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稽查管理规定
高速公路收费稽查管理办法
高速公路收费稽查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高速公路收费管理,保障收费公路的合法权益,维护收费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和《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高速公路收费稽查工作。
第三条高速公路收费稽查应遵循合法、公正、高效的原则,确保收费行为的规范性和透明度。
第二章稽查机构与职责第四条高速公路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收费稽查工作,并设立专门的收费稽查部门。
第五条收费稽查部门的主要职责包括:1. 对收费公路的收费行为进行监督检查;2. 受理和处理收费争议和投诉;3. 对违规收费行为进行查处;4. 定期对收费公路的收费情况进行审计;5. 对收费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考核。
第三章稽查内容与方法第六条收费稽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 收费公路的收费标准和收费期限是否符合规定;2. 收费公路的收费公示是否规范;3. 收费人员是否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收费;4. 收费设备是否正常运行,计费是否准确;5. 收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是否合规。
第七条收费稽查可采取以下方法:1. 定期巡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2. 实地检查与远程监控相结合;3. 明查与暗访相结合;4. 利用技术手段进行数据分析和异常检测。
第四章违规处理第八条对于违规收费行为,收费稽查部门应依法予以查处,并可采取以下措施:1. 责令改正;2. 没收违法所得;3. 处以罚款;4. 暂停或取消收费资格。
第九条对于违规收费行为的处理结果,应当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第五章附则第十条本办法由高速公路管理机构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与本办法相抵触的规定同时废止。
请注意,以上内容是一个示例性的管理办法,具体实施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进行调整和完善。
收费站稽查规章制度
收费站稽查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收费站稽查工作,促进道路交通管理,保障道路通行秩序,维护行车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收费站稽查是指在高速公路收费站设置的执法岗位,负责对过往车辆进行稽查、查验、劝导和处罚等工作。
第三条收费站稽查工作应当遵循依法稽查、依规处置、服务车辆、保障道路安全的原则。
第四条收费站稽查应当严格依法依规进行,不得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确保执法过程公正、严明。
第五条各级道路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依据本规章制度,设立专门机构或者岗位,负责对收费站稽查工作进行管理和督导。
第二章收费站稽查岗位设置和职责第六条收费站稽查岗位应当设置在出入口处或者主线道路上,标识明显,配备必要的执法设备和工具。
第七条收费站稽查岗位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一)对过往车辆进行稽查,检查车辆行驶证、驾驶证、车辆年检、保险等证件;(二)对可疑车辆进行详细检查,查验车辆内部、化学品、易燃易爆品等危险品;(三)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理,如超速、违规变道、酒驾、无证驾驶等;(四)做好车辆引导及交通疏导工作,维护道路畅通和通行秩序;(五)协助其他执法部门进行联合行动,共同打击交通违法行为。
第八条收费站稽查岗位的工作人员应当经过专门培训和考核,具备相关执法能力和技能,保证精准、高效地开展稽查工作。
第九条收费站稽查岗位的工作人员应当服从上级领导的指挥,服从工作安排,确保工作纪律和工作效果。
第十条收费站稽查岗位的工作人员应当热情、礼貌地对待过往车辆及驾驶人员,做到文明执法,规范执法。
第三章收费站稽查程序和方法第十一条收费站稽查程序分为静态稽查和动态稽查两种方式。
(一)静态稽查:对车辆进行定点检查,如设置检查站点,进行详细检查,对问题车辆进行处置。
(二)动态稽查:对车辆进行流动检查,如设立流动稽查点,对过往车辆进行随机检查,发现问题即时处置。
第十二条收费站稽查应当以市场化、精细化、便捷化为目标,接受车辆企业、驾驶员的监督和检查。
收费站稽查管理制度
收费站稽查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收费站的稽查管理工作,提高收费站的稽查工作效率和质量,保障收费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收费站稽查管理制度。
二、稽查组织与职责1. 稽查组织收费站应设立稽查组织,由站长统一负责组织和协调各项稽查工作。
2. 稽查职责稽查组的主要职责包括:检查车辆通行情况,确保车辆按规定缴纳相应的费用;监督现场工作人员的工作纪律和服务态度;处理稽查过程中的纠纷和投诉;收集和整理稽查数据,提供给相关部门进行分析和决策。
三、稽查工作流程1. 稽查准备确保稽查设备和工具的正常运行;配备足够的稽查人员并进行专业培训。
2. 稽查过程遵守工作纪律,保持良好的工作形象;对每辆车辆进行稽查,并及时记录相关信息;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理,强制收取相应的费用;对投诉和纠纷进行及时处理并妥善解决。
3. 稽查每天结束工作时,稽查组应进行全面,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
四、稽查纪律1. 工作时间稽查组应按照规定的工作时间进行稽查工作,不得随意延长工作时间或早退。
2. 工作服装稽查组应统一着装,佩戴工作证件,保持整洁。
3. 工作态度稽查组应保持专业的工作态度,对待每辆车辆的稽查都要认真负责。
4. 工作纪律稽查组应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得私自收取费用或接受贿赂。
五、稽查考核与奖惩1. 稽查考核根据稽查工作的情况和反馈意见,定期对稽查组进行考核,并及时给予指导和改进意见。
2. 稽查奖惩对于表现优异的稽查人员和组织,可以给予奖励和嘉奖;对于违反制度和规定的稽查人员,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六、附则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并纳入收费站绩效考核体系,收费站应严格按照本制度执行。
以上为收费站稽查管理制度,各相关人员应严格遵守,如有违反将依法追究责任。
收费稽查管理规定修订版
收费稽查管理规定修订版Document number【SA80SAB-SAA9SYT-SAATC-SA6UT-SA18】收费稽查管理办法(2012修订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稽查管理,完善检查监督制约机制,确保收费岗位人员依法、文明、足额收费,防止“偷”、“逃”、“漏”费事件的发生,营造良好的内外部收费环境,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河北省有关行业规定文件,结合石黄管理处收费运营管理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河北省高速公路石黄管理处各级收费稽查机构,稽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本办法。
第三条收费稽查工作遵循“公平与公正相结合”、“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纠正与预防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章机构设置第四条河北省高速公路石黄管理处设三级稽查机构。
第一级为管理处收费稽查大队,第二级为管理所收费稽查大队,第三级为收费站稽查小组。
第五条管理处收费稽查大队负责对石黄全线各单位的稽查工作进行督察考核工作;管理所收费稽查大队负责对本区段内各站的收费稽查工作进行考核并负责组织实施具体的收费稽查工作;收费站稽查小组负责本站收费稽查工作的开展。
第三章人员要求第六条稽查人员应当熟悉收费政策和相关业务及工作程序,懂得一定的法律和计算机应用知识,政治思想强,业务素质过硬,作风正派,廉洁奉公,遵章守纪,对违规违纪行为敢抓敢管。
第七条稽查人员履行稽查职责,应当文明稽查,礼貌服务,维护国家、单位和缴费者的合法权益。
第八条稽查工作中要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收费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等;维持收费秩序,稳妥处置“偷”、“逃”、“漏”费事件和突发事件。
第九条稽查工作中发现问题要及时制止、纠正,重大问题应迅速向上一级报告,做好稽查记录。
第四章职责第十条管理处收费稽查大队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路收费的各项方针政策和省内有关公路收费的规章制度。
2.制定本单位稽查、监控规章制度,检查、监督制度的落实并对执行情况进行考核、评定。
1收费站稽查管理制度
1收费站稽查管理制度1.收费站稽查管理制度1.1 目的和适用范围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收费站的稽查管理工作,确保稽查工作的准确性、公正性和高效性。
适用于所有收费站的稽查工作。
1.2 定义1.2.1 收费站:指收费公路上设置的检查站点,负责对车辆进行稽查和收费的单位。
1.2.2 稽查人员:指收费站配备的专门从事稽查工作的工作人员。
1.2.3 稽查对象:指经过收费站的车辆及其驾驶人。
1.2.4 稽查记录:指稽查人员在稽查过程中获得的相关信息和记录。
2.稽查职责和权限2.1 稽查职责2.1.1 对经过收费站的车辆进行稽查,确保车辆及其驾驶人遵守相关交通规则和收费规定。
2.1.2 验证车辆的相关证照和手续,如行驶证、驾驶证、道路通行证等。
2.1.3 检查车辆的装载情况,确保车辆的安全运行。
2.1.4 解答驾驶人的疑问,提供相关交通和收费信息。
2.1.5 记录稽查情况,填写稽查记录,并及时上报相关部门。
2.2 稽查权限2.2.1 稽查人员有权要求驾驶人出示驾驶证、行驶证等相关证照和手续。
2.2.2 稽查人员有权对车辆进行检查,包括外观、内部装载情况等。
2.2.3 稽查人员有权制止未按规定缴费的车辆继续行驶,并采取相应措施。
2.2.4 稽查人员有权要求驾驶人进行呼气酒精测试等相关检查。
3.稽查工作流程3.1 通知和部署3.1.1 收费站站长根据工作需要,对稽查工作进行通知和部署。
3.1.2 稽查人员按时到岗,按照要求佩戴工作证件和标识,做好准备工作。
3.2 稽查前准备3.2.1 稽查人员检查工作用具和设备的完好性,确保能够正常使用。
3.2.2 稽查人员核对稽查清单,了解当日稽查的重点内容和任务。
3.3 稽查过程3.3.1 稽查人员依次对经过收费站的车辆进行稽查,按照稽查目标和流程进行操作。
3.3.2 稽查人员与驾驶人进行必要的沟通和交流,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3.3.3 稽查人员认真记录稽查情况,填写稽查记录表,并及时上报相关部门。
收费稽查联动管理制度
收费稽查联动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收费稽查工作,保障收费稽查工作质量,提高收费管理水平,维护公平竞争环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收费稽查联动管理机构设置(一)市场监管部门为主要管理机构,负责收费稽查的统筹协调,具体职责包括:1. 制定年度收费稽查工作计划;2. 确定收费稽查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3. 指导、督促市县两级市场监管部门开展收费稽查工作;4. 对重大收费案件进行调查和处理;5. 协调其他部门开展相关工作。
(二)市县两级市场监管部门为基层组织机构,负责具体收费稽查工作,具体职责包括:1. 落实市场监管部门的工作要求,制定具体的收费稽查方案;2. 深入企业、市场等单位,开展现场检查,查明真相;3. 处理相关收费违法案件,制定处罚措施;4. 定期向市场监管部门报告收费稽查情况;5. 完成其他相关工作。
三、收费稽查联动管理制度(一)收费辖区划分1. 收费稽查工作依据行政区域划分,分为市级、县级两级,在各自辖区内分别设立收费稽查办公室;2. 收费稽查办公室由市县市场监管部门派驻有关人员负责日常工作,配备必要的办公设备和工具。
(二)收费稽查工作流程1. 制定年度收费稽查工作计划,确定收费稽查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2. 市县两级市场监管部门根据工作计划,制定具体的收费稽查方案;3. 深入企业、市场等单位,开展现场检查,查明真相;4. 对查出的收费违法案件进行处理,并制定相应的处罚措施;5. 定期向市场监管部门报告收费稽查情况,并及时通报重大案件;6. 市场监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工作计划和方案,及时协调解决问题。
(三)收费稽查工作要求1. 收费稽查工作要坚持以事实为依据,客观公正处理案件,不得随意武断;2. 收费稽查人员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纪律要求,严格执行工作程序,不得违规操作;3. 收费稽查人员要保护商业秘密,不得泄露企业机密信息;4. 收费稽查工作要尊重企业的合法权益,保护企业的正当利益。
收费站稽查管理制度
收费站稽查管理制度收费站稽查管理制度一、总则⑴为规范收费站稽查工作,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提高收费站工作效率,制定本管理制度。
⑵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收费站的稽查工作。
⑶稽查工作涵盖车辆逃费、超限超载、违规停车、非法运输等方面。
二、收费站稽查组织架构⑴稽查组织架构由站长、稽查员、技术人员和行政人员组成。
⑵站长负责稽查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管理。
⑶稽查员负责日常稽查任务的执行和处理。
⑷技术人员负责使用相关设备进行数据采集和分析。
⑸行政人员负责稽查工作的后勤保障和档案管理。
三、稽查任务分工⑴根据稽查工作需要,稽查任务分为日常稽查、重点稽查和突发事件稽查。
⑵日常稽查包括对车辆逃费、超限超载、违规停车等行为的巡查和处理。
⑶重点稽查根据上级指示和交通情况,对某些特定车辆或行为进行重点监管和稽查。
⑷突发事件稽查指突发重大交通事故、恶劣天气等情况下的稽查工作。
四、稽查工作流程⑴接到稽查任务后,稽查组根据任务内容进行分工协作。
⑵稽查组按照预定的路线和时间进行稽查。
⑶稽查员对发现的问题进行记录和处理,并及时上报。
⑷技术人员根据实际情况,使用相应的设备进行数据采集和分析。
⑸稽查组根据稽查结果,制定相应的处置措施,并向上级报告。
五、稽查结果处理⑴对于车辆逃费问题,稽查组根据相关规定和标准对逃费行为进行处罚。
⑵对于超限超载问题,稽查组根据相关规定和标准对超限超载行为进行处罚,并要求车辆减载或拖吊处理。
⑶对于违规停车问题,稽查组根据相关规定和标准对违规停车行为进行处罚,并要求违规停车车辆驶离。
⑷对于非法运输问题,稽查组根据相关规定和标准对非法运输行为进行处罚,并移交给有关部门处理。
六、附件⒈收费站稽查记录表⒉监控设备操作手册七、法律名词及注释⒈道路交通安全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制定的涉及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
⒉路政管理规定: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部门制定并发布的关于交通管理的规定。
⒊高速公路管理条例: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部门制定并发布的关于高速公路管理的规定。
收费站稽查管理制度
收费站稽查管理制度收费站稽查管理制度一、总则本制度是为规范收费站稽查管理,提高收费站稽查工作效率,保障公路收费秩序的有序进行,加强稽查人员队伍的管理和监督,进一步落实交通安全责任制,确保道路交通安全。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收费站的稽查工作。
二、稽查人员的要求和权限1. 稽查人员应具备良好的品德素质和职业道德,服从公司的领导和指挥。
2. 稽查人员必须通过相关的培训,并持有相应的稽查执法证件。
3. 稽查人员有权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和稽查,包括查验交通工具,核对行驶证,检查收费凭证等。
4. 稽查人员有权制止违法行为并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如罚款、暂扣驾驶证等。
三、稽查工作的内容和要求1. 稽查人员应根据公司的规定,按照岗位责任划分,合理分工,确保稽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2. 稽查人员应主动与过往车辆的驾驶员进行交流,解答疑问,协助解决问题,提高服务水平。
3. 稽查人员应及时记录违法行为和相关信息,并将记录上报至上级部门。
4. 稽查人员应保持稽查工作的积极性和敬业精神,不得有懒散、应付、推卸责任等行为。
四、稽查工作流程1. 稽查人员应在收费站正常工作时间内进行稽查工作,确保稽查工作的连续性和时效性。
2. 稽查人员应按照稽查计划进行稽查,对收费站周边的道路和车辆进行巡视,确保稽查工作的全面性和公正性。
3. 稽查人员应在稽查现场设置警示标志,确保稽查过程安全,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
4. 稽查人员应将稽查结果进行记录,包括违法行为的描述、相关信息和采取的处罚措施,便于后续的查阅和核查。
五、稽查工作的监督和考核1. 公司应建立健全稽查工作的内部监督机制,确保稽查工作的规范性和效果性。
2. 公司领导应加强对稽查工作的督导和考核,对表现优秀的稽查人员进行表彰和奖励,对存在问题的稽查人员进行纪律处分和培训,以激励稽查人员的积极性和工作热情。
六、附则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所有,如需修改或补充,应经公司领导批准。
1收费站稽查管理制度
1收费站稽查管理制度收费站稽查管理制度是指对收费站内的稽查工作进行规范和管理的制度。
目的是保障收费站工作的正常进行,提高稽查工作的效率和质量,确保高速公路的交通安全和收费秩序。
一、稽查管理原则1.法律依据:稽查工作应严格依法进行,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
2.公正公平:稽查工作应公正、公平,不偏袒任何一方。
3.严肃认真:稽查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照规定流程进行稽查工作。
4.效率优先:稽查工作应高效率进行,确保稽查结果准确、及时。
二、稽查管理机构和责任1.稽查管理机构:设立稽查管理部门,负责收费站内稽查工作的组织和管理。
2.稽查人员:稽查人员应经过严格的选拔和培训,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
3.稽查工作责任:稽查人员应按照规定的工作职责进行稽查工作,确保稽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稽查工作流程1.任务下达:稽查人员应按照稽查管理部门的安排,接收稽查任务。
2.出勤打卡:稽查人员在到达收费站后,应准时进行出勤打卡,保证工作纪律。
3.稽查准备:稽查人员在开始稽查前,应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包括检查稽查工具和装备。
4.路面稽查:稽查人员应按照规定的稽查范围和要求,在事发区域展开稽查工作。
5.证据收集:稽查人员在稽查过程中,应及时、准确地收集相关的证据,用于后续处理。
6.稽查记录:稽查人员应详细记录每次稽查的过程、情况和结果,便于后续的统计和分析。
7.上报汇总:每日结束稽查工作后,稽查人员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将稽查结果上报给稽查管理部门。
8.工作总结:稽查管理部门应定期对稽查工作进行总结,分析问题和改进措施,提升工作质量。
四、稽查工作标准与要求1.依法稽查:稽查人员应依法开展稽查工作,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工作程序。
2.安全稽查:稽查人员应关注安全问题,及时制止和处理交通违法行为,保障交通安全。
3.效率稽查:稽查人员应高效率地进行稽查工作,减少交通拥堵,提高通行效率。
4.服务态度:稽查人员应友善、礼貌地对待驾驶员和乘客,提供优质的服务。
收费站稽查管理制度
收费站稽查管理制度收费站稽查管理制度1. 引言收费站作为交通管理的重要环节,承担着车辆收费、交通安全等多个重要职能。
为了提高收费站的稽查管理水平,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秩序,制定本收费站稽查管理制度。
2. 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收费站稽查工作,加强对车辆的合法性和安全性的检查,减少交通违法行为,确保收费站的正常运营。
3. 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收费站的稽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车辆检查、交通违法处理、稽查记录等。
4. 职责和权限4.1 收费站站长负责组织和管理收费站的稽查工作,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4.2 稽查人员负责执行稽查任务,对车辆进行检查,发现交通违法行为及时处理。
4.3 稽查人员有权要求驾驶员提供相关证件和车辆检验合格证,对车辆进行检查或查验。
4.4 稽查人员有权对违反交通规定的车辆进行处罚,并填写相应的稽查记录。
5. 稽查流程5.1 车辆进入收费站后,稽查人员应立即将车辆引导至稽查区域,进行检查。
5.2 稽查人员应首先检查车辆的证件和车辆检验合格证,确保其合法性。
5.3 对于怀疑存在违法行为的车辆,稽查人员有权要求驾驶员下车接受检查。
5.4 对发现的交通违法行为,稽查人员应依法进行处理,并填写相应的稽查记录。
5.5 若车辆存在严重违法行为,稽查人员应及时报告上级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交通秩序。
6. 稽查记录6.1 稽查人员应详细记录每一次稽查的情况,包括车辆基本信息、稽查内容、发现的违法行为等。
6.2 稽查记录应进行签字确认,确保记录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6.3 稽查记录应妥善保存,并定期进行归档,以备日后查阅和统计。
7. 奖惩机制7.1 对于表现优秀的稽查人员,应给予相应的奖励和表彰。
7.2 对于工作不到位、漏查漏判的稽查人员,应进行相应的纪律处分,并及时进行培训和提醒。
8. 安全保障8.1 收费站应配备必要的稽查设备和器材,确保稽查工作的安全进行。
8.2 稽查人员在稽查过程中应注意自身安全,必要时可以寻求其他人员的协助。
1收费站稽查管理制度正规范本(通用版)
收费站稽查管理制度1. 引言本文档旨在制定收费站稽查管理制度,以规范和管理收费站的稽查工作,确保收费站的安全运营和效益。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收费站的稽查工作。
2. 定义和缩写•收费站:指公路、桥梁、隧道等地点设置的收费站点。
•稽查:指对通过收费站的车辆、人员及相关证照进行检查和核实的工作。
•稽查员:指执行收费站稽查工作的工作人员。
3. 稽查目标和原则3.1 稽查目标•确保车辆和人员的合法通行。
•提高收费站的管理水平。
•防止逃费、偷税漏税等违法行为。
3.2 稽查原则•公平公正:对所有通过收费站的车辆和人员进行一视同仁的稽查。
•法律合规:依法依规进行稽查,严禁滥用职权、涉嫌胁迫、索贿等行为。
•服务至上:在稽查过程中提供优质服务,确保通行的便利性和高效性。
4. 稽查流程和工作规范4.1 稽查流程在车辆或人员通过收费站时,稽查员按照流程进行稽查:1.对车辆及人员进行初步观察,并核对相关证照、票据等。
2.对车辆进行技术检查,包括车辆的技术状况、车辆牌照的真伪等。
3.根据稽查结果,对车辆及人员进行处理,如放行、开具罚单等。
4.记录稽查情况,包括车辆信息、稽查员信息、稽查时间等。
4.2 工作规范•稽查员应随身佩戴工作证件,明确身份和职责。
•稽查员应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做到依法稽查。
•稽查员应维护收费站形象,严禁行为粗暴、语言恶劣等不良行为。
•稽查员应严格保守车辆及人员信息的机密性。
5. 稽查设备和工具为提高稽查工作的准确性和高效性,收费站应配备设备和工具:•车辆检查设备:包括车辆静态检查设备、车辆称重设备等。
•证照识别设备:包括联系读卡器、驾驶证识别设备等。
•执法工具:如执法记录仪、罚款机等。
6. 稽查培训和绩效考核为确保稽查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收费站应定期组织培训和绩效考核。
•培训内容:包括法律法规知识、稽查流程和技巧等。
•考核标准:依据稽查工作的准确性、高效性和公正性等指标进行评估。
7. 稽查安全管理为保障稽查工作的安全性,收费站应加强稽查安全管理。
1收费站稽查管理制度
1收费站稽查管理制度收费站稽查管理制度一、背景和目的收费站是公路交通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稽查工作对于维护道路交通秩序、确保收费顺利进行具有重要作用。
为了加强收费站稽查管理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范围和责任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收费站的稽查工作,包括稽查人员的岗位职责、工作要求、考核标准等。
收费站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制度,并对稽查人员进行管理和监督。
三、岗位职责稽查人员的岗位职责如下:1. 完成稽查任务:负责对过往车辆进行稽查,包括查验行驶证、驾驶证,核实车辆信息等,确保车辆合法通行。
2. 发现问题处理:对于发现的违规行为或问题,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包括劝导驾驶员,开具违章通知单等。
3. 路面执勤:负责维护道路交通秩序,监测、协调和处置交通事故等突发事件。
4. 路面巡查:定期巡查收费站周边道路,排除交通隐患,保障道路安全。
四、工作要求稽查人员在工作中应满足以下要求:1. 遵守法律法规:稽查人员要熟悉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证工作合法、公正。
2. 严格执行规章制度:稽查人员要遵守收费站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工作安排和领导指挥。
3. 保持警觉:稽查人员要时刻保持警觉,确保稽查工作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4. 保密工作:稽查人员要严守保密工作要求,不得将稽查信息泄露给他人。
五、考核标准稽查人员的工作表现将按照以下标准进行考核:1. 工作态度:包括工作主动性、认真负责等方面的表现。
2. 工作效率:稽查人员的工作速度和准确性。
3. 稽查结果:稽查人员对车辆违规行为的处理结果。
4. 学习业务:稽查人员的学习能力和业务水平。
六、奖惩措施对于表现优秀的稽查人员,将进行表彰和奖励;对于工作不力或违反规定的稽查人员,将采取相应的惩处措施。
七、附则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凡涉及本管理制度的问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解释和处理。
如有需要,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修订。
征费稽查管理制度
征费稽查管理制度1. 引言征费稽查管理制度是指对征税和费用收入进行稽查和管理的一系列制度。
本文档旨在规范征费稽查工作,确保税费的合法收取和管理,维护税收纪律,提高税收征收效率。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税收征缴工作的单位和个人。
2. 目标和原则2.1 目标•确保征费工作的公正、公平和透明。
•提高征费工作的效率,减少税费收入的损失。
•加强对征费人员的培训和监督,提高征费工作的质量。
2.2 原则•法律依据原则:征费和稽查工作必须严格依据法律法规进行,不能超越法律规定的权限。
•公正公平原则:征费和稽查工作必须公正、公平、透明,不得为个人或单位提供特殊待遇。
•安全保密原则:征费和稽查工作涉及到纳税人的隐私信息,必须保守秘密,防止泄露。
•效率原则:征费和稽查工作应该高效率地进行,减少不必要的时间和资源浪费。
3. 组织架构征费稽查管理工作应当建立完整的组织架构,明确工作职责,保证工作的协调运作。
3.1 征费稽查部门征费稽查部门是负责具体征费和稽查工作的部门,应该配备专业的征费人员和稽查人员。
征费稽查部门的职责包括:•征费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征费过程的监督和管理;•征费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征费工作的分析和报告。
3.2 监督机构监督机构是对征费稽查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的机构,应该独立于征费稽查部门,并直接向上级主管部门负责。
监督机构的职责包括:•监督征费稽查部门的工作;•接受纳税人的投诉和举报,并进行调查和处理;•对重大问题进行核查和审计。
4. 征费稽查流程征费稽查流程是指征费和稽查工作的具体操作流程。
征费稽查流程应当包括以下环节:4.1 征费准备征费准备是指在征费开始之前的一系列准备工作。
征费准备应当包括:•制定征费计划;•准备征费相关的文件和资料;•组织征费人员的培训。
4.2 征费操作征费操作是指具体的征费工作。
征费操作应当遵循以下步骤:1.查验纳税人的证照和资料,确保其合法身份和资格。
2.核对纳税人的申报表和缴款凭证,确保其准确性和完整性。
收费稽查管理规定
收费稽查管理规定第一篇:收费稽查管理规定收费稽查管理规定(YCGS/SF06)1.总则1.1.为了加强收费管理,维护正常收费秩序,严明工作纪律,坚持依法收费、文明收费,完善检查监督制约机制,使收费稽查管理实现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避免逃费、漏费现象的发生,杜绝贪污作弊行为的出现,带好收费队伍,根据《山西省高速公路收费稽查管理办法》、《山西省高速公路收费管理办法》和上级有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规定。
1.2.运城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收费管理机构和稽查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本规定。
1.3.各级收费稽查人员要热爱本职工作,精通收费业务,熟悉规章制度,敢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对收费工作真正起到监督、检查和指导作用。
2.组织机构收费机电部负责督促、检查各管理处的收费、稽查工作。
各管理处成立稽查队,对所属收费站的收费工作进行稽查。
3.稽查工作的组织和实施3.1.公司监控稽查中心根据上级要求和收费机电部的有关规定对本单位收费工作存在的问题确定稽查重点,集中力量反复稽查。
为提高稽查效果,稽查时要做到不预告,不定点定时,不形成规律,以达到增收堵漏,净化收费环境的目的。
并按计划对各管理处进行直接稽查,也可组织管理处与管理处之间的互查或联合稽查。
3.2.管理处稽查工作由管理处稽查队负责组织实施,管理处稽查队按规定和要求进行稽查,也可组织站与站之间的互查。
3.3.稽查工作要贯彻“教育先行,预防为主”的原则,各管理处应坚持经常性的职业道德教育、法纪教育和反腐蚀教育。
3.4.稽查管理要实行“六个结合”,即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自查与互查相结合、全面查与单项查相结合、配合与交叉相结合、内查与外查相结合、明查与暗查相结合。
4.稽查制度4.1.管理处对所属各收费站的稽查每周不少于3次(其中夜查不少于1次),其中对班报及非正常情况记录的稽查每月不少于3次;对图像、录像的稽查每月不少于2次。
现场稽查人员不少于三人。
4.2.收费站组织的稽查结合收费工作实际进行,每天稽查频次不少于4次(其中夜查不少于1次)。
1收费站稽查管理制度
收费站稽查管理制度1. 引言收费站稽查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和优化收费站的稽查工作,加强对车辆和人员的监管和管理,确保收费站稽查工作的科学性和高效性。
本文档旨在详细说明收费站稽查管理制度的内容和实施要点。
2. 稽查管理的目的和意义稽查管理是收费站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目的和意义包括:•确保车辆和人员的安全和顺畅通行。
•防止逃费、走私和其他违法行为,并降低安全事故的发生率。
•提高稽查人员的工作效率和监管能力。
•保障收费站的正常运营和收费秩序。
3. 稽查管理制度的内容3.1 稽查人员的资质与要求•稽查人员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培训和考核,并持有相应的岗位资质证书。
•稽查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工作纪律,遵循相关规章制度。
•稽查人员应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具备较强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
3.2 稽查工作流程•稽查工作应按照预先制定的稽查计划进行,确保对各类车辆的稽查工作覆盖全面。
•稽查人员应按照工作计划和要求,认真履行稽查职责,执行各项稽查任务。
•稽查人员应及时向上级汇报稽查情况,并按照要求填写相关稽查记录和报告。
3.3 稽查工作内容•对进出收费站的车辆进行稽查,包括查验行驶证、驾驶证、车辆合规性等。
•对可疑车辆进行深入检查,例如盗窃、走私嫌疑车辆等。
•对有违法行为的车辆进行处罚,例如逃费、违法超载等。
•配合相关部门对重点车辆和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和调查。
•协助处理交通事故和突发事件,确保及时处置和救援。
3.4 稽查工作的注意事项•稽查期间,稽查人员应保持专注和警惕,确保自身的安全和稽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稽查人员应提高服务意识,优化稽查流程,确保车辆的顺利通行。
•稽查人员应保护个人隐私信息和车辆信息的安全,严禁泄露和滥用。
4. 稽查管理制度的实施和监督4.1 实施•收费站管理部门应制定详细的稽查管理制度,并向所有稽查人员进行培训和宣传。
•稽查管理制度的内容应与收费站其他管理制度相衔接,形成一个完整的管理体系。
1收费站稽查管理制度
1收费站稽查管理制度收费站稽查管理制度⒈稽查管理目的和依据⑴目的本稽查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和加强收费站稽查工作,提高交通违法查处效率和质量,维护公路交通秩序和安全。
⑵依据本稽查管理制度依据《交通管理法》、《公路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
⒉稽查管理组织架构⑴稽查管理部门稽查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执行稽查管理制度、组织稽查人员培训和考核、协调各个收费站的稽查工作。
⑵稽查人员稽查人员应具有相应的法律知识和稽查技能,全面了解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规定,并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⒊稽查工作流程⑴接收任务收费站稽查人员每日接收上级稽查管理部门分配的稽查任务,并按照要求制定稽查计划。
⑵出动稽查稽查人员按照制定的稽查计划,出动至指定地点进行稽查工作,严禁擅自更改稽查地点和时间。
⑶稽查执法稽查人员在稽查过程中,应按照法律法规和稽查管理制度的要求,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并制作相应的稽查记录。
⑷稽查反馈稽查人员根据稽查情况,将稽查结果及时反馈给稽查管理部门,并按照要求上报相关统计数据。
⒋稽查工作要求⑴法律知识和稽查技能稽查人员应不断学习和掌握最新的法律法规和稽查技术,确保稽查工作的专业性和高效性。
⑵严格执行稽查规定稽查人员在稽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稽查管理制度执行任务,不得违反稽查规定和滥用职权。
⑶公正、公平、文明执法稽查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应以公正、公平、文明的态度对待当事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⒌监督检查和考核⑴监督检查稽查管理部门及上级主管部门有权对收费站稽查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⑵考核评估稽查人员每年将接受一次正式的稽查工作考核评估,评估内容包括工作质量、工作效率、法律法规掌握情况等。
附件:无法律名词及注释:⒈交通管理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⒉公路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规定:指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规定》。
停车收费稽查制度内容范本
停车收费稽查制度内容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停车收费行为,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停车场经营管理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类停车场(库)的收费稽查工作。
第三条停车收费稽查工作应当遵循依法依规、公开透明、公正合理、便民高效的原则。
第四条停车场经营管理者应当建立健全停车收费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和本市停车收费政策,合法合规经营。
二、稽查内容第五条停车收费标准及收费公示停车场经营管理者应当严格按照国家和本市停车收费政策制定停车收费标准,并在停车场入口处显著位置设置收费公示牌,公示收费标准、计费方式、收费时段、优惠政策等内容。
第六条停车收费票据停车场经营管理者应当依法开具停车收费票据,保证票据的真实、合法、有效。
停车收费票据应当包括停车场名称、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计费时段、车辆类型、车牌号码、收费金额等信息。
第七条停车收费服务停车场经营管理者应当提供便捷高效的停车收费服务,确保车辆进出畅通。
收费人员应当着装统一,文明服务,严格遵守收费规定,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拒收现金。
第八条停车场的设施设备停车场经营管理者应当维护停车场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确保停车场内照明、监控、通风、消防等设施设备完好,为消费者提供安全、舒适的停车环境。
第九条停车场内的安全秩序停车场经营管理者应当加强停车场内的安全秩序管理,制定并执行停车场安全管理规定,确保停车场内车辆和人员的安全。
第十条停车场环境卫生停车场经营管理者应当负责停车场内的环境卫生管理,保持停车场清洁卫生,营造良好的停车环境。
三、稽查措施第十一条停车收费稽查部门应当加强对停车场收费行为的监督检查,采取以下措施:(一)查阅停车场收费相关资料,包括收费标准、收费票据、收费记录等;(二)对停车场经营管理者进行询问,了解停车收费执行情况;(三)对停车场设施设备进行现场检查,确保其正常运行;(四)对停车场内的安全秩序、环境卫生进行现场检查。
收费站稽查管理制度
收费站稽查管理制度前言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高速公路系统成为人民出行重要的方式之一。
为了保障公路系统的稳定有序运行,收费站处于关键位置,直接关系到公路的流通效率和安全。
然而,在高速公路系统中,一些违法行为时有发生,如逃费、超载等。
这些行为对于高速公路的安全、节能、环保及保养造成不小影响。
因此,为了保障高速公路的正常运营,制定收费站稽查管理制度显得格外重要。
一、稽查人员的要求与管理1.稽查人员的要求(1)稽查人员应当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坚守职业道德。
具有良好的观察力和分析问题的能力,能够准确判断车辆的违法情况。
(2)稽查人员应当具备较强的身体素质,坚韧不拔,冷静沉着,处事公正,不因外界客观因素影响工作。
(3)稽查人员应该严格按照岗位职责进行工作,以车辆的监控工作为首要职责,要严格按照收费标准进行监管,防止逃费、超载等违规行为的出现。
2.稽查人员的管理(1)稽查人员应当实行职业证书制度,从资格上保证稽查人员的合法性。
(2)加强稽查队伍的管理,对于稽查人员的职责、权利、义务等制度进行明确,具体的纪律管理制度落实到位;对于工作积极、责任心强、工作能力强的员工进行表彰,以激励其继续发扬优良的工作作风。
(3)完善稽查人员的培训计划,定期开展业务培训,不断提高稽查人员的监管、管理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二、稽查流程和程序1.稽查流程稽查流程主要包括车辆的检查、登记、处理和记录四个步骤。
(1)车辆检查:稽查人员应当对进入收费站的车辆进行检查,了解车辆数目、车型、车牌号等基本情况,并仔细注意车辆是否存在超载、车辆是否符合环保要求等业务问题。
(2)车辆登记:针对进入收费站的车辆,稽查人员应当对车辆进行登记,并询问驾驶员车辆运行基本情况,根据车检单要求开具相关业务单据,注意查询车辆的证件齐全性,清查车辆情况是否异常。
(3)处理违规行为:对于发现的一些违规行为,如超载、逃费等,稽查人员应当及时处理,并将详细情况记录下来。
具体的处理处置程序应当根据国家相关管理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停车收费稽查制度范本
停车收费稽查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停车场收费行为,保障停车场运营收益,防止资金流失,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辖各项目的停车场(外包除外)收费管理。
第二章停车场收费监督核查规定第三条停车场收费的规范性直接关系到停车场的收益,公司停车场收费稽核专员将定期和不定期对各项目停车场收费进行稽查,监督不规范行为,防止弄虚作假,禁止私自放行,杜绝违规操作。
第四条稽核专员利用捷顺停车场智能化系统加强监管,通过系统实时监管停车场车辆进出情况,月卡车、临时车及免费车辆情况,系统收费数据和异常收费情况。
第五条稽核专员监控各停车场的免费放行情况,将异常免费放行车辆发送给该项目停车场主管或收款员,并要求在当日调查免费放行原因,将结果反馈给稽核人员。
稽核专员将不定期下项目对反馈结果进行调查,核实真伪。
第六条对较大金额的车辆异常收费,稽核专员向项目经理派发《异常收费调查单》(见附件2),要求项目经理在5个工作日内调查车辆异常收费的原因并做出处理意见,回复公司稽核专员并上交《异常收费调查单》。
第七条项目经理安排专人每周不少于一次对停车场各收费岗进行核查,核查当班车管员手中的现金、票据、优惠券等。
第三章收费稽查管理制度第八条通行费稽查工作是指各级通行费管理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为保证通行费管理规范,杜绝贪污行为所进行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九条稽查人员应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熟练掌握和运用相关的政策法规和工作规章制度,思想作风过硬,对违规违纪秉公办事、依法行政、廉洁奉公、执法严明,并对突发事件具有一定的应变能力,灵活处理能力。
第十条稽查人员应结合本地工作实际,制订落实稽查管理办法具体措施。
第十一条稽查人员受理举报和其他监督管理单位或部门转来的事项。
第十二条稽查人员应结合本地工作实际,细化各项考评标准,并对本级和下级稽查工作进行考评。
第十三条稽查人员应落实信息报告制度,及时记录、定期或不定期报告通行费管理工作中重要事项及相关事项办理情况。
收费稽查管理规定修订版
收费稽查管理规定修订版集团标准化工作小组 [Q8QX9QT-X8QQB8Q8-NQ8QJ8-M8QMN]收费稽查管理办法(2012修订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稽查管理,完善检查监督制约机制,确保收费岗位人员依法、文明、足额收费,防止“偷”、“逃”、“漏”费事件的发生,营造良好的内外部收费环境,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河北省有关行业规定文件,结合石黄管理处收费运营管理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河北省高速公路石黄管理处各级收费稽查机构,稽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本办法。
第三条收费稽查工作遵循“公平与公正相结合”、“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纠正与预防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章机构设置第四条河北省高速公路石黄管理处设三级稽查机构。
第一级为管理处收费稽查大队,第二级为管理所收费稽查大队,第三级为收费站稽查小组。
第五条管理处收费稽查大队负责对石黄全线各单位的稽查工作进行督察考核工作;管理所收费稽查大队负责对本区段内各站的收费稽查工作进行考核并负责组织实施具体的收费稽查工作;收费站稽查小组负责本站收费稽查工作的开展。
第三章人员要求第六条稽查人员应当熟悉收费政策和相关业务及工作程序,懂得一定的法律和计算机应用知识,政治思想强,业务素质过硬,作风正派,廉洁奉公,遵章守纪,对违规违纪行为敢抓敢管。
第七条稽查人员履行稽查职责,应当文明稽查,礼貌服务,维护国家、单位和缴费者的合法权益。
第八条稽查工作中要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收费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等;维持收费秩序,稳妥处置“偷”、“逃”、“漏”费事件和突发事件。
第九条稽查工作中发现问题要及时制止、纠正,重大问题应迅速向上一级报告,做好稽查记录。
第四章职责第十条管理处收费稽查大队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路收费的各项方针政策和省内有关公路收费的规章制度。
2.制定本单位稽查、监控规章制度,检查、监督制度的落实并对执行情况进行考核、评定。
3.按有关制度规范收费秩序,制止并纠正违纪行为,提高文明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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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稽查管理规定(YCGS/SF06)1. 总则1.1.为了加强收费管理,维护正常收费秩序,严明工作纪律,坚持依法收费、文明收费,完善检查监督制约机制,使收费稽查管理实现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避免逃费、漏费现象的发生,杜绝贪污作弊行为的出现,带好收费队伍,根据《山西省高速公路收费稽查管理办法》、《山西省高速公路收费管理办法》和上级有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规定。
1.2.运城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收费管理机构和稽查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本规定。
1.3.各级收费稽查人员要热爱本职工作,精通收费业务,熟悉规章制度,敢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对收费工作真正起到监督、检查和指导作用。
2.组织机构收费机电部负责督促、检查各管理处的收费、稽查工作。
各管理处成立稽查队,对所属收费站的收费工作进行稽查。
3. 稽查工作的组织和实施3.1.公司监控稽查中心根据上级要求和收费机电部的有关规定对本单位收费工作存在的问题确定稽查重点,集中力量反复稽查。
为提高稽查效果,稽查时要做到不预告,不定点定时,不形成规律,以达到增收堵漏,净化收费环境的目的。
并按计划对各管理处进行直接稽查,也可组织管理处与管理处之间的互查或联合稽查。
3.2.管理处稽查工作由管理处稽查队负责组织实施,管理处稽查队按规定和要求进行稽查,也可组织站与站之间的互查。
3.3.稽查工作要贯彻“教育先行,预防为主”的原则,各管理处应坚持经常性的职业道德教育、法纪教育和反腐蚀教育。
3.4.稽查管理要实行“六个结合”,即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自查与互查相结合、全面查与单项查相结合、配合与交叉相结合、内查与外查相结合、明查与暗查相结合。
4.稽查制度4.1.管理处对所属各收费站的稽查每周不少于3次(其中夜查不少于1次),其中对班报及非正常情况记录的稽查每月不少于3次;对图像、录像的稽查每月不少于2次。
现场稽查人员不少于三人。
4.2.收费站组织的稽查结合收费工作实际进行,每天稽查频次不少于4次(其中夜查不少于1次)。
其中对班报和非正常情况记录的稽查每周不少于14次;对图像、录像的稽查每周不少于3次。
现场稽查人员不少于两人。
5.稽查员工作纪律5.1.严格执法。
坚持原则,不徇私情,认真负责。
发现的问题决不迁就、不掩盖、不手软。
对贪污作弊者,坚决执行“发现一个,处理一个”的原则。
执法严明、公正,法律面前、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5.2.秉公执法。
执法要清正、要廉洁,不接受收费人员和司乘人员赠送的钱、物,不吃、拿、卡、要或勒索收费人员和司乘人员。
不搞特权,不滥用职权,不以权谋私。
5.3.文明执法。
不侵犯人权,不侮辱人格;不挖苦、嘲弄、谩骂和殴打收费人员与司乘人员。
5.4.严格遵守保密纪律。
不准泄露内部情况,对查出的案件要认真取证,严肃处理,不准泄露工作机密。
5.5.执行公务时,着装要规范,证件要齐全,人数必须在两人以上。
5.6.对没收的款物,要按规定履行手续,如数上缴。
5.7.严格劳动纪律,做到不迟到,不早退,有事提前请假。
平时工作和外出执行任务时,严禁饮酒。
5.8.值班巡逻车要保持良好的状态,随时做好出车准备。
5.9.未经领导批准不得私自动用车辆。
5.10.认真填写稽查记录,做好档案的整理工作,不弄虚作假。
6.稽查内容和标准6.1.查处贪污作弊。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均视为作弊:6.1.1.上岗带私款。
6.1.2.上岗时备用金大于或小于规定数额,且无记录,正当理由的。
6.1.3.票、款、卡不相符或与微机报表不符,且工作记录中无正当理由(有记录,但未经监控同意或无相关负责人签字的,视同无正当理由),有长、短款,且未履行登记手续,亦说不清原因的。
6.1.4.贪污、挪用或转借票款的。
6.1.5.私自将回收的通行卡销毁或利用各种手段收集、存放、伪造、倒卖、使用、私下出售通行票、卡的。
6.1.6.收费人员上岗携带手机、BP机等通讯工具的。
6.1.7.司机交款后不要票,不及时加盖作废章,不做非正常情况工作记录,不按规定办理形成作弊事实的。
6.1.8.偷盗或出售他人票、卡的。
6.1.9.使用或出售残、错、作废或过期票、卡的。
6.1.10.索要和收取过往车主钱物归己的。
6.1.11.贪污或收取司机大额钱币而给小额票据的。
6.1.12.模拟过车、利用各种物品干扰感应线圈,私自放车的。
6.1.13.监控录像不完整(检查放像或系统故障时间除外),故意撕毁或任意涂改工作记录的。
6.1.14.不按规定结算,滞缴、挪用通行费票款的。
6.1.15.故意将普通、大卡交费车辆改免费或小卡,私自减免通行费或私放人情车的。
6.1.16.用铁器或其他手段造成检测环感应(车道关闭维修状态除外),模拟车辆通过的。
6.1.17.擅自关闭收费设备或收费设备不能正常运行,未采取关闭车道措施的。
6.1.18.故意破坏或移动电子收费系统及监控设备,利用各种科技手段进行作弊的。
6.1.19.利用各种手段倒换或倒卖通行票、卡,从中获利的。
6.1.20.未经批准在监控范围以外进行收费发卡作业。
6.1.21.利用其他手段作弊,经稽查、举报、监控查实为作弊行为的。
6.2.对收费人员违章违规行为进行稽查。
6.2.1.服从领导、遵守公司、站规章制度,不准无故旷工、迟到、早退。
6.2.2.收费人员在岗期间严禁串岗、睡岗、脱岗、聊天、打逗、看书、吃零食、吸烟或做与收费工作无关的事情。
6.2.3.工作人员在岗期间不准酗酒、打麻将、赌博、酒后上岗,影响工作损害形象。
6.2.4.不准着收费制服出入公共场所,进营业性舞厅,损害单位声誉。
6.2.5.严格执行监控人员的合理指令。
6.3.稽查违法收费、违规作业等行为。
6.3.1.上岗证、身份卡、工号牌、印章、工作记录本等岗上必需物品不带齐全者。
6.3.2.按规定收费标准收取车辆通行费,不准以任何借口对通行车辆乱收费、乱扣车、乱罚款。
需罚款时,由班长按有关规定执行。
6.3.3.严格按规定交接班,列队上下岗,班长带队,右手提箱,钱和卡一律装箱上岗。
6.3.4.不准擅自进票证室提取票据箱及结算票款卡。
6.3.5.发卡员不准错发卡、漏发卡、跳号或隔本发卡,不得擅自私下调卡。
6.3.6.不准随意扣押司机有关证件,不上交领导,擅自处理。
6.3.7.免征车辆登记符合要求才准予放行。
6.3.8.不准擅自扩大免征范围,将非免费车发免费卡或私放人情车或半费车。
6.3.9.除上级通知的车队外,坚持“一车一落杆”,非管理人员及非检查人员不得进入收费亭。
6.3.10.按规定进行收费、发卡或监控作业,对特殊车辆及事件要及时做记录。
6.3.11.非正常记录登记要清楚,签字齐全。
找错钱币要及时汇报,及时登记。
6.3.12.岗上排班作业符合规定,不得擅自更改作息时间。
6.4.对文明上岗、文明服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6.4.1.收费员在收费区执行公务时,必须着收费制服、戴帽(岗亭内作业一律脱帽)、戴胸卡,胸卡、星级牌一律戴在左兜盖上。
着装要严格执行着装规定:春、夏、秋季一律穿绿衬衫,系领带,着深色鞋;按规定佩戴徽章,主要包括帽徽、肩徽、6.4.2.收费员任何时间不得便装与制服混穿。
6.4.3.收费员上岗作业时不准披衣敞怀、挽衣袖、卷裤腿、穿拖鞋;收费制服不得破损、少扣、开线;手不得插袖、插兜;要保持良好的仪容仪表。
6.4.4.着收费制服时必须衣帽整洁,行为端庄规范,坐姿、站姿端正。
6.4.5.站区内一律不准袒胸赤背,不准穿超短裤和超短裙。
6.4.6.岗上作业不准戴耳环、项链,围围巾,化脓装、染指甲、留长发、胡须、长鬃角等。
6.4.7.不得将服装、证件、标志转借他人。
6.4.8.班长和外勤人员在亭外作业的着装必须整齐。
6.4.9.收费员坐姿要端正,外勤人员站姿端壮,指挥手势要规范。
6.4.10.收费员上岗必须使用文明用语。
对待过往司乘人员要主动、热情、方便、客气,“请”字当头,不准用粗暴或不文明的语言。
6.4.11.与司机发生矛盾不耐心化解,不坚持委屈服务,表情冷漠,态度蛮横,出现激化矛盾的。
6.4.12.监督、检查站容站貌及其内务管理。
6.4.13.收费站、收费亭周围不准有闲杂人员。
6.4.14.收费广场、收费亭、收费岛及挡车杆、信号灯等设施清洁、物品摆放整齐。
6.4.15.收费亭亭壁、桌面无乱涂乱抹痕迹,岗亭干净整洁。
6.4.16.生活区、办公室、宿舍挂有管理制度,物品摆放整齐,办公、生活正规有序。
6.4.17.宿舍卫生干净整洁,床、褥叠放达到军营标准。
6.4.18.办公室楼道、厕所卫生区内无污水,无苍蝇。
6.4.19.标牌、标志清洁、齐全,符合标准。
6.5.对票证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6.5.1.票证室人员在工作中要职责分明。
6.5.2.票证室帐目票据摆放有序,标牌、标签齐全。
6.5.3.票证员必须准确掌握票据使用量,严格控制各类票据的库存量,确保正常收费。
6.5.4.不得随意将票卡箱借给他人使用。
6.5.5.票证人员要及时审核收费班报和非正常情况记录,对特殊情况要及时登记,及时上报。
6.5.6.报表、记帐准确规范。
6.5.7.按规定及时准确上报各种报表。
6.5.8.按规定保管好票、款、卡,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并实施。
6.5.9.出现残、错票或纸券要及时上报,非正常IC卡及时登记,下班后交回票证室。
6.5.10.票证室严格落实“三专六防”管理措施,即:专人、专屋、专柜;防火、防盗、防霉、防蛀、防鼠咬、防丢失。
6.6.出现下列问题的,要追究管理处处长及相关领导的责任(本年度出现第一次管理处处长做出书面检查,出现第二次取消本单位当年评先资格〔发生有理投诉的除外,第一次将取消本单位本年度评先资格〕,出现第三次管理处处长降职使用)6.6.1.出现贪污作弊行为的(属自查的除外)。
6.6.2.对本单位内查出的贪污作弊行为,隐瞒不报或私自处理。
6.6.3.包庇收费人员或共同贪污作弊的。
6.6.4.单位内部人员严重违规违纪,被上级通报批评的。
6.6.5.出现举报、投诉、新闻媒体曝光等重大事故及治安刑事案件。
6.6.6.出现阻挠、刁难、打击报复稽查人员或给稽查工作设置障碍的。
6.6.7.本单位平时不进行安全教育,收费人员安全意识差,造成站区安全事故,并使公司经济受损或出现生命安全的。
7.不规范服务处理程序7.1.对一般违章违纪行为(收费违规作业、文明服务不规范、站容站貌及内务卫生不合格、票证管理不规范等),稽查人员填写《稽查(检查)登记表》。
7.2.被稽查人员在《稽查(检查)登记表》上签字。
7.3.监控稽查中心依据《稽查(检查)登记表》上的不规范服务情况和《收费站“星级”达标考核办法》对管理处开据《收费不规范服务通知单》,分别交违纪个人一份、管理处一份、稽查人员留存一份;收费机电部一份,管理处稽查收费站时,《不规范服务通知单》交给违纪人员一份,收费站一份,处稽查人员留存一份;收费站稽查时,《不规范服务通知单》交给违纪人员一份,站稽查人员留存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