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 PPT课件
重庆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
重庆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
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依法救助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以下简称《交强险条例》)和《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试行办法》(财政部、保监会、公安部、卫生部、农业部令第56号,以下简称《试行办法》),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重庆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的筹集、使用、管理和监督适用本暂行办法。
第三条市人民政府依法设立重庆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以下简称救助基金)。
第四条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工作应当遵循依法救助、以人为本、科学管理的原则,保障救助基金安全、有序运行。
第五条救助基金全市实行统一政策,单独核算,集中管理,分工负责。
第六条重庆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基金管委会)负责基金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主管救助基金工作。
重庆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中心)具体负责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筹集、垫付和追偿等管理、使用工作。
市财政部门、市公安部门、市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市卫生主管部门、市交通主管部门和重庆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应当按职责,分工负责救助基金相关工作。
第七条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加强数据信息、网络建设,提高信息化水平和数据信息网络交互能力,逐步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第二章救助基金筹集
第八条救助基金的来源:
(一)每年按照市人民政府确定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的保险费一定比例提取的资金;
《交通事故处置方法》课件
什么是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是指在道路交通运输过程中,因车辆、行人或其他物体之间发生碰 撞、相撞、翻滚或因相撞、翻滚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事件。
交通事故发生的影响
1 人身伤害
交通事故可能导致严重的人身伤害甚至死亡。
2 财产损失
交通事故造成的车辆损毁和其他财物损失会给当事人带来经济压力。
3 确保安全
尽量将车辆移至安全区域,并在必要时设置警示标志以确保交通安全。
交通事故应急处置步骤
1
确保安全
停车、拉手刹、开启警示灯。摄影拍照取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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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救援
保护现场、评估伤情,及时呼叫救护车或120急救中心。
3
处理事故
尽量与当事人友好沟通,交换联系方式,协商处理。
交通事故现场勘查与处理
现场勘查
勘查现场,记录碰撞痕迹、刹车痕迹等关键信息,采集证据。
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
• 全责 • 同责 • 主责 • 次责 • 无责
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保险种类
交强险
交强险是法定的机动车第三 者责任保险,强制所有机动 车辆投保,保险公司承担赔 偿责任。
商业险
商业险是车辆损失险和第三 者责任险的组合保险,赔偿 车辆损失和第三者的损失。
司法救助基金
司法救助基金是对于没有投 保或保险公司无力赔付的交 通事故受害人进行赔偿的基 金。
宁德市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申请流程
宁德市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申请流程
1.报警并通知救助基金
2.填写申请表
3.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4.管理机构审核
5.划拨救助资金
6.担负丧葬费用申请
7.提交书面垫付申请
8.审核并垫付费用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财政部,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农业农村部
•【公布日期】2021.12.01
•【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令第107号
•【施行日期】2022.01.01
•【效力等级】部门规章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道路交通管理,专项资金管理
正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
农业农村部令
第107号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已于2020年11月26日经财政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经银保监会、公安部、卫生健康委、农业农村部同意,并报经国务院批准,现予公布,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财政部部长:刘昆
银保监会主席:郭树清
公安部部长:赵克志
卫生健康委主任:马晓伟
农业农村部部长:唐仁健
2021年12月1日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对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依法进行救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以下简称救助基金),是指依法筹集用于垫付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的社会专项基金。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保护道路交通事故相关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试行办法》和《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我市行政区域内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以下简称救助基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建立救助基金管理工作领导协调机制,加强组织领导,有关部门和单位明确责任分工,密切配合协作,形成工作合力。
市财政部门是救助基金主管部门,对救助基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进行指导和监督。
市公安部门是救助基金管理机构,负责救助基金的筹集、垫付、追偿和管理工作,其所属的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公室负责救助基金日常管理工作。各县(市、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含高新区和景区)按照救助基金管理机构要求负责具体救助工作。
卫生计生部门负责监督医疗机构按照卫生部《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临床诊疗指南》和国家、省、市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及时抢救道路交通事故中的受害人及依法申请救助基金垫付抢救费用。
民政、农机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助做好救助基金相关管理工作。
第四条救助基金实行财政专户管理,单独核算,专款专用,不得将基金用于投资。救助基金年终结余部分,全额结转下年度使用,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章筹集
第五条救助基金主要包括:
(一)上级救助基金主管部门分配的救助基金;
(二)对未按照规定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罚款缴入市级国库部分;
交通事故实务讲座-PPT
交警部门作出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与民事赔偿密切相 关,但不具有等同性。 1、当事人一方为机动车,一方为非机动车或者行人时, 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负事故全部责任的,机动车一方 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2、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负事故主要责任的,机动车 一方承担百分之三十至四十的赔偿责任; 3、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负事故同等责任的,机动车 一方承担百分之六十至七十的赔偿责任; 4、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负事故次要责任的,机动车 一方承担百分之八十至九十的赔偿责任。
(七)碰瓷:报警处理,走保险理赔程序 (八)垫付医药费
交强险10000元、收款凭证、拒赔项目
• 交警部门作出的事故责任划分是否等同于民事赔偿责任比 例?
• 交警部门作出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与民事赔偿密切相关,但 不具有等同性,即事故责任划分与民事赔偿比例存在一定 的区别。
• 1、当事人一方为机动车,一方为非机动车或者行人时, 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负事故全部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 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二、特殊情形下赔偿责任人的确定
1、租赁、借用人责任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 (1)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2)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 (3)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过错:(1)知道或应当知道机动车存在缺陷,缺陷是交通事故发 生原因之一的;
上海道路救助基金申请流程
上海道路救助基金申请流程
一、申请资格
1.居住在上海市的交通参与方
(1)驾驶员
(2)乘客
2.遭遇交通事故
(1)交通事故需在上海市境内发生
(2)事故责任在对方或无法确定责任
3.无法获得救助方支付的赔偿
(1)保险公司
(2)肇事方
二、申请材料准备
1.身份证明文件
(1)身份证复印件
(2)驾驶证(如适用)
2.交通事故证明
(1)交通事故认定书
(2)肇事车辆行驶证、车损单
3.资金支付证明
(1)医疗费用发票
(2)修车费用发票
4.其他证明
(1)相关证人证明
(2)相关调解协议
三、申请流程
1.填写申请表
(1)下载官方申请表格
(2)填写个人基本信息
2.递交申请材料
(1)到指定地点递交纸质材料(2)在线提交电子材料
3.审核
(1)材料初审
(2)现场核实
4.结果通知
(1)通过,领取救助金
(2)不通过,申请人可申诉
四、补充说明
1.救助金额
2.申请时间限制
3.申请地点及方式
以上是上海道路救助基金申请流程的详细信息。
什么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doc
什么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
道路社会救助基金是指依法筹集用于垫付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的社会专项基金。
什么是社会救助基金?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是从哪里来的?救助基金用于什么地方?本文对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作了详细介绍,欢迎浏览!
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人追偿。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来源:
1、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是由办理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保险公司在收取的保费中按国家规定的比例(通常为1-5%)抽取的.
2、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来自一部分罚款。《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八条规定,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车辆至依照规定投保后,并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二倍罚款。缴纳的罚款将全部纳入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
3、其他来源,如机动车缴纳救助基金费、捐赠等。
基金主要用于抢救费用超过保险公司责任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受害者。
你好,被压死的是工人还是路人?您可以与我电谈详细描述一下案件情况,希望能够帮到您保护您最大的权益。
你好,南京李翔律师为你解答。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交通费,如果住院的话,有住院伙食补助费。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试行办法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试行办法近年来,在我国大力发展交通运输和完善社会福利政策的背景下,交通事故的发生频率明显增加,严重影响了社会的稳定和安全,给社会成员造成了一定的物质损失和精神伤害,特别是对经济困难的群体而言更是难以承受。为了尽快缓解受害者经济困难,恢复受害者正常的社会生活,我国政府在此基础上,推出了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试行办法,旨在促进交通安全和社会保障。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按照中央财政的规定,财政部安排资金支持事故受害人在受理事故索赔不及时或索赔金额欠缺情况下提
供经济救助,实施垂直行政管理,以减轻事故受害人的经济负担,改善受害者的生活。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试行办法,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应当服务于受害者,支持组织及时和准确的社会救助,为受害者提供有效的救助,减轻受害者的经济负担,维护受害者的及时有效的赔偿,改善受害者的生活质量,减少社会救助的缺口。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试行办法分为财政支出、救助补偿、经济救助、赔偿审批和管理等几个方面,具体来说,财政支出包括职能部门、交通运输部门、司法行政部门、公安部门、民政部门和财政部门等财政支出;救助补偿分为死亡、残疾、经济损失和财产损失等划分;经济救助分为经济补偿和社会援助,并按照受理程序核实受害者的经济困难程度;赔偿审批要求交通事故发生后承办事故受理部门,按照国家规定及时处理赔偿事宜;管理要求参与管理的部门应
当按照规定建立完善的救助管理模式,并加强对受害者的维权监护。
针对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我国制定了一整套严格的规定,用以促进交通安全,强化社会保障。交通事故受害者在事故发生后申请社会救助时,可以按照《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申请和办理。在此基础上,各地有关部门还要不断改进和完善体制机制,加强对受害者的赔偿及维权服务,对受害者的损失进行公平的补偿,减轻受害者的经济负担,真正实现受害者的社会保障。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PPT课件
三、因交通事故造成被害人死亡的赔 偿范围
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死 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 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相 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以 下6项费用:
丧葬费、 被扶养人生活费、 死亡补偿费 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 宜支出的交通费、
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
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按下列 原则对当事各方的总损失进行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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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住宿费 当事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从外地到本市处理交通事 故,实际发生的住宿费。
(六)住院伙食补助费 参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 助标准予以确定。
(七)营养费 营养费是指当事人为辅助治疗或使身体尽快康复而 购买日常饮食以外的营养品所支出的费用。营养费根据当事人伤 残程度参照医院意见及营养费支出凭证确定。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告知书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告知书
尊敬的先生/女士:
根据最近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情况,考虑到受害者及其家庭可能面临的经济困难,我们特此通知您关于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的相关信息。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是由政府设立的一个专项基金,旨在为受害者及其家庭提供经济援助和救助。该救助基金的目的是对于那些因道路交通事故导致身体受伤、残疾甚至死亡的个人或家庭提供必要的支持。
目前,救助基金的金额主要来源于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罚款以及其他相关渠道的捐赠。经过严格审核,救助金将发放给符合条件的受害者或其家庭,以减轻他们的经济负担。
根据相关政策规定,符合以下条件的个人或家庭可能有资格获得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
1. 受害者因道路交通事故导致身体受伤、残疾或死亡;
2. 受害者及其家庭在经济上面临困难,无法自行承担相关费用;
3. 受害者已提交了相关的申请材料,并经过救助基金委员会的审核。
如果您是受害者或代表受害者申请救助基金,请您按以下步骤进行申请:
1. 前往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办公室领取申请表格;
2. 准备相关申请材料,包括事故发生的相关证据、医疗费用证明、经济困难证明等;
3. 填写完整的申请表格,并将申请材料一并提交至办公室;
4. 等待救助基金委员会的审核结果。
请注意,救助基金的发放将根据每个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评估,并根据救助基金委员会的判断来决定最终的救助金额。救助资金将直接支付给受害者或其家庭,以用于医疗费用、抚养费用、殡葬费用等相关开支。
如果您需要进一步了解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的信息,请随时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帮助和指导。
发生交通事故如何申请道路交通社会救助基金
发生交通事故如何申请道路交通社会救助
基金
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无论是肇事方还是路过的人都应该先拨打120求救电话,然后再拨打交警电话来进行处理,那么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如何申请交通社会救助基金?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我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发生交通事故如何申请道路交通社会救助基金
一、什么是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是指依法筹集用于垫付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的社会专项基金。
二、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有时间限制吗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受害人的抢救费用有时间限制,救助基金一般垫付受害人自接受抢救之时起72小时内的抢救费用,特殊情况下超过72小时的抢救费用由医疗机构书面说明理由。
具体应当按照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地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
标准核算。
三、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源自哪里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的来源包括:
1、按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的保险费的一定比例提取的资金;
2、地方政府按照保险公司经营交强险缴纳营业税数额给予的财政补助;
3、对未按照规定投保交强险的机动
车的所有人、管理人的罚款;4、救助基金孳息;5、救助基金管理机构依法向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的资金;6、社会捐款;7、其他资金。
四、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时,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由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地的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先行垫付:
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
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交通事故对被害人和受害人家属造成了巨大的经济和精神压力。为
了提供及时救助,维护交通安全秩序,社会各界普遍呼吁建立交通事
故社会救助基金。本文旨在探讨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的管理办法。
一、基金设立
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应划拨专项资金设立,以解决交通事故后被
害人和受害人的经济问题。该基金的设立,可以通过政府拨款、社会
捐赠等方式进行。
二、基金管理机构
为了保证基金的有效管理和运作,应设立专门的基金管理机构。该
机构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并由专业人士组成的管理团队来运营。基金管理机构应该定期发布运营情况和资金使用状况的公告,确保透
明度和公正性。
三、资金来源
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的资金来源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交通事故罚款收入:对违反交通法规的违规驾驶者进行罚款,将
罚款收入用于基金。
2. 行政拨款:政府可以将部分财政资金拨款给基金,作为对交通事
故救助的支持。
3. 社会捐赠:公益组织、慈善机构、企事业单位及个人可以自愿捐赠,支持基金运营。
4. 投保机构捐赠:保险公司可以将其赔付款项中的一部分用于基金。
四、资金使用原则
资金使用应遵循以下原则:
1. 灵活使用:基金应根据被害人和受害人的实际需要进行合理分配,确保及时救助。
2. 优先保障重伤、残疾和死亡的被害人和受害人家属。
3. 合理补偿:基金应依法和公平地对被害人和受害人进行补偿,解
决其经济困难。
4. 监督管理:基金的使用应有严格的审计和管理,防止滥用资金,
确保资金使用合规。
五、申请救助和审批程序
1. 申请救助:被害人和受害人家属可以向基金管理机构递交救助申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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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020/4/1
7
总体流程
一.收集申报资料: 1. 申请书(按照模板填写) 2. 医院提供资料:医嘱单(含长期、临时)、72小时内病
程记录、72小时内清单,医保审核证明。均需盖章。 3. 交警部门提供资料。 二.每周二资料交至济南急救中心财务科进行审核。 三.济南市急救中心组织专家进行鉴定。 四.资料递交交通事故事故处理中心,等待审批。 五.审批结束,至基金管理办公室申请发放基金。 六.至基金管理办公室领取基金。目前由交警部门代办。
抢救时间超过72小时的,应同时填写《道路交通事故 伤员抢救费用超过72小时情况说明》
2020/4/1
5
申请材料
申请垫付抢救费用时,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一)《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抢救费用垫付申请书》; (二)受害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或身份无法确定的证明; (三)交通事故受害人抢救费用的诊断证明材料,包括自抢
2020/4/1
1
政策解读
济南市公安局 济南市财政局 济南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济南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济南市民政局 济南市农业局 济公通〔2014〕174号
关于印发《济南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实施 细则(试行)》的通知 2015年1月1日起执行
wk.baidu.com2020/4/1
2
部门职责
市财政局为市救助基金主管部门。
202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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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流程
1.到医院填写申请表。 2.取得交警部门提供的资料,交给医院。
202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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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说明
因提交各种资料后,需要经过济南急救中心不定期组 织专家进行鉴定,因此可能需要的等待时间不等。
救助基金用于患者的抢救,而不是用于减少肇事方的 花费。因此一般不允许肇事方作为申请人。肇事方即 使申请成功,也会在追偿机制中被追回基金。
救之时起72小时内的抢救费用汇总清单、病历资料等复印 件;超过72小时的抢救费用的,还应当提供书面说明; (四)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所有人和驾驶人身份证明材料; (五)公安机关道路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受案登记表复印件 及现场勘察图复印件。
交通事故受害人身份不明或者发生交通事故后机动车逃 逸等,不能提供第(二)、(四)项有关材料的,由公安 交通管理部门事故处理机构提供书面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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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偿机制
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垫付丧葬费或抢救费用后,道路交 通事故赔偿义务人、保险机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 门等有关单位、受害人或者其继承人应当协助追偿。
经救助基金垫付费用的道路交通事故,公安机关交通 管理部门应当将生效后的《交通事故认定书》在3个 工作日内送达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救助基金管理机构 根据《交通事故认定书》上载明的责任情况,10个工 作日内依法向相关赔偿义务人发出《偿还道路交通事 故垫付费用通知书》(附件4),要求赔偿义务人在 规定的时间内偿还垫付费用。
市公安局为市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办公室设在济南市 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各县(市)、区及高新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公安 机关高速公路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受理本辖区所发生 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的救助基金垫付系列工作(申请 和相关证明材料、向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出具垫付通知、 对符合丧葬费用垫付情形的死者法定继承人或委托代 理人出具交通事故证明文件和《尸体处理通知书》; 追偿垫付费用)。
市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对医疗机构申请救助基 金垫付的抢救费用进行审核。
202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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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由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及时垫付道路交通 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全部抢救费用。
(一)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的,垫付差额部分抢 救费用;
(二)肇事机动车未参加交强险的,垫付全部抢救费用; (三)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垫付全部抢救费用。
救助基金管理机构一般垫付受害人自接受抢救之时起72小 时内的抢救费用;特殊情况下如需垫付超过72小时的抢救 费用,应由医疗机构提出书面理由,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根 据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地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予 以审核后,按照规定的程序予以拨付。
202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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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
医疗机构在抢救受害人72小时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 对尚未结算的抢救费用,填写《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 助基金抢救费用垫付申请书》,并提供经县级以上卫 生主管部门审核的相关抢救费用证明材料,向救助基 金管理机构申请垫付抢救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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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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