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泽信息:控股(参股)子公司管理办法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前言控股子公司是母公司在经济领域中进行战略投资的一种方式,可以提高母公司的市场占有率并扩展其业务范围。
一个拥有若干个控股子公司的母公司需要建立健全的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以确保控股子公司有效遵守法律法规,规范运营,最大限度地实现母子公司利益一致化。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认真探讨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一、控股子公司的定义掌控权是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掌控程度,通常表现为母公司在子公司中持有的股份比例。
当母公司持有控股子公司50%以上的股份时,可以考虑该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
但是在特别情况下,即使母公司股份持有比例未达到50%,该子公司仍会被认定为控股子公司。
这种情况下,母公司对该子公司的实际掌控程度较高,功能、经营与子公司有较强的管辖性。
二、控股子公司管理的必要性控股子公司的数量与规模不断扩大,它们成为了母公司紧要的资产和利益来源。
同时,控股子公司也成为母公司存在风险的一个紧要管道。
因此,对控股子公司的管理与监管显得尤为紧要。
以下是一些要点:1.权益保护:母公司投资子公司后,拥有在子公司中进行投票权。
假如股权存在变动,未经母公司同意,子公司在重点事项上做出的决策可能会损害母公司股东的权益。
2.收益优化:母公司和子公司在多个方面可以进行合作达成各自的优化收益目标。
例如,管理成本、营销策略、产品研发等领域。
3.风险掌控:子公司是母公司的紧要构成部分,如子公司显现业务、品牌等问题,都可能对母公司形成连带影响。
而母公司的资产也可能受到子公司的风险因素影响。
三、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要点在订立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时,肯定要有明确的战略规划和目标,并要注意订立出全面的、可操作的制度,对制度的跟进与修订也要注意。
以下是一些订立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要点:1.公司整治:公司整治是整个制度中最紧要的核心。
这包括人事任命、聘请、培训、考核以及监督和评估机制等方面。
应当订立出透亮、公正、有效的整治政策以推动企业科学进展。
子公司管理办法
子公司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子公司的管理,保障子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母公司对其子公司的管理活动。
第三条母公司应当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保障子公司的独立法人地位,不得干预子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
第四条子公司应当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二章子公司的设立第五条设立子公司,应当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第六条子公司的注册资本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母公司应当按照出资比例认缴出资。
第七条子公司的章程应当规定公司的名称、住所、经营范围、注册资本、股东姓名或者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等事项。
第三章子公司的组织机构第八条子公司应当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是子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
第九条子公司的董事会由三名以上董事组成,董事会成员由母公司委派。
第十条子公司应当设立监事会,监事会负责监督董事会的工作,保障公司的合法权益。
第十一条子公司的监事会由三名以上监事组成,监事会成员由母公司委派。
第十二条子公司应当设立总经理,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
第十三条子公司的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
第四章子公司的经营管理第十四条子公司应当依法开展经营活动,母公司不得干预。
第十五条子公司应当建立财务会计制度,保证财务会计资料的真实、完整。
第十六条子公司应当向母公司报告经营情况,母公司应当对子公司的经营情况进行监督。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七条母公司违反本办法的规定,干预子公司的正常经营,给子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八条子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本办法的规定,给子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十九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条本办法的解释权归母公司所有。
2024带目录带附件详细版-子公司管理办法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子公司的设立第三章子公司的组织机构第四章子公司的经营管理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六章附则附件一:子公司设立流程附件二:子公司组织机构设置方案附件三:子公司财务会计制度附件四:子公司经营情况报告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子公司的管理,保障子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参股子公司管理办法
参股子公司管理办法参股子公司管理办法一、总则本管理办法旨在规范公司参股子公司的管理,明确各方责任和权益,确保公司和子公司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促进公司整体运营的稳定和发展。
二、参股子公司的选择和入股管理1. 参股子公司的选择原则1.1 根据公司战略,选择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或互补的子公司进行参股。
1.2 参股子公司的市场竞争力要强,具有良好发展潜力和可持续盈利能力。
1.3 参股子公司的管理团队应具备专业背景和丰富经验,能够有效运营子公司。
2. 参股子公司入股程序2.1 公司应根据市场情况和战略需要,制定入股计划,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2.2 入股计划包括参股比例、金额以及相关条件等,并在与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前经过法务部门审查确认。
2.3 公司与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并办理相关法律手续和审批程序。
三、参股子公司的监督和管理1. 董事会监督1.1 参股子公司选派董事进行监督,并定期向董事会提交子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报告。
1.2 董事会根据子公司经营情况和公司利益,及时进行决策和调整。
2. 股东会参与和监督2.1 公司召开股东会,对参股子公司的经营情况和投资回报进行交流和讨论。
2.2 股东会有权要求子公司提供必要的经营信息,以确保子公司的运营符合公司的利益。
3. 定期报告和审计3.1 参股子公司应定期向公司报告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风险评估。
3.2 公司可以委托专业机构对参股子公司进行定期审计,以确保子公司的经营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四、参股子公司退出机制1. 定义退出条件1.1 参股子公司经营连续亏损或其他重大经营风险,无法改善时,应考虑退出。
1.2 参股子公司市场价值大幅下降或出现违规行为,影响公司声誉时,应考虑退出。
2. 退出方式2.1 出售股权给第三方投资者。
2.2 收购子公司其他股东的股权,成为控股股东并实行整体退出。
2.3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协议约定的方式进行退出。
五、附件清单:1. 《参股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2. 《参股子公司股东会会议纪要》3. 《参股子公司定期报告模板》4. 《参股子公司退出机制规定》六、法律名词及注释:1. 参股:指公司购买其他公司的股权,成为其股东之一。
参股子公司管理办法控股参股子公司的管理办法
参股子公司管理办法控股参股子公司的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规范控股参股子公司的管理,保护股东权益,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定义在本管理办法中,以下术语定义如下:1.控股参股子公司:指公司通过持有该子公司股权,对其具有控制权的子公司。
2.公司:指本协议中的主体,即拥有控股参股子公司的母公司。
3.子公司:指公司持有控制权的下属子公司。
第三条控股参股子公司的投资管理原则公司在控股参股子公司过程中,遵循以下原则:1.依法、合规进行投资,保证股东权益。
2.本着风险可控的原则进行投资,防范可能存在的风险。
3.通过有效监督和管理,提升参股子公司的经营业绩和公司整体价值。
第二章控股参股子公司的设立与受托经营第四条控股参股子公司的设立1.公司可以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决定设立控股参股子公司。
2.控股参股子公司的设立需要经过公司董事会讨论决定,并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五条控股参股子公司的受托经营1.公司可以委托控股参股子公司承担特定业务。
2.对于受托经营的控股参股子公司,公司有权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监督和管理。
第六条控股参股子公司的股权结构1.公司在控股参股子公司设立时,应明确其股权结构,包括股份比例、受托经营等方面。
2.控股参股子公司的股权结构应满足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公司对其的控制权。
第三章控股参股子公司的监督与管理第七条监督责任1.公司作为控股参股子公司的母公司,对其进行监督和管理。
2.公司应当建立相应的监督机制,确保控股参股子公司的经营活动合法、合规。
第八条监督措施1.公司可以通过监事会、股东会等方式,对控股参股子公司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
2.公司可以委派专业团队对控股参股子公司进行业务考察、财务审计等。
第九条信息披露1.控股参股子公司应向公司及时提供关键信息和报告。
2.公司应确保对控股参股子公司的信息进行及时的披露,以保障股东的知情权。
第四章控股参股子公司的退出与转让第十条退出方式1.控股参股子公司的退出,包括但不限于出售股权、解除受托经营等方式。
控股子公司管理办法
控股子公司管理办法一、总则为加强对控股子公司的管理,规范控股子公司的运作,促进控股子公司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管理。
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持有其 50%以上股份,或者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组成,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
二、控股子公司的设立与注销(一)公司设立控股子公司,应当进行充分的可行性研究和论证,制定详细的设立方案,明确设立目的、经营范围、股权结构、治理结构等事项,并按照公司的内部决策程序进行审批。
(二)控股子公司的注销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经过公司的内部决策程序审批,并依法办理相关的注销手续。
三、组织管理(一)公司作为控股股东,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对控股子公司进行管理和监督。
(二)控股子公司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设立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机构,并明确各机构的职责和权限。
(三)公司有权向控股子公司委派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代表公司参与控股子公司的决策和管理。
四、经营管理(一)控股子公司应当根据公司的总体发展战略和规划,制定自身的经营计划和发展战略,并报公司审批。
(二)控股子公司的重大经营决策,如重大投资、重大资产处置、重大合同签订等,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过控股子公司的内部决策程序审批,并报公司备案或审批。
(三)公司有权对控股子公司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和检查,控股子公司应当定期向公司报送财务报表、经营报告等资料,如实反映其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五、财务管理(一)控股子公司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的规定,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
(二)控股子公司应当按照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和要求,编制财务预算和决算,并报公司审批。
(三)公司有权对控股子公司的财务活动进行监督和检查,控股子公司应当接受公司的财务审计和监督。
六、内部审计(一)公司应当定期对控股子公司进行内部审计,检查控股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财务核算和财务管理的规范情况,以及经营活动的合规性和效益性等。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对控股子公司的管理,推动控股子公司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际惯例,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管理框架第二条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持有其他公司50%以上股份或者表决权,对被控公司有重大影响力,并且能对被控公司经营政策和资本结构产生重大影响的公司。
第三条控股子公司的管理应当遵循公司治理结构,实行总经理负责制和董事会监事会两级管理制度。
第四条控股子公司的管理应当严格按照主公司的战略规划和发展方向进行。
第五条控股子公司应当执行与主公司一致的财务报表制度。
第六条控股子公司应当诚实守信,如实向主公司汇报经营情况、财务信息以及风险情况。
第三章组织机构和职责第七条控股子公司设立一个独立的董事会,董事会由合格的董事组成,其中应当至少有1/3的独立董事。
第八条控股子公司设立监事会,监事会由合格的监事组成,并担负对董事会和管理层的监督职责。
第九条控股子公司设立总经理,总经理直接对董事会负责,负责公司的业务总体管理和日常经营活动。
第十条控股子公司设立管理层,管理层由总经理领导,负责公司各项业务的实施和执行。
第四章决策和风险管理第十一条控股子公司应当建立科学决策机制,高效的决策机制是公司能够快速适应市场变化的重要保障。
第十二条控股子公司应当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及时识别、评估和控制可能发生的各类风险。
第十三条控股子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机制,确保公司业务的合规性和运作的有效性。
第五章人才培养和管理第十四条控股子公司应当注重人才培养和发展,建立科学的人才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高素质的员工。
第十五条控股子公司应当注重员工的职业规划和发展,并提供相关支持和培训。
第十六条控股子公司应当建立公平、公正的薪酬机制,确保员工的劳动报酬与公司业绩和员工个人能力成正相关。
第六章财务管理和合规第十七条控股子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活动,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完整和准确。
控股子公司管理办法
控股子公司管理办法控股子公司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本办法为规范和强化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管理,明确控股子公司的权责和运营规则,促进集团整体发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控股子公司的管理事务。
第二章控股子公司的设立第三条设立原则公司设立控股子公司需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且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四条设立程序公司设立控股子公司应编制项目立项申请,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依法办理设立手续。
第三章控股子公司的组织结构第五条董事会控股子公司应设立独立的董事会,董事会人数不得少于3人。
第六条高管团队控股子公司应设立管理层,明确各职能部门职责和管理人员职权。
第四章控股子公司的运营管理第七条经营决策控股子公司应遵循公司总体战略,实施经营决策,确保经营风险可控。
第八条资金运作控股子公司需定期报送资金运作情况,保障资金安全合规。
第五章控股子公司的信息披露第九条信息披露控股子公司应按照相关法规要求,及时准确披露业务运营状况及财务信息。
第六章控股子公司的内部管理第十条内部控制控股子公司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确保业务运营合规。
第七章控股子公司的监督与考核第十一条监督与考核公司应定期对控股子公司进行监督与考核,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八章附则第十二条生效与解释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相关事宜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所有。
结语随着公司业务拓展的不断扩大,控股子公司的管理显得尤为重要。
只有建立规范的管理制度和运营规则,加强对子公司的监督与管理,才能确保集团整体利益最大化,为公司持续发展注入强大动力。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1. 前言本规章制度旨在规范公司控股子公司的管理和运作,确保子公司的各项业务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保障公司整体的利益最大化。
2. 定义•控股子公司:指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50%以上股权的子公司。
3. 子公司的设立与审批3.1 设立子公司的条件•子公司设立需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子公司设立需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的要求;•子公司设立需经过严格的可行性研究和风险评估。
3.2 子公司设立的审批程序•提出设立子公司的申请;•经过内部审查,并提交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取得相关行政审批文件后,方可正式设立子公司。
4. 控股子公司的组织架构4.1 子公司董事会4.1.1 董事会职责•负责订立子公司的发展战略、业务计划和预算等;•监督子公司的运营情形,确保整体业绩目标的实现;•确保子公司的决策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的整体利益。
4.1.2 董事会成员•董事长:由公司指派一个具备丰富管理经验和相关行业知识的高级管理人员担负;•董事:由公司和子公司共同介绍产生,代表公司利益和子公司利益的协调。
董事的人数应依据子公司规模和业务需要适当确定。
4.2 子公司管理团队4.2.1 子公司总经理•负责领导子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落实董事会决策,订立实施子公司的运营计划。
4.2.2 部门经理•负责各部门的日常工作管理;•搭配总经理完成子公司的运营目标。
4.2.3 其他职能岗位•依据子公司业务需求设立其他职能岗位,并配备相应的人员。
5. 控股子公司的经营管理5.1 业务决策•子公司的业务决策应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战略;•子公司应与母公司保持紧密的沟通和协作,确保统一的业务目标。
5.2 经营计划与预算•子公司应依据公司的年度经营计划和预算订立相应的经营计划和预算;•子公司应及时向公司报告经营计划和预算执行情况。
5.3 内部掌控•子公司应建立健全的内部掌控制度,确保业务运作的合规性和风险掌控的有效性;•子公司应及时向公司报告内部掌控情况,接受公司的监督和检查。
参股子公司管理办法+控股、参股子公司的管理办法
参股子公司管理办法控股、参股子公司的管理办法导读:就爱阅读网友为您分享以下“控股、参股子公司的管理办法”的资讯,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感谢您对92to。
com的支持!控股、参股公司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履行出资人职责,完善**公司(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子公司(统称“子公司”)管理,促使子公司规范运作,维护股东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1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子公司.第三条1、绝对控股,即公司在该公司中持股比例超过50%但低于100%.2、相对控股,即公司在该公司中持股比例超过30%(含30%)但低于50%(含50%)。
但公司为该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对该公司具有控制性的影响。
3、控制性影响,即公司在该公司中持股比例低于30%,但公司派出的董事人数占该公司董事会成员半数以上,实际控制其经营与决策。
第二章人力资源管理第四条子公司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
劳动合同范本参照母公司合同范本。
子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修订相应合同条款,2经母公司审核后组织签订。
—1—第五条子公司人力资源部录用新聘员工当月就须与该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该员工通过试用期考核正式的当月,子公司就须为其缴纳社保。
社保基数和公积金基数参照母公司执行。
第六条子公司薪酬福利政策参照母公司制度。
公司负责审核工资发放总额,对工资总额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考核.子公司可在核定的工资总额额度内决定具体的分配事项.第三章财务管理第七条子公司财务制度实施细则参照公司财务制度实施细则制定。
子公司制定的财务制度、财务实施细则报公司审批后才能正式下发。
子公司涉及重大财务事项、重大资产处置、利润分配方案必须报公司审批后,以正式书面形式通知子公司,子公司方能执行。
第八条子公司银行账户的开立、变更和注销应报公司批3准.子公司不得将银行账号出租、出借或转让给个人或外单位使用,不得利用银行账号为外单位套取现金或结算与本单位无关的经济业务.第九条子公司不得为外单位代开发票.第十条严禁子公司及其下属单位私设“小金库"。
天泽信息控股参股子公司管理办法
精心整理天泽信息:控股(参股)子公司管理办法(2012年5月)第一章总则信息披露等活动的控制。
不直接干预控股(参股)子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
第四条公司向控股(参股)子公司委派的董事、监事必须严格履行《公司外派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办法》规定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切实维护本公司的利益,确保公司投入控股(参股)子公司的资产保值增值。
第五条公司总经理在董事会的授权下,负责控股(参股)子公司的筹建工作;负责理顺本公司与控股(参股)子公司之间业务流程,并按本办法的相关规定,处理与控股(参股)子公司之间的交易。
第六条公司按职能部门功能管理的原则对控股(参股)子公司实施管理,具体如下:的接口及管理工作。
第七条本办法规定的事项对公司各职能部门及控股子公司具有同等约束力,对本公司向参股子公司派出的董事、监事及劳动人事关系在本公司而受聘于参股子公司的高管人员均具有约束力。
公司控股子公司同时控股其他公司的,应参照本制度的要求逐层建立对其下属子公司的管理控制制度,并接受公司的监督。
第二章关键词注释第八条“公司”、“本公司”——系指天泽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下列事项:(一)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二)发行股票、债券;(三)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四)对外投资、对外担保、融资、委托理财等事项;(五)聘免总经理等高管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六)重要合同(借贷、委托经营、受托经营、委托理财、赠予、承包、租赁等)的订立、变更和终止;(七)大额银行退票;第三章控股(参股)子公司的设立第十三条投资控股(参股)子公司必须按本公司有关程序进行可行性方案论证,在提交董事会审批前,需经本公司董事会下设的战略委员会审议。
第十四条确定本公司的投资是否占控股地位的原则如下:(一)凡投资组建与本公司主营业务关联程度较大的企业,本公司必须占控股地位(但如与全球排名500强的国际着名跨国公司组建合资企业除外)。
(二)凡投资组建与本公司主营业务无关联(或关联程度较小)的企(或聘请资产评估中介机构。
控股子公司管理办法
控股子公司管理办法目 录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规范运作第三章 人事管理第四章 财务管理第五章 内部审计监督第六章 投融资管理第七章 信息管理第八章 经营责任考核第九章 附则附件:备案审批类事项清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实现对控股子公司的高效、规范管理,促进控股子公司健康发展,维护集团总体形象和投资者利益,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集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控股子公司系指集团绝对控股或者虽不绝对控股但拥有实际控制权的企业、以及受托管理企业。
第三条 加强对控股子公司的管理,旨在建立有效的控制机制,对集团的组织、资源、资产、投资以及运作进行风险控制,提高整体运作效率和抗风险能力。
控股子公司应当按照集团的整体发展战略部署,为实现集团总体经营目标贡献力量。
第四条 集团依据对控股子公司资产控制和集团规范运作要求,行使对控股子公司的重大事项管理。
同时,负有对控股子公司指导、监督和相关服务的义务。
集团支持控股子公司依法自主经营,除履行控股股东职责外,不干预企业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第五条 控股子公司在集团总体方针目标框架下,独立经营和自主管理,合法有效的运作企业法人财产。
同时,应当执行集团对控股子公司的各项管理办法规定。
控股子公司必要时可集团寻求技术、管理、人才、市场开拓、资金及其他资源等方面的支持,并承担相关费用。
第六条 集团主要通过向控股子公司委派董事、监事、经营管理人员和日常监管两条途径行使股东权利。
第七条 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的直接责任人为企业的经营责任人。
本办法所称经营责任人为专职的总经理或对外委托运营企业中集团派驻的授权代表。
第八条 集团各部门根据业务对口原则对控股子公司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项目管理部负责综合管理。
第二章 规范运作第九条 控股子公司应当依据《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和运作办法,并报集团备案。
第十条 控股子公司应当加强自律性管理,并自觉接受集团工作检查与监督,对集团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或其委托人提出的质询,应当如实反映情况和说明原因。
2.3.25控股(参股)子公司管理办法
股份控股(参股)子公司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公司的长远发展,加强对股份(下称“公司”)控股子公司的监督管理,指导控股子公司管理活动,促进控股子公司规运作,降低控股子公司经营风险,优化公司的资源配置,依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根据总体战略规划及业务发展需要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
其设立形式包括:(一)公司独资设立的全资控股子公司;(二)公司与其他单位或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的,公司持有其50%以上股份,或者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组成,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企业。
第三条公司依据对控股子公司资产控制和规运作要求,通过向控股子公司委派财务、经营管理人员和实施日常持续动态监管等两条途径行使股东权利,并负有对控股子公司指导、监督和相关服务的义务。
公司支持控股子公司依法自主经营,除履行控股股东权利和职责外,不干预企业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第四条控股子公司应遵循本办法,结合控股子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以保证本办法的贯彻和执行。
控股子公司同时控股其他公司的,应参照本办法的要求,逐层建立对其下属控股子公司的管理控制制度。
公司各职能部门应依照本办法及时、有效地对控股子公司做好管理、指导、监督等工作。
第五条公司除了遵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与规性文件要求外还将对控股子公司主要从人力资源、财务、经营决策、信息管理、检查与考核、激励约束制度的执行及包括对外投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事项在的专项事务最终审核与报备等方面进行统筹管理,控股子公司应严格配合与遵照公司统筹管理制度的要求。
第六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除《公司法》约定的高管外还包括财务总监及总经理助理岗位人员,下同)对本办法的有效执行负责。
第二章控股子公司管理基本原则第七条公司作为出资人,依据法人治理结构的要求,以股东或控制人的身份行使对控股子公司的重大事项监督管理,对投资企业依法享有投资收益、重大事项决策的权力,控股子公司必须遵循公司的相关规定。
控股子公司管理办法
控股子公司管理办法一、引言控股子公司是指一个公司通过持有其他公司的股份,以控制该公司的经营管理以及决策权的公司。
控股子公司管理办法是为了规范控股子公司的运作,保障上市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的利益,促进公司治理的有效运行。
本文将就控股子公司管理办法进行深入探讨。
二、法律法规及政策依据为了加强对控股子公司的管理,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
首先是《公司法》,其中明确了对控股子公司的管理要求。
此外,还有《证券法》、《公司章程》、《内部控制指引》等相关规定,都为控股子公司的管理提供了合法依据。
三、控股子公司的分类与管理原则控股子公司根据所处不同的行业和性质,可分为金融类控股子公司、产业类控股子公司等。
针对不同类型的子公司,管理原则也有所不同。
一般而言,控股子公司的管控原则包括:风险控制原则、战略管理原则、运营管理原则等。
1. 风险控制原则风险控制是控股子公司管理中的核心任务。
上市公司需要对控股子公司进行风险评估,建立风险防控机制,确保子公司运营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此外,还需要建立相应的风险缓释和应急预案,以应对突发事件对子公司的影响。
2. 战略管理原则上市公司应制定全面的战略规划,并与控股子公司进行战略对接。
同时,需要对子公司的战略目标进行跟踪检查,确保子公司的发展方向与上市公司的整体战略相一致。
此外,上市公司和控股子公司之间要加强沟通和合作,以确保战略的顺利实施。
3. 运营管理原则控股子公司的运营管理是保障上市公司利益的基础。
上市公司需要对子公司的运营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包括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市场运营等方面。
此外,还需要建立信息沟通机制,及时掌握子公司的运营动态,以便及时调整和优化管理策略。
四、控股子公司管理的挑战与应对策略控股子公司管理中存在一些挑战,例如信息不对称、资源配置不均等。
为了应对这些挑战,上市公司可以采取以下策略。
1. 加强信息沟通与共享充分沟通和共享信息可以减少信息不对称的问题。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控股子公司的管理,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控制的所有子公司,并为公司整体控制和管理提供指导。
第三条控股子公司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责任和义务,保障公司和控股股东的利益。
第四条控股子公司应当积极与公司母公司进行沟通和协调,保持信息畅通,确保整体运营的顺利进行。
第五条控股子公司应当加强对内部控制的建设,确保公司运营的合法合规,保障公司财产的安全。
第六条控股子公司应当制定并遵守相关管理制度,明确各职能部门的职责和权利,实现科学的分工和协同作业。
第七条控股子公司应当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的内部监督机制,有效防范和化解企业经营风险。
第八条控股子公司应当注重员工的培训和激励,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为公司的长远发展提供人力支持。
第二章组织架构与职责分工第九条控股子公司应当依据公司章程和业务需要制定组织架构,并明确各职能部门的职责分工。
第十条控股子公司应当设立合规、风控、财务、营销、人力资源等职能部门,并明确各部门的主要职责和工作内容。
第十一条控股子公司应当设立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办公室等机构,明确公司决策和执行的程序和责任。
第十二条控股子公司应当设立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评估员工的工作表现,并根据表现情况给予适当的奖惩。
第十三条控股子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信息化系统,提高办公效率和管理水平,保障信息安全。
第三章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第十四条控股子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确保公司运营的合法合规,保护公司利益。
第十五条控股子公司应当进行风险评估和管理,制定风险防范和处理方案,有效防范和应对各类风险。
第十六条控股子公司应当建立财务管理制度,保障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效益,及时报告公司财务情况。
第十七条控股子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内部审计制度,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提高公司经营效率。
第十八条控股子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信息披露和沟通机制,向投资者和社会公众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
参股子公司管理办法
参股子公司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集团公司的参股投资行为,加强对参股企业的管理,有效防范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收益,促进资产保值增值,根据《集团公司投资管理规定》、《产权转让和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参股企业是指投资单位通过投资新设、股权受让、股权转让、增资扩股、吸收合并、无偿划转等方式,对所出资企业形成不具有实际控制权的企业。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参股企业的投资主体适用范围为集团本部、集团所属各级全资企业、控股企业,及具有实际控制权的子公司(以下简称“投资单位”)。
第四条投资单位的参股投资行为应严格遵循《投资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
除集团本部的财务性投资、集团产业基金、资本公司及所管理公司进行的经营性投资外,原则上产业子集团和二级公司投资应以控股或相对控股方式进行,不得进行参股投资。
由多家集团内企业合资设立,由集团内企业控股或共同控制的合资公司,不纳入本办法管理范围。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第五条集团成立参股企业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集团公司战略投资部,办公室成员包括集团公司战略投资部、财务管理部、人力资源部、法务部、党群工作部、风控审计部等相关部门,各部门根据职能分工对参股企业进行专业指导、监督及管理。
战略投资部牵头负责制订集团参股企业管理制度,健全分类管理模式,指导、检查投资单位对参股企业的主业投资方向、合作对象、参股方式及投资回报管理;财务管理部负责指导、检查投资单位对参股企业的财务管理和产权管理;人力资源部负责指导、检查投资单位对参股企业派驻人员的管理;法务部负责指导、督促投资单位配合参股企业实际控股方做好法律事务管理工作;党群工作部负责指导、督促投资单位配合参股企业实际控股方做好党建工作;风控审计部负责指导、督促投资单位完善参股投资相关内控制度,强化参股投资企业风险管理。
集团公司相关部门负责集团本部参股企业的监督管理。
第六条二级公司负责建立对参股企业的监督管理体系,明确监督管理部门,落实监督管理职责;负责对参股企业的运营监督管理,及时、足额收取股权收益,定期向集团提交参股企业相关信息和运营监督管理报告;负责制定参股企业退出和股权转让方案,并推进、监督实施,及时清理低效无效股权投资,盘活存量资产,提高利用效率;负责按照参股企业公司章程规定,派出股东代表、董事、监事以及重要岗位人员,并及时换届或调整,建立派出人员定期述职和考核机制;负责对参股企业有关文件、资料进行归档,包括可行性研究报告,公司章程,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会议决议,年度财务报告等文件。
控股(参股)子公司管理办法
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参股)子公司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公司的长远发展,加强对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控股子公司的监督管理,指导控股子公司管理活动,促进控股子公司规范运作,降低控股子公司经营风险,优化公司的资源配置,依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根据总体战略规划及业务发展需要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
其设立形式包括:(一)公司独资设立的全资控股子公司;(二)公司与其他单位或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的,公司持有其50%以上股份,或者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组成,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企业。
第三条公司依据对控股子公司资产控制和规范运作要求,通过向控股子公司委派财务、经营管理人员和实施日常持续动态监管等两条途径行使股东权利,并负有对控股子公司指导、监督和相关服务的义务。
公司支持控股子公司依法自主经营,除履行控股股东权利和职责外,不干预企业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第四条控股子公司应遵循本办法,结合控股子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以保证本办法的贯彻和执行。
控股子公司同时控股其他公司的,应参照本办法的要求,逐层建立对其下属控股子公司的管理控制制度。
公司各职能部门应依照本办法及时、有效地对控股子公司做好管理、指导、监督等工作。
第五条公司除了遵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与规范性文件要求外还将对控股子公司主要从人力资源、财务、经营决策、信息管理、检查与考核、激励约束制度的执行及包括对外投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事项在内的专项事务最终审核与报备等方面进行统筹管理,控股子公司应严格配合与遵照公司统筹管理制度的要求。
第六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除《公司法》约定的高管外还包括财务总监及总经理助理岗位人员,下同)对本办法的有效执行负责。
第二章控股子公司管理基本原则第七条公司作为出资人,依据法人治理结构的要求,以股东或控制人的身份行使对控股子公司的重大事项监督管理,对投资企业依法享有投资收益、重大事项决策的权力,控股子公司必须遵循公司的相关规定。
子公司管理办法[1]
子公司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原则为了规范公司子公司的管理,促进公司整体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的全体子公司。
第二章子公司的设立和注销第三条子公司的设立1. 子公司的设立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经过公司董事会审批。
2. 子公司的设立需提交详细的设立方案,包括子公司的名称、注册资本、经营范围等,并经公司法务部门审核确认。
3. 子公司设立后,须及时办理工商等相关手续,并在规定时间内报备相关部门。
4. 子公司设立后,需设置子公司管理委员会,委员会成员由公司董事会任命。
第四条子公司的注销1. 如子公司的经营情况不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或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可以决定对其进行注销。
2. 子公司注销前需提交注销申请,并经过公司董事会审批。
3. 子公司注销后,需办理相关清理手续,并报备相关部门。
第三章子公司的经营管理第五条子公司的经营范围1. 子公司的经营范围须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且需与公司主业相符。
2. 子公司如有变更经营范围的情况,需及时报备并经过公司董事会审批。
第六条子公司的财务管理1. 子公司需按照公司的财务制度开展财务管理工作。
2. 子公司须按规定时间提交财务报表,并经公司财务部门审计确认。
第七条子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1. 子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需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 子公司须按照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进行招聘、培训、薪酬管理等工作。
第四章子公司的监督与考核第八条子公司的监督责任1. 公司董事会对子公司的经营状况承担监督责任。
2. 公司可派驻相关人员到子公司进行监督检查。
第九条子公司的考核公司将根据子公司的经营情况和发展目标,定期对子公司进行考核评估,并根据考核结果对子公司进行奖惩。
第五章附则第十条本办法的解释权本办法的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所有,如有需要修改的情况,须经过董事会审批。
第十一条本办法的施行日期本办法自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生效,并于公司内部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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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泽信息:控股(参股)子公司管理办法(2012年5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对公司投资的控股(参股)子公司的管理,规范公司投资行为,确保控股(参股)子公司始终处于受控状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天泽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控股(参股)子公司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并在资产、经营、机构、人员、财务五方面与本公司相互独立。
控股(参股)子公司应建立自己的内部控制制度及激励约束机制。
第三条公司与控股(参股)子公司之间是平等的法人关系。
公司对控股(参股)子公司主要从章程制定、人事、财务、审计、经营决策、信息管理、检查与考核等方面进行管理。
公司应重点加强对控股(参股)子公司的管理控制,加强对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募集资金使用、重大投资、信息披露等活动的控制。
不直接干预控股(参股)子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
第四条公司向控股(参股)子公司委派的董事、监事必须严格履行《公司外派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办法》规定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切实维护本公司的利益,确保公司投入控股(参股)子公司的资产保值增值。
第五条公司总经理在董事会的授权下,负责控股(参股)子公司的筹建工作;负责理顺本公司与控股(参股)子公司之间业务流程,并按本办法的相关规定,处理与控股(参股)子公司之间的交易。
第六条公司按职能部门功能管理的原则对控股(参股)子公司实施管理,具体如下:(一)董事会办公室参与控股(参股)子公司设立的可行性研究,并协助拟设立公司做好前期筹建、登记注册工作。
控股(参股)子公司成立后,负责与外派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日常联络工作。
(二)财务管理部根据董事会决议,负责落实组建控股(参股)子公司的投资款项。
控股(参股)子公司成立后,负责对其进行财务业务指导,负责对控股(参股)子公司须公开披露的财务信息进行收集和整理,并负责控股子公司的会计并表工作。
(三)内部审计部负责对控股(参股)子公司的财务监控工作。
(四)综合管理部负责控股子公司年度经营目标的设置,负责本公司与控股(参股)子公司之间业务流程的设置及关联交易方案的制订工作。
(五)综合管理部负责处理本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在知识产权保护及技术业务等方面的接口及管理工作。
(六)行政管理部负责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在安全生产、消防、环保等面的接口及管理工作。
第七条本办法规定的事项对公司各职能部门及控股子公司具有同等约束力,对本公司向参股子公司派出的董事、监事及劳动人事关系在本公司而受聘于参股子公司的高管人员均具有约束力。
公司控股子公司同时控股其他公司的,应参照本制度的要求逐层建立对其下属子公司的管理控制制度,并接受公司的监督。
第二章关键词注释第八条“公司”、“本公司”——系指天泽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条“控股子公司”——系指本公司投资的,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一)本公司单独持有或与所控制的子公司合并持有该公司注册资本(或股份)总额50%以上的;(二)本公司单独持有或与所控制的子公司合并持有该公司注册资本(或股份)比例虽未达到50%,但本公司的出资额已实际成为该公司的第一大股东,该公司的法人代表由本公司派出的董事担任的;(三)本公司派出的董事占该公司董事会多数,并实际控制该公司董事会经营决策权的。
第十条“参股子公司”——系指本公司参与投资,但出资比例达不到该公司最大股东地位,在该公司董事会中,派出董事不占多数,并且不掌握该公司实际控制权的企业。
第十一条“公司重大事项”——系指控股(参股)子公司审议决策的下列事项:(一)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二)发行股票、债券;(三)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四)对外投资、对外担保、融资、委托理财等事项;(五)聘免总经理等高管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六)重要合同(借贷、委托经营、受托经营、委托理财、赠予、承包、租赁等)的订立、变更和终止;(七)大额银行退票;(八)重大经营性或非经营性亏损;(九)补贴收入;(十)子公司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等重要文件;(十一)收购或出售资产;资产或债务重组;股东股权转让;公司合并或分立;变更公司形式或公司清算解散等事项;(十二)关联交易;(十三)修改公司《公司章程》;(十四)重大行政处罚;(十五)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十六)本公司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十二条“及时”是指事发当天,“重要”、“大额”以及“重大”系指金额或性质达到需提交子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事项。
第三章控股(参股)子公司的设立第十三条投资控股(参股)子公司必须按本公司有关程序进行可行性方案论证,在提交董事会审批前,需经本公司董事会下设的战略委员会审议。
第十四条确定本公司的投资是否占控股地位的原则如下:(一)凡投资组建与本公司主营业务关联程度较大的企业,本公司必须占控股地位(但如与全球排名500 强的国际著名跨国公司组建合资企业除外)。
(二)凡投资组建与本公司主营业务无关联(或关联程度较小)的企业,本公司可以不控股。
第十五条设立控股(参股)子公司的审批权限参见《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十六条在按上述第十五条规定的权限批准设立控股(参股)子公司方案后,由总经理负责拟设立公司的筹建工作。
总经理(或授权代表)应与拟设立公司的主要股东(包括自然人投资者代表)签订“投资协议”(或合资协议)。
如有关联交易事项的,还须签订“关联交易协议”。
第十七条上述“投资协议”(包括“关联交易协议”)正式签署后,应交董事会办公室备案,拟设立公司的章程草案应交董事会办公室审核,并提交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批准。
董事会办公室应协助拟设立公司的筹建并协助做好公司登记注册工作。
第十八条拟设立公司的注册资金验资事项,由该公司筹建组负责。
如本公司以部分实物资产(或无形资产)方式出资的,由本公司财务部负责聘请资产评估中介机构。
如合资方以部分实物资产(或无形资产)方式出资的,本公司财务部应配合出资方协助做好资产评估工作。
如本公司以现金方式出资的,公司财务部应按拟设立公司筹建组规定的缴款时间将本公司出资款项打入指定银行账户,支款手续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办理。
拟设立公司完成注册后,应在三个月内向本公司出具收款凭证。
第十九条向控股(参股)子公司委派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按本公司《外派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办法》规定的程序进行。
第四章对控股子公司的管理内容第一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和职责第二十条控股子公司应按《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建立法人治理结构,其董事会、监事会的人数由投资各方参照出资比例协商确定,本公司委派的董事必须占该董事会的多数,董事长必须由本公司委派的董事担任。
第二十一条本公司通过控股子公司股东(大)会行使股东权利制定控股子公司章程,并依据章程委派或推荐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十二条本公司可向控股子公司委派或推荐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以下简称“外派人员”)。
外派期间,本公司可根据需要对委派或推荐的人选做适当调整。
外派人员应由控股子公司根据其章程或相关规则经控股子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或总经理办公会议选举、聘任或任命。
第二十三条本公司应对控股子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负责人进行岗前培训,使其熟悉《公司法》、《证券法》、《创业板上市规则》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等,应掌握《公司章程》及相关公司管理制度中规定的重大事项的决策、信息的披露等程序。
第二十四条控股子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以下职责:(一)依法履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义务,承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二)督促控股子公司认真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经营,规范运作;(三)协调本公司与控股子公司间的有关工作;(四)保证本公司发展战略、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决议的贯彻执行;(五)忠实、勤勉、尽职尽责,切实维护公司在控股子公司中的利益不受损害;(六)定期或应公司要求向公司汇报所任职控股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及时向公司报告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所规定的重大事项;(七)列入控股子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会议通知和议题须在相关会议召开5日前报送公司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酌情按规定程序提请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八)承担本公司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二十五条控股子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章程,对公司和任职控股子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谋取私利,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所任职控股子公司的财产,未经本公司同意,不得与所任职控股子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上述人员若违反本条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十六条控股子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负责人在任职期间,应于每年度结束后1个月内,向公司总经理提交年度述职报告,在此基础上按公司考核制度进行年度考核,连续两年考核不符合公司要求者,公司将撤换分公司负责人或提请控股子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按其章程规定予以更换。
第二十七条控股子公司股东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董事会每六个月至少召开一次。
控股子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公司重大事项”时,本公司派出的董事须事先按审批权限,分别将相关议案提交本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或董事会审议。
外派董事须依据本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或董事会决议行使表决权,不得越权表决。
第二节经营及投资决策管理第二十八条控股子公司的经营及发展规划必须服从和服务于公司的发展战略和总体规划,在公司发展规划框架下,细化和完善自身规划,建立以市场为导向的计划管理体系,确保有计划地完成年度经营目标,确保公司及其他股东的投资收益。
第二十九条控股子公司应依据公司的经营策略和风险管理政策,接受本公司督导建立起相应的经营计划、风险管理程序。
控股子公司必须依法经营,规范日常经营行为,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从事经营工作。
第三十条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本公司根据自身总体经营计划,在充分考虑控股子公司业务特征、经营情况等基础上,向控股子公司下达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实现利润等经济指标,由控股子公司经营管理层分解、细化公司下达的经济指标,并拟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报公司总经理审批后执行。
控股子公司总经理应于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编制完成控股子公司年度工作报告及下一年度的经营计划,报子公司董事会审议。
经营计划应包括主要经济指标、研发、销售、生产、采购、投资等各个业务的计划情况,工作报告应就经营计划所列内容的实施情况逐一进行总结和分析。
第三十一条控股子公司应完善投资项目的决策程序和管理制度,加强投资项目的管理和风险控制,投资决策必须制度化、程序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