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FIDIC合同条件跟其运用
FIDIC合同通用条件 (第1正规范本(通用版)
FIDIC合同通用条件 (第1-20条款)引言FIDIC(国际工程咨询协会)合同通用条件是国际工程项目中广泛使用的标准合同文件。
它为各方提供了一个公正、合理且可预测的合同框架,旨在保护各方的权益并规范工程合同的执行。
本文将介绍FIDIC合同通用条件中的前20条款。
1. 定义和解释本文中的一些主要词汇和术语将在第1条款中得到定义和解释。
这些定义和解释对于理解合同的内容和执行过程至关重要。
2. 承包商的责任第2条款明确了承包商对工程的设计、施工和交付质量负有的责任。
承包商应遵守所涉及的标准和规范,并对工程的质量负责。
3. 业主的责任第3条款规定了业主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的责任。
业主应提供必要的许可和批准,并按时提供合同所要求的信息和文件。
4. 工程的合同文件第4条款详细说明了工程的合同文件的组成和优先次序。
合同文件包括招标文件、投标函、合同文本以及所有附加文件,如图纸和规范书。
5. 承包商的权利和义务通过第5条款,承包商的权利和义务得到了明确。
合同要求承包商按时提供所需的资源和材料,并根据计划履行合同的义务。
6. 业主的权利和义务第6条款规定了业主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
业主有权对工程进行监督和检查,并对达成的工程质量和进度负责。
7. 设计第7条款详细描述了设计文件的要求和程序。
承包商应按照设计文件进行施工,并在需要时提出变更或修订设计。
8. 价款支付第8条款规定了价款支付的程序和条件。
业主应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支付承包商的工程进度款项。
9. 税费第9条款规定了税费的负担和支付方式。
合同明确说明了承包商和业主之间的税费责任。
10. 动工规定第10条款规定了动工前承包商需要履行的手续和要求。
承包商应在工程开始前获得相关许可和批准。
11. 工程进度和延期第11条款详细描述了工程进度计划和延期处理的要求。
如果项目出现延期,合同规定了双方应采取的相应措施。
12. 变更和附加工作第12条款规定了变更和附加工作的程序和条件。
新版fidic合同条件及其应用
新版fidic合同条件及其应用1、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fidic—法文词头缩写),由欧洲的法国、瑞士和比利时三国的咨询工程师协会于1913年成立于比利时,fidic总部现在设在瑞士洛桑。
1998年全球有68个国家的成员协会,我国唯一的成员协会是——中国工程咨询协会。
2、fidic合同条件,总结了兴旺国家近百年工程和国际工程建立的经历,在合同条件中,集技术、设计、融资、采购、工程施工、竣工试验、竣工后试验和缺陷修复,以及法律、有形贸易、无形贸易、效劳贸易、投资贸易、国际运输、国际保险等规那么于一体。
一句话——就是保障雇主工程能够顺利圆满地完成的标准合同条件。
3、fidic合同条件源于英国土木工程师学会(ice)、英国皇家建筑师学会(riba)和美国同业的某些合同条件,故,具有浓厚的“案例法制度约定法律条件”的法律推理、法律联系、法律程序、法律责任推理和时限、时效的规律等特点,也具有与成文法相结合的特点,以适应国际工程承包和国际规那么。
4、国际规那么就是解决各种不同法律制度和不同法律规定不一致性的问题。
特别在国际工程承包商的争端和仲裁中显得尤为突出,而fidic合同条件恰恰是符合国际惯例要求标准合同条件的主要范本。
5、fidic为咨询工程师、雇主和国际开发机构、开展中国家工程咨询业务的开展提供信息、资格预审标准格式、研讨会文件,以及客户与工程咨询单位的协议书等。
不难看出,fidic的效劳对象主要是咨询工程师、雇主和国际开发机构,以及促进开展中国家咨询业务开展。
一句话,最终是为雇主效劳。
同时,为保障雇主工程能够顺利实施的过程中,对雇主、承包商、各类分包商的责任、职责、义务和权利做出了“相对”均衡的分配规定。
6、fidic合同条件,是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非洲开展银行等国际基金组织推荐使用的标准合同条件范本,也是世界各国较普遍采用的国际招标和国际基金组织招标工程的标准合同条件范本。
7、鉴于目前跨国公司、国际基金组织的对外融资、各国信贷资金的对外融资、招商引资、各国国际招标和国外承包业务的不断开展等,fidic合同条件是目前国际上最具仿效性、最具适用性、最具通用性,最具参考性,以及最能符合国际公认规那么和各国法律结合的标准合同条件范本。
新版《菲迪克(FIDIC)合同条件和指南》及其权威解释
新版《菲迪克(FIDIC)合同条件和指南》及其权威解释素有工程合同“圣经”之称的菲迪克条款,继2002年在机械工业出版社出版了4本最新版《菲迪克(FIDIC)合同条件》中英文对照本后,众望已久的新版《菲迪克(FIDIC)合同指南》中英文对照本也于今年6月正式出版。
至此菲迪克整套新版合同范本和应用指南中译本已全部出齐。
这是我国投资建设领域人们关心的一件大事。
它将推动我国工程项目管理迈向国际标准,走上新的台阶。
新版《菲迪克(FIDIC)合同条件》具有以下突出特点:一、继承几十年经验,全面改进。
菲迪克作为国际工程咨询业权威性组织,其制订的《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红皮书)和《电气与机械工程合同条件》(黄皮书)等在国际通行已半个世纪。
这次新版认真吸取了过去的经验,加入新的理念,做了彻底改写。
更好地适应可持续发展和协调保护业主,承包商及社会公众各方利益的需要。
菲迪克认为,这次改版,不是原来几本合同条件的修订版,而是全新版本,所以称为1999年第一版。
二、几种合同范本体现不同的工程承包和项目管理模式。
改变过去以工程类型冠名,按适用的工程类型划分合同条件的旧模式。
采用按不同的工程承包和项目管理模式划分合同条件。
如:1、《施工合同条件》(新红皮书),适用于业主提供设计;承包商负责设备材料采购和施工,咨询工程师监理,按图纸估价,按实结算,不可预见条件和物价变动允许调价。
是一种业主参与和控制较多,承担风险也较多的合同格式。
2、《生产设备和设计-施工合同条件》(新黄皮书),适用于承包商负责设备采购、设计和施工,咨询工程师监理,总额价格承包,但不可预见条件和物价变动可以调价,是一种业主控制较多的总承包合同格式。
3、《设计采购施工(EPC)/交钥匙工程合同条件》(银皮书),适用于承包商承担全部设计、采购和施工,直到投产运行;合同价格总额包干,除不可抗力条件外,其他风险都由承包商承担;业主只派代表管理,只重最终成果,对工程介入很少。
最新fidic新版合同条件特点与分析
FIDIC新版合同条件特点与分析 2020/10/15
张水波博士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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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IDIC合同条件的演变与特点
为什么学习FIDIC合同条件范本 ?
• 文本编制质量高,处理问题公正 • 在全球范围内工程承包市场应用最为广泛 • 了解国际惯例,丰富合同谈判知识 • 学习国际工程合同管理的理想基础教程
FIDIC新版合同条件特点与分析 2020/10/15
• 工程师来监督设备的制造、安装和施工,签发支付 证书
• 在包干价格下实施里程碑支付方式,在个别情况下, 也可能采用单价支付
• 风险分担均衡
FIDIC新版合同条件特点与分析 2020/10/15
张水波博士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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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IDIC合同条件的演变与特点
银皮书什么情况下适用?
• 私人投资项目,如BOT项目(地下工程太多的工程 除外)
FIDIC新版合同条件特点与分析 2020/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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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IDIC合同条件的演变与特点
当今国际工程承包模式的发展趋势怎样?
FIDIC新版合同条件特点与分析 2020/10/15
张水波博士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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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IDIC合同条件的演变与特点
为了适应国际形势,FIDIC 1999年新版合同条件出版:
• 绿皮书更加简明,共包括15条 • 总体条件编制方法更“项目管理化”。
FIDIC新版合同条件特点与分析 2020/10/15
张水波博士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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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FIDIC 核心合同条款分析
新红皮书的20个条款的结构?
1 一般性规定 2 业主 3 工程师 4 承包商 5. 指定分包商 6 人员与劳工 7 工程设备,材料与工艺 8 开工,延误与暂停 9 竣工检验 10 业主的接收
对于国际工程承包中的FIDIC合同条件及应用问题探析
对于国际工程承包中的FIDIC合同条件及应用问题探析摘要:FIDIC合同条件条件现已作为国际惯例被广泛接受,它在实践中产生也是在实践中逐步得到完善。
在中国加入WTO后,要真正与世界接轨,就需对FIDIC合同有更好的了解。
本文从FIDIC条件的原则、特点以及在国际承包中的应用问题等几个方面简要做下探讨。
关键词:国际工程承包;FIDIC合同条件;应用问题引言FIDIC是“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的简称。
于1913年成立,发展到20世纪70年代才真正成为一个国际组织,总部设在瑞士的洛桑。
中国于1996年正式加入,FIDIC作为一个最具权威性的世界工程师组织,对世界工程咨询服务行业,起到很大的推动作用。
FIDIC成立的宗旨是使各个国家独立的咨询工程师行业,联合成一个国际性的组织,在鼓励工程师在遵守自身职业行为准则的同时,也要不断提高为业主和社会服务的质量。
在组织中促进交流,增加本行业的活力,从而使本行业更具发展力和凝聚力。
一、FIDIC合同的条件1、FIDIC合同的条件的概念“FIDIC合同条件”是由咨询工程联合会组织编撰的合同的总称,主要是为了国际工程提供参考的条约。
它虽然不具备法律效力,但确是全世界公认的一种国际条例。
FIDIC合同的条件于1957年至1988年共4版,1999年国际工程师联合会在继承这4版优点的基础上,根据实践和专家学者经验建议,进行了重新编写,使之更加严谨和完善。
2、FIDIC合同条件编制的原则第一是标准化的原则,它运用了标准的合同样式的条款来规范工作关系和程序。
第二是竞争性的原则,它采用竞标性的方式来选择承包商,并且规定了竞标的程序,以保障竞标的可靠性和承包商的技术质量。
第三是监督原则,FIDIC合同条件是针对独立的工程师进行项目管理的,所以它使用的前提条件是委托监理工程师来进行项目的管理。
第四依据法律来管理的原则,FIDIC条件明确了它据以解释的有关法律和适用的后继法律,以法律作为应用保障。
FIDIC合同条件在我国的应用研究
FIDIC合同条件在我国的应用研究首先,FIDIC合同条件在中国的应用主要体现在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中。
由于FIDIC合同条件拥有完善的风险分担和管理机制,中国政府和企业在进行国际承包项目时往往选择采用FIDIC合同作为施工合同的基础。
FIDIC合同条件在建设项目中提供了一种公平、公正的合同模板,可以有效防止合同的不确定性和争议,保证项目各方的权益。
其次,FIDIC合同条件在中国的应用也面临着一些挑战和问题。
首先,FIDIC合同条件是基于国际标准制定的,与中国的法律和司法体系存在差异。
因此,在解决合同争议和执行合同时,往往需要结合中国国情进行适度的调整和解释。
此外,FIDIC合同条件对合同管理和监督的要求较高,需要有专业的合同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进行实施和监督,这对中国企业来说可能存在一定的挑战。
然后,针对FIDIC合同条件在中国的应用存在的问题,可以采取一些改进措施。
首先,应建立与国际标准相适应的法律和法律解释体系,明确解决合同争议的程序和标准,以便更好地与FIDIC合同进行对接。
其次,应加强对合同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的培训,提高其合同管理和技术水平,以确保FIDIC合同条件的有效实施。
最后,应加强FIDIC合同条件的研究和宣传,提高中国企业对FIDIC合同的理解和运用水平,促进其在国际工程市场中的竞争力。
总之,FIDIC合同条件在中国的应用已经取得了一定的进展,对于提高基础设施建设合同管理水平和保障各方权益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然而,与中国国情的差异和实际应用中的问题也需要得到重视和解决。
通过改进和完善相应的法律体系、加强人员培训以及深化研究和宣传工作,可以更好地促进FIDIC合同条件在中国的应用。
FIDIC条款解读及运用讲义
(二)我国示范文本发展现状
2010年, 发改委发布《标准设计施工总承 包招标文件》征求意见稿。 建设部新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正在起草过程中。
(二)我国示范文本发展现状
2010年, 发改委发布《标准设计施工总承 包招标文件》征求意见稿。 建设部新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正在起草过程中。
示范文本 分包商选择的认可权, 而非批准权。 在合同约定价格内, 工程款支付的审核与签认权, 以及工程 结算的复核确认与否决权, 不享有签发最终付款证书批准付 款的权力, 不享有签发最终付款证书批准付款的权力, 不享 有签发工程变更令与确认变更价格的权力等。 不享有解释合同文件的权力, 也无权对发包人与承包人双方 争议做出决定等。
三、工程合同实施重点——合同价格概述
•计价方式: 固定价格: 固定单价和固定总价
•
可调价格
•
成本加酬金
•重点理解: 按实结算: 量价如何计算
•
按图结算
•
定额结算
三、工程合同实施重点——工程合同价格风险
•价格: • 地质异常、涨跌、变更、包干风险 •如何规避风险 • 报价充分 • 包干范围 • 集中采购 • 即时结算 • 转移风险
(七)承包商雇员管理与保护 FIDIC合同 ——合同第6章共11条专门对承包商雇员、工资和劳动条件、 工作时间、员工生活保障与福利、健康与安全及雇员的有 序管理等等方面做出规定。
——重视人权与劳动保障法 示范文本 ——缺乏对承包人员工管理与保护的规定。
二、FIDIC合同与示范文本
(八)工程师批准不解除承包商合同义务 FIDIC合同 ——87版和99版中均有类似规定 ——工程师对于承包商设计的永久工程图纸的批准, 不应解 除合同中规定的承包商的任何责任。 ——工程师的任何批准、检验、证明、同意、检查、指示、 通知、建议、要求、试验, 不应解除合同规定的承包商的任 何职责。 示范文本——缺乏此规定
FIDIC新版合同条件解读与应用
据调查分析,Design-Build模式发展很快。下表是美国设 计—建造学会最近的统计和预测数据,表中百分数为各类 模式所占市场的份额。由之可以看出,设计—建造模式将 逐步超过传统发包模式的市场份额。
传统模式与DB模式市场占有率比较
年份 传统模式 DB模式
1985 82% 5%
1990 72% 15%
1995 65% 25%
2000 54% 35%
2005 45% 45%
2010 40% 50%
2015 35% 55%
表中数据采自:HBE(2001), Design-Build continence to group in popularity; blue print.
FIDIC合同条件的发展: 90年代初,国际承包市场的发展 迫切需要包括设计在内 的总承包合同条件范本。FIDIC于1995年出版了《设计建造与交钥匙合同条件》,亚洲开发银行总承包招标范 本即采用了FIDIC《设计-建造与交钥匙合同条件》。
中国工程咨询协会1996年代表中国参加了FIDIC,成 为FIDIC的正式成员国。
FIDIC的宗旨:
倡导先进的工程管理理念,从而指导国际承包业的 良性发展,为其成员国的会员公司提供服务。
FIDIC的主要工作:
• 研究国际工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策略 • 召开工程管理国际专题研讨会 • 编制和推行国际工程中的各类合同范本
PMBOK 2000 Project Management Areas:
Project Integration Management Project Scope Management Project Time Management Project Cost Management Project Quality Management Project Human Resource Management Project Communications Management Project Risk Management Project Procurement Management
国际工程管理造价控制FIDIC合同条件的理解和应用
然而,现有研究对FIDIC合同条件下国际工程索赔的法律问题探讨不够深入, 具体包括索赔的基本原则、索赔的条件、程序和证据等方面。
法律研究
在FIDIC合同条件下,国际工程索赔的法律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索赔的基本原则:根据FIDIC合同条件,索赔应遵循诚信原则、公平原则 和程序公正原则。业主和承包商在索赔过程中应诚实守信,维护双方合法权益, 并按照合同规定的程序和步骤进行索赔处理。
3、工程变更规定:FIDIC合同条件要求,如果工程需要变更,必须由业主或 监理工程师提出书面通知,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批。承包商不得擅自变更工 程内容。
4、索赔规定:FIDIC合同条件规定,如果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 应该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国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FIDIC合同条件对造价控制的意 义和作用
在此案例中,由于双方无法就经济赔偿问题达成一致,最终选择了仲裁方式 解决争议。仲裁机构根据FIDIC合同条件和相关法律法规,认定业主修改工程设 计给承包商造成了经济损失,并裁定业主向承包商进行经济赔偿。该案例成功地 说明了FIDIC合同条件下国际工程索赔的法律问题,也对我们探讨的四个方面进 行了实践检验。
FIDIC合同条件中关于造价控制 的规定
1、合同价格规定:FIDIC合同条件规定,合同价格应该是固定的,除非双方 在专用条件中另有约定。如果需要变更合同价格,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协商 和批准。
2、工程款支付规定:FIDIC合同条件要求业主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 承包商支付工程款。如果业主未能按时支付款项,承包商有权提出索赔。
文献综述
近年来,国内外学者针对国际工程承包项目合同管理进行了大量研究。这些 研究主要集中在合同风险管理、合同履行管理、合同索赔管理等方面。虽然这些 研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仍存在以下不足:一是现有研究较少涉及FIDIC合同 条件的应用;二是缺乏对国际工程承包项目合同管理存在问题及相应对策的深入 研究。
FIDIC新版合同条件解读与应用模版课件
目录
• FIDIC新版合同条件概述 • FIDIC新版合同条件的具体内容 • FIDIC新版合同条件的实际应用 • FIDIC新版合同条件的风险与应对 • FIDIC新版合同条件的未来发展
01
FIDIC新版合同条件概述
什么是FIDIC
• FIDIC,即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成立于1913年,是国际上 最有权威的工程咨询专业组织之一。FIDIC合同条件是在国际工 程承包中应用最为广泛的合同条件,包括红皮书、黄皮书和白 皮书等。
FIDIC新版合同条件的产生背景
• 随着全球经济和工程承包市场的不断发展,FIDIC原版合同条件逐渐暴露出一些问题和不足。为了适应市场变化和满足新需 求,FIDIC在2017年发布了新版合同条件,以取代之前的版本。
FIDIC新版合同条件的特点与优势
更加注重公正与合理
新版合同条件更加注重各方的权益保 护,强调公正与合理,减少了对业主 和承包商的偏袒。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通用条件
包含合同履行的一般规 定和程序。
专用条件
对通用条件的补充或修 改。
其他合同文件
如工程量清单、图纸、 技术规范等,需与通用 条件和专用条件保持一
致。
工程量清单与计价
工程量清单
调整方式
详细列出了拟建工程的各个项目及其 工程量,作为投标报价和工程结算的 依据。
工程量清单和计价方式在合同履行期 间可进行适当的调整,调整方法应在 专用条件中约定。
更加灵活
新版合同条件提供了更多的选择和灵 活性,允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进行适 当的调整和补充。
FIDIC新版合同条件的特点与优势
• 更加完善:新版合同条件对一些细节和条款进行 了完善和优化,提高了合同执行效率和风险控制 能力。
《FIDIC》施工合同条件在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中的运用
《FIDIC》三个合同条件的承包商的责任
1、CONS:由承包商按照合同(包括规范要求和图 纸)和工程师的指示,设计(只按规定的范围)和实 施工程。
2、P&DB:由承包商按照合同,包括其建议书和业 主与工程师的要求,提供所有生产设备、设计(另有 规定的除外)和实施工程。
2、P&DB:期中付款和最终付款由工程师证明,一 般参照付款计划表确定。或者按实际工程量测量(按 合同规定的计量方法)及应用工程量表或其他资料表 中的费率和价格计算确定。其他估价原则可以在专用 条件中规定。
3、EPCT:期中付款和最终付款无需任何证明,一 般参照付款计划表确定。或者按实际工程量测量(按 合同规定的计量方法)及应用工程量表或其他资料表 中的费率和价格计算确定。其他估价原则可以在专用 条件中规定。
3、EPCT:除不可抗力的社会和自然力因素造成的 业主风险外,全部由承包商承担,包括对工程具体类 型有关的现场水文、地下及其他条件数据的审查和评 价的此类风险。
《FIDIC》三个合同条件的合同变更的原则
1、CONS:变更内容和范围是合同工作内容数量、质量、特 性、删减(不能交他人实施)、附加工程、货物、服务、项目的 标高、位置、尺寸、实施顺序或时间安排的改变等。变更由工程 师发布指示,要求承包人提出变更建议书,批准后承包人应遵守 并执行。除非承包人难于取得所需货物,工程师才可以取消、确 认或改变原指示。
《FIDIC》三个合同条件
CONS是指:《施工合同条件》(红皮书) 业主承担设计的建筑和工程;
P&DB是指:《生产设备和设计、施工合同 条件》(黄皮书);
(新版黄皮书)FIDIC永久设备和设计建造合同条款
FIDIC永久设备和设计-建造合同条件CONDITIONS OF CONTRACT FORPlant and Design-Build通用条件专用条件编制指南争端裁决协议书格式投标函、合同协议书格式周可荣刘雯万彩芸王健译前言FIDIC(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是国际上咨询工程师最权威的组织,FIDIC编制的合同文件在国际上为世行、亚行、非行及许多国家的项目中采用,随着国际上工程咨询和承包业的不断发展,项目管理这个学科也在不断地完善和创新,一般FIDIC每十年左右对原有合同条件都要作一次修改与更新。
经过多位专家的努力,FIDIC最近出版了四本新的合同条件:“施工合同条件”(1999年第一版)“EPC—交钥匙项目合同条件”(1999年第一版)“工程设备和设计—建造合同条件”(1999年第一版)“合同的简短格式”(1999年第一版)为了及时地与国内同行共同学习研讨这些国际上的最新文本,我们举办了这次学习班,并编写了这本材料,但因时间急促,其中“EPC—交钥匙项目合同条件”,“永久设备和设计—建造合同条件”,“合同的简短格式”三本书仅为讲授提纲,“施工合同条件”为全文译文。
但要声明的是,这份译文未经仔细校对,因而请勿复制传播,不要正式引用。
中国工程咨询协会FIDIC文献编译委员会将会组织对这些合同条件的翻译,并出版中英对照的文本。
讲授提纲后面附有6篇有关FIDIC99年版合同条件的论文,供学习参考并请指正。
天津大学管理学院国际工程管理研究所1999年11月引言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FIDIC)于1999年出版了下列四份新的合同标准格式的第一版:●施工合同条件(Conditions of Contract for Construction)推荐用于由雇主设计的、或由其代表—工程师设计的房屋建筑或工程(building or engineering works)。
在这种合同形式下,承包商一般都根据雇主提供的设计施工。
fidic合同条件体系及应用
f i d i c合同条件体系及应用-CAL-FENGHAI-(2020YEAR-YICAI)_JINGBIANFIDIC合同条件体系及应用FIDIC合同条件体系及应用一、FIDIC合同主要文件构成FIDIC专业委员会编制了一系列规范性合同条件,构成了FIDIC合同条件体系,包括:(红皮书) 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Conditions of Contract for Work Of Civil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新红皮书) FIDIC程施工合同条件(1999年新增)Condition of Contract for Construction注:《施工合同条件》(新红皮书)的全称是:由业主设计的房屋和工程施工合同条件(Conditions of Contract for Construction for Building and Engineering Works Designed by the Employer);(黄皮书) FIDIC电气与机械工程合同条件Conditions of Contract for Electrical and Mechanical Works(新黄皮书) FIDIC永久设备和设计—建造合同条件(1999年新增)Conditions of Contract for Plant and Design—Build注:《设备与设计-建造合同》(新黄皮书)的全称是:由承包商设计的电气和机械设备安装与民用和工程合同条件(Conditions of Contract for Plant and Designed-Build for Electrlcal and Mechanical Plant and Building and Engineering Works Designed by the Contractor)。
(橘皮书)FIDIC设计-建造与交钥匙工程合同条件Conditions of Contract for Design— Build and Turnkey(银皮书)FIDIC设计采购施工(EPC)/交钥匙工程合同条件Conditions of Contract for EPC Turnkey Projects(白皮书)FIDIC业主咨询工程师标准服务协议书条件(1998年第三版)Conditions of Contract for EPC/Turnkey Projects(绿皮书)合同的简短格式Short Form of Contract二、FIDIC主要合同文件的适用性国际承包工程涉及到的FIDIC合同主要有四种:常见的是土木工程施工方面的,正式名称为《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Conditions of Contract for Works of Civil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由于封皮是红色的,海外通常叫做“红皮书”;还有黄色封皮的,是机电工程方面的,正式名称为《机电工程合同条件》(Conditions of Contract for Electrical and Mechanical Works),常叫“黄皮书”;再有就是白色封皮的,是设计咨询方面的,正式名称为《业主与咨询工程师服务协议模式》(Client/Consultant Model Service Agreement),也叫“白皮书”,其付费标准是按“人—日”、“人—周”或“人一月”计算;交钥匙项目专有一个“橙皮书”,正式名称为《设计、施工及交钥匙合同条件》(Conditions of Contract for Design-Build and Turnkey, 1995),其主要特点就是参考“黄皮书”做些变通,规定从设计至施工完毕,所有责任全都集中到承包商身上——当然另一方面这也给承包商提供了更大的活动余地。
FIDICI1999年新版四本合同条件的特点及应用范畴
①施工期间的检查和检验
②竣工检验持续相当长一段时间
③竣工后检验(检验项目是否达到“业主的要求”中的各项指标
④缺陷通知期的扫尾工作,缺陷修正、重建和补救
①仅在通用条件中对施工期间的检验做了扼要的规定
②如业主对接收工程以及在接收工程前进行任何测试,则需在“规范”中规定
绿皮书
6、风险分担
业主和承包商双方对风险的分担比较均衡。业主主要承担政治风险(如战争、军事政变等),经济风险(如物价上涨、汇率波动等),法律风险、设计风险(承包商设计的部分除外),自然风险,不可抗力风险。承包商方承担上述业主方承担的风险之外的风险
与“新红皮书”基本相同,但设计风险由承包商承担
承包商承担大部分风险,包括社会风险,经济风险,自然风险,设计风险,以及“业主的要求”中说明的风险。因此,投标时风险费高,报价也高,对承包商风险管理的要求也高。业主方承担政治风险,法律风险,不可抗力风险
由业主或业主代表管理合同,但不能对总承包商的工作干预过多
由业主或业主代表管理合同。也可以在需要时委任工程师
3、合同文件
包括:
合同协议书
中标函
投标函
补充文件
合同条件
业主的要求
已填写的资料表
承包商的建议书
合同协议书或中标函中列车的其他文件(如果有)
包括:
合同协议书
中标函
投标函
补充文件
合同条件
业主的要求
已填写的资料表
承包商的建议书
合同协议书或中标函中列车的其他文件(如果有)
包括:
合同协议书
合同协议书备忘录(包括合同价格的细目表)
补充文件
合同条件
业主的要求
FIDIC合同通用条件 (第1
FIDIC合同通用条件 (第1)引言合同范围FIDIC合同通用条件适用于各类工程和建筑项目,包括基础设施、道路、桥梁、输电线路、水利工程等等。
该合同条件的设计旨在确保合同的平衡性和公正性,同时保护参与方的合法权益。
合同通用条件包括了对各项工作的规定、责任分配、支付条件以及争议解决等内容。
合同结构1.条款1——合同的范围和应用:详细定义了合同的适用范围和参与方的权利和义务。
2.条款2——合同文件:了构成合同的各类文件和重要文件的备份要求。
3.条款3——合同性质:明确了合同的性质,包括人力和材料的供应。
4.条款4——合同价格和支付方式:规定了合同价格的确定方式和付款方式。
5.条款5——合同期限:确定了合同工程开始和结束的日期。
6.条款6——合同工程的设计与施工:规定了合同工程的设计、施工和监督要求。
7.条款7——质量保证:明确了合同工程的质量要求和合同双方的责任。
8.条款8——变更和附加工作:规定了变更工作和附加工作的程序和费用支付方式。
9.条款9——合同价格支付:明确了合同支付款项的方式和时间要求。
10.条款10——索赔和索赔程序:了索赔的类型和索赔程序的要求。
11.条款11——索赔的处理和解决:规定了索赔的处理和解决的方式。
12.条款12——合同造价的确定:明确了合同造价确定的要求和程序。
13.条款13——停工和复工:规定了停工和复工的情况和程序。
14.条款14——不可抗力事件:了不可抗力事件的定义和处理方法。
15.条款15——保险:明确了合同工程的保险要求。
16.条款16——合同的终止:规定了合同终止的各类情况和程序。
17.条款17——争议解决:了争议解决的方式和程序。
18.条款18——权利和义务的转让:明确了权利和义务的转让要求。
19.条款19——适用法律和语言:规定了适用的法律和使用的语言。
20.条款20——附加规定:了其他附加规定的要求。
主要特点FIDIC合同通用条件的主要特点包括:•平衡性:合同通用条件着重平衡各方的权益,确保合同公正有效。
FIDICEPC合同条件及其应用
(二)法律变化调价(13.7款) 1. 含义 指国家法律或其解释发生变化,导致费用 发生增减,对合同价进行的调整
2. 基准日 投标书递交截止日前28天当日
3. 法律变化对合同价的调整 法律变化引起增、减费用计入合同价
三、索赔管理(20款)
(一)索赔的概念、原因及分类 1. 索赔的概念 指根据合同的规定,合同的一方要求对方补偿在工 程实施中自方所付出的额外费用和/或工期损失。 总承包商可向业主提出索赔,业主也可向总承包商 提出索赔
第四节 EPC合同条件风险条款
一、EPC合同条件风险分担 1. 业主方的风险(17.3款) ①~⑤ 战争动乱等特殊风险 2. 总承包商的风险 ① 进入市场与选择项目风险 ② 投标报价风险 ③ 设计、采购、施工风险 ④ 除业主风险外全部风险
二、EPC合同条件总承包商风险条款
(1)不可预见的困难(4.12款)
FIDIC《EPC合同条件》 及其应用
武汉大学水利水电学院 教 授 周瑾如 国 际 工 程 项 目 高级顾问
FIDIC《EPC合同条件》及其应用
第一节 EPC模式的概念、特征与适用条件 第二节 EPC合同与合同关系 第三节 EPC合同条件合同各方权利义务 第四节 EPC合同条件风险条款 第五节 EPC合同条款解释 第六节 EPC合同条件应用
1. 造成原因 (1)难以预见 (2)业主提供的资料粗略 (3)承包商报价失误
2. 相关合同条款 (1)承包商投标前对现场进行了考察 (2)承包商对业主提供资料的解释负责 (3)承包商报价具备合宜性和完备性 (4)出现不可预见外界条件,采取合理措施并遵循
工程师指示,构成变更按变更处理,调整费用 和工期
(四)业主的风险(17.3款)
1. 含义 指发生业主风险时业主承担风险导致损失引
0_FIDIC新版合同条件应用解析-
11 缺陷责任 12 计量与估价 13 变更与调整 14 合同价格与支付 15 业主终止合同 16 承包商暂停与终止合同 17 风险与责任 18 保险 19 不可抗力 20 索赔,争端与仲裁
FIDIC新版合同条件特点与分析 2019/8/2
张水波博士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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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FIDIC 核心合同条款分析
新黄皮书的20个条款的结构?
FIDIC新版合同条件特点与分析 2019/8/2
张水波博士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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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FIDIC 核心合同条款分析
1.1 定义 (Definitions) 1.1.5 工程与货物 (Works and Goods) 1.1.5.1 承包商的设备 (Contractor’s Equipment) 1.1.5.2 货物 (Goods) 1.1.5.3 材料 (Materials) 1.1.5.4 永久工程 (Permanent Works) 1.1.5.5 永久设备 (Plant) 1.1.5.6 区段 (Section) 1.1.5.7 临时工程 (Temporary Works) 1.1.5.8 工程 (Works)
FIDIC新版合同条件特点与分析 2019/8/2
张水波博士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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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IDIC合同条件的演变与特点
为什么学习FIDIC合同条件范本 ?
• 文本编制质量高,处理问题公正 • 在全球范围内工程承包市场应用最为广泛 • 了解国际惯例,丰富合同谈判知识 • 学习国际工程合同管理的理想基础教程
FIDIC新版合同条件特点与分析 2019/8/2
曾在非洲、中东、中美洲从事国际工程合同管理,并为我国重大工程项目, 如西气东输、郑西高速铁路、西部管道、岭澳核电站,担任工程项目管理与 合同策划咨询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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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FIDIC合同条件及其应用随着我国加入WTO和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工程项目雇主、工程咨询、勘查、设计和施工单位,都面临着国内外两个国际竞争市场。
一个是按照“国际惯例要求”的国内外资项目、国际基金组织和外国政府对国内的融资项目的承发包市场;一个是按照国际惯例要求的国际项目承发包市场。
企业要在狭缝中求生存,在擦肩中求发展,无论是雇主还是承包商,都要与国际合同条件接轨,以更好的保护各自的应得权益,而FIDIC合同条件正是承发包行业国际接轨的重要方面。
从雇主的角度来看,为了雇主项目的投资利益,面临着国内外承包商的投标竞争,如何维护雇主项目的投资利益,其重要的武器之一就是应用FIDIC合同条件。
雇主应寻求——既熟悉全过程的项目管理技能,又熟悉FIDIC合同条件的咨询实体或咨询工程师,所以,FI DIC合同条件又是工程咨询实体和工程咨询工程师应必备的技能。
从承包商的角度来看,尽管FIDIC主要是为雇主、咨询工程师、国际基金机构和发展中国家咨询业务的发展服务的,但是,各类承包商都要受到按国际惯例招标的雇主的FIDIC 合同条件的促进和约束。
而且,1999年版本的FIDIC合同条件对承包商的要求更严。
一、1999年新版FIDIC招标的标准合同条件(一)FIDIC于1999年为适应不同发包项目内容的国际招标编制了《EPC交钥匙项目合同条件》、《施工合同条件》、《生产设备和设计、施工合同条件》和《简明合同格式》4个新版本。
1、新的FIDIC合同条件基本上统一了条款名称、定义、界定和措词,条款数目统一为2 0条,定义和界定分别为40—60个左右/普遍为160款左右,提高了不同版本之间条款解释的统一性和一致性。
2、四个标准合同条件的最新版本:——新“银皮本”(EPC交钥匙项目合同条件,适用于工程总承包的发包项目,与原1995年“设计、建造和交钥匙项目合同条件”有诸多类似之处,但是,合同条件更趋严密详尽,并做了大量的补充和修改,特别是增加了承包商的融资部分等);——新“红皮本”(施工合同条件,适用于土建和安装施工承发包项目,在原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的基础上涵盖了土建和安装施工的发包项目,但是,合同条件更趋严密和详尽);——新“黄皮本”(工程设备、设计和施工合同条件,适用于成套设备发包或分项工程的成套设备发包项目,但是,合同条件更趋严密和详尽);——新“绿皮本”(合同的简单格式,适用于中小的简单项目的发包,但是,合同条件更趋严密和详尽)。
(二)合同价格。
“新银皮本”、“新黄皮本”采用总价合同,有法律变化及雇主原因等调价条件;“新红皮本”仍然是单价合同,在通用条件中列出了调价公式;“新绿皮本”列出了计价方式,但合同价方式需双方约定。
(三)四个版本串换应用的体会和看法。
实行分项工程中的成套设备招标时,可参照承包商与雇主的主合同条件,使用“黄皮本”招标和签约;如果承包商(或雇主)对土木或安装施工实行招标时,可参照承包商与雇主的主合同条件,使用’红皮本”招标和签约;当承包商(或雇主)对工程中的中小或单专业工程招标时,可参考与雇主的合同条件,以“绿皮本”实行招标和签约。
当然,雇主也可以根据自己发包项目的内容和特点,来决定使用哪个更加适合发包项目的FIDIC标准合同条件版本。
二、新版PIDIC合同条件应用应关注的主要方面(一)新版FIDIC合同条件对承包商的要求更严格,对雇主工程利益是极大保护。
对承包商一般义务的要求,提到的许多方面属于正常义务。
但是,为保护雇主的工程利益,新版FIDIC合同条件写的全面、巧妙又含蓄,给雇主摆脱了工程从始至终的若干风险和责任。
其提法是从工程的完备性、稳定性、安全性和有效运行性等含意内容广泛的用词出发,为实施中追究承包商的任何责任隐含了诸多责任条款。
(二)转变观念,认识FIDIC合同条件具有与项目管理实施过程相融的特点。
下面仅以“EPC 交钥匙项目合同条件”为例谈谈看法:1、雇主关注的主线条款:1一般规定(合同协议书)——5设计——7生产设备、材料和加工工艺质量——8开工、延误和暂停——9竣工试验——10接收工程——12竣工后试验——11缺陷责任(含缺陷修复期)。
2、雇主关注的保障工程顺利实施的约束性控制条款:17风险和责任(指非保险方面的)、18保险(财产险、人身险和责任险。
信誉险在保函方面已经提出)、11缺陷责任、13变更和调整、14合同价格和付款、2.5款<雇主的索赔>一正反23个条款和条款、3.5条款<确定>,正反22个条款。
3、实施工程的法人实体和实体条款:2雇主、3雇主的(行政)管理(含雇主代表和雇员)、4承包商(含分包商、承包商的文件等)、6职员和工人。
4、非保险方面的意外、偶然、或非签约本意的条款:15由雇主终止、16由承包商暂停和终止、19不可抗力。
5、雇主的应对条款:20.1款<承包商的索赔>---正反16个条款和条款。
6、合同双方争端解决的条款20索赔、“争端和仲裁”。
(三)FIDIC合同条件的谈判和管理应由项目部全权负责。
1、FIDIC合同条件是对项目实施和管理过程中的动态约束,有条款根据、条款的相互根据、条款的启动程序、条款的相互启动程序、能够证实的合法性的条款根据的证据及时限、时效和相应文件的格式要求等,以保障雇主项目有效完成。
所以,必须由项目部在承包工程的实施中负责合同管理。
这与国内成文法合同条件下的合同管理是有根本区别的。
2、项目经理,不能仅仅以组织设计和施工能力作为项目经理选择的唯一标准,而应是项目全过程的管理能力、FIDIC合同的管理能力、有关国际经验、国际惯例规则和设计施工组织能力等相结合能力的人员。
(四)努力提高索赔能力。
在新的FIDIC合同条件中,已经明确“雇主的索赔”和“承包商的索赔”条款。
解决索赔,由雇主按“确定”条款的规定,首先与承包商进行商定、协商、谈判和调解等方法来解决双方的索赔问题。
一旦无法奏效,雇主可“确定”,对确定的结果无法达成一致,方能启动“一人或三人争端裁决委员会”(英文简称DAB)进行“决定”,对决定仍有“争端”后,以双方同意的(国际)规则,最终以DAB的仲裁方式来解决。
所以,雇主和承包商对索赔条件应有新的认识。
不能一谈到“索赔”就认为是“仲裁或打官司”!但是,索赔条款在合同条件中,仅仅从正面写出了几个(EPC是雇主5个承包商2个)索赔条款,应将其余10几个(EPC是雇主18个承包商14个)反向索赔的联系条款和其他“阿是”(即与有关事项相关的)索赔条款全部找出来,深入研讨,熟练地掌握索赔条款的根据、条款的相互根据、条款的启动程序和其相互启动程序、时限时效和文件格式的要求,以及能够证实的证据,方能达到为遵守合同条件实行索赔的约束目的。
索赔时限的规定是不对等的,雇主可随时发出索赔通知,而承包商必须在事件或情况发生后的28天内发出索赔通知,承包商逾期提出索赔通知雇主应免除承包商索赔的全部责任。
但,对雇主没有此项规定。
应对上述“雇主的索赔”或“承包商的索赔”条款深入研究措施和对策,建立在雇主或承包商责任、职责、义务和权利的信誉基础上,减少或杜绝雇主或承包商不必要的原因引起的索赔,对雇主或承包商都是非常重要的。
(五)寻找雇主“确定”条款的反向联系条款,做到心中有数,争取主动。
在EPC合同条件中,雇主要行使,“确定”条款的正反向条款有22个,但在“确定”条款中正面指出的仅仅是一个条款。
掌握反向联系的21个条款,便于雇主或承包商抓住实施合同项目中的大事,能够使雇主或承包商提前拿出意见,双方进行商定或确定,谁抓住这方面的条款,谁就能够争取部分主动,使项目实施过程中双方能够得到更好的协调和统一。
(六)FIDIC合同条件的学习和应用,是雇主、承包商和咨询工程师与国际接轨的重要方面。
对雇主、承包商和咨询工程师来说,加入WTO后与国际接轨的主要方面是:现代项目管理技术,与工程有关的国际规则(服务贸易、国际经验、有形贸易、无形贸易、投资贸易、国际运输和国际保险等)、IT技术,以及合同条件等,而FIDIC合同条件是国际接轨的重要方面之一。
它将起到依据国际惯例适用的法律来保护雇主或承包商应得利益的法律条款根据。
咨询工程师掌握了FIDIC合同条件,就会对一次性的雇主或没有上述经验的承包商提供有益的咨询服务。
(七)FIDIC合同条件学习运用应把握其精髓,学会使用和躲藏“明枪暗箭”。
1、从“成文法”观念上转到“案例法”与部分成文法相结合的观念上来。
——东西方的思维差距,东方人往往更关注全面的思考问题,关注背景,关注关系,更多的借助于经验,而不是抽象的逻辑推理,既能容忍反驳意见,更能艰苦奋进;西方人更具有分析性、创新性和冒险精神。
倾向于事物本身脱离其背景,研究假想的意外和偶然情况的影响,避开矛盾,更多的依赖逻辑推理。
这也是FIDIC合同条件产生的逻辑思维基础。
——案例法强调的是合同双方在合同条件中“约定的责任、职责、义务和权利的法律逻辑联系、法律逻辑推理和违规的法律责任”,所以合同条件详尽、严谨、严密、冗长。
因为,在案例法国度中的历史上,国家就是以类同的诸多历史悠久、有权威的法官的“案例”中悟出该类事项的法律规律及其法律规则的,国家法律明文规定的事项较少,故,案例法国度有一句通语:“合同是法律的唯一依据。
”近代国际间的工程承发包业务的增多和交流,促使了案例法的合同条件与成文法的合同条件有了更好的结合。
但,FIDIC合同条件仍具有案例法的浓厚色彩,对承包商较为严格。
——成文法国度的合同中,是依据国家立法部门的有关法律规定来签约的,因为国家在诸多方面都有颁布的法律、法规、条例和有法律约束的细则,法官的依据主要是国家的法律规定,而不是案例。
故,在合同中总是写出“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合同条件简捷,简单,对承包商较宽松。
所以,国内的雇主和各类承包商必须在成文法的基础上来适应案例法的合同条件的特点,才能确立学习应用FIDIC合同条件的英美法的法律观念。
但是,在争端中会出现按各自法律基础上的认识分歧继续争端,所以,在FIDIC合同条件中规定了争端的仲裁事项应依据国际商会的规则。
2、应认识到合同条件之间法律关系的联系密切频繁和互为根据的特点。
因为案例法历史上的通语:“合同是法律的唯一依据。
”那么合同条件的根据就具有其法律根据,条件之间就具有相互的法律根据,有规定的启动程序、相互的启动程序、证据、时限和时效等法律。
为什么国内雇主和承包商对外国国际承包商或雇主的索赔显得苍白无力!重要的原因是,我们“总以为国家有法律规定,干什么要那么罗嗦!”其实不然,用案例法讲,“签约之日起,就是赌博开始之时”。
因为,“合同是法律的唯一依据”,故,合同双方就是“扣字眼!”往往会指出,我们的条款根据不足,条款的相互根据不足,启动程序不对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