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开展会计监督理论与实务研究 推动会计监督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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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 定 了 单 位 内 部 监 督 、 册 会 计 师 审 计 监 督 、 府 I. 注 政 N
义 市 场 经 济 的 建 -- 完 善 , 具 有 十 ,和 ' 7
分 重 要 的 意 义
会 计 _ q 2作 是 经 济 、 政 2 财 1 2作 的 重 要 基 础 真 实 公 Y, 会 计 信 息 , 建 立 完 善 社 会 主 S. 场 经 济 、 现 -的 C 是 Z市 实 资 源 有 效 配 置 的 基 础 , 扩 大 对 外 开 放 、 展 国 际 经 是 开
济 形 势 回 升 向 好 的 微 观 基 础 。 进 我 国 经 济 发 展 方 式 促
的 转 变 ; 利 于 维 护 经 济 金 融 稳 定 和 社 会 公 众 合 法 权 有 益 ; 利 于 进 一 步 完 善 社 会 主 义 市 场 经 济 体 系 。 化 有 深
改 革 和 对 外 开 放 。 可 以说 , 强 会 计 信 息 的 管 理 和 监 加
督 “ 位 一 体 ” 会 H- 督 体 系 , 在 其 他 国 家 的 法 律 三 的 监 这 中 鲜 有 体 现 ; 国 《 H- 》规 定 单 位 负 责 人 必 须 对 财 我 会 法 务 报 表 和 会 计 资 料 的 真 实 性 承 担 法 律 责 任 , 美 国 是 而 在 安 然 事 件 后 出 台 的 《 班 斯 法 》中 才 第 一 次 明 确 单 萨
计 监 督 不 仅 仅 是 为 了 发 现 问 题 。更 是 为 了让 监 督 对 象 找 到 深 层 次 的 原 因 , 善 经 营 , 而 发 展 得 更 好 。为 此 , 改 从
业 和 注 t- 计 师 行 业 的 主 管 部 门 。 立 法 之 初 就 明 确 i 会 f 从 了 以 政 府 监 管 为 主 、 业 自律 为 辅 , 府 监 管 和 行 业 行 政
自律 相 结 合 的 注 册 会 计 师 行 业 监 管 体 制 。 美 国 则 是 而 通 过 出 台 《萨 班 斯 法 》, 立 了 公 众 公 司 会 计 监 督 委 员 成 会 ( CAOB), 确 立 了 注 册 会 计 师 独 2 P 才 , C监 管 体 制 , 改 变 了 过 去 以 美 国 注 N- 计 师 协 会 自 律 监 管 为 主 导 的 会 注 N - 计 师 行 业 监 管 体 制 。 《萨 班 斯 法 》出 台 后 , 多 会 许
主 义 市 场 经 济 体 系 的 建 立 。 会 H- 督 是 会 计 的 基 本 职 能 之 一 . 会 计 的 监 督 监 对
位 负 责 人 要 对 财 务 报 表 的 真 实 性 承 担 法 律 责 任 ; 国 我
《 计 法 》和 《 Nt 计 师 法 》明 确 , 政 部 门 是 会 计 行 会 注 " 会 财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深入开展会计监督理论与实务研究 推动会计监督工作再上新台阶
耿 虹/ 财政 部 监 督检 查局 局 长 、 国会 计 学会会 计 监 督 专 业委 员会 主 任委 员 中
一
、
会 计 信 息 质 量 关 系 到 社 会 主
我 国 的 市 场 经 济 起 步 较 晚 ,但 经 过 多 年 的 努 力 , 会 计 和 会 计 监 督 工 作 取 得 了 长 足 进 步 , 国 际 先 进 水 与 平 的 差 距 逐 步 缩 小 , 一 些 重 要 的 I 管 制 度 安 排 和 实 在 N. 践 上 具 有 明 显 的 比 较 优 势 。 例 如 , 国 《 H- 》明 确 我 会 法
贸 合 作 的 基 础 , 是 政 府 管 理 经 济 、 国理 财 的 基 础 。 也 治 可 以 说 , 计 信 息 有 “三 大 ”: 是 作 用 大 , 计 信 息 是 会 一 会
建 设 社 会 主 义 市 场 经 济 的 基 础 信 息 , 是 整 个 社 会 诚 也
信 建 设 的 基 础 ; 是 范 围 大 , H- 息 覆 盖 全 社 会 . 二 会 信 涉 及 每 一 个 经 济 细 胞 ; 是 影 响 大 , 计 信 息 质 量 的 高 三 会 低 ,会 影 响 到 国 家 经 济 运 行 和 财 政 收 支 管 理 的 基 础 , 会 影 响 到 投 资 环 境 和 社 会 诚 信 , 至 关 系 到 整 个 社 会 甚
则 是 确 保 会 计 信 息 真 实 可 靠 的 根 本 前 提 。会 计 监 督 是 经 济 监 督 体 系 的 重 要 组 成 部 分 。 1 9 年 修 订 颁 布 的 99 《 计 法 》 立 了 我 国 会 计 监 督 的 基 本 框 架 。加 强 会 计 会 确 监 督 , 高 会 计 信 息 质 量 , 利 于 进 一 步 夯 实 宏 观 经 提 有
国 家 借 鉴 美 国 做 法 , 强 了 对 注 册 会 计 师 行 业 的 政 府 加 监 管 。 成 立 注 册 会 计 师 行 业 独 立 监 管 机 构 。 从 这 个 或 意 义 上 讲 , 国 的 会 计 监 督 体 制 既 与 建 设 有 中 国 特 色 我 社 会 主 义 市 场 经 济 的 相 适 应 , 与 国 际 上 会 计 监 督 发 又 展 的 潮 流 相 契 合 。
督 , 建 5 对 Z和 完 善 社 会 主 义 市 场 经 济 体 系 具 有 非 常 重
要 的 意 义 。
近 几 年 来 ,我 国 的 会 计 监 管 2 作 无 论 是 内 部 监 1 2 督 、 介 机构 监 督 还 是政 府 监 督 , 取 得 了- 足 的进 中 都 N: 大 变 革 , 始 依 靠 对 证 券 资 格 会 H- 事 务 所 的 监 管 。 开 师 来 发 挥 事 务 所 社 会 监 督 的力 量 。 对 此 , 会 代 表 提 出 , 与 会
义 市 场 经 济 的 建 -- 完 善 , 具 有 十 ,和 ' 7
分 重 要 的 意 义
会 计 _ q 2作 是 经 济 、 政 2 财 1 2作 的 重 要 基 础 真 实 公 Y, 会 计 信 息 , 建 立 完 善 社 会 主 S. 场 经 济 、 现 -的 C 是 Z市 实 资 源 有 效 配 置 的 基 础 , 扩 大 对 外 开 放 、 展 国 际 经 是 开
济 形 势 回 升 向 好 的 微 观 基 础 。 进 我 国 经 济 发 展 方 式 促
的 转 变 ; 利 于 维 护 经 济 金 融 稳 定 和 社 会 公 众 合 法 权 有 益 ; 利 于 进 一 步 完 善 社 会 主 义 市 场 经 济 体 系 。 化 有 深
改 革 和 对 外 开 放 。 可 以说 , 强 会 计 信 息 的 管 理 和 监 加
督 “ 位 一 体 ” 会 H- 督 体 系 , 在 其 他 国 家 的 法 律 三 的 监 这 中 鲜 有 体 现 ; 国 《 H- 》规 定 单 位 负 责 人 必 须 对 财 我 会 法 务 报 表 和 会 计 资 料 的 真 实 性 承 担 法 律 责 任 , 美 国 是 而 在 安 然 事 件 后 出 台 的 《 班 斯 法 》中 才 第 一 次 明 确 单 萨
计 监 督 不 仅 仅 是 为 了 发 现 问 题 。更 是 为 了让 监 督 对 象 找 到 深 层 次 的 原 因 , 善 经 营 , 而 发 展 得 更 好 。为 此 , 改 从
业 和 注 t- 计 师 行 业 的 主 管 部 门 。 立 法 之 初 就 明 确 i 会 f 从 了 以 政 府 监 管 为 主 、 业 自律 为 辅 , 府 监 管 和 行 业 行 政
自律 相 结 合 的 注 册 会 计 师 行 业 监 管 体 制 。 美 国 则 是 而 通 过 出 台 《萨 班 斯 法 》, 立 了 公 众 公 司 会 计 监 督 委 员 成 会 ( CAOB), 确 立 了 注 册 会 计 师 独 2 P 才 , C监 管 体 制 , 改 变 了 过 去 以 美 国 注 N- 计 师 协 会 自 律 监 管 为 主 导 的 会 注 N - 计 师 行 业 监 管 体 制 。 《萨 班 斯 法 》出 台 后 , 多 会 许
主 义 市 场 经 济 体 系 的 建 立 。 会 H- 督 是 会 计 的 基 本 职 能 之 一 . 会 计 的 监 督 监 对
位 负 责 人 要 对 财 务 报 表 的 真 实 性 承 担 法 律 责 任 ; 国 我
《 计 法 》和 《 Nt 计 师 法 》明 确 , 政 部 门 是 会 计 行 会 注 " 会 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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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开展会计监督理论与实务研究 推动会计监督工作再上新台阶
耿 虹/ 财政 部 监 督检 查局 局 长 、 国会 计 学会会 计 监 督 专 业委 员会 主 任委 员 中
一
、
会 计 信 息 质 量 关 系 到 社 会 主
我 国 的 市 场 经 济 起 步 较 晚 ,但 经 过 多 年 的 努 力 , 会 计 和 会 计 监 督 工 作 取 得 了 长 足 进 步 , 国 际 先 进 水 与 平 的 差 距 逐 步 缩 小 , 一 些 重 要 的 I 管 制 度 安 排 和 实 在 N. 践 上 具 有 明 显 的 比 较 优 势 。 例 如 , 国 《 H- 》明 确 我 会 法
贸 合 作 的 基 础 , 是 政 府 管 理 经 济 、 国理 财 的 基 础 。 也 治 可 以 说 , 计 信 息 有 “三 大 ”: 是 作 用 大 , 计 信 息 是 会 一 会
建 设 社 会 主 义 市 场 经 济 的 基 础 信 息 , 是 整 个 社 会 诚 也
信 建 设 的 基 础 ; 是 范 围 大 , H- 息 覆 盖 全 社 会 . 二 会 信 涉 及 每 一 个 经 济 细 胞 ; 是 影 响 大 , 计 信 息 质 量 的 高 三 会 低 ,会 影 响 到 国 家 经 济 运 行 和 财 政 收 支 管 理 的 基 础 , 会 影 响 到 投 资 环 境 和 社 会 诚 信 , 至 关 系 到 整 个 社 会 甚
则 是 确 保 会 计 信 息 真 实 可 靠 的 根 本 前 提 。会 计 监 督 是 经 济 监 督 体 系 的 重 要 组 成 部 分 。 1 9 年 修 订 颁 布 的 99 《 计 法 》 立 了 我 国 会 计 监 督 的 基 本 框 架 。加 强 会 计 会 确 监 督 , 高 会 计 信 息 质 量 , 利 于 进 一 步 夯 实 宏 观 经 提 有
国 家 借 鉴 美 国 做 法 , 强 了 对 注 册 会 计 师 行 业 的 政 府 加 监 管 。 成 立 注 册 会 计 师 行 业 独 立 监 管 机 构 。 从 这 个 或 意 义 上 讲 , 国 的 会 计 监 督 体 制 既 与 建 设 有 中 国 特 色 我 社 会 主 义 市 场 经 济 的 相 适 应 , 与 国 际 上 会 计 监 督 发 又 展 的 潮 流 相 契 合 。
督 , 建 5 对 Z和 完 善 社 会 主 义 市 场 经 济 体 系 具 有 非 常 重
要 的 意 义 。
近 几 年 来 ,我 国 的 会 计 监 管 2 作 无 论 是 内 部 监 1 2 督 、 介 机构 监 督 还 是政 府 监 督 , 取 得 了- 足 的进 中 都 N: 大 变 革 , 始 依 靠 对 证 券 资 格 会 H- 事 务 所 的 监 管 。 开 师 来 发 挥 事 务 所 社 会 监 督 的力 量 。 对 此 , 会 代 表 提 出 , 与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