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农业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春季行动的通知
春季农资打假“打”出新成果
现场查 获涉嫌有
700
农业 生产 资料 公 司 仓 库 嫌 生 产 的 劣 质钾 肥
“ ”
,
查 获该 企 业 涉
。
严 重 质 量 问题 的 有 机 肥
29 4 万元
.
余吨
,
货值
10 0
,
吨 该 批化肥 标称
.
。
经 检验
,
该肥 料腐殖酸含量
,
为 大 旺 牌 硫 酸钾 氧化钾 含量 5 0
经检测
,
0%
。
春季农资打假 “ 打"出新成果
■ 文 /本刊 记者 施 京京
今年年初 ,国家质检 总局对 全 国 三级联 动 , 执法 打假 、 将 免费检 测 、 法 计 , 国共有 2 个省质 监局确 定 了6 全 0 5 质监 系统农 资专项 打假做 出部署 ,全 制宣传 结合起 来 , 面开展 “ 全 进千 村 、 个农 资产 品重点 区域组 织开展 集 中整 国质监 系统 随 即开 展 了春 季农 资打假 入千 户 、 抽千 样”农 资打假 下乡 活动 , 治 。 行 动 ,取得 了 明显成效 。据统 计 ,全 受到 了广大 农 民的欢迎 。 国质监 系统共 出动 执法 人员 2 10 人 04 6 据统 计 ,全 国 质监 系统
。
只 有 1%
,
远 低于 明 示 指 标 15 %
。
为有 严
。
该 批 化 肥 氧 化钾 含 量 为 零
,
执
重 质 量 问题 的 产 品 案 件 移 交 公 安 机 关
法 人 员 封 存 了该 批 化 肥 的
10
对 流 向销 售 点
。
该批有机肥 全 部销毁
合肥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合肥市2018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合农〔2018〕55号
合肥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合肥市2018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正文:---------------------------------------------------------------------------------------------------------------------------------------------------- 关于印发合肥市2018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合农〔2018〕55号各县(市)区、开发区农业主管部门,总站: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不断提高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我委制定了《合肥市2018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方案》,现予印发。
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2018年3月15日合肥市2018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方案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紧紧围绕“农业质量年”这个主题,制定和实施国家质量兴农战略规划,坚持质量第一,大力推进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
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思路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把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放在突出位置,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作为关键环节,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以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县为载体,健全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坚持“产出来”和“管出来”两手抓,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全面加强监管能力建设,按“四个最严”要求,抓好源头治理,强化全程管控,深化专项整治,严格执法监管,促进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工作目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更加健全,标准化生产、农产品品牌建设、执法监管、专项治理取得明显成效,农产品生产经营者的质量安全管理水平和诚信意识明显增强,优质安全农产品比重大幅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稳定趋好,“三品一标”产地认证覆盖率到达60%以上,检测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确保全市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为进一步保障农业安全生产,打击假冒伪劣农资市场,确保农业生产的质量和效益,农业部门将开展一项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如下:一、目标本次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的目标是明确农资打假的标准和程序,制定有效的治理措施,加强对假冒伪劣农资市场的监管,减少农业生产中存在的不合格农资对环境和人体的危害,提高农业生产的质量和效益。
二、重点任务1.制定农资打假标准:明确农资行业中各类产品的标准,如种子、肥料、农药等,制定生产、销售等环节的标准要求,以及对农民的使用方式进行规范,降低农药滥用率和环境污染率。
2.排查农资市场:通过加大力度排查市场,发现农资市场的各类问题,并与有关部门配合进行打击,用有力的手段打击农资市场中的非法商贩和假冒伪劣产品。
3.监管农资销售行业:加强对农资销售渠道各环节的监管,对中介机构、零售商、批发商、运输等相关公司进行审查,防止农资违法违规进入市场。
4.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宣传教育方式提高农民对农资的认知水平,让农民了解清楚农资打假和选购正规农资产品的重要性,旨在引导农民抵制假冒伪劣农资,并规范使用。
三、落实措施本次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将在有关部门的配合下,采取以下具体措施:1.针对假冒伪劣农资市场进行重点排查,并加强对市场和商贩的监管力度,打击农资非法营销活动和销售假冒伪劣农资现象。
2.执行农资行业的标准化管理,开展农药分类、种子品质监管、肥料标准化等工作,并建立完善的农资生产厂家、销售商家和使用农民名录。
3.加强对农资质量监管,严厉打击引起农药滥用或者其他违法行为的农资生产、销售环节违法行为,并对不良企业限制行业进入机制。
4.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媒体、政府官网等途径,推出农资打假、规范使用、营养价值等相关知识宣传,并为农民开展数字化培训和技能提升。
四、保障措施1.各级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制定专项治理行动的监管及处罚措施,加强对整个农资生产销售过程的监督和管理。
合肥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合农[2007]165号
合肥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 合肥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合农〔2007〕165号)各县区农委:为解决当前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7]57号文)和省农委制定的《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市农委制定了《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现将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00七年九月二十九日合肥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合肥市农业委员会)为全面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贯彻落实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解决当前我市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按照省农委统一部署,特制定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国办发〔2007〕57号文)文件精神,认真落实《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通过集中整治,控制生产源头,规范农业种植行为,建立健全从农产品产地环境、投入品、生产过程到流通销售全过程监管链条,建立食用农产品安全追溯体系和责任追究体系,建立覆盖全社会的农产品质量监管网络,把我市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确保农产品安全生产和放心消费。
确保社会稳定,为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做好有力的保障。
二、工作目标和重点总的目标是突出抓好基地源头治理、标准化生产、追溯跟踪、依法惩处、舆论宣传,逐步建立健全以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为目标的服务、管理、监督的工作机制。
农业部关于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秋季行动的通知
部 决 定 于 9月一 1 份 集 中组 织 开 展 农 资 打 假 专 项 全农 资 质 量定 期 监 测 和 动 态 抽 检 制 , 强领 导 加
、
目前 , 播 在 即 , 资 市 场 又 将 进 入 全 年 第 二 个 业 和 不 合 格 产 品 , 导农 民 放 心 消 费 。一 是 结 合 秋 播 秋 农 引 购 销 旺 季 , 地 要进 一 步 增 强 农 资 打 假 与 监 管 工 作 的 供 种 , 各 以小 麦 、 菜 、 菜 及 本 地 重 要 经 济 作 物 种 子 为 油 蔬 紧 迫感 与 责 任 感 , 据 当 地 秋 冬 种农 业 生 产 和 农 资 需 重 点 品 种 , 点 抽 检 发 芽 率 、 度 、 分 等 质 量 指 标 根 重 净 水 求特点 , 尽快 制 定 切 实 可 行 的 专 项 治 理 秋 季 行 动 工 作 二 是 根 据 秋 季 用 药 实 际 , 以水 稻 、 菜 、 树 用 农 药 , 蔬 果 方案 , 出重点 , 确分工 , 突 明 狠抓 落 实 , 一 步 加 大 农 小 麦 种 子 包 衣 剂 和 大 宗 畜 产 品 、 产 品养 殖 用 兽 药 等 进 水 资 市 场 监 管 力 度 ,确 保 秋冬 种 农 业 生 产顺 利 进 行 , 产 品 为 重 点 , 点 检 测 产 品 有 效 成 分 含 量 , 产 品 中 为 重 及
作:
开 展 水 稻 联 合 收 割 机 质 量 跟 踪 调 查 , 时公 布调 查 情 及
( ) 一 大力清理整顿市场主体 。各地要组织力量 , 况 , 进 企 业 提 高 质 量 , 促 为农 民选 购 农 机 提 供 参 考 依
对 辖 区 内 农 资 生 产 企 业 和 经 营 网 点 进 行 一 次 “ 网 据 。 拉 式 ” 查 。 点 是 乡 村级 农 资零 售 市 场 和 经 营 门点 , 排 重 农 ( ) 动 放 心 农 资 下 乡 进 村 。 采取 积 极 稳 妥 措 四 推 要
合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全市农资产品专项执法检查行动方案》的通知
合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全市农资产品专项执法检查行动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合肥市工商局•【公布日期】2019.03.27•【字号】合市监〔2019〕28号•【施行日期】2019.03.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稽查执法正文关于印发《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全市农资产品专项执法检查行动方案》的通知合市监〔2019〕28号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局《关于开展农资产品专项执法检查行动的通知》(皖市监办函〔2019〕139号)精神,规范农资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坑农害农违法行为,积极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全力保障春耕生产顺利进行,特制定如下方案:二、专项执法检查行动重点和措施(一)检查对象各县(市)、区、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紧紧围绕化肥、农膜、农机具及配件、涉农用油等农资产品,重点对各类农资产品经销商、生产企业开展执法检查。
(二)执法检查重点内容重点检查经营资格、质量、标准、计量、价格、商标、专利、包装、标识、进货查验、进出货台账、索证索票等有关事项。
(三)执法检查措施1.拉网式排查,打击无照经营行为。
各地要组织对辖区内农资经营主体进行全面排查,摸清、摸实底数,建立完善农资经营主体台账,针对台账情况,对账销号。
按照工作要求,明确属地监管责任人,督促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从严执行有关标准和要求。
对无照经营农资产品的,依法从快查处。
2.强化农资市场标准化、认证、计量、质量监管。
加强农资市场监管,严厉查处不符合标准、虚假标识及无证生产等质量违法行为;依法打击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或明示标准的产品及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等违法行为,及时将检查和处理结果录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3.畅通投诉举报渠道。
充分发挥宣传引导和舆论监督作用,通过相关门户网站及各类媒体宣传整治行动的目的意义、进展情况、典型案例和工作成效,扩大专项行动的社会知晓度和影响力。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2018年全省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2018年全省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公布日期】2018.04.17•【字号】皖农质函〔2018〕457号•【施行日期】2018.04.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2018年全省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
各级农业部门要坚决贯彻省委农村工作会议、全省农业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紧紧围绕“农业质量年”主题,开展“绿剑护农”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切实做好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依法严厉打击农资制假售假行为,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为全省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提供有力保障,为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奠定坚实基础。
根据农业农村部《2018年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结合全省农业生产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按照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的发展要求,坚持质量第一,不断提高农资产品质量,优化农资市场秩序,完善监管工作机制,以属地管理原则,从生产源头、流通渠道、消费终端,多管齐下推进农资高质量发展。
坚持问题导向,依法严厉打击侵害农民利益、危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的农资制假售假违法行为,狠抓大要案件查处,惩治一批违法生产经营主体,建立农资违法失信黑名单制度。
加强横向协同与纵向联动,推进社会共治,促进农资市场秩序健康平稳,为现代农业发展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二、工作重点在春耕、三夏、秋冬种等重点时节,围绕农资批发市场、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等农资假冒伪劣行为易发多发区域,从产、供、销三方面同时治理,加强市场监管执法,维护农村市场秩序。
重点整治无证生产经营主体,特别是流动商贩,严厉打击利用培训班或展销会销售假冒伪劣农资等违法行为。
加强网络农资经营企业的许可管理,规范线上农资经营行为。
合肥市农业委员会关于2014年农业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情况的通报
合肥市农业委员会关于2014年农业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情况的
通报
【法规类别】行政机关
【发文字号】合农[2014]189号
【发布部门】合肥市农业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4.08.26
【实施日期】2014.08.2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合肥市农业委员会关于2014年农业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情况的通报
(合农〔2014〕189号)
各县(市)农委、委属总站:
为进一步规范农业执法行为,提高农业执法和案卷制作水平,根据省农委统一要求,市农委在全市农委系统中组织开展了2014年农业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
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8月中旬,我委召开处罚案卷专题评查会议,将参会执法人员和参评卷宗分成四组,每组由执法大队长负责,对各地推荐参评的24份案卷进行了集中评查。
卷宗种类集中在种子、农药和肥料等农资执法领域。
根据各评查组推荐和综合评定,共评选出10份案卷为
2014年全市农业行政处罚优秀案卷(名单见附件)。
从评查情况看,全市各级农委对农业案卷评查工作日益重视,并将其作为提升农业执法工作水平的重要抓手,参评案卷的质量有了较大的提高,基本上都做到了主体合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办案程序合法、法律适用准确,文书制作归档质量不断提高。
其中受理案件登记表、产品确认快递回执、市场巡查记录和规范管理意见等做法值得各地推广学习。
二、存在的问题
今年上报参评案卷虽然整体水平有了较大提高,但个别案卷中还存在薄弱环节,综合起来有以下方面:
一是立案环节。
存在案由不规范,案件来源不明确。
二是调查取证环节。
证据收集签名不规范,证据照片无日。
合肥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召开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暨春季农资打假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的通知
合肥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召开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暨春季农资打假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合肥市农业委员会•【公布日期】2013.03.05•【字号】合农[2013]43号•【施行日期】2013.03.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产品质量安全正文合肥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召开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暨春季农资打假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的通知(合农〔2013〕43号)各县(市)区农业主管部门,委有关单位,合肥市蔬菜协会,有关农资生产、经营单位,农产品批发市场和部分超市、农贸市场: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市农资市场经营秩序,强化农资和农产品质量监管,打击制、售假劣农资产品行为,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利益,促进我市农业生产持续稳定发展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农委决定组织召开“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暨农资打假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开会时间: 3月12日下午,报到时间:13时-14时20分,14时30分开会,会议时间半天。
二、开会地点:长江西路与潜山路交口,东南侧30米长江西路上,安天国际大厦二楼会议室。
三、参会人员:1、各县(市)区农业主管部门分管领导、法规科科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科长、执法大队长、检测中心和“三品”认证负责人;2、委法规处、农监处人员,总站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种子管理站、检测中心负责人;3、合肥市蔬菜协会、周谷堆农产品批发市场、合肥市徽商大地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合家福、家乐福、世纪华联、大润发、红府等超市负责人;4、在合肥市设立分公司(办事机构)的农资生产经营单位、市及四区工商局注册的农资生产企业、经营单位的负责人;部分市级标准化示范基地负责人;5、邀请省农委及市直有关部门的领导参加。
四、会议内容1、参会代表发言(发言单位:①周谷堆农产品批发市场;②合肥市蔬菜协会;③安徽荃银高科种业;④安徽丰乐农化;⑤安徽徽商农家福);2、市工商局领导讲话;3、省农委领导讲话;4、市农委通报2012年农资市场管理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情况,部署安排2013年主要的工作。
合肥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加强春季小麦田间管理工作的通知
合肥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加强春季小麦田间管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合肥市农业委员会•【公布日期】2007.02.05•【字号】合农[2007]14号•【施行日期】2007.02.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合肥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加强春季小麦田间管理工作的通知(合农〔2007〕14号)各县(区)农委:为贯彻落实全省小麦春季田间管理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确保我市小麦高产攻关活动年度目标的实现,现就抓好春季小麦田间管理工作通知如下:一、抓好春季田间管理是夺取丰收的关键措施。
受去年秋种期间高温干旱天气影响,我市小麦播期跨幅较大,从10月到11月中旬均有播种,苗情差异较大,整体苗情不如去年。
加之当前的小麦生长面临着“冬天不冬”这个不利条件的严重挑战,暖冬天气会对在地小麦产生两个不利影响,一是造成耕地严重失墒;二是造成病虫害越冬基数高,加大了实现今年小麦高产攻关目标的难度,苗情形势不容乐观。
但是小麦生长期长,回旋余地大,只要春季田间管理措施到位,就有获得丰收的可能,实现小麦高产攻关的目标。
各县(区)农委要准确把握小麦苗情,切实增强抓好春季田管工作的紧迫感,精心安排、及早动手,把小麦春季田管工作抓好。
二、抓好田管三项关键技术。
一是晚弱苗早施返青肥。
对播种偏晚、基肥不足、长势较差的弱苗田块,应在本月上旬追施返青肥,每亩追施尿素5公斤,促弱转壮,争取足够有效穗;二是普施拔节肥。
对生长正常的田块,在3月上旬至4月上旬普遍追施一次拔节肥,每亩追施尿素10公斤,促进分蘖成穗,确保后期不脱肥。
三是加强病虫害防治。
要赶当前晴暖天气开展田间化学除草,要组织人员加强小麦赤霉病、纹枯病、蚜虫等病虫害的监测和防治指导工作,及时发布。
地势低洼的麦田要要及时疏通田间三沟,实现三沟配套,确保排水畅通,防止涝渍害。
三、落实四项有效措施。
一是全面发动。
抓住春节民工返乡的有利时机,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全面动员群众适时开展田管。
合肥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市农委系统行政处罚案卷评查的通知
合肥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市农委系统行政处罚案卷评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合肥市农业委员会•【公布日期】2013.10.14•【字号】合农[2013]191号•【施行日期】2013.10.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合肥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市农委系统行政处罚案卷评查的通知(合农〔2013〕191号)各县(市)农委,委属总站:为进一步规范农业行政执法行为,提高农委执法水平,扎实推进农业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根据省农委《关于开展全省农业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活动的通知》(皖农办法〔2013〕38号)文件要求,决定于近期开展全市农业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查范围各行政处罚机关按照一般程序实施,2012年11月1日以后立案,2013年10月31日前结案的行政处罚案卷。
二、评查标准按照农业部《农业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和《农业行政执法文书制作规范》进行评查。
三、评查方式本次评查活动采取自查、全市互查、市农委集中评查的方式进行。
互查主要是听取汇报、随机抽查行政处罚案卷、核对有关文件材料等,集中评查主要是对各单位处罚案卷进行随机抽检评阅,并从中推荐2-3份优秀卷宗上报省农委。
四、时间安排(一)自查和互查阶段(2013年10月20日前)各单位之间开展互查(互查单位名单见附件1),互查组由各单位分管领导带队,互查时间由各单位自行商定。
(二)总结评查阶段(2012年10月下旬)市农委组织召开全市农委系统行政处罚案卷评查专题会议(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从中选择2-3份优秀案卷上报省农委。
五、工作要求各单位要提前做好案卷信息登记和自查互查工作,将近一年来所有已结案案件填报《农业行政处罚案卷信息登记表》(附件2),并于10月17日前报市农委法规处。
联系人:李琪电话:63538456 邮箱:*****************2013年10月14日附件1:附件2:农业行政处罚案卷信息登记表。
合肥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开展2014年度农机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的通知-合农[2014]46号
合肥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开展2014年度农机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的通知正文:---------------------------------------------------------------------------------------------------------------------------------------------------- 合肥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开展2014年度农机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的通知(合农〔2014〕46号)各县(市、区)农机局、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市农业经济技术监督管理总站:安全生产领域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是加强安全生产监管的重要举措。
根据省、市党委政府和安委会的部署与要求、市安委会《关于继续填报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信息的通知》(合安办函[2014]20号)文件精神,为保持“打非治违”力度不放松,坚持将“打非治违”作为一项长期工作来抓,确保农机安全生产,防止重特大农机事故发生,现就2014年度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认真贯彻省、市党委政府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相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全面排查农机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非法违规行为导致的较大以上农机安全事故,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促进全市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重点范围一是无牌行驶。
主要包括:未依法办理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登记手续,擅自将其投入使用的行为;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证书和牌照的行为;使用证书和牌照与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型号不符的行为等。
二是无证驾驶。
主要包括:未依法取得相应驾驶操作证件而操作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行为;操作与本人操作证件规定不符合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行为等。
三是未检验作业。
主要包括: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以及其他已实行安全检验的农业机械未按照规定检验而投入农业生产的行为;经检验不合格、安全设施不全、机件失效的农业机械,拒不排除隐患并继续使用的行为等。
合肥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切实做好冬春季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合农[2013]7号
合肥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切实做好冬春季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正文:---------------------------------------------------------------------------------------------------------------------------------------------------- 合肥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切实做好冬春季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合农〔2013〕7号)各县(市、区)农机局:为贯彻落实市安委会《关于切实做好冬春季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合安〔2013〕2号)和《关于立即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大检查的通知》(合安〔2013〕3号)文件精神,确保春节和“两会”期间农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现就做好冬春季农机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一、高度重视,加强冬春季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冬春两季农村人员出行增加,农资货运任务增多,是拖拉机载人走亲访友、从事货物短途运输的高峰期,同时,又极易出现冰、雨、雪、雾等恶劣天气,农机安全隐患增大,容易导致事故产生。
为防范农机事故,各地农机部门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稳定的高度,切实重视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增强做好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主动性,进一步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坚决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保障各项安全监管措施落实到位,确保春节和“两会”期间农机安全生产。
二、强化宣传教育,构建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防线宣传教育是保障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环节。
各地要充分利用电视滚动字幕、出动宣传车、印发明白纸、竖展板、编发手机短信等多种有效形式,向社会和广大农机手宣传农机法律法规和农机操作安全知识,营造农机安全生产氛围。
要广泛深入农村,重点对种粮大户、农机大户、农机专业合作社等各类农机服务组织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他们的示范带动作用。
同时,要加强对新购机农民的技术指导和安全操作规程的培训,有效提高农机驾驶操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水平,防范因机手操作不当引发农机事故。
合肥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切实抓好当前抗灾工作确保春节期间蔬菜市场供应的紧急通知
合肥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切实抓好当前抗灾工作确保春节期间蔬菜市场供应的紧急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合肥市农业委员会•【公布日期】2008.01.28•【字号】合农明电[2008]2号•【施行日期】2008.01.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合肥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切实抓好当前抗灾工作确保春节期间蔬菜市场供应的紧急通知(合农明电[2008]2号)各县区农委、周谷堆农产品批发市场:1月中旬以来的持续降雪,尤其25日来的强降雪,给我市农业生产和蔬菜市场供应造成严重影响。
为抓好在地作物的田间管理,确保春节期间蔬菜市场供应,特作如下紧急通知:一、高度重视防灾和保障供应工作。
各级农业部门要紧急行动起来,切实把防御冰雪灾害,确保城乡蔬菜供应作为当前最紧迫的任务,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要落实专人负责,随时掌握了解灾情发生动态及蔬菜生产供应情况,发现变化要及时上报,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打好这场减灾抗灾硬仗,确保蔬菜市场稳定供给。
二、科学制定防冻抗寒预案。
各地要针对降温雨雪天气可能引起的各类灾害,结合当地冬季主要农作物苗情长势和生长特点,组织专家制定科学的防冻抗寒预案,加强防雪抗灾知识宣传,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深入乡村指导防灾救灾,帮助农民做好防冻抗寒各项工作。
三、采取措施促进蔬菜市场供应。
各地农业部门对本地区蔬菜基地生产情况及供应情况要进行全面了解,掌握最新货源信息,并针对当前积雪天气采取各种应对措施,组织农户扒雪采摘或帮助采摘,并协调指导生产基地抓紧抢收抢管在地蔬菜,确保蔬菜春节期间保障供应。
要切实加强蔬菜育苗保苗工作,及时组织灾后补苗补种,保障春季生产顺利进行。
四、狠抓防冻抗灾措施落实。
各地要及时采取有效防冻措施,抵御强低温对越冬作物的侵袭,特别是要防止持续低温对旺苗、弱苗的危害。
要趁雨雪间隙及时做好“三沟”清理工作,促进麦菜根系生长发育。
雨雪过后要及时加强田间管理,中耕松土,铲除杂草,适当追肥,增强抗寒能力。
合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开展2018年农资执法打假专项行动的通知-合质发〔2018〕33号
合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开展2018年农资执法打假专项行动的通知正文:---------------------------------------------------------------------------------------------------------------------------------------------------- 关于开展2018年农资执法打假专项行动的通知合质发〔2018〕33号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为全面落实国家质检总局、省质监局关于开展2018年农资执法打假专项行动的工作要求,现将《关于开展2018年农资执法打假专项行动的通知》(皖质办函〔2018〕6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单位在开展农资执法打假工作的同时,要注重农资打假工作方式的转变,注重质量兴农,不断健全农资打假工作机制,强化电商领域农资打假工作力度,规范执法办案程序,做好新闻舆论宣传,及时报送相关工作信息。
各单位请于3月26日前报送农资重点区域统计表,5月3日前报送春季农资打假工作总结和《工作进展情况统计表》;11月1日前报送全年农资打假工作总结、《工作进展情况统计表》及农资重点区域情况统计表。
农资打假大案要案随时报送《大案要案报告表》。
附件:关于开展2018年农资执法打假专项行动的通知合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8年3月16日关于开展2018年农资执法打假专项行动的通知皖质办函〔2018〕63号各市质监局、工商质监局,省直管县市场监管局:根据《质检总局关于开展2018年农资执法打假专项行动的通知》(国质检执函〔2018〕67号)和省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全省质量技术监督工作会议“质量提升年”总体部署,省局决定,2018年,坚持质量兴农和以提升农资产品质量为中心,持续深入开展农资打假“质监利剑”行动,严厉打击各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产品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增绿作出积极贡献,推动安徽乡村振兴战略高效实施。
合肥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市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合肥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市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合肥市农业委员会•【公布日期】2007.09.19•【字号】合农[2007]158号•【施行日期】2007.09.19•【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科技正文合肥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市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合农〔2007〕158号)各县、区农委、农机局:为贯彻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在全市开展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合安〔2007〕13号)精神,确保“十一”黄金周及党的十七大期间不发生重特大事故,经研究决定,开展全市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大检查领导小组市农委成立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市农委副主任戴文刚为组长,市农机局副局长程红山为副组长,王新、吕少保、童光平为成员。
二、大检查的内容、范围检查内容: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申领情况;防范驾驶员超速、超载、非法载客、无证驾驶、违章操作和无牌行驶等违法行为的措施和落实情况;防范人身机械伤害措施落实情况;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参加年度检验情况;驾驶员参加审验和安全学习情况。
检查范围:县、区农机局、农机监理站。
三、大检查时间安排9月26日至9月28日。
26日上午肥西县,26日下午蜀山区, 27日上午肥东县,27日下午包河区,28日上午长丰县。
四、工作要求1、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农机安全生产。
各县、区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各项农机安全监管措施落实到位,切实消除事故隐患,杜绝群死群伤事故发生,保护农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广泛宣传,提高农机驾驶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
各县、区要结合“平安农机创建活动”和年度农机检验工作,对农机驾驶人员开展深入的安全生产教育。
要多形式、多渠道宣传农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剖析近年来典型的农机重特大事故案例为切入点,警示农机驾驶人员,教育他们要吸取惨痛的教训,遵守农机安全生产规定,以免重蹈覆辙;同时要积极主动向机手们分析讲解农机生产的特点和安全生产要领,提高农机驾驶人员驾驶操作技能。
合肥市农业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春季行动的通知
合肥市农业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春季行动
的通知
【法规类别】农业管理
【发文字号】合农[2014]43号
【发布部门】合肥市农业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4.03.05
【实施日期】2014.03.0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合肥市农业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春季行动的通知
(合农〔2014〕43号)
各县(市)区农业主管部门,总站:
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等违法行为,整顿规范农资市场经营秩序,结合春耕生产实际,市农委决定从即日起至5月底集中组织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春季行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思路
当前正值春管和春耕备耕关键时期,农资经营和使用将进入高峰期,各级农业主管部门要坚持属地管理的原则,突出重点,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实行源头治理和市场检查相结合,全程监控和案件查处、打假治劣相结合,强化农资流通和使用环节监管。
狠抓
大要案查处,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和非法生产经营违禁农资的行为,着力提高放心农资产品市场占有率。
二、工作重点
(一)重点产品
种子:打击无证和侵权生产、套购种子行为,严格品种审定,规范品种命名,依法查处违法生产经营企业,情节严重的吊销企业种子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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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农业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春季行动
的通知
【法规类别】农业管理
【发文字号】合农[2014]43号
【发布部门】合肥市农业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4.03.05
【实施日期】2014.03.0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合肥市农业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春季行动的通知
(合农〔2014〕43号)
各县(市)区农业主管部门,总站:
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等违法行为,整顿规范农资市场经营秩序,结合春耕生产实际,市农委决定从即日起至5月底集中组织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春季行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思路
当前正值春管和春耕备耕关键时期,农资经营和使用将进入高峰期,各级农业主管部门要坚持属地管理的原则,突出重点,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实行源头治理和市场检查相结合,全程监控和案件查处、打假治劣相结合,强化农资流通和使用环节监管。
狠抓
大要案查处,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和非法生产经营违禁农资的行为,着力提高放心农资产品市场占有率。
二、工作重点
(一)重点产品
种子:打击无证和侵权生产、套购种子行为,严格品种审定,规范品种命名,依法查处违法生产经营企业,情节严重的吊销企业种子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