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考试管理规定范文
中考考场规章制度
中考考场规章制度为了维护考试的公平性和严肃性,加强对考生的管理,确保考试的顺利进行,特制定中考考场规章制度,希望广大考生严格遵守,不得违规。
一、考场准备1. 考生应提前到考场,按规定时间入座。
迟到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2. 考生应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及必备的考试用具入场,不得携带任何与考试无关的物品。
3. 所有电子设备如手机、电子表等需关机存放在指定地点。
4. 考生应穿着整洁,不得穿着带有标语、口号等文字的服装进入考场。
二、考场纪律1. 考生应按指定位置就坐,不得擅自调换座位。
2. 考生应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不得交头接耳。
3. 考生不得在答题卷、准考证、考场墙壁等上涂写、乱画,否则按作弊处理。
4. 考生应认真答题,不得相互交流,如有疑问应向监考人员提问。
5. 考生应保持考场整洁,不得乱扔垃圾。
三、考试规则1. 考生应仔细阅读答题卡上的填写说明,填写规定位置的考号、姓名等信息。
2. 答题时应在规定的答题卡上作答,不得在试卷上乱涂乱写。
3. 禁止在考试中使用任何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否则按作弊处理。
4. 考试结束后,不得擅自离开座位,等待监考人员指示离开考场。
四、违规处理1. 如发现考生违反考试纪律,根据严重性情节轻重,可取消其本次考试成绩或取消其中考资格。
2. 考生因故需暂时离开考场,应向监考人员提出请假,监考人员允许后方可离开,并在规定时间内返回。
3. 如发现有考生作弊,将被取消考试资格并列入考试作弊名单,情节严重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五、其他规定1. 考生需自行承担因个人原因导致的考试失误,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补考或修改成绩。
2. 考生不得在考试结束后传播考题内容,否则将被取消考试成绩。
3. 考生如有不满,可向主考官提出申诉,申诉期限为考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
以上规章制度为中考考场的基本准则,希望广大考生认真遵守,以确保中考考试的顺利进行以及评价的公正性。
祝各位考生都能取得优异的成绩,顺利升入理想的学府。
学校考试几项规定范本
学校考试几项规定范本一、考试时间考试时间是确定每场考试的开始和结束时间。
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试卷,并在考试结束后立即停止作答。
二、考试地点考试地点是考生参加考试的具体场所。
考生需要提前了解考试地点,并按时到达,以免耽误考试。
三、考试具体要求1. 考生需凭借有效的学生证件参加考试,并按照监考人员的要求进行签到等相关事宜。
2. 考试期间严禁随意交谈,传递纸条或其他与考试无关的行为,如有违反将视为考试作弊,并按照学校纪律处分规定处理。
3. 考试开始后,考生需保持安静,不得提前或延后交卷,严禁擅自离开座位。
4. 考试期间严禁携带手机、通讯工具等电子设备。
如有违反,将按照违纪处理。
四、考试作弊行为处理考试作弊行为严重影响考试的公平性和正常进行,一经查实,将按照学校纪律处分规定处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措施:1. 取消该科目成绩。
2. 禁止参加接下来一段时间内的所有考试。
3. 记入学生档案,影响学生的综合评定。
4. 视情节轻重,可能面临校纪辞退或留级的处分。
五、考试成绩查询学校会尽快公布考试成绩,并提供成绩查询的相关通知和渠道。
考生可以通过正式渠道查询自己的考试成绩,如有异议,可以提出申诉。
六、考试安全注意事项1. 考试期间,考生需保管好个人物品,如钱包、手机等贵重物品,学校不对个人财物的丢失负责。
2. 如遇到突发情况或身体不适,考生应立即向监考人员求助并报告。
七、考试后试卷处理考试结束后,考生应按照监考人员的指示,将试卷、答题卡等材料按规定进行整理并交回。
前言:考试是对学生学习成果的检验,以及培养学生严谨思维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通过制定科学合理的考试规定,能够确保考试的公平性和准确性,并且促进学生成绩的提高。
结语:通过以上规定,学校希望能够建立一个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使每位考生都能够按照自己的实际水平得到公正的评价。
同时,希望每位学生能够遵守考试规定,以利于自己的学业发展。
中学生考试的规章制度
中学生考试的规章制度
一、考前准备
1. 学生要提前了解考试时间、地点以及考试的内容和要求,不得拖延到最后时刻才开始复习。
2. 学生要携带好所需的考试工具,如铅笔、橡皮、尺子、笔记本等,不得使用任何与考试无关的物品。
3. 考试前学生要按时到达考场,迟到者不得参加考试,考试过程中禁止离开座位。
4. 学生要佩戴好学生证,以便身份确认。
5. 考试中严禁作弊,一经发现将取消考试成绩。
二、考场秩序
1. 入场时学生要按序号入座,不得擅自改变座位。
2. 学生要维持考场安静,不得交头接耳、传纸条等影响他人考试的行为。
3. 学生要保持座位整洁,禁止在桌上乱写乱画。
4. 在考试过程中,学生不得交换试卷,不得查阅与考题无关的资料。
5. 学生要认真听从监考老师的指挥,如有问题及时向监考老师请示。
6. 考试过程中学生要遵守考试时间,不得提前交卷或延长考试时间。
三、考后处理
1. 学生交卷后要保持安静,不得在考场内大声喧哗。
2. 学生不能擅自离开考场,必须等待监考老师的指示。
3. 学生要保持试卷的整洁,不得乱折乱撕试卷。
4. 学生在离开考场后要自觉保持考试秩序,不得在考场周围嬉闹打闹。
以上是一份中学生考试的规章制度,学生们必须严格遵守。
只有通过合理的制度规定和监督,才能确保考试的公平公正,促使学生更加努力学习,取得更好的成绩。
希望学生们能够自觉遵守考试规定,努力学习,取得优异的成绩。
祝大家考试顺利!。
2024年中学考试管理规定
2024年中学考试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中学考试的管理,确保考试的公平性、公正性和科学性,根据教育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中学考试,包括小学毕业考试、初中毕业考试和高中毕业考试。
第三条中学考试包括笔试和口试两种形式,具体考试科目和内容根据各级教育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四条中学考试的组织、管理和评价原则为公开、公平、公正、科学和权威。
第五条中学考试的时间、地点、方式、科目、题型、评卷和录入等方面的具体管理要求由各级教育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制定。
第六条中学考试的组织管理应当体现综合素质教育的理念,注重学生的全面发展和能力培养。
第二章考试的组织与管理第七条中学考试的组织与管理要注重学校、教师和学生的责任,建立健全考试组织机构和工作制度。
第八条学校应当成立考试组织委员会,负责考试的组织、监督和管理工作。
第九条学校应当设置考试实施组,负责具体的考试事务工作,包括考试场所的准备、监考人员的安排以及考试安全的保障等。
第十条学校应当严格遵守考试时间的规定,确保考试开始和结束的准时性。
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期考试的,必须提前向教育主管部门申请,并得到批准后方可延期。
第十一条考生在考试前需按要求携带有效的考试准考证,如无有效准考证不得参加考试。
考试时需要检查准考证和身份证的一致性。
第十二条中学考试实行电子答题卡和纸质答题卡相结合的方式,考生需要使用学校提供的统一格式的答题卡,按规定的要求填写相关信息。
第十三条考试过程中考生应当遵守考场纪律,服从监考人员的管理,不得作弊、交头接耳、互相传递答案等违规行为。
监考人员应当保持警觉,及时发现和制止违规行为,并填写相应的违规记录。
第十四条考试结束后,监考人员应当按规定收集答题卡,并保持答题卡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答题卡的评卷工作由专业教师进行,遵循科学、公正、客观的原则。
第三章考试结果的评价与使用第十五条考试成绩应当及时公布,学校可以通过打印、电子邮件、APP等形式通知考生和家长,并可在校内公示考试成绩。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规章制度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提高考生的学术水平,确保考试公平公正,本规章制度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
第二条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是按照普通高中教育教学大纲的规定,对高中学生进行考核的一次性统一考试。
第三条高中学生参加学业水平考试应遵守考试规章制度,不得作弊,不得迟到、早退,不得弄虚作假。
第四条学生在考试过程中应保持认真严肃的态度,不得交头接耳,不得抄袭,不得传递答案。
第五条考生在考前应查看通知,准备好相关文具和考试资料,按时到达考场等待考试。
第六条对于有作弊行为的考生,将取消其考试资格并做出相应处理。
第七条考生在考试中遇到问题可以向监考老师求助,但不得干扰其他考生。
第八条考生在考试结束后应主动交卷,离开考场。
第二章考试内容第九条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政治九科,每科均有选择题和主观题。
第十条考试内容围绕高中教育教学大纲的要求,覆盖各个学科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
第十一条考试内容难度适中,能够全面考察考生对知识的掌握和运用能力。
第十二条考试内容具有一定的灵活性,能够检验考生的综合应用能力和创新思维。
第十三条考试内容由国家教育考试院组织编制,严格保密,避免泄露。
第三章考试程序第十四条考试时间为每科目120分钟,共9科目共1080分钟。
第十五条考试方式为闭卷考试,考生不得携带任何电子设备进入考场。
第十六条监考老师在考试开始前对考生进行身份核对,确保考生身份正确。
第十七条考试开始后,监考老师宣布考试开始,并核对考生所带的文具和考试材料。
第十八条考生应认真审题,按要求答题,注意标明姓名、考号和科目。
第十九条考试结束后,监考老师宣布考试结束,考生主动交卷。
第二十条监考老师在考试结束后收集试卷,做好总结工作,向主办单位报告考试结果。
第四章考试评分第二十一条试卷由专门的评分老师进行评阅,按照评分标准给出分数。
第二十二条评分老师应保持客观公正,严格按照评分标准进行打分,不得偏袒。
初中学生考试管理制度
初中学生考试管理制度考试是中学生学习的重要环节,也是衡量学生学业水平的一项重要指标。
为了确保考试的公平和规范,学校制定了一系列的考试管理制度。
本文将分十二个小节介绍初中学生考试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主要内容及其带来的好处。
一、制度的背景基础教育是培养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要阶段,考试是学生学习成果的一种评价方式。
然而,长期以来,一些学生存在作弊、舞弊等不诚实行为,严重影响了考试的公平性和准确性。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学校制定了初中学生考试管理制度。
二、学校的责任学校要确保考试的公正和公平,并为学生创造一个良好的考试环境。
学校要组织严谨的考试行为,保证试题的保密性,同时制定合理的考试安排,避免过度压力对学生心理的不良影响。
三、学生的权利学生有权获得公正和公平的考试评价,同时也有权享受学校提供的各种考试资源和辅导服务。
学校要为学生提供公开透明的考试政策和信息,确保学生了解考试的内容与要求。
四、课堂教学的关系课堂教学是学生学习的基础,也是考试成功的关键。
学校要加强课堂教学的质量,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主动性,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
只有通过有效的教学,才能更好地为考试打好基础。
五、考试前的准备学生在考试前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包括复习知识点、熟悉考试内容和要求、掌握解题技巧等。
学校要提供相应的辅导资源和指导,帮助学生制定合理的复习计划,并进行模拟考试,以提高学生的应试能力。
六、考场的规范学校要确保考试场所的安全和秩序。
学生进入考场前要按规定顺序入场,严禁携带任何与考试无关的物品,如手机、通讯工具等。
考试期间,学生要保持安静,不得互相交流或传递信息。
七、作弊行为的处罚学校对于发现的作弊行为要严肃处理。
一旦发现学生有作弊行为,将视情况给予口头警告、取消该科目成绩或其他适当的惩罚措施。
通过严格的处罚,可以有效遏制学生的作弊行为,维护考试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八、考试成绩的公布学校要及时公布考试成绩,并对学生的成绩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
中学生考试守则和违纪处理办法范文
中学生考试守则和违纪处理办法范文一、考试守则1. 考试时间: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准时参加考试,迟到将不得进入考场。
2. 着装规范:穿着整洁、得体,不得穿着短袖、短裤、花哨的服饰等不符合校规的衣物。
3. 准备工作:考前认真复习,带齐相关考试用具(如铅笔、橡皮、尺子等),不得携带任何与考试无关的物品。
4. 保持安静:进入考场后,保持安静,不得与他人交谈,遵守考场纪律。
5. 作答规范:按照要求,认真填涂答题卡或书写答案,字迹工整清晰,避免涂改和乱涂。
6. 防止作弊:绝对禁止一切作弊行为,如传纸条、抄袭、抄袭以人为机等,一经发现,将严厉处理。
二、违纪处理办法1. 迟到处理办法:a) 第一次迟到:将被视为迟到,补考一次机会;b) 第二次迟到:将被视为迟到,扣除该科目的一半分数,并通报家长;c) 第三次迟到:将被视为严重迟到,按照学校相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罚。
2. 作弊处理办法:a) 发现作弊行为并协助他人作弊的学生,将被取消该科目的成绩,并扣除全部学分;b) 发现作弊行为但未协助他人作弊的学生,将被扣除该科目的一半分数,并通报家长;c) 对于多次作弊或重大作弊行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包括但不限于记过、留校察看、退学等。
3. 破坏考场纪律处理办法:a) 破坏考场纪律,如交谈、大声喧哗等行为,将被扣除该科目的一半分数,并通报家长;b) 对于严重破坏考场纪律或暴力行为,学校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包括但不限于记过、留校察看、退学等。
4. 携带禁止物品处理办法:a) 携带与考试无关的物品,如手机、通讯工具等,将被没收,该科目成绩无效,并通报家长;b) 对于多次携带禁止物品或携带违禁物品的学生,学校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包括但不限于记过、留校察看、退学等。
综上所述,中学生考试守则和违纪处理办法对于维护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学生应自觉遵守考试守则,如违反则必须承担相应的纪律处罚。
中学考试管理规章制度
中学考试管理规章制度中学考试管理规章制度篇1为严肃考风考纪,杜绝考试各环节中的漏洞,保证考试成绩的公正性,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一、考务与监场1、布置考场要求桌洞向前,行行班班相隔。
2、监考老师要求主考在前,副考在后,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监场期间不得随意外出,不得干与考试无关的事情(如看书、聊天等),不认真履行职责者扣职业道德5分。
3、考生答卷一律用蓝色钢笔或圆珠笔,按要求写上自己的姓名、考号,无考号无名的试卷判0分,班级扣5分。
4、严格考试纪律,发现作弊,学生试卷判0分,班级扣5分。
5、英语听力统一使用广播,广播不好的班级班主任准备录音机并上报教导处。
6、每场考试请副考按时领卷,每次考试第一场提前15分钟领取试卷,如迟到每人次扣2分,考试结束时将试卷按顺序整理后送回,如试卷不整理乱七八糟或遗漏试卷,扣个人考试2分。
7、监考老师要树立为学生服务的意识,考试期间要指导学生在规定位置写清姓名和考号,帮助学生借用必须的学习用品,指导帮助其他与考试内容无关的事项。
二、批卷与核分1、批卷严格按照区教研中心下发的评分标准,坚持给一分有理,扣一分有据的要求,如有疑问必须向教导处报告。
2、批卷工作实行批卷组长负责制,负责有疑问试题评分标准的确定、人员分工、上交成绩等具体工作。
3、实行分级部集中批卷制,如未经允许私自更换批卷地点,每人扣5分。
4、批卷人员确定后,如遇特殊情况个别教师不能参加批卷,一般情况下不会另调人员,由剩下的老师重新分工安排批卷。
5、试卷批完登分后,批卷组长立即将成绩单上交教导处,否则扣组长5分。
6、批卷时各位老师要认真批改,仔细核分,批改标准、登分位置批卷组要统一,使人一目了然,加分、扣分清清楚楚。
总分时要求三人一组,一人念两人用计算器相加,尽最大限度降低出错率,并在试卷上用①、②、③……标示该登分小组,出错率允许在1%以内,每超0.1个百分点,备课组每人扣1分。
出错严重的登分小组或批卷教师每人加扣2-10分。
中学考试管理规定(6篇)
中学考试管理规定一、考试规则1、学生应按时进入相应考室在指定座位就坐,凡迟到十五分钟者,不得参加考试,并作“缺考”论处。
除考试必需的文具外,其他物品一律不准带入考场,特别是手机等信息工具,否则按违纪处理。
2、答卷上不得乱写乱画,不得乱涂机读卡,凡违反者作为违纪处理。
机读卡填涂错误的,该科成绩记为零分、全校通报批评并且扣班级量化分。
3、考试过程中必须服从监考教师的管理,不得顶撞监考教师,违反规定者视其轻重给予记大过至开除学籍处分。
4、考试过程中,不准擅自挪动座位,不准擅自离开考场,特殊原因必须外出者,须经监考教师同意。
在考试过程中不得趴在课桌上睡觉,若经监考教师提醒不改者按违纪处理。
5、学生必须严守纪律,独立完成答卷。
考试中不准互相交谈,不准左顾右盼,不准互打暗号或者手势,不准有抄袭、帮助他人抄袭、强迫他人为自己抄袭等行为,不准在考场中窥视、夹带、换卷以及传递纸条、使用通讯设备和为他人作弊提供方便等作弊行为。
6、严格遵守考试时间,学生不得提前答卷,考试结束时应按时交卷,不得拖延,经催促不交者作“缺考”论处;将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带出考场的,一律视为“缺考”。
交卷后应立即离开考场,考试结束前不准在考室附近议论答卷情况和高声喧哗。
7、若发现违反考场规则或考试作弊者(包括提供条件给他人作弊者),监考教师应立即收缴其试卷,令其退场,在试卷上签字注明“作弊”字样,并将情况书面报告政教处。
无论其达到目的与否,该科成绩均按零分处理。
二、违规处理1、考试中出现违纪的学生,由监考教师及时上报年级组、政教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记过及其以上处分,并在全校通报,记入学籍档案。
2、学校举行的入学考试、月考、半期考试舞弊者将被取消考试资格,由家长带回家停课反省,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记大过及其以上处分,所有成绩记零分处理。
一学期内有两次此类作弊行为发生,学校给予留校察看至勒令退学处理。
3、市级统考、诊断考试,省级学业水平测试舞弊者,作弊科目记零分,给予留校察看处理,再次违反者予以勒令退学处理。
中学生考试规章制度
中学生考试规章制度一、考试安排1. 学校将按照教育部规定的考试时间和计划进行统一安排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将提前通知学生。
2. 考试科目、考试地点和考试时间将在学校公告栏和教育平台上公布,学生需按时到达考场,迟到不得入场。
3. 考试期间学生需佩戴学生证或身份证入场,未携带有效证件者将不得参加考试。
4. 考试过程中严禁使用通讯设备、书籍、纸条等与考试无关物品,违者将被取消考试资格。
二、考试规则1. 考试期间学生需保持安静,不得交头接耳、传递纸条、互相交谈,否则将视为作弊行为,将受到严厉惩罚。
2. 考试期间学生需端正坐姿,认真答题,不得翻书、翻笔记,一经发现将按作弊处理。
3. 考试期间学生不得擅自离开考场,如有特殊情况需离开者,需事先向监考教师请假。
4. 考试结束后学生需站起来离开座位,待监考教师核对试卷后方可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内交流,否则将被追加处罚。
5. 考试结束前不得提前交卷,如有事先交卷者将不得再继续答题。
三、考试违纪处罚1. 发现有学生抄袭或作弊者,将按严重程度进行追加处罚,情节严重者将被取消考试资格。
2. 考试期间发现学生违规使用通讯设备、书籍、纸条等与考试无关物品,将采取相应措施,并通报学校相关部门。
3. 考试期间发现学生未携带有效证件入场者,将禁止参加当次考试,需等待下次安排再次参加考试。
4. 对于其他违规行为,学校将根据《学生纪律管理规定》进行相应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警告、记过、留校察看等处分。
四、考试成绩处理1. 学校将按照考试成绩进行统计分析,制定相应的评比标准和奖励制度,以激发学生学习积极性。
2. 考试成绩将在规定时间内公布在教育平台和学校公告栏上,学生可查阅自己的成绩情况。
3. 学生如对成绩有异议,可向学校教务部门提出申诉,经核实属实后将做出相应处理。
五、考试补救及辅导1. 学校将组织针对考试成绩不理想的学生进行补救及辅导,帮助他们提高考试成绩。
2. 学校将设立专门的辅导班,针对学生们在学习中遇到的问题进行答疑解惑,帮助学生提高学习成绩。
中学作业考试及考试管理办法
XXXX中学作业考试及考试管理办法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13号)和《关于加强义务教育学校考试管理的通知》精神,深入推进素质教育,切实减轻学生过重作业负担,促进学生全面、健康成长,学校修订了《XXXX中学考试及作业管理办法》。
一、作业管理办法(一)严格依照课标教学布置作业。
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不随意提高教学难度和加快教学进度。
每学期开学初以教研组、教研组为单位做好作业规划。
作业设计要立足课程目标,强化作业的育人功能,把握好重点和难点,紧扣教学进度和学习内容;作业要体现出层次性,可分必做和选做两种;要依据学生年龄特点,丰富作业的内容和形式,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综合能力和创新能力。
(二)积极倡导当堂训练。
要求教师要做到"定目标、讲练结合、当堂训练",突出体现"学一点、记一点、会一点、知识当堂消化"的原则。
(三)严控书面作业总量。
每天书面作业完成时间平均不超过90分钟,适量布置书面作业和课堂作业。
1、建立教师"提前试做拟布置的作业”制度。
凡是要求学生做的作业,教师要先做一遍,教师在先做作业的过程中,掌握作业的难易程度、所需时间、规范要求、容易出错的地方和适宜的学生群体,做到布置作业适量且具有针对性,不得布置"繁、难、偏、旧"的作业。
2、坚决杜绝给学生布置机械性、重复性、难度过大的作业。
不允许教师用增加作业量的方式惩罚学生,杜绝翻印配套练习或以套题、教辅练习代替作业的现象。
3、杜绝教师"简单"、“粗放式"减负和"一刀切式"减负,要处理好面向全体和因材施教的关系,更要体现精准有效。
4、教师不得通过网络、微信群、QQ、钉钉APP等媒介布置家庭作业和要求家长打卡签到。
2024年中学学生考试管理规定(二篇)
2024年中学学生考试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中学学生的考试行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门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国各地中学学生的考试管理工作。
第三条中学学生的考试包括期中考试、期末考试、单元测试、竞赛考试等。
第四条中学学生的考试应当根据课程标准、教学大纲和教学进度进行,分为书面考试和口头考试两种形式。
第五条中学学生考试的评价标准应当由校内教师团队集体研究制定,并向学生和家长公布。
第二章考试内容第六条中学学生的考试内容应当与教学大纲相一致,注重对学生综合知识、能力和素质的考查。
第七条中学学生的书面考试内容应当包括选择题、填空题、简答题和论述题等,题型和难度应当与教学大纲和教学进度相匹配。
第八条中学学生的口头考试内容应当包括听力、口语、阅读和写作等四个方面,既考查学生的语言技能,又考查学生对语言运用的理解和应用能力。
第九条中学竞赛考试应当以学科竞赛为主,旨在发现和培养优秀学生的学科特长和创新精神。
第三章考试时间和地点第十条中学学生的考试时间和地点应当按照学校的教学计划和教学安排确定,保证学生有充足的备考时间和考试环境。
第十一条中学学生的考试时间不得超过每天6小时,每次考试不得超过3个小时。
第十二条中学学生的考试地点应当保证有良好的教学设施和适宜的考试环境,考场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光线明亮,通风良好。
(二)座位间距适宜,保证学生的舒适度。
(三)消防设施完善,并确保安全。
第四章考试制度第十三条中学学生的考试应当实行正面评价和负面评价相结合的制度,既鼓励优秀学生,又帮助薄弱学生提高。
第十四条中学学生的考试应当注重学生的实际水平,推行素质教育和多元评价的理念,注重发现和培养学生的特长。
第十五条中学学生的考试应当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不得弄虚作假、舞弊作弄。
第十六条中学学生的考试成绩应当及时、准确地向学生和家长反馈,并根据学生成绩制定相应的教育措施和培养计划。
中学学生考试管理规定(4篇)
中学学生考试管理规定是指针对中学阶段学生进行考试时必须遵守的一系列规定和制度。
下面是一些常见的中学学生考试管理规定:1. 准时参加考试:学生必须按照规定的考试时间到达考场,不得迟到或早退。
2. 携带相关物品:学生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用具,如笔、橡皮、尺子等。
不得携带与考试无关的物品,如通讯设备、课外书籍等。
3. 遵守考场规则:学生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不得与他人交流、作弊或传递信息。
学生应当服从监考人员的指导和管理。
4. 笔试阅卷标准:学生的作答应当清晰、规范、准确,书写潦草或涂改过多会影响评卷。
5. 严禁作弊:学生在考试中严禁任何形式的作弊行为,包括抄袭、使用通讯设备等。
一旦发现作弊行为,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6. 及时公布成绩和反馈:学校要及时公布学生的考试成绩,并提供给学生和家长相应的反馈意见和建议。
7. 引导学生重视考试:学校应该提供适当的辅导和指导,帮助学生合理备考,认识考试的重要性,培养考试的良好心态和方法。
值得注意的是,不同中学的考试管理规定可能会有所不同,具体以学校的规定为准。
同时,这些规定都是为了确保考试的公平、公正、公开进行,以促进学生的学习和成长。
中学学生考试管理规定(2)通常由学校根据教育主管部门的要求制定,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考试管理规定:1. 考试时间:学校会根据学年计划制定一定的考试时间表,明确每门科目考试的日期和时间。
2. 考试地点:学校会安排好考试的具体地点,通常是教室或者考场。
3. 考试科目:学校会根据课程设置,确定每学期需要进行的考试科目。
4. 考试内容:学校会在开学前公布各科目的考试大纲或内容要点,学生需要按照教师的要求进行复习和准备。
5. 考试方式:学校会指定一种或多种考试方式,如笔试、口试、实验等。
对于一些特殊的科目,可能需要进行实践操作或实地考察。
6. 考试范围:学校会明确每门科目考试的范围和侧重点,学生需要对相应的知识点和技能进行掌握。
7. 考试要求:学校会对考试成绩的评判标准进行说明,通常包括满分、及格线、优秀等等。
中学考试管理规定(四篇)
中学考试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教育教学过程管理,推进考试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促进学校全面落实国家课程方案,推动素质教育的深入实施,根据教育部《____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____》、《当前关于加强中小学校管理规范办学行为____》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是我校实施和管理普学校考试工作的基本依据。
考试管理工作实行分工负责、分级管理。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制定有关政策、规定,并进行监督指导;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检查落实及统筹管理;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具体管理。
第三条考试管理工作坚持以____、____重要思想和____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不断深化课程改革和考试管理改革,扎实推进素质教育。
第四条本规定所称考试指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许可、由学科教师实施的学科课程的单元测验,义务教育阶段的期中考试、期末考试,初中学生学业考试。
第二章目标与原则第五条普通中学考试管理工作的基本目标是:建立严格的考试管理机制,制定科学的考试管理办法,规范考试的组织主体,明确考试的范围与类别,优化考试的命题与方式,控制考试的规模与次数,最大限度地发挥考试的积极作用,正确运用考试结果。
充分发挥考试的诊断发现、改进矫正、激励导向功能,引领学校、教师、家庭、社会树立正确的考试观、质量观、人才观,关注学生学习兴趣、态度、方法与习惯培养,使学生获得积极的生命体验,促进学生“勤奋学习、快乐成长、全面发展”。
第六条考试管理坚持以下基本原则:基础性原则。
根据教育内容和目标,遵循学科特点与学生心理发展规律,科学考察学生的学习素养、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综合能力等,准确反映教与学的过程和现状,为改进教育教学服务,为教育决策提供依据。
发展性原则。
中学考试要树立为促进学生发展,改进教学服务而测量的观念,不仅要关注学生的学业成绩,而且要发现和发展学生多方面的潜能,了解学生发展中的需求,帮助学生认识自我,建立自信,促进学生在原有水平上得到提高并积极主动地发展。
中学学生考试管理规定范本
世界伟人排名前100位"1.穆罕默德" 2.艾萨克"牛顿" 3.耶稣" 4.释迦牟尼" 5.孔子" 6.圣"保罗" 7.蔡伦" 8.约翰"古腾堡" 9.克里斯托弗"哥伦布" 10.阿尔伯特"爱因斯坦" 11.卡尔"马克思" 12.路易"巴斯德" 13.伽俐留"伽俐略" 14.亚里士多德" 15.列宁" 16. 摩西" 17.查理"达尔文" 18.秦始皇" 19.奥古斯都"凯撒" 20.毛泽东" 21.成吉思汗" 22. 欧几里德" 23.马丁"路德" 24. 尼古拉"哥白尼" 25. 詹姆斯"瓦特" 26. 君士坦丁大帝" 27.乔治"华盛顿" 28.迈克尔"法拉第" 29. 詹姆斯"克拉克"麦克斯韦" 30.奥维尔"莱特和威尔伯"莱特" 31. 拉瓦泽" 32. 西格蒙德"弗洛伊德" 33. 亚历山大大帝" 34.拿破仑"波拿巴" 35. 阿道夫"希特勒" 36.威廉"莎士比亚" 37.亚当"斯密" 38. 托马斯"爱迪生" 39. 安东尼"万"雷汶胡克" 40. 柏拉图" 41.伽利尔摩"马可尼" 42.路德维希"冯"贝多芬" 43. 沃纳"海森堡" 44.亚历山大"格雷厄姆"贝尔" 45. 亚历山大"弗莱明" 46.西蒙"玻利瓦尔" 47.奥利弗"克伦威尔" 48.约翰"洛克" 49.米开朗基罗" 50.乌尔班二世" 51.欧麦尔" 52.阿育王" 53.圣"奥古斯丁" 54.马克斯"普朗克" 55.约翰"加尔文" 56.威廉"T "G "莫顿" 57.威廉"哈维" 58. 安托万"亨利"贝克雷尔" 59.格雷戈尔"孟德尔" 60.约瑟夫"李斯特" 61. 尼考罗斯"奥古斯特"奥托" 62.路易"达盖尔" 63.约瑟夫"斯大林”" 64.勒内"笛卡尔" 65.儒略"凯撒" 66.弗朗西斯科"皮扎诺" 67.荷南多"科尔特斯" 68. 伊莎贝拉一世" 69.威廉大帝" 70.托马斯"杰佛逊" 71.让"雅克"卢梭" 72.爱德华"詹纳" 73.威廉"康拉德"伦琴" 74.约翰"塞巴斯蒂安"巴赫" 75.老子" 76.恩利克"费米" 77.托马斯"马尔萨斯" 78.弗朗西斯"培根" 79.伏尔泰" 80.约翰"菲茨杰拉德"肯尼迪" 81.格雷戈里"平卡斯" 82.隋文帝" 83.摩尼" 84.瓦斯科"达"伽马" 85.查理曼" 86.塞鲁士大帝" 87.伦哈特"欧拉" 88.尼克罗"马基维利亚" 89.琐罗亚斯德" 90.米尼兹" 91.彼得大帝" 92.孟子" 93.约翰"道尔顿" 94.荷马" 95.伊丽莎白女王一世" 96.查士丁尼一世" 97.约翰尼斯"开普勒" 98. 帕伯罗"毕加索" 99. 玛哈维拉" 100.尼尔斯"玻尔八十年代世界学者所编著的《世界一百大伟人排行》中毛泽东排第二十位,在思想领域仅次于马克思,在政治领域仅次于列宁和秦始皇,略高于华盛顿,高于拿破仑,大大高于他的政治导师斯大林。
学校考试管理制度
学校考试管理制度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教育评价改革和“双减”工作要求,规范学校教育教学行为,切实降低学生考试压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义务教育学校考试管理的通知》,特制考试管理制度:一、加强学习、提高认识认真开展学习,家校理解考试管理的目的和意义。
由教务处向全校教师及班主任推送文件内容,确保教师、学生、家长知晓考试管理内容,领会文件精神,落实国家、省、市相关要求。
二、严格控制考试次数义务教育阶段,小学-二年级不进行纸笔考试,其他年级每学期组织一次期末考试,初中年级从不同学科的实际出发,可适当安排一次期中考试。
不组织周考、月考、单元考试等其他各类考试,初四学年在总复习阶段,根据需要在区教学研究中心的指导下适当组织1-2次模拟考试。
三、规范命题,科学命题考试试题命题要坚持高标准,确保严密性。
试题既要注重考查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教学目标达成情况,还要注重考查思维过程、创新意识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体现素质教育导向,不出偏题怪题,减少机械记忆性试题,防止试题难度过大。
四、重视过程,客观评价树立全面发展的质量观和科学的教育评价观,综合考虑学生学科考试成绩与其他表现,科学全面评价学生。
不断完善学习过程评价与考试结果评价有机结合的学业考评制度。
采用课堂观测、随堂练习、实验操作、课后作业等方式开展学生学习情况的即时性评价,通过定期交流、主题演讲、成果展示、学生述评等方式开展阶段性评价。
注重学生综合素质、学习习惯与学习表现、学习能力与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评价。
五、结果呈现、注重激励学生的考试成绩均以等级呈现,不以任何形式公布学生成绩和排名,不将考试结果在各类家长群传播。
不按考试结果给学生调整分班、排座位、“贴标签”。
教师要运用考试结果精准分析学情教情,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帮扶辅导,科学研判教学工作的重点难点,切实改进课堂教学,不断提高课堂教学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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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考试管理规定范文
考风关乎学风、校风,我校非常重视考风考纪建设,逢考必严,以高考的标准抓平时的各类考试。
为了增强考试的规范性,营造诚信考试的氛围,我校出台了《中学考试管理规定》,希望家长们认真阅读,及时告诫孩子遵守考试规定。
对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我校将按规定处罚。
考试管理规定
为了提高教学质量,科学地考查学生的学习能力,准确、客观、公正地评定学生的学习成绩,评价教师的教学效果,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一章考试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一条学校成立考试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学校考试工作的组织、实施、改革等,由课程考试处和教科处具体实施。
第二条组织机构
组长:周守勤
副组长:徐健、管仕华、周霓、余国庆
成员:祝堂永、林智慧、陈志军、徐强、郑招泉、吴处火、郑斌、苏许波。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祝堂永兼任办公室主任
第二章考试命题
第三条命题工作的总原则是以提高考试质量为根本,既要坚持客观命题的方向,又要考虑学科特点。
第四条课程考试处负责选拨教师组成学科命题小组,由学科命题小组负责命题(原则上由两人负责命题),教研组长或命题小组组长负责审题。
组长审核无误后将电子稿交课程考试处,由课程考试处安排印制试卷。
第三章考试的组织和实施
第五条月考、期中考试、期末考试、市、区统考、联考等大型考试由课程考试处负责;周测、天天练等由年级部负责。
第六条考试考务。
由课程考试处编排考场,实行单人单座并在条件成熟的时候随机编排考生座位。
第七条试卷印制、保管与保密。
试卷印制、保管,自始至终要有专人负责。
加强试卷保密工作,严防窃卷、泄题现象发生,一旦发现有试卷泄密现象,应及时报课程考试处作突发事件处理,经查后要追究事故的责任人,并根据情况给予必要的处分。
第四章监考、巡视和阅卷
第八条监考人员要认真履行监考职责,维护正常考试秩序,严格执行考试纪律,以高度的责任感做好考场的检查和监督工作。
学校加大监考教师违纪处理力度,及时处理违反监考守则的老师。
特别对监考不到位、玩手机、读书报、迟到等违反监考管理规定的行为,将严格按规定处理;管理人员巡考发现舞弊,将公示考生和监考人员等信息。
监考教师违纪处理根据《中学教师工作综合考评方案》中教师违纪的有关内容执行。
第九条课程考试处要根据试场数,每一考场(或教室)要选派一至两名认真负责的教师参加监考工作。
第十条监考要求:
1.开考前二十分钟,监考人员应准时到考务办公室领取试卷 ;考前十分钟进入考场,组织考生对号入座,同时进行清理考场,要求考生将除考试必备的文具外的书籍等存放到指定位置,提示考生做好考试准备。
2.开考前五分钟,监考老师将试卷发放给考生,并提醒考生将班级、考号和姓名等信息准确填写在密封线内。
要认真核对考生填写信息,指导考生正确填写答题卡。
3.监考人员对试题不做任何解释,不得以任何方式暗示或影响考生答题。
对试题印制模糊不清、空白漏印、内容错误等情况,必须及时向巡考或考务组反映。
4.监考老师既要一丝不苟、严肃认真维护考场纪律,又要热情耐心,关心爱护考生。
发现无故缺考或考生有病及出现其他意外事故不能继续考试时,应及时报告巡考或考务组。
5.监考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集中精力,严肃认真,不与考生随意攀谈,不得在考场内做与监考无关的事(如:不看书、不闲谈、不擅自离开考场、不吸烟、不吃零食、不接打手机等),不得擅自提前或延长考试时间。
6.收卷时,要逐一检查试卷份数,试卷顺序按小号在前大号在后,不得错装、倒装、漏装、丢失。
7.监考教师严格执行考试时间,要求学生不提前交卷,正确引导学生复查试卷。
8.监考教师要负责考场纪律、考场卫生以及公物管理。
第十一条加强考试巡视工作。
学校管理人员组成巡考组,每幢教学楼的管理人员每场均要巡视不少于三次,并填写巡考记录表,巡视人员负责对监考教师的督查与评价。
监控人员应及时作好考场巡视记载,监控室发现考试中有监考老师违纪及学生舞弊行为要及时报告巡考人员或考务人员。
学校组织的大型考试聘请家长代表参加巡考与监考。
第十二条阅卷要求
1.大型考试原则上实行网上流水阅卷。
阅卷实行阅卷组长负责制,由阅卷组长统一分配阅卷任务,课程考试处负责扫描试卷。
2.要树立责任意识、公平意识。
阅卷人员要服从阅卷组长的分工,阅卷前由阅卷组长组织课任老师核对答案,并组织学习评分标准和阅卷要求,若发现自行不能处理的问题,须及时与相关负责人联系。
3.阅卷必须客观、公正、公平,严格掌握评分标准,认真按评分标准阅卷给分,要做到给分有理,扣分有据,严格把握评分细则,不得随意更改评分标准。
4.手工阅卷必须用红笔书写,阅卷要有批阅痕迹。
答案完全正确时统一打 ,完全错误时打 ,部分正确在错误处用下划线标明。
评分时一律按得分(正分)标示。
大题、小题均要标示得分,最后大题得分要登记在试卷标头上对应的分数框内。
5.阅卷后要进行认真复核,发现漏评、漏记或分数统计错误应及时更正;对评定分数或总分记录进行修改时,阅卷人必须签名。
6.阅卷中,要爱护试卷,不得有撕烂、污染或丢失试卷的现象出现,不得私自拆开试卷,严禁将试卷带离规定阅卷点评阅。
7.所有试题批阅完毕后,由阅卷组长收齐所有试卷,安排累分、登分、核分。
阅卷结束后由阅卷组长将试卷、分数登记表收齐统一交课程考试处,成绩由课程考试处安排专人进行录入、统计。
第五章考试教育和作弊处罚
第十三条加强对学生进行诚信应考教育。
让学生充分认识到考试作弊的危害性,增强遵规守纪的意识。
每次大型考试前各班要组织学生学习考试制度,学生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
第十四条考生违背考试公平、公正原则,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考试成绩,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作弊。
1.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2.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
3.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4.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
5.在考场或者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的;
6.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
7.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下同)、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的;
8.用规定以外的笔或者纸答题或者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
9.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
10.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或者强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
11.在考试过程中使用通讯设备的;
12.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
13.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考试材料的;
14.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的;
15.其他作弊行为。
对有上述作弊行为的学生,依据《中学学生处分条例》处理。
2021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