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财产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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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家庭理财规划.ppt

第十三章 家庭理财规划.ppt

第三步:选择保险产品(产品介绍)
人身保险
按标的分类
财产保险
保障型保险(消费型产品)
保险产品 按功能分类 储蓄型寿险(还本型产品)
投资型保险(收益型产品)
补偿性保险 按性质分类 给付型保险
死亡保险 传统寿险
人寿保险 创新寿险 生存保险 两全保险 分红寿险 投资连结寿险
定期寿险 终身寿险 生存保险
年金保险
流动性资产占比 15.8%,家庭资 产结构比较单一、 保守。
950 000 负债总计 400 000 资产总计 净值 550 000
2.家庭财务报表及财务比率分析 年收入支出表 收入 工资 210 000 生活费 支出 48 000
收入来源比较少, 54 000 还房贷 抗风险能力较弱。 每年结余资金较 多,资金未得到 充分利用。
人的一生需要哪些保障?
意外 险保 单 避税 保单 安全 与 保障
•50岁以后, 面临养老与遗 产问题 •遗产税? •保险金所得是 免税的
•20~30岁,提供生命与安全保 障 •身故给付、残疾给付 •体现了对生命的保障及对父母 养育之恩的报答 •30岁以后 大病 •疾病是家庭财 医疗 政的黑洞 保单 •出险获赔付、 不出险获利息
年轻者保障类 为主,年长者 储蓄类为主
Content Title
年长者
年长者收入来源减少,抗风险能力较 差,因此,多配置一些保障储蓄类, 以应对意外事件的发生
保险规划的步骤
确定保险标的
选择保险公司
选定保险产品
综合确定保险方案
确定保险购买额度
第一步:确定保险需求以及保险标的
• 确认和分析自己面临的潜在风险 • 确认自己的保险需求

案例分析

第十三章抵押权-PPT课件

第十三章抵押权-PPT课件


2、法律特征
⑴抵押权为担保物权。 ⑵抵押权是在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的财产上设定

的物权。财产包括动产、不动产及特定权利。
⑶抵押物不移转占有。 ⑷抵押权的价值功能是抵押物卖得价金的优先受

偿权。
3、抵押权的种类
(1)一般抵押权和特殊抵押权(法律依据不 同) 特殊抵押权如:共同抵押权、浮动抵押权和最 高额抵押权。(第四节再细讲) (2)不动产抵押权、动产抵押权和权利抵押 权利抵押权的客体是特定的不动产物权。
第十三章 抵押权
案例导入 P267

第一节 抵押权与抵押财产
一、抵押权 1、抵押权概念:


抵押权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 占有而供作债务履行担保的财产,在债务人不履 行债务或当事人约定的情形发生时,予以变价并 就其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
抵押权法律关系:抵押权人(债权人)、抵押人 (债务人或其提供的第三人)、抵押物。
3、抵押财产的特别规定
⑴房地一并抵押原则 ⑵未确定财产(动产)的浮动抵押 ⑶乡镇、村企业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得单 独抵押。 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 其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

第二节 抵押权的取得



一、抵押权的设定 通过法律行为设定抵押权,也叫约定或意定抵押, 是抵押权取得的基本方式。 (一)抵押权关系的当事人 抵押权法律关系的主体包括抵押人和抵押权人。 抵押权人也就是被担保债权的债权人。 抵押人又称设抵人或出抵人,是指以自己所有的 或享有处分权的财产为他人的债权设定抵押担保 的人,既可以是债务人,也可以是第三人。
第三节 抵押权的效力


一、抵押权所担保债权的范围

第十三章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所有制内容

第十三章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所有制内容

3、在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全民所有制 采取国家所有制的形式 (1)社会化大生产客观上要求社会主义国 家统一指挥和协调,确保证国民经济健康 快速的发展; (2)全体劳动者共同占有的生产资料需要 由代表全体劳动者利益的社会主义国家来 行使所有权
(3)社会主义国家必须通过掌握属于全民 所有制的生产资料,才能真正为全体劳动 者的共同的根本利益服务。
2.社会主义公有制实现形式可以而且应当 多样化 一切反映社会化生产规律的经营方 式和组织形式都可以利用。 改革开放以来,公有制已经突破了 仅仅是国家经营和集体经营的实现形式, 出现了公有制实现形式多样化的局面。 我国公有制的实现形式有:股份制经 营、股份合作制经营、承包经营、租赁 经营、委托经营,等等。
4、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意义 (1)我国目前的这种所有制结构有很 大的优越性; (2)我国现阶段的所有制结构符合“三个
有利于”标准 。
评价社会主义条件下所有制形式是否具有 优越性的标准。
二、公有制是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 础
生产资料公有制是生产资料归社会 主义劳动者共同占有和支配的一种新型 的所有制,它的建立标志着社会主义经 济制度的产生。
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 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所 有制结构,也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 基本经济制度。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3、采取这种所有制结构的必然性
(1)我国生产力发展水平总的说来还比较 低,而且生产力在全国各个地区、国民 经济各个部门之间的发展很不平衡; (2)生产力发展水平呈现多层次性。
2、集体所有制经济在我国国民经济中的 重要地位和作用
3、大力发展股份合作制经济
(1)股份合作制是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的一种 实现形式。 在股份合作制中,劳动联合和资本联合 有机的结合在一起,职工共同占有和使用生 产资料,共同劳动,共享利益,共担风险, 职工既是劳动者,又是企业出资人。 (2)实行股份合作制,落实了企业生产经营 责任,提高了职工对企业资产的关心程度和 风险意识,增强了企业凝聚力,调动了职工 的积极性,有利于促进生产力的发展。

第十三章 公共危机管理《公共事业管理》

第十三章 公共危机管理《公共事业管理》
– 1.自然灾害救助相关法律体系 – 2.灾害救助标准体系 – 3.减灾规划与灾害救助预案
第三节 公共危机的社会管理
• 二、非政府组织参与公共危机治理的主要途径 与作用方式
– 2.危机发展期及爆发期
• (1)自救。 • (2)提供资源支持或接受社会捐赠。 • (3)组织志愿人员,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关心和帮助因危
机产生的、需要救助的受灾群体。 • (4)协助支持政府应对危机
第三节 公共危机的社会管理

(2)发生5级以上破坏性地震,造成20人以上人员死亡或
紧急转移安置群众10万人以上或房屋倒塌和严重损坏1万间
以上。

(3)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其他突发
公共事件造成大量人员伤亡、需要紧急转移安置或生活救助,
视情况启动预案。
第四节 自然灾害救助
• 三、自然灾害管理的机制
– 4.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机制 – (1)Ⅰ级响应。 – (2)Ⅱ级响应。 – (3)Ⅲ级响应。 – (4)Ⅳ级响应。
手段、经济手段、军事手段和教育手段等。
第二节 突发性公共事件的管理
• 一、突发性公共事件的概念与发展
– 国际上对突发性公共事件有代表性的定义是欧洲人 权法院对“公共紧急状态”(public emergency) 的解释,即“一种特别的、迫在眉睫的危机或危险 局势,影响全体公民,并对整个社会的正常生活构 成威胁”。突发公共事件一般具有突发性和紧急性、 高度不确定性、影响的社会性、非程序性决策、迅 速扩散和对社会心理造成影响等几个基本特征。
第二节 突发性公共事件的管理
• 三、突发性公共事件的处理过程

1.危机检测防范阶段
– (1)检测预报。
– (2)准备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公司公共财产管理制度

公司公共财产管理制度

公司公共财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公共财产的管理,提高资产利用效率,保证资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共财产是指公司所拥有的、供全体员工使用的设备、设施、场地、办公用品等任何形式的固定资产或流动资产。

第三条公共财产管理制度是公司为公正、公平、公开、高效使用公共财产,防止公共财产浪费和滥用,保护公共财产免受损失,促进公共财产价值最大化而制定的规章制度。

第四条公共财产使用及管理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合理、诚信、谨慎的原则。

第五条公共财产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全体员工,所有员工必须遵守并执行。

第二章财产管理的范围第六条公共财产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1. 公司固定资产,如土地、建筑、设备、机器等;2. 公司流动资产,如办公用品、办公设备,车辆等;3. 公司场地、场馆、会议室等;4. 公司其他任何形式的财产和资产。

第七条公共财产的使用范围根据不同的资产分类和使用目的,分别规定相应的使用标准和要求。

第八条公共财产管理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1. 财产使用的申请、审批、登记、记录和归还等流程;2. 财产的存储、维护、保养和维修等工作;3. 财产的报废、处置和更新等流程;4. 财产的监管、安全、防火等安全管理工作;5. 财产使用的违规行为处理等。

第三章财产使用的申请和审批第九条公共财产的使用需提前申请并经过审批才能使用,未经审批不得私自使用。

第十条公共财产的使用申请应当包括使用人、使用时间、使用目的、使用地点、使用数量等相关信息,并由主管部门审批。

第十一条公共财产使用审批的原则是合理、必要、经济、有效,审批建立在合理使用的前提下。

第十二条公共财产使用审批的程序是申请人提出使用申请→主管部门审批→审批结果通知申请人→使用人签字确认→开始使用。

第十三条对于重要公共财产的使用申请,需要提前进行安全评估和风险评估,确保使用安全。

第四章财产使用的登记和记录第十四条公共财产的使用应当进行登记和记录,包括但不限于:1. 财产使用的申请表;2. 财产使用的审批文件;3. 财产使用的登记表;4. 财产使用的记录簿;5. 财产使用的检查报告等。

民法习题——第13章

民法习题——第13章

第十三章物权概述一、单项选择题1.动产物权一般以()作为证明。

A.证书B.占有C.登记D.证券2.担保物权是()A.主物权B.从物权C.自物权D.独立物权3.不动产物权变动以()为生效要件。

A.占有B.交付C.登记D.证明4.从物权具有()A.可分性B.绝对性C.独立性D.从属性5.根据物权的标的物的种类,物权可分为()A.完全物权和不完全物权B.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C.动产物权和不动产物权D.主物权和从物权6.根据物权人对标的物的支配范围,物权可分为()A.完全物权和不完全物权B.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C.动产物权和不动产物权D.主物权和从物权7.根据物权人对标的物所支配的内容,物权可分为()A.完全物权和不完全物权B.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C.动产物权和不动产物权D.主物权和从物权8.在同一标的物之上不能同时存在两个以上内容不相容的物权,该效力为物权的()效力。

A.排他效力B.优先效力C.追及效力D.妨害排除效力9.下列物权中,属于动产物权的是()A.典权B.地役权C.留置权D.农地承包经营权二、多项选择题1.物权属于()A.请求权B.支配权C.绝对权D.相对权E.对人权2.下列权利中属于用益物权范围的是()A.典权B.地役权C.农地承包经营权D.权利质权E.留置权3.物权制度的基本原则包括()A.一物一权原则B.意思自治原则C.物权法定原则D.公示公信原则E.情事变更原则4.下列物权中属于不动产物权的有()A.典权B.质权C.留置权D.地役权E.土地使用权5.物权的效力包括()A.物权法定效力B.排他效力C.优先效力D.追及效力E.妨害排除效力6.物权优先于债权的效力表现在()A.所有权的优先效力B.定限物权的优先效力C.物权优先于一般债权D.先设立的物权优先于后设立的债权E.先存在的物权优先于后设立的侵权行为之债7.一般情况下,物权可因下列()原因而消灭。

A.抛弃B.混同C.标的物灭失D.权利存在期间届满E.基于法律规定被撤销8.物权变动的情形包括()A.物权的取得B.物权的变更C.物权的消灭D.物权的登记E.物权的占有三、简答题1.简述物权的特征。

公司法第13章

公司法第13章
并与对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 。 对外:清理债权债务;对内:分配剩余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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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清算组(成员)的责任
公司法第189条:清算组成员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 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三条 :清算组成员从事清 算事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给公司 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公司或者债权人主张其承担赔 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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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清算期间公司的法律性质和行 为能力
公司法第186条第3款:“清算期间,公司存续, 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
1、清算期间公司的法人人格仍然存在。直至清算完毕, 公司主体资格,即法人人格消灭。如果没有清算, 即使吊销营业执照,公司只是丧失了营业资格,而 非法人人格。
2、清算期间,公司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受到限制。 清算期间,公司不得再进行新的业务活动,公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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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破产宣告: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受到 限制。除法院许可外,停止经营活动,财 产由管理人接管。对外由管理人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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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公司的清算
一、公司清算的含义 公司清算:公司解散或宣告破产后,依照一定
的程序收回债权,清偿债务并分配财产,最终 使公司消灭的程序。 (一)公司清算的类型:非破产清算、破产清算 非破产清算:公司未被破产宣告下的清算,包 括自愿清算和强制清算。——依照公司法进行 的清算。 破产清算:公司被宣告破产,依照破产程序进 行的清算。——依照破产法进行的清算。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 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 依据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以清算组 成员有前款所述行为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 民法院应予受理。

财产管理制度大全

财产管理制度大全

财产管理制度大全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管理财产的收支、使用、调拨、保管和处置,保证财产安全和合理利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全面落实科学的财产管理制度,保障国有和集体资产的安全与有效使用,促进财产实现最大化的社会效益。

第三条财产管理制度适用于国有和集体所有的财产管理工作。

同时,本制度对于个人和组织的非法侵占、挪用公款、贪污舞弊等违法行为予以处罚和追究责任。

第四条各级财政部门负责财产管理制度的制定、执行和监督检查工作。

第二章财产管理的目标和原则第五条财产管理的目标是:合理规划、科学管理、保障安全、提高效益、保护权益、推进改革。

第六条财产管理的原则是:依法管理、勤俭节约、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利益最大化。

第七条财产管理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财产管理法律法规,明确行政程序和规范,健全决策、执行、监督及法律责任制度。

第八条财产管理要坚持节约用水,对各类财产坚决杜绝污损、浪费。

第九条对损害财产的行为,要及时制止,追究责任,给予惩处,并保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财产管理的组织和职责第十条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对财产管理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完善财产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指导和监督财产管理工作的落实。

第十一条属地政府和属地部门是财产管理的主体,要加强财产的保管和监管,保证财产安全。

第十二条各级财政部门要建立健全财产管理部门,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对财产的保管和管理负责。

第十三条财产管理部门应当负责编制财产清册,做好财产的登记、调配、领还等工作,做到公开透明,确保财产安全。

第四章财产管理的制度和措施第十四条财产管理部门要建立健全财产管理制度,明确财产的使用权限和流动程序。

对于使用财产的单位和个人,要建立使用台账,做到实时监管和信息披露。

第十五条财产管理部门要加强对财产进行定期检查,对疑似违规使用、挪用、损坏的财产要进行迅速调查核实,对违规行为要及时处理。

第十六条财产管理部门要做好对财产使用单位和个人的管理和培训,提高使用单位和个人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感,保障财产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童年第13章的读书笔记

童年第13章的读书笔记

童年第13章的读书笔记《童年》第十三章读书笔记《童年》第十三章,如同一个充满曲折的人生故事,让人深感世间的悲欢离合与命运的不可预测。

在读完这一章后,我深受触动,为阿廖沙的命运、为他周围的人物、为那些复杂的人际关系和情感纠葛。

首先,这一章详细描绘了外祖父和外祖母分家后的生活。

这不仅仅是一个关于财产分割的故事,更是关于两代人价值观和生活方式冲突的缩影。

外祖母的坚持与无奈,阿廖沙的懂事与坚韧,都在这场分家中得到了充分的体现。

阿廖沙为了减轻外祖母的负担,选择上街捡破烂,这种行为不仅体现了他对外祖母的爱,也反映了他对生活的理解和接受。

但生活总是充满了意外。

当阿廖沙发现外祖母因为他的钱而流泪时,那种复杂的情感交织,让人感受到了生活的真实和人性的复杂。

一方面,这是生活的艰辛带来的无奈之泪;另一方面,这也是因为阿廖沙的懂事和理解带来的感动之泪。

接着,母亲的再次怀孕和之后的小弟弟的去世,都为这个家庭蒙上了一层悲伤的阴影。

母亲的痛苦和无助,再次凸显了生命的脆弱和命运的无常。

这也使得阿廖沙对周围的世界和人生产生了更多的疑问和思考。

此外,这一章还展现了阿廖沙与他的朋友们之间的互动。

这些孩子们虽然生活环境不佳,但他们仍然保持着对“真、善、美”的追求和向往。

这无疑给了阿廖沙很大的影响,也为他未来的成长奠定了基础。

在这一章中,我也注意到了作者对人物的细致刻画。

每一个角色都有他们独特的性格和情感,使得整个故事更加生动和立体。

无论是外祖父的吝啬和暴躁,还是外祖母的慈祥和宽大,或是舅舅们的自私和粗野,都在字里行间展现得淋漓尽致。

总的来说,《童年》第十三章为我们呈现了一个真实而又复杂的世界。

在这个世界里,我们看到了生活的酸甜苦辣,人性的善恶美丑。

而阿廖沙,作为这个故事的主角,他的成长与变化,无疑是我们关注的焦点。

他的经历和感受,也为我们提供了一个深入思考人生和命运的机会。

希望我们都能从阿廖沙的故事中,找到自己生活的方向和勇气。

《童年》第13章读书笔记

《童年》第13章读书笔记

《童年》第13章读书笔记世界文学巨人高尔基的小说《童年》是作家的自传体小说,它是高尔基成长的第一个足迹,书中描绘了十九世纪末俄罗斯的社会生活画面。

今年暑假,我认真地阅读了这部作品,在阅读完第十三章后有太多的感受和感悟。

说起童年,在我的眼里,是阳光、幸福和快乐,可是,读罢高尔基的《童年》,我发现主人公阿廖沙的童年真是太艰辛了!阿廖沙童年时寄居在外祖父家,一个典型的俄罗斯小市民的家庭:贪婪、残忍、愚昧;父子、兄弟、夫妻之间勾心斗角;为争夺财产常常为一些小事争吵、斗殴。

外公严厉而暴躁,经常打他;两个舅舅更是不喜欢他;幼年丧父,十一岁时母亲去世,外祖父破产,走上社会,独立谋生……似乎一切的不幸都降临在阿廖沙的头上。

只有勤劳、坚强、善良的外祖母如一盏明灯,照亮了阿廖沙孤独的心。

她常常给阿廖沙将好听的神话故事,潜移默化地教他做一个乐观、善良,富有同情心但不向丑恶现象低头的人。

阿廖沙的童年又是一个热爱学习的童年,他在书中说道:小的时候,我想象自己是一只蜂窝。

各种各样普通的粗人,全像蜜蜂似的把生活的知识和思想送进蜂窝里,他们尽自己所能,慷慨大量地丰富着我的心灵。

这种蜂蜜常常是肮脏而味苦的,但只要是知识,就是最好的蜜!这段话充分表达了当时俄国的孩子多么渴望学习啊!当时的学校少得可怜,大多数孩子只能在街上玩耍,虽然很想上学,但条件不允许啊。

他们只能像这样,抓住生活的点点滴滴,学习,充实自己。

相比起来,我们现在简直和他们是天壤之别。

我们的学校,一栋栋教学楼拔地而起,操场平坦宽阔,一间间教室宽敞明亮,窗明几净,空调电视,投影仪电脑,各种各样的现代化装备一应俱全,再加上认真负责,循循善诱的老师,我们现在的条件当时的俄罗斯儿童闻所未闻,估计想都不敢想,但我们很多同学却还身在福中不知福,不珍惜学习机会,不求上进,得过且过,虚度光阴。

读完《童年》这部作品,我深深地意识到,我们的童年,看起来平平淡淡,有时候还有些小小的不如人意,但是比起阿廖沙的童年来,那简直是天壤之别,不知要幸福多少倍!我们应该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遇到再大的困难也不能低头,做一个乐观、向上、充满信心和勇气的人!。

红楼梦第十三章贾母的权威与家族责任

红楼梦第十三章贾母的权威与家族责任

红楼梦第十三章贾母的权威与家族责任在《红楼梦》第十三章中,我们见证了贾母作为贾家族长的权威和承担的家族责任。

本章揭示了贾母作为家族核心的重要地位,以及她对家族的照顾和管理。

首先,从第十三章的开篇我们可以看到贾母对整个贾家的权威地位。

她不仅是贾家的长辈,也是家族的决策者和经济管理者。

她的话语具有最高的决定权,她的意见和喜好会对家族产生深远影响。

贾母宽容大度,容纳了整个家族成员的各种意见和想法,但也能根据自己的判断做出最终决策。

她通过掌握权力和权威,在家族中展现了她的领导力和智慧。

其次,贾母身负家族责任,尽心尽力地维护和保护家族利益。

她将家族成员的福祉和家族的荣誉置于至高无上的位置。

贾母注重家族的传统价值观和道德准则,并坚持家族的优良风范。

她懂得如何处理家族内部矛盾和争端,以保持家族的和谐团结。

此外,贾母也是家族的精神支柱,她给予家族成员精神上的力量和鼓励,以及为家族提供精神指导。

贾母同时也对家族的经济管理具有极高的责任感。

她是一个精明的商人,善于经商。

她对家族的财产和资产进行精确的管理,确保家族的经济状况健康稳定。

贾母还与家族外部的商业伙伴保持着良好的关系,以促进家族的财富增长和地位提升。

她了解家族的经济核心,为家族的繁荣和发展贡献了巨大的力量。

除了在家族问题上展现权威和承担责任,贾母还在其他方面彰显着她的权威和威严。

她在社交场合中,以及与其他家族成员的互动中,都展现出她的自信和智慧。

贾母不仅具备高尚的品味和修养,还有着她自己的独立见解和思考方式。

她善于表达自己的观点,并且能够引导和影响别人的意见。

贾母以她的智慧和魅力吸引着家族成员和外界的人们,成为家族中备受尊敬和崇拜的人物。

总之,红楼梦第十三章中贾母的权威与家族责任成为了章节的核心内容。

通过她的权威地位和聪明才智,她维持着家族的和谐发展、管理着家族的经济资源,为家族成员提供支持和指导。

贾母的形象正是一个家族的核心,她以无私的奉献精神和聪明才智,为整个家族的繁荣和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骆驼祥子第13章好句摘抄

骆驼祥子第13章好句摘抄

骆驼祥子第13章好句摘抄1、最伟大的牺牲是忍辱,最伟大的忍辱是反抗。

2、走吧,就是一时卖不出骆驼去,似乎也没大关系了;先到城里再说,他渴望再看见城市,虽然那里没有父母亲戚,没有任何财产,可是那到底是他的家,全个的城都是他的家,一到那里他就有办法。

3、自从存有了这辆车,他的生活过得越来越有模有样了,扎包月也好,扎散座也好,他天天用不着为“车份儿”心急,扎多少钱全系列就是自己的。

心里难受,对人就更和气,交易也就更居鼠。

扎了半年,他的期望更大了:照这样下去,干活上二年,至多二年,他就又可以卖辆车,一辆,两辆......他也可以驾车厂子了!4、这是对祥子和虎妞所住的大杂院的一次鸟瞰,勾勒出大杂院普通居民的苦难生活。

作者用滴着血和泪的笔锋,画出了那人间地狱的活景。

5、怎样过这个“双寿”呢?祥子存有主意:头一个交易必须扎个穿着得体面的人,绝对无法就是个女的。

最出色就是推到前门,其次就是东安市场。

推到了,他应在最出色的饭摊上喝一顿饭,例如冷烧饼缠自爆羊肉之类的东西,剩饭剩菜,存有不好交易呢就再扎一两个;没呢,就收车;这就是生日!6、雨下给富人,也下给穷人;下给义人,也下给不义的人。

其实雨并不公道,因为落在一个没有公道的世界上。

7、夜深了,多日的疲倦,与逃跑的惊恐,并使他身心全系列不难受。

8、夜还很黑,空中有些湿冷的雾气,心中更觉得渺茫。

9、祥子为曹先生扎包月,眼见就要凑齐买车的钱,却被孙柯南敲诈勒索洗劫一空。

祥子疑惑地大喊:"我招来谁了。

"此节描写波澜再起,人物心理通过微小动作暴露无遗,充份整体表现了疑惑灾难根源的祥子的恐惧心情。

二次买车期望的幻灭,催生了祥子与虎妞的悲剧婚姻,就是祥子命运转折点的关键之处。

10、祥子的手哆嗦得更厉害了,揣起保单,拉起车,几乎要哭出来。

拉到个僻静地方,细细端详自己的车,在漆板上试着照照自己的脸!越看越可爱,就是那不尽合自己的理想的地方也都可以原谅了,因为已经是自己的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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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案例分析
1、大李和小李兄弟二人各出资5万元跑出租, 二人轮流在白天和和黑天工作,平分盈余。 一日,小李在夜间开车违章驾驶,与一辆摩 托车相撞,致使摩托车驾驶人张某受重伤, 住院治疗共花费2万元。对于该住院费,小 李认为车是与哥哥共有的,车辆肇事,也应 由二人共同承担责任,大李认为,小李违章 驾驶酿成事故,应自负责任,二人均不支付 该住院费,张某诉至法院。 问题:(1) 大李与小李对出租车的权利是 什么? (2) 对于车辆肇事责任,二人应当如 何承担责任?
第三节共有财产的分割
一、分割的原则 (一)分割共有财产,应遵循法律 的规定。 (二)分割共有财产应充分贯彻平 等协商、和睦团结的精神。 (三)分割共有财产,应遵守合同 的规定。

二、分割的方式

第一百条 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达不 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并且不 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难 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 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 共有人分割所得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有瑕疵的, 其他共有人应当分担损失。
三、共有和公有的区别

(一)公有的含义 “公有”一词具有双重含义,一是指社会经济制 度,即公有制;二是指一种财产形式。 (二)共有和公有的区别 共有可以是公有制在法律上的表现形式,也可以 是个人或私人所有制在法律上的反映。就公有财 产权来说,它和共有在法律性质上也是不同的, 表现在:第一,共有财产的主体是多个共有人, 而公有财产的主体是单一的,在我国为国家或集 体组织。
四、共有物分割请求权

第九十九条 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 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 按照约定,但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 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 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 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 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因分割对 其他共有人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六、享有和负担因共有财产产生的 债权和债务

第一百零二条 因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产生的 债权债务,在对外关系上,共有人享有连带债权、 承担连带债务,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第三人知道 共有人不具有连带债权债务关系的除外;在共有 人内部关系上,除共有人另有约定外,按份共有 人按照份额享有债权、承担债务,共同共有人共 同享有债权、承担债务。偿还债务超过自己应当 承担份额的按份共有人,有权向其他共有人追 偿。

2、宋飞与王丽是继母女关系,宋飞的亲生父亲 即王丽的丈夫宋大鹏2003年去世时留下夫妻二 人共同修建的房屋4间,一直由宋飞和王丽共同 居住,各住2间。2005年宋飞去国外居住,4间 房遂由王丽单独居住。2006年,王丽未经宋飞 同意,擅自通过熟人将4间房的产权变更为自己 一人所有。宋飞2007年回国后,要求分割财产, 请求法院确认自己对房屋中的一间拥有所有权。 问题:本案应当如何处理?
2、特征



第九十四条 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 产按照其份额享有所有权。 最重要的特征:共有人对共有物享有份额 份额是指共有人对共有物所有权所享有的比例。 份额具有以下特点: (1)份额是抽象的,不是共有物在量上的划分 (2)份额是所有权的量的分割 (3)份额不是局限于共有物的特定部分,而存 在于共有物的全部。
二、共同共有的特征


依据一定原因成立共同关系的数人,基于 共同关系而共有一物的制度 特征:a共同共有是不区分份额的共有;b 共同共有以共同关系的存在为前提;c共有 人对共有物平等地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对外负连带责任
应有部分的性质



应有部分应是抽象的存在,而非对物作物 理上的划分 应有部分仅对物作量上的分割,而非对所 有权权能的分割 针对应有部分的权利应存在于物的全部之 上,而并非局限于某一部分
系,二人共同经营一辆轿车。1999年2月8日, 因家庭矛盾,夫妻发生纠纷,当晚被告开车 离家。2月14日被告未与原告协商,以8万元 价格把车卖给被告李万有,并于当天到市交 通部门,慌称其丈夫外出办事,办理了汽车 买卖手续,把车籍转到李万有名下,后丁少 英觉得卖8万元价格低,遂于2月22日又将汽 车以8万4千元价格卖给第三人李溪龙。当天 李溪龙将车款全部付给丁少英,但未办理车 籍转移手续。次日,此事被孙永红发现,将 行车证扣留。


对第三人的权利:各共有人对于第三人, 得就共有物的全部,主张基于所有权的权 利 对第三人的义务 :传统民法认为,根据义 务是否可分而定。如义务可分,则共有人 按照各自份额承担义务,如义务不可分, 则负连带责任
3、份额的确定

第一百零四条 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 或者动产享有的份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 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不能确定出 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

参考答案:本案中,宋大鹏死亡后,王丽和宋 飞均是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在遗产分割前, 二人对4间房是共同共有。就本案而言,宋大 鹏死亡后,首先要分割夫妻共有财产,即王丽 拥有其中2间房屋的所有权,另外的2间房屋 作为宋大鹏的个人遗产由王丽和宋飞各继承1 间,因此宋飞主张自己拥有其中一间房屋的所 有权是由法律根据的。王丽在宋飞不知情的情 况下,私自将4间房屋过户至自己名下是对宋 飞合法权利的侵害,应当返还原物。


(一)实物分割 (二)变价分割 (三)作价补偿
三、分割的效力
1、共有财产分割以后,共有关系
归于消灭。 2、各共有人就分得的份额取得单 独的所有权。 3、原共有人有义务担保各人分得 的共有财产不受第三人的追索,对 原共有财产负有瑕疵担保责任。
案例:原告孙永红与被告丁少英为夫妻关

参考答案: (1) 大李和小李按份共有该出租车。所谓按份共有,是 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共有人按照各自在共有财产中所占 的份额,分别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一种共有关系。大 李和小李各出资5万购买出租车,分白天和夜间驾驶营 运,盈余也按照出资比例平分,可见属于典型的按份共 有关系。 (2) 《物权法》第一百零二条规定:“因共有的不动 产或者动产产生的债权债务,在对外关系上,共有人享 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第三 人知道共有人不具有连带债权债务关系的除外;在共有 人内部关系上,除共有人另有约定外,按份共有人按照 份额享有债权、承担债务,共同共有人共同享有债权、 承担债务。偿还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份额的按份共有 人,有权向其他共有人追偿。”,据此,大李和小李均 有义务全额赔付张某的医疗费,任何一个人支付了该笔 费用后可向另一个人请求其应当承担的部分。具体而言,
(二)共同共有
1、概念:共同共有是指两个或
两个以上的公民或法人,根据 某种共同关系而对某项财产不 分份额地共同享有权利并承担 义务。
2、特征


(1)共同共有根据共同关系而产生,以 共同关系的存在为前提。 (2)在共同共有中,共有财产不分份额。 (3)在共同共有中,各共有人平等地享 受权利和承担义务。
3、共同共有的形式

(1)夫妻共有财产
(2)家庭共有财产 (3)共同继承的遗产 (4)其他共有财产

(三)准共有

第一百零五条 两个以上单位、个人共 同享有用益物权、担保物权的,参照 本章规定。
第二节共有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共有物的管理



第九十六条 共有人按照约定管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各共有人都有管理的权利和 义务。 (一)共同管理 1、共有物的保存 2、共有物的改良 3、共有物的利用 (二)通过分管协议进行管理 共有人之间约定某个人或数人管理共有物或各自分别占有 共有物的特定部分,并对该部分进行的管理。
共有物的分割


任何共有人均有权请求分出其应有部分 分割方法:协议分割(实物分割、变价分 割、作价补偿);裁判分割 共有人之间的担保责任:各共有人按其应 有部分,对其他共有人因分割而得到的物, 负与出卖人相同的担保责任,包括权利瑕 疵担保责任与物的瑕疵担保责任
五、按份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

第一百零一条 按份共有人可以转让其享有 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其他共有 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第二,公有财产已经脱离个人而存在。它 既不能实际分割为个人所有,也不能由个 人按照一定的份额享有财产权利。在法律 上,任何个人都不能成为公有财产的权利 主体。而在共有的情况下,特别是在公民 个人的共有关系中,财产往往并没有脱离 共有人而存在。共有财产在归属上为共有 人所有,是共有人的财产。所以,单个公 民退出或加入公有组织并不影响公有财产 的完整性,但是,公民退出或加入共有组 织(如合伙),就会对共有财产发生影响。
按份共有的内部关系





共有物的使用与收益 :各共有人,按照其应有部 分,对共有物的全部有使用收益之权 应有部分的处分:各共有人得自由处分其应有部 分 共有物的处分:原则上,共有物的处分、变更和 设定负担,均须获得全体共有人之同意,否则不 得为之 共有物的管理 共有物的费用分担
按份共有的外部关系
第十二章财产共有
第一节共有的概念和特征

一、共有的概念:所谓共有,是指某项财 产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权利主体共同享有 所有权,换言之,是指多个权利主体对一 物共同享有所有权。包括按份共有与共同 共有


案例讨论:甲、乙各以20%和80%的份额 共有一幢房屋,并出租给丙使用。现甲欲 将其份额转让,乙、丙均有意购买,且出 价相等。 问题:谁可以获得甲出让的份额?
二、对共有物的处分和重大修缮

第九十七条 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 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的, 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 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 另有约定的除外。
三、共有物的管理费用的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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