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规划申报审核标准
项目报建与审批程序
项目报建与审批程序
对于各种建筑和工程项目,都需要进行相应的报建和审批程序。这些程序是为
了确保工程和建筑项目的可行性和安全性。以下是一些常见的项目报建与审批程序。
1. 立项申请
在任何一个建筑或工程项目开始前,都需要提交一个立项申请。这个申请包括
项目规划、预算、设计和建设方案等等。立项申请的主要目的是为了确保项目的可行性、合法性和安全性。
立项申请需要包括以下内容:
•项目建设单位的基本信息;
•项目的建设内容和投资额;
•可行性研究报告;
•建设方案和技术方案;
•经济效益分析报告。
完成立项申请后,需要将其提交给相关部门进行审批。
2. 审批程序
审批程序是根据国家规定的流程进行的。不同的行业和地区可能会有自己的审
批程序,但大部分的审批程序都包括以下步骤:
•立项审核:主要审核项目的可行性、安全性和合法性;
•规划审核:审核项目规划是否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划要求;
•设计审核:审核项目的设计方案是否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
•环评审核:审核项目对环境的影响和安全评估;
•施工许可证:审批建设单位的施工许可证,包括建造、改建和扩建;
•竣工验收:验收建筑和工程项目是否符合建设标准和规范。
以上这些审批流程是比较基础和常见的,但也可能因具体项目和地区的不同而
有所变化。在申报的时候需要注意不同审批流程的具体要求。
3. 相关标准
在进行项目报建和审批的过程中,需要遵守国家和行业制定的相关标准。这些
标准主要是为了保证建筑和工程项目的质量和安全。
•建筑设计规范:GB 50096-2006
•建筑施工标准:GB 50205-2001
•建筑质量验收标准:GB 50300-2001
建设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审查范围及程序
建设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审查范围及程序
01审查范围
(一)凡属政府投资的大中型建设项目(主要是房屋建筑工程,城市供水、排水、燃气、供热、道路、桥梁、轨道交通、垃圾处理等市政工程),均应依法进行初步设计文件审查。未经审查或者经审查未通过的,建设单位不得交付施工。
(二)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查范围包括:
1.政府预算内资金投资的建设项目。
2.各级政府专项建设资金直接投资或以资本金注入或提供担保的建设项目。
3.使用银行政策性贷款、国外贷款及国债、地方债券资金的建设项目。
4.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使用自筹资金的建设项目。
5.国有企业或国有资本参建的建设项目。
6.政府采用BOT、PPP、BT等方式进行的建设项目。
02审查权限
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查实行省和设区市分级管理制度。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下列项目初步设计审查与管理:
1.国家和省级部门立项的大中型建设项目。
2.设区市、县(市、区)级部门立项的大型建设项目。设区市、县(市、区)级部门立项的中型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文件审查,由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
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审查的建设项目,由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进行初步审核,符合审查条件要求的,以正式文件向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出初步设计审查请示,并转报相关材料。
项目建设单位申请初步设计审查,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正式请示文件。
(二)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查申请表。
(三)建设工程勘察文件。
(四)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含说明书、图纸、概算资料等)。(五)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的批准文件或证明,主要包括:
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查
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查
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查是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建设项目工程施工方案、设
计方案以及其他需要审查的内容进行审核和评估,以保证建设项目的安全、质量和环保等
方面的要求得以满足。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查是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环节,对项目建
设的质量和效益具有至关重要的影响。因此,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查应当严格执行国家规
定的程序和要求,确保审查工作的公正、公开和全面,最大限度地保障建设项目的安全和
质量。
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查的对象主要包括项目建设规划、项目建设设计、项目建设施工方案
以及其他相关的审查内容。其中,项目建设规划是指项目建设的总体规划和布局,包括项
目的选址、规划范围、土地使用、环保要求等。项目建设设计是指项目的具体设计方案,
包括项目的结构设计、建筑设计、设备设计、管线设计等。项目建设施工方案是指项目的
施工工艺、施工方法、施工工序、施工安全等方面的内容。这些内容在项目工程建设方案
审查中应当得到严格的审查和评估。
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查需要遵循以下程序和要求:
1. 适用范围
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查适用于国家重点工程、重大工程,以及其他需要进行审查的工程项目。
2. 审查依据
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查的依据主要由以下内容组成:国家有关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施工、验收等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以及有关部门和单位发布的相关规划、方案和要求等。
3. 审查程序
(1)审查申请:建设单位应当向审查机构提交审查申请,并提供必要的审查资料。
(2)审查组成:由审查机构组建审查组,确定审查负责人和组员,根据审查内容进行审查。
规划建筑方案初审条件
规划建筑方案初审条件
规划建筑方案初审条件是对建筑规划设计方案进行评估和审查的一系列要求和标准,旨在确保建筑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持续发展性。以下是对规划建筑方案初审条件的详细描述:
一、法律法规要求
1.符合国家、地方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包括土地、建筑、环境、消防、安全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遵循城乡规划,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和建筑物高度、容积率等规划指标的要求。
二、功能要求
1.建筑方案能够满足规划所确定的功能和使用要求,如住宅区的居住性、商业区的商业性、公园的休闲性等。
2.公共建筑要满足人性化的空间布局和使用要求,能够保障人们的安全和舒适。
三、空间布局与流线
1.空间布局合理,能够满足建筑功能要求和使用者的需求,如居住区域与公共服务设施的位置、布局等。
2.流线设计合理,交通路径畅通无阻,能够提高人流、货物流等的效率。
四、建筑形象与风格
1.建筑形象具有一定的美感和艺术性,符合当地的文化和历史风格。
2.建筑外观设计与周围环境协调一致,不突兀,能够与周边建
筑有良好的视觉效果和沟通。
五、户型设计
1.住宅区的户型设计合理,满足不同人群的居住需求。
2.户型内部的空间布局合理,能够充分利用空间,并能够提供
良好的舒适性和功能性。
六、建筑材料与技术
1.建筑材料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具有良好的质量和安全性。
2.建筑技术先进,施工工艺合理,能够保证建筑的结构稳定、
耐久性和可维护性。
七、环保与节能
1.建筑方案能够考虑环境保护的要求,如减少对自然环境的影响,垃圾处理等。
2.建筑方案应采用节能技术,如合理的建筑朝向、隔热材料等。
修建性详细规划第方技术审查实施办法
修建性详细规划第方技术审查实施办法背景
土地开发是中国城镇化进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随
着中国城市化水平的不断提高,低效低质土地开发所带来的负面影响逐渐凸显。因此,加强对土地开发的修建性详细规划第方技术审查工作,对于保障城市发展、防范土地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等问题具有重要意义。
目前,我国土地利用规划制定机构还没有具体规范的规划
设计文件审查标准和管理措施。
修建性详细规划第方技术审查实施办法
为了规范土地利用规划和开发行为,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加强对城市施工工程的管理和审查,制定了《修建性详细规划第方技术审查实施办法》。下面是具体内容: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城市住宅、商业、旅游、工业等用地规划及
设计,以及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审查。
审查原则
审查工作必须遵守以下原则:
1.合理利用土地资源,避免过度消耗。
2.对环境的影响要做到全面考虑,避免对生态环境造
成不利影响。
3.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尊重历史文化价值和城市建设
规划。
4.保障居民利益,考虑居民生活质量。
审查内容
审查内容主要包括:
1.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合法性。
2.资金来源、项目开发是否符合国家法律和政策。
3.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的关系。
4.城市建筑物的安全。
5.建设项目的总体规划和设计方案,包括各类建筑、
设施的布局、方案和施工技术方案。
6.建设项目预算、施工进度、施工质量等管理计划。
审查流程
审查流程主要包括以下步骤:
1.申请:建设单位按照规定的程序向规划主管部门提
交审批申请。
2.预审:规划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初步审查。
3.审定:规划主管部门根据审查结果进行审定。
建设项目申报审批程序
建设项目申报审批程序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建设项目的数量和规模都在逐年增加,在保证基础设施建设和改善生产条件的同时,也给生态环境带来一定的压力。为了保护好生态环境,在建设新项目的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程序进行申报审批,建立健全的申报审批机制,确保建设项目的安全、环保、可持续。
建设项目的申报审批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项目立项阶段
这一阶段是整个建设项目的开端阶段,必须认真筛选、审核、规划和设计项目。具体操作可以分为以下几步:
1.项目筛选:根据我国经济发展的需要、政策和规划的要求,选取在建设项目中具有重要意义的项目进行筛选。
2.项目审核:项目立项涉及到大量的资金、土地等资源,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核,包括经济可行性、技术可行性、社会影响等方面的考虑,确定项目的可行性。
3.项目规划:经过审批后,对项目进行规划和设计,包括技术方案、规划布局、环保方案等,确保项目在后续的开发、建设、运营和改造阶段都能够顺利进行。
二、申报审批阶段
在项目立项的基础上,需要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进行项目申报审批,具体步骤如下:
1.申报材料的准备:需要准备完备的报备材料,包括项目
申请书、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建设用地规划申请书以及其他相关的证明材料等。
2.项目评估:在收到项目的申报材料之后,由相关部门进
行评估,对项目立项的必要性、可行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影响等方面进行评估,同时也考虑到项目对地方经济发展的推动、促进和影响等方面的因素。
3.审批决策:经过评估和研究后,由相关部门进行审批决策,给予合理的审批意见,包括是否批准建设,是否需要加强环保措施等方面的意见。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审批全流程标准化手册》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审批全流程标准化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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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规划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符合性审核制度
城市规划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符合性审核
制度
1.引言
城市的规划和建设是保障公民生活质量和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为了确保城市规划建设达到国家和地方制定的标准要求,制定一套城市规划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符合性审核制度是必要的。
本制度旨在规范城市规划建设强制性条文的审核流程和标准,保证规划和建设的科学性、合法性和可行性,促进城市发展与人民生活的和谐。本文档将详细介绍该制度的目的、范围、审核流程和责任分工,以期为城市规划建设的管理提供规范和指导。
2.目的和范围
2.1 目的
本制度的目的在于:
提高城市规划建设的质量和效益;
确保城市规划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标准要求;
加强规划部门的审核和监督力度。
2.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城市规划建设项目的强制性条文符合性审核,包括但不限于土地使用规划、建筑设计方案、交通规划等。
3.审核流程
3.1 申请
规划建设项目的申请人(如开发商、建筑设计师等)需要提供
相关项目材料,包括规划方案、设计图纸、申请表等。
3.2 初审
初审由市规划行政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主要查验是
否符合法规和规定要求。
3.3 评估
评估阶段由专业评估机构负责,主要对项目材料进行技术和可
行性评估,以确保项目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
3.4 行政许可
经初审和评估通过的项目材料,将由市规划行政部门进行行政
许可,并颁发相应的规划建设许可证。
3.5 监督检查
市规划行政部门将对已许可的项目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以确保项目的规划建设符合标准要求。
4.责任分工
4.1 市规划行政部门
负责制定和修订城市规划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符合性审核的相关政策和规定;
规划方案设计审核-最新版
规划方案设计审核
1. 简介
规划方案设计审核是指对建设工程规划过程中所涉及的设计文件进行审核,以
确保设计文件符合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项目需求,保证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和经济效益。
规划方案设计审核是规划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对于确保建设工程的合法性
和合规性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正确定位规划方案设计审核的目的、重点和方法,对于规划工作的顺利进行和建设工程的质量保障起到不可替代的作用。
2. 规划方案设计审核的意义
规划方案设计审核对于保证建设工程的合法性和规范性具有重要意义。
(1)保证建设工程的质量
规划方案设计审核可以确保设计文件符合技术标准和项目需求,从而保证建设
工程的质量。
(2)保证建设工程的安全
规划方案设计审核可以确保设计文件符合安全要求,从而保证建设工程的安全。
(3)保证建设工程的经济效益
规划方案设计审核可以优化设计方案,减少工程浪费和成本,提高建设工程的
经济效益。
3. 规划方案设计审核的重点
规划方案设计审核主要关注以下几个方面:
(1)设计文件的合法性
规划方案设计审核要确保设计文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如城市规划法、建设
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环保法等;
(2)设计文件的合规性
规划方案设计审核要确保设计文件符合标准和要求,如《建筑设计通则》、
《城市规划设计标准》、《城市绿地系统规划设计导则》等;
(3)设计文件的技术可行性
规划方案设计审核要确保设计文件的技术可行性,如设计方案是否可以实现、是否会出现技术难题、是否存在风险等;
(4)设计文件的可行性
规划方案设计审核要确保设计文件的可行性,如是否可行、是否可行性明确、是否具有可操作性等。
规划方案评审规定-更新版
规划方案评审规定
1.引言
规划方案评审是指对城市与乡村规划方案的审核、审查和评价工作。规划方案是指为实施国家和地方发展战略,中长期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等制定的基础性文件。规划方案评审是保证方案合理性、可行性和有效性的重要手段。规划方案评审规定对规划方案评审的程序、内容、时间和质量作出规范,确保评审工作的公开、公正、客观、科学和有效。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城市、乡村规划方案的评审工作。
3.评审程序
1.申报:建设单位应在规划方案完成后,向有关部门提交规划方案报告,报告应包括方案资料和必要的分析文件资料,且应与有关部门进行协商和沟通。
2.初审:有关部门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初审,对规划方案的合规性和政策性可能产生的、重要性的问题进行评估。对初审涉及的问题进行反馈和建议。
3.规划设计专家审查:对通过初审的规划方案,邀请相关专家进行审查。专家应按照规定评审方案,并对方案的可行性、实施方案等方面进行评估。
4.审核会评审:对通过专家审查的方案进行公开评审。评审会应邀请有关方面的专家和公众代表参加。评审委员会通过讨论和表决对规划方案作出决策。
5.备案:有关部门在评审委员会作出决策后,对方案作出备案处理,并对备案情况予以公示。
4.评审内容
规划方案评审工作应包括以下内容:
1.对规划方案进行整体评价,认真考虑其合理性、科学性、技术性和可操作性等要素;
2.对方案意义、目的、范围、内容等进行全方位综合评估;
3.对方案建设所需的、包括土地、环保、水务、电力、交通等工程,以及其配套基础设施、市政公用设施等建设内容进行审查;
建设工程规划方案报批要求
建设工程规划方案报批要求
一、前言
为统一建设工程规划项目的规划管理,定期审核规划方案,加强监督,保障建设工程项目
的质量和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建设工程规划方案报批要求。
二、背景
建设工程规划方案是指建设项目由规划设计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所编制的方案,主管部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进行审查、确认的文件。建设工程规划方案报批是
对建设工程规划方案的一种行政管理行为,是指建设单位应将其规划方案材料报送主管部
门审批,主管部门依法进行审核确认的程序。
三、申报要求
1. 申报单位应当具有相应资质,并在规定时间内向主管部门递交建设工程规划方案申报材料;
2. 申报材料应当齐全,包括建设工程规划方案书、附图等相关文件;
3. 申报单位应当配备专业工程师,并在申报材料中提供专业技术人员的相关证明文件;
4. 申报材料应当严格按照主管部门的规定格式进行编制,并标明申报单位及编制日期。
四、申报审批程序
1. 申报单位将建设工程规划方案初稿及相关附图材料报送主管部门审批;
2. 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规划方案初稿进行审查,提出意见,并要求申报单位进行修改;
3. 申报单位根据主管部门的修改意见调整建设工程规划方案,并重新提交主管部门审批;
4. 主管部门对调整后的建设工程规划方案进行审查确认,确认无误后进行批复。
五、申报材料内容
1. 建设工程规划方案书
建设工程规划方案书是建设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编制的一份论证性文件,主要包括项目概况、规划概念、规划要求等内容;
2. 建设工程规划方案附图
建设工程规划方案附图是建设单位在建设工程规划方案书的基础上所编制的一份图纸资料,主要包括地形图、平面布置图、断面图、剖面图、总平面布置图、线路平面图等。
工程项目审批要求
工程项目审批要求
在进行工程项目的实施前,通常需要经过一系列的审批程序,以确
保项目的合法性、安全性和环境友好性。工程项目审批要求包括了政
府相关部门对于工程项目的规定和要求,以及申请人必须满足的条件
和步骤。以下将详细介绍工程项目审批要求的主要内容。
一、项目基本信息的准备
在进行工程项目的审批前,首先需要准备项目的基本信息。这些信
息通常包括项目的名称、所在地、规模、用途和预计完成时间等。此外,还需要提供项目的拟建地点的土地使用情况证明、环境影响评价
报告等相关资料。这些信息的准备能够帮助审批部门更好地了解项目
的情况,并作出准确的决策。
二、审批申请的递交
完成项目基本信息的准备后,申请人需要将审批申请递交给相关的
政府部门。通常情况下,工程项目的审批由市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
者环保部门等负责。在递交审批申请时,需要同时提交项目的基本信
息和相关的申请材料。这些材料包括拟建工程的设计图纸、施工方案、财务预算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等。
三、资质和条件的审查
一旦申请材料递交后,审批部门将对申请人的资质和条件进行审查。其中,资质审查主要是针对申请人是否具备从事该项目的相应资质和
能力。条件审查则是对申请人所提供的拟建工程的技术、财务、环境
等条件进行核实。如果申请人的资质和条件符合要求,审批部门将进一步进行下一步的审批程序。
四、规划和用地的审批
工程项目的实施通常需要符合当地的规划要求,并获得相关土地的使用批准。因此,在审批过程中,审批部门需要确认项目是否符合所在地的规划要求,并与土地管理部门进行联审。审批部门还需要核实申请人所提供的土地使用证明和有关用地手续是否齐全。一旦通过规划和用地的审批,工程项目可以继续进行后续的审批程序。
规划项目申报条件须知.
规划项目申报条件须知
(注:*号为项目申报必备资料,阴影部分为满足条件必备资料)
一、建设项目选址审查(含市政基础设施类)
*1、说明拟建项目内容、规模及拟选用地位置、性质、规模的申请报告;
*2、有效的计划文件或主管部门批准文件(复印件);
3、改变自有土地使用性质进行建设的,须提供土地使用权属文件(复印件);
4、需要使用其他单位土地的,须提供该土地权属单位及其上级主管单位意见(原件)及土地使用权属文件(复印件);
5、使用乡村集体用地的,需附有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
6、有证测绘单位制发的采用统一城市座标系统和黄海高程的
1:2000~1:500地形蓝图两份(图上用铅笔标明拟用地范围);
7、各类规划控制线图纸(例如道路红线、河道蓝线等)(复印件);*8、建设单位证件:企业需提供《行业资质证》(副本)、《工商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行政事业单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9、法人授权委托书;
*10、被委托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11、其他相关资料。
二、建设项目选址许可(含市政基础设施类)
*1、有关领取《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申请报告;
*2、法人授权委托书;
*3、被委托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4、领证签收单;
5、其他相关资料.
三、建设用地规划审查(含临时用地类和市政基础设施类)
*1、说明拟征用土地位置、性质、规模及建设工程内容的申请报告;
2、有效的计划文件或主管部门批准文件(复印件);
*3、有证测绘单位制发的采用统一城市座标系统和黄海高程的1:2000—1:500比例尺,并由我局市政处审核的市政道路红线图蓝图四份(图上用铅笔标明拟征用土地范围);
工程项目备案标准与要求
工程项目备案标准与要求
工程项目备案是指建设单位在施工前向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备工程项目的相关信息,并经审查合格后获得备案准许的过程。工程项目备案的目的在于监管和管理工程项目的建设过程,确保项目的合法合规进行,同时也是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的重要手段。
一、备案标准
1. 工程项目备案的基本要求主要包括建设单位、工程项目的基本情况、项目批准文件、项目的规划设计文件等必要材料的提供。建设单位必须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以便审核。
2. 工程项目备案的时间限制,一般在工程正式开工前进行,确保备案工作与工程的开展保持同步。
3. 工程项目备案的区域范围,根据不同的地区和国家的法规要求,备案的范围可能会有所不同。通常包括新建、拆除、改扩建等规模较大的工程项目。
4. 工程项目备案的审查方式,可以是现场核查、资料审核或者其他方式,根据工程的不同特点和国家的法规进行确定。
二、备案要求
1. 提供全面准确的建设单位信息,包括单位名称、注册资金、业务范围等。建设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和信誉度。
2. 提供工程项目的详细情况,包括地理位置、总体规模和用途、设
计单位、施工单位等基本信息。确保备案的信息真实完整。
3. 提供工程项目的批准文件,包括相关的行政许可证书、环境评估
报告等必要文件。备案审查机构将根据这些文件对工程项目进行全面
的评估。
4. 提供工程项目的规划设计文件,包括项目的设计图纸、施工方案等。确保工程项目符合相关的设计和施工标准要求。
5. 提供工程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文件,包括工程进度计划、质量控
制计划、安全防护措施等。确保工程项目的施工过程安全可控。
报批报建审查要求及要点
——续上
方案报建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关于按建筑规划退道路红线间距的问题——
例:B地块小学方案与对面消防站道路红线间距只退了3.5米,不符合 规范要求,在报审时建管处要求修改,后改为5米,但需教育局、消 防局认可后方才审批通过; ☆关于教育配套设施用地面积审核的问题—— 由于小学属教育配套设施,建管处在审批时会重点审核其用地面积是 否符合用地条件要求。小学报审图纸只标明总建筑面积、层数、占地 面积等技术指标,未标明其用地面积,故审核时要求重新修改。
☆ 盖有规划局方案审批章的总平面方案图; ☆ 所提交总平面文案图的光盘文件,文件格式扩展名为.DWF
第二十四页,编辑于星期一:点 五分。
☆ 总高度标高(建、构筑物最高点),屋顶女儿墙顶标高,室外地坪标高。
剖面图
☆ 内、外墙、柱、内门窗、地面、楼板、屋顶、檐口、女儿墙、楼梯、电梯、阳台、踏步、坡 道、地下室顶板覆土层厚度等;
☆ 总高度尺寸及标高、各层高度尺寸及标高、室外地坪标高。
第八页,编辑于星期一:点 五分。
建筑单体设计方案审批要点
☆图纸中建筑结构有退层情况,需标明退层形式及层数。
第十二页,编辑于星期一:点 五分。
——续上
总平面方案审批中遇到的问题:
☆ 关于建筑单体面宽过大的问题—— 主要体现在A、C区沿35米绿化带的D-2、C-6栋的面宽过大,超过了150米。因此,需 要在两栋楼的中间部位单元进行了架空处理,来满足消防通道的规范要求。
工程建设设计方案审核
工程建设设计方案审核
一、前言
工程建设设计方案是指在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完成之后,对项目整体规划、设计内容、设计
方案和设计成果等进行审核、评价及认可的活动。工程设计方案审核是在保证设计质量和
建设工程技术先进性的基础上,进行对设计方案及其成果的技术、经济、安全、环境、社
会等方面的综合评价,保证设计方案科学合理、安全可靠、经济合理、环保节能,满足建
设和使用功能需求,为后续项目建设提供可行性、可靠的依据。
工程建设设计方案审核是建设项目从立项、规划、设计、施工、监理、试运行、竣工移交、投运到运行管理和维护等各个阶段,重要环节之一,是确认项目设计成果是否符合建设任
务的技术要求和经济、社会、环境等方面的综合效益,对于项目顺利实施和成功运营具有
决定性作用。
二、工程建设设计方案审核的基本要求
1、本着综合平衡发展的原则,各方面充分论证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先进性和可行性。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审查和评价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技术合理性;
2、贯彻环保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标准规范,注重方案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及时排除一
切有害于生态环境的工程设计方案;
3、严格要求审定单位对工程建设设计方案进行综合、科学的评审,并对存在的问题和不
足提出具体、合理的修改意见,确保设计方案的合理性、经济性、先进性;
4、强调应把握工程设计方案的全局性,优化设计方案,努力实现资源的均衡利用,提高
工程建设的整体效益。
三、工程建设设计方案审核的程序与内容
1、审查设计文件的基本情况,确认规划、分析报告、工程设计概要或施工图设计已获得
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批准,并查看是否有需审批的环评报告或其他相关审批文件;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建设项目规划申报审核标准
一、《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许可证》
(一)一般建设项目
1、申办用地性质符合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或土地利用叫体规划规定的用地范围及性质或包含在兼容性质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二十九条块结合、第三十条);
2、土地所有权属申报者的应提供供土地权属证明,土地使用权不属于申报者的应提交土地权属人同意意见,申办用地须与相邻单位或个人无用地矛盾。
3、拟建建筑高度符合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高度控制方案和微波通道,机场净空控制要求。
4、拟建建筑与相邻建筑满足建筑间距要求(《六盘水市规划局技术规定》)。
5、拟建建筑应考虑地震、烘水、泥石流、山体滑坡等因素,符合地质条件的要求并作好地质灾害评估(依据《地市用地适用性评价》。
6、拟建建筑容积率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要求。
7、拟建建筑高度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要求。
8、绿地率符合《城市绿化条例》规定指标或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要求(《城市绿地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
9、按规定保证需要消防距离和防火通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10、与城市规划道路相邻的,应按规定代征道路用地,并退后道路红线建设。
11、与城市规划绿地相邻的,应按规定代征绿地。
12、位于文物保护单位周围的,在形式、高度、色彩、性质、建筑密度、体量应符合文物保护范围及该地带管理规定;
13、相邻高压走廊的应退城市电力规划规范所要求的距离(依据《城市电力规划规范》GB50293—1999)。
14、位于历史文化保护区内,在形式、高度、色彩、性质、建筑尺度、容积率上要符合历史文化保护区规划要求)依据《城市规划法》第十四条)。
15、相邻城市干道、铁路干线、河道两侧隔离带应符合市政府划定上述道路,河道隔离带的退让距离要求《六盘水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16、所在区域内未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应先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并经批准后方可安排当前建设项目(依据《关于控规实施管理办法》)。
17、公共建筑需按要求设置停车位。
18、居住区(含居住小区、居住组团)的公共服务设施应符合规范要求。
19、用地范围内生产与生活区之间应保持必要的卫生防护隔离。
20、位于或邻近水源保护区的应根据其性质满足《水源保护管理条例》要求的位置和距离。
21、建筑色彩、形式应与城市景观、城市设计要求相协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十四条)。
22、拟建项目应有水、电、气、热等市政条件保护或投资解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二十五条)。
23、建筑位置距古树名木和不可砍伐树木的距离应符合《绿地系统规划》和《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
24、位于或邻近风景名胜区的应符合风景名胜区管理规定的要求(依据《风景名胜区管理办法暂行规定》第七条、第八条)。
25、按人防工程建设要求配建地下人防工程(依据《国家人防法》第二十三条)。
26、选址位置涉及林地的应征求林业管理部门意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27、涉及交通、环保、绿化、人防、保密、涉外安全、河湖、文物的须按法规要求征求相关部门意见。
28、符合市政府关于城市建设的有关政策要求。
(二)市政工程
1、建设依据符合城市建设发展的需要,有国家批准建设项目的文件或建设单位申请等有关文件、资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
2、申办用地性质符合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或土地利用叫体规划规定的用地范围及性质或包含在兼容性质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二十九条块结合、第三十条)。
3、在工程性质、工程布局、工程规模上符合已经审定的专业工程规划。
4、拟建工程的建设应符合城市工程管理线综合规划及相应专业规划的要求(依据GB50289—98《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及相应专业规范)。
5、排水工程必须符合分流制的原则。
6、架空线高度符合支线机场净空控制要求。
7、电力架空线符合特殊设施、单位的要求(如机场、兵工弹药企业、特殊环境),并需签订相关协议后再进行线路设计)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1992)39号《兵工弹药企业外部安全距离规定》)。
8、城市电力线路应符合城市电力规范规范(依据GB50293—1999《城市电力规划规范》)。
(三)设计图纸
1、申办项目用地符合该项目规划选址的要求。
2、申办项目用地符合市政府及相关责任部门批准的要求。
3、临时用地具有使用期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三十三条、《贵州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实施办法》第三十条)。
4、红线图四至位置及相邻关系等标明明确。
二、建设项目、设计方案、《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
居住类建筑工程设计方案
(一)规划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标准
1、符合《规划设计条件》提出的规划指标控制要求。
2、申报用地性质符合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的用地范围及或包启在兼容性质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
3、设计方案中拟建建筑高度符合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高度控制方案和微波通道,支线机场净空控制要求。
4、设计方案中拟建建筑与相邻建筑间距满足有关规定的要求,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应附日照遮档情况测算报告;设计方案中拟建建筑已充分考虑不会影响周围用地的土地使用权益。
5、设计方案中已考虑地震、洪水、泥石流、山体滑坡等因素,符合地质条件的要求(依据《城市用地适用性评价》)。
6、设计方案中拟建建筑容积率符合《城市设计条件》要求。
7、设计方案中拟建建筑密度符合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要求。
8、绿地率符合规定指标或符合《规划设计条件》的要求。
9、按规定保持消防距离和防火通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10、与城市规划道路相邻的,按要求确定代征道路用地范围,并按规定退让红线。
11、与城市规划绿地相邻的,按规定确定代征绿地。
12、位于文物保护单位周围的。在形式、高度、色彩、性质、建筑密度、体量上符合符合文物保护范围及建筑控制地带管理规定。
13、相邻高压走廊的应退让城市电力规划规范所要求的距离安排(依据《城市电力规划规范》GB50293—1999)。
14、位于历史文化保护区内的,在形式、高度、色彩、性质、建筑密度、容积率上要符合历史文化保护区规划要求。
15、相邻城市干道、铁路干线、河道两侧隔离带应符合市政府批准划定上述道路、河道隔离带的退让距离要求。
16、公共建筑应满足《公共建筑停车场建设管理规定》要求设置的停车位数。
17、居住区(含居住小区、居住组团)的公共服务设施应符合有关规范要求;
18、位于或邻近水源保护区的根据其性质满足《水源保护管理条例》要求的位置和距离。
19、交通组织及出入品设置符合《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
20、建筑色彩、形式与城市景观、城市设计要求相协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十四条。
21、拟建项目水、电、气、热等市政条件落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