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容规规定的换热器、压力容器铭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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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技术问答

《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技术问答

《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技术问答所提问题:第2条第2款规定“本规程第三章、第四章和第五章适用于下列容器”,这是否意味着所列六类容器(如:分汽包、储气罐等)可不完全遵守第二章“材料”、第六章“定期检验”和第七章“安全附件”的规定?解答:是所提问题:按第6条第1款规定,原来属于第二类压力容器的,现变为第三类压力容器,对这部分在用压力容器(如氧气球罐、氮气球罐、V>5m3低温绝热容器)是否需要重新登记,在用检验中应如何处理?原来可以设计、制造这些压力容器的设计、制造单位是否立即履行增项手续?制造单位九九年度签订的订货合同和未完工的半成品如何处理?可否给一过渡时间,制造厂利用这段时间积极准备增项所需的各项条件,并完成增项事宜,同时完成履约任务。

解答:因《容规》修改,由第二类变为第三类的压力容器,暂不重新办理登记手续,定期检验单位资格按第三类的压力容器的要求;制造这类压力容器的单位如不具备AR2级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的,应按《压力容器制造单位资格认可与管理规则》的有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1999年已投料的产品可制完,未投料的则不得再生产。

所提问题:第6条将罐式集装箱列为移动式压力容器,其设计制造是按《液化气体汽车罐车安全监察规程》还是按《容规》执行?其设计和制造单位的资格如何处理?解答:设计罐式集装箱移动式压力容器的单位,应按《液化气体汽车罐车安全监察规程》进行设计,同时要满足《容规》对移动式压力容器的有关规定,如:对钢板100%UT检测等。

设计、制造单位应具备相应的移动式压力容器的设计、制造资格,制造企业还应提供罐式集装箱产品满足相应国家标准各项试验要求的检测报告。

所提问题:第10条规定“压力容器材料的生产应经国家安全监察机构认可批准……”,是否暂不执行?解答:待工作部署。

所提问题:第11条规定“压力容器专用钢板的磷含量(熔炼分析,下同)不应大于0.030%, 硫含量不应大于0.020%,”比材料标准要求高,GB6654-1996和GB3531-1996标准是否可以用于压力容器制造?解答:可以。

压力容器出厂时,制造单位应当向使用单位至少提供那些技术文件和资料?

压力容器出厂时,制造单位应当向使用单位至少提供那些技术文件和资料?

压力容器出厂时,制造单位应当向使用单位至少提供那些技术文件和资料?(厂家至少给使用单位提供以下全套资料的正本1套+5套复印件)答:原始资料提供依据为:《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_R0004-2009规定,新容规2009版要求提供产品出厂资料条款如下:4.1.4 产品出厂资料4.1.4.1 通用要求压力容器出厂时,制造单位应当向使用单位至少提供以下技术文件和资料:(1)竣工图样,竣工图样上应当有设计单位许可印章(复印章无效),并且加盖竣工图章(竣工图章上标注制造单位名称、制造许可证编号、审核人的签字和“竣工图”字样);如果制造中发生了材料代用、无损检测方法改变、加工尺寸变更等,制造单位按照设计单位书面批准文件的要求在竣工图样上作出清晰标注,标注处有修改人的签字及修改日期;(2)压力容器产品合格证(含产品数据表,式样见附件B)、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包括主要受压部件材质证明书、材料清单、质量计划或者检验计划、结构尺寸检查报告、焊接记录、无损检测报告、热处理报告及自动记录曲线、耐压试验报告及泄漏试验报告等)和产品铭牌的拓印件或者复印件;(3)特种设备制造监督检验证书(适用于实施监督检验的产品);(4)本规程3.4规定的压力容器设计文件。

4.1.4.2 封头、锻件的产品出厂资料封头、锻件等压力容器受压元件的制造单位,应当向订购单位提供受压元件的质量证明文件。

4.1.4.3现场组焊竣工资料现场组焊的压力容器竣工、验收后,施工单位除提供本规程 4.1.4.1和4.1.4.2要求的技术文件和资料外,还应当将组焊和质量检验的技术资料提供给使用单位。

4.1.5 产品铭牌制造单位必须在压力容器的明显部位装设产品铭牌。

铭牌应当采用中文(必要时可以中英文对照)和国际单位(产品铭牌的格式见附件C)。

产品铭牌上的项目至少包括以下内容:(1)产品名称;(2)制造单位名称;(3)制造单位许可证书编号和许可级别;(4)产品标准;(5)主体材料;(6)介质名称;(7)设计温度;(8)设计压力、最高允许工作压力(必要时);(9)耐压试验压力;(10)产品编号;(11)设备代码(特种设备代码编号方法见附件D)(12)制造日期;(13)压力容器类别(按照本规程附件A,分为第Ⅰ、Ⅱ、Ⅲ类);(14)容积(换热面积)。

压力容器标记管理规定

压力容器标记管理规定

压力容器标记管理规定公司内部编号:(GOOD-TMMT-MMUT-UUPTY-UUYY-DTTI-压力容器标记管理制度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制度对制造压力容器的材料和压力容器的主要受压元件的标记管理作出规定。

本制度适用于压力容器标记管理,对未列入本制度而工艺文件要求标记的其它零部件,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2.需要标记的零部件种类指压力容器受压元件中的筒体、封头(端盖),换热器管板和换热管、膨胀节、设备法兰、直径大于250mm的接管。

3.标记规定压力容器用材料经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标记。

.压力容器材料及零部件标记位置、内容、方法、标记者、确认者责任等具体规定。

3.2.1板材3.2.1.1板材标记在板材长度方向的底靠左首位置,表面刷白漆或者黄漆,规格为300×250mm,漆面用红色或者黑色字体标写材料标记内容。

3.2.1.2标记内容有材料牌号、材料规格、材检号、检查员标记。

3.2.13.2.2管材与棒材3.2.2标记。

3.2.2.2标记内容有材料牌号、材料规格、材检号、检查员标记。

3.2.23.2.3焊材3.2.3.1焊材的标记直接在材料标识卡片上填写材料牌号、规格、材检号。

3.2.3.2焊材的标记要经过焊接责任人的检查与确认。

3.2.4法兰3.2.4.1法兰标记在法兰外圆上,采用打钢印的方法进行标记。

3.2.4.2标记内容有材料牌号、法兰规格、材检号。

3.2.5其他锻件3.2.5.1锻件直接在材料表面用油漆书写标记内容。

3.2.5.2标记内容有材料牌号、材料规格、材检号。

3.2.6外购封头3.2.6.1封头标记在外圆沿圆周方向,表面刷白漆或者黄漆,规格为300×250mm,漆面用红色或者黑色字体标写材料标记内容。

3.2.6.2标记内容有材料牌号、材料规格、材检号、检查员标记。

3.2.63.2.7标记位置、内容、方法见本章节附表所示。

3.2.8焊位标记见Q/《压力容器焊位标记制度》。

MS03—01产品标识规定

MS03—01产品标识规定

产品标识规定MS03-01 1、总则为了使压力容器制造全过程的标识做到统一、规范,保证其具有可追溯性,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压力容器制造的材料、焊缝、无损检测、半成品及成品的标识。

当设计图纸、工艺文件有特殊要求时,执行设计图纸和工艺文件。

2、材料标识规定2.1 材料标识的范围包括压力容器受压元件材料和使用的焊接材料。

2.2 材料标识的内容2.2.1压力容器材料的检验、试验状态标识采用标牌进行标识,待检状态不做标识,其它状态分别用“已检待处理区”、“合格区”、“不合格区”标牌进行区域标识。

2.2.2材料的产品标识用标签、钢印或书写进行标识,标签标识包括以下内容:2.2.2.1 库区排位;2.2.2.2 名称、规格、材质、数量;2.2.2.3 产地;2.2.2.4 材料自编号。

2.3 材料自编号2.3.1材料自编号由材料检验员编制,并在“合格材料入库通知单”中注明交保管员。

材料自编号由四部分组成:2.3.1.1 到货年度;2.3.1.2 到货月份;2.3.1.3 材料代号; 2.3.1.4 批次代号。

如:2010—11—B18 表示板材,批次代号为18 表示11月份到货 表示2010年到货2.3.2材料代号用材料名称的汉语拼音的第一个大写字母表示。

如B —表示板材,G —表示管材,H —表示焊材,F —表示法兰,W —表示弯头,FT —表示封头,GD —表示过渡段,GZ —表示管咀。

2.3.3材料自编号的标记方式如下表:2.3.4材料自编号的标记位置(图中阴影部分为标记位置)2.3.4.1 板材类(标记在外侧):2.3.4.2 钢管、管咀和圆钢类:2.4.1标记处应用白色铅油框出。

2.4.2钢印标记的钢印应采用低应力印记,标记深度为0.3~0.5mm。

2.4.3对于需割开发放的材料,保管员应先将材料自编号移植到没有标记的一边,并经材料检验员确认无误后,方可切割发放。

2.4.4当材料上的标识不清或丢失后,应按QCP03-05《工艺控制程序》进行追溯和补齐。

压力容器产品合格证产品数据表及产品铭牌

压力容器产品合格证产品数据表及产品铭牌
)(检验责任工程师签章:日期:
日期:)签章(质量保证工程师:
产品质量检验专用章月年日
注:本合格证包括所附的压力容器产品数据表,制造单位应当按照特种设备信息化的要求,将其信息输入特种设备的设备数据库。.
b
附表压力容器产品数据表编号:
设备类别
压力容器品种固定式压力容器
产品名称
产品编号
设备代码
压力容器类别
产品标准
设计使用年限
主要参数
容器容积
3m
mm容器内径
容器高(长)
mm
材料
壳体
厚度
mm壳体
壳体和封头重量
kg
封头
mm封头
内件重量
kg
内衬
mm内衬
充装重量
kg
夹套
mm夹套
设计压力
壳程
MPa
设计温度
℃壳程
最高允许工作压力
壳程
管程
MPa
℃管程
管程
夹套
MPa
℃夹套
夹套
壳程介质
管程介质
夹套介质
结构型式
主体结构型式
设计压力产品编号.

壳体壳程()MPa
耐压试验压力容器MPa
MPa
压力类别最高允许MPa月日制造日期MPa
年工作压力
设计温度kg℃容器净重℃
2工作介质换热面积m
折流板间距mm主体材料
制造许可制造许可产品标准证编号级别
制造单位
使用登记证编号设备代码
铭牌的拓印件或者复印件存于压力容器产品质量证明书中
产品名称压力容器产品编号制造日期类别
最高允许耐压试验MPa
MPa设计压力压力工作压力kg℃主体材料设计温度容器净重

GB 150.1~4-2011 《压力容器》新旧版内容对照表

GB 150.1~4-2011 《压力容器》新旧版内容对照表

1.6 1.6.1 1.6.2 1.6.3 1.6.4
修订 150.1 1.6.5 修订 修订 修订 未变 未变 未变 未变 未变 新增 未变 未变 新增 未变 未变 未变 未变 新增 新增 新增 150.1 150.1 150.1 150.1 150.1 150.1 150.1 150.1 150.1 150.1 150.1 150.1 150.1 150.1 150.1 150.1 150.1 150.1 150.1 2 3 3.1 3.1.1 3.1.2 3.1.3 3.1.4 3.1.5 3.1.6 3.1.7 3.1.8 3.1.9 3.1.10 3.1.11 3.1.12 3.1.13 3.1.14 3.1.15 3.2
容器界定范围 容器与外部管道连接 接管、人孔、手孔等的承压封头、平盖及其紧固件 非受压元件与受压元件的连接焊缝 直接连接在容器上的非受压元件如支座、裙座等 容器的超压泄放装置(见附录B)(原为“直接连在容器上 的超压泄放装置„„ ”,删除“连接在容器上的仪表等 附件,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规范性引用文件(18个) 术语与符号 术语和定义 压力 工作压力 设计压力 计算压力 试验压力 最高允许工作压力 设计温度 试验温度 最低设计金属温度 计算厚度 设计厚度 名义厚度 有效厚度 最小成形厚度 低温容器 符号
已有其他行业标准的容器。诸如制冷、 制糖、造纸、饮料等行业中的某些专用 容器和搪玻璃容器。 经常搬运的容器 要求作疲劳分析的容器 容器范围
引用标准(45个) 定义
(相应符号原分别出现在各条款中) 第 1 页,共 29 页
注:个人整理,仅供参考。
GB150.1~4-2011《压力容器》新旧版内容对照表
新增 150.1 4.1.2
修订 150.1 4.1.3 修订 150.1 4.1.4 新增 150.1 4.1.5 修订 150.1 4.1.6 修订 150.1 4.2 修订 150.1 4.2.1 修订 150.1 4.2.1.a 修订 150.1 4.2.1.b 修订 新增 未变 未变 150.1 150.1 150.1 150.1 4.2.2 4.2.2.1 4.2.2.2 4.2.2.2.a

《容规2021版》与《容规2021版》对比总结

《容规2021版》与《容规2021版》对比总结

《容规2021版》与《容规2021版》对比总结篇一:《容规2021版》与《容规2021版》对比总结最近学习了《TSG_R0004-2021_固定式技术开发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稽查规程》简称:新容规,将于20212.12.1号实施,觉得主要是有主要以下方面变化:1、安全系数降低了,抗拉强度的安全系数由3.0降低到2.7。

2、奥氏体不锈钢可以用RP1.0确知材料许用应力。

3、容器的分类仅与热传导和PV值有关,设计压力、容积、介质危害性三个利空因素,吸取了欧盟的分类思想,为了保持连贯性,仍然分为三个类别。

4、搞容积的计算方法也做了修改,原来划分类别时候不扣除内件气量,现在需要扣除了。

5、三类容器托盘可能需要进行风险评估,出具包括失效模式、失效可能性、市场风险控制等信贷风险内容的风险评估报告。

6、移动式压力容器的监察将马营镇另起炉灶。

7、罐体的安全泄放量计算交给技术标准去规定。

8、基本不再其要求材料复验,进口国外牌号材料抽查复验。

9、明确快开门结构的定义,螺栓法兰(或快装螺栓)连接不属于快开门式压力容器。

10、焊接工艺评定琼脂糖保持5年,不再永久保存。

11、焊接试板减半,仅要求低温、热处理、介质毒性极之或高度、制作标准和图样要求的容器制作切削试板。

12、可以采用衍射时差法超声检测(TOFD)代替射线检测。

13、增加气液组合压力试验,氨检漏试验,卤素检漏试验,氦检漏试验。

14、主要受压元件少了补强圈;增加了M36螺栓为主要科玄珠元件。

15、还增加了一个特种设备中的信息化管理系统;16、磷硫含量的限制更具体;17、铸铁给定牌号,设计温度质量范围稍有调整;18、铝和铝合金设计压力有所阻力调整;19、有色金属的描述更加恰当,详加的规定可能都考虑相应标准;20、不断增加了复合板的要求;21、新容规不要求总图是蓝图了;22、诸方面增加了电子元件制造高效节能方面的要求;23、液化气体的压力,原容规是设计财务压力,新容规改成工作双重压力;24、热处理返修热处理处叙述简单,由设计者自行确定解决方法;25、对不开检查孔的解决方法不如原容规详细;26、电镀取消了原容规72,73条规定;27、对100%探伤的III类容器范围降低;28、耐压试验合格条件取消了对高强度钢的说明;29、中均对较大型成套装置中的在用压力容器,专有可以应用基于风险的检验技术,并根据评价的结果制定检验策略,确定检验周期;30、取消2021版容规中关于定期检验时进行耐压试验的规定;31、取消对安全附件的年度检查,只在定期检验中进行安全附件检查、检验要求;32、对铭牌也提出了沙旺热县具体的要求。

《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99版)问题解答

《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99版)问题解答

用?为何不适用? 答: 第 & 条第 & 款所述压力容器应符合第三、 四、 五章的规定, 要划分类别。第一章、 第二章部分 内容适用于第 & 款的容器, 能参照执行的要按 《容 规》 执行。 问题 #4: 某直接受火焰加热的设备, 钢壳内衬 有耐火材料, 工作压力 5 %-#./0, 钢壳按 !"#$% 设 计, 是否受 《容规》 管辖? 答: 直接受火焰加热的设备应受 《容规》 管辖。 问题 #*: 有 一 台 工 作 压 力 &$./0, 工作温度 介质为水的高压容器, 其直径为 &%$77, 壁厚 &%6 , 为 ’,77, 全容积为 %-%$7’ 。按照第 & 条第 # 款中规 定, 不属于 《容规》 管辖。但按照第 & 条第 & 款 (&) 项 中, 容积小于 %-%&$7’ 的高压容器应符合三、 四、 五 章要求, 请问本设备是否受容规第三、 四、 五章的管 辖? 答: 可不受 《容规》 第三、 四、 五章的管辖, 若介质 为气体或工作温度高于介质标准沸点的液体, 则受 管辖。 问题 #2: 第 ’ 条第 4 款中空冷式换热器单指无 壳体的, 还是包括有壳体的? 答: 指无壳体的但有管箱, 见 !" ( )#$’*+。 问题 &%: 有一低温液体贮槽主要技术参数如 下: 项目 型式 几何容积 有效容积 设计压力 最高工作压力 设计温度 工作温度 贮存介质 材质 内槽 立式 ’4&-’7 ’%%7’ ’$8/0 ’$8/0 9 #2+6 9 #2+6 :;&
容器) 是否需要重新登记?在用检验中应如何处理? 原来可以设计、 制造这些压力容器的设计、 制造单位 是否应立即履行增项手续? 答: 因 《容规》 修改, 由第二类变为第三类的压力 容器, 暂不重新办理登记手续, 定期检验单位资格按 第三类的压力容器的要求; 制造这类压力容器的单 位如不具备 +,% 级 压 力 容 器 制 造 许 可 证 的, 应按 《压力容器制造单位资格认可与管理规则》 的有关规 定, 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问题 *: 第 & 条中没有提及 “医用氧舱” 归属的 类别, 是否漏掉了? 答: 另有规定。 问题 -: (!) 第 & 条第 ! 款第 (&) 项 “高压、 中压管 壳式余热锅炉; (注 -) ” 中的注 - 内容, 即 “包括用途 属于压力容器并主要按压力容器标准、 规范进行设 计和制造的直接受火焰加热的压力容器。 ” 是对整个 第 & 条第 ! 款第 (&) 项, 即 “高压、 中压管壳式余热锅 炉” 的注释” , 还是仅仅是对该项中的 “管壳式余热锅 炉” 的注释? (%) 该问题是问题 ( !) 的具体实例: 一个油田用 火筒 式 (直 接 受 火 焰) 加 热 炉, 压 力: 低 压; 温 度: 介质: 清水。请问: 该压力容器是属于二类的, ."/ ; 还是属于三类的? 答: (!) 后者正确; (%) 因温度为 ."/ , 且介质为 清水, 故不属于 《容规》 监察范围。 问题 (: 某公司生产的二氧化碳液体储罐, 在 0" 年版 《容规》 中划归为二类容器。在 11 版 《容规》 第 & 条中增加规定容积大于 () 的低温液体储存容器 为三类容器。二氧化碳液体储范围 问题 ": 第 # 条第 # 款规定 “本规程第三章、 第四 章和第五章适用于下列容器” , 这是否意味着所列各 类容器 (如: 分汽包、 储气罐等) 可不完全遵守第二章 “材料” 、 第六章 “定期检验” 和第七章 “安全附件” 的 规定? 答: 是。 问题 #: 第 # 条第 # 款 (") ( %) 项, 所涉容器可 $ 不要求定期检验, 请问对这些容器依据什么情况判 废更新? 答: 可以不按照 《容规》 第六章规定的内容进行 定期检验, 但定期检验仍应进行, 且应根据具体情况 进行检验和判定, 不作统一规定。 问题 &: 总则第 # 条第 # 款规定: “ 本规程第三 章、 第四章和第五章适用于下列压力容器: ( &) 深冷 装置中非独立的压力容器、 直燃型吸收式制冷装置 中的压力容器、 空分设备中的冷箱” 。根据上述情 况, 《容规》 中规定的空分设备中冷箱是指冷箱内所 有的换热器、 塔器、 容器一律按压力容器的要求设计 还是筒壳本身要按压力容器设计? 答: 冷箱内所有承压的换热器、 塔器、 容器一律 按压力容器的要求设计。 问题 ’: 按照第 # 条, 最高工作压力低于 ()"*+, 的容器 不 属 于 其 监 察 范 围, 但最高工作压力低于 设计压力高于 ()"*+, 的容器, 是否受 《容 ()"*+,,

压力容器产品铭牌和注册铭牌

压力容器产品铭牌和注册铭牌
工作压力
设计温度容器净重主体材料
容积工作介质产品标准
制造许可制造许可证
级别编号
制造单位
设备代码使用登记证编号
铭牌的拓印件或者复印件存于压力容器产品质量证明书中
压力容器产品铭牌
产品名称
产品编号压力容器类别制造日期
设计压力耐压试验介质产品标准
制造许可制造许可证
级别编号
制造单位
设备代码使用登记证编号
铭牌的拓印件或者复印件存于压力容器产品质量证明书中
压力容器产品铭牌
产品名称
产品编号压力容器类别制造日期
设计压力耐压试验压力最高允许

TSG-21-2016《大容规》与TSG-R0004-2009《固容规》主要变化对照

TSG-21-2016《大容规》与TSG-R0004-2009《固容规》主要变化对照

《大容规》与《固容规》主要变化容对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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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单独出厂并且具有焊缝的筒节、封头与球壳板,或者采用焊接方法连接的换热管束。

进展监检,可降低封头价格,节约本钱并且到货期大大缩短。

附件C 现已修改为质量证明文件中
需将压力容器铭牌中“质量证明书〞改为“质量证明文件〞。

规程施行时间
旧规程中有关固定式压力容器的规定同
时废止。

2016年10月1日《大容规》正式实施后以上条款开场实施
注:1、以上《大容规》有关变化的正式实施需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在以后下发的实施意见后视具体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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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新旧标准对照

《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新旧标准对照
材料质量证明书、材料标志(压力容器专用钢板)
1,由材料制造单位直接向压力容器制造单位供货时,双方商定质量证明书(原件)的份数;
2,由中间商销售时,材料制造单位应当給中间商出具每张钢板一份质量证明书(原件)。
3,压力容器专用钢板,质量证明书和材料上的标志内容还应当包括制造许可标志和许可证编号。
没有“压力容器专用钢板”和“一般压力容器用钢”之分。
2,新增三条“适用范围的特殊规定”1.4.1~1.4.3,明确监督管理模式。
旧版本《容规》包含固定式压力容器和移动式压力容器。
压力容器本体的主要受压元件
“压力容器本体中的主要受压元件,包括壳体、封头(端盖)、膨胀节、设备法兰、球罐的球壳板、换热器的管板和换热管、M36以上(含M36)的设备主螺栓以及公称直径大于等于250 mm的接管和管法兰。”——去掉了开孔补强圈。
新旧《容规》主要变化内容对照
新旧对照
变化内容
新《容规》
旧《容规》
《容规》全称
《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TSG R0004-2009
《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监检主体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及各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
修订原则
1,转化《容规》为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确定其在特种设备法规标准体系中的地位。
旧容规要求不详细
0.025% S≤0.015% ;低温低合金钢P≤0.025% S≤0.012%;低温高强钢P≤0.020% S≤0.010%
4,增加了冲击功、伸长率等基本要求。
压力容器用铸铁
1,新容规中不再选用铸钢、可锻铸铁材料。
2,铸铁容器设计压力、温度的限制严于旧容规。
与新容规在选材及设计压力、温度方面有所不同。

压力容器产品铭牌制作管理规定

压力容器产品铭牌制作管理规定

压力容器产品铭牌制作管理规定1目的:为降低产品铭牌的错误及报废数量,明确相关部门及人员的职责,特制定本规定;2职责2.1设计部负责产品铭牌的图纸设计,为铭牌采购和检验提供正确的图纸;2.2采购部负责按正确的图纸采购正确的铭牌;2.3质量部负责按正确的图纸检查铭牌,对不符合图纸要求的铭牌及时反馈给采购部,负责铭牌的保管、发放和安装后的检查;2.4生产部负责安装正确的铭牌;3具体要求3.1设计部按正常的设计程序,在产品设计时设计产品铭牌,连同其它图纸交客户确认,最终的铭牌图纸同产品一起发放至相关部门;如在产品制作后期,客户要求对铭牌进行更改,设计部按正常的修改程序办理铭牌图纸更改手续,确保相关部门的铭牌图纸处于最新状态;3.2正常情况下(即客户或第三方未要求提前检查铭牌或不需对铭牌敲钢印),按下列流程进行铭牌的采购和检验;3.2.1在压力试验前冷焊检合格后,由总检以邮件的方式通知采购人员采购铭牌,同时抄送给设计人员;(采购部主管应该根据公司的生产周计划安排的压力试验时间,督促铭牌采购) 3.2.2采购人员接到可以采购的指令后,在4小时内以邮件的方式与设计人员确认铭牌图纸是否需要更改(写邮件时应将现铭牌图纸的图号告知设计人员,方便时可附现铭牌图纸),同时抄送质量部资料员,资料员应在4小时内回复铭牌上的设备代码。

3.2.3设计人员接到采购人员要求确认铭牌图纸的信息后,审查图纸的正确性,如无修改,应于半个工作日内答复采购人员,并将铭牌最终版图纸以邮件方式再次发给采购人员、总检和生产部内勤(当铭牌图纸太小应同时提供PDF电子档图纸);如需修改或需客户进一步确认,应告知采购人员暂停采购,并迅速办理图纸修改和确认手续,一旦确认后按上述要求告知相关人员;如在铭牌加工过程中,接到客户要求更改的信息,设计人员应及时以邮件的方式告知采购人员暂停加工,待客户确认后,按按上述要求告知相关人员;3.2.4采购人员向供应商下达订单,同时提供正确的图纸,如加工过程中接到客户更改信息,应及时通知供应商暂停加工,待新图纸到达后再安排供应商加工;3.2.5供应商提供的铭牌直接交到质量部,质量部设专柜保管;铭牌到达后,检验员应在第一时间内按设计人员提供的最终版图纸对铭牌进行检验(包括材质、尺寸、具体内容),正确后放入铭牌专柜保管,同时在ERP系统入库;如铭牌有错误,应立即开出返工单,连同错误的铭牌交采购人员,采购人员接到返工单后,立即安排供应商重新加工;3.2.6生产部需要安装铭牌时,由安装人员随带铭牌的最终版图纸并凭领料单到质量部领取所需的铭牌,质量部做好铭牌发放记录;安装人员在安装前应仔细核对铭牌与图纸是否一致,如不一致立即退回质量部,质量部立即开出返工单,连同错误的铭牌交采购人员,采购人员接到返工单后,立即安排供应商重新加工;铭牌领出后,质量部办理ERP系统出库手续;3.3当客户或第三方要求提前检查铭牌或需对铭牌敲钢印时,由总检在通知客户和第三方进行压力试验见证的同时或压力试验前5天(取两者最早时间),以邮件的方式通知采购人员采购铭牌,并抄送给设计人员,具体流程同3.2.2~3.2.6;计划部项目管理人员应关注此情况下的铭牌制作,按照产品的进度计划,适时提醒总检和采购人员采购铭牌;3.4因损坏或因各种原因导致产品二次发货而更换铭牌时,由质量部开具铭牌返工单,交采购人员重新采购,如涉及到铭牌图纸修改,按上述相关流程处理;3.5对标准产品的铭牌,采购员凭销售订单直接下发采购订单,其后续流程同3.2.5~3.2.6; 4考核4.1奖励4.1.1在本规定实施的半年内,由质量部负责对相关人员进行考核,以每月铭牌合格率98%(不含标准产品的铭牌)为考核指标,超过98%时每超过1个百分点,设计部、采购部和质量部的主要当事人各奖励100元(第4.2条款的处罚正常),半年后取消该项奖励;4.1.2生产部安装人员每发现一个错误铭牌,奖励10元;4.2处罚4.2.1由于下列原因而导致铭牌错误,按铭牌价格的50%处罚当事人:a设计图纸错误或图纸修改未及时传达到相关部门而导致铭牌加工错误;b向供应商提供错误的加工图纸而导致铭牌加工错误;c未按正确的铭牌图纸检验导致铭牌安装后错误;d因保管、安装、防护不当而导致铭牌损坏;4.2.2如供应商有正确的图纸而加工错误,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4.2.3如因铭牌错误导致到客户处更换铭牌和其它处理方式,当事人除接受4.2.1和4.2.2处罚外,根据损失情况再接受一定的处罚,其部门主管承担连带责任;4.2.4如铭牌的加工进度不能满足产品计划要求,部门主管对当事人在当月的绩效考核中予以扣分,计划部对延误的部门主管在当月的绩效考核中予以扣分;5本规定自2016年6月1日正式实施;。

TSG《大容规》与TSGR《固容规》主要变化对照

TSG《大容规》与TSGR《固容规》主要变化对照
M36以上(含M36)螺柱均为主要受压元件,不再用主螺柱的提法;同时全文统一规范螺柱、螺栓、紧固件的用法。
压力容器本体中的主要受压元件,包括壳体、封头(端盖)、膨胀节、设备法兰,球罐的球壳板,换热器的管板和换热管,M36以上(含M36)的设备主螺柱以及公称直径大于或者等于250mm的接管和管法兰。
压力容器本体中的主要受压元件,包括筒节(含变径段)、球壳板、非圆形容器的壳板、封头、平盖、膨胀节、设备法兰,热交换器的管板和换热管,M36以上(含M36)螺柱以及公称直径大于或者等于250mm的接管和管法兰。
(4)旋转或者往复运动的机械设备中自成整体或者作为部件的受压器室(如泵壳、压缩机外壳、涡轮机外壳、液压缸等);
(5)可拆卸垫片式板式热交换器(包括半焊式板式热交换器)、空冷式热交换器、冷却排管。
1.5本规程不适用于以下容器:
(1)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氧舱;
(2)军事装备、核设施、航空航天器、铁路机车、海上设施和船舶以及矿山井下使用的压力容器;

1.4.3只需满足总则和制造许可要求的压力容器
容积小于或者等于1 L的压力容器,只需要满足本规程总则和4.1.1的规定,其设计、制造按相应产品标准的要求。

5、不适用范围
1.5本规程不适用于下列压力容器:
(1)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氧舱;
(2)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适用范围内的余热锅炉;
(3)正常运行工作压力小于0.1MPa的容器(包括在进料或者出料过程中需要瞬时承受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的容器);
在固定式压力容器定义的注1-1中,增加“过程装置中作为工艺设备的按压力容器设计制造的余热锅炉依据本规程进行监督管理。”同时删除原固容规1.5不适用范围中的“(2)《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适用范围内的余热锅炉;”

TSG 21-2016《大容规》与TSG R0004-2009《固容规》主要变化对照

TSG 21-2016《大容规》与TSG R0004-2009《固容规》主要变化对照
当需要时,其他性能也不得低于母材的相应要求;
这一规定有利于提高产品合
格率,降低焊接难度,对焊材要求
有所降低。
设计
1、质量负责主体有所变化
3.1 (1)设计单位应当对设计质量负责,压力容器设计单位的许可资格、设计类别、品种3.1.1 (1)设计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对压力容器的设计质量负责;
本条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修改而来,明确了具体责任人
2、设计单位有关措辞发生变化
3.1 (1)设计单位应当对设计质量负责,压力容器设计单位的许可资格、设计类别、品种和级别范围应当符合《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许可规则》的规定;
3.1.1 (2)压力容器设计单位的许可资质、设计类别、品种和范围应当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
《大容规》实施后采购部门可以要求供货厂家印上二维码之类的标识
3、球墨铸铁牌号增加
2.6(2)球墨铸铁,牌号为QT400-18R和QT400-18L
2.2.3.1(2)球墨铸铁,牌号为QT350-22R、QT350-22L、QT400-18R和QT400-18L
球墨铸铁材料增加到四种,为我们使用球墨铸铁材料制造有关受压元件指引了方向,但有关标准还没有发布,可作为未来降低成本的储备。
对风险评估报告有所要求,当采购方要求风险评估报告时,设计方工作量有所增加;
4、设计文件的签署变化
3.4.2.1设计总图应当按照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履行审批手续。对于第Ⅲ类压力容器,应当有压力容器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人的批准签字。
3.1.4.2设计文件中的风险评估报告、强度计算书或者应力分析报告、设计总图,至少进行设计、校核、审核3级签署;
此种说法更加严谨
3、风险评估报告要求范围扩

3.4.1 (1)压力容器的设计文件包括强度计算书或者应力分析报告、设计图样、制造技术条件、风险评估报告(适用于第Ⅲ类压力容器),设计单位认为必要时,还应当包括安装与使用维修说明;

压力容器标记管理制度

压力容器标记管理制度

压力容器标记管理制度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制度对制造压力容器的材料和压力容器的主要受压元件的标记管理作出规定。

本制度适用于压力容器标记管理,对未列入本制度而工艺文件要求标记的其它零部件,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2.需要标记的零部件种类指压力容器受压元件中的筒体、封头(端盖),换热器管板和换热管、膨胀节、设备法兰、直径大于250mm的接管。

3.标记规定压力容器用材料经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标记。

.压力容器材料及零部件标记位置、内容、方法、标记者、确认者责任等具体规定。

3.2.1板材3.2.1.1板材标记在板材长度方向的底靠左首位置,表面刷白漆或者黄漆,规格为300×250mm,漆面用红色或者黑色字体标写材料标记内容。

3.2.1.2标记内容有材料牌号、材料规格、材检号、检查员标记。

3.2.13.2.2管材与棒材3.2.2标记。

3.2.2.2标记内容有材料牌号、材料规格、材检号、检查员标记。

3.2.23.2.3焊材3.2.3.1焊材的标记直接在材料标识卡片上填写材料牌号、规格、材检号。

3.2.3.2焊材的标记要经过焊接责任人的检查与确认。

3.2.4法兰3.2.4.1法兰标记在法兰外圆上,采用打钢印的方法进行标记。

3.2.4.2标记内容有材料牌号、法兰规格、材检号。

3.2.5其他锻件3.2.5.1锻件直接在材料表面用油漆书写标记内容。

3.2.5.2标记内容有材料牌号、材料规格、材检号。

3.2.6外购封头3.2.6.1封头标记在外圆沿圆周方向,表面刷白漆或者黄漆,规格为300×250mm,漆面用红色或者黑色字体标写材料标记内容。

3.2.6.2标记内容有材料牌号、材料规格、材检号、检查员标记。

3.2.63.2.7标记位置、内容、方法见本章节附表所示。

3.2.8焊位标记见Q/《压力容器焊位标记制度》。

3.2.9其它标记见Q/《压力容器制造质量管理规定》。

.打钢印前应清除氧化皮,钢印字体为7-14#,印深-0.5mm。

压力容器产品铭牌制作管理规定

压力容器产品铭牌制作管理规定

压力容器产品铭牌制作管理规定1目的:为降低产品铭牌的错误及报废数量,明确相关部门及人员的职责,特制定本规定;2职责2.1设计部负责产品铭牌的图纸设计,为铭牌采购和检验提供正确的图纸;2.2采购部负责按正确的图纸采购正确的铭牌;2.3质量部负责按正确的图纸检查铭牌,对不符合图纸要求的铭牌及时反馈给采购部,负责铭牌的保管、发放和安装后的检查;2.4生产部负责安装正确的铭牌;3具体要求3.1设计部按正常的设计程序,在产品设计时设计产品铭牌,连同其它图纸交客户确认,最终的铭牌图纸同产品一起发放至相关部门;如在产品制作后期,客户要求对铭牌进行更改,设计部按正常的修改程序办理铭牌图纸更改手续,确保相关部门的铭牌图纸处于最新状态;3.2正常情况下(即客户或第三方未要求提前检查铭牌或不需对铭牌敲钢印),按下列流程进行铭牌的采购和检验;3.2.1在压力试验前冷焊检合格后,由总检以邮件的方式通知采购人员采购铭牌,同时抄送给设计人员;(采购部主管应该根据公司的生产周计划安排的压力试验时间,督促铭牌采购) 3.2.2采购人员接到可以采购的指令后,在4小时内以邮件的方式与设计人员确认铭牌图纸是否需要更改(写邮件时应将现铭牌图纸的图号告知设计人员,方便时可附现铭牌图纸),同时抄送质量部资料员,资料员应在4小时内回复铭牌上的设备代码。

3.2.3设计人员接到采购人员要求确认铭牌图纸的信息后,审查图纸的正确性,如无修改,应于半个工作日内答复采购人员,并将铭牌最终版图纸以邮件方式再次发给采购人员、总检和生产部内勤(当铭牌图纸太小应同时提供PDF电子档图纸);如需修改或需客户进一步确认,应告知采购人员暂停采购,并迅速办理图纸修改和确认手续,一旦确认后按上述要求告知相关人员;如在铭牌加工过程中,接到客户要求更改的信息,设计人员应及时以邮件的方式告知采购人员暂停加工,待客户确认后,按按上述要求告知相关人员;3.2.4采购人员向供应商下达订单,同时提供正确的图纸,如加工过程中接到客户更改信息,应及时通知供应商暂停加工,待新图纸到达后再安排供应商加工;3.2.5供应商提供的铭牌直接交到质量部,质量部设专柜保管;铭牌到达后,检验员应在第一时间内按设计人员提供的最终版图纸对铭牌进行检验(包括材质、尺寸、具体内容),正确后放入铭牌专柜保管,同时在ERP系统入库;如铭牌有错误,应立即开出返工单,连同错误的铭牌交采购人员,采购人员接到返工单后,立即安排供应商重新加工;3.2.6生产部需要安装铭牌时,由安装人员随带铭牌的最终版图纸并凭领料单到质量部领取所需的铭牌,质量部做好铭牌发放记录;安装人员在安装前应仔细核对铭牌与图纸是否一致,如不一致立即退回质量部,质量部立即开出返工单,连同错误的铭牌交采购人员,采购人员接到返工单后,立即安排供应商重新加工;铭牌领出后,质量部办理ERP系统出库手续;3.3当客户或第三方要求提前检查铭牌或需对铭牌敲钢印时,由总检在通知客户和第三方进行压力试验见证的同时或压力试验前5天(取两者最早时间),以邮件的方式通知采购人员采购铭牌,并抄送给设计人员,具体流程同3.2.2~3.2.6;计划部项目管理人员应关注此情况下的铭牌制作,按照产品的进度计划,适时提醒总检和采购人员采购铭牌;3.4因损坏或因各种原因导致产品二次发货而更换铭牌时,由质量部开具铭牌返工单,交采购人员重新采购,如涉及到铭牌图纸修改,按上述相关流程处理;3.5对标准产品的铭牌,采购员凭销售订单直接下发采购订单,其后续流程同3.2.5~3.2.6; 4考核4.1奖励4.1.1在本规定实施的半年内,由质量部负责对相关人员进行考核,以每月铭牌合格率98%(不含标准产品的铭牌)为考核指标,超过98%时每超过1个百分点,设计部、采购部和质量部的主要当事人各奖励100元(第4.2条款的处罚正常),半年后取消该项奖励;4.1.2生产部安装人员每发现一个错误铭牌,奖励10元;4.2处罚4.2.1由于下列原因而导致铭牌错误,按铭牌价格的50%处罚当事人:a设计图纸错误或图纸修改未及时传达到相关部门而导致铭牌加工错误;b向供应商提供错误的加工图纸而导致铭牌加工错误;c未按正确的铭牌图纸检验导致铭牌安装后错误;d因保管、安装、防护不当而导致铭牌损坏;4.2.2如供应商有正确的图纸而加工错误,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4.2.3如因铭牌错误导致到客户处更换铭牌和其它处理方式,当事人除接受4.2.1和4.2.2处罚外,根据损失情况再接受一定的处罚,其部门主管承担连带责任;4.2.4如铭牌的加工进度不能满足产品计划要求,部门主管对当事人在当月的绩效考核中予以扣分,计划部对延误的部门主管在当月的绩效考核中予以扣分;5本规定自2016年6月1日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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