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证据与举证
买卖合同纠纷质量举证责任划分
买卖合同纠纷质量举证责任划分摘要:一、买卖合同纠纷质量举证责任划分的法律依据二、买卖合同纠纷质量举证责任的具体分配三、买卖合同纠纷质量举证责任的举证内容四、买卖合同纠纷质量举证责任的举证标准五、买卖合同纠纷质量举证责任的举证后果正文:一、买卖合同纠纷质量举证责任划分的法律依据根据我国《民法典》合同编的相关条款,买卖合同纠纷质量举证责任的划分主要依据以下原则:1.当事人约定优先。
即在合同中,双方当事人可以就质量问题的举证责任进行约定,只要该约定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那么就按照约定执行。
2.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质量问题的举证责任,或者约定不明确,那么可以由双方当事人协议补充。
如果无法达成补充协议,那么就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3.如果当事人就有关合同标的物的质量要求约定不明确,依照《民法典》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那么就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
如果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那么就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二、买卖合同纠纷质量举证责任的具体分配在买卖合同纠纷中,质量举证责任的具体分配如下:1.买卖合同纠纷产品质量问题举证责任由卖方承担。
也就是说,如果买方认为产品质量存在问题,那么卖方需要提供证据证明产品质量没有问题。
2.如果卖方认为产品质量没有问题,那么卖方需要提供证据证明产品质量符合合同约定或者国家、行业标准。
三、买卖合同纠纷质量举证责任的举证内容在买卖合同纠纷中,质量举证责任的举证内容主要包括:1.产品质量的检验报告、检测报告或者鉴定结论。
2.产品质量问题的照片、视频等证据。
3.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通常标准。
4.当事人之间的通讯记录、协商记录等。
四、买卖合同纠纷质量举证责任的举证标准在买卖合同纠纷中,质量举证责任的举证标准主要包括:1.举证责任的承担方需要提供充分、确凿的证据,证明自己的主张。
2.举证责任的承担方提供的证据需要具有合法性、真实性和关联性。
3.如果举证责任的承担方提供的证据不能证明自己的主张,那么对方可以提出反证,反证的标准同样适用。
买卖合同纠纷证据与举证5篇
买卖合同纠纷证据与举证5篇篇1买卖合同是日常生活中经常发生的一种合同关系。
在商业活动中,买卖合同是最基本的一种合同形式,其内容主要包括双方当事人的约定内容、产品或服务的交付标准、价格等相关约定。
然而,由于各种原因,买卖合同纠纷也时有发生,如交货不符合协议、缺货、商品质量问题等。
当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时,往往需要借助法律手段解决纠纷。
在这个过程中,证据与举证将成为关键。
一、买卖合同纠纷的举证责任在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当事人要求对方承担合同违约责任时,首先需要证明自己的主张,即证明对方违反合同协议。
在举证过程中,举证责任分为举证责任转移和举证责任倒置两种情形。
1. 举证责任转移在一般情况下,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原告作为主张权利方,需要承担证据证明责任。
也就是说,如果买方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责任,买方需要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卖方的行为确实构成违约。
这是一种正常的证据责任转移情形。
2. 举证责任倒置在某些特殊情形下,我国法律也规定了举证责任的特殊规定,即举证责任倒置。
举证责任倒置主要是指在一定条件下,被告承担证明事实的责任,即被告需要提供证据证明自己没有违约。
例如,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对于消费者购买的商品存在质量问题,由商家承担证明责任。
这种情况下,商家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商品质量符合约定,否则将被认定为存在违约。
二、买卖合同纠纷中证据的种类证据在买卖合同纠纷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它可以帮助法院了解案件的事实真相,判断当事人的主张是否成立。
在买卖合同纠纷中,常见的证据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 书面证据书面证据是最基本的证据形式,主要包括合同、发票、付款凭证、通知书等书面文件。
这些文件可以直接证明当事人之间的约定内容,以及实际执行情况。
例如,合同可以证明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发票可以证明交易产品及价格,付款凭证可以证明交易款项是否到账。
2. 证人证言证人证言是指在法庭上对案件相关事实进行口头陈述的证人。
买卖合同纠纷质量举证责任划分
买卖合同纠纷质量举证责任划分摘要:一、买卖合同纠纷概述二、质量举证责任划分1.卖方举证责任2.买方举证责任3.质量纠纷的处理方式三、应对策略和建议正文:买卖合同纠纷在市场经济活动中是一种常见的争议类型。
其中,质量问题引发的纠纷尤为突出。
在处理这类纠纷时,质量举证责任的划分至关重要。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买卖双方在质量纠纷中均需承担举证责任。
本文将分析质量举证责任的划分,并提出应对策略和建议。
一、买卖合同纠纷概述买卖合同纠纷是指在买卖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合同条款、标的物、价款、履行期限等方面产生的争议。
质量问题引发的纠纷是其中一种类型,常常导致合同双方利益受损。
在质量纠纷中,举证责任划分是解决问题的关键。
二、质量举证责任划分1.卖方举证责任在买卖合同中,卖方应对以下事项承担举证责任:(1)标的物的质量标准:卖方需证明合同中约定的质量标准是明确的、合理的,以便为买方提供符合要求的商品。
(2)质量保证:卖方需证明已采取措施确保标的物的质量,如提供合格证、质量保证书等。
(3)标的物的实际质量:当买方提出质量问题时,卖方需提供证据证明标的物的实际质量符合合同约定。
2.买方举证责任买方在质量纠纷中也有一定的举证责任:(1)发现质量问题的时间:买方需证明在合同约定的验收期限内发现了质量问题。
(2)质量问题的具体描述:买方应详细描述质量问题的表现,以便卖方了解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
(3)损失的证明:买方需证明因质量问题导致的实际损失,如退货、换货、维修等费用。
3.质量纠纷的处理方式当买卖双方发生质量纠纷时,可以根据以下方式处理:(1)协商解决:双方积极沟通,寻求共识,达成解决方案。
(2)调解:通过第三方调解机构,如消费者协会、工商部门等,协助双方解决纠纷。
(3)仲裁或诉讼:当协商和调解无果时,可依法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法院提起诉讼。
三、应对策略和建议1.明确合同条款:在签订买卖合同时,双方应详细规定质量标准、验收程序、售后服务等事项,以便在发生纠纷时有所依据。
买卖合同的举证责任
买卖合同的举证责任买卖合同的举证责任甲方(卖方):_____________ [法人/自然人],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营业执照编号:_____________,税务登记证号: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乙方(买方):_____________ [法人/自然人],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营业执照编号:_____________,税务登记证号: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一、双方身份、权利、义务、履行方式、期限、违约责任1. 甲方应当按照买卖合同的约定,将商品交付乙方。
2. 乙方应当按照买卖合同的约定,支付货款并接收商品。
3. 商品的数量、质量、规格、包装等应当符合买卖合同的约定。
4. 如因甲方原因导致商品无法交付或无法按照买卖合同约定的程序交付的,甲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5. 如因乙方原因未能按照买卖合同约定支付货款或未能按照买卖合同约定的程序接收商品的,乙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6. 买卖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为_____________,如未约定,应当按照市场惯例执行。
7. 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影响买卖合同履行的,各方应当采取合理的方式解决问题。
8. 如因各方原因导致买卖合同的履行产生争议的,各方应当协商解决。
二、需遵守中国的相关法律法规1. 本买卖合同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2. 买卖合同的签订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如需要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的,各方应当按照相关程序办理。
三、明确各方的权力和义务1. 甲方拥有商品的所有权,但商品的所有权在交付给乙方之前不会转移给乙方。
2. 乙方有权检查商品的质量、数量、规格、包装等情况,如发现问题应当及时通知甲方并协商解决。
买卖合同纠纷证据目录模板
一、证据目录1. 当事人主体资格证明材料1.1 原告身份证明:- 原告身份证复印件- 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副本-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1.2 被告身份证明:- 被告身份证复印件- 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副本-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2. 合同文件2.1 买卖合同原件2.2 合同签订的相关文件及附件2.3 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往来函件、邮件、短信等3. 合同履行情况证明材料3.1 货物交付证明:- 货物交付清单- 货物验收报告- 运输单据3.2 付款凭证:- 付款凭证复印件- 银行汇款凭证- 支票复印件3.3 逾期付款证明:- 被告逾期付款通知- 催款函- 逾期付款确认函4. 违约行为证明材料4.1 被告违约行为证明:- 被告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证据- 被告违约行为对原告造成损失的证据4.2 原告补救措施及损失证明:- 原告为减少损失所采取的措施及费用- 原告因被告违约行为造成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证据5. 诉讼时效证明材料5.1 诉讼时效中断、中止证明:- 诉讼时效中断的证据- 诉讼时效中止的证据6. 其他相关证据6.1 证人证言:- 证人身份证明- 证人陈述笔录6.2 专家意见:- 专家身份证明- 专家鉴定意见书6.3 新闻报道、网络信息等:- 相关新闻报道复印件- 网络信息截图二、证据目录说明1. 以上证据目录仅供参考,具体证据材料可根据案件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
2. 每一份证据材料应附有证据来源、证明目的、证据效力等说明。
3. 证据材料应按照证据目录的顺序排列,并注明证据页码。
4. 证据材料需清晰、完整,便于法院审查。
5. 如有需要,当事人可对证据目录进行补充或修改,并附上相关说明。
三、证据提交要求1. 当事人应在举证期限内向法院提交证据目录及证据材料。
2. 证据材料应一式两份,一份提交给法院,一份提交给对方当事人。
3. 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材料应真实、合法,不得伪造、变造。
4. 如有证据材料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当事人应依法进行保密。
房屋买卖合同证据清单
房屋买卖合同证据清单Evidence List for House Purchase and Sale Contract一、合同文件类Category 1: Contract Documents1. 房屋买卖合同原件:Original House Purchase and Sale Contract 中文翻译:房屋买卖合同的正本文件。
2. 合同补充协议(如有):Supplemental Agreement to the Contract (if any)中文翻译:对主合同进行的补充或修改协议,若有的话。
二、交易款项支付证明Category 2: Proof of Transaction Payment1. 银行转账凭证:Bank Transfer Receipts中文翻译:证明购房款项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的凭证。
2. 收据或发票:Receipts or Invoices中文翻译:由卖方出具,证明收到购房款项的收据或发票。
三、产权证明文件Category 3: Property Ownership Documents1. 房产证原件:Original Property Ownership Certificate中文翻译:证明房屋产权归属的官方文件。
2. 土地使用权证(如有):Land Use Right Certificate (if any)中文翻译:证明土地使用权的相关证件,若有的话。
四、身份证明文件Category 4: Identity Documents1. 买卖双方身份证复印件:Copies of ID Cards of Both Buyer and Seller 中文翻译:买卖双方身份证件的复印件。
2.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如有):Proof of Identity and Power of Attorney of the Authorized Agent (if any)中文翻译:如有委托代理人参与交易,需提供其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买卖合同纠纷证据与举证6篇
买卖合同纠纷证据与举证6篇篇1买卖合同纠纷证据与举证一、买卖合同纠纷的产生买卖合同是一种最常见的合同形式,是双方约定以货币交换物品的一种法律行为。
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买卖合同纠纷也时有发生。
买卖合同纠纷的产生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1.当事人履行不及时或不完全:买卖合同一方或双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在合同约定的地点交付货物、付款等,导致合同履行不能达成协议,从而产生纠纷。
2.合同内容模糊或不明确:有些买卖合同在合同内容上可能存在模糊、不明确的地方,导致各方对于合同的履行义务产生不同理解,也容易引发纠纷。
3.物品质量问题:在买卖合同中,物品的质量一直是重要的问题。
如果买卖双方在合同签订后,发现货物有质量问题,就可能产生纠纷。
4.履行方式问题:买卖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可能出现履行方式的差异,导致双方对于如何履行合同发生纠纷。
二、买卖合同纠纷的举证责任在买卖合同纠纷中,双方当事人需要提供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
举证责任是司法实践中的一个重要概念,买卖合同纠纷中的举证责任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合同的订立:合同是一种法律行为,为了证明买卖合同的订立,当事人需要提供书面合同、通讯记录等证据。
2.合同履行:当事人需要提供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相关证据,包括货物交付凭证、支付凭证等。
3.合同解释:如果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不明确或争议性的地方,双方需要提供解释合同的相关证据。
4.合同变更或解除:如果买卖合同发生变更或解除,当事人需要提供书面变更协议或解除协议等证据。
5.物品质量问题:在买卖合同中,如果物品存在质量问题,当事人需要提供相关证据,证明货物质量存在问题。
在买卖合同纠纷中,双方当事人需要按照法律规定提供相关证据,以证实自己的主张。
如果不能提供足够的证据,可能会导致判决不利于自己。
因此,对于买卖合同纠纷,双方当事人在保留证据的同时,也需要及时寻求法律援助,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
三、买卖合同纠纷的举证方法在买卖合同纠纷中,合同的订立,履行,解释等问题都需要双方当事人提供相关证据来证明。
买卖合同纠纷产品质量问题举证责任由谁承担?
买卖合同纠纷产品质量问题举证责任由谁承担?买卖合同纠纷产品质量问题举证责任由卖方承担,因为在产品质量存在着瑕疵和问题的时候,这是和普通的民事侵权纠纷不一样,毕竟它涉及到人们的财产和人身的安全所造成社会的危害非常大,此时举证责任应当转移给卖方来承担。
一、买卖合同纠纷产品质量问题举证责任由谁承担?买卖合同纠纷产品质量问题举证责任由卖方承担,合同质量发生纠纷的时候如何处理:1、当事人约定优先。
2、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3、当事人就有关合同标的物的质量要求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4、卖方在出卖标的物时,通过产品介绍、产品说明书等形式对标的物品质进行的说明,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的约定,则该说明构成卖方对标的物品质的明示担保。
如果实际交付的标的物与该说明不符,则属于交付的标的物质量不符合要求。
二、如何提出标的物质量异议苏州律师认为一般情况下,买方认为卖方交付的标的物存在质量瑕疵时,必须在一定期限内向卖方提出,否则视为交付的标的物质量合格。
买受人收到标的物时应当在约定的检验期间内检验。
没有约定检验期间的,应当及时检验。
合同中可约定验货人,可以是买方及其代理人、买卖双方共同验收、或双方指定的有关质量检验机构当事人约定检验期间的,买受人应当在检验期间内将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情形通知出卖人。
买受人怠于通知的,视为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符合约定。
当事人没有约定检验期间的,买受人应当在发现或者应当发现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合理期间内通知出卖人。
买受人在合理期间内未通知或者自标的物收到之日起两年内未通知出卖人的,视为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符合约定,但对标的物有质量保证期的,适用质量保证期,不适用该两年的规定。
商品房买卖合同起诉书4篇
商品房买卖合同起诉书4篇全文共4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篇1【商品房买卖合同起诉书】原告:李某被告:王某案由: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原告李某因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于XX年XX月XX日向XX市XX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依法提起起诉,理由如下:一、事实和理由1、原告李某是XX市XX区某小区的购房人,被告王某是该小区某房屋的卖方。
双方于XX年XX月签订了一份商品房买卖合同。
根据合同约定,原告李某应支付房款XX万元,并在XX年XX月XX日前将房款支付给被告王某,并由被告办理过户手续。
2、原告李某按照合同规定,在XX年XX月XX日前将全部房款支付给了被告王某,并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向被告提出了要求办理过户手续的书面通知。
然而,被告始终拒绝办理过户手续,且以各种理由拖延时间。
3、经多次交涉,被告仍未履行过户手续的义务。
因此,原告李某在无法得到被告合作的情况下,只得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法依据合同规定,判令被告履行过户手续,并赔偿原告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
二、请求1、判令被告立即办理过户手续,按照合同约定将房屋所有权过户给原告李某。
2、判令被告支付原告李某因被告拒绝过户造成的经济损失,包括律师费、诉讼费等。
3、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3、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三、证据1、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及复印件;2、支付房款的相关凭证;3、书面要求过户手续的通知;4、相关交涉记录。
四、案件负责人:李某五、联系方式:XXXXXXXXX六、申请人李某要求被告王某严格按照合同规定履行合同义务,以维护合同的有效性并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七、特此起诉。
原告:李某XX年XX月XX日注:此为模板文档,具体案情请根据实际情况酌情修改。
篇2法院:原告:小明被告:房产开发公司起诉书尊敬的法院:我是原告小明,身份证号码为************,住址为************。
我特此向法院递交《商品房买卖合同起诉书》,希望法院能够依法公正处理此案。
买卖合同纠纷审判要点
买卖合同纠纷审判要点
1.合同条款的解释:当买卖双方对合同条款的解释产生争议时,应当根据合同的语言、上下文和交易意图等因素进行解释。
2.合同履行的要求:卖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质量、数量等要求交付货物,买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方式、地点等要求支付货款。
3.违约责任的判定:当买卖双方一方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时,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赔偿损失、承担违约金等。
4.证据的举证责任:在买卖合同纠纷中,当事人应当举证自己的主张,如买方应当提供证明其已经支付货款的证据,卖方应当提供证明已经交付货物的证据。
5.合同效力的认定:当存在合同效力方面的争议时,应当根据合同的签订过程、合同的内容、当事人的真实意愿等因素进行认定。
6.合同解除的判定:当买卖双方一方存在严重违约情况时,另一方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等。
7.仲裁与诉讼的选择:在买卖合同纠纷中,当事人可以选择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解决争议,但应当遵守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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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法庭辩论意见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买卖合同法庭辩论意见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买卖合同法庭辩论意见篇一:法庭辩论意见(房屋转让合同纠纷)尊敬的法官:法庭辩论意见综合今天的法庭调查和举证质证情况,发表以下辩论意见:一、原告没有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证据,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责任分配规定,原告显然没有尽到举证义务,因为本人的确对购房合同的事情一无所知,而原告也的确未在诉讼时效内向本人提出主张,根本就不可能存在这样的证据。
因此,原告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判决驳回起诉。
二、从今天庭审情况看,原告提交的证据无非证明了其与本案另一被告签订了购房合同并支付给另一被告8万元购房款,并没有任何证据能够证明本人知晓、授权或追认该份合同的效力,这些证据恰恰证明了无权代理行为的存在,严格来讲,原告应当以另一被告为起诉对象,本人同购房合同以及系争事实并无法律上的关系,不是适格的当事人。
因此,请求法院按照无权代理有关规定,判决驳回起诉。
综上所述,原告举证不力,无法证明诉请事项的存在,而本人有离婚协议关于房产的约定,以及房产证书,能够证明自己是产权人,依法不受他人侵害,特别是产权证书系国家机关出具的公文书证,具有公信力,证据效力明显大于原告的口头说法,请求人民法院综合考虑全案实际,维护本人合法权益,依法判决。
被告:年月日篇二:法庭辩论稿法庭辩论词尊敬的法官及各位审判员:针对原告的诉求和我方的应诉主张,在今天的法庭辩论环节我方主要有以下几个问题需要说明,同时也有以下几种观点需要明确:一、谢潘义夫妇死亡后的遗产继承和幼女谢潘盼的抚养问题。
2000年后季,多病多灾的谢潘义夫妇先后离世,留下哇哇啼哭不谙人事的5岁孤女谢潘盼,因无任何直系血亲抚养而事成难题,为及时有效解决这一问题,当时的吴堀村委会会同小湾村长就谢潘义夫妇的遗产继承和谢潘盼的抚养问题进行了研究,他们基于社会管理的职责和人性关怀的目的,出于对亡人魂灵的抚慰和对亡人遗亲妥善安置的心愿,才以第三方的身份,参与到此事中来的,他们先后找过谢潘义夫妇的几位旁系血亲商虽此事,但都没有结果,最后才找到邻村居住的谢潘义妻子潘粉梅的旁系亲属侄子潘治家,经过磋商,潘愿意接受谢潘盼的抚养事务,至此谢潘盼的抚养问题总算有了一个明确的结果。
合同纠纷证明材料模板
合同纠纷证明材料模板尊敬的法院领导、各位法官:我是原告,现就本起合同纠纷一案,提供如下证明材料,以证明原告的诉讼请求属实,请求法院依法支持和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
一、合同签订及履行情况1. 原告与被告于(具体时间)签订了《合同名称》一份,根据合同内容,原告应按约定向被告支付(具体金额)作为货款;被告应按约定将货物在(具体时间)送至原告指定地点,并保证货物的质量符合合同约定。
合同约定货物应于(具体时间)到达,但被告一直未履行交货义务。
2. 鉴于被告一再拖延交货,原告多次催促被告履行合同义务,并就延期交货与被告协商,但被告一直未能按约定时间交货,导致原告遭受了重大经济损失。
3. 在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后,原告依法向被告发出最后通知,要求被告立即交付货物,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违约责任。
但被告仍未履行合同,导致原告不得不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举证材料1. 合同书及相关通讯记录:原告与被告签订的合同书以及双方之间的通讯记录,证明原告与被告之间存在合同关系,并证明被告未按约定交付货物;2. 财务凭证:原告支付货款的银行转账记录、发票及相应账单,证明原告已支付款项,但被告未按约定交付货物;3. 证人证言:有关双方往来记录、合同履行情况等方面的证人证言,用以证明被告违约行为;4. 专家鉴定报告:如有需要,可提供货物质量鉴定、交付时间等方面的专家鉴定报告,证明被告违约行为和违约损失。
三、案件事实及争议焦点1. 案件事实:原告与被告签订合同约定交货日期,但被告多次违约延期交货,导致原告遭受巨大损失;2. 争议焦点:被告是否存在违约行为?被告是否应对原告遭受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否符合合同约定?四、诉讼请求鉴于被告的违约行为,原告特诉至法院,请求法院依法判决:1. 裁定被告立即向原告交付合同约定的货物,并赔偿原告因被告违约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2. 裁定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五、相关法律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十六条:当事人之间约定的合同交付时间,当事人应当按约定的期限履行;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三条:当事人违反合同约定,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应当承担违约责任;3. 《中华人民共和国诉讼法》第一百条:起诉时应当附有起诉状,提供诉讼请求和其证据。
买卖合同举证指引
买卖合同举证指引一、举证责任分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规定,在合同纠纷案件中,主张合同关系成立并生效的一方当事人对合同订立和生效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主张合同变更、解除、终止、撤销的一方当事人对引起合同关系变动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对合同是否履行发生争议的,由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
对代理权发生争议的,由主张有代理权一方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
买卖合同作为一种典型合同,在诉讼中的权利主张,举证责任的分配与其他合同有所区别。
出卖人在买卖合同诉讼中承担以下证明责任:1.出卖人就订立买卖合同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在诉讼中,出卖人应当就买卖合同的订立承担证明责任。
比如,在一般情形下,买卖合同的成立和生效只需具备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内容即可。
但在某些特殊情形下,买卖合同的成立和生效还须具备法定的特别要件。
例如,法律法规规定需要经过公证或鉴证的买卖合同,必须经过公证或鉴证才能成立和生效;又如法律法规规定或当事人约定采用批准、登记才能成立的买卖合同,必须经过批准、登记才能成立和生效。
对这些依法成立并生效的买卖合同,法院一般应当根据查明的案件事实予以确认。
对于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但未加盖公章的买卖合同是否成立,法院应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并结合案件事实作出判断。
2.出卖人就标的物的交付承担举证责任。
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交付标的物。
在履行买卖合同时,由于买受人享有交付价款的请求权,因此,出卖人应承担相应的标的物交付的证明责任。
在诉讼中,如果买受人主张出卖人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交付义务,则买受人对标的物交付的事实要承担举证责任。
当然,这并不是说买受人对标的物交付的事实不承担任何证明责任。
在诉讼中,买受人应当就其已经收到标的物的事实承担证明责任。
二、证据的收集与固定在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证据的收集与固定非常重要。
出卖人和买受人在订立及履行买卖合同时应注意保存相关证据,以便在发生纠纷时能有效地证明自己的权利及反驳对方的主张。
买卖合同纠纷证据与举证6篇
买卖合同纠纷证据与举证6篇篇1买卖合同纠纷是商业活动中常见的争议之一,当买卖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分歧或者合同内容不清晰时,往往会引发纠纷。
在处理买卖合同纠纷时,证据是至关重要的,它能够帮助法院判断合同的内容、双方的履行情况以及最终责任的归属。
因此,搜集并准备充分的证据是解决买卖合同纠纷的关键之一。
一、买卖合同纠纷的举证责任在买卖合同纠纷中,买卖双方在法律上享有平等的地位,各自主张自己的权益。
在法律程序中,双方都有举证的责任,即每一方都应当提供能够支持自己主张的证据。
一般来说,原告在诉讼中举证的责任较重,因为原告通常要证明被告的违约行为或者损害行为,而被告在举证上则相对较轻。
在买卖合同纠纷中,买卖双方应当准备的证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1.合同文本:买卖双方签订的合同文本是最为重要的证据之一,它包含了双方约定的内容、权利义务以及履行方式。
法院会根据合同文本来判断双方的权利义务,因此合同文本需要保留完整。
2.交易记录:买卖双方的交易记录是证明交易事实的重要证据,包括付款凭证、交易流水、发票等。
这些记录能够证明双方的交易关系和履行情况。
3.证人证言:如果有目击者或者参与者可以证明交易过程和内容,他们的证言也是重要的证据。
证人证言通常会对法院产生一定的说服力。
4.专家鉴定:有些买卖合同纠纷需要专业的鉴定结论,比如商品质量、技术标准等,这时候专家的意见是必要的证据之一。
5.其他相关文件:根据具体情况,买卖双方还可以准备其他与纠纷相关的文件作为证据,比如通讯记录、检测报告等。
二、如何搜集有效证据为了确保买卖合同纠纷的胜诉,双方需要充分搜集有效证据。
以下是一些搜集有效证据的方法:1.保存好合同文本:合同文本是买卖合同纠纷中最为重要的证据,双方应当妥善保存好合同文本,并保证其完整与准确。
2.保留交易记录:双方交易记录通常包括了付款凭证、发票、交易流水等,这些都是证明交易关系的重要证据,需要及时保存。
3.寻找证人:如果有目击者或参与者可以证明相关事实,双方可以寻找证人并记录他们的证言。
买卖合同纠纷证据目录清单指引
买卖合同纠纷证据材料指引清单当事人:
贵司可结合实际情况,按照以下证据材料指引清单,准备诉讼所需证据材料(字体加粗加下滑线部分重点关注)。
一、证明当事人(原、被告或第三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等。
二、证明买卖合同关系及从属的担保合同关系成立的证据:
1、买卖合同;
2、订(定)货单;
3、证明邀约、承诺生效的信函、数据电文:如: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聊天记录等);
4、证明口头合同成立和生效的证据,如证人证言、实际履行凭证等;
5、证明担保合同关系,如:保证合同、抵押合同、定金合同或交付定金的凭证、保函等。
三、合同履行情况的证据:
1、交、收货凭证:出货单、物流单、快递单、交货单、送货单、提货单、收货单、入库单、仓单、运单等;
2、货款收支凭证:发票、收据、银行付款凭证等;
3、证明拖欠货款的证据:结算清单、欠条、还款计划、还款承
诺书、能证明欠货款事实的信函等;
4、收货方提出质量异议的信函、证人证言、有关单位的证明、检验报告、客户投诉、退货和索赔的证据;
5、合同约定向第三人履行或由第三人履行的,则提交第三人关于合同履行情况的证明及相应凭证。
四、其他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
当事人诉讼请求的计算清单,并注明计算方法、公式、依据等。
此指引仅作为该类型案件举证一般性参考,举证内容由贵司根据具体案情提供。
买卖合同纠纷举证证明
买卖合同纠纷举证证明买卖合同纠纷举证证明甲方(以下简称“买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
乙方(以下简称“卖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
双方经协商一致,就_______________(货物/房屋/土地等)的买卖达成以下协议:一、货物的基本信息1.名称:_______________2.数量:_______________3.质量:_______________4.单价:_______________5.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6.交货日期:_______________二、各方身份、权利、义务、履行方式、期限、违约责任1.买方身份、权利、义务(1)买方应当按合同约定的价格和数量购买货物,并按时支付货款。
(2)买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期限接受货物。
(3)买方应当对货物进行检验,如有质量问题,应及时通知卖方,并协商解决办法。
(4)买方未能按时履行支付货款义务的,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逾期利息和违约金。
2.卖方身份、权利、义务(1)卖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和数量出售货物,并按时交付货物。
(2)卖方应当对货物的质量负责。
(3)卖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期限交付货物。
(4)货物的交付以出卖人将货物交由承运人或其他指定人员接收为准。
3.履行方式、期限、违约责任(1)货物的交付方式:_______________(2)货物的交付期限:_______________(3)买方违约责任:如买方未能按时履行支付货款义务的,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逾期利息和违约金。
(4)卖方违约责任:如卖方未能按时出售并交付货物的,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
三、需遵守中国的相关法律法规本合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
合同诉讼案件举证质证(一)
合同诉讼案件举证质证(一)合同纠纷案件举证注意的事项。
坚持实事求是的态度。
一个案件拿到我们面前,总会有或多或少的遗憾。
因为,案件在一定程度上说就是一个历史片段。
而我们要用一系列的证据去还原事实的真相。
在还原事实真相的过程中,由于主观上的,还是客观上的原因,总是不能完全真实的反应出当时的情况。
这个也是我们的无奈。
但是,我们还是要尽我们所能,搜集我们能搜集到的一切证据,去尽量还原案件事实。
这里,应当注意不要为了还原案件事实真相而做些画蛇添足的事情,以免破坏证据,造成证据不能使用。
第一证据类型:一、合同。
1、合同原件递交合同时,应当注意递交的合同能否证明想要证明的事实。
因为有的合同不仅对你一方有利,同时合同所载内容对对方也是有利的。
这时,你就要做出判断,做出取舍。
有的合同(协议书)在第三方处保管,而且该合同对你方特别有利,可以证明你方的主张。
这时,可以申请法院去调取。
这里,稍微多做一些工作,等法院调取合同来以后,最好看一看合同的内容。
如果有合同条款的意思不是很明确时,再请求法院向有关人员了解合同签订的背景和当时的含义。
2、作用等同于合同的证据。
如果当事人之间没有签订书面合同,要帮助当事人获取其他可以证明存在合同关系的证据。
比如:买卖合同当中的送货单、收货单以及对欠款的确认单等。
客运合同当中的车票。
货物运输当中的承运单、签收单。
二、合同履行方面的证据。
实际生活当中大部分的合同是有偿合同、双务合同(双方都有合同义务的合同)。
在这些合同当中发生争议的多集中在履行合同过程中。
合同义务是否履行、履行情况是否符合合同约定、有无违约情况发生等等一系列合同履行问题。
这些问题如何证明,要靠证据。
尤其是履行期限较长、履行过程涉及主体较多的合同,更应当注意保留证据。
试想,如果你的证据保管的特别全面,对方就是想赖账都难。
这就叫做“不战而屈人之兵”。
1、买卖合同的履行(买方)。
买方的义务主要是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方式和数额给付货款。
买卖合同法庭辩论意见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买卖合同法庭辩论意见篇一:法庭辩论意见(房屋转让合同纠纷)尊敬的法官:法庭辩论意见综合今天的法庭调查和举证质证情况,发表以下辩论意见:一、原告没有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证据,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责任分配规定,原告显然没有尽到举证义务,因为本人的确对购房合同的事情一无所知,而原告也的确未在诉讼时效内向本人提出主张,根本就不可能存在这样的证据。
因此,原告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判决驳回起诉。
二、从今天庭审情况看,原告提交的证据无非证明了其与本案另一被告签订了购房合同并支付给另一被告8万元购房款,并没有任何证据能够证明本人知晓、授权或追认该份合同的效力,这些证据恰恰证明了无权代理行为的存在,严格来讲,原告应当以另一被告为起诉对象,本人同购房合同以及系争事实并无法律上的关系,不是适格的当事人。
因此,请求法院按照无权代理有关规定,判决驳回起诉。
综上所述,原告举证不力,无法证明诉请事项的存在,而本人有离婚协议关于房产的约定,以及房产证书,能够证明自己是产权人,依法不受他人侵害,特别是产权证书系国家机关出具的公文书证,具有公信力,证据效力明显大于原告的口头说法,请求人民法院综合考虑全案实际,维护本人合法权益,依法判决。
被告:年月日篇二:法庭辩论稿法庭辩论词尊敬的法官及各位审判员:针对原告的诉求和我方的应诉主张,在今天的法庭辩论环节我方主要有以下几个问题需要说明,同时也有以下几种观点需要明确:一、谢潘义夫妇死亡后的遗产继承和幼女谢潘盼的抚养问题。
2000年后季,多病多灾的谢潘义夫妇先后离世,留下哇哇啼哭不谙人事的5岁孤女谢潘盼,因无任何直系血亲抚养而事成难题,为及时有效解决这一问题,当时的吴塬村委会会同小湾村长就谢潘义夫妇的遗产继承和谢潘盼的抚养问题进行了研究,他们基于社会管理的职责和人性关怀的目的,出于对亡人魂灵的抚慰和对亡人遗亲妥善安置的心愿,才以第三方的身份,参与到此事中来的,他们先后找过谢潘义夫妇的几位旁系血亲商量此事,但都没有结果,最后才找到邻村居住的谢潘义妻子潘粉梅的旁系亲属侄子潘治家,经过磋商,潘愿意接受谢潘盼的抚养事务,至此谢潘盼的抚养问题总算有了一个明确的结果。
买卖合同的质量举证责任
买卖合同的质量举证责任
在⾃⼰购买物品的时候,⼀般是需要和对⽅签订买卖合同的,现在这个合同中对于商品的质量有相应的规定,如果出现了商品的质量问题的话,举证责任是如何的?下⾯,为了帮助⼤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店铺⼩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买卖合同的质量举证责任
买卖合同质量纠纷是司法实践中⾮常普遍的⼀种纠纷。
对于买卖合同质量纠纷中,究竟应当由哪⽅当事⼈承担什么样的举证责任,这是经常困扰我们的⼀个问题。
包括很多司法⼈员都⽆法清楚地进⾏说明。
先从⼀个例⼦讲开来。
甲公司向⼄公司购买了⼀套设备,并将其⽤于⽣产线上。
但是该套设备不能发挥正常的作⽤,导致整条⽣产线都⽆法运⾏。
甲公司起诉要求⼄公司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在该买卖合同质量纠纷中,原告就应当承担证明该设备不能顺利使⽤的举证责任。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如果这个商品出现了纠纷问题,那么⼀般情况举证责任应当是由谁起诉谁来进⾏承担,⼀般都是属于原告来进⾏收集相应的证据,如果没有⾜够的证据证明的话,那么⼀般不会受到法律的⽀持,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店铺相关律师。
从一起买卖合同纠纷的审判谈优势证据规则
从一起买卖合同纠纷的审判谈优势证据规则刘辉明[案情]原告江西永惠实业有限公司持有两张提货单,一张8000元,上面注明已付1125元;另一张10350元,上面注明已付。
原告凭这两张提货单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偿付欠款17225元。
庭审中,被告表示10350元货款已全部付清,当时因为原告的代办员胡义金要做账,我没有撤回货单,仅在货单上批注了“已付”两字,我只欠8000元货单上的6875元货款。
对此,原告的代办员胡义金解析,被告在付1125元货款时,在10350元的货单上刚批注“已付”二字时,我觉得写“已付”不妥,应写“已还”,因此由被告撕掉“已付”二字(未注意当时没有撕掉),然后再在8000元的货单上注明已还欠款1125元。
原告主张10350元货单上批注的“已付”二字,只说明还了部份欠款,如果已全部付清应标明“全部付清”的字样。
被告即主张欠条上“已付”二字表明已全部付清,如部份付款的话,应注明具体付款金额。
[审判]法院认为,10350元欠条上所批注“已付”的含义不明确,原告是提货单的持有者和提交者,对该货单的瑕疵负有合理解释和举证证明的义务,根据优势证据规则,推定被告已全部付清货单上的10350元货款。
最后,法院判决由被告偿还所欠原告的剩余欠款6875元。
[析法]由于我国长期以来在立法上和学理上坚持“客观真实”这一证明标准模式,我国在诉讼上的证明要求,是要求法官以客观真实断案。
在这种模式下,由于我国《民事诉讼法》没有明确民事诉讼的证明标准。
就使得在审判实务中,当证明某一事实的证据无法达到确凿程度时,经常使很多审判人员感到困惑,审判人员不得不花费大量精力主动为当事人调查取证,或者以证据不足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有的审判人员甚至以无法认定或难以认定为由回避裁判,违反了“法官不得借口无从发现证据而拒绝裁判”的司法理念。
2002年4月1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公布实施的《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确立了我国证明标准模式,即优势证据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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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纠纷证据与举证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买卖合同纠纷证据与举证当事人因为合同问题而产生纠纷的,此时如果向法院起诉,要想获得有利判决的,都必须要提供相应的证据,然后进行质证。
那么大家知道买卖合同纠纷需要提交什么证据吗?
一、证明当事人原告、被告、第三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户口薄、居住证等;
、当事人为法人或其它经济组织的,应当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登记机关注册的工商信息资料,社团法人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等;
、当事人在讼争的法律事实发生后曾有名称变更或分立、合并的,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
二、证明买卖合同关系及从属的担保合同关系成立的证据
、买卖合同书;
、订货单;
、证明违约、承诺生效的信函、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
、证明口头合同成立和生效的证据,如证人证言,实际履行凭证等;
、证明担保合同关系的保证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定金合同或交付定金的凭证、保函等。
三、证明合同履行情况的证据
、交、收货凭证交货单、送货单、提货单、收货单、入库单、仓单、运单等;
、货款收支凭证收据、银行付款凭证、发票等;
、证明拖欠货款的证据结算清单、欠条、还款计划还款承诺书、能证明欠货款事实的信函等;
、合同约定向第三人履行或第三人履行的,则提交第三人关于合同履行情况的证明及相应凭证。
四、当事人诉讼请求的计算清单,并注明计算方法、公式、依据等。
五、其他与举证有关的注意事项
、在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民事案件时,要求当事人须在收到法院举证通知书之次日起三十日内完成举证;在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时,要求当事人须于收到法院举证通知之次日起十五日内完成举证。
、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确有困难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法院申请延期举证,经法院准许,可适当延长举证期限。
当事人在延长的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仍有困难的,可以再次提出延期举证申请,是否准许同法院决定。
、当事人申请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的,应依法在举证期限届满七日前提出。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申请法院调查证据,应当提交书面申请。
申请书应当载明被调查人的姓名或者单位名称、住所地等基本情况、所要调查收集的证据的内容、需要由法院调查收集的原因及其要证明的事实。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申请法院调查收集证据1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属于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并须法院依职权调取的档案;
2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材料;
3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材料;
、证人应当出庭作证。
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十日前向法院书面申请;
、在证据有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当事人可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此申请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七日前向法院书面提出;
、当事人申请鉴定,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的情形外,应在举证期限内提出;对需要鉴定的事项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在法院指定的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提出鉴定申请或者不预交鉴定费用或者拒不提供相关材料,致使对案件争议的事实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当事人向法院提供证据,应当提供原件或者原物。
如需要自己保存证据原件、原物或者提供原件、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经法院核对无异的复制件或者复制品,开庭时应提交证据原件、原物进行质证;
当事人向法院提供的证据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以外形成的,该证据应当经所在国公证机关予以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予以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该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
当事人向法院提供的证据是在香港、澳门、台湾形成的,应该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
、当事人向法院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文说明资料,应当附有中文译本。
、当事人应当对其提交的证据材料进行分类编号,对证据材料的来源、证明对象、内容作简要说明,签名盖章,注明提交日期,并依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
、当事人未按要求完成举证责任的,应当依法承担举证不能的相应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