下同)上注明的收费金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高速公路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高速公路通行费发票上注明
的金额÷(1+3%)×3%
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5%)×5% 通行费,是指有关单位依法或者依规设立并收取的过路、过桥和过闸费用。
(二)一般纳税人收取试点前开工的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试点前开工,是指相关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
三、其他政策
(一)纳税人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按照经纪代理服务缴纳增值税,其销售额不包括受客户单位委托代为向客户单位员工发放的工资和代理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
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发放的工资和代理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一般纳税人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二)纳税人以经营租赁方式将土地出租给他人使用,按照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
纳税人转让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取得该土地使用权的原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三)一般纳税人2016年4月30日前签订的不动产融资租赁合同,或以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提供的融资租赁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