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会计监督的几点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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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会计监督的几点建议
会计监督是会计的基本职能之一,也是会计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对会计工作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部分单位和企业,受利益的驱动,有意做假账,进行违法违纪活动,造成会计工作秩序的混乱,会计信息失真,严重影响了投资人、债权人及社会公众的利益,阻碍了国家宏观调控和管理的正常进行。经济问题离不开会计,会计监督弱化是会计信息失真的主要原因之一。本文就对当前会计监督弱化的原因进行分析,提出加强会计监督的几点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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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引言
会计监督是会计的基本职能之一,也是会计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进一步深化,呈现了多种经济形式和利益主体。这种多元化经济调动了不同部门、单位和企业的积极性,促进了我国经济的发展,另一方面也引发了深层次的管理矛盾。部分单位和企业,受利益的驱动,有意做假账,进行违法违纪活动,造成会计工作秩序的混乱,会计信息失真,严重影响了投资人、债权人及社会公众的利益,阻碍了国家宏观调控和管理的正常进行。经济问题离不开会计,会计监督弱化是会计信息失真的主要原因之一。本文就对当前会计监督弱化的原因进行分析,提出一些建议和对策。
1 会计监督工作弱化的原因
1.1 我国现行会计人员管理体制的局限性,不便于发挥会计人员的监督作用
目前我国会计人员的管理体制是用人单位自己管理为主,即由各单位自主设立会计机构,任免会计人员并对会计人员进行日常管理,财政部门或单位主管部门仅是对会计人员的从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等进行间接的管理。在这种体制下,会计人员隶属于服务单位,受制于服务单位的行政领导,并对本单位的行政领导负责。因此,尽管《会计法》赋予会计人员监督本单位经济活动的职责,但由于现行管理体制的局限性,法律赋予会计人员的监督职能实际上难于履行。不少经济案件是由单位管理者和会计“合作”而为。这种“合作”的基础就是因为会计人员受制于本单位管理者,并与本单位具有共同经济利益。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如果没有这种“合作”,许多经济案件是难于实施甚至可以避免的。
1.2 单位负责人的约束机制不健全,内部会计监督机制薄弱,阻碍了会计的有效监督
目前多数企业单位实行“一只笔”财务审批制度,钱从哪里来,到哪里去,会计人员只听从单位负责人或法人一个人的安排。虽然“一只笔”审批制度发挥了一定的控制作用,但由于审批制度不规范,没有严密的内部控制制度,极易出现“财
务工作暗箱操作”的问题。加上单位负责人的法律意识没有跟上市场经济的迅猛发展,为追求自身短期的利益,指使、授权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做假账、伪造会计凭证,办理违法会计事项,破坏了正常的会计工作秩序,也阻碍了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权利产生腐败,绝对的权利意味着绝对的腐败。因此在内部控制制度上应限制权利,监督权利,制约权利,权利越大,受到制约也应越大。
1.3 会计人员的综合素质不高,职业道德有待加强
会计作为社会经济活动中的一种特殊职业,是一门专业性、实用性很强的经济学科,是为加强经济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维护社会公众利益服务的。会计人员的综合素质、职业道德在会计监督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根据《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有关规定,会计人员的会计工作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客观、真实地反映单位经济活动情况。但是大量的事实表明,会计人员责任心不强,法制观念淡薄,同流合污,弄虚作假,会计监督成了一种摆设。
1.4 会计外部监督体系不够完善,引发单位会计监督防范松懈
目前,企业的年度审计、验资、会计咨询等大部分由经批准设立的注册会计师组成的会计事务所进行。审计程序是企业委托会计事务所,有偿审计企业财务活动情况。其审计权是企业赋予的,也只能在企业提供的授权范围内进行审计。这种审计对企业起不了任何控制约束作用,只流于形式。此外,政府监督—财政、税务、审计等部门的监督各自为政、零散重复,审计面不广,检查人员财务方面专业性不强,对查处的问题,避重就轻,大事化小,以法代罚,甚至有的假会计凭证也顺利过关,造成会计人员投机心理,财务防范松懈。
2 加强会计监督的几点建议
2.1 改革现行会计人员管理体制,对会计人员的地位及身份作适当的改变,提高会计人员的独立性,完善会计依法监督
在现行的会计人员管理体制下,会计人员很难客观、公正地履行自己的会计监督职责。在单位利益和国家利益发生冲突时,多数会计人员势必为单位的利益出谋划策。要改变这种现状,最好的办法是营造会计独立格局,将会计人员的利益从所在单位的利益纽带中切割出去。会计委派制是改革会计人员的人事、工资关系、保障会计人员合法权益的有益探索。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或会计人员由政府财政部门、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或者投资人直接委派,减少了会计人员的后顾之忧,敢于对自己的工作负责,依法行使会计监督职能。会计委派制有利于加强单位财务管理和建立单位内部监督机制,有利于会计队伍的统一管理,推进会计工作的職业化和社会化进程。
2.2 建立健全单位内部会计监督约束机制
建立健全单位内部会计监督约束机制,对规范企业会计行为,保证企业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具有重大意义。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要求各单位经济活动在法律、法规、制度允许范围内进行。内部会计监督主要通过会计核算监督和制度监督两种手段来实现。会计核算监督直接与会计对经济业务过程进行真实、完整地记录和披露,从而实现会计监督,而制度监督则体现为在单位各种经济业务循环中对人的行为过程的控制。
根据《会计法》有关规定,会计核算监督主要包括五个方面的内容:①对原始凭证的审核监督。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和监督,使对会计信息质量实行“源头”控制的关键环节。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首先对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监督。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并及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请求查明原因,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其次对原始凭证的准确性、完整性的监督。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经办人更正补充。②对会计账簿的监督。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对伪造、变造、故意毁灭会计账簿或者账外设账等违法行为,应当制止和纠正。在制止和纠正无效时,应当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③对实物款项的监督。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发现账簿记录和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超出范围的,应当立即向本单位领导报告,请求查明原因,做出处理。④对财务会计报告的监督。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对指使、强令编造、篡改财务会计报告的行为应当制止和纠正。在制止和纠正无效时,应当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⑤对财务收支的监督。对审批手续不全的财务收支,应当退回,要求补充、更正;对违反规定不纳入单位统一会计核算的财务收支,应当制止和纠正;对违反国家统一的财政、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财务收支应不予办理;对认为违反规定的财务收支,应当制止和纠正,制止和纠正无效的,应当向单位领导提出书面意见,请求处理;对严重违背国家利益和社会公众利益的财务收支,应当向主管部门或者财政、审计、税务机关报告。
各单位在会计核算监督外,还应建立一系列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对经济业务事项和会计事项的控制。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是否健全,直接关系到内部会计监督是否有效。根据《会计法》的有关规定,单位制定内部会计监督制度时应考虑以下几个方面内容:①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度和内部牵制制度。其中,不相容职务的分离与牵制是会计岗位责任制度和内部牵制制度的关键。应当明确计账人员与经济业务事项和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相互分离、相互制约。即企业在经济业务处理过程中,不能由一个人办理全过程,而必须经过两个以上职能部门或两个以上的人员处理,这样来相互协调,相互制约,防止发生差错和弊端。②建立重大事项的监督和制约制度。对重大对外投资、资产处置、资金调度和其他重要经济业务事项的决策和执行制定有效的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程序及相关制度。这类重要的经济业务事项往往涉及的资金大,对单位经营运用和未来发展具有较大的影响,因而应当加强监督和制约。③建立财产清查制度,明确财产清查范围、期限和组织程序。财产清查是掌握有关财产实有金额的主要手段,也是进行账实核对的基础。财产清查制度是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重要内容之一。④建立复核和内部审计制度,明确对会计资料定期进行内部审计的办法和程序。⑤建立财务审批权限制度,审批人对所审批的经济事项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